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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为入京而“集资”

一 曾家生活排场的变化

在曾国藩中进士以前,曾氏一家始终过着普通农家的日子。

曾玉屏一生勤苦,家境小康之后,仍然一早一晚亲自浇地灌田。曾国藩在墓表中引用祖父的话:“种蔬半畦,晨而耘,吾任之;夕而粪,庸保任之。入而饲豕,出而养鱼,彼此杂职之。” [1] 每天早上起来给菜地锄草,喂猪养鱼也亲自动手。曾国藩小时候和弟弟们课余时间也常干放牛、砍柴之类的零活。为了补贴家用,几兄弟甚至还到集市上叫卖过菜篮子,到采石场帮人推过运碑车,这进一步证明了晚清一个小地主家庭经济状况的不稳定。曾国藩后来在家书中提及此事说:“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吾则不忘蒋市街卖菜篮情景,弟则不忘竹山坳拖碑车风景。昔日苦况,安知异日不再尝之?” [2]

不但曾麟书成为秀才没能让曾家富起来,即使在曾国藩成为举人之后,曾家的经济状况也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以致后来曾国藩两次进京会试的花销,对小地主曾家造成了相当沉重的负担。道光十六年(1836),曾国藩会试失败后,返乡途中“为江南之游”,在南京看到一套《二十三史》,爱不释手,遂典当了自己的衣服买下。回到家中,父亲曾麟书“且喜且诫之曰:‘尔借钱买书,吾不惜为汝弥缝,但能悉心读之,斯不负耳。’公(曾国藩——作者注)闻而悚息。由是侵晨起读,中夜而休,泛览百家,足不出户者几一年” [3] 。曾麟书嘱咐曾国藩,他不惜全力还此债务,曾国藩只有认真研读此书一遍,才算不负父亲的努力。曾国藩因此足不出户在家里苦读了一年。可见,这一套《二十三史》的支出,在曾家看来是多么重大的事件。

道光十七年(1837)冬十二月,曾国藩再次入京会试,家中已经空乏得拿不出路费。“称贷于族戚家,携钱三十二缗以行,抵都中,馀三缗耳。时公车寒苦者,无以逾公矣!” [4] 四处借贷,才借到三十二吊钱,节衣缩食赶到北京,手里只剩三吊,也就是说,已经没有回来的路费了。如果不能取中,有可能流落街头,无法返乡。

然而在曾国藩中进士之后,曾家的生活排场,马上发生了巨大改变。中了进士之后,曾国藩风风光光回到家乡。他外出拜客,排场是“仆一人,肩舆八人” [5] ,坐着八人抬的肩舆,后面跟着一个仆人,昂然行走于湖南乡下,引得农民们纷纷驻足观看。在中举之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而再次进京当官之前,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绵布小袄、绵袍套、绵圆袍、绵套裤、绵马褂、绒领、绵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6]

曾家日常生活中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这就是所谓“鲤鱼一跃过龙门”。

曾国藩虽然中了进士,但是此时还没有被授予正式官职,用通俗的话讲,还没有工资收入。为什么曾家的生活水平,一下子上了这么大一个台阶呢?

这是因为,获得进士资格意味着肯定会当官,所以马上有很多人前来巴结。在明代,一个人取得进士功名后,在社会上立刻就会受到与现职官员相同的待遇。顾公燮描述:“明季缙绅,威权赫奕,凡中式者,报录人多持短棍,从门打入厅堂,窗户尽毁,谓之改换门庭。工匠随行,立刻修整,永为主顾。有通谱者、招婿者、投拜门生者,乘其急需,不惜千金之赠,以为长城焉。” [7]

也就是说,明代一个人考中之后,前来报喜的人手持短棍,从门口一路打进去,把所有的门窗都打坏,说这是“改换门庭”。随行的工匠立刻上前修补,新科进士家的装修活以后就由这名工匠承包了。接下来,会有同姓之人前来通谱,也就是将其认为同族,有人来当媒人,有人来当门生,不惜赠送千两白银。

古典小说中的很多描写更有助于我们了解通过功名获得收入的具体过程。比如《儒林外史》中描写周进中举后,“回到汶上县……汶上县的人,不是亲的也来认亲,不相与的也来认相与” [8]

范进中举当然更为典型。范进家境破落,经常无米下锅,与缙绅之家更无交往。乡试过后,更是饿了两三天没人救助。

然而一旦中举后,“当下众邻居有拿鸡蛋来的,有拿白酒来的,也有背了斗米来的,也有捉两只鸡来的”。 [9]

