



在跨界风行的时代,具有交集的新事物比比皆是,二者相交、多者相交不胜枚举,这是当今及至未来世界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状态,并无必要也不可能人为纳入逻辑严谨的关系框架。数字记忆与数字人文以部分重合状态相交而立,尽管关系有些模糊,却也各自生长,因此在二者的关系上,与其纠结于概念逻辑,倒不如相向推进,共同关注同样处于成长期的它们怎样交往更有利于认知的完善以及实践方向的把握、实践水平的提升。
就数字人文而言,在理论和实践中同步扩大包容性,有利于推动学科共同体和领域共同体的结成,提升包括数字记忆在内的各种数字人文形态的发展和成熟。“人文计算”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探索式存在中,不断在文本类型、计算方法、应用领域、环境适应和功能实现等方面寻求突破,进而转型为“数字人文”。这一概念转换所蕴含的内容丰富且纷杂,后者与前者既有着血脉相连的继承性,也有对前者的蜕变和超越。新领域的命名当时经历了很多争论和选择,最终保留“人文”而将“计算”改为“数字”,表达了大多数学者在坚持人文对象、扩大方法和领域包容性方面的基本共识。在数字人文中,人文依然是引领和落点,发现和解决人工研究中耗时费力或无能为力的问题是初衷和目标,为此无须对方法严苛限制。方法需要服从、服务于目标的实现,这种思维逻辑和学术原则正是数字人文走向更大包容性的缘由之一。很多学者主张以开放的态度接纳数字人文发展过程中“各式的可能和想象,扩大数字人文所蕴藏的能量和潜力”
,指出“这一全新的命名(数字人文)明确地启发了一个更大的领域,而且也被用在更广阔的环境里,用以从整体上形容介于人文学科和信息科技之间的活动和结构”
[1]
。在这个大前提下,关注点主要聚焦于数字人文可以扩容到什么地步,必须恪守的原则或方法论是什么。
对于数字人文涵盖范畴的理论推演和直观感觉有时存在一些微妙的错位。与扩展性发展的理论主张不尽同步的是,现实中仍有一些数字人文学者或多或少地执着于人文计算时期形成的主要方法论和格局,对于非计算方法的应用持有疑虑甚至拒绝,如同大卫·M. 贝里所指出的“大规模数据集的‘恋数情节’的兴起”和“日益增长的泛计算主义”,以及由此推高的“数字人文研究在量化计算领域增长而在人文领域衰减的趋势”。
尽管专家们列举的数字人文子领域牵涉计算和非计算的多种数字方法,但是现实中将非计算类项目视为旁物或不正宗的若即若离感,一直或明或暗地困扰着数字人文的格局。
数字方法和计算方法的异同并不容易说清楚,不同口径的界定会导致不同结论。在数字人文语境中或许带有宏观与微观、泛指与专指之别,有时互有包含交叉,一些目前主要不是计算的数字方法,随着技术发展也可能逐步融进计算手段。就目前来说,数字方法在含义上比计算方法具有更宽泛的包容和所指,针对各类资源所做的数字化采集、加工、组织、分析、呈现都在此列,但不一定是计算方法。数字记忆和目前理论上被纳入数字人文领域的数字出版、电子文学、数字重建、互动游戏等,都有相当部分并未采用严格的计算方法,而是较多地将人文研究的阐释和叙事性与数字媒介的特征结合起来,应用多种不同的数字方法。
毋庸置疑,计算方法是数字人文普遍且重要的一种方法,此间包含的计算思维是数字人文的基础性思维之一。但是,计算方法是不是数字人文的必要条件却颇有探讨必要。有人认为“数字人文最直截了当的一种解释是,将计算原理、过程及机制应用于人文学科领域”,“简单说来,数字人文就是计算方法在人文学科中应用”。
也有人认为数字人文“兼重数字算法与人文诠释”
,“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人文学科问题的实践已超过了人文计算定义问题,也就是‘数字化’或‘计算’已经不足以概括这一领域的实际情况”
。还有学者更进一步指出:使用“数字人文”取代“人文计算”,不管是一种“战术便利”,还是一种“包容更多内容的意图”,都表现出了这一领域新的发展方向;在转变与发展的过程中,使用新技术处理人文学科研究问题的方法也更趋向于多元化,方法的变革对于新问题的挖掘也将起到反向推动作用。
究竟是把数字方法还是计算方法作为数字人文的方法基础,成为界定数字人文范围的一种隐形认知差异。
有国外学者将数字人文兴起的重要出发点归结为重构数字时代人文知识的脉络和内容,从新的技术角度构建当代人文知识系统和认知方式。
也就是说,数字人文不仅会更新现有的人文知识系统,还将改变有关研究的思维体系和认知框架。那么这个改变仅仅来自于“新的技术角度”吗?数字人文是仅需要计算方法蕴含的抽象思维,还是兼而接受特定任务中的形象思维?是仅致力于面向一般结论的模型构建,还是兼而开展面向特殊情景的叙事描绘?是完全立足于数据驱动,还是兼纳问题驱动?是仅注重归纳方法,还是可以兼用演绎推理?思维方式与数字人文的结构、功能相辅相成,数字人文的趣旨要求思维方式的改变方向不是从人文角度转向技术角度,而是走向二者的对接融合。安妮·伯迪克(Anne Burdick)等人认为,数字人文不是一个统一的领域,而是更趋近一组互相交织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探索在不以印刷品为知识生产与传播的主要媒介的新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
