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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敬、敬发、惠、发惠。夏王。皋之子,桀之父。即位后,诸夷、淮夷来朝献舞(古本《竹书纪年》)。

发报档 档案名称。清代军机处档册。清制,督抚等地方高级官员,大多赏给报匣,于奏事时封进。有奉旨密交事件,亦用匣颁发。军机处交发紧要事件,由兵部捷报处加具夹板发驿。军机处交出之奉旨字寄密封件,亦由捷报处加兵部钉封,外加夹板。各省驰奏之折件,经朱批后由军机处发回者,或用报匣或用夹板,亦由捷报处加封发递。发报档即是记载上述用报匣或夹板寄发的紧要文件的档册。但档中只记报匣或夹片的件数,而不涉及内容。起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止于同治十三年(1874)。

发昌机器厂 即“上海发昌钢铁机器厂”。

发昌煤厂 商办企业。清光绪十五年(1889)由台湾商人创办于基隆。用机器加工煤块,规模较小。其产品专供当地市民使用。

发抄 文书制度。亦作发钞。清制,凡内外臣工题奏本章,经内阅票拟,呈经御览认可,交批本处批红后,即由内阁发六科抄出遵行,称作科抄。六科以给事中一人值日,赴内阁接本,然后根据本章内容,事属某部者,即由某科抄出满、汉文本,交某部遵办,是为正抄。如本内事项涉及数处者,即送有关之科抄出转发,称为外抄。本章抄出后,另由各该科另录二通:一为史书,送内阁;一为录书,存科。惟密本不发抄,由六科登号,以原封送部,该部办毕,仍密封送科。军机处设立后,内外臣工奏折均由军机处抄录副本,称为录副奏折。凡奉有“该部议奏”或“该部知道”等朱批的奏折,则由军机处以其所录副本送内阁传各衙门抄出。清代题奏本章或奏折,只有经过内阁发六科抄出后,有关部院才能正式据以遵行。

发敕司 官署名。北宋通进银台司置。掌接受中书、枢密院所下宣敕,登记后颁下。设发敕官三人,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

发放司 官署名。北宋太平兴国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元丰改制,随三司废。

发副 宋代发运副使的简称。

发惠 即“发(fā)”。

发弩官 官署名。汉代郡国所置工官之一。据《汉书·地理志》,南郡置有此官。颜师古注:“主教放弩也。”疑此说误,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

发弩啬夫 官名。战国时秦国置,主管发弩事宜及军事训练。《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貲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貲二甲,免,啬夫任之。”即发弩啬夫若射不中,除罚二副军甲外,还要免除其发弩啬夫之职务,但仍任其为一般啬夫之职务。

发券 利用块料(砖、石、土坯)之间侧压力建成跨空承重结构的砌筑法。用此法在墙上做成弯曲形洞口的砌体,称券。最初用于墓室门洞。西汉初形成,北魏始用于地面建筑。为加强券的整体性,券上随其形平砌一层砖或石,宋《营造法式》称之为缴背,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称之为伏。北魏嵩岳寺塔门已有二券二伏,明清两代,以伏的多寡为券门等级的标志,最高级者达五券五伏。券率初期较平缓,矢高与券跨比小于0.5,后为半圆形,其比为0.5,明清多为“三心拱”,其比大于0.5。

发社 清代对生员降级处分之一种。清初沿明旧制,岁考生员行六等黜陟法,然视明更繁密,增发社一项。即岁考列五、六等者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曰发社。道光以后,发社名目渐废除。详“六等黜陟法”。

发审局 官署名。清后期,各省州、县官所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审讯,为非正式审讯机关。

发运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以及桥梁、折斛、三税等事务。元丰改制,改于户部置,隶度支郎中。

发运使 官名。唐先天二年(713)始于陕州(治今河南三门峡市西)置。亦称水陆运使。掌洛阳、长安间漕运,后移职转运使。宋代承置,掌经度山泽财货之源,漕运淮、浙、江、湖六路储廪以输京都,兼制茶盐、泉宝之政,及监察官吏。发运使下,有副使、判官为副职,或仅置副使,或有制置发运使、都大发运使、都大制置发运使等名目。

发运司 官署名。宋初有三门白波发运司、京畿东路水陆发运司。太平兴国二年(977),置江淮水陆发运司于开封,掌江、淮漕运之事。设发运使、发运副使、发运判官。端拱元年(988)罢江淮发运司,以其事隶排岸司。至道元年(995)复于淮南置司。庆历七年(1047)又置于真州,设制置发运副使主之。南宋初,仅掌籴买之事。绍兴二年(1132)罢。八年,复置江湖荆浙闽广经制发运司,专掌籴事,九年罢。后置废不常。

发烛 见“引光奴”。

乏军兴 罪行名。唐时,指延误调发兵马、军械、战具的征集期限及传达军情的日期。唐律规定,乏军兴者斩。

乏徭 罪名。指应征服役而中途逃亡的违法行为。《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规定,如应征服役者“已阅及敦(屯)车食若行到繇(徭)所,乃亡,皆为‘乏徭’”。

伐檀 《诗·魏风》篇名。《诗序》:“《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实为古代伐木者之歌,诗中对当时不稼不穑、不狩不猎的剥削者提出责问和讽刺。

伐阅 见“阀阅”。

罚班 明代处置违限官军的措施。成化十二年(1476)规定,轮班到北京操练的卫所官军,军一班不到者罚六个月,军两班不到、官一班不到者发往居庸、密云、山海关六个月,军三班不到、官两班不到者,发往大同、宣府、边卫一年。

罚俸 刑法制度。赎刑方式之一。百官犯轻罪,可判罚一定数目俸金赎罪,所罚金归官府所有。《旧唐书·张荐传》:“(逢吉)罢相,裴度发其事,逢吉坐罚俸。”宋制,一品官每月罚铜钱八贯、二品六贯五百文、三品五贯、四品三贯五百文、五品三贯、六品二贯、七品一贯七百文、八品一贯三百文、九品一贯五十文,以半月为一等。明代渐无具体数额规定,只依其所犯轻重程度,罚月俸,或数月至年不等。清代以年月为差,分为七等;即罚俸一月、二月、三月、六月、九月、一年、二年等。因公罪罚俸,准以其记录加级相抵销;私罪罚俸,皆为实罚,不准抵销。

罚科 科举考试用语。指对违例考生采取的暂停考试的处罚手段。明代即有对考生的罚科之例。清制,顺天及各省乡试发榜后,均有磨勘例,即由礼部组织人对试卷进行复核。其间如发现卷内有文理悖谬、文体不全、全篇录旧、朱卷与墨卷不符等严重问题,则革去举人;对有俚言谐语,不避庙讳、御名、圣讳,以及多韵少韵、抬头不合等问题,则可保留举人名,但不许参加下届会试,称为罚科。磨勘罚科一般罚停一至三科不等。乾隆二十四年(1759)顺天乡试第四名边向禧文有“饮君心于江海”句,高宗谓其荒鄙杂凑,不成文义,特旨罚停五科。此外,会试前尚有对举人的复试,以决定能否参加会试。复试卷中如有上述问题,仍有罚科处罚,一般为停一二科。参见“磨勘”、“复试”。

罚爽 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罚项 清代钞关拿获漏税商人所罚之银两。其一半赏给拿获人役,另一半归入正项,年终解部。

罚直 宋代赎刑之一。朝廷内外各司吏人犯轻罪,可判罚一定数目铜钱赎罪,称为罚直,所罚钱归官府所有。规定十直(值)为一等,每直铜钱二百文足。

罚作 徒刑名。男子因罪押送戍边服苦役,期限一年。据《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云中守魏尚因坐上功首虏差六级,故“削其爵,罚作之”。《汉旧仪》:“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

垡船 “垡”意为起土。即起挖河淤、疏浚河道之船只。清乾隆十三年(1748)定官备漕运垡船六十艘,设衩夫一百八十名、浅夫三百名。置造垡船器具夫工等开销于红拨银内开支。

阀阅 或称伐阅。西汉时指积功与资历。《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明其等曰阀,积日曰阅。”《汉书·车千秋传》颜师古注:“伐,积功也;阅,经历也。”东汉中叶以降,则指门第等级,仲长统《昌言》:“选士而论以族姓阀阅。”

①儒家泛指典章制度、法度。《孟子·离娄上》:“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朱熹集注引程颐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此处孟子所谓“法”即指《周官》所记之典章制度。孟子主张恪守周制,又曰:“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②法家指法律、法令。《韩非子·难三》:“法者,编著之图书,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商君书·画策》:“法必明,令必行。”可知法家之法专指政府制定、明文公布、强制执行之成文法。法家强调以法治国。春秋后期子产所铸之“刑书”、邓析所作之“竹刑”为中国历史上最早之成文法,俱已佚失。③后期墨家的逻辑术语,亦称“理”。指反映事物共同属性和普遍规律的公理、法则。《墨子·经上》:“法,所若而然也。”某一类事物的法则,可适用于此类事物的任何个体。《墨子·经下》:“一法者之相与也尽类。”如“方”是一切方类物体的“法”,为一切方类物体之必备条件。④佛教名词。梵文Dharma的意译,音译“达摩”。指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存在的和不存在的,亦包括佛法。《成唯识论》卷一:“法即轨持。”即有一定规定性,可以认识之事物。⑤算学术语。(1)除法运算中的除数。和称为“实”的被除数相对。例如,《九章算术》卷一有七人分钱、三人分钱之题。“术曰:以人数为法,钱数为实。实如法而一。”(2)又称方法。指开方术中按行布算时位于实下一行三数,通常为一次项系数。(3)计算方法。如增乘开方法、推日月合宿法、推积日法等。

法宝坛经 即“六祖坛经”。

法部 ①唐宫廷乐队名。玄宗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人,于梨园教习之,因称梨园法部或法部。②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设。掌管全国民事、刑事、监狱及一切司法行政事务,监督大理院及各级审判检察机构。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总理部务。下设承政、参议两厅及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附设律学馆、宪政筹备处、钦命事件查办处等机构。宣统三年(1911)尚书改称司法大臣。

法藏 (643—712) 唐西域康居人,俗姓康,字贤首(一说系武则天赐号)。僧人。祖父来华定居,父被赠为左侍中。他十七岁从智俨习晋译《华严经》,又曾参加玄奘译场,后因笔受(笔录译文)、证义(查证译义是否准确)、润文(对文字的加工整理)见解不同而退出。智俨逝世后出家。二十八岁时成为武周时的高僧,号称贤首大师、贤首国师、康藏国师。参与武则天组织的《华严经》(八十卷本)翻译。提出以“四法界”、“六相”、“十玄门”等为内容的“法界缘起”说,认为世界是由各种概念所组成的“关系之网”。多次宣讲新、旧《华严经》,从理论和实践上奠定华严宗的基础,为该宗的实际创始人。著有《华严经探玄记》、《华严经义海百门》、《华严金师子章》等。

法曹 官署名。(1)西汉始置,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掌邮驿科程事,以掾主之。东汉、三国魏、晋丞相相国府,太傅府,太子二傅等府亦置,西晋末改以参军为长官。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及将军府,隋代亲王府、诸卫,唐代亲王府、都督府置,长官除南朝宋为参军、唐为参军事外,余皆为行参军。唐掌按讯、决刑。(2)汉代郡县置,以掾主其事。晋代县、北齐诸州及近畿郡县、隋代诸州郡县、唐代诸府州、北宋前期开封府俱置,长官为掾,或从事,或佐,或参军事。

法曹参军 官名。法曹长官。西晋末丞相府置。东晋、南朝宋公府、将军府沿置。南朝宋七品。北宋仅置于开封府,正七品下,掌检定法律,审议、判决案件等,崇宁三年(1104)后无闻。又为法曹行参军、法曹参军事省称。

法曹参军事 官名。法曹长官。唐初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开元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

法曹行参军 官名。法曹长官。南朝齐公府、将军府置,梁、陈沿置。梁三班至流外五班。陈八品至九品,又为尚书令、仆射子起家官之一。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诸州府置。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七品上至九品,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隋代置于亲王府、诸王、诸州府,从七品至视从八品。炀帝时改为行书佐。唐初复旧,寻改为参军事。

法曹掾 见“法曹”。

法长 (?—390) 十六国时人。原为沙门。后燕建兴五年(390)九月,北平人吴柱聚众千余反,被立为天子,旋败亡。

法常 (?—1180或1239) 南宋开封(今属河南)人,一说蜀(今四川)人,号牧溪,俗姓薛,一说姓李。在杭州长庆寺为杂役僧。善画龙、虎、猿、鹤、芦雁、山水、树石、人物,皆随笔点墨而成。意简当而不假妆饰。用墨粗,多变古法,人称“墨戏”。有真迹传世,日本东京大德寺藏以为国宝,有署咸淳元年(1265)及五年者。卒年六十三。

法琛 (约286—374) 即竺法琛。晋琅邪(治今山东临沂北)人,俗姓王,名道潜,世称琛法师。僧人。家世名门望族。年十八出家,曾师事刘元真。年二十四讲《法华》、《大品》,听众常逾五百。东晋初避乱江左,备受丞相王导、太尉庾亮礼遇。为“六家七宗”本无异宗创始人。据吉藏《中论疏》载,其宗义为:“以无出有”,“无在有先,有在无后”。但其“无”为玄学中之无(实无),非佛学中之无(空无)。孙绰比之为“竹林七贤”之一中刘伶。晚年隐迹于剡山,弟子竺法义、竺法友等弘传其学。

法尔思德 (Edward Forrest) 一译法尔师。美国人。清咸丰十年(1860)与华尔组织洋枪队镇压太平军,任副领队。曾在松江、上海等地与太平军作战。同治元年(1862)在青浦战役中被太平军俘虏,后由华尔用军火赎出。同年被调往浙江宁波一带,陷慈溪,并在定海助清兵作战。李鸿章曾令其继华尔、白齐文后统领洋枪队,未就。次年辞职回国。

法官 ①官名。战国时秦国掌法之官。《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后用以称法司之官。②明代道官。为龙虎山正一真人的僚佐。

法冠 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秦御史、汉执法官吏、使节亦戴用。《后汉书·舆服志下》:“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 为展筩,铁柱卷,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魏、晋、南北朝多沿用,亦作侍御史等执法官的代称。唐代为御史大夫、中丞、御史之服。

法国教堂入内地买地照会 ①清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五日(1865.2.20)法国驻华公使柏尔德密(Jules François Gustave Berthemy,1826—1903)致总理衙门的照会。要求嗣后法国传教士入中国内地置买土地房屋,契据内只须写明“某某卖与本处天主教堂公产”字样,不必列出传教士及奉教人之名。总理衙门未复照,但以后被迫实际接受。②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uguste Gérard,1852—1922)与总理衙门的往复照会。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四月二十七日(1895.4.12、5.21)法方连续两次致照,坚持同治四年正月照会的要求,并要清政府饬令各省督抚以上宪印信出示晓谕,广为张挂。五月初三日(5.26)总理衙门复照,申明已按法方要求实行,并于事后再次咨行各省。

法国志略 书名。清王韬辑撰。二十四卷。依据日本冈千仞《法兰西志》、冈本监辅《万国史记》,以及《西国近事汇编》等和报刊有关资料,采用纪事本末体辑撰而成。于法国开国纪元、王朝之递嬗、路易十八复位、新建议院、法英姻盟和战、法英助土攻俄、法奥战和始末,及疆域总志、巴黎志、郡邑志、藩属附志等,分门别类,而尤以地理为详。因成书于普法之战前,所分疆域依旧,普法战后又增补了史实。对法国历史诸大事作了系统介绍,有助于当时中国人对法国历史兴衰的了解,以求自强之道。

法海 (1671—1737) 清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字渊若。一等公佟国纲子。康熙进士。康熙五十五年(1716)官广东巡抚。后以不称职罚往西宁抚远大将军允 军营效力。雍正二年(1724)任浙江巡抚。四年晋兵部尚书,寻以阿附允 、年羹尧革职。晚年以副都统衔协理咸安宫事务。

法后(後)王 战国时荀子的政治主张。《荀子·儒效》:“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言行已有大法矣。”《荀子·非相》:“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认为先王时代久远,事迹简略,舍后王而道上古,犹如舍己之君而道人之君。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认为,“孟言先王与荀言后王,皆谓周道,‘从周’之义不异也”。俞正燮《癸巳存稿》认为“荀子所谓后王即本朝”。

法华经 佛经名。有三种汉文译本。《正法华经》十卷(二十七品),西晋竺法护译;《妙法莲华经》八卷(二十八品),后秦鸠摩罗什译;《添品妙法莲花经》七卷(二十七品),隋阇那崛多和达摩笈多译。通行罗什的译本。认为“实相”为宇宙万有(“诸法”)之本体,主张“一切众生”皆能“成佛”。弘扬三乘归一,调和大小乘的各种说法。宣扬厌世思想,佛教所谓“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之警句,源出于此。该经为天台宗及日本日莲宗尊奉的主要经典,与《无量义经》、《观普贤经》合称法华三部经。注释书甚多,主要有南朝梁法云《法华经义记》,隋唐间吉藏《法华义疏》,智 《法华玄义》、《法华文句》,唐窥基《法华经玄赞》等。明成祖也曾为此经作序。

法华器 陶瓷名词。又称珐华器。一种运用低温色釉装饰、类似于琉璃的器皿。主要产于山西,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中期以后。胎与琉璃器相同,釉的配方亦大体相同,惟助熔剂不同,法华器以牙硝为助熔剂。山西所制法华器大多是小件的花瓶、香炉、动物等。

法华文句 全称《妙法莲华经文句》,简称《文句》。佛教书名。隋智 述,弟子灌顶笔录。二十卷(一作十卷)。分科、段释《妙法莲华经》文句。以“因缘释”、“约教释”、“本迹释”、“观心释”四种方式阐释“会三归一”(即声闻、缘觉、菩萨之“三乘”教义,会归于“一佛乘”)理论,旨在将天台宗喻为符合佛“真意”之“一佛乘”,而将其他宗派视为佛“权便”之说的“三乘”教义。与《法华玄义》、《摩诃止观》并称“天台三大部”。诠释有唐湛然《法华文句记》。

法华玄义 全称《妙法莲华经玄义》,简称《玄义》。佛教书名。隋智 述,弟子灌顶笔录。二十卷(一作十卷)。以阐发《妙法莲华经》之要旨为主要内容,提出“诸法”以“实相”为体,“心即实相”等观点。与《法华文句》、《摩诃止观》并称“天台三大部”。注释有唐湛然《法华玄义释籤》二十卷。

法华宗 即天台宗。因其以《法华经》为立宗之经典依据,故名。

法火药 兵用火药。在火药成分中加入椒、蓼、白砒、矿灰、烧酒、松香等弥漫性物质。迷人鼻眼,眩晕昏花,喷嚏连天,不能自主,可多俘获敌兵。明以后一直沿用。

法家 亦称法术之士或法士。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故称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该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封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慎子》、《商君书》和《韩非子》。

法驾 皇帝出行车驾的一种。汉代行祠天郊用法驾,其规模、制度减大驾之半。唐代,则减大驾三分之一。历代规制或沿或革,不尽相同。详见“法驾卤簿”。

法驾卤簿 皇帝法驾出行的车马仪仗制度。汉代公卿不在其中,以河南尹、执金吾、洛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属车三十六,或为四十六,前驱有九斿云罕,凤凰 戟,皮轩鸾旗,皆大夫载。鸾旗,编羽旄,列系幢旁。后有金钲黄钺,黄门鼓车。唐代法驾,减大驾卤簿中太常卿、司徒、兵部尚书、白鹭车、辟恶车、大辇、五副路、安车、四望车,又减属车四,清游队、持钑队、玄武队皆减四之一,鼓吹减三之一。历代因革不同,规定繁琐不一。清乾隆十三年(1748),改以清初大驾卤簿为法驾卤簿,仪仗较大驾卤簿略简。凡皇帝祭方泽、太庙、社稷、日月、先农坛,以及历代帝王、先师各庙,则用法驾卤簿。遇庆典朝贺,则陈于太和殿庭,直至天安门外。又汉代太皇太后、皇太后法驾,皆御金根车,加交络帐裳。

法界 梵文Dharmadhātu的意译。佛教名词。佛教认为,诸法万殊,各有分界,故名“法界”,泛指一切“存在”。有二义:有指宇宙现象界的全体,称“事法界”,此“界”即“分”义,表示事相之间的差别性;亦有指宇宙万有的精神性本体,称“理法界”、“一真法界”,此“界”即“性”义,表示事相之间的同一性。《华严法界玄镜》:“然事法名界,界则分义,无尽差别之分齐故。理法名界,界即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

法界缘起 佛教名词。华严宗基本教义之一。此处“法界”指宇宙万有的精神性本体,称“理法界”、“一真法界”,与真如、实相同义。认为宇宙现象界的全体皆由“一真法界”所生,有此(“一真法界”)为缘(条件),方有彼(事相)生起,故名。《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法界缘起,乃自在无穷。”认为在“一真法界”作用下,各种现象之间相互包容,不分彼此,“圆融自在”,世界就是由“一真法界”为中心所组成的无差别、无穷尽之和谐境界,故亦称“无尽缘起”。

法界宗 即“华严宗”。

法经 战国时魏文侯相李悝编纂的法典。李悝改革时,“撰次诸国法”,约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前407)编成,为中国第一部系统成文的法典。内容侧重于镇压和防止农民反抗斗争,分《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盗法》、《贼法》为惩办“盗”、“贼”之法,《囚法》为断狱之法,《捕法》为捕亡之法,《杂法》为处罚狡诈、越狱、赌博、贪污、淫乱之法,《具法》为加减刑罚之法。后代《秦律》和《汉律》皆在《法经》基础上逐步扩大补充而成。原文早佚,《晋书·刑法志》及《唐律疏议》中都仅保存了它的篇目。清代黄奭《汉学堂丛书》中所辑《法经》,系伪书。

法经录 书名。隋法经等编。七卷。时佛教勃兴,文帝因前代译经既多,本朝又增新译,于开皇十四年(594)命大兴善寺译经沙门法经等二十人,稽考、删简前代各地十余家经录及经本,与本朝所译经典,编成目录,初名《众经录目》。总计入录经典二千又五十七部,五千三百一十二卷,分《别录》六卷、《总录》一卷。不入此录之经典禁行。

法酒 ①按照正式礼仪举行的酒宴。据《汉书·叔孙通传》,汉高帝七年(前200)长乐宫成,诸侯群臣朝十月,“礼毕,尽伏,置法酒”。颜师古注:“法酒者,犹言礼酌,谓不饮之至醉。”②按官府法定规格酿造的酒,亦称官法酒、官酝。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周寿昌曰:“法酒言以法制酒。”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七有法酒方。唐刘禹锡《书居池上亭独吟》诗:“法酒调神气,清琴入性灵。”

法酒库 官署名。五代、宋置,隶光禄寺。掌造供御及祠祭所用三等法酒,以给飨祀宴赐之用。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监门官二人,以内侍充任。明洪武四年(1371)置,设内酒坊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供酒醴之事。

法兰西革命史 书名。日奥田竹松著,青年会编辑部译。三篇七章。分为革命之远因、近因及路易朝、共和政治、拿破仑统治等阶段,具体叙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作者认为法兰西革命,是国家社会上最急剧的变动,前后历时二十五年,破封建之遗习,灭专制之恶政,树民主平等之旗帜,在政治、兵制、商工业、文学、思想等方面,无不改换面目。原书取材宏富,文笔通俗,译者竭力删汰,而于事实则未改动或芟削。

