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勒里·奎因先生身着宽松的英式粗花呢套装,面带沉思地穿行于这所高校奢华的艺术大楼中。更确切地说,他正沿着八楼走廊费力地前行。这套粗花呢行头出自大名鼎鼎的邦德街 ,身为手工定制拥趸的埃勒里向来推崇英式做派,然而此时此刻他的耳边却萦绕着年轻大学生们各色的美式英语方言,他自己正是毕业于哈佛大学。
他一路用手杖开路,穿过高声叫嚷的学生们,深思着:“这就是纽约的高等教育!”埃勒里叹了口气,夹鼻眼镜背后银灰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温柔的神色,研究犯罪现象所必备的敏锐观察力令他无法不注意到沿途女学生们粉红色的肌肤、俏皮的双眸和纤细的腰身。他沮丧地暗自琢磨,虽然他的母校是美德教育的典范,但是倘若荷尔蒙爆棚的课堂上也能有几位这样芬芳的女同学,或许要好得多——没错,的确如此!
埃勒里·奎因先生甩掉这些无益的思绪,小心翼翼地挤过一大群咯咯嬉笑的女孩子身边,庄重地走向他的目的地——824号办公室。
他停下脚步。一位身材高挑健美、双眸呈淡褐色的年轻女士正倚靠着紧闭的房门,显然是在等他,而他则在衣扣紧系的粗花呢衣服下闪过一丝惶恐——天哪!确切地说,她正倚靠着一块小小的标示牌:
应用犯罪学
奎因先生
这当然算得上冒犯……但是那双小鹿似的眼睛仰望着他,眼神里满是钦佩,甚至崇敬。一位老师面对这样的窘况该怎么办?埃勒里无声地叹息。难道要无视这位女士的身份,语气坚决地同她说话?
然而,决定权从他手中被夺走了,或者说,落在了他的手臂上。这个充满活力的“强盗”紧抓着他的左臂,声音柔软而清澈:“您就是埃勒里·奎因先生本人,对吗?我知道您是。您的眼睛真漂亮。好特别的颜色。啊,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很刺激,奎因先生!”
“你说什么?”
“哦,我什么也没说。”她放开他麻酥酥的手臂,埃勒里惊讶地注意到那只手十分娇小。她一本正经地开口,仿佛他正如她所预料的那般:“您就是那位著名的侦探。嗯,另一位幻想受害者……老艾克叫我来的。”
“老艾克?”
“您连他都不认识?上帝啊!老艾克就是艾克索普教授,文学学士、文学硕士、哲学博士,天知道还有些什么。”
“啊!”埃勒里说,“我有点儿明白了。”
“也是时候了,”年轻的女士严肃地说,“此外,老艾克还是我父亲,您明白了吗?……”她忽然变得十分娇羞,或者说,至少埃勒里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她突然低眉顺目起来,低垂的黑色睫毛遮住了她淡褐色的眼眸。
“我懂了,艾克索普小姐。”艾克索普!“我全明白了。艾克索普教授哄骗我开设了这门异想天开的课程,而你作为艾克索普教授的女儿,觉得自己或许可以通过这些花言巧语混进我的小组。荒谬的推理,”埃勒里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杖像旗杆一样戳在地板上,“这可行不通!不行!”
她出人意料地踢了一脚他的手杖,埃勒里猛地踉跄了一下才堪堪没有摔倒。“别那么自以为是,奎因先生……就这样!就这么说定了。我们进去吧,奎因先生?这名字真好听。”
“可是——”
“老艾克已经安排妥当,愿上帝保佑他。”
“我决不同意——”
“各得其所。我有学士学位,目前正在攻读硕士学位。我真的很聪明。哦,拜托——不要这么死板。您人这么好,还有您那双摄人心魄的银灰色眼睛——”
“哦,好吧,”埃勒里心里忽然舒坦起来,“一道进去吧。”
这间小小的专题教室里放着一张长桌,两侧摆着椅子。两个年轻人毕恭毕敬地起身,二人看见艾克索普小姐似乎有些讶异,却并不太沮丧,显然她声名在外。其中一位年轻人冲上前握住埃勒里的手。
“奎因先生!我是伯罗斯,约翰·伯罗斯。感谢您从那么多候选者中选中我和克兰。”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和瘦削睿智的面庞,埃勒里默默地判断。
“要我说,你得感谢你的老师和你自己的成绩,伯罗斯……那么,你就是沃尔特·克兰吧?”
另一个年轻人彬彬有礼地握住埃勒里的手,仿佛进行某种仪式一般。他高大魁梧,一副勤勉好学的模样,很是讨喜:“是的,先生。我研修化学专业。我对您和教授的计划很感兴趣。”
“好极了。艾克索普小姐——出乎意料地——成为我们小组的第四名成员,”埃勒里说,“相当意外!好了,我们坐下来聊聊吧。”
克兰和伯罗斯一屁股坐下,年轻的女士则端庄地落座。埃勒里将帽子和手杖扔到角落里,双手交叠,搁在桌子上,望向白色的天花板。总得有人先开口……“你们要知道,虽然这听起来有些荒谬,不过也确实有些道理。前段时间,艾克索普教授来找我,并提出一个构想。听说我单纯依靠分析破获了几起微不足道的案件,他认为或许可以试着培养年轻大学生们的推理能力,从而组建一个侦查系。我对此没抱什么期望,毕竟我自己也曾是个学生。”
“我们这代人相当聪明。”艾克索普小姐说。
“嗯……这还有待观察。”埃勒里语气冷淡,“我知道这不合规矩,不过如果不抽烟,我便无法思考。先生们,你们也可以抽烟。来一支吗,艾克索普小姐?”