与他素无来往的做过一任知县的张乡绅立刻坐轿来拜,与范进平磕了头,送了他贺仪五十两。又见范家房屋寒陋,硬是送了自己在东门大街上三进三间的一所宅子给范进居住。 [10] 这还仅仅是开始,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 [11] 。范进由社会底层的平民一夜而成为巨富。

中国绅士阶层的诞生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大特征是政治权力的超经济强制,也就是说,财富依赖于权力。一个地主或者商人,即使拥有土地财产再多,如果没有“功名”,也仍然处于平民之列。而对绝大多数获得高级功名的绅士来说,即使他原本家世清寒,获得功名之后也注定会在经济上上升为中等地主以上阶层。“英国缙绅阶级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土地产业,间或因其他形式的财富。……中国的缙绅阶级则不然。在明、清两代的大部分时期中,他们的地位由来只有部分是财富,而极大部分是(科举所得的)学位。” [12]

至于科举成功者经济上升的具体渠道,则因个人的情况不同而千差万别。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薪俸)十分有限,然而“边际效应”却非常大。这种边际效应主要体现为筹资能力的增长、获得干预地方政事的权力,由此使得曾家可支配的财富迅速增长。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湘乡曾氏这一实例,对清代士绅家庭的财富来源进行具体了解。

二 拜客的总收入是多少

按国家定制,翰林院庶吉士相当于“实习翰林”,应该在翰林院学习(“住馆”),三年学习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根据成绩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但从清代中叶起,这项制度已经大打折扣,不但学习时间缩短为一年,且留京、回乡自便,只需一年后参加散馆考试即可。

因此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请假回家,在老家逍遥“把戏”(玩耍之意)了近一年。衣锦还乡是新科进士的惯例,曾国藩返乡的目的有三。一是整修门楣,光宗耀祖。曾家老屋门前竖起了旗杆,曾国藩遍拜各地曾氏宗祠,还重修了族谱。二是充分休息,以抵偿自己十年寒窗的辛苦。日记中甚至有“昨夜打牌未睡”等记载。三则是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为什么要筹集“资本”呢?这是因为清代财政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需要花掉一笔很大的路费,对湖南到京城这么远的路程来说一般要一二百两。这笔钱要由官员自己出。其次,翰林等官员薪俸很低,而国家又无公款配给之制。到达北京之后,住房、官服、仆役,种种花费均需自己负担。所以进京“创立”之初,必须有一笔巨款垫底。

一般来讲,这笔巨款的解决方式有三种。第一种,家里经济实力雄厚的,会由家庭提供。第二种,经济条件一般的,只能“打秋风”。正如康有为所说:“故得第之始,则丧廉寡耻,罗掘于乡里,抽丰于外官……” [13] 一个人一开始获得当官的资格,马上就要丧失廉耻,因为他不是在乡里四处挖掘财源,就是到地方官那去“打秋风”。比如曾国藩后来在家书中提到的一例,即他的好友陈源兖(岱云):

岱云江南、山东之行无甚佳处,到京除偿债外,不过存二三百金。 [14]

陈岱云为了找钱,到江南、山东跑了一大圈,最后弄到的钱不多,除了还债外,不过剩了二三百两。

第三种则是借钱,有的时候甚至是借高利贷。因为筹不到钱没法到北京当官的情况在清代多有发生。比如康熙时的魏象枢,“其初得京官时,亦患无力,不能供职” [15]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被钦点刑部主事,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持当京官的花销,竟曾一度不想就任。所以筹措“进京资本”,是曾国藩一家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而曾家所能想到的最主要的筹资方式就是“拜客”。在前三种方式之外,曾国藩的拜客过程为我们提示了又一条主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另一种“打秋风”。只不过陈源兖“打秋风”的对象是外省官员,曾国藩拜访的对象和借口都有所不同。

传统时代,一个人进学、中举、中进士后,照例要四出拜客。1919年,毛泽东主编的《湘江评论》中的“湘江大事述评”栏目刊载有《本会总记》一文,曾这样对民国时代残留的拜客风俗进行描写:

这位毕业生,得了喜报,他便坐着轿子(若家里没轿,便要新制),红顶帽,马啼〈蹄〉衣(多半新制),轿子背后悬着“中书科中书”等样的灯笼,向亲戚故旧的家里“拜客”。亲戚故旧得此一拜之后,“荣莫大焉”的跑到这位毕业生家里去贺喜。至则这位毕业生家里的头门上,又悬着一块写着“举人”或是“拔贡”字样的小匾,红底金字,更是好看的了不得!一场酒食,各自散归,这便叫“做酒”,又叫“打把食”,又叫“打秋风”。 [16]