法兰西近世史 书名。近人马君武译编。成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据日本人福本诚《法兰西今世史》译编。分六部分,介绍十九世纪法国政治、财政、军事、产业、商业、交通、地理、文化、科技等情况,并简述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诸领域最新学说和名人事迹。马氏深痛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热情宣传法国资产阶级民主、文明及其政治制度,期以激发国人民主意识,奋起改变中国落后现状。

法兰西银行 (La Banque de France) 外国金融机构。系法国中央银行。1800年创办于巴黎。原为半官方性质,一部分资本由国家提供。除代理国库、买卖公债、独占货币发行权外,还兼营放款、贴现等商业银行业务。其分支机构分布世界各地。该行早在清咸丰十年(1860)就在中国上海设立分行,旨在改变当时中法贸易,特别是中法生丝贸易假手伦敦的局面。

法朗 (507—581) 又称道朗、慧朗。南朝梁、陈间徐州沛郡沛(今江苏沛县)人,俗姓周。僧人。通禅、律,精论,后被尊为三论宗的开拓者之一。

法例 书名。唐高宗时详刑少卿赵仁本撰。三卷,一说二卷。本为审判时参考和依据。后高宗以为已有贞观以来律令可循,不必更作例文,徒增烦扰,遂废佚。又,崔知悌亦撰《法例》二卷,并佚。

法琳 (572—640) 唐初颍川(治今河南许昌)人,俗姓陈。少出家,遍学内外典籍,尤通儒佛。隋义宁初,蓄发衣道服入关中,研究“三清秘典”。入唐,还归佛门。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请废佛法。他著《破邪论》极力反驳,废佛事遂不行。贞观元年(627),太宗为高祖于终南山(今陕西秦岭)立龙田寺,延为龙田寺主。十一年,太宗以自姓李氏,推老子李耳为主,下《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曾上表抗争,未果。十三年,为道士秦世英所劾,以著《辨正论》“谤讪皇室”罪,太宗怒令捕之,并沙汰僧尼。徙益州(今四川成都),未至而卒。著作甚多,今存《破邪论》、《辨正论》,余皆失传。

法箓局提举 官名。清代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中设一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并由其保举,报部给札,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

法律馆 见“修订法律馆”。

法律学会 清末进步团体。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中(1898.5)创立于长沙。“尚平等之义,不立会长”,由李延豫、施文焱等人主持。专门邀集同人,讲读律令,志在明晓公理,浏览群书,洞悉时务。设有读书、办公、阅报、讲习等门功课,要求会员将每日学习内容及心得注于功课册内,以便互相纠察。

法轮 唐初高昙晟年号(618)。

法钱 汉代按官府法定规格铸造的钱。《汉书·食货志》:“法钱不立。”颜师古注:“法钱,依法之钱也。”西汉初期一度听民私铸,钱币轻重不同,多不合标准。凡按国家规定的成色、重量、钱文及形状铸造的铜钱,不论官铸、民铸,都称“法钱”。

法庆 (?—515) 北魏冀州(治今河北冀州)僧人。延昌四年(515),率众反于冀州,自号大乘,有众五万余。其妻尼惠晖亦从之。宣称“新佛出世,除去旧魔”,所在焚寺舍、经像,戮杀僧尼。破勃海郡(治今河北南皮东),败冀州刺史萧宝寅。转战数月,后被征北大将军元遥俘杀。

法曲 隋唐宫廷乐曲。又称法乐。原指道观所奏之曲。东晋时,用于佛教法会,含有西域音乐成分,传入中原,与清商乐结合,称为法乐。至隋,发展为法曲,以清商乐为主,音清而近雅。乐器有铙、钹、钟、磬、箫、琵琶等。唐时,又搀杂道曲成分,发展极盛。《霓裳羽衣曲》、《赤白桃李花》等为著名法曲。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特设梨园法部。中唐后,法曲渐衰,开成三年(838)改为仙韶曲。

法融 (594—657) 唐润州延陵(今江苏丹阳西南)人,俗姓韦。僧人。牛头宗创宗人。年十九学通坟典,阅《般若经》后,从茅山三论宗僧炅出家。学无常师,博考诸经,常习定业。武德七年(624),江南平定,宰相房玄龄奏请淘汰寺庙僧徒,他入京陈理上表,事遂不行。贞观十七年(643),于金陵(今江苏南京)牛头山幽栖寺北岩筑茅茨禅室,深研佛道诸藏,历时数载。后开讲《法华经》、《大般若经》等。著有《心铭》,主张心性为空寂。弟子有智岩、道綦、道凭等。

法商自来火行 外商企业。清同治五年(1866)由法商创办于上海,经营煤气。最初资本三万两,光绪十六年(1890)增至五万两。十八年停业。

法师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法式善 (1753—1813) 清蒙古乌尔济氏,隶内务府正黄旗。本姓孟,名运昌,字开文,又字梧门,号时帆。高宗诏改今名,取意“竭力有为”。乾隆进士。授检讨,历任国子监司业、侍讲学士等。嘉庆时因被贬官乞病归。通掌故,工诗文,善书法,于京师厚载门北明李东阳西涯旧址筑诗龛及梧门书屋,收藏法书名画甚多,得名流咏赠,即投诗龛中。主盟坛坫三十年,时称“接迹西涯(李东阳)无愧色”。曾参加编修《四库全书》,任提调官,并在馆内纂《皇朝文颖》,复纂《全唐文》。著有《清秘述闻》、《陶庐杂录》、《槐厅载笔》、《存素堂诗文集》等。

法术势 韩非政治理论的基本内容。“法”,指官府制订、公开宣布、强制臣民遵行的法律和制度。“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权术和手段。“势”,指君主借以统治人民的权势和地位。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认为:“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又吸收慎到思想,认为“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韩非子·难势》)。从而把“法”、“术”、“势”结合为完整的法家政治理论。

法顺 (557—640) 隋末唐初雍州万年(今陕西长安)人,俗姓杜,又称杜顺和尚。十八岁出家,先习禅法,后学《华严经》。唐太宗曾召入宫问答,赐号“帝心”,故亦称“帝心尊者”。后住终南山至相寺。提出“五教止观”说,以《华严》为最高的“一乘圆教”经典。认为“心真如门是理,心生灭门是事”(《华严五教止观》),理事“空有无二,自在圆融,隐显不同,竟无障碍”(同上),为法藏等创建华严宗提供了思想资料,被推崇为华严宗“初祖”。相传著有《华严五教止观》、《华严法界观门》,但有疑者。著名弟子有智俨等。

法司 ①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左断刑下属机构,元丰改制后置。②负责刑法机构之泛称。如明清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③吏名。宋代吏部、御史台置。

法寺 即“大理寺”。

法王 佛教称谓。原为佛陀名号,元明时用以封乌斯藏各教派高僧,在封赐名号中为最高等级。明有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等。

法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法物 汉代宗庙祭祀所用乐器和皇帝专用的车驾仪仗。《后汉书·光武帝纪》:“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辇,于是法物始备。”

法物案 官署名。北宋元丰改制后,太常寺置,掌给纳朝服、祭服。徽宗时,大晟府亦置。

法物库 ①官署名。辽、金、元时置。辽为南面官,属太常寺。金属兵部,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设使、副使领库事,秩从六品、从七品;下设直长,正八品;泰和三年(1203)罢。曾兼领大乐署,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以大乐署归太常寺。元隶礼部侍仪司,秩从五品,置提点、大使、副使各一员。②宋代朝服法物库的省称。

法先王 先秦诸子效法先王的政治主张。先王指先世圣王黄帝、尧、舜、禹等。儒家主张效法尧、舜、文王,侧重于效法周文王。孔子认为:“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孟子明确提出,“行先王之道”,“遵先王之法”,君臣之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孟子·离娄上》)。并谓:“师文王,大国五年,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同上)墨家主张效法尧、舜、禹,以贯彻其“尚贤”、“兼爱”理论。《墨子·尚贤上》:“尚欲祖述尧舜禹汤之道,将不可以不尚贤。”道家则主张效法“神农、黄帝之法则”(《庄子·山木》),以否定儒、墨,为其“少私寡欲”、“无为而治”的政治理想服务。韩非指出:“孔墨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韩非子·显学》)并指斥法先王的主张为“愚巫之学,杂反之行”(同上)。主张当世之“新圣”应“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

法显 (约337—约422) 东晋平阳武阳(今山西襄垣)人,俗姓龚。求法旅行僧、译经僧。中国僧人到天竺留学的先驱者。幼年出家,二十岁受比丘大戒。他感到“经律舛缺”,于安帝隆安三年(399)偕同慧景、道整等从长安出发西行求法,出敦煌,渡流沙,逾葱岭,遍历北、西、中、东天竺等地,后泛海到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并到过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或爪哇岛,然后经南海、东海,于义熙八年(412)返抵青州长广郡牢山(今山东青岛崂山)。前后凡十四年,游历约三十余国,带回很多梵本佛经。归国后于建康(今江苏南京)道场寺与佛驮跋陀罗合作进行翻译。又记旅行见闻,撰成《佛国记》,为研究南亚次大陆各国古代史地的重要资料。卒于荆州辛寺。

法显传 即“佛国记”。

法相 ①汉代皇宫选择妃嫔、宫女所规定的容貌标准。汉制,每年八月案比民户时,常遣中大夫、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四郊挑选良家民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分别情况,选作妃嫔宫女。②佛教名词。“法”者,宇宙万有之总称;“相”含二义:一指“相状”,类似现象;一指“性相”,即本体。“法相”指宇宙万有的本体和现象。唐玄奘以《解深密经·一切法相品》为据,论究诸法之体性、相状,故其所创之宗派,亦称“法相宗”。

法相宗 唐佛教宗派。玄奘及弟子窥基所创。因师徒久住长安大慈恩寺,又名慈恩宗。该宗继承古印度瑜伽行派学说,以《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为主要经典,糅合瑜伽行派十师对《唯识三十论》的注释,编纂《成唯识论》。奉三性说,即“依他起性”(相对真实),“遍计所执性”(幻想),“圆成实性”(绝对真实),结合唯识论,用“五位百法”分析“法相”(各种现象),认为外境非有,世界万有皆人之第八种识(阿赖耶识)变现,故称“法相宗”或“唯识宗”。又介绍发展了古印度佛教逻辑因明学。玄奘门下有神昉、嘉尚、窥基、普光等,窥基门下有慧沼,再传智周。但三传后即衰微,中唐时已法系不明。永徽四年(653),日僧道昭入唐,从玄奘学法相教义,该宗遂传日本。

法象志 书名。唐李淳风撰。七卷。作于贞观七年(633)至十五年。总结、分析古代浑仪的沿革,介绍北魏斛兰所造铁浑仪和作者本人所制浑天黄道仪结构。已佚。残文收入《旧唐书·天文志》、《古今图书集成·历法典》。

法性论 篇名。东晋僧人慧远著。该文继承道安学说,将“本无”引申为宇宙万物“至极以不变”本性,即“无性之性”。认为万事万物有如水花泡影,人生是虚幻不实之梦,极力引诱人们出家,免脱轮回之苦,往生西方极乐净土。

法性宗 即“三论宗”。

法雄 (?—117) 东汉扶风郿(今陕西眉县东)人,字文彊。安帝时任青州刺史,奉命与御史中丞王宗镇压张伯路等起义,以“兵击”与“慰诱”并用,消灭起义军。在州四年,吏治严明,长吏不奉法者皆解印绶去。后迁南郡太守,在郡数岁,户口益增,岁常丰稔。元初中卒于官。

法秀 (?—481) 北魏人。沙门。太和五年(481),与兰台御史张求等反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寻为征北大将军苟颓所杀。

法学会杂志 杂志名。清宣统三年五月十五日(1911.6.11)在北京创刊。月刊。法学会主办,杨荫杭主编。法制、法律、罪案研究专业杂志,兼刊问答录、法制史等。辛亥革命后停刊,出五期。1913年2月复刊,号数重起。曾刊日本人有贺长雄《共和宪法持久策》和美国人古德诺《中华民国宪法案之评议》等文,为袁世凯独裁专制制造法律根据。已知前后发行二十三期。

法言 书名。西汉扬雄著。凡十三卷。因文字体例效法《论语》,故名。阐发儒家思想,以尊经宗圣为指归。崇尚孔子,自比孟子,以尧舜文王之道为正道。认为不合于儒家经义之书不能称书,不合于儒家经义之言不能称一家之言。主张“众言淆乱,则折诸圣”(《吾子》),以圣人之言定是非。书为语录体,形式模仿《论语》,分《学行》、《吾子》、《修身》、《问道》、《问神》、《问明》、《寡见》、《五百》、《先知》、《重黎》、《渊骞》、《君子》、《孝至》十三卷。主张由圣人君子推行王道,教化人民,并强调封建伦理道德的作用。部分内容有反对神权和宿命论的倾向,所言多因袭前人而少新意,被苏轼讥为“以艰深之词,文浅易之说”。此书在宋以前颇为世所重,注家甚多。最早有东汉侯芭、宋衷注,不传。晋李轨《扬子法言注》,为现存之最早注本。清汪荣宝《法言疏证》(又名《法言义疏》)集北宋司马光《法言集注》以后的研究成果,颇为详备。

法言集注 书名。北宋司马光编撰。十卷。系合晋李轨,唐柳宗元,宋宋咸、吴祕四家注,增己说而成。撷取扬雄思想中之有神论,加以发挥,阐述注者之天道观。认为天有意志,全知全能。宣称道德仁义礼皆“天性自然,不可增损”。有《汉魏丛书》本、世德堂本等。

法眼宗 中国佛教禅宗五家之一,属南宗“青原行思”系,唐末五代之际文益所创。因文益被南唐中主李璟谥为“法眼大禅师”,故名。以禅宗的基本主张,兼取华严宗“六相”(总、别、同、异、成、坏)教义,宣传“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唯心,万法唯识”的宗旨。其宗风提倡“对病施药”、“量身裁缝”,颇似曹洞宗。盛于五代末、北宋初,后即衰微不传。吴越末年,传入朝鲜。

法尧 南诏大礼国景庄帝世隆年号(?—877)。

法依旦达 满语官名。汉译为“长史”。清制,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各府置。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秩从三品。

法依旦尼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典仪”。为王公府属官员之一种,掌礼节导引。清制,亲王府置六人,世子府五人,郡王府四人,长子府及贝勒、贝子、公府均各三人,官品自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称“典卫”。

法仪 《墨子》篇名。阐述墨子的政治主张,提出国君治国应遵循的法度、标准。“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毕沅注:“法……此借为法度之义;仪,义如浑天仪之仪。”认为国君以天作为天下之法仪,率百姓尊天事鬼,兼爱交利,就能获天赐之福。

法勇 晋、南朝间幽州黄龙(今辽宁朝阳)人,姓李,胡名昙无竭。僧人。南朝宋永初元年(420),与僧猛等二十五人西行求法,至西域诸国和中天竺、南天竺等地,历尽艰辛。后泛舶至广州,只余五人生还。在罽宾曾求得梵文《观世音受记经》,归后译出。又将所历事迹写成《外国传》五卷。

法苑珠林 书名。唐道世(俗姓韩,字玄恽)撰。多作一百卷,另有《嘉兴藏》本的一百二十卷。书成于总章元年(668)。分为百篇,各系小部,总六百四十余目,均二字标题。此书依据佛教经、律、论原典和一百四十余种旧籍,分类排纂佛教故实,篇首多叙大意,篇末广引故事,以证实其说,并详记引文出处。为研究佛教历史、古印度历史、地理的参考资料。所引陈隋以前古籍,可为佚文搜讨校补之资。

法院编制法 清宣统元年(1909)宪政编查馆奏定。十六章。对审判通则、各级审判厅设置及其职责与权限、法庭之开闭及秩序、判断之评议及决议等均有规定。

法乐 见“法曲”。

法云 (约467—529) 南朝齐、梁宜兴阳羡(今江苏宜兴南)人,俗姓周。七岁出家,曾受业于宝亮,僧柔等人。后在妙音寺讲《法华经》、《净名经》。撰有《成实论义疏》四十二卷。梁武帝敕令为光宅寺主,复任大僧正。为成实论宗师。与智藏、僧旻并称为梁代三大法师。

法正 (176—220) 三国时扶风郿县(今陕西眉县东)人,字孝直。东汉建安初入蜀,益州牧刘璋未加重用,久不得志。与益州别驾张松相善,为松所荐,奉命迎刘备以讨张鲁,阴献策于备使乘机夺益州,备从之。益州既定,备以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对私怨于己者,无不报复。建安二十二年(217),认为曹操定汉中而不能因势攻蜀,必有内忧,只留夏侯渊等屯守,有可乘之机,备善其言。二十四年,从备进兵汉中,大破渊军。备称汉中王,以之为尚书令,护军将军。次年卒。

法政丛刊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三年九月(1907.10)在广州创刊。广东法政学堂主办,张树珊主编。只研究法律、政治、经济等问题的有关学理,不涉及时政得失。设论丛、什报、质疑应答等栏目。

法政学报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三年正月十六日(1907.2.28)在日本东京创刊。月刊。留日学界立宪派主办,沈其昌主编。设社说、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国际法、财政、殖民政策、调查、法政纪闻、杂俎、文苑等栏目。共出五期。

法政学交通社杂志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1907.1.14)在日本东京创刊。月刊。留日学生立宪派团体法政学交通社主办,孟森、孟昭常主编。鼓吹君主立宪,反对民权。每期刊载法政社说和译论多篇。已见发行六号,停刊时间不详。

法政杂志 杂志名。(1)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日(1906.3.14)在日本东京创刊。张一鹏主编。以“修明政治,巩我国基”,“饷普通人民以法政之知识”为宗旨。主要翻译介绍日本法政书刊内容,兼及论说。共出六期,九月停刊,由天津北洋官报总局接办,并入《北洋法政学报》。(2)宣统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911.3.25)在上海创刊。林长民发起,陶保霖主编。以“研究法律政治现象,参证学理,以促进群治”为宗旨,鼓吹君主立宪。辛亥革命后继续出版,1915年12月停刊,共出五十三期。

法直官 官名。(1)唐代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2)宋代置二人,隶大理寺。掌检选法律条文,以供断狱。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如以京官充任则称检法官。(3)宋代置,隶刑部。掌记录各地奏申大辟人数,检查执行情况。

法制院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立。为责任内阁直属机构。掌法律命令的撰拟、解释、增删废改,审查各部所拟法律命令,编纂整理各项法规,统一法制等。置院使、副使各一人,参议四人,参事、佥事、录事若干人。

法治 战国时法家的政治主张。与儒家的“人治”相对。先由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所提倡,后经韩非总结,形成法、术、势结合的完整的治国理论。“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韩非子·说疑》),“任人者,使有势也”(《韩非子·八说》)。中心内容是“以法治国”(《韩非子·有度》),制定明确的法律,奖励耕战,禁奸塞私,“厚赏而信,刑重而必”(《韩非子·定法》),并用法律统一思想,“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使“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韩非子·五蠹》)。还曾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要求不分贵贱,一律齐之于法,反对古代贵族等级制度。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法坐 皇帝听朝时专用的座位。《汉书·梅福传》:“当户牖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颜师古注:“法坐,正坐也,听朝之处,犹言法官、法驾也。”

发(髮)逆初记 书名。清明心道人撰。一册。作者为赛尚阿幕僚,据随军闻见纂为此编。首叙鸦片战争事,痛憎琦善等误国媚外。次以洪秀全、冯云山、萧朝贵、杨秀清、韦昌辉诸人为主,记太平军初起及定都南京后之大事,止于咸丰六年(1856)。其记太平军初起时土民客民情形,洪大全被捕后赛尚阿审讯之状,以及清军诸帅有功则争、有难则避之内幕甚详。但谓洪秀全原名焦亮,为维系人心而改姓名,太平天囯定都南京后之天王并非洪秀全等,均属奇谈。失实处颇多。同治九年(1870)成书。

发(髮)逆记略 书名。清童斐然撰。一卷。记咸丰十一年(1861)四月至同治元年(1862)正月,浙江兰城清军、团练抵抗太平军始末。于战事、太平军入城后措施叙述颇详。

发(髮)绣 以头发为绣线的绣制工艺。即利用头发独具的细、柔、光、滑特性,及黑、白、灰、黄、棕的自然色泽,绣制单线(白描)人物、山水和建筑物等。绣品质朴素净,淡雅飘逸,色彩柔和,经久不褪。针法有接针、切针、缠针、滚针等。山东济南出产的发绣最负盛名。

珐琅彩瓷器 陶瓷名词。又名瓷胎画珐琅。清代宫廷御用器。创烧于康熙时,是先在景德镇烧成瓷坯或精细白瓷,然后在清宫内务府造办处珐琅作,用各种彩料和进口珐琅彩料描绘烘烧而成。雍正、乾隆时有所发展,进而描绘花鸟、竹石、山水,并配以题诗,成为制瓷工艺和书、诗、画相结合的艺术珍品。旧说即古月轩瓷器,但清宫无古月轩之名,显系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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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风力的船用推进工具。亦称篷。商代遗留的甲骨文字中已有“帆”字,形状犹如张开的风帆。最早的帆可能为方形,采用正装方式,后改进为斜装,并逐步发展为梯形斜帆。历史上,因制作材料不同,又有布帆和利篷之分。依据船只大小,所张帆数亦不同,有单帆、多帆,郑和宝船的帆数达十二三帆,一般海船张二至三帆为多。

党项人称谓。党项语音“弥”。

番兵 ①北魏称州郡民户服兵役之兵为“番兵”。其征集以十丁取一或十五丁取一,并按一定期限服役到期番代。②泛指边境少数民族之乡兵。《清史稿·兵四·乡兵》:“在山、陕边外者,有番兵,有僧俗兵。”

番大租 清代台湾汉人租种番族(今高山族)土地所纳之地租。属番社公有土地者称“公口粮租”,由土官收作番社公费;属番族私有土地者称“私口粮租”,交土地所有者。租率:活租按收获量取十分之一至五,死租视地肥瘠约收十分之一。此外还有“山租”、“山面杂租”等,均为汉人租种番族土地所付地租。

番代 军士轮番戍守。《北齐书·唐邕传》:“凡是九州军士,四方勇募,强弱多少,番代往还,及器械精粗,粮储虚实,精心勤事,莫不谙知。”唐军人戍边,一般以二至三年为期,轮番代替。违限者受惩罚。高宗、武后时,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其制渐废。

番地 清代民田之一种。甘肃、台湾等省少数民族所有。禁民置买。每亩科粮四合至三升不等、草二分一厘五毫至三分不等。每户输银三钱、粮一斗至二斗五升不等。

番官 唐代中央官署部分吏职一律以流外官充当,分番上下,故称番官,如门下省传制、赞者、主宝之类。经若干考限,一般可入流为低级品官。

番汉合时掌中珠 西夏文汉文双解通俗语汇集。西夏党项人骨勒茂才编。仁宗乾祐二十一年(1190)成书。清宣统元年(1909)出土于黑水城遗址(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木刻本,蝴蝶装,共三十七页,有两种版本。序言中称:“不学番言,则岂和番人之众;不会汉语,则岂入汉人之数。”书中每一词语皆并列四项,中间两项分别是西夏文及其汉译文,右边以汉字为西夏文注音,左边以西夏字为汉字注音。词语共八百余条,以事门分类,按天、地、人三才分为三大类,再各分上中下三小类,即天体(或形)上、天相中、天变下;地体(或形)上、地相中、地用下,人体(或形)上、人相中、人事下。其中人事下约占全书一半篇幅,包括亲属称谓、佛事活动、房屋建筑、日用器皿、衣物首饰、农事耕具、政府机构、诉讼程序、弹奏乐器、食馔、马具、婚姻等。是研究西夏语言、文字及社会历史的重要文献,对解读西夏语有重要作用。今藏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

