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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典试四川所获的“巨额灰色收入”和京官后期生活

第一节
从曾国藩看清代乡试主考的收入与支出

一 梦寐以求的主考任命

当然,京官们的生活也不是毫无希望。清代政治体制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机会,那就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在出差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发一笔横财。这是京官生涯最重要的财政补给。

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

从前,京官以翰林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外放为各省学政——作者注)。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 [1]

京官当中,翰林是最清苦的,因此最盼望的是三年一次的“放差”。差使有三等,最好的是到各省当学政,主管各省教育。当一届学政,大省可以搞到三四万两白银,小省一万两多。次之则是当主考,一次可以搞到几千两。

相对学政,翰林们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乡试主考。清沿明制,乡试设正副主考各一,从翰林等京官中选派。乾隆三十五年(1770)起,为保证考官素质,规定乡试主考均须考试,称为“考差” [2]

几乎所有中下级京官都对当主考的机会梦寐以求,盖因它既有面子又有里子。衡文之典,朝廷一直极为重视。雍正皇帝说:“朕御极以来,屡次开科取士,凡属考官,皆择人品端方、素行谨恪者为之。” [3] 因此成为主考,衔命抡才,是对人品和文品的双重认定,是一种很高的荣誉。李鸿章晚年位高权重,犹以平生没当过主考为憾。道光二十五年,曾国藩的同乡好友陈岱云外放为江西吉安知府,年仅三十二岁。人人都认为是美差,他却以未得主考、学政为恨。

除了面子上的光荣,当主考“里子”的实惠更大。首先,主考官是举人们的“座师”,可以收许多门生,这些门生会成为官场上潜在的人脉。其次,乡试结束时,主考官会获得几笔收入:一是地方官场公送给主考官员的“程仪”;二是除了公送之外,地方官员以私人名义致送的礼金;三是中举者会交“贽金”,也就是拜师费。这几笔收入加在一起,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

那么,清代乡试主考所获具体有多少呢?《随园诗话》说:

春台一穷翰林,即任试差,不过得一二千金,遽买南妾一人,日日食鲜鱼活虾、瓦鸭火腿、绍兴酒、龙井茶,何以养之? [4]

按这个说法,是一二千两,不足以供养一个娶自南方的生活讲究精致的小妾。《翁同龢日记》提供了更具体的数字。同治元年(1862),翁同龢出任山西乡试正考官。乡试结束后,他在日记中载:

九房公送折席银一百两……九房送程仪二百两,又磨勘费二十五两(共五十两,主司分)……同城各官送程仪八百两。 [5]

按此记录,他一共收到馈赠一千一百二十五两,再加上国家法定路费四百两,此行收获共一千五百二十五两银子。与《随园诗话》相吻合。

不过翁同龢的日记对于了解清代乡试主考收入与支出仍嫌过于简略。我发现的最详尽的资料是曾国藩道光二十三年典试四川时所记的各种账簿。

二 出行前买假朝珠

如前所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曾国藩找人现借了五十两银子,才勉强过了个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银已达二百两。所以曾国藩对考差非常热衷。正如他后来在家书中说的那样,他的主要动机是解决经济危机:

考而得之,不过多得钱耳。 [6]

考差如科举一样,对“小楷”“白摺”的功夫非常讲究。因此在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的家书中,曾国藩提到他为了考差正在勤奋练习小楷:

男亦常习小楷,以为明年考差之具。 [7]

在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的家书中,曾国藩提到他为了考差,正在练习作“试帖诗”,写在白摺上,大家互相打分:

男近来每日习帖,不多看书。同年邀为试帖诗课,十日内作诗五首,用白摺写好公评,以为明年考差之具。 [8]

虽然尽力准备,但是由于竞争过于激烈,这一年曾国藩没有考中。年底他说,欠债已经上升为四百两,如果明年再考不中,那么经济压力便更大了:

我在京该账尚不过四百金,然苟不得差,则日见日紧矣。 [9]

第二年他再接再厉,全力以赴。道光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他在家书中说:

今年考差大约在五月中旬,孙拟于四月半下园用功。 [10]

曾国藩对这次考试期望极大,为了准备这次考差,他甚至预先服用起了补药:

男因身子不甚壮健,恐今年得差劳苦,故现服补药,预为调养。已作丸药两单。考差尚无信,大约在五月初旬。 [11]