曾国藩中进士之后的拜客过程,与毛泽东所描写的颇有不同。毛泽东笔下的拜客者是民国时代官立学堂的毕业生,形式是在向乡亲四邻通报喜信后大家聚餐一顿,随个份子。这是前清举人拜客的简化版。而作为新科进士翰林公,曾国藩拜客比毛泽东描述的要隆重盛大得多:一是时间长,二是范围广,三是路程远,四是收入多。

按《曾国藩年谱》的记载,回乡这年曾国藩的主要活动是:“四月,公至衡阳。五月,至耒阳县谒杜工部祠堂,遂至永兴。有曾纪诗者,执贽愿从事,公为书‘勖之以学’。六月,还至耒阳。舟行出昭阳河,至清泉县之泉溪市,还寓石鼓书院,数日乃抵家。议修谱牒,清查源流。八月,公由邵阳至武冈州,还至新化及安化县之蓝田。十月,抵家。” [17]

这段记载很巧妙地隐藏了曾国藩拜客的主要目的,将他的出行描述成一次休闲旅游。但曾国藩的日记和《湘乡曾氏文献》却还原了曾国藩的拜客过程。《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曾国藩亲笔所记的流水账簿,就专门记载他这一段拜客收入 [18] 。这两种资料显示,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乡待了二百九十六天,这期间他外出连续拜客四次,共计一百九十八天。也就是说,居乡近一年间的十分之七都用于拜客了。他的足迹遍及湘乡、衡阳、清泉、耒阳、永兴、武冈、新化等十县州。所拜之处,约一千二百家。

虽然到许多地方拜客的借口都是“议修谱牒”,但他所拜远不止各地宗祠。他拜访的对象包括以下四类:一类是自己的亲戚故旧,如岳父、外祖家、诸舅家等;二类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已经累世没有来往的;三类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四类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

其目的除了“议修谱牒”之外,更重要的还有三重:一是向亲朋好友通报喜讯;二是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建立起社交关系;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则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这是当时社会之通习。

道光十九年(1839)正月十六日,曾国藩正式开始拜客。出了位新科进士翰林公,自然是方圆百十里内的轰动性事件,这不仅是白杨坪曾家的光荣,也是整个曾氏一族乃至湘乡县的莫大光荣。要知道,清代湘乡县平均二十六七年才出一位进士 [19] ,翰林更是上百年才能出一个。曾国藩每到一地,都受到隆重欢迎,不但摆酒款待(常有海参席、鱼翅席、蛏虷席),有的还请戏班前来助兴(如四月十一日日记记载,是日“唱剧,客甚多”)。各处主人不但要给曾国藩送上“贺礼”,还要附送“轿钱”。

他到的第一家是岳父欧阳家。岳父在欧阳宗祠大开筵宴,请客八席。在岳父家收获多少呢?从《湘乡曾氏文献》的“人情账簿”中我们可以查到,正月十六日他刚抵岳父家就收到“轿钱四百六十四文”。第二天在欧阳宗祠,又一次收到“轿钱四百文”,正式的贺仪则是“十二千八百文”。可谓小有收获,于是当天就“着人送钱十二千文回家” [20]

除了亲戚家外,曾国藩拜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祭拜各地的曾氏宗祠。从岳父家出来,十九日他到达了庙山曾氏家祠。二十日,“走各处坟山扫墓”。二十一日,“祠内经管请外姓人吃酒,四十馀(余)席” [21] ,场面相当盛大。这一天曾国藩收入“轿钱三千二百文”。

在这几次拜客过程中,最重要的对象是各地官员。这自然是赤裸裸的“打秋风”了。各地官员对这位前途远大的新科进士都不敢怠慢,基本上都要宴请一次,然后再送上礼金。日记中频见此类记载,比如“沈明府请吃饭” [22] “饮宋公(耒阳令——作者注)署中” [23] “(武冈——作者注)刺史杨莘田邀饮” [24] “饮(新化——作者注)知县胡廷槐署内” [25] “县令严丽生邀饮” [26] ……

官员所送一般都较丰。比如八月二十二日,他到武冈州城,知州杨超任“请酒极丰,又送席”,又送银二十两。另两名地方官员一人送八两,一人送二两 [27]

除了亲戚、同族、地方官员之外,曾国藩拜客还有不可忽略的一项内容,那就是湘乡人在各地所开店铺,人情簿中记为“拜乡亲店”。凡是湘乡老乡开的店,不论烟店、当铺、纸行、布店、钱庄、绸缎庄,还是杂货店、烟袋店,曾国藩一概拜到。这种拜访,目的更是赤裸裸地敛财。而这些小老板对这个新科大老爷当然不敢怠慢,无不或多或少予以馈赠,有的还恭恭敬敬请他喝酒。比如九月他在新化拜店凌兴隆、胡德昌、戴永隆、孙义盛等八家,“十五早请酒,席极丰盛,且恭,又共送钱十二千文” [28]

