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因为:
第一,中国工人阶级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体现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方向。我们党能够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创造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创造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二,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马克思主义吸收了世界文明最优秀的成果,科学地反映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以先进文化为基础,本身又是一切先进文化的旗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决定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能够继续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创造性地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第三,伟大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庄严的历史使命,创造先进的文化既是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这一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是党的第一部正式文献。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规定了党的纲领。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标。纲领还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个党章。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6章29条,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作出具体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第一次修正章程
1923年6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对二大党章进行了若干修改。章程共6章30条。与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和内容,只是个别条文有所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第二次修正章程
1925年1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章程对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有三名党员即可成立党支部。
五大后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第三次修正章程
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会后,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党的五大的要求,通过了修改党章的决议,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首次把民主集中制明确写入党章,首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写入党章,首次明确入党年龄须在18岁以上。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15章53条,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并在党员管理制度和党的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党章,是我们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新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要求“党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发扬党内民主”。新党章在党员义务方面增加“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等内容。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写进总纲。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进一步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新要求。新党章还规定入党要在党旗面前宣誓,并且规定了誓词的统一的内容。新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十三大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
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首次规定完善选举制度,实施差额选举;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更加重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调整了党组设置的规定。
十四大党章修正案
1992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修正案写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增写了纪律的重要性。
十五大党章修正案
1997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六大党章修正案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十六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十七大党章修正案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大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大决定将这一成果写入党章。党章修正案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增加了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新规定。
十八大党章修正案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成就的内容;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段落;充实了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最突出的历史贡献。十九大党章共修改107处,主要体现在:对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作了充实;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作了调整和充实,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党的基本路线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在党的领导方面进行了强调与充实;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党的组织制度作出了调整和完善,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和完善。
二十大党章修正案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写入党章;二是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三是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四是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写入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