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红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六月二十二日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此时正是他经济极度紧张的时候,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国藩当然大喜过望,得信之后立刻忙了起来。一个乡试主考官出京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项是差旅手续及用品。国家对乡试十分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乾隆三年(1738)规定各省给付主考的路费标准:

云南八百两,贵州七百两,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六百两…… [12]

这笔路费规定到各省后由各省财政给付。因为部分主考反映上路前花费巨大,无力负担,乾隆六年又规定,主考官可以先从户部领取二百两路费,该省于应给路费内扣除 [13] 。主考出行,按例由沿途的驿站提供夫子、马匹,不必自己花钱。所以曾国藩在账簿《应办事》中列有领取兵部勘合和官马。

不过路上仍有许多费用是由自己负担的。比如要自己带被褥行李及路上用品。因此出京前,曾国藩在《买零物单》中记下要买的一些旅行物品:轿灯、皮箱、老公卷 [14] 、包毯、眼镜……还有卫生丸、紫金锭、如意丹、活络丹、午时茶等药品饮品。

第二项是招收仆从。头一次出长差,必须雇用几名有经验的仆从,照顾生活以及处理与地方官场的往来交接事宜。因此主考任命下来后,立刻有许多朋友来推荐仆人。

《交涉事》中记载,文小南荐来一名张姓仆从,吴竹如、杨昆峰荐来汪喜,邵蕙西荐来李升,曾国藩考察之后皆不满意,都辞退了。后来“吴蔼人荐其仆”,张容之、邹云阶也各荐一人,被他留用。由此可见,他出行之时,身边至少带了四名仆从(包括一名自己的旧仆)。

第三项是购置出京的官服。主考出京,代表朝廷体统,官服自然要讲究再讲究。在收到主考任命后,曾国藩花费最多的就是服装的投资。《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买衣单》 [15] 一份:

朝裙披肩(买),单蟒袍(买),长短风带荷包两付(买),长衿大呢夹袍褂(买),短衿绵袍(买),短衿纱袍一件(买),短衿单袍(买),葛布袍一裹圆 [16] (已有一件,再做一件,不要买),(棉、湖绉)一裹圆(买,以狐皮袍面改作),织绒一裹圆(做、买),呢夹一裹圆(要收拾,已有了),中毛羊皮一裹圆(买),大毛白狐一裹圆(收拾),厚薄绵裤怀褂二件(做),厚薄绵夹怀褂小袄三件(做),纱马褂(买),呢马褂(买),呢绵马褂(买),珠毛马褂(买),夏布大衫,湖绉大衫,蓝绉绵衬衫,缺衿红绸夹袍(买),大呢一裹圆夹袍……呢斗篷,尖方靴,领子领衣各四件,护膝。

《买零物单》 [17] 中又注明,要买:

朝珠,补子……腰刀……油靴……

这也是出行所用。同时,账簿中又记载:“临行托岱云买貂褂、貂马褂、缺衿大毛江绸袍,预备复命。” [18] 也就是说,准备回来复命见皇帝时用。以上所买,并非曾国藩自作主张,铺张浪费。《庚子罗柳生使蜀行李》 [19] 单,是道光二十年他的朋友罗柳生主试四川时所带衣服物品清单,共有七大箱之多,其中衣服六十多件。曾国藩是亦步亦趋而已。为了省钱,他在《庚子罗柳生使蜀行李》单中所列的“蜜蜡朝珠一合”下注“要买假的” [20] ,由此可知他此次四川之行所戴朝珠居然是假货。

在《癸卯使蜀行李簿》 [21] 中,他列出带衣物九大箱,比罗柳生还多了两个箱子。其中衣服靴帽等七十多件。曾国藩对官场排场礼仪之重视可见一斑。

三 翰林的礼物

除了以上行旅、衣服、日用品之类的准备之外,主考官出京,还有一项必不可少的准备,那就是礼品。

虽然朝廷规定主考到各省不得与地方官交游,“各省正副主考官……在途不闲游,不交际……到省禁绝监临、提调迎接拜望” [22] ,但实际上,作为京官,主考官与地方官的交往必不可少。特别是在典试完毕后,主考官更可以大大方方地与当地官员及返程所经地方官员往还。这是主考官收受“程仪”和礼品的一个重要时间窗口。基于清代官场礼仪之繁密,需要交往人数之众多,主考官在出京之前,要准备大量礼品,以备礼尚往来之用。