所以曾国藩从这些小老板处也颇有收获。比如他在宝庆城内拜了四十四家湘乡店铺,收了十六千九百文,平均每家收了三百八十四文。城外四十六家,收入三十六千六百文,平均每家收入约七百九十六文。

曾国藩拜客的过程中,除“修族谱”及“拜访”“送卷”等名义之外,还有“挂匾”“收学生”“点主”等许多活动。新科进士是社交场中被热烈追捧的对象,因此所收的钱财也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

比如九月二十八日,他到荷叶堂曾祠,收到“公祠钱二十千,卷子钱三千文。夫子一千五百文,宗孔请题主钱四千文” [29]

族中那些实力雄厚的乡绅送钱往往较多。曾国藩九月中旬到新化杉木桥,此村举人、曾任直隶河间献县知县的曾功杰于本年三月去世,九月十六日其家“开吊”,曾国藩十七日赶到,“伊家款待甚隆……送钱三十千文”。其侄曾任新宁教官的曾功光也送他三十千文,另两个侄子也各送二十千文,共计收钱一百千文 [30]

有时候所获钱财多于预期,他在日记里会特别提一下。比如五月二十五日在耒阳写道:“辰后,仍写对联、条幅。益能叔侄款待甚丰,馈赠甚腆。” [31] 查五月二十二日“流水账簿”,曾国藩收到曾益能贺礼二十千文,其侄兆安又馈送八十千文,侄贞璧送二十千文,合计一百二十千文,同时益能的两个儿子拜国藩为老师,送贽仪一百千文。加在一起共有二百二十千文 [32] ,确实为数颇巨。

当然,曾国藩一路拜客,也并非空手而来。在日记中,他多次提及写对联、扇子、挂屏、条幅等,有时甚至一写就是一整天。一般来讲,他到各地官员、乡绅及重要公祠,都会奉上亲书墨宝为礼,有时还会为人写寿序,因为新科进士的墨宝为人所重。这样所收礼金又兼有润笔性质,自然更为丰厚。

一般来讲,送钱多少,要根据双方关系亲疏,施与方的地位和财力,双方过去的人情往来,各公祠祠规惯例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授受双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达数十两,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 [33] 。然而有时双方并非心有灵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对新科进士大表欢迎,引导他去拜祭扫墓,请他书写对联,但提到贺礼,却不痛不快,导致曾国藩十分恼怒。比如他四月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管人又请他写字,又请他扫墓,折腾他好久,过后却提出手中没有现钱,贺仪须等到八月再送。曾国藩联想到此前父亲曾麟书来此祠送匾,祠堂经管人也曾许诺来家里送贺仪,过后却食言,因此勃然大怒,严厉训斥了他们一顿。四月初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道:“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匾,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34]

曾国藩之所以如此理直气壮,是因为传统时代的宗谱族规中大都包含有对中式者的奖励条款,各地宗祠对于科举中式者应该承担明确的致送贺仪任务。这在许多宗族族规资料中可以找到旁证。

比如湖北黄冈《孔子世家宗谱》“考试条例”:

一、族中文武童考列州县前十名者,给花红银二两,案首外加一两。二、文武童入学者给花红银八两,院案首外二两。三、生员岁科试列一等者给银三两,前三名者加一两,案首加一两,武生亦如之。四、增附生员补廪膳者给银四两。五、生员及贡监,中试举人者给银二十两,武举亦然。六、族有俊秀子弟者,有志进修,家无糊口,不能给俸,该户户头举族长验试,果有专心致志,每年出学俸若干,以励成才。

湖北黄冈《淞湖陈氏家谱》:

十九,中进士者,付庄专给贺谷三十石,点翰林者今议加谷十石,点鼎甲者,加谷二十石(因此田已当一石一斗二升半,只存四石八斗七升半)……二十,中乡试者,祭田给贺礼二十千,中会试者四十千,点主事中书即用者又五十千,馆选者六十千,点鼎甲者八十千。 [35]

从曾国藩的账簿记载看,他到各地曾祠,一般都由“首事”接待,会收入一笔“公钱”,或者叫“公祠钱” [36] ,这应该是各祠产中用来奖励科举中式者的例钱 [37] 。四月十二日记载,曾国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请人说情给曾国藩赔了不是,还送了一部分钱。“松陂请人说情,送押钱六十四千。”当然,作为拜客活动的副产品,曾国藩对于族谱的修订确实也做出了一些贡献。

比如日记中所记:

余与家叔及上增叔……订修谱事,议每丁出钱百三十文……需谱者每部钱四千文。 [38]