她心不在焉地接过一支烟,擦燃火柴,一瞬不瞬地盯着埃勒里的眼睛。
“这么说,需要实地调查?”化学专业的克兰问道。
“正是如此。”埃勒里噌地站起身,“艾克索普小姐,请注意……如果我们真打算做这件事,那么就好好做……认真做。我们利用最近的时事新闻研究犯罪——犯罪会不请自来,这自不待言。我们要从零开始,我们所有人——不要存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明白吗?我将从旁协助,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会发生些什么。”
伯罗斯热切的面庞容光焕发:“理论?我的意思是您难道不先教授我们一些得分方法吗?一些课堂讲座,诸如此类的?”
“什么方法,见鬼去吧。请见谅,艾克索普小姐……伯罗斯,跳进水里才是学会游泳的唯一办法……总共有六十三个人申请了这门不知所云的课,而我只想要两三个人——人员庞杂便违背了我的初衷,难以掌控,你们懂的。克兰,我选择你,是因为你似乎拥有相当不俗的分析能力,而你经受过的系统训练培养了你的观察力。你,伯罗斯,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显而易见,还是个优秀的尖子生。”两位男士听了这番话,面色通红。“至于你,艾克索普小姐,”埃勒里语气生硬地继续说道,“你选择了你自己,所以你必须自负后果。我可不管什么老艾克,一旦你做了什么蠢事,请立刻退出。”
“先生,艾克索普家没有蠢蛋。”
“我希望——我真诚地希望——如你所言……好啦,言归正传。一小时前,我正打算出发来学校时,接到了警察总局的电话——非常巧合,同时我也觉得我们应该心存感激——剧院区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受害者是个名叫斯帕戈的家伙。根据目前掌握的只言片语来看,我推断这是一起非常离奇的案件。我已经嘱托我父亲——奎因探长,你们都知道——帮忙保存第一犯罪现场。我们即刻动身前往。”
“太棒了!”伯罗斯惊叫道,“直击犯罪!这太棒了。我们进现场不会遇见什么麻烦吧,奎因先生?”
“放心。我已经帮二位先生申请了警方的特别通行证,跟我的一样;艾克索普小姐,稍后我再帮你申请一张……请允许我提醒你们所有人,不要带走犯罪现场的任何东西——至少要先征得我的同意。绝不允许理睬记者们的打探。”
“一起谋杀案。”艾克索普小姐若有所思,情绪忽然有些起伏。
“哈!已经怕了?好吧,这起案件对你们而言是一次考验。我想看看你们的大脑在遭遇真实案件时是如何运转的……艾克索普小姐,你有帽子之类的东西吗?”
“先生?”
“着装,着装!你不能穿得这么散漫进现场,你明白的!”
“噢!”她羞红了脸,喃喃道,“身着运动装难道不适合去谋杀现场吗?”埃勒里瞪了她一眼,她赶忙甜甜地补了一句:“楼下大厅的柜子里就有,奎因先生。我去去就来。”
埃勒里把帽子往脑袋上一扣:“五分钟后,我在艺术大楼门前等你们。五分钟,艾克索普小姐!”说完,他捡起手杖,摆出教授的架势,昂首阔步地走出专题教室。他搭乘电梯下楼,穿过走廊,踏上室外的大理石台阶,一路上不断地深呼吸。不同寻常的一天!他环顾校园。真是不同寻常的一天!
芬威克酒店距离时报广场几百码 远。大厅里挤满了警察、警探、记者以及神情普遍忧虑的住客们。奎因探长的左膀右臂——高大魁梧的韦利警佐——守着大门,仿佛一道水泥屏障,防止好事者私自闯入。警佐身旁站着一位身材高大、满面愁容的男士,他身穿一套蓝色哔叽西装,搭配白色亚麻衬衫和黑色领结。
“酒店经理,威廉姆斯先生。”警佐介绍道。
威廉姆斯同埃勒里握了握手:“无法理解。一塌糊涂。您是警方的人吗?”
埃勒里点点头。他的跟班们像皇家卫队一样围在他左右——当然,这是一支相当胆小的皇家卫队,他们紧紧地贴着他,倒像是寻求保护一般。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不祥的气氛。着装统一的酒店职员和侍者们都穿着灰色的西装和衬衫,打着领结,无一例外。他们个个神情紧张,仿佛此刻正站在一艘缓缓沉没的船上。
“任何人不得进出,奎因先生,”韦利警佐大声说,“这是探长的命令。你是发现尸体后第一个进现场的人。这些人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父亲在现场吗?”
