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国家安全”这个词过于宏大、笼统,听上去就和自己没有什么关联。但实际上,只有“国泰”才能“民安”,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人人有份,而且人人有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距离我们并不遥远。例如,朋友圈晒图,可能无意间会暴露重要设施信息;自己随口说出的行业数据,可能会被“有心人”记录下来。甚至一些不法之徒会特意瞄准特殊职业、特殊岗位的人,通过各类看不见的、不易察觉的手段窃取情报。安全隐患与安全威胁就在我们身边,大学生应时刻提高警惕,不能有半点大意。
(资料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2021-04-15,有删改)
(1)你是否具有国家安全意识?
(2)你对我国的国家安全了解有多少?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不是模糊、遥远的概念,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我国的国家安全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国家安全直接关乎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一个国家是否安全,首先体现在国家主权是否独立。历史经验早已证明,没有国家主权独立,就谈不上国家安全。例如,中国曾一度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列强在我国攫取了一系列特权,如投资设厂、驻扎军队、控制关税等,严重侵害了中国的主权。中国近代的百年屈辱很大程度上是当时人们不能维护国家的主权造成的。在当代,霸权主义和强权国家依然对我国的主权独立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在维护国家安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只有人人树立国家安全和保卫国家意识,才能为我国的主权独立提供支持。
领土完整既是国家安全的标志,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和目的。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史都证实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对于领土完整的重要作用。在当代,我们的黄海、东海和南海与周边邻国还存在大量的海洋划界和岛礁争端问题,没有国家的强大和持续的国家安全,就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安全与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有着直接而紧密的联系。
(二)国家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保障
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保障人民利益,我国的国家安全工作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为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对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民众来说,能够生活在一个没有战火、社会稳定的国家都是一件幸福的事。《2021年全球法律与秩序报告》根据居民对当地警察的信心、对自身安全感受及盗窃、人身伤害或抢劫案件发生率等指标对世界各国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中国得分高达93分,位列全球第二,并已连续三年上升。我国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底组织开展的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62%,近五年持续保持高位,比2020年提升了0.2个百分点。
以上统计数据与中国人民及来华外国人士居住、出行等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安全感受相互印证。有了安全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才有保障,幸福感才会持久。
(三)国家安全是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基石
国家安全不仅体现在没有外部的威胁和挑战上,还体现在内部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不断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妥善地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的高发期,高新技术犯罪、网络犯罪也日益增多,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在当代,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不但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制度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更需要不断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发挥好国家安全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维持长治久安的基石作用。
(四)国家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前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国内环境和谐稳定、国际环境和平安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前提,只有保障好国家安全,中华民族才能更加顺利地走上复兴之路。目前,我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越是在这样的历史关键时刻,越应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确保国家安全稳定。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新形势下指导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体现了我们党奋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战略智慧和使命担当。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1.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清晰反映了国家安全的内在逻辑关系,具体内容见图1-1。
图1-1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
2.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对关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对关系准确反映了辩证、全面、系统的国家安全理念,是对传统安全理念的超越。
(1)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这对关系强调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彼此联系,相互影响。
(2)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这对关系强调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存在有机的统一。
(3)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这对关系强调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相互转化。
(4)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这对关系强调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两面,如果只以其中一项为目标,两个目标均不可能实现。
(5)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这对关系强调全球化使得中国和世界的安全已密不可分。
综上所述,国家安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安全体系,虽然各领域的安全内容各有侧重,但是它们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相互影响。
传统安全是指与战争、军事、强权政治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指美苏冷战后期,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以非军事性、低政治性为特征的新型安全领域,如文化安全、经济安全、生物安全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意味着非传统安全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地位。对此,我们需要深刻认识以下几点。
(1)和平不等于安全的全部。如今,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给人类带来了严峻挑战,如影响全球的能源危机、水资源危机、粮食危机等。
(2)发展不等于安全的全部。依照常理而言,发展是安全的条件,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对安全的作用是促进与提升。但不科学的发展、低质量的发展、无序及缺乏绿色的发展反而给安全带来了各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困境。
(3)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二者之间不仅相互影响,而且在特定的情境下还会相互转换。国际恐怖主义、海盗现象等都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的安全问题。
(4)传统安全出现“非传统化”。以军事安全为例,军事安全的“非传统化”具体表现在各国都在积极发展网络作战力量,并大力推动网络武器研发和网络作战理论研究,成立“网军”,等等。有学者认为虽然网络空间里没有硝烟、没有鲜血,但极端情况下网络空间战造成的破坏或不亚于核弹,其后果可能是整个世界都难以承受的。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12-16,有删改)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点领域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此处主要介绍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领域的内容,具体见表1-1。
表1-1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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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
1. 构建了国家安全的中国话语体系
作为维护和塑造我国国家安全的行动指南,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地构建了关于国家安全的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它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让世界更能听懂中国有关国家安全的声音,有利于各主权国家基于自身长远利益的考量主动寻求和平、合作、共赢的安全发展道路,有利于打造世界命运与共、唇齿相依的共同安全新格局。
话语体系是一定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和文化传统的综合表达,是反映民族传统、时代精神的思想理论体系的外在表达形式,蕴含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密码、价值取向、核心理论,决定其国际话语权的强弱。伟大的时代呼唤构建更加科学、有力的话语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话语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
2. 重塑了中国国家安全体制机制
历史上,我们的党和国家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建立了一整套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取得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成就。在新时代,我国踏上了新的征程,前进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越是接近奋斗目标,前进阻力和风险压力也就越大。在新的安全环境下,必须创新国家安全指导思想,建立新的安全体制机制。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对国家安全体制机制进行重大改革,使得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了根本性的重塑,其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显著提升。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中,我国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具体工作如下。
(1)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组织协调。