那么,曾国藩四次拜客收入总共多少呢?首次拜客从岳父家拜到塘头湾曾祠,时间不长,只有七天,范围不广,都是至亲,收入也不多。曾国藩自己统计了一下,共收入二十一千一百八十文。

要准确计算曾国藩的收入,我们需要统一计算单位,把铜钱换算成白银。清代铜钱兑换白银的比率一直处于变化之中,道光年间大约在一千二百余文兑换一两到一千七百余文兑换一两之间波动。在此次拜客过程中,曾国藩记载过三次兑换数字 [39] 。为方便起见,我们把这三次兑换比率平均,按一千六百零二文兑换一两计算。这样算来,曾国藩拜客一周,收入为十三两白银多一点。

首次拜客不过是小试牛刀。接下来曾国藩又有三次拜客,时间、路程特别是收入均大大超过第一次。第二次拜客中,仅三月初七日至三月十一日在湘乡县城的四天,就收入钱十二千六百文,银四十一两八钱。我们按《湘乡曾氏文献》账簿将第二次拜客收入逐笔相加,共计钱二百三十六千九百文,白银二百三十八两三钱,以白银总计为三百八十六两多一点。

第三次拜客收入,曾国藩在账簿中自己做了这样一次总结:

三月二十九日出门,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计得现钱并轿钱、下人钱五百××(原文如此——作者注)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40]

所谓“花元”,指流入当地的外国银圆(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中说:“道光年间,洋钱已深入内地,自广东、福建一直到黄河以南,都有流通……鸦片战争前后那几十年间,最通行的莫过于西班牙银元……” [41] 大的重七钱二分。)如果按重七钱二分、成色百分之九十三计算,合足银一百五十四两。则第三次拜客收入合银四百六十六两多一点。

第四次拜客,按《湘乡曾氏文献》流水账簿逐笔相加,共收入钱七百一十九千三百二十文,银一百一十七两六钱。以白银合计约为五百六十七两。

其实在道光十九年正式大规模拜客之前,道光十八年由北京回湘乡路上,曾国藩就已经在中湘地区顺路拜过一次客了。《中湘拜客》账簿载,道光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他拜白果、东山、龙山等处的纸行、账簿店、钱店、布店、烟店、槽店、花店等四十三家,共收钱三十一千四百文,银19.85两。在湘潭县拜了知县、教谕、训导及其他两位绅士 [42] ,共收银23.6两。城内外合计收银43.45两,钱三十一千四百文,以白银合计为63.05两 [43]

以上五次合计,曾国藩所拜之处,包括宗祠、店铺及人家,约一千二百处(据《湘乡曾氏文献》约略统计)。共收入钱一千四百六十八千一百二十文,白银三百五十五两九钱,花元二百三十元。以银两合计,共为1495.17两。

除了银钱之外,曾国藩收到的贺礼中还有少量实物。湘潭县一位乡绅请吃酒,又送点心四匣,茶叶一篓,鸭子一对 [44] 。另衡州府城的纪文灿笔店没有送钱,而是“送笔十枝” [45] ,贺五爷“送小菜四坛,酒二坛,鲜鱼二斤” [46]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斤五六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黄瓜每斤二文上下,葱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于一亩良田在二十至三十五两银子之间 [47] 。这样说来,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可以买五十亩良田,或者四万斤猪肉,可谓巨款。

为了直观了解曾国藩的拜客路程,我根据日记及账簿记载,对其行程大致加以勾勒,绘制成《曾国藩道光十九年四次拜客行程图》(图1-1)。

第一次拜客的目的地是岳父欧阳沧溟家金溪庙,路程不远。按地图上两点间的线路简单计算,往返29.22公里。

第二次拜客,主要经行地为永丰、梓门桥和湘乡。按各点间线路简单相加,计133.06公里 [48]

休整五天后,曾国藩开始了第三次拜客。从三月二十九日由家起程,走衡阳,二十二日至衡州府城,在府城停留十天。五月十一日到达耒阳县城,在县停留八天,三十日至永兴。六月初五日由永兴雇船下耒阳,十七日又回到衡州府城。六月二十一日由衡城起身,二十二日到家。按各点间线路简单相加,计456.35公里 [49]

图1-1 曾国藩道光十九年四次拜客行程图
说明:此图以《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清代湖南地图为底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地图集》(星球地图出版社,2011),增加了栗江、花园、横板桥、白果、金溪庙诸地。

在家休息一个月后,曾国藩七月二十二日出门,开始第四次拜客。八月十二日至宝庆府。八月十七日由宝庆起行,二十二日抵武冈州。九月初二日离开武冈,十二日由杉木桥至新化。二十二日至安化蓝田。十月初三日至永丰,初四日到家 [50] 。按各点间线路简单相加,计603.3公里。

