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三讲 坚决反对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自出现之日起,就成为危害人类社会的公害,其暴力血腥的行为方式和对无辜平民的无差别攻击,给人类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随着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恐怖分子借机将恐怖活动推向全球,引发政局动荡、社会不安,破坏民族团结和睦,极大地阻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严重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一、什么是恐怖主义

我国历来坚持反对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立场,坚决打击恐怖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对恐怖主义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反恐怖主义法》明确了恐怖主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一)恐怖主义的表现

恐怖主义是一种反人类的思潮,任何一种思潮都有其外在表现形式,恐怖主义不仅仅表现为“行为”,还表现为“主张”。作为行为的形式,其表现为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各种恐怖活动,既包括直接采取具体的暴力、破坏、恐吓等方式制造社会恐慌,给国家、社会或者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暴力恐怖活动,也包括宣扬、煽动等其他类型的行为方式,如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等。作为主张的形式,其表现为通过发表文字或者发布言论等方式向他人宣扬带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意见、看法、理论或者思想体系,以诱骗、指使、策动他人接受这些意见、看法、理论或者思想体系,从而煽动他人信奉恐怖主义,形成恐怖组织,或者从事恐怖活动。

(二)恐怖主义的手段

恐怖主义所倡导使用的手段包括暴力、破坏或者恐吓等。恐怖主义之所以“恐怖”,表现之一就在于其反人类的非常规手段。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是其最基本的手段,恐怖主义通过血腥的武力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对他人精神造成伤害,其手段包括杀害、伤害他人,投放危险物质,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等。破坏则主要指恶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坏特定目标或设施的功能和外形,通常是针对具有象征意义的目标和关系国计民生的设施,如切断公共信息网络,损毁重要能源供应管线,炸毁公共服务设施等。除了暴力、破坏手段,恐怖主义还会使用恐吓、强迫、强制、敲诈等以暴力、破坏为劫持力量的手段扰乱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社会恐慌。

(三)恐怖主义的目的

恐怖主义的目的是通过实施具体的暴力、破坏、恐吓等活动,让社会公众产生恐慌情绪,以此要挟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从而强迫政府或国际组织从事或者不从事某种行为。换句话说,恐怖主义是想通过直接的暴力、破坏、恐吓行为,最终实现其特定的政治或者意识形态等目的。

“实现特定的政治或者意识形态目的”是恐怖主义最根本的特征之一,是恐怖主义活动与一般的群体性事件、邪教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个人极端事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本质区别。

拓展阅读
《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及其活动的经验,借鉴国外相关成熟的做法基础上制定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反恐怖主义法》第二条规定如下。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规定如下。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二、恐怖主义的特点

通常来说,恐怖主义具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一)使用暴力的手段

这是恐怖主义的外在表现,之所以被称为恐怖主义,就是因为恐怖分子通常运用暴力的手段,或传播血腥暴力理念、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比如采用爆炸、放火等破坏性巨大的手段,造成或意图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以无辜社会公众为攻击对象

与战争等其他暴力活动以特别对象为行为目标相区别,恐怖主义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不局限于敌对冲突中的直接对立方,而是处于正常生活状态中的普通人。

安全实例

2015年9月18日凌晨5时许,一伙暴徒袭击了某地区海拔2600多米的山区偏远煤矿,并设伏袭击前往处置的民警,造成11名无辜群众死亡、18人受伤,3名民警、2名协警牺牲,暴徒逃窜至深山负隅顽抗。

当地立即组织公安、武警和当地各族干部群众在1300多平方千米山区范围内开展围捕,参战人员克服山陡沟深、林多路险、天寒地冻、空气稀薄等重重困难,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综合运用多种科技手段,搜捕与围堵相结合、空中与地面相结合、专业力量和民众力量相结合,连续作战。当地群众自发投入战斗,在关键时刻提供重要线索,每天上万名各族群众参与围堵搜捕,形成了天罗地网。经过数次围歼战斗,案件在逃人员吐某不堪忍受山中狼狈逃亡,畏惧警民联手的密集搜捕,脱离团伙,在家人劝告下投案自首,其余人员全部被警方击毙。

案例评析: 恐怖主义以伤害无辜群众的方式来达到其非法目的,其对生命的漠视是对现代文明底线的挑战,是对人类良知的挑战。血腥的暴力活动是恐怖主义的显著标志,对无辜社会公众发动暴力袭击是恐怖主义的直接表现形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提高识别恐怖主义的能力,自觉远离恐怖主义,提高防范意识,遵守防范恐怖主义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举报揭露恐怖主义,配合公安机关,与恐怖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