(2)大力进行军事领域的改革,建立起“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的军队体制编制。
(3)切实维护重点领域国家安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4)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化水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全。
(5)健全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军事法规,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形成一套立足国情、体现时代特点、适应战略安全环境、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近年来,我国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了根本性的重塑,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显著提升,其根本原因就是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指引。
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该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能力有待提升,应急保障有待加强,节约减损有待规范,等等,诸多问题挑战。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对推动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草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国情、粮情,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草案还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衔接。
(资料来源:新华网,2023-06-26,有删改)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紧迫任务,是具体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以法治方式管好“天下粮仓”的迫切需要。
3. 指明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方向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维护国家安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把国家安全工作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加以领导和运筹,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基本发展方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总体国家安全观承载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这些都对中国国家安全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只有准确把握我国安全形势面临的新变化,我们才能与时俱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历史责任。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凸显了新时代国家安全在治国安邦中作为重要基石的地位和作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能够帮助全体人民群众持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更新国家安全理念,发挥维护国家安全的伟大力量,从而在实践中有力应对国内外各种安全挑战,切实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为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为坚强的保障。
我国国家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无论是显而易见的还是不露形迹的,都会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我们应该对这些行为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对其加以防范与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列出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
(5)组织、策划、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
(6)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1)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其他出版物。
(2)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3)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4)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
(5)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6)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如暗藏式窃听或窃照器材、一次性密码本、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设备等)。
(7)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关系人,或伪造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文件、证件等进行招摇撞骗。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及反华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敌情形势也给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带来了许多风险隐患。例如,一些组织和人员将外来有害生物放入动植物产品、包装物、邮寄物等传入我国;一些势力打着境外非政府组织、调查咨询公司、高科技公司等旗号,从经济、生物、科技等领域入手,妄图在我国人权、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做文章”;等等。这些看似隐秘的行为实则会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李某是一家咨询公司的负责人,他所经营的公司主要为境外公司提供供应链风险审核服务。为获得更多为境外企业服务的机会,几年前,李某的公司开始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合作过程中,李某发现,这个非政府组织的态度渐渐发生了变化,他们对中国企业的审核标准越来越细,特别是针对所谓“新疆劳工”等内容提出了新的审核要求。尽管李某已经发觉,该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搜集所谓新疆“人权问题”的信息,是为了炮制“强迫劳动”谎言,为西方反华势力操弄涉疆问题、实施涉疆制裁提供“背书”,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李某仍然承接执行了相关调查项目,给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了风险隐患。国家安全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对李某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公司实施整改。
(资料来源:《法治日报》,2023-04-15,有删改)
近年来,一些背景复杂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掌握了某些行业的国际准入标准。他们利用在行业内的特殊地位,对我国相关企业施加影响,妄图对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特别是产业链、供应链等重要领域造成危害。大学生在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后要加强警惕,坚决杜绝此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请判断以下行为是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如果是,请说出它危害了哪一领域的国家安全。
(1)小郭有幸到某军事基地参观,回家后他在微博上发布了自己在该军事基地内部的照片,照片内容还包括一些装备、设施等,他用照片纪念这美好的一天。
(2)小林与父母到东南亚某国旅游,那里的水果十分有特色,小林多买了一些想要带回国分享给亲戚朋友们。
(3)小王不知从何处看到了一些境外宣传媒体发布的谣言,他信以为真,在多个微信群内进行了转发。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一项基本义务,同时国家也依法保护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过程中的权利。
(一)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见表1-2。
表1-2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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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自觉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智慧和力量,如可以为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建言献策,可以检举、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可以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总之,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要时时用心、事事留意,从点滴做起,积极贡献力量。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为“12339”,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网址为“www.12339.gov.cn”。
(二)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公民享有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也作出了清晰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公民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2022年10月,云南某高校学生李某发现校园内有人散布政治类有害信息,他立即拨打12339举报受理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国家安全机关随即开展工作,成功制止了一起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2022年12月9日,昆明市国家安全局联合云南某高校举行表彰仪式,对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并及时举报的学生李某进行表彰,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这是《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公布以来,云南省国家安全机关首次对高校在读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资料来源:《昆明日报》,2023-01-12,有删改)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做出了贡献的,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一章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对应的量刑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央电视台专题片《护航之道——总体国家安全观纵横》通过实际案例与详细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维护香港安全、中印边境安全、西藏边境安全、芯片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健康安全入手,引导和帮助我们深刻领会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请同学们观看该专题片后完成一篇约为800字的观后感。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请同学们以此为主题,以班级为单位在校园内开展一次教育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不限,如海报宣传、线下宣讲、知识竞赛、法律法条讲解等。此次教育宣传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应以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加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