“楼上,三楼,317号房。目前基本平静了。”
埃勒里举起手杖。“来吧,年轻人们。不必……”他温和地劝慰道,“不必这么紧张。你们会逐渐习惯这种事的。抬起头来。”
三人应声点了点头,目光有些呆滞。几人在警察的陪伴下搭乘电梯上楼,埃勒里注意到艾克索普小姐正竭力摆出一副专业的模样,试图表现得处变不惊。不愧是艾克索普家的人!这应该能挫一挫她的锐气……他们沿着悄无声息的走廊,走到一扇敞开的门前。奎因探长站在门口迎接他们,这个头发灰白、动作敏捷的小个子男人同他的儿子一样目光犀利。
艾克索普小姐瞥了一眼陈尸的房间,立刻惊恐得透不过气来。埃勒里憋着笑,向探长介绍了这几个人的来历,然后关上身后的房门,环顾卧室。
死者趴在灰褐色的地毯上,双臂好似潜水员一般向前伸展。头部状态怪异:仿佛有谁在他身上打翻了一桶浓稠的红油漆,先是凝结了他棕色的头发,再溅落到他的肩膀上。艾克索普小姐发出一阵细微的咯咯声,想必不是出于感激。埃勒里怀着病态的满足看着她紧握住自己那双纤细的小手,小巧的面庞竟然比尸体身旁的床铺更苍白几分。克兰和伯罗斯也吓得直喘粗气。
“艾克索普小姐,克兰先生,伯罗斯先生,这是你们经手的第一具尸体。”埃勒里轻快地说,“爸爸,现在开始吧。这是怎么回事?”
奎因探长叹了一口气:“死者名叫奥利弗·斯帕戈。时年四十二岁,两年前同妻子分居。他供职于一家大型纺织品出口公司,担任巡回贸易推销员,过去一年驻扎南非,最近刚刚回来。此人在边远殖民地的当地人口中声名狼藉——鞭打、欺骗,无恶不作;事实上,他是因为一桩丑闻才被英属非洲驱逐出境的。不久前,《纽约时报》报道过这件事……他曾在芬威克酒店登记入住过三天——顺便提一句,也是这层楼——然后退房去了芝加哥探访亲戚。”探长咕哝了一声,仿佛这是一件死者理所应当遭遇谋杀的事:“他今天上午乘飞机返回纽约,9点半入住,此后没有离开过这个房间。11点半,这层楼的混血女佣阿加莎·罗宾斯发现了尸体,正如你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预谋行凶?”
老奎因耸了耸肩:“也许是,也许不是。我们已经查过这家伙的底。根据报告来看,这家伙很难对付,不过善于交际。据说没有什么仇家,回来之后也没做过什么可指摘的事。他是个情场高手,上次出国前抛弃了妻子,跟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搞在一起;腻乎了几个月后,拍拍屁股走人了——并没有带着情人一起走。现在有两位女士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嫌疑人吗?”
奎因探长面带愁容地盯着死者:“嗯,随你挑。今天早上,有访客曾拜访过他,就是我刚刚提到的那位金发女郎,名叫简·特里尔——似乎没工作。哈!她显然是两个星期前得知了斯帕戈的船即将抵达的消息,而后一直打听他的行踪。一个星期前,当斯帕戈还在芝加哥时,她来过楼下的服务台,声称想见他一面,却被告知他会在今天早上回来——他走前留过话。今天上午11点5分,她再次到访,这次问到了他的房间号,电梯操作员把她送到这层楼。没有人记得她何时离开。不过,她声称自己敲了门,但是无人应答,于是便转身离开,再没有回来过,后来也没有见过他——据她的供述。”
艾克索普小姐小心翼翼地绕过尸体,坐在床沿上,接着打开手提包,往鼻子上扑粉。“他的妻子呢,奎因探长?”她讷讷地问,淡褐色的双眸深处闪烁着某种东西。显然,艾克索普小姐已经有了一些想法,却竭尽全力地不表露出来。
“他妻子?”探长轻蔑地哼了一声,“天晓得。正如我刚刚所说,她和斯帕戈分居了,她声称自己甚至不知道他已经从非洲回来了,还称自己今天上午一直在逛街。”
这是一间普普通通的酒店小客房,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五斗橱、一个床头柜、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以及壁炉造型的煤气暖炉、一扇敞开的通往浴室的门,别无他物。
埃勒里跪在尸体旁,克兰和伯罗斯面色僵硬,有样学样。探长坐到一旁,笑容冷淡地看着他们。埃勒里把尸体翻过来,伸出双手触摸死后僵直的躯体。
“克兰,伯罗斯,艾克索普小姐,”他厉声问道,“不妨现在就开始吧。告诉我,你们看到了什么——艾克索普小姐,你先说。”听见自己的名字,她立刻跳下床,围着尸体转了几圈。埃勒里的脖颈儿甚至感觉到了她灼热、扑朔的气息。“哎呀,怎么样?莫非你什么都没看出来?天哪,我觉得这里的线索已经够多了!”
艾克索普小姐舔了舔红唇,僵涩地开口:“他……他穿着浴衣长袍、绒毡室内男用拖鞋……嗯,里面是丝质内衣。”
“没错。还有黑色丝质短袜和吊袜带。长袍和内衣上都有经销商的商标:美属非洲,约翰内斯堡,约翰逊。还有什么吗?”