四次简单相加,共计1221.93公里。曾国藩行走的实际路程肯定要超过此数。一是因为上图所画路线是以他的主要经行点简单连线而成,实际行走路线要远比图上所示曲折。二是因为他每到一城,通常都要出四门到四郊拜客,行程也不算短。因此我估计他的实际行程为1500公里左右。拜客过程中一路所宿之地,多数是公祠,有时也宿乡绅家、客寓及各县湘乡会馆。从这张图中,不仅可以看到曾国藩拜客路程之远,也大致可以看出曾氏一族在湖南的地理分布概况。

在传统社会中遇到人生大事,亲友往往以礼金、礼物等方式互助,这是很多传统礼俗的起源因素。

科举成功后,一个中式者会面临一系列庆祝活动和大笔经济开支。比如要打发前来送报单的报子,要竖旗挂匾 [51] ,穿袍褂,簪花挂红,焚香告祖,拜客,送扇,印卷……林林总总,颇为繁重。商衍鎏回忆他中秀才时的情景:

旋由学政牌示,定于某日到学政衙门簪花,赴学宫行拜孔子礼,穿的是蓝袍、缎靴,戴红缨帽金顶,簪花披红……礼毕各人乘轿回家,谒祖,拜尊长,尊长各给红封利试一包,后即出家门,往拜从前受业过的各老师,至亲父执辈亦要登门叩头,家中设宴数席款待亲友,亦要行礼周旋,到晚客散,因为叩头太多,两腿酸楚,疲惫不堪了。 [52]

这一过程花费不菲。比如李慈铭中举后,“致送贽礼,缴付墨卷刻费,购买衣袍,修墓扫墓,以及应酬饮宴等费用,花了约四百两”。他在日记中叹息说:“寒士得乙科,耗费至是!” [53]

这种大笔花费普通人家很难负担,因此催生了中式后的“贺仪”。当然,对新科进士的帮助不同于其他互助。向这些即将成为官员的人致送礼金,显然是一笔前景很好的投资,利润必定丰厚,因此很多中式者家庭互助圈子以外的人会主动前来送贺礼。曾国藩以拜客方式收受的大量礼金,显然相当多是出于“投资”的目的。多年之后,曾氏在家信中回忆起这段经历,显得颇为后悔:

我自从己亥年(道光十九年——作者注)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以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54]

也就是说,将来如果做了外官,那些送或者借给他钱的人找上门来,曾国藩付以十倍的回报,当事人也并不见得满意。因此,现在所送,都是钓饵。

这是后来的悔悟,当时困窘中的曾国藩面对这些“钓饵”,并无丝毫犹豫。因为当时经济条件决定了曾国藩不可能不遵此陋习。

除了在家乡“把戏”时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国藩北上入京为官时沿途拜客的收入也相当不菲。

结束在家的休整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曾国藩从家乡出发,经湖北、河南北上至京。

一路上他的相当一部分精力花在与各地官员相往还上,上至巡抚,下至县令,乃至学官,他都拜到。

十一月初六日他到达湘乡县城,收到县令严丽生及以下共银三十二两余,钱三十五千文。其中县令送银十六两 [55]

十一月十六日在长沙,收到抚台、臬台、粮道等馈送共银七十七两,钱七千文。其中巡抚送银十六两,按察使十二两,粮道十两,长沙知府六两 [56]

十二月初七日日记记载:

至岳州,访府学(指府学教授——作者注)成忍斋同年,又会萧汉溪学使(指学政——作者注),晤李邵青于成忍斋署中,畅谈甚欢。 [57]

而据账簿,十二月初八日收到成忍斋所送钱十千文,李邵青送点心二匣,肉二斤,烛二折,酒一坛 [58]

十二月十二日的日记只有一行:

着人往武昌,打探在省各官。 [59]

打探的目的当然是准备拜见。账簿记载,在汉口收到抚台、藩台、臬台、署盐道、各家卦店馈送共银一百七十一两,钱六千九百文。其中巡抚十六两,布政使十二两,按察使七两八钱,署粮道七两八钱,署盐道十六两 [60]

曾国藩日记记载他十二月十五日全天都在“拜各卦店”。 [61]

道光二十年(1840)正月,拜客四天,在家信中说:“十二日至河南省城,拜客耽搁四天,获百余金。” [62] 按流水账簿计算,则共一百五十六两。巡抚八两,按察使十六两,布政使十六两,粮盐道三十两,陕州道三十两,灵宝县令银二十两。候补知州杨积煦手中没钱,送了他面一匣,鸭四只,地黄二匣 [63]