(三)造成或意图造成社会恐慌

恐怖主义的直接目的是通过对无辜群众实施暴力行为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设施以及有特殊意义的标志性建筑进行破坏,引发普通民众的恐惧心理,营造恐慌的社会氛围。与其直接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有形的物质损害结果相比,恐怖主义的危害还体现在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心理的摧残,这种精神层面损害后果的危害性和持续性远远超过恐怖主义所造成的有形损害。同时,恐怖分子实施恐怖行为往往也具有展示实力和试图引发效仿行为的目的。

(四)具有明确的政治目的

这是恐怖主义之所以被冠以“主义”之名的原因之一,是其与一般的个人极端行为的重要区别,也是恐怖主义与普通刑事犯罪之间最大的不同。恐怖主义将恐怖行为作为一种说服或宣扬的方式,其真正的目的是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恐怖分子意图通过实施暴力活动,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营造恐慌的社会气氛,引发广大普通民众的恐惧心理,致使社会公众产生不安全感,进而对执政当局产生压力,影响一国或国际社会的政策方针,从而实现其政治目的。

安全实例

2021年9月26日,胡某收到前同事王某通过手机微信向其发送的2个视频后,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视频,仍通过手机微信将视频分别发送给20名同事或同学。经审查认定,上述2个视频含有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以极度血腥残忍手段危害他人生命的内容,属于暴力恐怖视频。胡某于2021年10月13日被抓获归案。法院认为,胡某以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视频资料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鉴于胡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2千元人民币。

案例评析: 恐怖主义思想是恐怖活动的重要诱因。恐怖分子通过制作并发布音、视频,散发非法宣传品等形式,千方百计地向群众传播恐怖主义思想,煽动实施恐怖活动,传授恐怖袭击方法。大学生要提高认识,正确识别,自觉抵制,积极举报。网络是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思想的宣传品、音视频时应当及时停止观看,确保不下载保存、不评论讨论、不散布转发传看,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恐怖主义的危害

恐怖主义对群众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恐怖主义对人身安全的危害

恐怖主义是将恐怖奉为教条的一种思潮,其将恐怖观念和行为系统化,使用暴力手段残害无辜群众,营造恐怖气氛,以此对国家或组织施加压力,达到其政治目的。因此,蓄意的暴力攻击和破坏行为是其直接行为表现,巨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其造成的最直接的危害。

(二)恐怖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恐怖主义活动在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财物毁坏,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除了毁坏财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恐怖活动还会影响投资环境和消费信心,引起市场的过激反应,由此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三)恐怖主义对政治秩序的破坏

恐怖主义都具有政治诉求,其根本目的是要改变现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在其主张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就采取极端暴力手段。因此,影响政治秩序本身就是恐怖主义活动的直接目的,恐怖分子通过破坏政治秩序对政府或组织施加压力,部分国家的政局可能因恐怖袭击的发生而出现变化。此外,恐怖主义采取极端手段改变现有政治秩序的做法必然导致对立方的极力反对,从而引发新的冲突和对立,对政治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在导致国内政治秩序变化的同时,由于恐怖主义的全球性、跨国性发展,恐怖主义也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地缘战略格局的动荡。

(四)恐怖主义对社会心理的影响

恐怖主义对社会心理造成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恐怖主义的影响广泛传播,在很大范围造成了示范效应,助长了民族分裂行为,对多民族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统一造成了危害。另一方面,恐怖主义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战。与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直接损害相比,对社会造成的冲击更是影响深远,恐怖主义会对民众心理造成恐慌,从而引起社会失序。通过恐怖手段引起世人关注,制造恐慌,搅乱社会心理,从而使社会陷入混乱,本身就是恐怖主义刻意追求的社会效果。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恐怖袭击发生的情况及造成的可怕后果被迅速传递到全世界,其效果被迅速放大,从而引发公众的焦虑、社会的动荡。

拓展阅读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

2019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由来,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严重践踏人权的现状,阐明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坚持把预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的立场和做法,并系统介绍了我国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彰显了我国坚决反对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白皮书前言指出: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新疆地区深受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下简称“三股势力”)的叠加影响,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对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践踏了人类尊严。

白皮书第七部分指出:

近年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全球蔓延,给人类社会带来重大灾难。2001年9月11日,美国发生震惊世界的恐怖袭击事件,2996人死亡。2002年10月12日,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汽车炸弹袭击事件,202人死亡。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马德里列车连环爆炸案,190人死亡、1500余人受伤。2004年9月1日,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造成包括186名未成年人在内的335人死亡、958人受伤。2005年7月7日,英国伦敦连环爆炸案,52人死亡、700多人受伤。2008年11月26日,印度孟买连环恐怖袭击案,195人死亡、近300人受伤。2011年7月22日,挪威奥斯陆爆炸枪击事件,77人死亡。2013年9月21日,肯尼亚内罗毕恐怖袭击事件,72人死亡、168人受伤。2015年11月13日,法国巴黎系列恐怖袭击事件,132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16年3月22日,比利时布鲁塞尔连环爆炸案,35人死亡、300多人受伤。2016年12月19日,德国柏林恐怖袭击事件,12人死亡、49人受伤。2017年1月1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恐怖袭击事件,39人死亡、69人受伤。2017年11月24日,埃及北西奈省恐怖袭击事件,235人死亡、109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球发生1127起恐怖袭击事件,造成13000多人死亡。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严重危害世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四、恐怖主义的防范