番户 ①唐代犯罪人之家属因连坐而更番服役者。宋费衮《梁溪漫志·官户杂户》:“按唐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男年十四以下者配司农;十五以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邑,配岭南为城奴也。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有技艺的工匠称轮番匠,代替他人长期服役者又称长上匠。参见“官户”、“长上匠”。②清代甘肃之循化(今属青海)、庄浪、贵德(今属青海)、洮州(今临潭),四川之杂谷(今理县)、懋功(今小金)、打箭炉(今康定),云南之维西、中甸等地,置理番同知,其所辖番人统称番户。台湾之高山族,亦编为番户,著民籍。

番假 南朝时官府工匠轮番休假之规定。齐明帝建武元年(494)诏令,细作中署、材官、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此制是南朝役法上一大变革。

番匠 唐代官府手工业中轮班服役的工匠,是唐官手工业的基本劳动力。唐代工匠,专有匠籍,“一入工匠后,不得别入诸色”,平时散在诸州,每年需到少府、将作等监服番役二十日,故名番匠,又称短番匠。如二十日役满需留者,折免租调等,通正役不过五十日。如官府工少无需番上,则要输钱免役。

番喇嘛 僧号。清代甘肃之庄浪、河州、循化、西宁、岷州,四川之木里及将入藏境之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各番寺喇嘛之称。其中入院册之出呼毕勒罕者,庄浪二人,西宁三十三人,木里一人,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四人。掌其地黄教。

番麦 又名西天麦、御麦、玉米。原产美洲,明代自菲律宾传入中国。嘉靖三十九年(1560)《平凉府志》:“番麦,一名西天麦,苗如薥秫而肥短,末有穗如稻而非实,实如塔,如桐子大,生节间,花垂红绒在塔末,长五六寸,三月种,八月收。”其传入与推广对于耕地面积的扩大、粮食生产和人口的增长都产生较大影响。

番上 意为轮次赴京师服役。唐代府兵与勋官轮次宿卫京师(勋官亦于本州当上者)、门夫等工匠色役轮次赴官府服役,皆称番上。多时一月,亦有两月者。番次按距京师远近而定,五番至十二番不等。明代则指各卫所军队轮番赴京师编入京营操练,以保卫京师,或备出征。始于永乐十三年(1415),至洪熙、宣德间成为定制。春秋二季赴京达十六万人。其后日减,崇祯时仅有二万余人。

番社 清代台湾番族(高山族)社会组织。即村社。社分大小,大社即部族或胞族,小社即氏族。据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记载,清代后期,高山族共有二百七十七社。其中分布于南部台湾、凤山两县者一百二十六社;分布于中部诸罗、彰化两县者八十一社;分布于北社淡水县者七十社。一般以社名为族名。多数为高山语的音译,来源与意义无考;亦有少数为意译,如阿猴、狮头等社。

番俗六考 书名。清黄叔璥撰。为所著《台海使槎录》之卷五至卷七。作者于康熙末任巡视台湾御史,亲历台湾北路诸罗番,南路凤山番、傀儡番、琅峤十八社,详记诸地番族居处、饮食、衣饰、婚嫁、丧葬、器用六个方面,草成此书。为研究清代高山族社会生活文化特点的重要文献。

番文大藏经 即“西夏文大藏经”。

番饷 清代对台湾熟番(高山族之一部)所征的人口税。清初按旧例征收壮番每丁米一石七斗,少番一石三斗,番妇一石。亦有按社纳银,不计丁口者。后有所减轻。康熙五十二年(1713),令以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常额,滋生人口永不加赋。雍正四年(1726)免番妇丁税,少壮番丁一律改为每石折银三钱六分。乾隆二年(1737)每丁只征银二钱。

番异 明代刑法制度。指详谳狱案时改调隔别衙门审讯的形式。凡刑部、都察院所问狱讼,皆移案牍,至大理寺复审。犯人或有翻供异词,则由大理寺改调其他衙门再讯。犯人经二次仍不服者,则会同九卿讯鞫。

番役 即“番子”。

番银 即“洋钱”。

番子 亦称番役。明代东厂档头下役使之人。约有千余名,往往私入民宅借名捕捉,拷讯无辜,索取贿赂,诈骗客商资财,无恶不作。清代内务府慎刑司及步军统领衙门亦置,专门缉捕罪犯。

番子佐领 清代八旗满洲所辖之佐领。由乾隆年间两次金川战争后迁京藏人编立。乾隆四十一年(1776)置,初隶内务府正白旗,次年改隶正黄旗满洲第四参领,而归健锐营就近约束管理。其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员缺,均于健锐营前锋参领等官内选补。

番族 又称土番。清代对台湾高山族的称呼。明末,郑成功收复台湾前后已有此称,但不普遍,清因之,遂为专称。按其住地与社会发展状况,分为野番、生番和熟番。野番指远在深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部分。生番指居于深山丛林及溪谷险阻处,主要从事狩猎,辅以农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野番,又称高山番。熟番指居于靠近平地的山溪之间,或散布于城市附近平原,以农耕为主,狩猎为辅,阶级分化明显,社会发展水平接近汉人,又称平埔番。

蕃兵 军种名。北魏用以称蕃附的少数民族兵。北宋中期至晚期,因对西夏战争,将沿边以羌人为主的少数民族内附者组成的军队。按部族封其大小首领,使之统率本部族壮丁。后依人数多寡,编成都与指挥。神宗时行将兵法,蕃兵或单独成*将,或与汉兵合编成将。朝廷除分配耕地外,对蕃兵军官分等给军俸及“添支钱”。宋代对蕃兵还实行某种民族歧视政策,不独禁止汉、蕃通婚,蕃官不论官位高低,必须隶属汉官,不得担任汉官实职差遣。

蕃舶 亦称番舶、海舶、南海舶、南蕃海舶、蛮舶、夷舶。唐时指外国商船,后泛指中外互市船舶。唐中后期商业发展,因吐蕃、大食崛起,陆上商路梗阻,故商船纷至,有波斯舶、师子国(锡兰)舶、婆罗门(印度)舶、昆仑舶、西域舶、西南夷舶(多阿拉伯船)、日本舶、新罗舶等。舶皆帆船,多驻泊广州等港。大历时,停泊广州者达四十余艘,其舶深者六七丈,大者长二十丈,载六七百人,多畜鸽为通信工具。蕃舶靠岸,须纳舶脚,待市舶使优先收购舶货后,始可自行销售,其输入品以珠宝、犀象、香料、药材、毛皮、禽兽、木棉、布匹等为主。输出品以丝织品、金、银、铁、瓷、茶等为主。北宋来自外国的船舶多运乳香、象牙等物。来时必俟风便,一般年至数十艘。南宋有时因苛征,每年至者不过三、四。至清代亦有蕃舶之称,又多指中国出洋贸易之商船。

蕃部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掌管诸侯朝觐礼仪,以蕃部郎中为长官。恭帝三年(556)改以中大夫为长官,隶秋官府。隋开皇元年(581)罢。

蕃部指挥使 官名。本五代、宋时党项部落政权首领所受封,统部落兵马。宋太宗雍熙二年(985)李继迁占银州、预署官员时设置。李德明继立相沿,以党项人任之。元昊建国,于十二监军司中设此职,则不分党项与汉人,悉以委任。

蕃部中大夫 官名。《周礼》有大行人中大夫,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秋官司寇府置蕃部中大夫,正五命;小蕃部下大夫,正四命;小蕃部上士,正三命;小蕃部下士,正一命。蕃部中大夫掌诸侯朝觐之序,即《周礼》大行人之职。北周因之。

蕃坊 唐宋时外侨之聚居地。广州蕃坊约起于中晚唐之际,位于珠江下游处(今广东广州光塔路一带)。坊内有传为伊斯兰教徒集资兴建之怀圣寺和光塔。侨居外商数以万计,以阿拉伯人和波斯人为主。置坊长一人,以蕃商为之,掌坊中政法宗教等事务,协助市舶使征税,收购舶货,招徕外商贸易。侨商违法,同类相犯,依本俗法;异类相犯,以《唐律》论处。其合法贸易受唐政府保护。宋代广州、泉州等与海外通商的港口多有蕃坊,选派有声望的外商为蕃长,管理其事。其办事机构称蕃长司。蕃商犯徒罪以下者,一般由宋官府审实后送交蕃坊,由蕃长按其本国责罚方法惩处。

蕃官 官制用语。宋代边境地区少数民族所任朝廷官职,称为蕃官。由枢密院与兵部掌管。有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左班殿直、右班殿直、閤门祗候、左右侍禁、内殿崇班、内殿承制、染院使、洛苑副使、东西头供奉官、内藏库副使、内藏库使、西京左藏库副使、团练使、团练副使、节度观察使、节度观察留后、知州、刺史、防御使、押蕃落使,检校司空、太傅、太保,检校太子宾客,太子左清道率府率、左右监门卫将军、右领军、左右千牛卫将军、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郡公、郡王、银青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都虞候都巡检、巡检、正副军主、正副都军主、正副都指挥使、正副指挥使、都监、钤辖等名目。官、职、差遣、阶、勋、检校官、功臣号、食邑,皆依功劳大小、族帐多少而授。西夏亦置。景宗元昊显道二年(1033)设文武班,其制多仿宋,命蕃(党项族)人、汉人分任。另有专授蕃人的官职如宁令、谟宁令、丁卢、丁弩、素斋、祖儒、吕则、枢铭等,皆以蕃语称呼。军队系统各监军司统军、副统军、监军使,以党项贵族担任,其余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许蕃、汉并任。毅宗谅祚奲都六年(1062)蕃官增昂聂、昂星、谟固、阿泥、芭良、春约、鼎利、映吴、祝能、广东。此外尚有令能、庆唐等名号。

蕃汉二字院 官署名。西夏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主掌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字,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他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蕃汉官 西夏官制。景宗元昊称帝前立官制,设文武班,其制多与宋同。自中书、枢密、宰相、御史大夫、侍中、太尉以下命蕃汉人分任,另有专授蕃人(党项)的官职,以蕃语称呼。军队系统各监军司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以党项贵族担任,其余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许蕃、汉并任。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置尚书令,改宋二十四司为十六司。毅宗谅祚奲都六年(1062),汉官增设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

蕃汉三学院 官署名。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传扬戒、定、慧三学。设百官法士。

蕃和郡 西夏重镇之一。夏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升肃州(今甘肃酒泉)置。

蕃君 南朝诸王及庶姓之为刺史者称蕃君。蕃指所掌州郡而言。

蕃礼 又称蕃仪。西夏党项族的礼仪风习。景宗元昊认为“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不从宋制,改用此礼。如祭祀燕享时改九拜为三拜,革五音为一音。西夏王室在不同时期分别侧重强调此礼或汉礼。毅宗谅祚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汉礼。惠宗秉常时太后梁氏专权,于乾道二年(1069)上表宋神宗,请复此礼。秉常亲政后,于大安六年(1079)复行汉礼。梁氏幽秉常,自视国事,仍行此礼。

蕃商 即“胡商”。

蕃书 亦称蕃字或蕃文,元代称河西字。即后世所称的西夏文。

蕃书译语 吏职名。唐于中书省置十人,为翻译人员。

蕃王 ①即“藩王”。②古代对外族或异国首领的泛称。蕃,通“番”。唐岑参《与独孤渐道别》诗:“花门将军善胡歌,叶河蕃王能汉语。”

蕃文 即“蕃书”。

蕃学 学校名。西夏景宗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始建。以大臣野利仁荣主其事,将《孝经》、《尔雅》、《四言杂字》译为蕃语,用蕃书(西夏文)书写,教授学生。学生皆选自蕃、汉官僚子弟。学成后视其才能酌量授以官职。各州亦设置蕃学。自创蕃学后,由蕃学进而做官的人各州多至数百。北宋神宗熙宁间,于熙(治今甘肃临洮)、河(治今甘肃临夏东北)二州置,收蕃部首领、蕃官子弟入学。徽宗时,在陕西用蕃字地区亦置,挑选通蕃语、识文字之人为教授,教授经典或佛经。后又在广州、泉州置蕃学,是为外国商人子弟所设的专门学校。

蕃长 宋时,在广州外侨聚居地,从外侨中选出的掌管公务、负责招徕外商的人,称为“蕃长”。

蕃字 即“蕃书”。

藩部要略 即“皇朝藩部要略”。

藩朝 古代封建诸侯用以藩屏皇室,故称诸侯王为藩王。晋、南朝宋之间,又称藩王理政之廷为藩朝。

藩车 四周有屏蔽的车。《汉书·陈遵传》:“始遵初除,乘藩车入闾巷。”颜师古注:“藩车,车之有屏蔽者。”

藩臣 又作蕃臣。藩屏之臣;大臣。《韩非子·孤愤》:“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藩臣。”《史记·楚世家》:“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朝章台,如蕃臣,不与亢礼。”汉代凡享有封土和食邑的诸侯王、列侯以及臣服于汉王朝的周边少数部族、邻国皆称藩臣。《汉书·严助传》:“越人名为藩臣,贡酎之奉,不输大内,一卒之用,不给上事。”宋曾巩《进太祖皇帝总序》:“太祖削大弱疆,藩臣遵职。”

藩刻本 明代各地藩王府刻印的书籍版本。藩王府多有藏宋、元刊本者,故多佳刻。如秦府所刻印的《史记集解索引正义》,源出宋建安黄善夫家塾刻本。淮府、益府、楚府等十五府刻书较多。

藩司 布政使之别称。

藩台 布政使之俗称。

藩王 亦作蕃王。指历代封建王朝所分封的诸侯国、王国之王,以及有辖地之封王。以其屏藩帝室,故名。汉代封为诸侯王者均称藩王。南朝诸王出为刺史者为蕃王。明太祖朱元璋将诸子分封为王,镇守要塞之地,亦称藩王。清初,封吴三桂为平西王,镇云南;尚可喜为平南王,镇广东;耿精忠为靖南王,镇福建,时称“三藩”。历代藩王多形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故屡有削藩之举。

藩宪 布政使之别称。

藩镇 唐初在边地设立军镇,以镇遏周边游牧部族的侵扰。至玄宗天宝时统一规划为九节度一经略使,通称“藩镇”,亦称“方镇”。节度使既统所属地方甲兵,又多兼按察、安抚、度支等使,掌握一方军政、经济大权,日渐发展为割据势力。安史乱后,中央权力削弱,藩镇势力更加嚣张,唐朝不得不承认安史旧部为河朔三镇节度使。后整个北方列镇相望,大者连州十数,小者犹兼三四,形成军阀割据混战局面。各藩镇在其辖区内,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节度使职位或父死子继,或部将承袭,或士卒自择将吏,号为留后,强迫朝廷承认。藩镇之间,或互相攻战,或联合攻唐,经年混战不息。宪宗元和时,一度平定淮西镇,河朔各镇也暂时服从朝廷,但不久故态复萌。迨至唐末,天下尽分裂于藩镇,混战割据局面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经北宋初削除藩镇支郡和兵权,节度使之名虽存,具有军政实力的藩镇已经消除。

藩镇割据 见“藩镇”。

翻车 ①又称龙骨车、踏车、水车。一种木制灌溉提水机械。由木槽、一条带有龙骨板叶的木链(即行道板)、大轮轴、小轮轴、木架等构成。由人力、畜力或水力驱动大轮轴旋转,带动木链板叶上移,刮水上岸。最早记载见于《后汉书》:东汉毕岚曾“作翻车”,供洒道之用。《三国志·魏书·杜夔传》:魏人“马钧,巧思绝世。傅玄序之曰:……居京都,城内有地,可以为园,患无水以灌之,乃作翻车,令童儿转之,而灌水自覆。更入更出,其巧百倍于常”。是以人力作动力,即手摇翻车(见“拔车”)或脚踏翻车。宋元时期出现以水力为动力的水转翻车,以畜力为动力的牛转翻车。明代更出现以风力为动力的风转翻车。见元《王祯农书》、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和宋应星《天工开物》。在近代水泵发明之前,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提水工具之一。②捕鸟器具。《尔雅·释器》:“罦,覆车也。”郭璞注:“今之翻车也。有两辕,中施罥以捕鸟。”

翻黄 文书名。宋诸路监司、州军用黄纸翻录朝廷所颁降赦书、德音,转发所部,称“翻黄”。

翻积 算学术语。解方程过程中常数项由正变负的现象。北宋刘益《议古根源》中用之,载杨辉《田亩比类乘除捷法》。

翻异 刑法用语。宋代法律称已判未决的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为“翻异”。又称“翻变”。判处死刑犯人,若在录问或临赴刑场前翻异,须加重审。

翻译世界 杂志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二日(1902.12.1)在上海创刊。月刊。支那翻译会社所编译,马君武主编。以“养成人民世界知识”为主旨,译介日本和欧美各国哲学、社会学、社会主义、宗教、政治学、法律、经济、教育学说,以作国内大学课本。出版四期,停刊。

旛夫 明代京城旛竿寺、蜡烛寺所供应之夫役。

繙译进士 见“繙译科”。

繙译举人 见“繙译科”。

繙译科 科举科目之一。清代专为满、蒙、汉军八旗人员特设的科目,同于金代试女真文的女直(女真)进士科。分为满洲繙译与蒙古繙译,试法不同,取中名额亦有别。顺治时只考取繙译生员,雍正元年(1723)始定繙译乡、会试三年一次,别立繙译场,恩科一体加科。乡试于二年举行,会试至乾隆四年(1739)八月始行。考中后复试及格即赐进士出身。殿试虽有其例,但因历科中式进士人数甚少而未举行。进士出身者以六部主事用,蒙古则分理藩院任用。道光末,复试优等者始以翰林院庶吉士用,但只一二名。凡经繙译科各级考试取中的生员、举人、进士,均冠以繙译二字,即“繙译生员”、“繙译举人”、“繙译进士”,以别于一般的文科录取者。

繙译生员 见“繙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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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封国。伯爵,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在今河南辉县市西南。《春秋》隐公七年(前716):“天王使凡伯来聘”;《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凡察 (?—1472) 一作樊察。明建州女真首领之一。建州左卫都督猛哥帖木儿异父同母弟。宣德七年(1432)入贡,授都指挥使。次年,为解钦差辽东都督指挥使裴俊之围,与叛人杨木答兀及七姓野人(即古州女真人)战,负伤。旋其兄猛哥帖木儿父子复为杨木答兀袭杀,避势入朝鲜,遣使告难。九年,明廷升之为都督佥事。正统五年(1440),率部返苏子河定居。因与猛哥帖木儿子董山争掌卫事,明廷析左卫地,增设右卫,命其掌之。以后屡入朝。成化八年(1472),以事拘死辽东。

凡利苏尔坦 即“斡里”。

凡山 “凡”或作“丸”。在今山东临朐县东。《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东至于海,登丸山”;《汉书·地理志》琅邪郡朱虚县:“凡山,丹水所出”,皆即此。

凡心 佛教名词。与“圣心”相对。见“圣心”。

春秋郑地。在今河南襄城县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前636):“王出适郑,处于氾”;昭公五年(前537):楚子“以屈生为莫敖,使与令尹子荡如晋逆女,过郑,郑伯劳子荡于氾”,均即此。

氾德达告身 唐授官文凭。1968年今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100号墓出土。共两件,一为永淳元年(682)“告飞骑尉氾德(达)”,残长84.7厘米,残高14厘米。原系两整张麻纸连接。存文二十九行,残破过甚。一为延载元年(694)“告轻车都尉氾德达”,通长126.9厘米,高29.2厘米,由三张麻纸连接,存文三十五行,内容基本完整。二者均为抄件,无印钤。后一件记金牙军拔于阗、安西、疏勒、碎叶四镇,破都历岭有功,氾德达得酬勋七转为轻车都尉。为唐代官制重要文物资料,原件存新疆博物馆。

氾胜之书 书名。西汉氾胜之著。作者在成帝时曾在今陕西关中平原提倡种麦,获得丰收。本书是西汉黄河流域劳动人民农业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的总结,内容几乎包括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对耕作的基本原则、选择播种日期、种子处理、农作物栽培技术、收获、留种贮藏、区田法等均有记述。其中区田法、溲种法突出体现了西汉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本书已佚,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引证较多。清人辑本以洪颐煊所辑为优。

氾水 故道自今山东曹县西北,从古济水分出,东北流经定陶县南,注入古菏泽。久湮。《汉书·高帝纪》:五年(前202)二月,“汉王即皇帝位于氾水之阳”。

氾毓 西晋济北卢县(今山东长清西南)人,字稚春。累世儒学,客居青州。父终,居墓所三十余载。武帝召补南阳王文学、秘书郎、太傅参军,并不就。时青州隐士刘兆、徐苗等皆务教授,唯其不受门人,清净自守。注《三传》,撰《春秋释疑》、《肉刑论》等,今皆佚。年七十一卒。

矾山寨 即今河北涿鹿县东南矾山。《金史·靖安民传》:兴定四年(1220),以蒙古南略,封靖安民为易水公,涿、易等州,矾山等寨皆隶之;十月,安民出兵至矾山,攻取檐车寨。

矾引 官府发给商人运销矾的专买凭证。由榷货务发放,商人持引赴矾场取货运销。南宋时,大引买矾一百斤,输引钱十二贯,另纳头子钱、市利钱、雇人工墨钱二百七十六文;每引加买二十斤,不纳头子等钱。中引买矾五十斤,小引买矾三十斤。

緐阳 一作繁阳或繁扬。春秋、战国楚邑。在今河南新蔡县北。《鄂君启节》铭文:自鄂往,“庚緐阳”;《左传》襄公四年(前569):“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定公六年(前504):“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扬”,均即此。

蕃育署 官署名。明代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嘉靖时革典署。掌饲育鹅、鸭、鸡之事。

①西周畿内封国。在今陕西长安县东南。《国语·周语上》有樊仲山父谏宣王立戏(鲁懿公)事。②亦作阳樊。春秋周邑,初属郑,后又属晋。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盖樊东徙于阳邑,故名。《左传》隐公十一年(前712):周与郑人苏忿生之田十二,樊居其一。又僖公二十五年(前635):周襄王赐晋文公阳樊之田。

樊并(並) (?—前14) 西汉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曾从张霸学《尚书》。成帝永始三年(前14)率十三人起兵,攻杀陈留太守,夺取兵器,释放被囚禁的农民,打击官僚、地主,自称将军。后为徒李谭等人所杀。

樊城 即今湖北襄樊市樊城。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刘备遣关羽攻曹仁,利用汉水泛溢,大败于禁七军于此。西魏置县,北周废入安养县。南宋咸淳三年(1267)蒙古攻襄、樊,前后逾五年,至咸淳九年始陷樊城。

樊迟 (前515—?) 春秋末鲁国(一说齐国)人,名须,字子迟,亦称樊须。孔子学生。师孔子时年少。有勇力。曾在鲁国季孙氏处任职,在对齐作战中,“冉求帅左师,管周父御,樊迟为右”(《左传·哀公十一年》)。又曾向孔子问种田和种菜之事,被孔子斥之为“小人”。