“他的左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我想……”她俯下身,颤抖着指尖轻轻推了推死者的手臂,“是的,手表的镜面碎了。哎呀,指针停在10点12分!”
“很好。”埃勒里温柔地说,“爸爸,普劳蒂检查过尸体吗?”
“是的,”探长很配合地回答,“法医说斯帕戈的死亡时间介于11点至11点半之间。我想……”
艾克索普小姐两眼放光:“那不就意味着……”
“喂,喂,艾克索普小姐,如果你有了什么想法的话,先不要说出来。不要急于下结论。你先说到这儿。嗯,克兰?”
年轻的化学家皱了皱眉,指了指那块搭配皮表带的俗丽大表:“男表。跌落冲击造成了指针停摆。皮表带的第二个孔有折痕,也就是现在正扣着的那个孔。但是,第三个孔也有折痕,而且更深一些。”
“非常不错,克兰。还有吗?”
“左手沾染过鲜血,已经变干。左手掌心也有血污,但是痕迹较浅,他似乎用沾了血的手抓过什么东西,大部分的血迹都被擦掉了。这附近应该有什么东西残留了他的血手印……”
“克兰,我为你骄傲。爸爸,有没有发现带血迹的东西?”
探长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干得好,年轻人。没有,埃尔 ,什么都没发现。地毯表面一点儿血污都没有。想必是被凶手带走了。”
“喂,爸爸,”埃勒里轻笑道,“这不是要考您。伯罗斯,你能补充些什么吗?”
年轻的伯罗斯迅速地吞了口唾沫:“头部的伤口表明他曾多次遭重物击打。凌乱的地毯说明这里可能发生过争斗。还有死者的面部……”
“啊!你注意到死者的面部了,嗯?面部怎么了?”
“刚刚刮过胡子。脸颊和下巴上还残留着滑石粉。您不觉得我们应该查看一下浴室吗,奎因先生?”
艾克索普小姐急躁地说:“我也注意到了,但是您没给我机会说……粉扑得十分均匀,不是吗?没有条痕,也没有结块。”
埃勒里站起身:“你们都会成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凶器呢,爸爸?”
“一把沉重的石锤,做工粗糙。据我们的专家说,类似某种非洲古董。一定是斯帕戈放在随身提包里带回来的。他的旅行箱还没从芝加哥运回来呢。”
埃勒里点点头。一只皮质旅行袋大敞四开地放在床上。袋子旁边整齐地码放着一整套晚礼服:一件燕尾服外套、一条西裤、一件西装马甲、一件挺括的衬衫、几对饰钉和袖扣、一条干净的翼领、一对黑色吊裤带,以及一条白色丝质手帕。床底摆着两双黑色皮鞋,一双是布洛克鞋,另一双则是漆皮皮鞋。埃勒里环顾四周,似乎有什么东西令他心神不安。靠近床铺的椅子上扔着一件脏衬衫、一双脏袜子和一套脏内衣。没有任何血迹。他停下来陷入沉思。
“警方带走了石锤。那上面沾满了血迹和毛发,”探长继续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你们可以触碰现场的任意物件——所有东西都已经拍过照、取过证,并检验过指纹。”
埃勒里吸了一口香烟。他注意到伯罗斯和克兰蜷缩在死者身旁,摆弄那块手表。他信步靠近,艾克索普小姐紧随其后。
伯罗斯抬起头,瘦削的面庞闪着兴奋的光:“这儿有东西!”他小心地解下斯帕戈的手表,撬开后盖。埃勒里看到表壳内侧粘着一块近似圆形的白色纸片,表面粗糙,带着毛边儿,似乎有什么东西被随意地扯掉了。伯罗斯跳起来说:“先生,我有思路了。”他聚精会神地盯着死者的脸。
“你呢,克兰?”埃勒里饶有兴致地问。年轻的化学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巧的放大镜,仔细检查手表的内部结构。
克兰站起身。“现在还不能说,”他喃喃道,“奎因先生,能否允许我把这块手表带回我的实验室?”
埃勒里看了父亲一眼,后者点点头。“当然可以,克兰。不过,请务必记得归还……爸爸,你们已经彻底搜查过这个房间了吗,比如壁炉之类的角落?”
探长突然咯咯笑道:“我还在纳闷儿你什么时候才会问到这儿。壁炉里确实有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他沉下脸,乖戾地掏出鼻烟盒,捻了一撮碎屑吸进鼻孔:“虽然我完全看不出究竟是些什么。”
埃勒里扭转肩膀,斜眼盯着壁炉,其他人也围聚过来。他又歪了歪头,最后干脆跪下,只见人造壁炉后面小小的炉箅表面散落着一堆灰烬。果然十分不同寻常,显然既不是木头和煤炭,也不是纸张燃烧后残留的灰烬。埃勒里在废墟里摸索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不过来回几下的工夫,他便从灰渣里扒拉出十样古怪的物件:八颗扁平的珍珠母纽扣和两件金属物。其中一件金属物的外形呈三角状,类似眼睛,另一件则像个钩子一般——两样东西都是由廉价的合金制成,尺寸都不大。八颗纽扣中,有两颗相较于其余的尺寸稍微大一点儿。纽扣呈脊状,中心凹陷处有四个穿线孔。十样物品无一例外都被火烧得焦黑。
“你对此有何见解?”探长问。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摆弄着纽扣,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而严肃地对他的三个学生说:“你们或许应该好好思考一下……爸爸,最后一次清扫这个壁炉是什么时候的事?”