见官拜官,见店入店,从各地官员和“乡亲店”主手中又获得了一笔不小的收入。曾国藩一路北上,收到馈赠共计五百余两。也就是说,曾国藩所有拜客收入,共计二千两左右。

除了曾国藩外,我没有发现有关其他中式者留下如此详细的拜客记载。遍寻史料,我没有见到其他中式者拜客如曾国藩拜客这样时间长、范围广、拜访对象多、收入高。能够见到的资料中,中式者收到的馈赠数量通常远低于曾国藩。比如李慈铭中进士后,在日记中记载收到的馈赠不过二百六十五两 [64] 。也许在“议修谱牒,清查源流”这个借口下,曾国藩的拜客地域及范围远超当时习惯。

三 也曾“包揽词讼”

虽然通过拜客获得大量收入,但是曾国藩仍然感觉手里的钱不够充裕。拜客有收入也有成本,曾国藩一路仆从花费、家中刻卷、应酬、购置家具衣物、日常支出等花销,也都不小。这一年曾家还经历了曾国藩长子和幼妹去世两次丧事以及曾国藩四妹出阁的喜事。翰林之妹出阁,规模不小,“共夫七十八名,并朱家来夫百一十二名” [65] ,耗费颇巨。

因此曾国藩进京为官的资本仍然不足,还要向别人借钱。日记中提到“向大启借钱” [66] ,临行前的十月初五日记中又说:“八月,谦六在省会家严,面许借二百金。” [67]

除了接受馈赠和借贷,“干预地方公事”,也是曾国藩收入的一个来源。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为官之后,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讽谏他们洁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务。他苦口婆心,反复申说。比如他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 [68] 给人的印象是他向来谨言慎行。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这样的事他自己也做了几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经人劝解,旧佃户仍然“强悍不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他“辰后(八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 [69] 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的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衙告状。他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二月十九日,族人曾光文前来和他商量如何为曾逢吉办理诉讼事宜。原来“逢吉家有叠葬祖坟鳜鱼山,曾被彭如舜强葬八棺。乾隆四十九年构讼,至五十六年……执照……周佐才强葬此山,劈 骑头。逢吉欲与周兴讼,故与余商” [70]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开始“判断乡曲”,调解地方纠纷了。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五月十七日日记记载,曾氏一族与伍姓一族发生纠纷,缘于石湾曾氏某公寓“已赁与伍姓人开店。伍姓强悍,有霸占之意”。族人请他做主,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作者注)宋公也” [71]

曾国藩六月二十九日日记还提到,他“作书与面湖凼唐福各处,嘱其早完国课,以便办优免事” [72] 。这是关于税赋减免事宜。另一处记载“会衡阳沈明府,道及彭雅涵偷窃事” [73] 。这是关于地方治安。八月十七日日记说“族中有名国正者,在宝庆营。……悯其孤苦,因……至两营及协镇都督处,托其照拂” [74] 。与武官也打过交道,可见他的绅士功能发挥得相当全面。

绅士在中国基层社会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文将进行深入讨论。这里只需说明的一点是,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事实上,“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渠道,具体收入水平和方式我们在以后还会论及。

由于有了以上这些财源,曾家气焰当然不同。六月初三日曾国藩日记记载,外地族人曾永兴见到他,居然手足无措,吓得说不出话来 [75] 。曾国藩本人的“官派”“威仪”由此可见一斑。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从正月十六日忙到十月底,“筹资”工作终于完成,曾国藩在十月三十日这天的日记里说:“将进京银两封好,行李捡拾。” [76] 三天后,他从家中起程,奔赴北京为官。

[1] 《曾国藩全集·诗文》,第329页。

[2]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岳麓书社,1994,第1319页。

[3] 黎庶昌撰《曾国藩年谱》,第4页。

[4] 同上书,第5页。

[5]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岳麓书社,1987,第3页。

[6]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台湾学生书局,1965,影印本,第4257页。

[7] 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上,商务印书馆,1917,第5页。

[8] 吴敬梓:《儒林外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第30页。

[9] 同上书,第36页。

[10]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45页。

[11] 同上书,第41页。

[12] 译自Ping-ti Ho,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p.40,255。

[13] 《康有为全集》第七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333页。

[14]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2页。

[15] 《刘光第集》编辑组编《刘光第集》,第200页。

[16] 《本会总记》,《湘江评论》1919年8月4日第4号,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辑组编《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第644—645页。

[17] 黎庶昌撰《曾国藩年谱》,第6页。

[18]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055—4190页。

[19] 董丛林编著《曾国藩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第26页。

[20]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061页。

[21]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4页。

[22] 同上书,第16页。

[23] 同上书,第17页。

[24] 同上书,第28页。

[25] 同上书,第29页。

[26] 同上书,第35页。

[27]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67页。

[28]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076页。

[29] 同上书,第4180页。

[30] 同上书,第4175页。

[31]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19页。

[32]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16页。

[33] 八月十三日,他到宝庆府城,知府送他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见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33页。