樊重 西汉末南阳湖阳(今河南唐河西南)人,字君云。东汉光武帝刘秀外祖父。世代为乡里著姓,三世共财,世善农稼,好货殖。其治理产业,物尽其用;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财利岁倍。所占田地达三百余顷,皆有陂渠灌溉。又兼营畜牧渔业及高利贷,资产巨万。县中推为三老,年八十余卒。建武十八年(42)追谥为寿张敬侯。

樊崇 (?—27) 新莽末年琅邪(治今山东诸城)人,字细君。天凤五年(18),在莒县(今属山东)率众起义,得到饥民拥护,于成昌(今山东东平西)大破莽军,所部众至十余万人,号“赤眉军”。公元25年,率众进入长安,推翻更始政权,次年,因饥荒东归。公元27年,在新安(今河南渑池东)、宜阳(今属河南)一带遭到刘秀所部围攻,归降东汉政权。旋拟再起,被杀。参见“赤眉军”。

樊稠 (?—195) 东汉末年人。为董卓部将。献帝初平三年(192),卓被诛后,与李傕等陷长安,纵兵杀掠,吏民死者万余人。自为右将军,与李傕等共秉朝政。后为李傕所疑,被杀。

樊川文集 书名。唐杜牧撰。牧籍里樊川,因以名集。裴延翰辑并序,共存诗文四百五十篇,二十卷。宋以后增外集一卷,别集一卷,又辑诗一百七十八篇。《四部丛刊》据明嘉靖仿宋刻本影印。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校点本。

樊川县 北宋宣和七年(1125)以万年县改名,与长安县同城而治,即今陕西西安市。属京兆府,金改为咸宁县。

樊绰 唐人。懿宗时,任安南都护经略使蔡袭属吏。咸通三年(862),奉袭命率健卒二十人潜入南诏地区侦查军事虚实。次年正月,南诏蒙嵯颠攻破安南城,袭战死。他乃取袭印信,乘间突围逃脱,留居郡州待命。六月,南诏复进攻郡州,他遂奔藤州,转长安。后任夔州都督府长史。著有《蛮书》。

樊阿 三国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华佗弟子。善针术。据《后汉书·华佗传》载:“凡医咸言背及胸脏之间,不可妄针,针之不可过四分,而阿针背入一二寸,巨阙胸脏乃五六寸,而病皆瘳。”遵循华佗教诲,深究养生医学,寿至百余岁。

樊丰 (?—125) 东汉人。宦官。安帝时为中常侍。建光元年(121)安帝亲政后,与宦官江京、帝乳母王圣等用事朝中,贪侈枉法,干乱朝政,合谋废皇太子刘保为济阴王。又乘安帝出巡,诈作诏书,调发钱谷、木材,大起第宅苑囿。太尉杨震上疏告发,反遭诬陷,被逼令自杀。延光四年(125)安帝死后,为外戚阎显所杀。

樊港 即今湖北鄂州市西北入长江之樊溪。《资治通鉴》:唐乾宁四年(897),汴将“朱友恭为浮梁于樊港,进攻武昌寨,……遂取黄州”,即此。

樊国樑 (Pierre Marie Alphonse Favier,1837—1905) 法国天主教教士。清同治元年(1862)来中国传教。光绪二十五年(1899)被派为法国天主教驻北京总主教,清政府赐二品顶戴。次年,义和团运动高涨,从法公使馆调水兵修筑工事,增设武装。后西什库教堂被清军和义和团围困,八国联军入京后解围,遂率教士、教徒四出抢掠。在议和谈判时,又为法国天主教勒索白银一百五十万两。二十七年回欧洲,被罗马教廷赐以“宗座卫士”称誉,法国政府亦授以十字荣誉勋章。二十八年又来中国活动。后死于北京。著有《燕京开教略》等。

樊楫 (1240—1288) 元冠州(今山东冠县)人,字伯川。以军吏参加灭宋之役,升参议行中书省事、同知湖南宣慰司事。至元二十一年(1284),任佥荆湖占城行中书省事。二十四年,进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与镇南王脱欢、右丞程鹏飞等分三路攻安南。次年,班师途中遭安南军邀击,被俘杀。

樊继祖 明山东郓城人,字孝甫,号双岩。正德进士。嘉靖十九年(1540)官至兵部尚书。次年督宣大军务。终官工部尚书,谢政归卒。著有《云朔行稿》、《南园漫兴》。

樊建 西晋义阳(今河南桐柏东)人,字长元。蜀汉景耀四年(261),以侍中迁尚书令。时宦官黄皓用事,士大夫多附之,他独不与皓往来。蜀汉亡,至洛阳为相国参军。咸熙元年(264),兼散骑常侍,曾使蜀慰劳。后为给事中。晋泰始九年(273),以邓艾被诬叛冤死事进谏晋武帝,武帝即以艾孙朗为郎中。

樊哙 (?—前189) 秦末泗水沛(今属江苏)人。早年以屠狗为事。初与刘邦隐匿于芒砀山泽间,后随刘邦起兵,屡立战功,从入关灭秦。在鸿门宴上严词斥责项羽,卫护刘邦安全脱身。赐爵列侯,号临武侯,迁郎中。楚汉战争中历任郎中骑将、将军。刘邦称帝后,协助诛除异姓王侯,虏燕王臧荼,击韩王信、陈豨、卢绾等,迁左丞相、相国,高帝六年(前201)定封舞阳侯。娶吕后妹吕媭为妻。十二年率军击燕王卢绾叛军。高祖病时,闻其党于吕氏,并欲尽诛戚夫人和赵王如意等,乃命陈平、周勃即军中斩之。平畏吕后,执之还长安。会高祖死,乃得释免,复爵邑。

樊哙排君难 唐乐舞名。光化四年(901),盐州(治今陕西定边)雄毅军使孙德昭等杀幽禁昭宗的宦官刘季述等,昭宗复位,命乐工编此舞曲以表孙等之功。

樊明德 (?—1775) 清河南鹿邑人。务农为业,兼习医。乾隆三十九年(1774)创混元教,传经收徒于归德、陈州、汝宁及颍州等府,所抄经卷《混元点化经》中有“换乾坤,换世界”等反清内容。次年被捕遇害。

樊穆仲 即“仲山甫”。

樊圻 (1616—?) 明末清初应天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字会公。“金陵八家”之一。山水、人物、花卉,无不善。年七十九尚能作《青山策杖图》。

樊人杰 (?—1802) 清湖北襄阳人。嘉庆元年(1796),与王聪儿、姚之富等起于襄阳黄龙垱。旋为襄阳黄号首领,以在白莲教内辈分最大,为众所敬重。聪儿、之富遇难后,与王光祖率余部同四川义军徐天德、冷天禄等部会合,转战于四川各地。六年天德死后,率部返湖北与赵聪观合。次年,与清将德楞泰战于竹山平口河,兵败,溺水死。

樊世 十六国时氐族豪酋。前秦大臣。因佐苻健定关中有功,拜特进。忌王猛为苻坚重用,常当面挫辱之,后为坚所杀。

樊叔略 (536—594) 隋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父仕东魏,为高氏所杀。他幼遭腐刑,给使殿省。惧奔西魏,宇文泰器之,引置左右,授都督。从周武帝平北齐,以功加上开府,封清乡县公,拜汴州刺史,号称明决。入隋,加位上大将军,进爵安定郡公。历汴、相二州刺史,皆有政声。时称“智无穷,清乡公;上下正,樊安定”。征拜司农卿,吏民立碑颂德。后从祠泰山,至洛阳,暴疾卒。

樊素安 一作樊安。北魏东荆州(治今河南泌阳)人。蛮族。景明四年(503),聚众反于龙山(今河南平顶山北),称帝。联结南朝梁,屡败官军。五年十月,为镇南将军李崇所俘,余众悉降。

樊儵 (?—67) 东汉南阳湖阳(今河南唐河西南)人,字长鱼。樊宏之子。曾从丁恭受《公羊严氏春秋》,并删定之。世号“樊侯学”,教授门徒前后三千余人。建武二十七年(51)嗣父爵寿张侯。明帝永平元年(58)拜长水校尉,与公卿杂定郊祀礼仪,以谶记正《五经》异说,罗致海内大儒于朝。上言郡国举孝廉宜简用良俊。后徙封燕侯。谨慎自守,以病卒。

樊於期 (?—前227) 战国末人。秦将。人称樊将军。因得罪秦王政,父母宗族皆为秦所戮没。他逃亡奔燕,归身太子丹门下,秦以金千斤、邑万家购其首,太子丹不惧强秦而客之。时秦已灭赵,燕国危急,太子丹募荆轲欲刺秦王。为使荆轲入秦得见秦王,他自刭,荆轲携其首及燕督亢(今河北涿州东)地图入秦行刺。

樊谐城 在今江苏宿迁市西。地处古泗水与睢水间,南北朝时为戍守要地。《资治通鉴》:南朝齐建元三年(481),游击将军桓康败魏师于淮阳(今淮阴县西),“进攻樊谐城,拔之”,即此。

樊须 即“樊迟”。

樊逊 (?—约565) 北齐河东北猗氏(今山西临猗)人,字孝谦。出身寒族,少好文学。初为临漳小史,被县令荐为右仆射崔暹宾客。东魏武定七年(549),暹徙边,乃迁居陈留。梁州刺史刘杀鬼以为兼录事参军。天保五年(554),州举秀才,对策第一。文宣帝立梁贞阳侯萧渊明为帝,使于江南,与梁湘州刺史萧脩、江州刺史侯瑱和解。还邺。七年,奉诏参与校定群书。左仆射杨愔称其文章第一,辟为府佐。后为司徒府书记。及高湛为帝,转授主书,参典诏策。官至员外散骑侍郎。病卒。以儒家为宗,抨击佛、道两教思想。认为“成道”、“得仙”,皆是“凭虚之说,海枣之谈,求之如系风,学之如捕影”。人生的境遇在于时运,“宁关报应之理”,反对“妖妄之辈,苟求出家”和“祭鬼求神”。故对西汉“刘向之信洪宝(即《枕中鸿宝苑秘书》)”提出批评,对东汉“王充之非黄帝”则多所肯定。著有《举秀才对策》,为北朝无神论的重要著作。

樊晔 东汉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字仲华。少为市吏,与光武帝刘秀微时有旧交。建武初,征为侍御史。迁河东都尉,诛讨大姓,吏人畏之。再迁扬州牧,教民耕田种树理家之术。坐法左转轵长。后陇右不安,拜为天水太守。施政严猛,犯禁下狱者,无有生还。故凉州谚曰“宁见乳虎穴,不入冀府寺”。视事十四年,卒于官。

樊英 东汉南阳鲁阳(今河南鲁山)人,字季齐。习京氏《易》,善风角、星算、图纬,推步灾异。著《易章句》,世称“樊氏学”。安帝初征为博士。后屡被征举,皆不就。顺帝永建四年(129)任五官中郎将。旋称病辞官,诏以为光禄大夫归家。

樊余(餘) 战国末人。西周大臣。时韩、魏易地,于西周不利。他赴楚说楚王,言魏有南阳(今河南济源至淇县一带),郑地、三川(今河南黄河以南、灵宝以东的伊、洛流域与北汝河上游地区),则楚方城以外之地必危,韩有上党(治壶关,今山西长治北)而临赵,亦危及赵羊肠以上地如此则楚、赵皆轻。楚王恐,遂借口为赵而止韩、魏易地。事见《战国策·西周》。

樊舆侯国 西汉元朔五年(前124)封中山靖王子刘修置。治今河北徐水县南。初属广阳郡,后改属涿郡。东汉废。

樊增祥 (1846—1931) 湖北恩施人,字嘉父、云门,号樊山、天琴。清光绪进士。早年主潜江、江陵书院讲席。光绪九年(1883)起历任陕西宜川、渭南等地县令。曾入荣禄幕。二十五年起迭任陕西、浙江、江宁等地按察使、布政使,一度护理两江总督。辛亥革命后,寓居上海。工诗,擅词及骈文,曾赋前后《彩云曲》二首,咏赛金花事,传诵一时。有《樊山政书》、《樊山全集》等。

樊知古 (943—994) 北宋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徙池州(今安徽贵池),字仲师,本名若水(一作若冰),字叔清。举南唐进士不第,遂谋北归。渔钓采石江上,度其广狭。诣阙上书自言有策可取江南,授舒州推官。开宝七年(974),宋移师江南,作浮梁于采石矶,与他所量不差尺寸。南唐平,擢侍御史、江南转运使,请置监大铸铜钱,以铁钱铸为农器。南唐临时调敛,悉奏以为常赋,民颇怨之。为京西北、荆湖、河北东西路转运使。擢户部使,以职事不治,出为西川转运使。淳化五年(994),李顺起义军攻占成都,他脱逃走东川。黜知均州而卒。

樊执敬 (?—1352) 元济宁郓城(今属山东)人,字时中,号独航。至正二年(1342)历官至侍御史。七年,迁山南道廉访使,移湖北道。十年,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十二年,杭州为天完红巾军攻破,战死。

樊仲 即“仲山甫”。

樊锥 (1872—1906) 清湖南邵阳人,字一鼐,又字春徐、春渠,在日本时名时中,后易名诚亮。光绪优贡。早年师从王先谦。光绪二十四年(1898)正月上书湘抚陈宝箴倡言求才变革。旋谭嗣同等在长沙发起南学会,他自任邵阳分会会长并手订章程。在《湘报》上发表《开诚篇》、《发锢篇》等,倡导资产阶级民权平等立宪之说,抨击顽固派阻挠新学新政。另有《劝湘工》,要求拓工厂,以抵制洋货之倾销。致为守旧士绅所嫉,被逐出湖南。二十六年参与自立军事,败遁上海,参加办理《苏报》。二十九年赴日本,曾与陈天华等刊布《游学译编》,又创办湖南编译社。后回国在南京、桂林等地讲学。有《樊锥集》。

樊准(準) (?—118) 东汉南阳湖阳(今河南唐河西南)人,字幼陵。少修儒术。和帝时召拜郎中,特补尚书郎。奏请重用儒生,为邓太后所纳。迁御史中丞。安帝永初初年,以连年水旱,请徙百姓尤困者置荆、扬熟郡,太后遂悉以公田赋与贫人。旋擢光禄大夫。使冀州,开仓廪赈济流民。还拜巨鹿太守。课督农桑,郡境以安。后历任河内太守、尚书令、光禄勋。卒于官。

樊子盖 (545—616) 隋庐江(治今安徽合肥)人,字华宗。仕北周,历县令、太守、刺史等职。入隋,官仪同,除枞阳太守。以平陈功,加上开府,拜嵩州刺史,转循州总管。开皇十八年(598)入朝,献岭南地图,加统四州。炀帝时,历凉州刺史、武威太守,以善政闻。大业三年(607)入为金紫光禄大夫。拜民部尚书。九年,为东都留守。杨玄感兵逼东都,备御防守,玄感久不能克,以功进位光禄大夫,封济公。曾镇压汾、晋农民起义军,尽焚村坞,坑杀长幼。后卒于家。

樊子鹄 (?—535) 北魏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其先荆州蛮酋,被迁于代。初随尔朱荣,为都督府仓曹参军。建义元年(528),拜晋州刺史,封永安伯。以破薛修义、陈双炽、吕文欣有功,迁车骑将军,进爵南阳公。太昌元年(532),兼尚书左仆射、东南道大行台,破降梁将元树于谯(今安徽亳州),为兖州刺史。及孝武帝入关,乃据瑕丘(今山东兖州)拒东魏。南青州刺史大野拔初帅众就之,及东魏仪同三司娄昭来攻,大野拔杀之降昭。

樊宗师 (?—约821) 唐河中(今山西永济西南)人,郡望南阳(今属河南),字绍述。始为国子主簿。元和三年(808),举军谋宏远科,授著作佐郎,历金部郎中、绵州刺史、左司郎中、绛州刺史。有文名,韩愈称其文从字顺,实苦涩怪僻。著作甚多,皆佚,后人辑有《樊谏议集七家注》等。

繁昌唐宋炼铁炉 1958年安徽繁昌发现的唐宋炼铁竖炉。计六座。其中以竹园湾所出炼炉较为完整,截面为圆形,直径约1.15米,有一定的炉身角和炉腹角。炉壁残高60厘米、厚36厘米,用灰砖砌成,内搪耐火泥;炉膛内尚存铁矿、木炭和石灰石等,是研究唐宋时期冶铁技术的重要实物资料。

繁缺 见“要缺”。

繁县 西汉置,“因繁江以为名”(《元和志》)。治今四川彭州市西北。属蜀郡。蜀汉延熙十年(247),移治于今新都县西北新繁镇,迁繁县民居于此,俗称新繁。北周正式改名新繁。《资治通鉴》:东汉建武十二年(36),臧宫击公孙述,攻拔繁、郫,与吴汉会于成都,即此。

繁阳 ①即“緐阳”。②战国魏邑,因在繁水之北,故名。在今河南内黄县西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孝成王二十一年(前245),“赵使廉颇伐魏之繁阳,拔之”,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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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割台斗争 《中日马关条约》规定台湾割予日本,举国共愤。各界人士以罢市、发布檄文、通电、上书等方式强烈抗议。台湾人民更是“捶胸泣血,万众一心,誓同死守”。台湾士绅丘逢甲等倡导成立台湾民主国,并操办武装御守。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十日(1895.6.2)清政府派李经方与日本签订交割证书。基隆、台北相继失陷,台湾巡抚唐景崧逃至厦门。帮办台湾军务刘永福率部抗战,吴汤兴、徐骧、姜绍祖等民众武装在新竹一带屡挫日军,后因粮械不济失利南撤(姜绍祖牺牲),合刘永福所部节节拒敌。七月,在保卫彰化的激战中,吴汤兴、黑旗军部将吴彭年及刘永福亲军七星队大部战死。八九月间爱国军民艰苦御守嘉义、台南,刘永福弃军内渡,徐骧力战阵亡。九月四日台南失陷。日军侵占全台历时五个月,投兵力五万余,伤亡及疲病遣返者达三万余。

反掠卖华工 十九世纪中国人民反对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掠卖人口的斗争。十九世纪初,西方殖民者在澳门一带开始拐卖中国人。鸦片战争后,在中国东南沿海公开掳掠人口,贩往南北美洲、非洲、澳洲和东南亚地区从事奴隶劳动,五十至七十年代达到高峰。从1849—1868年中,仅贩往旧金山的就达十万八千四百余人。激起东南沿海人民的强烈反抗。清咸丰二年(1852)十月,为反对英国侵略者掠卖华工,厦门一千五百余人集会示威,被英国海军枪杀多人。九年法国苦力船“吉尔楚得”号装有被掠卖华工数百人,准备于吴淞口驶往古巴,被掠卖华工奋起反抗,被打死、淹死四十余人。上海人民散发揭帖,痛斥殖民主义者掠卖华工罪行,集众数百人示威,迫使法国领事截回运载被掠卖华工的法国船。

反美华工禁约运动 一称抵制美货运动。清光绪二十年(1894),美国强迫清政府订立限制和歧视赴美华工、华侨的条款。三十年,条约期满,旅美华侨上书清廷要求废约,美国拒绝清政府提出的修约要求,并施加威胁欲签订续约。中国人民群起反对,檀香山《新中国报》首倡不用美货以示抵制。三十一年四月,上海商务总会通电各埠商会,号召拒绝运销美货。汉口、广州、天津、福州、长沙等几十个城市和海外华侨、留学生纷纷响应,拒约会、争约处、拒约公所、抵制美货社等爱国团体相继成立,先后举行集会并刊发传单,用拒运、拒售、拒买美货及罢工、罢课等各种方式表示抗议,形成全国规模的群众性反美爱国运动。斗争持续数月,后虽遭到破坏,但清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始终未敢签订续约。

反逆缘坐流 刑罚名。唐律规定,谋反及谋大逆者皆斩,其父及十六岁以上之子皆绞。十五岁以下之子及母、女、妻、妾(子之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及其部曲与资财田宅并没官。其伯叔父及兄弟之子,不问同居或别籍,皆流三千里。此刑总称反逆缘坐,流刑称反逆缘坐流。

反其率术 古代算学术语。载《九章算术》粟米章,与*其率术相对,用于钱数少于物数之贵贱率问题,求每钱几物,故名。

反其罪 法律用语。即诬告反坐。指诬告他人者,按其所诬告罪轻重予以惩处。见于秦律。汉代称作“以辞所出入罪反罪”(居延汉简《建武三年侯粟君所责寇恩事》)。据《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东汉安帝时,国相赵牧诬告王“祠祀恶言,大逆不道”,查实后“坐下狱,会赦免死”。其后历朝多沿用为“反坐”。

反山墓地 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的重要墓地。在浙江余杭长命乡雉山村反山。年代为公元前3000—前2800年。现存面积约2700平方米。1986年发掘。墓地是一处土方达2万立方米左右人工堆筑的“高台土冢”。已发掘墓葬十一座,长方形竖穴墓坑都较宽大,有棺椁类葬具痕迹,随葬品有琮、璧、钺等大批玉器和其他石、陶、漆、象牙器等珍贵器物共一千二百余件(组)。玉器上普遍雕琢“神徽”性质的神人兽面像,其中一件玉琮重达6500克,为目前已知良渚文化玉琮之首,堪称为“琮王”。从特殊阶层专用墓地的设置,随葬品的丰厚精美和象征墓主人拥有神权、财富和军事统率权的玉制礼器的使用等,说明氏族社会已走上解体的道路。

反贼功次 明代镇压内地反叛及各种起义的功赏等级。凡有擒斩,或升级,或给赏。标准因时地略有不同。成化十四年(1478)申明:擒斩六人,升一级;七至十二人,升二级;十三至十八人,升三级;擒斩壮男,实授;不够一级及擒斩幼男妇女,给赏。

反坐 见“反其罪”。

返宫 在十二律旋宫中,起始音经过十二次旋转变化后,恢复其原来的音高或八度的整数倍,就叫返宫。

返衰术 古代算学术语。又作反衰术。《九章算术》第三章给出的按所配比率的倒数解配分比例问题的算法。其思想为将分数比率化为整数比率而用衰分术求解,所谓“动者为不动者衰”,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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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禁之物 指触犯国家禁令之物品。历代对此都有不同规定范围,如唐律规定,甲弩、矛矟、旌旗、幡帜及禁书、宝印之类均属之,私家不应有,并没官。

犯屯 又名遣屯。清新疆屯田种类之一。乾隆二十一年(1756),发首批遣犯至哈密塔勒纳沁屯田。后陆续发至哈密、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屯种。每人给地十二亩;官给籽种、牛具,为兵屯之半。每年纳粮六石。服役年满,愿留者可转为民屯。所携眷属,给地五亩,自行开垦。

氾光湖 在今江苏宝应县西南。明时江淮间湖漕所经。因湖面风浪湍险,于万历十三年(1585)筑堤湖东,蓄水为运道。

饭含 古代丧葬礼之一。饭,是在死者嘴里放入米贝、玉贝及饭食等物。含,亦作唅或琀,指在死者口中放入珠玉。最初饭含一般用粮食。《周礼·地官·舍人》郑玄注:“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后士多用米贝(碎玉)。《礼记·檀弓下》:“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孔颖达疏:“必用米贝者,以食道亵,米贝美,尊之不敢用亵,故用米……米贝天性自然为美,凡含用米贝。”其他社会阶层则用玉、璧、珠、瑁等物。饭含在窗下进行(《礼记·坊记》)。