当数字人文“大帐篷”下笼罩的人文对象类型足够丰富多样,功能定位各不相同时,单一的思维和方法必然力有不逮,数字人文的开放性发展有赖于底层思维的多维与兼容。
就数字记忆而言,在实践中加强理论构建和方法论研究,有利于从广阔的数字文化沃土中汲取养分,提升数字记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功能度。个体或集体记忆都具有很强的个性色彩,每一个数字记忆项目都可以采用独特的表现形式,混合应用多种不同的数字方法,从丰富的个别现象中提炼一般性规律具有挑战性,对于个别事物的反哺和提升价值也很明显。数字记忆项目的构建者们大多不缺少人文情怀,比较重视对实践项目的设计创新,但是对于原理、价值、功能、思维、方法论的抽象提炼和理论构建却关注较少;比较重视记忆对象的脉络追踪、记忆资源整合和记忆受众的体验感受,但是与数字人文等相关领域的交流意识却比较淡薄。或许是这些原因,与数字人文有着许多内在吻合并遍地生长的数字记忆并没有引起数字人文圈子的关注,在数字人文有关类型的列举中鲜有提及。
数字记忆与数字人文家族之间的疏离感很大程度上缘于数字记忆的叙事特性。记忆有赖于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要素串联的图景或故事来复现,所以叙事不可缺少。从传统媒介记忆中成长起来的数字记忆,其叙事内容往往缺少结构化组织,较少采用计算方法,与从人文计算中成长起来的数字人文便少有互动。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和厘清。
一是数字人文的方法中是否包含数字叙事?事实上,数字人文帐下的电子文学、电子游戏、数字重建等都带有不同程度的叙事性。电子文学在互动中形成的开放式情节需要算法支撑,并服务于叙事效果。与传统叙事不同,数字叙事可以借助数据库和新媒体展开,“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几乎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叙事结构”
。数字叙事多层、多维、多媒介、网状、开放等特点赋予叙事很多新的可能,可以、也需要应用包括计算方法在内的多种数字方法,数字人文事实上已经接纳了数字叙事方法的某些应用。
二是数字叙事是否可以产生知识关联、知识发现的效果?这是数字人文接纳数字叙事的条件之一。从经验出发,人们通常认为叙事不能用零散的数据拼凑而成,随机存取的数据库与叙事没有内在关联性,因而得出“数据库和叙事是天敌”的结论。然而,叙事学专家玛丽-劳尔·瑞安(Marie-Laure Ryan)告诉我们,即使是天敌,有时候也可以召集在“谈判桌上”,数据库不一定不能支持某种叙事体验,这需要进行适当的设计。
叙事从来包含多种维度和关联,叙事学主张“必须容许对围绕被述事件的目标、计划、因果联系、心理动机的阐释网络进行重构”
。实际上,叙事中除了显性的因果关系之外,也含有各种复杂的纵横关联。与传统叙事的线性结构和单向传播不同,数字叙事的非线性组织以及与用户的互动,可以揭示作者、文本、读者与历史语境的交互作用,获取各种显性和隐性的关系信息。恰当应用数字方法完全可以从其中的知识碎片中得到新的连接和发现,而这些效果将来自我们对叙事的设计、对数字媒介和数字方法的应用。
这种设计对于数字记忆的叙事十分必要,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是故事数据化,即对用于叙事的多源多媒体记忆资源进行结构化处理,包括元数据著录,建立概念模型,抽取实体、属性和关系,建立数据关联等,使丰富的记忆资源形成网状关联并实现智能检索,其价值将得到大幅提升和活化;另一方面是数据故事化(Data Storytelling),这是数据泛在背景下一个新兴的研究方向,是指为了提升数据的可理解性、可记忆性及可体验性,将数据还原或关联至特定情景,并以叙述方式呈现的过程。其本质是以故事叙述的方式呈现“从数据中发现的洞察”
。故事数据化、数据故事化,不仅可以使数据库和叙事在“谈判桌”上达成“和解”,彼此成就,也可以逐渐弥合数字记忆与数字人文之间的疏离,让数字记忆获得新的发展路径和能量。
[1] Patrik Svensson,“Humanities Computing as Digital Humanities,” Digital Humanties Quarterly ,vol. 3,no. 3,2009,http://digitalhumanities.org/dhq/vol/3/3/000065/000065.html,accessed October 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