所以在曾国藩出京前准备的东西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扇对”等礼物。翰林出京,交接各官,以折扇、对联相赠,对“道上办差人”,也以扇对为赏,这才符合“文学之臣”的体统。综合《应办事》 [23] 和《扇对单》 [24] ,曾国藩购买了大量的扇子及对联用纸,比如《扇对单》中扇子类所列:

真金面棕骨三十把。

钟鼎文绿漆骨冷金面二十把。

乌木骨冷金面十把。

棕壳水磨骨冷金面卅把。

油绿面棕骨金字十把。

……

在扇子类下注“请俪裳写八柄,杨慕汀二把……文小南五把……自在道上行书二十把,自在道上写(十把)”,可见这些扇对,大部分都是请京中长于书法的朋友题写,小部分由曾国藩自己书写。

对联类列有:

橘红七言蜡笺十付(王三送)。

虚白斋对三十付(罗彦甫写)。

……

锦边大红描金八言十付(龙翰臣写五付,自写五付)。

锦边各色描金八言十付(自写)。

锦边大红描金七言十付(俪裳写,送十房官)。

绫边各色洒金七言对十付(俪裳写)。

未裱素笺七言大红十付(未写)。

未裱洒金七言各色十付(俪裳写)。

锦边冷金七言十付(未写)。

锦边冷金八言十付(自写六付,未写四付,至蜀写)。 [25]

……

以上总计扇子一百六十把,对联一百五十副,足见曾国藩计划交接应对的官员数目之众。曾国藩注明的这些人多以书法闻名,比如梁俪裳是指梁国琮,翰林院编修,工书,尤擅行书,书宗赵体。龙启瑞(翰臣),是道光二十一年状元,能篆、籀,擅画山水。此二人在清代书法史上皆有记载。

上面提到的对子中有十副注明“送十房官”;在《庚子罗柳生使蜀行李》所列的一些扇对下面,曾国藩注明“问是否送大宪”。这些材料表明,他到四川后,从督抚到房官,皆以扇对为礼物。在《扇对单》中,还有这样一条记载,明确注明是准备赏给送礼的门生等人的:

廊房头条扇三十个(约二百文一对,罗彦甫写,到省赏送礼人用) [26]

至于赏路上办差之人的扇对,则直接购买已经请普通写手写好的质量次之一等的货品,称为“赏扇赏对”。在《交涉事》中,有“郭雨三荐送来赏对二百副,扇一百副(收对五十,扇五十)” [27] 等记载。统计这样的记载,曾国藩总计收了赏对三百五十副,赏扇三百把,共花去钱一百零四千。

除此之外,还要买其他一些预备赏人的东西,比如官帽上的顶子、荷包、小刀等:

车渠顶四个(赏武巡捕),金顶四个(赏文巡捕)……赏荷包五十份,小刀五十份,中等小刀五份,马鞍纱袍褂料四匹,中等荷包八份。 [28]

这些是用来赏给督抚衙门中的低级官员文武巡捕,以及其他下人的。以上这些准备,所费不赀。在《衣服银钱账》 [29] 表中,他列有药店账二十千,纸店账三百二十千,其他衣店等未列具体数字。他向十位朋友共借了七百二十七两银子 [30] ,用于出门前的准备。

有意思的是,他还注明要买“小戥子”,这自然是用于称量路上地方官员所送银子的重量 [31]

四 四川之行的巨额收入

主考领命之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内起行。“各省正副主考官……不许在途逗遛,不因便携家,不辞客,不携带多人骚扰驿递。” [32]

道光二十三年七月初九日,曾国藩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吟诗作赋不绝。这一天的日记写道:

卯初起行。雨后朝旭,清气可飧。西山在望,万尖如笋……未初过白河沟,慨然思明成祖与李景隆之战,得句云:“长兴老将废不用,赵括小儿轻用兵。” [33]

曾国藩所带礼物,一路用去。按《各官交际名号记》 [34] ,他在四川相往还者,自总督至知县及文武巡捕,一共五十九人,而一路上在其他省至少与三十名地方官员有过拜访宴饮等交往。按账簿载,在成都他送给总督、布政使、按察使及两位道员的都是每人两副对子、两把扇子;送给将军和学政的是一对一扇;其他知府、知县、十位房官的或一对两扇,或一扇两对,或对扇各一不等。其他路经的陕西等省也大致如是。