泛级 官制用语。即普遍提高官员的等级。北魏时常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立太子等,下诏提高部分或全部官员的等级。庄帝以后较滥。北齐仍沿其制。

泛齐 古代酒名。*五齐之一。《周礼·天官·酒正》:“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郑玄注:“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如今宜成(城)醪矣。”贾公彦释:“熟时滓浮在上的薄酒。”古代用于祭祀。

泛觞 古代饮酒风俗。即在水边饮酒,浮杯于水上。唐储光羲《京口送别王四谊》:“明年菊花熟,洛东泛觞游。”

泛使 即“国信使”。

泛舟之役 晋惠公四年(前647),晋国因连年灾荒,向秦国乞粮。秦穆公许之。秦于是沿水路将粮从秦都雍(今陕西凤翔南)运抵晋都绛(今山西翼城东),络绎不绝,史称“泛舟之役”。

①春秋晋士会邑。士会及其后以邑为姓,称范氏。确地无考,疑在今山西屯留县附近。《左传》宣公十六年(前593):“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按留吁、铎辰等在今山西屯留县附近。据赏战功之例,赐士会食邑范,应在此年,范也疑在此县附近。②齐景公五十八年(前490)范氏奔齐,被安置之地,亦称为范。在今河南范县东南与山东交界处。《孟子·尽心上》:“孟子自范之齐”,即此。

范罢览 (Houckgeest Van Braam,1739—1801) 荷兰人。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来华,在广州任荷兰第三商务监督。后入美国籍。五十九年,奉荷兰国王之命充德胜(Isaac Titsingh)副使,出使北京,曾觐见高宗。后返美定居。为美国第一位到过中国的名人。著有《北京之行》。

范百禄 (1030—1094) 北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字子功。范镇侄。举进士,又举才识兼茂科。治平中以秘书丞知濛阳县,熙宁间擢提点江东刑狱,徙利州、梓州两路。熙宁七年(1074)召知谏院,反对手实法等新法。后坐事责监宿州酒税。久之,为提点淮南东路刑狱,改知唐州,元丰末除起居郎。哲宗立,迁中书舍人,历刑部、吏部侍郎,为翰林学士。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元祐七年(1092)拜中书侍郎,次年罢知河中府,徙河南府卒。

范贲 (?—349) 十六国时涪陵丹兴(今重庆黔江)人。范长生之子。初任李雄之侍中。成汉玉衡八年(318),父卒,继为丞相。嘉宁二年(347),李势降于东晋桓温,成汉亡。温班师后,成汉旧将隗文、邓定等入据成都再次反晋,被拥立为帝,有众万人。晋永和五年(349)为益州刺史周抚、龙骧将军朱焘击杀。

范蔡港 在今江苏泰兴市东南江中。元末朱元璋攻泰州,张士诚遣兵赴援,舟师出大江,次范蔡港,即此。

范粲 (202—285) 三国时陈留外黄(今河南兰考东南)人,字承明。魏时为治中、别驾,辟太尉掾、尚书郎,出为征西司马。司马懿辅政,迁武威太守,有政绩。以母老罢官,左迁乐涫令。寻转太宰从事中郎。母死,以孝称。齐王芳被废,素服拜送,哀恸左右,称疾不出。司马师辅政,因特诏为侍中,佯狂不言达三十六年而卒。

范长生 (?—318) 十六国时涪陵丹兴(今重庆黔江)人,本名延久,又名九重,或名支,字元。博学善天文术数。为著名天师道首领,西晋末率千余家依青城山(在今四川)。李流军饥困,得其资给,军势复振。李雄以其为蜀人所重,欲迎立为君,却反劝雄自立。雄称成都王,拜为丞相,尊称为范贤。雄即帝位,加尊为四时八节天地太师,封西山侯,其部曲不预军征,租税悉入其家。蜀人奉之如神,年近百岁而卒。

范常 明滁州(今属安徽)人,字子权,号琅邪山人。元至正十三年(1353)投谒朱元璋,留置幕下,授元帅府都事,典文牍。出任太平知府,有治绩。明洪武元年(1368)升翰林直学士兼太常卿,迁起居注官。以老乞归。

范成大 (1126—1193) 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致能,号石湖居士。绍兴进士。孝宗初,知处州,修复通济堰,民得灌溉之利。乾道六年(1170),使金,不畏强暴,几被杀。后为静江知府兼广西安抚使及四川制置使,皆有政绩。淳熙五年(1178)为参知政事,仅两月,被劾罢,奉祠,后因病,退居故里石湖。有文名,尤工于诗,为南宋著名诗人。其诗风趣幽隽,音节清脆。又多关心国家安危,同情民生疾苦之作。使金途中所作七十二首绝句,充满爱国热情,感事伤时,无愧史笔。著有《石湖集》、《揽辔录》、《吴船录》、《桂海虞衡志》等。

范成进 (?—约1233) 宋人。宝庆三年(1227),为宋盱眙守将。与张惠进剿夏全。后降金,受封为胶西郡王。金天兴元年(1232)九月,起用为元帅,随哀宗发京师。次年正月,听完颜承裔节制,领所部从蒲城攻卫州,在白公庙为蒙古兵所败。不知所终。

范承谟 (1635—1676) 清汉军镶黄旗人,字觐公,号螺山、蒙谷。范文程次子。顺治进士。授编修,累迁至秘书院学士。康熙七年(1668)授浙江巡抚,遍历诸府,剔除弊政。十一年擢福建总督。后耿精忠叛,胁降,不从,被囚密室。十五年清军入闽,精忠将降,遂被杀以灭口。著有《画壁集》、《吾庐稿》、《浙闽奏议》。

范承勋 (1641—1714) 清汉军镶黄旗人,字苏公,号眉山,又号九松。范文程第三子。康熙三年(1664)官工部员外郎。二十四年任广西巡抚。次年晋云贵总督,疏裁贵州十五卫、十所,并入各州县。二十七年,寻甸协及昆明守军哗变,遂领兵平息。三十三年调两江总督。三十八年内迁兵部尚书。后休致。

范沖 (1067—1141) 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字元长。范祖禹子。绍圣进士。绍兴四年(1134),为宗正少卿兼直史馆,因重修神宗、哲宗实录,论王安石变法,坏天下人心术。六年,重修《神宗实录》成。旧文以墨,新修以朱,删去以黄,号朱墨史。迁侍读翰林学士,旋以龙图阁直学士奉祠。修《神宗实录》时,作《考异》,以明去取。修《哲宗实录》,亦另为《辨诬录》。

范传甲 (1873—1908) 清安徽寿州(今寿县)人。光绪三十年(1904)投入安庆武备练军,与柏文蔚等组织岳王会,旋入工程学校、南京讲武堂学习。返皖后充工程队排长,密谋革命。后在南京与赵声策划联合起义。三十四年参加太湖秋操,乘光绪帝与慈禧太后死亡之机,与熊成基发动安庆起义。起义失败后,谋刺镇压起义的协统余大鸿未遂,被逮遇害。

范纯礼 (1031—1106) 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彝叟,一作夷叟。范仲淹第三子。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签书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县。历知遂州、户部郎中、京西转运副使。元祐初,入为吏部郎中,累迁给事中,不同意司马光尽废王安石新法。徽宗立,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去除苛政,一切处之以宽。拜礼部尚书,擢尚书右丞,主张慎于用人。后为驸马都尉王诜所诬,罢为端明殿学士、知颍昌府,提举崇福宫。又贬静江军节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单州。崇宁五年(1106),复左朝议大夫,提举鸿庆宫。

范纯仁 (1027—1101) 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尧夫。范仲淹子。皇祐进士。从胡瑗、孙复、石介、李觏等游。父死,始出仕。知襄城县,劝民蚕桑。治平中,累迁侍御史,反对追尊濮王,出通判安州。历任知州、监司。神宗时,迁同知谏院,反对王安石变法,语多激切,出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转运使,以新法不便,戒州县未得遽行。哲宗立,召除给事中,请去熙丰新法之甚者,但反对司马光复差役旧法。元祐元年(1086),同知枢密院事,三年,拜相。言朋党之祸,反对治蔡確安州诗狱。次年,出知颍昌、太原、河南等府。八年,复相。哲宗亲政,累贬永州安置。著作有《范忠宣公全集》等。

范纯佑 (1024—1063) 佑一作祐。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天成。范仲淹长子。康定元年(1040)起,随父在陕西军中,参与对西夏的战争。庆历二年(1042),修筑马铺寨(后名大顺城),以御西夏,夏人力阻之,他率兵驰据其地,且战且筑,数日而成。仲淹罢政,始以荫守将作监主簿,又为司竹监。随父至邓州,得疾,卧病十九年而卒。

明沈阳中卫(今辽宁沈阳)人,祖籍江西乐平,字平甫。正德进士。嘉靖二十年(1541)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因边功迁兵部左侍郎,出督三边署部事。二十八年擢为兵部尚书,以年老辞,遂忤帝意,削为民。后病死于家。

范村 地名。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南。北宋宣和四年(1122)伐辽,童贯遣辛兴宗总西路兵趋范村,为辽兵所败。

范当世 (1854—1904) 清末江苏通州(今南通)人,初名铸,字无错,后字肯堂。岁贡生。曾为李鸿章幕僚。从张裕钊学古文,又结交张謇、陈三立、吴汝纶等。后流徙江湖,客死旅邸。以散文著称,亦能诗。与弟钟、铠齐名,时称通州三范。有《范伯子诗文集》。

范讽 北宋齐州(治今山东济南)人,字补之。以荫补官,后登进士第。历仕州县,所至打击豪强,存视贫弱。历三司度支判官、侍御史知杂事、知审刑院。出知青州,发宰相王曾家藏粟救荒。入权御史中丞,改权三司使。出知兖州,因交通贵戚等事,遭庞籍弹劾,又为宰相吕夷简所恶,贬武昌军节度行军司马。起知淮阳军、潞州,官至给事中。

即“范环”。

范复粹 明山东黄县(今龙口)人,字清六,号玉坡。万历进士。授开封府推官。崇祯元年(1628)为御史,后巡按江西、陕西,累迁大理少卿。十一年,擢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十三年任首辅。次年遭劾致仕。清初卒于家。

范公堤 北宋天圣中,泰州知州张纶从西溪(今江苏东台)盐官范仲淹议,并推荐范氏任兴化县知县,委其主持重修*捍海堰,功成,滨海泻卤皆成良田,后人称为“范公堤”。后世屡圮屡筑,并续有增展,北起今江苏阜宁县,历建湖、盐城、大丰、东台、海安、如东、通州等市县,抵启东市之吕四,长五百八十二里。明清两代堤外虽陆续涨出平陆百余里,此堤仍有束内水不致伤盐,隔外潮不致伤稼的功用。近数十年来堤东已垦为农田,遂将自阜宁县至东台市一段堤身筑成公路。

范拱 金济南(今属山东)人,字清淑。北宋末进士。刘豫降金,建齐国,任中书舍人,上《初政录》十五篇。后任尚书左丞,兼门下侍郎。谏止行什一税以减民困。齐废,金梁王宗弼领行台省事,为官属,又请求减税三分之一。大定七年(1167),世宗召见,任太常卿。九年致仕。卒年七十四。

范广 明辽东人。袭职宁远卫指挥佥事,进指挥使。正统十四年(1449)迁辽东都指挥佥事。因御也先功,受于谦器重,擢都督同知。后忤石亨、张 。英宗复位,以党附于谦被劾,论死。

范晷 (?—299) 西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彦长。少游学清河(治今山东临清东北),遂徙家侨居。郡命为五官掾,历河内郡丞,太守裴楷荐为侍御史。后为司徒左长史,转冯翊太守。有政能,征拜少府,出为凉州刺史,转雍州。时战乱频仍,西土荒废,乃劝以农桑。元康中,加左将军。卒于官。

范弘 (?—1449) 明交趾(今越南)人,初名安。永乐时入宫为宦官。奉旨读书,涉经史,善笔札,侍从太子。后宣宗为更名,累迁至司礼太监,受免死诏。正统十四年(1449)从英宗北征,死于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

范弘之 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长文。范汪之孙。以通明儒术,为太学博士。因议谢石有功曰“襄”,贪以败官为“墨”之谥,又以为殷浩不得因桓温黜之而不加谥,并应多叙温篡权之迹。时谢、桓二宗族显盛,尚书仆射又是温故吏,三怨交集,乃出为余杭令。卒于官,年四十七。

范环 一作范雝、范蜎。战国时楚怀王欲扶植甘茂为秦相,他劝怀王此计不可行。以为甘茂贤,秦有贤相,非楚国之利。不如以公孙郝(《史记》作向寿)相秦,则楚之大利。见《战国策·楚策一》。一说范环即环渊。

范吉射 春秋时人。晋国之卿。范鞅(范献子)之子。谥昭,称范昭子。晋定公十五年(前497)赵鞅杀邯郸午,他和荀寅因与午有亲,起兵伐赵氏。赵鞅得韩、魏以及国人之助,战胜范、中行氏。他与荀寅先奔朝歌,再奔邯郸,又奔鲜虞,旋入柏人(今河北隆尧西南)。范、中行氏虽得齐、卫、鲁、郑等国之助,终于失败,出奔齐国,晋国范、中行氏灭亡。

范济 元末明初人。元末进士。洪武中以文学举为广信知府,后坐事谪戍兴州。宣宗即位,召至京,年逾八十,陈币法、军政、教育等八事,力主专治内务勿勤远略,授儒学训导。

范坚 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子常。博学善属文。永嘉中,避乱江东,拜佐著作郎、抚军参军。以讨苏峻功,赐爵都亭侯。累迁尚书右丞。以经学著名。后迁护军长史,卒于官。

范景文 (1587—1644) 明河间吴桥(今属河北)人,字梦章,号思仁。万历进士。历官东昌府推官、吏部主事。天启五年(1625)任文选郎中,后避党争乞归。思宗立,复职。崇祯七年(1634)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十二年因疏救黄道周忤帝意,削籍。十五年复召为工部尚书。十七年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李自成军克北京,投井死。有《范文忠集》、《昭代武功录》、《国朝大臣谱》等。

范且 即“范雎”。

范雎 (?—前255) 一作范且,或误作范睢。战国时魏国人,字叔。初在魏事中大夫须贾,为须贾所诬,被魏相魏齐令人笞击几死。为郑安平所救,变名张禄,由秦使谒者令王稽秘密带入秦国。在秦说秦昭王强公室,逐魏冉、华阳君、泾阳君、高陵君。昭王命为客卿。昭王四十一年(前266)相秦,封于应(今河南宝丰西南),号称应侯。任相期间,推行远交近攻战略,屡败列国。长平之战,白起大败赵军,坑杀赵降卒四十多万。白起主张乘胜破赵,他忌白起功高,允赵割地讲和。继又谗杀白起,举郑安平为将,王稽为河东守。后郑安平围攻赵都邯郸(今属河北)失败降赵,王稽因与诸侯私相交通而坐法诛,他忧惧谢病归相印,不久病死。

范宽 北宋耀州华原(今陕西耀县)人,原名中正,字仲立(一作中立)。性豁达大度,人呼为范宽,本名反不显。常往来于汴京与雍洛之间,天圣中犹在世。工山水画,初学李成,继师荆浩,后悟“师人不如师物,师物不如师心”,卜居终南山、太华山,饱览岩壑云烟,落笔雄伟老硬,遂成名家。与李成、关仝为五代至北宋前期北方三大山水画流派代表。后人评其“得山之骨”。尤长雪山,使人见之凛凛。晚年用墨太多,使人难别土石。存世作品有《溪山行旅图》、《秋山萧寺图》等。

范蠡 ①春秋末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字少伯。在楚时与宛令文种为友,后与文种入越,事越王允常。勾践即位后用为谋臣。越王勾践三年(前494),越为吴败于夫椒(今浙江绍兴北),勾践被困于会稽(今浙江绍兴东南),吴越媾和后,随勾践入吴为人质三年。返越后,君臣奋发图强,等待时机。吴王夫差荒淫,忠言阻塞,勾践欲伐吴,他认为时机尚未成熟,后吴灾荒,勾践又欲伐吴,他又劝阻以待时机。十五年,吴王夫差邀晋、鲁于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相会,勾践遂乘虚率军攻入吴都,俘太子友,逼吴与越媾和。越灭吴后,他离越浮海到齐,称鸱夷子皮。到陶(今山东定陶西北)改称陶朱公,以经商成为巨富。在政治上,他认为“天道”赢缩变化,“阳至而阴,阴至而阳”(《国语·越语下》)。国势盛衰亦在不断转化,治国克敌应创造条件,掌握时机。时机不到不可轻举妄动,时机成熟应如“救火追亡人”(同上)般迅速行动。对经济政策,他认为物价变化决定于供求关系,主张政府谷贱时收购,谷贵时平价出售。自称实行计然的经济思想。《汉书·艺文志》著录《范蠡》二篇,今佚。言论见于《国语·越语下》、《吕氏春秋·当染》与《长攻》、《史记·货殖列传》。②书名。又称《范蠡兵法》。《汉书·艺文志》有《范蠡》二篇,已佚。

范隆 十六国时雁门(治今山西代县西)人,字玄嵩。尝与刘渊、朱纪等师事崔游。西晋末隐迹不仕。渊称汉王,为大鸿胪,并封公。刘聪时历中书监、太尉、守尚书令等。靳准之乱,出奔刘曜,奉曜为帝。卒赠太师。著《春秋三传》,撰《三礼吉凶宗纪》,已佚。

范履冰 (?—690) 唐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由太学登第。高宗时,以周王府户曹参军与元万顷等召入禁中,参决议奏表疏,时谓北门学士。垂拱中,历鸾台、天官侍郎。永昌元年(689)以春官尚书同平章事。次年,坐罪被杀。曾与元万顷等为武后撰《字海》一百卷,已佚。

范孟 (?—1339) 一作范孟端。元杞县(今属河南)人。本为省台掾,贫不得志。顺帝至元五年(1339)十一月,托称使者,假传诏旨,杀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月禄帖木儿、左丞劫烈等行省官员。自称都元帅,拘收大小衙门印,署置官员,封闭黄河渡船。不久,为人识破,被杀。

范敏 明河南阌乡(今灵宝)人。洪武八年(1375)举秀才,超授户部郎中。十三年授试尚书。受命编造黄册,定里甲制度。次年,以不称职罢官。

范明友 (?—前66) 西汉人。昭帝时为中郎将。元凤三年(前78)拜度辽将军,将二万骑击辽东乌桓,次年,因功封平陵侯。后为霍光女婿,任未央卫尉。宣帝时,因光妻显毒杀许后事泄,徙为光禄勋。地节四年(前66)霍氏谋反,欲使其斩丞相、平恩侯以下。事败自杀。

范宁 (339—401) 东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武子。范汪之子。始为余杭令,迁临淮太守。孝武帝时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宝谄事司马道子,他奏请黜之,忤道子,因出为豫章太守。在任兴办学校,课读五经,推崇儒学,反对玄学。曾指责王弼、何晏不遵礼度,游词浮说,贻误后生。所撰《春秋谷梁传集解》十二卷,为今存最早的《谷梁传》注解,收入《十三经注疏》。

范宁儿 北魏人。善围棋。孝文帝时曾随秘书令李彪使南朝齐,与江南上品王抗弈,制胜而还。

范滂 (137—169) 东汉汝南征羌(今河南漯河东)人,字孟博。曾任清诏使、光禄勋主事等职。按察郡县不法官吏,举劾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为时人所重。见时政腐败,弃官而去。士人尊之为“八顾”之一。汝南太守宗资闻名署为功曹,委以政事。在职严整疾恶,抑制宦官,乡谣云:“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桓帝延熹九年(166)被诬为 党,下狱。及释免南归,汝南、南阳士大夫往迎者车数千辆。灵帝建宁二年(169),党锢之狱再兴,遂自往投案,旋死狱中。

范梈 (1272—1330) 元清江(今江西樟树)人,字亨父,一字德机。大德十一年(1307),客大都,为御史中丞董士选延为塾师,引荐任翰林院编修官。后历任海北海南道廉访司照磨,翰林供奉、福建闽海道知事。天历二年(1329),授湖南岭北道廉访司经历,以养亲固辞。工诗文,与虞集、揭傒斯、杨载齐名,号元代四大家。有《范德机诗集》。

范平 西晋吴郡钱唐(今浙江杭州西南)人,字子安。博览典籍。吴时,官至临海太守。吴末,谢病还家,崇悦儒学。入晋,频征不起,年六十九卒。

范谦 (1534—1597) 明江西丰城人,字汝益,号涵虚。隆庆进士,选庶吉士。万历二十二年(1594)官至礼部尚书,充修史总裁。后卒于任。有《双柏堂集》。

范乔 (221—298) 西晋陈留外黄(今河南民权西北)人,字伯孙。少有学行,闻于乡里。刘毅、王琨、张华、郗隆等先后表荐起用之,凡一举孝廉、八荐公府、再举清白异行、又举寒素,一无所就。

范琼 (?—1129) 宋开封(今属河南)人,字宝臣。自卒伍补官。宣和末,镇压河北、京东农民起义军。靖康间,为京城四壁都巡检使,持剑为金军驱逼徽、钦二帝及后妃出城。建炎初,为御营使司都统制。金兵自山东趋扬州,他避其锋,引兵至寿春府,被居民讥为不能杀敌,只能走城下过,遂怒而纵火杀掠。*苗刘之变时,与苗傅书问往来,不肯进兵讨伐。终以跋扈无状,被杀。

范泉 南朝陈人。初为尚书删定郎。陈武帝思革梁朝刑典疏阔之弊,求得梁时明法吏令与泉参定律令。又敕尚书仆射沈钦等参知其事,撰成《陈律》九卷、《陈令》三十卷、《陈科》三十卷。

范如圭 (1102—1160) 宋建州建阳(今属福建)人,字伯达。少从舅胡安国受《春秋》。建炎进士。官秘书省校书郎兼史馆校勘,痛陈和议之非,责秦桧曲学背师,忘仇辱国。杜门十余年。起通判邵州、荆南府。桧死,入对,谓“为治以知人为先”,又建言改革屯田法。以直秘阁提举江西常平茶盐,移利州路提点刑狱。时皇子未立,掇至和、嘉祐间名臣奏章三十六篇以献,建议立赵眘为皇子(即孝宗)。起知泉州,因谮去官,老于邵武。其学根于经术,不为无用之文。

范汝为 (?—1132) 宋建州(今福建建瓯)人,初为武装私盐贩首领。建炎四年(1130)率众起义,受饥民拥戴,有众数万人,攻破建阳县。福建制置使辛企宗率兵镇压。十二月,受招安而未散部众。绍兴元年(1131)十月,再次起兵,据建州,队伍多至十余万人,分兵攻邵武军、南剑州等地。二年正月,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副使韩世忠督师进攻,他坚守建州,城破,自焚而死(一说自缢而死),义军被戮万余人。余部由范忠率领继续抵抗,至年底溃败。