“阿加莎·罗宾斯今天早上刚清理过,就是那个黑白混血女佣。今早7点有人退房,在斯帕戈入住前她清扫过这个房间。她说当时壁炉是干净的。”
埃勒里把纽扣和金属物扔在床头柜上,然后走到床边。他翻了翻敞开的旅行袋,里面胡乱地塞着三条活结领带、两件干净的白衬衫,还有袜子、内衣和几条手帕。他发现所有男装都贴着同一家经销商的标签——美属非洲,约翰内斯堡,约翰逊。埃勒里似乎很高兴,转身走向衣柜。衣柜里只挂了一套粗花呢旅行套装、一件褐色轻便外套和一顶毡帽。
他满意地砰的一声关上衣柜门。“你们看清楚了吗?”他询问两位年轻男士和那个姑娘。
克兰和伯罗斯不确定地点了点头,艾克索普小姐似乎没有在听。虽然她一副全神贯注的模样,却仿若在听天书。
“艾克索普小姐!”
艾克索普小姐恍惚地笑了笑。“是的,奎因先生。”她顺从地小声回应,一双淡褐色的大眼睛四下飘忽。
埃勒里冷哼一声,大步走向五斗橱。五斗橱顶部什么都没放。他翻开每个抽屉,空空如也。正当他打算搜查书桌时,探长适时开口:“儿子,那里面什么都没有。他甚至没机会放东西。除了浴室,你们都看过了。”
艾克索普小姐仿佛恭候多时,闻言立刻冲进浴室。她似乎非常渴望进浴室一探究竟。克兰和伯罗斯紧跟她的脚步。
埃勒里默许三人先行进浴室搜查。艾克索普小姐检查了洗脸盆周围的所有物品。大理石石板上摆着一只敞口的皮质盥洗包、一把尚未清洗的剃须刀、一把湿乎乎的修面刷、一管剃须膏、一小罐滑石粉和一管牙膏,一旁则是赛璐珞材质的修面刷盒,盒盖扔在敞口的盥洗包上。
“我看不出这儿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伯罗斯坦言道,“你呢,克兰?”
克兰摇摇头:“我只能看出他刚刮完胡子就被杀了,除此之外毫无发现。”
艾克索普小姐神情严肃,隐约有些得意之色:“那是因为,你们俩像所有男人一样有眼无珠……我有很多发现。”
三人鱼贯而出,侧身给埃勒里让路,踏进卧室,走向正与人交谈的探长。埃勒里暗自轻笑。他掀开洗衣篮,里面空无一物;接着拿起修面刷盒的盒盖,盒盖在他的指尖一分为二,里面严丝合缝地塞了一块小小的圆形粉扑。埃勒里再次牵起嘴角,嘲弄般地望了一眼门外艾克索普小姐得意扬扬的背影。物归原位后,他折回卧室。
此时,酒店经理威廉姆斯在一位警察的陪同下正同探长激烈地交涉:“我们不能再封锁下去了,奎因探长。酒店的客人已经开始抱怨了。夜班眼看要到时间了,我也得回家,您不能让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天哪!毕竟……”
老奎因朝儿子使了个眼色:“嘘!”
埃勒里点点头:“似乎也没有理由不解除禁令,爸爸。我们已经尽可能搜查过了……你们三个年轻人!”三双热切的眼睛望向他,好似三只拴着链子的小狗。“你们看够了吗?”三人郑重地点点头。“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吗?”
伯罗斯极快地反应道:“我需要一个地址。”
艾克索普小姐面色苍白:“喂,我也需要!伯罗斯,你真卑鄙!”
克兰紧攥着斯帕戈的手表,嘀咕道:“我也需要一些东西——不过我能从这间酒店里找到答案!”
埃勒里敛下笑容,耸耸肩:“去楼下找韦利警佐——就是我们在门口见过的那个巨人。他能解答你们的任何疑问。”
“现在,听我指令。显而易见,你们都有了各自的推断。接下来,我给你们两个小时的时间整理思绪,继续你们的调查。”他看了一眼手表,“晚上6点半,到我在西八十七街的公寓集合,我来试着推翻你们的推理……祝各位调查愉快!”