那么,曾国藩收获多少呢?这次出任主考没有让曾国藩失望。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任务所获收入曾国藩记有账目。现存账目部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领盘费四百两。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首县轿银四十两。

魏祝亭五十两。

张赞周廿两。

刘遐亮百两。

将军五十两。

周荔农五十两。

贺美恒四十两。

黄宝斋四十两。

贽敬共五百两。

李石梧五十两。

陶莲生三十两。

傅秋坪十六两。

方仲鸿廿两。

崇荷卿十二两。

姜海珊廿两。 [35]

可见,公项程仪是二千四百两,十二名房官公送五百一十三两,门生贽仪五百两,国家法定路费四百两,其他官员个人所赠等九百三十八两:诸项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官员也不可能一无所馈。加上节省的路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潘木君嘉定绸二匹,巴缎袍褂二付,川绸二匹,被面二床。

富都统巴缎袍褂二套。

首县巴缎袍料四件,程乡茧料十件。

李国钧巴缎袍褂料二套,杭纬四合。

邓存泳成绫二匹,蜀茧二匹。

本家川绸二匹。

汤琢斋送二蓝褐子四件,酱色褐子四件,羽缨二十头,绒毡四床。 [36]

除了衣料,曾国藩还收受了其他四川特产,比如藏香、黄连、厚朴、茶叶、砖茶、火腿、海参、浣花笺、桂花米等 [37] 。在《由四川回京行李数》 [38] 中,他记载有“芡实二匣”“南枣一包”“莲子一匣”“桂圆二匣”“藕粉一包”“茶叶十一包”“海参五包”“藏香六匣”“普洱茶两个”“五加皮一匣”“川贝母一匣”“玻璃一块”“如意一品”“仙茅三匣”“厚朴四卷”“燕窝四匣”等多种,下面多注明是谁所送。可见此行收获之丰。

回来后,他将这些特产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师友。比如送了穆彰阿一套巴缎袍褂,杭纬四匣,燕菜二匣,名山茶二盒。送季芝昌一匹巴缎袍褂,两个被面,燕菜二匣,名山茶二盒。送陈岱云的是一匹巴缎袍料,一副朝珠,一匣建元,一匣黄连,一匣香珠,一匣海参,一匹茧绸…… [39]

回来路上,曾国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连作《游桂湖五首》《入陕西境六绝句》等诗。回程中与朋友的书信中说:“天气晴和,体亦爽快,间作打油腔几句。” [40] 其心情可以想见。回程中所作《柴关岭雪》,内有“挥手舞岩巅,吾生此潇洒” [41] 之句。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簿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历年积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同族和亲戚。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体重增加,出门必乘车: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 [42]

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笔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到这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由往来家书推测,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

寄回六百两还债,虽然不够清偿所有积债,但是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资助亲族,是曾国藩早就念念于心的,只不过此前没有能力。最令他遗憾的是,在此次“发财”之前,很多盼望他救助的亲人已经去世:“自孙入都后,如彭满舅曾祖、彭王姑母、欧阳岳祖母、江通十舅,已死数人矣。再过数年,则意中所欲馈赠之人,正不保何若矣!” [43] 十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尤其令他内疚不已。他多次致信家中,生怕家里人不理解他的做法。他指出几两银子对曾家和对亲戚家的意义完全不同:

我家少八两,未必遂为债户逼取;渠得八两,则举室回春。贤弟试设身处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君子之住啬境,兢兢焉常觉天之厚于我:非果厚也,以为较之尤啬者,而我固已厚矣。古人所谓境地须看不如我者,此之谓也。 [44]

他还特意交代,十舅虽死,曾家还要帮他“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以慰逝者之魂而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 [45]

这封信充分反映了曾国藩为人的仁爱厚道。这样做的另一个理由,在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禀祖父母的家书中这样说:

孙所以汲汲馈赠者,盖有二故。一则我家气运太盛,不可不格外小心,以为持盈保泰之道。旧债尽清,则好处太全,恐盈极生亏;留债不清,则好中不足,亦处乐之法也…… [46]