范汝增 (1840—1867) 清广西人,一作广东惠州(今惠阳)人。十一岁参加太平军,后隶李世贤部。咸丰十年(1860)封进天义,授讨逆主将,随李世贤入浙,克余姚、奉化等地。十月与黄呈忠攻克宁波。同治元年(1862)三月严词拒绝英国舰队司令宼乐德克和法国舰队司令耿呢提出的太平军拆除炮台、撤出宁波的无理要求,并抗击英法武装进犯,后退出宁波,转战浙东。八月在慈溪击毙洋枪队统领华尔。是年晋封首王。天京(今南京)陷后,保护幼天王至安徽建口,战败受伤。后参加赖文光等领导的捻军,转战豫、鲁、苏各省。六年冬在山东寿光战死。

范绍 (?—528) 北魏敦煌龙勒(今甘肃敦煌西南)人,字始孙。太和初,为太学生、门下通事令史,掌奏文案。孝文帝将南征,乃于河北诸地广开屯田,除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加步兵校尉。勤于劝课,频岁大获。为主衣都统,甚得胡太后嘉奖。出为并州刺史。大都督尔朱荣入洛,杀百官于河阴(今河南孟津东北),遂遇害。

范时崇 (1663—1721) 清汉军镶黄旗人,字自牧,号苍岩。范文程孙,范承谟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以荫生授辽阳知州。四十四年,晋广东巡抚,上疏历陈盐政衙门弊端,主张严加整饬。四十九年升闽浙总督。五十四年召为左都御史,旋迁兵部尚书。后病卒。

范时绎 (?—1741) 清汉军镶黄旗人。范文程孙,范承勋子。雍正元年(1723)官马兰峪总兵,监视允 有功。四年署两江总督。次年推行摊丁入地。八年因伏汛误工获罪革职。十年,起为工部尚书,兼镶黄旗汉军都统、内务府总管。后复以行贿事罢官。

范士衡 宋隆兴丰城(今属江西)人,字正平。从临川李德远、刘淳叟游。性至孝。为钦州推官,以廉洁称。尝言《春秋》一经,其说蔓衍,皆传注害之。作《尊经辨》及《春秋本末》。晚从朱熹学,被熹称为“老友”。

范守己 明洧川(今河南长葛东北)人,字介儒,号御龙子、九二闲人。万历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著有《肃皇外史》、《御龙子集》、《郢垩集》。

范叔 即“范雎”。

范泰 (355—428) 南朝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伯伦。范宁子,范晔父。初为晋太学博士。义熙末,为尚书、常侍,兼司空。迁护军将军,坐事免。宋初,为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少帝时,加特进。尝极谏少帝过失。文帝元嘉三年(426),进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奖爱后生,孜孜无倦。撰《古今善言》二十四篇及文集传于世。暮年事佛,于宅西立祇洹精舍。

范天顺 (?—1273) 宋末为荆湖都统。襄阳被围五年,守战甚力。咸淳九年(1273)二月,襄帅吕文焕以城降,他自缢死。

范汪 (约308—约372) 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玄平。少孤贫,依外家,勤奋写读,遂博学多通,善谈名理,精医术。入京时,苏峻作乱,咸和三年(328)遁逃至寻阳(今江西九江),后中书令庾亮辟为参护军事,为庾亮佐吏十余年,甚得亲待,累官鹰扬将军、武陵内史、中书侍郎。随安西将军桓温征蜀,进爵武兴县侯。为东阳太守,大兴学校,甚有惠政。入迁中领军,本州大中正,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桓温北伐,以出迎失期,免为庶人。屏居吴郡,从容讲学,不言是非。卒于家。

范温 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一作名仲温,字元实。范祖禹子,秦观婿。尝从黄庭坚学诗。论诗重字眼句法,主张字字有来处。有《潜溪诗眼》一卷,对江西诗派甚有影响。

范文程 (1597—1666) 明末清初辽东沈阳(今属辽宁)人,字宪斗,一字辉岳(一作 岳)。明生员。万历四十六年(1618)于抚顺降后金。天聪三年(1629)入值文馆。崇德元年(1636)任内秘书院大学士,参与机密,为太宗所倚任。后隶汉军镶黄旗。顺治元年(1644),疏言入关后应禁杀戮掳掠,严军纪以收人心。旋入北京,奏请为明崇祯帝发丧,安抚汉民,举用废官,更定律令,规定赋额,免除明末加派,于清初政局之稳定,颇有贡献。八年,以奉多尔衮命改削实录,革职留任。旋复大学士,列议政大臣。十一年致仕。

范文虎 (?—1301) 宋末元初人。吕文焕婿。宋咸淳中,以殿前副指挥使援襄樊,日与伎妾宴乐,进兵屡败。被劾,为贾似道所庇。后知安庆。元至元十二年(1275),以安庆降元。被任为两浙大都督,得元世祖信任。宋亡,入临安,拜行省参知政事。十五年,进行省左丞。十七年,从阿剌罕统兵攻日本,中途遇飓风,尽弃士卒而归。后官至尚书右丞、商议枢密院事。

范文若 (约1590—约1637) 明松江上海(今上海市)人,初名景文,字香令、更生,号吴侬荀鸭、荀鸭檀郎。青年时即好文学,与乡儒结拂冰山房社。万历进士。历汶上、秀水知县,南京兵部主事,南京大理寺评事。后去官,卒于家。著有《博山堂曲谱》、《博山堂乐府》,另著传奇《鸳鸯棒》、《花筵赚》、《梦花酣》,辑为《博山堂三种》。

范文正公集 书名。北宋范仲淹(谥文正)作。二十九卷。凡文集二十卷,别集四卷,奏议二卷,尺牍三卷。另附录二十卷,包括《年谱》一卷,《年谱补遗》一卷,《言行拾遗事录》四卷,《鄱阳遗事录》一卷等。有影印明翻元刻本。清康熙间范时崇刻本,附收仲淹子纯仁(谥忠宣)《范忠宣公集》二十五卷。

范文子 即“士燮”。

范武子 即“士会”。

范武子之法 春秋时晋景公之卿范武子(即随会)制定的法。晋文公曾作被庐之法,至灵公而废缺不用。晋景公时,范武子以中军帅兼太傅,曾聘于周,受教于周定王。“归乃讲聚三代之典礼,于是乎修执秩以为晋法”(《国语·周语中》),即对被庐之法加以修订。晋悼公即位,“使士渥浊为太傅,使修范武子之法”(《左传·成公十八年》),知此法与太傅之职有关。

范西屏 (1709—?) 清浙江海宁人,名世勋。善围棋,与施定庵并称“棋圣”。曾在湖州与施下棋十三局,简称“当湖十局”,被推为旧式对局顶峰。棋风变化多端,不主常规。著有《桃花泉棋谱》、《二子谱》、《四子谱》等。

范希朝 (?—814) 唐河中虞乡(今山西永济东)人,字致君。建中时,从邠宁军为别将,事节度使韩游瓌。德宗奔奉天(今陕西乾县),以战守功,加御史中丞。贞元四年(788),迁振武节度使。其地党项、室韦杂居,时有暴掠,鲜有宁日。遂筑堡栅,严斥候,对犯者严惩,人遂得安。又植柳造林,改善环境。在任十四年,颇多政绩。十九年,入朝拜检校右仆射,兼右金吾大将军。二十一年,顺宗立,王叔文命为左神策、京西诸镇行营节度使,以削宦官兵柄,为宦官所阻未成。宪宗时,为朔方灵盐节度使,召沙陀部举族万人自甘州(今甘肃张掖)归附,用以为兵,颇立战功。元和四年(809),迁河东节度使。以太子太保致仕。

范暹 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启东,号苇斋。工书法,善绘花竹、翎毛,笔致隽逸。永乐中入画院,又以博识雅谈为馆阁大臣所重,供奉内廷三十余年。绘有《竹鹤图》等。

范县 西汉置。在今河南范县东南与山东交界处。两汉属东郡,魏、晋属东平国,北魏属东平郡。北齐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济州。大业中属济北郡。移治今县东南旧范县。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黄河决口,城坏,徙治今山东莘县南古城。1958年又迁治樱桃园,即今治。

范祥 (?—1060) 北宋邠州三水(今陕西旬邑)人,字晋公。第进士。历通判镇戎军,知庆、汝、华州及提举陕西银铜坑冶铸钱等。精于财计,尤熟知解盐经营利弊。庆历四年(1044)建议改革盐法。八年,任提点陕西路刑狱兼制置解盐,废官搬官卖,为钞盐制度,商人入钱领钞,凭钞至解池贩盐,自行销售,免除运盐之劳,每年节省经费数百万缗。皇祐五年(1053),以兴建古渭寨,引起青唐诸羌反抗,降知唐州。嘉祐三年(1058),复总领盐事。

范岫 (440—514) 南朝梁济阳考城(今河南民权东北)人,字懋宾。宋泰始中,起家奉朝请。仕齐迁太子家令、国学博士。齐末行南徐州事。梁时官至金紫光禄大夫。居官以廉洁著称。博学多识,尤谙前代旧事。所著文集、《礼论》、《杂仪》、《字训》行于世。

范宣 晋陈留济阳(今河南兰考东北)人,居豫章(今江西南昌),字宣子。幼好学,尤善《三礼》。尚隐遁,不入公门。家贫,躬耕自养。太尉郗鉴辟为主簿,不就。诏征亦不应。以讲经为业,年五十四卒。著《礼、易论难》,后佚。

范宣子 即“士匄”。

范宣子刑书 范宣子为春秋晚期晋臣,即士匄。所作刑书本于夷蒐之法,后被赵鞅等著于刑鼎。参见“夷蒐之法”、“铸刑鼎”。

范阳节度使 唐方镇名。开元二年(714)设幽州节度使,天宝元年(742)更名为范阳节度使。为玄宗时十节度使之一。以临制东北奚、契丹。兵额九万一千人,马匹六千五百。后为河朔三镇之一,治幽州(今北京市西南)。辖境屡变,久领幽、蓟、平、檀、妫、燕六州,约当今河北怀安新城以东,抚宁、昌黎以西,霸州、天津以北地区。为安禄山反唐基地之一。宝应元年(762)李怀仙降唐,复为幽州节度使,兼制卢龙。后历为朱滔、刘济、张仲武、李全忠等父子兄弟割据,元和时曾听命朝廷。乾宁二年(895)为刘仁恭所据。

范阳郡 ①三国魏黄初七年(226)改涿郡置,治涿县(今河北涿州市)。属幽州。辖境相当今河北内长城以东,固安、永清等县以西,霸州市、保定市、紫荆关以北和北京市房山区以南地区。西晋泰始元年(265)改为国。此后辖境屡有减缩。十六国后赵复为郡。隋开皇初废。②唐天宝元年(742)改幽州置。治蓟县(今北京城西南)。辖境相当今北京大部、天津海河以北和河北保定地区小部。属河北道。乾元元年(758)复改幽州。

范阳县 ①秦置。因在范水之北得名。治今河北定兴县西南固城镇。属广阳郡。西汉景帝封匈奴降王代为范阳侯,后复为县,属涿郡。更始三年(25),刘秀为尤来、大枪、五幡所败,归保于此。三国魏属范阳郡。北魏孝昌二年(526),为杜洛周所破,北齐武平七年(576)移治于今固城镇北。隋开皇元年(581)改为逎县。更置范阳县于今涞水县。六年改为固安县。②唐武德七年(624)改涿县置,治今河北涿州市。大历四年(769)于县置涿州。明洪武初省县入州。

范阳镇 见“幽州”。

范晔 (398—445) 南朝宋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字蔚宗,小字塼。范泰第四子。少好学,后博览经史,善为文章,精于音乐。历仕冠军参军、兵部员外郎、荆州别驾从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任宣城太守,开始撰写《后汉书》。在此以前,记述东汉事迹的史书已有多种,但他以为都不能令人满意,乃以《东观汉记》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华峤《汉后书》等众家之书,删繁补缺,从事著作。后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参预机要。二十二年,因被告发与孔熙先、谢综等谋立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为帝,以谋反之罪入狱,被杀。所撰《后汉书》,原计划有十纪、十志、八十列传,惟十志未成而死。他对此书深为自负,对于所作序、论及赞,称之为“天下之奇作”、“吾文之杰思”。在狱中时有《与诸甥侄书》,述其著书旨意。

范应铃 南宋隆兴丰城(今属江西)人,字旂叟。开禧进士。任永新尉,为民要求免租,与长官反复争辩,不稍屈。旋知崇仁县,革除乡吏勒索,校正户籍,均平境内赋役。后任广西提点刑狱,又奏免丁钱。召为金部郎官,入见言朝政,谓朝令夕改而欲变上玩下慢之积习,实不可能。出为湖南转运判官兼安抚司,后擢大理少卿,力辞,旋卒。

范雍 (979—1046) 北宋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东)人,字伯纯。咸平进士。历陕西都转运使、权三司使等。天圣六年(1028),迁枢密副使。玉清昭应宫焚毁,以为民不堪命,反对修葺。后知河南府,陈安边六事,请加强对辽、夏的防御。宋夏战争起,改知延州。康定元年(1040),召刘平、石元孙两将与西夏军战于三川口(今陕西延安西北),大败。他坚守延安,城得不陷,降知安州。

范用吉 即“孛术鲁久住”。

范蜎 即“范环”。

范源濂 (1875—1927) 湖南湘阴人,字静生。时务学堂毕业。戊戌变法失败后留学日本,习教育与法律。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归国,充学部主事、清华学校校长,并创办法律学校和殖边学堂。民初曾任教育部次长、总长等职。1917年与黄炎培等组织中华职业教育社。1923年后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董事长、南开大学董事、北京图书馆代理馆长等职。

范云 (451—503) 南朝梁南乡舞阴(今河南泌阳西北)人,字彦龙。起为宋郢州西曹书佐。入齐,会稽太守竟陵王萧子良引为主簿。子良为司徒,筑第西邸,为同游名士八友之一。永明十年(492)使魏,还迁零陵内史,至郡减杂调一半,百姓悦之。后为始兴内史,又迁广州刺史。齐末为国子博士,与沈约同助萧衍称帝。梁天监元年(502)为吏部尚书,卒官右仆射。

范增 (前277—前204) 秦末居鄛(鄛或作巢,今安徽桐城南)人。随项梁举兵反秦,劝说梁立楚国贵族后裔以为号召。后为末将,随宋义、项羽救赵。被羽尊为“亚父”,封历阳侯。刘邦、项羽相继入关后,力促项羽杀刘邦,以夺取统治权。旋与羽谋议封刘邦为汉王,以削夺其势。公元前204年楚汉相持于荥阳时,复劝项羽勿许刘邦请和,急攻荥阳以灭汉。后因刘邦施反间计而为羽所疑,被削职夺权,遂忿而请归,未至彭城,疽发背而卒。

范缜 (约450—约510) 南朝齐梁间南乡舞阴(今河南泌阳西北)人,字子真。少孤贫,从学名儒刘 ,博通经史。仕齐,累迁尚书殿中郎、领军长史。性情耿直,不畏权贵,屡遭当权者排斥。总结并发展了前人反佛斗争的理论成果。永明七年(489),与竟陵王萧子良作不信因果之辩,以“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坠”,有“坠于茵席之上”,有“落于粪溷之中”,富贵贫贱,纯属偶然,而无因果,使萧子良无言以对。又著《神灭论》,子良集众僧难之而不能屈,使王融劝诱而不为动,宣称决不“卖论取官”。建武元年(494)至四年,任宜都太守,曾下令禁祭夷陵神庙。入梁,任尚书左丞,因替友人伸冤,谪徙广州。后召还,任中书郎、国子博士。天监六年(507),公开发表《神灭论》,认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以质和用的关系,说明形体是精神的物质基础,精神不过是形体的作用。进而提出人之质有知,木之质无知,二者因质殊异,而有知与不知之别。认定精神是人体所特有的属性。区分人的生理器官之不同功能,以及“知”(知觉)和“虑”(思维)的不同特征,论述知觉与思维的差别性和统一性。从而对佛教“神不灭”思想的主要论据“形神相异”,以及其他诡辩,作了全面的批驳。并列举佛教“使兵挫于行间,吏空于官府,粟罄于惰游,货殚于土木”的危害。梁武帝曾动员王公朝贵六十余人进行反驳,仍不为所屈。著作多佚,现存《神灭论》、《答曹舍人》等篇。

范镇 (1008—1089) 北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字景仁。举进士。调新安主簿,累擢起居舍人、知谏院。尝连上十九章劝仁宗立嗣,因罢谏职,改集贤殿修撰、纠察在京刑狱,历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英宗立,迁翰林学士,后出知陈州。神宗即位,复为翰林学士兼侍读、知通进银台司。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斥青苗法为“残民之术”,遂以本官致仕。哲宗即位,拜端明殿学士,起提举中太一宫兼侍读,恳辞不就,改提举崇福宫。累封蜀郡公。尝与修《新唐书》、《仁宗实录》,著作有《范蜀公集》、《东斋记事》等。

范质 (911—964) 宋初大名宗城(今河北威县东)人,字文素。后唐长兴进士。历仕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后周时至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兼参知枢密院事,曾详定《刑统》。世宗病重时,受顾命。恭帝嗣位,加开府仪同三司,封萧国公。陈桥兵变后,加侍中,仍为宋相,罢参知枢密。旧制,凡大政事,皇帝与宰相坐议。他以周室旧臣,坐议常有顾虑,遇事具札子进呈取旨,遂罢坐论之礼。乾德元年(963),定《南郊行礼图》,进封鲁国公。次年,自请罢相,改太子太傅。生平以廉介自持,不受四方馈赠。曾述五代史事为《通录》六十五卷,后佚。

范致虚 (?—1129) 宋建州建阳(今属福建)人,字谦叔。元祐进士。为太学博士。元符三年(1100),因右正言邹浩事被牵连,获罪停官。徽宗嗣位,复官,除左正言。崇宁元年(1102),任讲议司详定官,不久改兵部侍郎。自此,入处华要,出典大郡十五年。以附张商英,贬通州。宣和间,知大名府,反对对辽用兵。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下,宣抚陕西,复潼关,轻信僧人赵宗印,用为将,为金所击溃。高宗即位,知邓州。旋以邓州失守,责授安远军节度副使,英州安置。建炎三年(1129),起知鼎州,行至岳州卒。

范忠 (?—1133) 宋人。初从范汝为起义。绍兴二年(1132),汝为败死后,以余众千余人,先后进攻建州松溪、浙江龙泉,十二月转攻处州,后被福建路统制申世景等击败,与弟范义均遭杀害。

范仲淹 (989—1052) 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希文。大中祥符进士。少时贫困力学。天圣初,任泰州兴化令,主持修筑捍海堰,世称范公堤。天圣六年(1028),任秘阁校理,因请刘太后还政,出判河中府,移陈州。仁宗亲政,擢右司谏。以力谏废郭后,忤宰相吕夷简,出知睦州、苏州。在苏州时曾疏浚太湖入海水道,解除江南涝灾。旋召还判国子监,迁权知开封府。景祐三年(1036),针对时弊上《百官图》,对吕夷简多所指摘,被指为朋党,出知饶、润、越三州。康定元年(1040),召为陕西都转运使,未几,与韩琦同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负防御西夏重责,与韩琦齐名,时称范韩。庆历三年(1043),入为枢密副使,旋拜参知政事,与富弼、欧阳修等推行庆历新政,为夏竦等中伤,复被指为朋党,罢政,出知邠州兼陕西四路安抚使等。工诗文,晚年所作《岳阳楼记》,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语,为世所传诵。亦工词。著作有《范文正公集》传世。

范主 西汉人。武帝天汉年间,与坚卢领导农民起义,往来于燕、赵之间。参见“坚卢”。

范宗尹 (1100—1136) 宋襄州邓城(今湖北襄樊西北)人,字觉民。宣和进士。累迁至右谏议大夫。靖康初,主张割弃太原、中山、河间三镇。建炎元年(1127),持和议,反对李纲入相。四年,倡议裂河南、江北数十州地为藩镇,付以兵权。由参知政事迁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御营使。素与秦桧善,桧自金归,力荐其忠。绍兴元年(1131),为秦桧所排斥,罢相,知温州,退居天台。

范祖干(幹) 明浙江金华人,字景先。从同邑许谦游,其学以诚意为主,而严于慎独持守之功,人称纯孝先生。太祖下婺州,进治国之道,授咨议,以亲老辞。李文忠等武臣曾师事之。著有《群经指要》、《读诗记》、《大学中庸发微》、《柏轩集》。

范祖禹 (1041—1098) 北宋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字梦得,一字淳甫。嘉祐进士。授试校书郎,知资州龙水县。熙宁三年(1070),因司马光奏调编修《资治通鉴》,专职唐史。在洛阳十五年,书成,光荐为秘书省正字。哲宗立,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实录》。历官右谏议大夫、给事中。实录成,充国史院修撰,改礼部侍郎,升任翰林侍讲学士。绍圣中,以龙图阁直学士出知陕州,追随司马光旧党。晚年因党事遭贬谪。以《中庸》为“言性之书”,认为“诚者,圣人之性也;诚之者,贤人之性也”(《中庸论》)。反对以《老子》、《庄子》为“治性之书”,主张“学《中庸》以治其性”(同上)。批评当时学者“未多识前言往行,而穷性命之理,其弊浮而无实”(《华阳文集》)。后因言者劾以修实录失实等事,连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昭州别驾,安置永州、贺州,又徙宾州、化州。著有《唐鉴》、《仁宗政典》、《帝学》、《范太史集》。

梵夹装 亦称经折装。古籍装订形式。系从佛教经典“贝编”及卷轴装演变而来。古印度佛经多写在贝多罗树叶上,上下用木板夹之,称贝编。唐末,以长幅卷子仿贝编之法,向左右反复折叠成长方折子,再于前后粘以硬纸作书面,称为梵夹或梵夹装。因佛家经典多用此式,故又曰经折装。凡用经折装成的书籍,俱可称折本。

梵像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置,隶诸色人匠总管府。延祐三年(1316)改为梵像提举司。

梵像提举司 官署名。元延祐三年(1316)改梵像局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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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代方国(见殷墟甲骨文)。武丁时期卜辞有:“不其来?其来。方不其来?方其来于沚?不其来?贞:方允其来于沚。”(《殷墟书契前编》第7卷29页第1片)即古书中之“方夷”。《后汉书·东夷传》:“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其故地当在今陕西西北、山西北部一带。②古代木质书写材料。(1)牍的别称。(2)即觚。《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令县及都官取柳及木楘(柔),可用书者,方之以书;毋(无)方者乃用版。”此方异于版(牍),应即《史记·酷吏列传》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所言“觚,方”。参见“觚”。③算学术语。(1)方形。《墨子·天志》:“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方圆。”常指正方形或长方形。《九章算术·方田》有方田术,三国魏刘徽圆田术注谓“方中容圆,圆中容方”。又指正方体或长方体。《九章算术·商功》刘徽注阳马术:“其余两端各积本体,合成一方焉。”又“虽方随棊改,而固有常然之势”。(2)方形之一边或一棱。《九章算术·商功》:“今有方亭,下方五丈,上方四丈。”又刘徽注圆锥术:“此术圆锥下周以为方锥下方。”(3)方的,呈方形的。《九章算术·商功》刘徽注阳马术:“邪解方棊以为堑堵者,必当以半为分。”又曰:“是为别种而方者率居三,通体而方者率居一。”(4)并列。《九章算术·方程》刘徽注:“并列为行,故谓之方程。”谓方程之本义为并而程之。(5)乘方。如平方、立方、三乘方、开平方等。又《九章算术·少广》刘徽注开立方术:“开平幂者,方百之面十,开立幂者,方千之面十。”(6)指平面的正直,如“天圆地方”。(7)计量单位。今通称一立方米为一方。如一方木材、一方石料等。古代则有不同的体积含义。又,面积也可以称方。