他咧嘴一笑,示意解散。几人争前恐后地奔向门口,艾克索普小姐甚至无暇顾及歪斜的狭边帽,只顾着手忙脚乱地挤出一条路。
“好啦,”待他们消失在走廊尽头,埃勒里用完全不同的声音说,“爸爸,来一下,我想单独跟您聊聊。”
当天晚上6点半,埃勒里·奎因先生端坐在桌旁,望着三张跃跃欲试的年轻面庞。桌布上摆着几乎没动过的晚餐。
从解散到再次现身奎因公寓的这段时间里,艾克索普小姐甚至特意换了一身行头。眼下,她穿着面料柔和的蕾丝服饰,衬托出她白皙的脖子、淡褐色的眼眸和粉嫩的面颊——她显然清楚自己的优势。年轻的男士们则全神贯注地摆弄着手里的咖啡杯。
“好啦,同学们,”埃勒里轻笑道,“答疑时间到。”三人立刻打起精神,坐直身体,舔了舔嘴唇。“你们每个人都有大约两个小时整理、复核自己第一次调查的结果。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居功,因为截至目前我还没教过你们任何东西。不过,经过这次简短的交流,我就能大致了解你们各有什么能耐了。”
“好的,先生。”艾克索普小姐说。
“伯罗斯——我们不妨开门见山——讲讲你的推理?”
伯罗斯缓缓开口:“奎因先生,我有的不只是推理,而是答案!”
“答案?伯罗斯,不要过于自信。说说吧,”埃勒里说,“你的答案是什么?”
伯罗斯深吸了一口气:“我的线索是斯帕戈的手表。”克兰和艾克索普小姐吓了一跳。
埃勒里抽了一口烟,鼓励他继续:“接着说。”
“皮表带有两条明显的折痕,”伯罗斯说,“斯帕戈戴手表时,针扣卡在第二个孔中,所以第二个卡孔处有条折痕。但是,第三个卡孔那里还有一条更深的折痕。结论就是,这块表更多时候是由一个手腕较细的人佩戴的。换句话说,这块表不属于斯帕戈!”
“真了不起,”埃勒里轻声说,“不错。”
“那么,斯帕戈为什么要戴别人的表呢?我认为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法医称斯帕戈的死亡时间介于11点至11点半之间。但是显然,表针停在10点20分。如何解释中间的时差呢?凶手发现斯帕戈没戴手表,于是便摘下她自己的,砸碎表面,按停齿轮,把指针调到10点20分,再戴到斯帕戈的手腕上。如此一来,死亡时间似乎便被设定在10点20分,同时帮助凶手捏造了一个不在场证明,然而凶案实际发生在11点20分左右。怎么样,你们有何高见?”
艾克索普小姐犀利地指出:“你说的是‘她’。但是,那是一块男表,伯罗斯——别忘记这一点。”
伯罗斯咧嘴一笑:“女人也可以戴男表,不是吗?问题是那块表究竟是谁的。其实不难得知。手表后盖贴着一张带毛边儿的圆形纸片,像是被谁撕掉了什么东西。贴在表壳背面的通常是什么呢?一张照片。那么,为什么撕掉呢?显而易见,照片里出现了凶手的脸……过去的两个小时里,我一直在追查这条线索。我假借新闻报道之名拜访了我的嫌疑人,并想方设法翻看了她的相册。其中一张照片刚好有一块圆形缺口。根据照片的剩余部分,不难猜出缺失的那一角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头像。我的推理就此完成!”
“非常了不起,”埃勒里喃喃道,“那么你推测这位女凶手是……”
“斯帕戈的妻子!……至于动机——憎恨,或者报复,又或者爱而不得,诸如此类。”
艾克索普小姐嗤之以鼻,克兰摇了摇头。“好吧,”埃勒里说,“我们似乎存在分歧。不过,伯罗斯,这是一次非常有趣的调查分析……克兰,你来说说?”
克兰耸起宽阔的肩膀:“我赞同伯罗斯的说法,那块表不属于斯帕戈,以及凶手通过将指针设定成10点20分以制造不在场证明。但是,我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手表也是我的主要线索,不过我的方法截然不同。”
“喂,注意,”他取出那只俗丽的手表,轻轻地敲了敲破碎的表面,“有些事你们或许不了解。打个比方说,手表也会呼吸。接触温暖的皮肤时,表内的空气膨胀,会通过表壳和表面微小的孔隙排出;而手表静置时,表内的气体冷却收缩,就会吸入携带灰尘的空气。”
“我时常觉得自己应该去学理科,”埃勒里说,“这是个新技巧,克兰。继续。”
“例如,从烘焙师的手表里能发现面粉粉尘,砖瓦匠的手表中有砖灰。”克兰的声音止不住地得意,“你们猜我从这块手表里发现了什么?女士扑面粉的颗粒!”
艾克索普小姐眉头紧锁。克兰声音低沉,继续说道:“一种非常特别的扑面粉,奎因先生。只供某种肤色的女性使用。什么肤色呢?黑棕色!粉末源自一个黑白混血女人的手袋!我质询过她,也检查过她的化妆包,虽然她矢口否认,但是我依然认为杀害斯帕戈的凶手是阿加莎·罗宾斯,也就是‘发现’尸体的黑白混血女佣!”
埃勒里轻轻吹了声口哨:“干得好,克兰,干得漂亮。当然,站在你的立场,她肯定要否认自己是那块表的主人。这也帮我解释了一些事……但是,动机呢?”
