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三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三个代表”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的整体: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先进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灵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凝聚力,是人类社会不断进化发展、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重要手段;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