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1921 年诞生时起,就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完全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五大,党章把党的性质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作出了新的概括: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先后修订通过的党章仍然沿用了这一表述。这段话,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党的地位和作用、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等四个方面阐明了党的性质,表明我们党对自身性质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