[34]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14页。

[35] 转引自杨爱华《黄冈地区宗族助学兴教探究——馆藏家谱研究》,《华中人文论丛》2011年第1期。

[36] 在《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元吉公祠新订条规”中,有“全族设户首二人……奖掖后进学子,综核祠产收支”之条。五三八页又有“赈恤奖学各费”之条,应系承袭以前几修族谱精神而来,唯其时已在民国,奖励条款与清代自然大不相同,具体条文已无参证价值。因条件限制,未能查到《大界曾氏四修族谱》。

[37] 除此之外,各地族人还按惯例交送人情钱。有的时候,族人人情钱会汇集一起,由一人转交。比如十月初一日,在砂溪曾祠,“又大爷收各族人情共二十四千二百文,华国四爷收各房人情共二十四千四百文”。

[38]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5页。

[39] 六月十七日在衡州以四百六十一千九百四十八文,换得衡平十足银二百九十两一钱,每两兑钱一千五百九十二文。八月十三日,他在宝庆府以四十八千六百文,换得足纹银三十两,则兑换率为一千六百二十文兑换一两。八月二十二日在武冈州以五十五千二百五十八文,换得银三十四两六钱七厘,则一千五百九十四文兑换一两。见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27、4143、4173页。

[40]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27页。

[41]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78—579页。曾国藩账簿中,第三次拜客在永兴等地多次收入花钱、洋元、洋银等,还提到具体品种,有“苏边”“建柱”等(第4121页),此外还提到货币品种有“青钱”(第4114页),这种钱质地为铜、铅、锡合金。新版《辞源》说明:“以红铜五成,白铅四成一分半,黑铅六分半,锡二分四者配铸者,谓之青钱。”以上资料,备货币史专家参考。

[42] 县令送席未受,送银十二两;教谕送银二两;训导送一两六钱;一位乡绅送银八两。

[43]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055—4060页。

[44]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060页。

[45] 同上书,第4101页。

[46] 同上书,第4102页。

[47] 白寿彝总主编,周远廉、孙文良主编《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674—677页。亦可参看从叶梦珠的《阅世编》和钱泳等所述的一系列材料。

[48] 十二日到达紫名桥。十八日到梓门桥。二十日到达永丰,拜访走马街刘蓉家。二十四日经田家湾、金家湾。二十九日到达刘家湾江外祖家。三月初一日至南五母舅家。初三日到彭家冲。初七日经由鱼塘(虞塘)走县城。初八日“请家德二开单拜客”。初九日到十六日,均在县城拜客,并出县城四门走郊区,比如“北门出城走马家坪至云门寺”。十六日出城,到普眼堂,十九日至谭家桥。

[49] 四月初八日到达松陂祠。十四日至面湖凼。五月初二日出城,经铁纲铺、栗江、常宁,十九日经石湾、曾家坪,二十七日至桐树下,二十九日到达油榨输(墟),六月十一日至东江,经泉溪市(寺)、清泉。

[50] 经文吉堂,八月初一日到大泉冲,经桃花坪、七里桥,九月初六日到新化窝山,初八日到古塘,经马鞍市、高沙市、花园、黄板桥(横板桥)、沙坪,二十八日至荷叶堂。

[51] 清代举人中式每人给银二十两,以备制匾立旗杆之用,文武进士又有坊价银,以作建立牌坊之用。新科举人,顺天由礼部,各省由布政司,颁给牌坊银二十两(亦称旗匾银两)及顶戴、衣帽、匾额。各省有作就匾额致送者,银两、衣帽后则名存实亡矣。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第109页。

[52] 商衍鎏:《科举考试的回忆》,《广东文史资料》第三辑,1962,第7—8页。

[53] 张德昌:《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0,第18页。

[54]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151—152页。

[55]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83—4184页。

[56] 同上书,第4185—4186页。

[57]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8页。

[58]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86页。

[59]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8页。

[60]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87—4188页。

[61]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8页。

[62]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1页。

[63]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189—4190页。

[64] 张德昌:《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第19页。

[65]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2页。

[66] 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记中说:“向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见《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15页。

[67]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1页。

[68]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114页。

[69]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8页。

[70] 同上书,第12页。

[71]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18页。

[72] 同上书,第23页。

[73] 同上书,第15页。

[74] 同上书,第27页。

[75] “永兴本家见余,趑趄嗫嚅,村鄙可怜。”见《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20页。

[76]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4页。 3J+/ywhvqHAlV429vroAdPynKt5+qsZzo4IbIJQI/luSsrSpqb2OnqBJPP5khO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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