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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组合对象

制作产品原型时,通常包括很多元素。为了方便用户操作和管理,可以将相同类型的对象组合在一起。

3.7.1 组合对象的方法

选中需要组合的对象,如图3-90所示。执行“布局>组合”命令或单击工具栏中的“组合”按钮 ,即可完成组合操作,如图3-91所示。双击该组合,可以进入单一编辑模式,对组合内的任一元件进行编辑。

图3-90 选中多个对象

图3-91 组合对象

用户也可以在选中的多个对象上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组合”命令,如图3-92所示,即可将选中的多个对象组合在一起。

图3-92 选择“组合”命令

Tips

组合后的对象将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制作,可以一起完成移动、缩放、隐藏、排列、锁定和添加样式等操作。

3.7.2 取消组合

选中一个组合,执行“布局>取消组合”命令或单击工具栏中的“取消组合”按钮 ,即可将当前组合分散为单一元件。

用户也可以在组合对象上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取消组合”命令,如图3-93所示,即可将组合中的多个对象恢复为独立对象。

图3-93 选择“取消组合”命令 my+2YN4MeWcNSsjraWbO3z2YyTfY54q9XY4j+rufzfV/liZP4kDSRKWfkqJY/a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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