我国反恐工作坚持防范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所以加强恐怖主义防范工作,把恐怖事件扼杀在发生之前是反恐工作的重点。反恐防范工作通常包括社会面防范、特殊行业防范、重点目标防范和重要环节防范等。

(一)社会面防范

社会面上的一般防范工作主要在于宣传教育和政府规划两方面。

恐怖主义的主张、观念和意识形态是恐怖活动滋生的思想基础和得以蔓延的催化剂。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除直接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外,还通过各种方式大肆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实现对他人思想的影响、异化和控制,从而培植恐怖主义的新生力量,扩大恐怖主义的影响,并极力蛊惑社会公众,争取得到支持和同情,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所以,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恐怖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本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反恐怖主义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辨别和抵制恐怖主义的能力,有利于从根源上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会定期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也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城乡规划涉及城镇乡村的空间布局、规模控制、基础设施布局等,与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密切相关。政府始终高度关注反恐防范工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就将反恐安全防范考虑进去,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技防物防设施建设。在城乡建设的规划阶段,就预先考虑抵御恐怖袭击风险的能力,以及应对恐怖袭击的各种资源的支持等。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以及重要部位配备、安装技防、物防设备、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控,为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并在易受恐怖袭击的目标,配备、安装必要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加强防范以及应对处置恐怖袭击的能力。

(二)特殊行业防范

恐怖思想的传播、恐怖活动的策划实施离不开一些特殊行业,如恐怖思想可能依靠互联网传播,恐怖分子可能依靠电信业进行联络,涉恐物资可能通过运输行业运送,因此这些特殊行业的从业者应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和抵制恐怖的能力。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还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并实行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三)重点目标防范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或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督促重点目标的技防、物防、人防设备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及时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四)重点环节防范

恐怖组织和人员策划、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均离不开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涉恐资金的甄别、监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其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审计、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在工作过程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将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对出入境口岸和国(边)境地段的管理,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防止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出境入境。

安全贴士
大学生如何反对恐怖主义

(1)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知恐、识恐、防恐、反恐能力。

(2)不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或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3)不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

(4)不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和标志。

(5)不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支持、协助和便利。

(6)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7)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8)不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

(9)自觉遵守实名制规定,消除涉恐隐患。

(10)积极配合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11)积极参加反恐应急演练,掌握必备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有效躲避危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为提高公民反恐防恐能力,我国公安部反恐怖局在2008年组织专业力量编写印制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该手册意在指导公民如何及时发现涉恐嫌疑迹象,在面对恐怖袭击时采取正确措施规避危险,掌握紧急情况下自救和互救的知识,以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程度。手册内容包括常见恐怖袭击手段有哪些、如何识别恐怖嫌疑人、如何识别可疑车辆、如何识别可疑爆炸物、发现可疑爆炸物怎么办、遇有匿名威胁爆炸或扬言爆炸怎么办等问题,对于学会防范恐怖袭击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截至2023年,该手册最新版本为2021年版。

防患未然
“我能为国家安全做什么”采访活动

活动说明

学完本专题后,相信你对于国家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请你走入校园、街头、商场、居民区等地,与周围民众交流对于国家安全的认识与看法,让大家谈一谈“我能为国家安全做什么”,看看民众对国家安全的认识程度与态度。在此次活动中,需达成以下几点目标。

(1)深刻领悟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2)引导更多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3)加强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掌握采访流程。

活动过程

(1)全班5~7人为一组,每组自行分工,确定采访地点、采访提纲和采访对象,将以上内容填写至活动准备表(表1-1)。

表1-1 活动准备表

(2)组长带领组员前往采访地点,与采访对象进行访前沟通,熟悉采访提纲。

(3)正式进行采访活动。

(4)将采访内容放在课堂上与同学们共享,每组展示时间为3分钟,展示时需派出一位组员作为汇报人。

活动要求

(1)采访提纲应尽量准确、完备。

(2)采访最好留下录音或视频资料。在进行录音或录像前,需提前取得采访对象同意。

(3)注意采访和与人交谈的尺度,不要出现引导采访对象思路、窥探他人隐私和强迫他人介绍自我观点的行为。

(4)最好利用照片、图片、演示文稿(PPT)等辅助内容配合课堂展示。

活动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整理和归纳活动材料,并填写活动总结表(表1-2)。

表1-2 活动总结表 DXxvwQ8LExGHMAdasB8LDODKAgQFZSJm6uQ5cx7nwc0/vXQV5EaNh3AB0/sQkcs7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