持盈保泰,求缺有余,这是曾国藩一生的人生哲学。在其后的漫长仕宦生涯中,曾国藩在自奉甚俭的同时,还多次对亲友大量馈赠,或者用于其他慈善用途,作为“散钱”的一个办法。因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国藩“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主考所得的这笔收入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当然是灰色的,按朝廷明文要求也是不合法的。乾隆三年曾有旨:“主考等亦不得于此数(国家规定路费——作者注)之外更有所受,将此永著为例。” [47] 但事实上这笔收入在当时却是公开的,是官场的惯例,连嘉庆皇帝都认为“尚属地主之谊”。事实上,在混乱的清代财政中,各层级的科举考试过程中都有一些没有载于国家明文的“合法支出”。比如晚清时期各省的学政每次监考,可以得到数额不等的“棚规”,其来源是考生所凑送给考官的“份子”。这种“棚规”后来演变成定例,得到了国家的承认。清政府为了防止考官肆意榨取,甚至在嘉庆四年(1799)时还具体规定了“棚规”的最大限额:

贵州学政向无棚规,取进童生历有红案银两。嘉庆四年二月有人条奏……上谕曰:“各省学政棚规系陋习相沿,非私卖秀才可比。若将棚规红案银两概予裁革,则学政办公竭蹶,岂转令其营私纳贿耶?……”……其时有酌定每名四金之例。 [48]

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并不以这种半制度化的规定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多年之后的同治三年(1864)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而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在南京重新举行。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崐,副主考平步青。此时的两江总督正是曾国藩。曾国藩对当年四川主考任上的收获记忆犹新,这一次他决定尽好主人之谊,“一切均从其厚”。因此考试结束后,两位主考在两江收获“公私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 [49] 。“两主考差囊各三竿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50]

[1] 何刚德、沈太侔:《话梦集·春明梦录·东华琐录》,柯愈春、郑炳纯点校,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第88页。

[2] 参考魏秀梅:《清代之乡试考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95年第24期上册。

[3] 《世宗宪皇帝实录》(一),收入《清实录》第七册,中华书局,2008,影印本,第6487页。

[4] 袁枚:《袁枚全集新编》,王英志编纂校点,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第916页。

[5] 翁民龢:《翁同龢日记》,陈义杰整理,中华书局,2006,第229—231页。

[6]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1994,第130页。

[7]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21页。

[8] 同上书,第23页。

[9] 同上书,第48页。

[10] 同上书,第62页。

[11]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63页。

[12] 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九,收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四十八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第767页。

[13] 同上书,第768页。

[14] “在官时捆束行李之物也”,包括毛毯、皮带等。见袁绍昂等纂《济宁县志》(全),(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第532页。

[15]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台湾学生书局,1965,影印本,第4289—4292页。

[16] 一口钟的别名。西清《黑龙江外记》卷六:“官员公服,亦用一口钟,朔望间以袭补褂。惟蟒袍中不用。一口钟,满洲谓之呼呼巴,无开褉之袍也。亦名一裹圆。”《红楼梦》第九十四回:“且说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歇息。”《老残游记》第六回:“你们把我扁皮箱里,还有一件白狐一裹圆的袍子取出来。”

[17]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301—4302页。

[18] 同上书,第4294页。

[19] 同上书,第4303—4317页。

[20] 同上书,第4311页。

[21] 同上书,第4383—4404页。

[22] 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十七,收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四十八辑,第1938页。

[23]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285页。

[24] 同上书,第4297页。

[25]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298—4299页。

[26] 同上书,第4298页。

[27]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293页。

[28] 同上书,第4301页。

[29] 同上书,第4318页。

[30] 同上书,第4295页。

[31] 同上书,第4302页。

[32] 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十六,收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四十八辑,第1938页。

[33] 《曾国藩全集·日记一》,岳麓书社,1994,第174页。

[34]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349—4359页。

[35]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361—4363页。

[36] 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第4364—4366页。

[37] 同上书,第4372页。

[38] 同上书,第4405—4437页。

[39] 同上书,第4367—4371页。

[40] 《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1994,第40页。

[41] 《曾国藩全集·诗文》,第12页。

[42]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70页。

[43] 同上书,第74页。

[44]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77—78页。

[45] 《曾国藩全集·家书一》,第76页。

[46] 同上书,第74页。

[47] 光绪《钦定科场条例》卷九,收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四十八辑,第767—768页。

[48] 姚元之撰《竹叶亭杂记》卷二,李解民点校,中华书局,1982,第43页。

[49] 《曾国藩全集·家书二》,岳麓书社,1994,第1181页。

[50] 同上书,第1183页。 vO8tX5FV9PDq/B3hOBBxA+GbyaYB9qbgDAkjYMUOUwz+6NGte7szWC6ViPg0RJ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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