方苞 (1668—1749) 清安徽桐城人,字凤九,号灵皋,又号望溪。康熙进士。官至礼部侍郎、侍讲学士,并充武英殿总裁、一统志总裁等职。曾因《南山集》案牵连被逮入狱。于文学继承归有光“唐宋派”古文传统,严于义法,为清代桐城派古文之初祖。论学以程朱为宗,究心宋儒义理之学,与专事考订名物训诂者异趣。后桐城派古文家,耽心义理,习服程朱,皆以苞为先路。著有《周官辨》、《周官集注》、《周官析疑》、《春秋通论》、《礼记析疑》、《望溪文集》、《史记注补正》等,后人将其文稿汇刻为《方望溪先生全集》。

方便 梵文Upāya的意译。佛教名词。亦谓善巧,即善于针对不同身份的听众,采取各种巧妙的教化方式使之信仰佛教。《维摩诘经·法供养品》:“以方便力,为诸众生分别解说,显示分明。”

方宾 (?—1421) 明初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洪武时由太学生试兵部郎中。建文中,署应天府事。坐罪戍广东,以荐复官。燕师入京师,迎附,升兵部侍郎。永乐七年(1409)进尚书,从北巡,兼掌行在吏部事。颇恃宠贪恣。十九年因言北征乏饷忤帝意,惧罪自缢。

方伯 ①夏、商、周时期一方诸侯的首领。②唐代以后地方长官的泛称。

方伯谦 (1852—1894) 清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字益堂。早年入福州船政学堂。光绪三年(1877),赴英国海军学校习驾驶。三年后回国,历任威远练船管带、海军中军左营副将及济远舰管带。二十年率舰护送运兵船赴朝鲜,在丰岛海面遭日舰偷袭,遂返回旅顺。同年在中日黄海大战中,船炮损坏,先行西撤,返回旅顺。后被清廷处死。

方丞 官名。东汉置,主药方,员一人,秩三百石。隶少府所属太医令。

方城 ①地名。(1)春秋庸邑。在今湖北竹山县东。《左传》文公十六年(前611):楚“使庐戢梨侵庸,及庸方城”,即此。(2)战国燕邑。今河北固安县西南方城。《史记·燕召公世家》:燕王喜十二年(前243),“赵使李牧攻燕,拔武遂、方城”,即此。西汉置县。②山名。在今河南叶县南、方城县东北,西连伏牛山脉。春秋时楚国所筑方城经此山东麓。《左传》僖公四年(前656):楚屈完答齐桓公曰:“楚国方城以为城”,即此。③又名万城,亦称连堤。参见“楚方城”。

方城县 西汉置。治今河北固安县西南方城。初属广阳郡,汉武帝时曾改属燕国,宣帝时又改属广阳国。东汉属涿郡。三国魏景初二年(238)封刘放于此,为侯国,属范阳郡。西晋复为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废。

方程 算学术语。(1)九数之一。后来发展为《九章算术》之第八章,以御错糅正负。包括方程术即今之线性方程组解法、正负术即正负数加减法则以及建立方程的损益法,共十八道例题。其方程术、正负术都是超前其他民族若干世纪的方法。(2)《九章算术》提出的解线性方程组的方法称为方程术。根据问题的数量关系,采取分离系数法一行行自右至左排成方程,相当于今之增广矩阵。然后采用直除法消元,是为世界上最早的线性方程组解法。后来刘徽创造互乘相消法,与今相同。(3)清咸丰九年(1859)李善兰与伟烈亚力合译棣么甘《代数学》,将 equation 译为此名。1934年《数学名词》确定为方程(式),后沿用至今。

方程论 书名。清梅文鼎著。六卷。成书于康熙十一年(1672)。著者认为,程大位《算法统宗》等书论述一次方程组算法,头绪纷繁,无一贯解法。乃自出新意,分类举例说明一次方程组的建立与互乘对减原则,一览即明,易于掌握。在书中,论述了多元一次方程组的分类、解法和应用。把方程组分为和数方程、较数方程、和较杂方程及和较交变方程四类。卷四标名“刊误”,指出程大位《算法统宗》、李之藻《同文算指》等书中的错误观点。初刻于雍正元年(1723)的《勿庵历算全书》,后也收入乾隆二十六年(1761)的《梅氏丛书辑要》中。

方程新术 算学术语。三国魏刘徽创立的解线性方程的一种方法。载《九章算术·方程》第十八问注。其消元法是消去常数项及部分未知数,使每行为两两相当之数,从而确立起各未知量之间的率关系,用今有术、衰分术求解。此术对方程术与率的理论间的联系作了可贵的探索,在方程解法上有所创新,但不如旧术省捷,刘徽提出此术的目的在于说明解法的多样性。清李锐撰《方程新术草》一卷。

方次石 (1887—1915) 广东普宁人,字南冈。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留学日本警监学校。次年加入同盟会,旋归国协助许雪秋在广东潮州起义。失败后往甘肃其伯父任所运动回民革命,未果。宣统二年(1910)经日本赴南洋,任槟榔屿《光华日报》编辑。武昌起义后,返乡起兵响应。南北和议成,愤袁世凯篡权,重返南洋,仍主《光华日报》笔政。1913年宋教仁被刺案发,首在报上揭袁世凯主谋之罪。后参加中华革命党,赴港澳运动讨袁,旋为龙济光派人杀害。

方从义 元贵溪(今属江西)人,字无隅,号方壶。幼入龙虎山为道士。曾出游天下名山,至正三年(1343)一度至大都(今北京)。长于山水画,工草、隶书。传世作品有《山阴云雪图轴》、《武夷放棹图轴》等。

方从哲 (?—1628) 明德清(今属浙江)人,家居京师(今北京),字中涵。万历进士。万历四十一年(1613)以礼部尚书入阁,次年任首辅。后独主内阁凡七年,阿顺帝旨,于弊政无所匡正。神宗死,受遗命辅光宗。红丸、移宫案起,均与东林党人相抗,名裂身败。泰昌元年(1620)受劾致仕。天启五年(1625)魏忠贤欲起用之,不出。

方大湜 (?—1886) 清湖南巴陵(今岳阳)人,字菊人。咸丰五年(1855),以诸生而起家军旅,授广济知县。十一年太平军攻克广济,被革职留任。同治八年(1869)擢宜昌知府,捐貲赈灾,后累迁至直隶布政使、山西布政使。所至办学校、兴蚕桑、治水利,尤严义利之辨。著有《蚕桑提要》、《农桑提要》、《捕蝗纂要》、《堤工摘要》等书。

方大镇 (1560—1630) 明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字君静,号鲁岳。万历进士,授大名推官。官至大理寺左少卿。与高攀龙、顾宪成等创立首善书院,讲学其中,阐发《易》理。后忤旨去职,归隐桐城鹿湖,授徒著述以终,私谥文孝。著《易意》、《诗意》、《礼说》等。

方东树 (1772—1851) 清安徽桐城人,字植之,晚号仪卫老人。早年师事姚鼐。曾为幕僚。历主广东廉州、韶州与安徽庐州、亳州、宿松讲席。著《汉学商兑》,极力排斥乾隆时盛行的汉学,提倡程朱理学,自谓生平读书“惟于朱子之言有独契”(《三序》),而汉学“离经畔道,过于杨、墨、佛、老”(《辨道论》)。宣传“天人感应”,认为“吉凶感应之理不爽”(《续天道论》)。晚年醉心禅学。著作还有《书林扬觯》、《大意尊闻》、《仪卫轩文集》、《向果微言》、《昭昧詹言》等。

方钝 (?—1577) 明湖广巴陵(今湖南岳阳)人,字仲敏,号砺庵。正德进士。嘉靖三十一年(1552)官至户部尚书,竭尽搜括以筹军费。三十七年忤严嵩,改官南京,遂解职归。卒谥简肃。

方法 算学术语。(1)数学方法。又称术,或简称法。隋唐以前多称术,宋元常法、术并用。(2)开方术中未知数一次幂的系数。《九章算术》称为法,《孙子算经》、《张丘建算经》称为方法,贾宪《黄帝九章算经细草》、秦九韶《数书九章》又称为方。

方番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改元方番河中府安抚司置。长官方姓,唐末以来,世守其地。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乾隆年间废。治今贵州惠水县南,管方番、沙锅等处村寨,居民主要为布依族。

方逢年 (?—1646) 明末浙江遂安(今淳安)人,字书田,号狮峦。天启进士。天启四年(1624)以编修主持湖广乡试,因策题忤魏忠贤,削籍归。崇祯初复职,崇祯十年(1637)擢礼部侍郎,受命重修光宗、熹宗实录,充副总裁。次年进礼部尚书,入阁预机务,不久忤旨罢官。鲁王监国,起复。绍兴破,降清。顺治三年(1646)以蜡丸通闽罪被杀。著有《雪涤斋集》。

方逢时 (?—1596) 明湖广嘉鱼(今属湖北)人,字行之,号金湖。嘉靖进士,授宜兴知县,历户部主事、宁国知府。隆庆初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大,促成俺答封贡。万历五年(1577)擢兵部尚书,署吏部事。善处理边务,与王崇古齐名,时称“方王”。九年致仕。著有《大隐楼集》。

方凤 (1241—1322) 宋末元初婺州浦江(今属浙江)人,字韶卿,一字景山。以恩授容州文学。宋亡不仕,隐居仙华山。善诗,多写亡国之痛,风格苍凉。著有《存雅堂遗稿》。

方府 楚国藏金之府。明董说《七国考》:“庄辛说楚襄王‘方府之金’。方府,藏金之府也。”

方干 (?—约888) 唐新定(治今浙江建德东北)人,字雄飞。人称方三拜、补唇先生,门人私谥玄英先生。举进士不第,隐居会稽镜湖。以诗名于江南,以苦吟与姚合、贾岛结为诗友。诗作题材狭小,风格单调,流连景物,发泄牢骚,然无纤靡俚俗之习。其甥杨弇等编其诗为《玄英先生诗集》十卷。

方格簇 养蚕器具名。为太湖地区使用之一种蚕簇。文献记载首见明《便民图纂》。该书两幅插图“上簇”和“灸箔”,系描绘明代用方格簇之情况。其优点是对控制上簇密度,减少双宫、黄斑、柴印等屑茧,提高茧质具有重要作用。其缺点是造价高、容量少、操作不便。到清代,逐步被折帚、墩帚、蜈蚣簇等新簇具所取代。

方观承 (1698—1768) 清安徽桐城人,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祖登峄、父式济因《南山集》案株连,均遣戍黑龙江。雍正十一年(1733)随福彭征准噶尔,还授内阁中书。乾隆初历道员、按察使、布政使。乾隆十三年(1748)擢浙江巡抚,勘查海塘淤地,招民垦田纳粮。次年擢直隶总督,先后任直督二十年,兼理河道,曾修治永定河,治绩彰显。著有《述本堂集》等。

方国安 (?—1646) 明末清初浙江诸暨人,字盘石。行伍出身。初隶左良玉部下,屡镇压农民起义军,累官至管军。南明弘光时升总兵。后拥鲁王监国于绍兴,以兵守钱塘江。鲁监国元年(顺治三年,1646)兵败,为清军俘于黄岩(今浙江台州),旋被杀于浦城(今属福建)。

方国璋 (?—1362) 元黄岩(今浙江台州)人。方国珍兄。至正八年(1348)从国珍入海。后降元,官至江浙行省右丞。二十二年,被苗军将领王保杀死。

方国珍 (1319—1374) 元黄岩(今浙江台州)人,名珍,字国珍。世以贩盐浮海为业。至正八年(1348),率众数千入海,夺取官府漕粮、船只,攻打浙东沿海。降元后又反,屡降屡叛,以求高官。十六年以后,先后任元海道运粮万户、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左丞、平章政事、左丞相等职。据有温、台、庆元三路六州十一县达十一年。多次为元运送漕粮。二十七年,降朱元璋。明初授广西行中书省左丞衔。病死于应天(今江苏南京)。

方皇后 (约1516—1547) 明应天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安平侯方锐之女。嘉靖九年(1530)选入宫。次年册为九嫔之一,称德嫔。十三年立为后。二十一年,借宫女杨金英等缢杀世宗案之机,诛杀世宗所宠曹端妃,忤帝意。二十六年,宫中火灾,世宗挟前怨坐视不救,遂致丧生。谥孝烈。

方回 ①相传为尧、舜时五柞山隐士。炼食云母,采药,为人治病。尧曾聘请,不仕。夏时被人劫持,囚于室中,欲求其道术,不久遁去(《列仙传上》)。②(1227—1307)宋末元初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万里,号虚谷,别号紫阳山人。景定三年(1262)以别头试登第。曾提领池阳郡茶盐干官。后知严州,元兵至,以州降,被任为建德路总管,寻罢。工诗,格力苍坚。曾选唐宋近体诗,加以评论,成《瀛奎律髓》。另有《续古今考》、《虚谷集》、《桐江集》、《桐江续集》、《文选颜鲍谢诗评》等。

方会 (992—1049) 北宋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俗姓冷。僧人。少机敏善谈,及长不喜从事著述。后为他人掌管税务,失职当罚,潜逃出家。师事潭州(今湖南长沙)石霜楚园,辅其左右,甚为勤奋。既而住袁州(今江西宜春)杨岐山传法,为杨岐宗创始人,因称“杨岐方会”。认为闭目塞听,“不见一法是大过患”(《续传灯录》卷七)。主张道出于常情,把世俗的一切活动均视为寻求解脱之“妙道”。其言行被辑为《杨岐方会和尚语录》和《后录》各一卷。

方技 同方伎。古代指医、卜、星、相之术。《汉书·艺文志》:“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柎,中世有扁鹊、秦和,……汉兴有仓公(仓公即淳于意)。”《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诏问故太仓长臣意:‘方伎所长,及所能治病者?’”自新、旧《唐书》至《明史》均有方技传。

方剂 中医术语。又称处方,或称药方。方指医方,剂古作齐,指调剂。《汉书·艺文志》:“调百药齐和之所宜”。由中药组成,是中医用于临床治疗的主要方法之一。药物通过有机配合成为方剂,既能相得益彰,又能相辅相成,更符合治疗的需要。

方家 ①道家术语。指道术修养深湛之人。《庄子·秋水》:“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成玄英疏:“方,犹道也。”后称饱学或有一艺之专精者为方家。②指医家、医生。医以方剂治病,故称。《唐六典·尚药局》:“凡合药宜用一君,三臣,九佐,此方家之大经也。”

方家园杂咏纪事 书名。王照撰。记慈禧太后与隆裕皇后宫廷逸事,以方家园为两后母家所居巷名,故名。收杂咏诗二十首,每诗咏一事;史实取自《德宗遗事》。于戊戌、庚子前后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间龃龉情形记述较详。据实驳斥吴光耀《慈禧三大功德记》中之谬误,指出所谓奕谋夺政权,李鸿章卖国日本,光绪帝让位康有为,皆系吴氏捏造。收入《水东集初编》。

方克勤 (1326—1376) 明浙江宁海人,字去矜,号愚庵。洪武二年(1369)聘为县训导。四年授济宁知府,与民约,垦荒三年始征税;又分田九等,按等征发,使吏不得为奸。视事三年,户口增倍。后为属吏诬告,谪役江浦,复涉空印案,被杀。著有《愚庵集》。

方空縠 汉代丝织品名。为一种方空的薄纱。质地精美,为皇室服用。《后汉书·章帝纪》:建初二年(77)“诏齐相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李贤注:“《释名》曰:‘縠,纱也。’方空者,纱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纱也。”

方孔炤 (1591—1655) 明末清初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字潜夫,号鹿湖。万历进士。崇祯时官至湖广巡抚,以力主剿灭农民军,反对主抚,忤杨嗣昌,下诏狱,不久获释。后以右佥都御史屯田山东、河北,兼理军务。明亡南归,受马士英排挤去职。入清,归隐桐城,著述以终。私谥贞述。承祖方学渐、父方大镇之风,好《易》学、《春秋》。又爱好西学、地理。著《周易时论》、《春秋窃议》、《全边略纪》、《环中堂诗文集》等。

方腊 (?—1121) 北宋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一说歙州(今安徽歙县)人。一名方十三。徽宗时在睦州一带利用摩尼教秘密酝酿起义。宣和二年(1120)在青溪县以诛朱勔为名,聚众揭竿起义,自称“圣公”,建元“永乐”,设官分职。两浙苦花石纲之扰,人民争附之,众至数十万人。教徒兰溪朱言、吴邦,剡县仇道人,仙居吕师囊,方岩山陈十四,苏州石生,归安陆行儿等也率众响应。起义军烧毁官舍、学宫、府库、寺庙,镇压官吏、地主,攻破睦、歙、杭、处、衢、婺等州县,声震东南。三年正月,宋以童贯为江、淮、荆、浙等路宣抚使,发兵十五万南下镇压。四月,他退守青溪帮源洞,后因腹背受敌,战败被俘。八月,在京师被杀。余部归吕师囊统率,继续斗争,至宣和四年三月失败。

方雷氏 传为上古氏族。黄帝次妃女节为方雷氏之女,生青阳(《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贞索隐引皇甫谧说)。

方耒 南宋福建莆田人,字耕道。乾道进士。授善化尉。曾同朱熹共师事崇安刘子翚。常与朱熹论“格物穷理”诸问题,认为先有所“见”,然后有所“知”。后师事张栻,因敢直言,为栻器重,举为幕僚,卒于连江县令任上。

方略馆 官署名。清代军机处所属机构,掌纂修方略。初为特开之馆,乾隆十四年(1749),以金川奏凯,获准开馆,以后遂为常开之馆。设总裁无定员,以军机大臣兼充。下设提调,满、汉各二人;收掌,满、汉各二人;纂修,满三人,汉六人。其中除由翰林院咨送一名汉纂修外,其余由军机章京兼充。除纂修各种方略、纪略外,并纂修奉旨交辑的其他书籍。军机处档案全部存储于本馆大库,军机处的录副奏折也多由本馆抄录。

方孟式 (1582—1639) 明安庆桐城(今属安徽)人,字如跃。山东左布政使张秉文妻,方以智姑母。崇祯十二年(1639),后金(清)兵陷济南,秉文战死,她投大明湖自尽。善诗文,著有《纫兰阁集》。

方民 直义为“各方之民”,其内涵实指人类与其所居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其生活习性、体质、体征、性格也各异。明李时珍《本草纲目·人部》:“人禀性于乾坤,而囿形于一气。横目二足,虽则皆同,而风土气习,自然不一。……故五方九州水土各异,其民生长气息亦殊,乃集方民附于部末……”

方明 相传为黄帝时人。曾与昌寓、张若 朋、昆阍、滑稽给黄帝驾车时为御。见《庄子·徐无鬼》。

方明善 元黄岩(今浙江台州)人。方国珍侄。先从国珍举兵反,后从降元。至正十八年(1358),任镇抚,守温州。后历任行枢密院判官、福建行省参知政事,仍守温州。岁督海船运粮大都。二十三年,攻取平阳,旋被朱元璋部击败,纳岁贡钱二万两以充军费。次年,任江浙行省右丞。二十七年,温州被朱军攻占后,随方国珍降。

方鼐 鼐一作鼎。明初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国子生。洪武十年(1377),任给事中。十一年,调通政司知事,次年迁中书省左参政。

方清 (?—766) 唐歙州(治今安徽歙县)人,一说苏州(今属江苏)人,或宣州(今属安徽)人。宝应元年(762),与陈庄在歙州昌门率饥民起义,众至数万。据山险,切断江路,震撼江南。次年,屯兵秋浦(今安徽贵池西南)乌石山,连克县邑。永泰元年(765)攻克歙州,杀刺史庞濬。后为唐将陆渭所击,战败被害。

方丘 见“方泽”。

方渠县 西汉置。治今甘肃环县东南。属北地郡。东汉废。唐景龙元年(707)复分马岭县置。治今甘肃环县。属庆州。当吐蕃南下要路。贞元十三年(797)邠宁节度使杨朝晟筑城。五代初废为镇。

方人 古族名。《逸周书·王会》载,周成王时成周之会,西方“方人以孔鸟”。孔晁注曰:“方人亦戎别名。”成周之会因其列于巴、蜀之次,故知其亦为西戎。一说即东方之方夷,非也。方人既以孔雀为贡品,而孔雀出南方,则“方人”或为西南戎。

方荣生 (1781—1815) 一作方荣升。清安徽巢县(今巢湖)人。水手出身。嘉庆十三年(1808)拜金悰有为师,入无为教(后称收圆教),居和州。十六年遭破获,被发遣灵璧。十八年于配所编成《破邪显证明心录》。旋灵璧水灾,乃乘机潜回和州,图兴复旧教。时值天旱饥馑,令徒众在安徽、河南等地广散帖子,拟举事。二十年被捕遇害。

方瑞兰 清河南禹州人,字子征。同治元年(1862)恩科副榜。三年任宝丰县教谕。十年办理广德、建平垦务,招集流亡,恢复生产。光绪五年(1879)任石棣知县。十年升任泗州直隶州知州,倡建粮仓储粟以备不虞,修泗州夏邱书院,主持续修《泗州志》。

方山 ①亦称天印山。在今江苏江宁县东南。因山形如方印,故名。相传秦始皇东巡会稽,凿金陵山岗以破王气,方山即为其所断之地。地处秦淮河东南二源的会合点,三国吴开破冈渎后当都城建康东南水运要道,又为兵家必争之地。元末朱元璋先破元兵于此,再败元兵于蒋山(钟山),直抵集庆城(今南京市)下,即此。②一称方岭。在今山西大同市北。山上有北魏孝文帝祖母文成文明皇后冯氏永固陵及石室、殿宇及石窟寺等。③在今河南嵩县东北。《资治通鉴》:隋义宁元年(617)李密、翟让“将精兵七千人,出阳城,北逾方山,自罗口袭兴洛仓,破之”,即此。

方山埭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使校尉陈勋作屯田,于方山南截淮(今秦淮河)立埭,号方山埭。在今江苏江宁县东南。六朝时,当都城建康东南水上交通的冲要。《资治通鉴》:南朝宋元嘉三十年(453),沈庆之讨太子劭。劭沿淮树栅以自守,“又决破冈、方山埭以绝东军”。

方山原 在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八月,金宗弼复以书来求商州及和尚、方山原地,川陕宣抚副使郑刚中亦言合割还金,即此。

方勺 (1066—?) 宋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字仁声,寓乌程(今浙江湖州)泊宅村,号泊宅翁。元祐中,苏轼知杭州,省试得预荐送。历管勾江西常平。晚年无意仕进,以卫生养性为事。卒于绍兴十一年(1141)以后。诗文雄深雅健。著有《青溪寇轨》、《泊宅编》等,记方腊起义史料颇详。

方声洞 (1886—1911) 清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字子明。光绪二十八年(1902)赴日本留学,先入成城学校习陆军,后入千叶医学专门学校。次年参加拒俄义勇队。三十一年加入同盟会,先后任同乡会议事部长、同盟会福建支部长。宣统三年(1911)春组织国民会,旋回国参加黄花岗起义,随黄兴攻入督署,复攻督练公所,中弹牺牲,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方石岭 在今江西吉安县南。南宋景炎二年(1277),文天祥会邹硗于永丰,元李恒追及于方石岭,天祥将巩信败死,即此。