克兰表现出几分不自在:“嗯,我知道这听起来异想天开,但是动机恐怕要追溯到种族问题——巫毒复仇——斯帕戈对待非洲土著十分残酷……报纸上刊登了……”
埃勒里垂下眼眸,敛去欣喜神色,然后转向艾克索普小姐。她焦躁地敲着杯子,坐立不安,一副不耐烦的模样。“那么现在,”埃勒里说,“轮到我们的主角了。你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艾克索普小姐?整个下午你都忙着推理。想什么就说什么吧。”
她抿了抿唇:“你们这些男士总自以为是。您也一样,奎因先生——尤其是您。哦,我承认伯罗斯和克兰展现了一些粗浅的智慧……”
“可否请你有话直说,艾克索普小姐?”
她一甩头:“好吧。那块手表跟凶杀案没有一点儿关系。”
男士们瞠目结舌,埃勒里轻轻地拍了拍手:“非常好。我赞同。请解释一下。”
她淡褐色的眼眸闪闪发亮,双颊粉扑扑的。“很简单!”她抽了一下鼻子,说,“斯帕戈遇害前两个小时才从芝加哥回来。他曾在芝加哥逗留了一个半星期。一个半星期以来,他都在过芝加哥时间,而芝加哥时间比纽约时间晚一个小时,这就意味着没有人动过指针。今早抵达纽约时,斯帕戈忘记把手表拨快,而当他倒地身亡时,指针刚好走到10点20分!”
克兰嘀咕了几句,伯罗斯满脸通红。埃勒里状似难过地说:“男士们,截至目前,桂冠恐怕要被授予艾克索普小姐了。这恰巧是正确答案。还有吗?”
“当然。我知道谁是凶手,既不是斯帕戈的妻子,也不是古怪的混血女佣,”她恼怒地说,“听我说……哦,多么显而易见!……我们都看到死者斯帕戈脸上的粉涂抹得非常均匀。根据他面颊的状态以及浴室里的修容物品来看,显然他遇害前刚刮过胡子。但是,男人刮完胡子是怎么扑粉的呢?奎因先生,您怎么扑粉?”她温柔地把问题抛给他。
埃勒里惊诧地回答:“当然是用手指头。”克兰和伯罗斯点头附和。
“完全正确!”艾克索普小姐哈哈大笑,“结果呢?我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是个善于观察的人。此外,每天清晨老艾克刮完胡子吻我道早安时,我都无法不注意到这一点。刚刮完胡子,脸颊还带着潮气,用手指头扑粉会留下条痕,糊成一团,有的地方薄,有的地方厚。但是,你们看看我的脸!”三人抬起头,浮现赞许之色。“你们看不到粉痕,对吗?当然没有!那么为什么呢?因为我是个女人,女人用粉扑,而在斯帕戈的卧室和浴室里却找不到一块粉扑!”
埃勒里笑了,几乎有几分如释重负的意味:“艾克索普小姐,你的意思是最后一个同斯帕戈共处一室的人很可能就是杀害他的凶手,而这个女人看着他刮完胡子,或许出于怜爱之情,拿出自己的粉扑帮他扑粉——然而,几分钟后又举起石锤砸碎了他的脑袋?”
“嗯——是的,虽然我并不想承认……但是——没错!而且心理特点也指向某个特定的女人,奎因先生。一位男士的妻子绝不会有如此挑逗的举动,情妇则不然。我指控斯帕戈的情妇,简·特里尔。一个小时前我拜访过她,当然,她矢口否认曾帮斯帕戈扑过粉。但是,我依然认为她是杀害斯帕戈的真凶!”
埃勒里叹了口气,站起身,猛地将烟头扔进壁炉。三人看着他,面面相觑,眼含期待。“说句题外话,”他说,“艾克索普小姐,我得称赞你对情妇的透彻了解。继续之前,我想说明一点。你们三个非常聪明,非常机敏。我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想我们后续的课程非常值得期待。你们做得很不错!”
“但是,奎因先生,”伯罗斯抗议道,“我们谁是对的呢?毕竟我们的答案大相径庭。”
埃勒里摆摆手:“对错?不过是推理的细枝末节罢了。重点是你们表现出色——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虽然不太成熟,但是至少有因有果,推理完整。至于案件本身嘛,很遗憾——你们都错了!”
艾克索普小姐握紧纤细的拳头:“我就知道您会这么说!我觉得您很讨厌。并且,我依然认为自己是对的。”
“你们瞧,男士们,这就是女性心理学的典型案例,”埃勒里咧嘴一笑,“你们,注意听。”
“你们犯错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们每个人都只聚焦于一种可能性、一条线索、一组推理链,完全忽略了案件的其他因素。你,伯罗斯,指认斯帕戈的妻子,仅仅因为她相册里的其中一张照片缺了一块圆角,少了两个人的头像,却从未想过这或许纯粹只是巧合罢了。
“你,克兰,当你推理出那块手表属于那位黑白混血女佣时,已经十分接近真相。不过,假设斯帕戈第一次入住酒店时,女佣罗宾斯不小心将手表遗失在他房间内,而斯帕戈发现手表后又戴着它前往芝加哥呢?这很有可能发生啊。仅凭斯帕戈戴着她的手表并不能证明她就是凶手。
“你,艾克索普小姐,利用时差消除了手表在本案中的混淆作用,但是你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的整个推理都基于斯帕戈的房间内没有粉扑这一点。你轻信犯罪现场没有粉扑,因为这符合你的推理,于是你草草搜查、妄下结论,立刻推断房间内没有粉扑。然而,它就在那儿!倘若你能仔细翻一翻斯帕戈用来装修面刷的赛璐珞盒的盒盖,你就能找到一块圆形的粉扑垫,这是化妆品制造商为了适应这个阴盛阳衰的时代提供给每个男士旅行套餐的标配。”
艾克索普小姐一言不发,面露尴尬。
“现在来听听正确答案,”埃勒里仁慈地望向远处,“很奇怪,你们都假设凶手是位女性。然而,我搜查过房间后发现,凶手显然是个男人。”
“男人!”三人异口同声地惊呼。
“正是如此。为什么你们谁都没考虑那八颗纽扣和两个金属夹的重要性呢?”他笑言,“或许因为它们不符合你们先入为主的推断。但是,一起推理中出现的所有因素都应该得到合理的解释——好了,太多说教了。下一次你们能做得更好。
“在一堆显然不是木头、煤炭又或者纸张的灰烬中发现六颗扁平的珍珠母小纽扣,另外还有两颗稍大一点儿的。只有一种常见的物品具备这些特点——男士衬衫。一件男士衬衫,衣襟有六颗纽扣,袖口有两颗稍大的纽扣,灰烬是亚麻或者绒面呢燃烧过后的产物。也就是说,有人在壁炉里烧了一件男士衬衫,却忘了纽扣是烧不掉的。
“那两个金属物件,类似钩眼扣?衬衫令人联想到男士服装,而钩眼扣只能让人想到一样东西——廉价的领结,已经预先打好结,这样你就不用再耗费精力自己打领结了。”
三人像幼儿园小孩一样盯着他的嘴唇:“你,克兰,注意到斯帕戈血淋淋的左手曾抓过某样东西,手掌的大部分血迹被擦拭干净。但是,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沾有血迹的物品——一件男士衬衫和领结被烧成灰烬——推断结果:斯帕戈头部受到重击后,血流不止,在与凶手搏斗的过程中,他抓住了凶手的衣领和领结,令凶手的衣物沾染了血迹。房间里的打斗痕迹也证明了这一点。
“斯帕戈死后,凶手自己的衣领和领结被血浸湿,那么凶手能做什么呢?让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凶手无外乎三种人:酒店外的人,酒店的住客或者酒店的雇员。他是怎么做的?烧掉衬衫和领结。如果他是酒店外的人,他可以翻起衣领,遮住污渍,直至逃出酒店——所以,他没有必要在紧要关头浪费时间烧掉衬衫和领结。如果他是酒店的住客,他完全可以逃回自己的房间再烧。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酒店的雇员。
“同意吗?没错。作为一名工作人员,他必须留在酒店内当值,时时待在其他人的眼皮子底下。那他该怎么办呢?嗯,他必须换掉衬衫和领结。斯帕戈的旅行袋大敞四开——里面有衬衫。凶手翻箱倒柜,换掉衣物——你们也看到了袋子里乱成一团。难道要留下他自己的衬衫吗?不行,那能追查到他。所以,孩子们,焚烧不可避免……
“领结呢?试着回想一下,斯帕戈摆在床上的晚礼服,旁边没有领结,行李袋里也没有,房间的其他角落里更没有。显然,凶手拿走了礼服套装中的领结,然后连同衬衫一并烧掉了自己的那个。”
艾克索普小姐叹了口气,克兰和伯罗斯茫然地摇摇头。
“于是,我得知凶手是酒店的工作人员,男性,身穿斯帕戈的衬衫,戴着或黑或白的领结,大概率是黑色的。但是,酒店里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灰色衬衫,佩戴灰色领结,正如我们走进芬威克酒店时看见的那样。除了……”埃勒里吸了一口烟,“……除了一个人。想必你们也注意到他衣着的不同了吧?……所以,当你们离开,各忙各的,我拜托我父亲查一查这个人,他似乎嫌疑最大。果不其然,我们发现他穿戴的衬衫和领结都印着约翰内斯堡的标签,正如斯帕戈的其他男装一样。我想我们已经找到证据,因为斯帕戈曾在南非待过一年,他的大部分衣物都采购自那里,我们有理由相信失窃的衬衫和领结也来自那里。”
“所以,在我们刚开始调查时,这起案件就已经宣告结案了。”伯罗斯沮丧地说。
“可是……凶手是谁?”克兰困惑地追问。
埃勒里吐出一大口烟:“不到三分钟,他便供认不讳了。斯帕戈,那个衣冠禽兽,几年前抢走了那个男人的妻子,事后又甩了她。两周前,斯帕戈入住芬威克酒店时,那个男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并决心复仇。他现在已是死路一条——威廉姆斯,酒店经理!”
一阵短暂的沉默。伯罗斯连连点头。“我看得出来,”他说,“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嗯,”克兰嘀咕道,“我会喜欢这门课的。”
埃勒里客套了几句。他转头看向艾克索普小姐,依照之前的经验,她肯定要恭维他一番,但是艾克索普小姐的思绪早已飘远。
“您知道吗,”她眯着淡褐色的双眸,“您还没问过我的名字呢,奎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