方士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主采地之刑狱诉讼。《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②古代祈求成仙的方术之士。始于周,兴于战国(燕、齐),盛于秦汉。《史记·封禅书》记述方士燕人宋毋忌、正伯侨、羡门子高等皆修仙道,倡入海求仙、求不死药之说。秦始皇亦信方士韩众、徐福等。方士又取阴阳家所倡“天人相应”学说,游说帝王,汉武帝重用齐人少翁,筑离宫于甘泉,谋与神君通话;又整理天神系统为天、地、泰一;方士李少君等亦诱武帝祀神求仙。武帝信其术,将卫长公主嫁方士栾大。《汉书·艺文志》收神仙十家二百零五卷。方士与儒生亦互相影响,且为后世道教所自出。③泛指医、卜、星、相之士。《素问·至真要大论》:“余锡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此指医生。④士名。北宋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七品。

方士 清末湖北天门人,字梅荪。专攻舆地、数学。提出二十种判别素数的方法,不少具有独创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威尔逊定理,他和德国数学家亥尔维茨(A. Hurwitz)同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将该定理应用于素数判别,还改进了依素数定义的判别方法和李善兰《考数根法》中的方法。著有《数根丛草》、《合数术》。

方叔 西周时人。周宣王时曾率军征伐楚国、 狁,《诗·小雅·采芑》咏其成功事迹。

方术 ①亦称道术。统治的方略和艺术。《庄子·天下》:“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唐成玄英疏:“方,道也。……治道艺术、方法甚多。”《吕氏春秋·赞能》:“说义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于王,下至于霸。”②古代方技,如星相(包括占候、星占)、卜筮、医术(包括筮医)、神仙术、命相术、遁甲、堪舆等。③指数术方技。数术(亦称术数),是以研究“大宇宙”即“天道”或“天地之道”为主,内容包括天文、历法、算术、地理学、气象等学科。方技是以研究“小宇宙”即“生命”或“性命”和“人道”为主,内容包括医学、药剂学、性学、营养学,以及与药剂学有关的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和化学等学科。《淮南子·修务训》:“无本业所修,方术所务。”《后汉书》有《方术传》,载华佗、费长房等方士之事迹。《文心雕龙·书记》:“方者隅也,医药攻病,各有所立,专精一隅,故药术称方。术者路也,算历极数,见路乃明,九章积征,故以为术。”“数术”古代多由祝宗卜史执掌,方技亦有宫廷内官典守,历秦火不焚,迄汉而大盛。后道家承袭先秦巫祝祭祀鬼神和方士炼丹采药之术,作为修炼方法之一。

方司格 北魏时地方选举标准。孝文帝太和年间,诏诸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次第,为选举之格,称方司格。

方天 亦称平天。东汉王充提出的一种宇宙学说。方,并非正方形之谓,而是平平直直之意。王充认为:天和地都是两个非常大的平行的平面,人们用肉眼看天穹,仿佛是一个罩子,天顶高,四边下垂,与地相接,这是人眼的错觉。他的观点是“天”平正与地无异。《论衡·说日》:“夫天之高下,犹人之察太山也。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边若下者,非也,远也。非徒下,若合矣”,“人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远,非合也”。方天论认为天是平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但认为人见到的天地相合现象是人眼的错觉,这一点还是有合理成分的。

方田 ①见“方田均税法”。②北宋为加强对辽朝骑兵突袭的防御,边界田地分成方块,围以深沟,状若连锁,以限制敌骑行动,时称方田。③古代算学术语。(1)九数之一,后发展为《九章算术》之第一章,以御田畴界域。包括方田、圭田、邪田、箕田等各种多边形与圆、弧田(弓形)、宛田、环田等各种曲边形、曲面形的面积公式,以及约分术、合分术、减分术、课分术、平分术、乘分术、经分术等方法,凡三十二道例题。其分数四则运算法则是世界上最早最完整的。(2)长方形田,又称直田。《九章算术》:“方田术曰:广从步数相乘得积步。”

方田均税法 北宋丈量田地,重定税额的一种措施。仁宗时,郭咨和孙琳用千步方田法清查洺州肥乡县(今属河北)等处民田。庆历三年(1043),推广其法,先在亳州(今属安徽)、寿州(治今安徽凤台)、汝州(今属河南)、蔡州(治今河南汝南)实施,不久废罢。神宗时,颁行《方田均税条约并式》,在北方大部地区实施。其法以纵横各一千步为一方丈量,设大、小甲头,召集一方人户,令各认本户田亩,官府按田地肥瘠分等定税,并编造方帐、庄帐、户帖和甲帖作为存案和凭证。田产和税额倘有转移,官给契,县置簿,并以所方之田为准。哲宗初,罢方田均税法。徽宗在位,时行时废,除北方各路外,在南方很多地区亦曾推行。

方婉仪 (1732—1779) 一作方畹仪。清安徽歙县人,字仪子,号白莲。罗聘妻。善画梅。子罗允绍、罗允缵亦善画梅,有“罗家画派”之称。

方望 (?—25) 新莽末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建武元年(25),见更始政乱,遂与安陵人弓林等觅求孺子刘婴,挟至临泾立为天子,聚党数千人,自为丞相。旋为更始将李松所杀。

方维 (?—1912) 清末湖北随县(今随州)人,字旭初。早年投新军,为正目。宣统三年(1911)加入文学社。武昌起义时参加攻占楚望台、督署等战斗。湖北军政府成立,先后任军令部调查员、湖北军政府军务部参议、将校团团长。1912年8月与张振武同被黎元洪勾结袁世凯骗至北京杀害。

方维甸 (1758—1815) 清安徽桐城人,字南耦,号葆岩。方观承子。乾隆进士,授吏部主事。曾随福康安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及抗击廓尔喀入侵。嘉庆八年(1803)擢陕西巡抚,督捕白莲教起义军余部。十一年率部镇压宁陕新兵哗变,又详定保甲之制。十四年任闽浙总督,整顿台湾防务,加强商船管理。后官至军机大臣。

方维县 隋开皇初改秦兴县置,治今四川青川县东北。属平武郡。唐初属沙州,贞观四年(630)废。《新唐书·南诏传》:大历十四年(779),南诏与吐蕃合兵入寇,一趋扶、文,掠方维、白坝,即此。

方文通先生年谱略 书名。清方敦吉编。谱主方士超,字鲁生,一生未仕,曾作幕并讲学于山东胶西书院及桐城培文书院。是谱系谱主之子所撰。起嘉庆十年(1805),迄同治七年(1868)。所记若随任、家事、交游、应试及著述翔实,可资研究清末知识分子思想格局及近代学术史。有光绪二十九年(1903)刊本。

方五斜七 算学及木工术语。方指正方形边长,斜是其对角线长,谓边长为五的正方形其对角线是七。刘徽注《九章算术·勾股》:“圆三径一,方五斜七,虽不正得尽理,亦可言相近耳。”表示 ,是个不足近似值。

方舞郎 官名。《周礼》地官下有舞师,《春官》又有乐师,掌教乐舞。北魏置方舞郎,又置方舞郎庶长,为诸方舞郎之长。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令》中,方舞郎位从六品中,方舞郎庶长位从五品上。

方宪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有方宪中士,正二命。一说其掌刑狱诉讼。北周沿置。隋开皇元年(581)罢。

方献夫 (?—1544) 明广东南海(治今广州)人,初名献科,字叔贤,号西樵。弘治进士。世宗即位初议大礼,疏迎世宗意得宠,由吏部员外郎擢礼部尚书。嘉靖八年(1529)进吏部尚书,上疏请勒令尼僧等婚嫁,反对外戚世封。十一年兼武英殿大学士,预机务。后见世宗恩威莫测,居职两年即告病归。谥文襄。著有《周易传义约说》、《西樵遗稿》。

方相 周代人尊奉的驱疫避邪之神。传黄帝元妃嫘祖死于道,令次妃嫫母监护于道,故以嫫母为方相氏。《周礼·夏官·方相氏》载,当时人在举行驱鬼逐疫的傩祭或送葬时,都以方相为先导。

方相氏 官名。《周礼》列为夏官司马属官,主司殴驱疫鬼,由武士充任。

方孝标 (1617—?) 清安徽桐城人,原名玄成,以字行,号楼冈。顺治进士。累官至内弘文院侍读学士。后坐事戍宁古塔,释归,赴云南。附吴三桂叛乱,为翰林承旨。三桂败后回里闲住。著有《钝斋文集》、《滇黔纪闻》等书,语多指责清廷。与戴名世交往。康熙间戴名世《南山集》案发,他已死,剖棺戮尸。诸子亦株连被杀。

方孝孺 (1357—1402) 明浙江宁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人称正学先生。方克勤之子。幼聪颖,及长从学宋濂,有“小韩子”之誉。洪武二十五年(1392)以荐授汉中府教授,蜀献王聘为世子师。名其读书之庐曰“正学”。建文初,召为翰林侍讲,迁侍讲学士,更定官制后改文学博士,总裁《太祖实录》等书。力主复古改制,创行井田,对建文朝政策影响较大。靖难之役中,朝廷诏檄多出其手。曾致书燕世子朱高炽,谋离间燕王父子。又上割地求和计,以缓燕师,均未成。燕王夺位后,命起草登基诏,坚执不从,全族被杀。著作甚富,有《孝经诫俗》、《周易考次》、《宋史要言》,《帝王基命录》等。永乐中禁藏其书,犯者至死。后人辑其所遗成《逊志斋集》。

方信孺 (1177—1222) 南宋兴化军(治今福建莆田)人,字孚若。以父荫补番禺县尉。开禧北伐失利,他使金三往返。金人时有要挟,他置死生于度外,坚拒缚送首谋、称藩割地的无理要求。历知韶州、淮东转运判官兼提刑。知真州时,因北山匮水筑石堤,袤二十里,人莫知其意图。后金兵攻仪真,守将决水匮以退敌,真州赖以保全。

方学渐 (1540—1615) 明桐城(今属安徽)人,字达卿,号本庵。方以智曾祖。任诸生祭酒二十余年。后弃官,从事讲学。年七十余,犹与顾宪成、高攀龙等会讲于无锡东林书院。尝受学于耿定理。以心学为宗,谓“心外无理,心外无天,一时尽心,则一时见性天;一事尽心,则一事见性天;无时无处不尽心,则无时无处不见性天。存之养之,常尽心而已矣”(《心学宗》),“此孔门之心法”。黄宗羲谓其歧虚实而二之,非心体之本然。其格物说颇近于王艮。著有《心学宗》、《桐彝语》、《迩训》、《东游记》等。

方言 书名。全称为《 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简称《扬子方言》、《别国方言》、《方言》。西汉扬雄撰。是中国最早的方言学著作。作者自称撰写此书历时二十七年,除参考存世典籍材料外,又向“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调查,“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应劭注《汉书》,孙炎注《尔雅》,杜预注《左传》,皆多所引证。原为十五卷,隋以后传本作十三卷。其体例模仿《尔雅》,分类编集各地方言同义词语,一名一物皆详其地域言语之异同。据此可略知汉代及先秦不同方言的分布情况,为研究汉语史及训诂学的重要资料。晋郭璞曾为之作注,今存。清戴震撰《方言疏证》,钱绎撰《方言笺疏》,于整理同时均有所发明。

方言报 报纸名。清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三日(1902.4.10)在上海创刊。使用京话、官话、宁波话、粤语、吴语等方言著文,设弁语、朝报、舆论、市声、巷议、情话、游说、瀛谈等栏目,刊消闲性文字。停刊时间不详。

方耀 (?—1891) 清广东普宁人,字照轩。咸丰初年随父方原举办团练。嗣投效官军,参与镇压广西天地会义军,并转战广东、福建、江西等地镇压太平军,累迁至副将。同治七年(1868)升授总兵,在广东潮州创“选举清乡法”以除“患乱”,并厘占产,征逋赋,丈沙田,以增税收。光绪九年(1883)擢水师提督,适法军侵犯越南,南部边境危机,即与督抚诸官筹划布防,并饬兵往援福建。

方夷 九夷之一种。

方彝 古代盛酒器。名称为后人所定,尚不能知其本名。用青铜铸成,方体,直壁或曲壁,平底,下有方形圈足,多饰有扉棱,上有带钮起脊屋顶形盖。有两器并连为一体,称偶方彝。盛行于商至西周中期,到春秋初年还有少数存在。商方彝多直腹;西周早期腹下部渐趋突出;西周中期两侧增置象鼻形耳。有的方彝腹内分隔为两室,盖上亦相应有两孔,供置勺挹酒用。

方以智 (1611—1671) 明末清初桐城(今属安徽)人,字密之,号曼公。中年以后为僧,更名大智,号无可。又称弘智、五老、药地、浮山、墨历、木立、愚者大师、极凡老人等。崇祯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早年参加复社,与陈贞慧、冒襄、侯方域合称“明季四公子”。崇祯十一年(1638),在南京支持东林子弟顾杲、黄宗羲与复社名士吴应箕等发出《留都防乱公揭》,驱逐阉党阮大铖。后居京师。十七年,李自成入都后南下,为阮大铖等所陷,变姓易名,流寓两广。桂王授以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因感无可作为,固辞不就。隐居广西平乐及湖南武冈等地,在武冈与王夫之相识。后在广西为清兵所执,剃发为僧以免。顺治十年(1653)在金陵(今南京)皈依曹洞宗觉浪道盛。十二年父死奔丧。此后历游江西各地,最后入吉安(今属江西)青原山为住持。康熙十年(1671),因事株连,押解至万安(今属江西),疽发背而卒,一说投水死。其学博综,于经学、天文、地理、历史、物理、生物、医药、文学、音韵、书画、律吕等均有研究。不拘泥古人成法,主张“考古所以决今”。对西方学术有所涉猎,曾介绍金尼阁之拼音字母、利玛窦之舆图与阿拉伯数字。提出“盈天地间皆物”,“物有其故”,可据实考究,“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是曰质测。质测则藏通几者也”(《物理小识·自序》)。“质测”即为今之自然科学,“通几”即为今之哲学,认为哲学原理源于各科学之中。反对理学家“舍物以言理”,提出“凡相因者皆极相反”、“一在二中”、“寂历同时”等观点。著有《通雅》、《物理小识》、《浮山文集》、《博依集》、《东西均》、《药地炮庄》、《易余》、《烹雪录》,编定《周易时论合编》、《青原志略》与其他语录、诗集、笔记等近四百万言。子中通与学生揭暄皆当时著名数学家。然其学派在清代淹没无闻,近数十年始为学者重视。

方友升 (?—1906) 清末湖南善化(今长沙)人。早年入清军,参加镇压四川农民起义。同治七年(1868)随钦差大臣左宗棠赴陕、甘镇压回民起义,后升为副将。光绪元年(1875)晋总兵,随刘锦堂赴新疆平定阿古柏之乱。三年擢提督。五年率部击退沙俄的武装入侵。十年中法战争爆发时,奉命率部阻击法军。次年参与镇南关(今友谊关)、谅山之役。后改任广东南韶、连镇总兵。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率兵三千驻防山海关。二十六年八国联军进犯津、京地区,奉命率师入卫,驻守山西固关。次年调任浙江衢州镇总兵。

方有执 (1523—?) 明歙县(今属安徽)人,字仲行。因前后两妻及子女皆病亡而发愤学医,尤精心探究《伤寒论》。鉴于此书多次被他人编注,又多窜乱,未能充分阐发仲景之旨,于是竭二十余年之精力,对《伤寒论》逐条加以考订,著成《伤寒论条辨》八卷,书后附“本草钞”、“或问”、“痉书”各一卷,并指出《伤寒论》不限于治伤寒,其说对后世影响颇大。

方于鲁 (?—1607) 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初名大滶,后以字行,改字建元。初学为诗,后得程君房墨法,乃改而制墨,名重万历间。制诸式墨达三百八十五种。著有《墨谱》。亦善诗,有《方建元诗集》。

方舆 ①战国宋邑。在今山东鱼台县西。后为齐、魏、楚所占。《战国策·秦策四》:“魏氏将出兵而攻留、方舆、铚……,故宋必尽。”秦置为县。北齐天保中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唐宝应元年(762)改为鱼台县。②郡名。因方舆邑得名。公元前284年前,魏攻取该地后置。辖有今山东嘉祥以南至江苏丰县一带。③犹舆地。古人认为地载万物,如同车舆,故以“方舆”指地。后人将地理学称为“方舆之学”。宋时祝穆有《方舆胜览》,清代顾祖舆有《读史方舆纪要》。

方舆胜览 南宋地理总志。祝穆撰。七十卷。初刻于理宗嘉熙三年(1239),其子祝洙增补重订于度宗咸淳二年(1266)至三年。内容以南渡后临安府为首十七路境域为范围。分建置沿革、风俗形胜、土特物产、山川井泉、堂亭楼阁、佛寺祠墓、名胜古迹、名宦人物、题咏四六等十余门。体裁多沿袭《舆地纪胜》。然略于建置沿革、疆域道里,而详于名胜古迹、诗赋序记。尤独重“四六”一门。虽考订较疏,然采摭繁富。故虽为地记,实兼具类书之用。初刻原本已佚。今存祝洙重订宋刻本,1991年影印出版。

方玉润 (1811—1883) 清云南宝宁(今广南)人,字友石,一字黝石,自号鸿濛子。廪膳生。官陕西陇州长宁驿州同,擢砖坪厅通判,未抵任而卒。撰《诗经原始》,《自序》中认为盲目崇信《诗序》及朱熹《诗集传》,均不可取,主张涵泳《诗经》本文,“循文按义”,以探求“古人作诗大旨”。能诗文,工书法。还著有《三易原始》、《书纬》、《礼纬》、《鸿濛室文抄》、《星烈日记》、《鸿濛室诗抄》等。

方元征(徵)年谱 书名。原题《皇清诰授奉政大夫特旨访召安徽补用直隶州知州显考元征府君年状》。清方楷编。谱主方骏谟,字元征,咸丰十一年(1861)曾入曾国藩幕。是谱由其子所编。起嘉庆二十一年(1816),迄光绪五年(1879)。着重记述其随宦、家事、交游、作幕、教读等事。其中涉及时事文字,如道光十九年(1839)英军入侵、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至河南等事,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方圆 唐代语词。有通融、周转、变通、调剂等意。如“税外方圆”,指于正税外临时增税。《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二年》胡三省注“税外方圆”:“折则成方,转则成圆,言于常税之外,别自转折,以致货财也。”

方圆阐幽 书名。清李善兰撰。一卷。《则古昔斋算学》之一。首先提出十个命题,建立起其无穷小方法和定积分求积的“尖锥术”理论,具有解析几何的启蒙思想和微积分雏形。其尖锥求积术相当于幂函数定积分公式和逐项积分法则。书中还用分离元数法创立二项平方根幂级数展开式,用尖锥术解决求圆面积及圆周率π的无穷级数表达式问题。

方圆幂积 书名。清梅文鼎著。一卷。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书中取π≈3.14159计算下列各事,并说明理由:(1)方中容圆、圆中容方,方边与圆径之比、方面积与圆面积之比;(2)立方容球,球容立方,立方边与球径之比、立方体积与球体积之比;(3)方圆面积相等,方边与圆径之比、方周与圆周之比,并由此说明比例规上“变面线”之理;(4)球面积与外切圆柱面积之比,球体积与外切圆柱体积之比;(5)截球体的表面积和它的体积。梅氏用出入相补法求得了正确的球积公式和一系列相关的结果。有《历算全书》、《梅氏丛书辑要》等刻本。

方岳 ①(1199—1262)南宋歙州祁门(今属安徽)人,字巨山,号秋崖。绍定进士。历南康军及滁州教授、太学正、宗学博士等。淳祐中,知南康军,后知袁州,先后忤贾似道、丁大全,被劾罢官。性刚正,诗与刘克庄齐名,颇受杨万里、范成大影响,亦能词。著作有《秋崖集》、《秋崖先生小稿词》。②宋末台州宁海(今属浙江)人,一说台州天台(今属浙江)人,字元善,号菊田。隐居不仕,以诗名。著有《深雪偶谈》。③魏晋征、镇、安、平总督诸军或督州重臣之别称。

方岳贡 (?—1644) 明湖广谷城(今属湖北)人,字四长,号禹修。天启进士。授户部主事,进郎中。崇祯元年(1628),出为松江知府,旋授山东副使兼右参议,总理江南粮储。十六年,擢左副都御史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次年,李自成克北京,被执自缢死。著有《国玮集》。

方泽 方泽坛的简称。又名方丘、地坛。明清两代祭祀皇地祇神之处。在今北京地坛公园内。明嘉靖九年(1530)定天地分祀,在建圜丘祭天的同时,于北郊建方泽祭地。十五年改方泽为地坛。清代多次修缮。坛为汉白玉筑成的二层方台,坛下四周为方泽水池,北向,有内外 垣。坛南有皇祇室五间,供奉皇地祇神牌位,西有神库、神厨、祭器库、乐器库、宰牲亭,西北有斋宫。清因古制。顺治元年(1644)定祭方泽。每年夏至日出时举行祭礼,并以五岳、五镇、四镇、四渎从坛配享。有时亦在方泽祈天。

方泽坛 即“方泽”。

方丈镜 唐时,中宗令扬州造方丈镜,铸铜为桂树,金花银叶。帝每骑马自照,人马并在镜中。

方丈山 古代传说中的三神山之一。又名方壶。《史记·封禅书》:“自威、宣(齐威王、宣王)、燕昭(燕昭王)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傅在渤海中。”唐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行》:“方丈涉海费时节,玄圃寻河知有无。”

方帐 北宋熙宁间实行方田均税法以后的土地册子。按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丈量土地,并其地形、土壤,加以登记,然后据土地肥瘠分五等确定税额。

方阵 阵名。队列呈方形,便于进攻。《国语·吴语》记吴王夫差与晋争盟时曾命吴军“万人以为方阵”,共排成百行,每行百人为一彻,行排头为官师;十行千人为一旌,设一下大夫指挥;十旌共万人,由将军指挥。按《孙膑兵法·十阵》:方阵之列法,中间兵力少,四周兵力多,将帅指挥位置靠后。

方震孺 (1585—1645) 明桐城(今属安徽)人,移居寿州(今安徽寿县),字孩未,号念道人。万历进士。由福建沙县知县入为御史。熹宗即位,疏陈三朝艰危,语刺魏忠贤。辽阳破,一日十三疏陈兵事,又犒师关外,军民感悦。迁监军,巡按辽东。魏忠贤兴大狱,坐以大辟,得遣戍。崇祯初释还,用为广西参议,寻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福王立南京,即日拜疏勤王,马士英惮之,敕还镇,后忧愤卒。有《方孩未集》。

方镇 指镇守一方的军事区域和军事长官。如晋持节都督、唐五代节度使等。《晋书·张华传》:“陛下谋谟之臣,著大功于天下,海内莫不闻之。据方镇、总戎马之任者,皆在陛下圣虑矣。”《新唐书·贾耽传》:耽“常以方镇缺帅,当自天子命之”。

方正 汉代察举科目之一。汉文帝前二年(前178)设。多与贤良并称为贤良方正。东汉、晋沿置。又,清代科举中亦有孝廉方正之名。

方正化 (?—1644) 明山东人。宦官。累升司礼太监。崇祯十五年(1642)总监保定军务,抵御清兵,有保全城池之功。十七年再度总监保定军务,抵抗农民军,城破被杀。

方志 记述一方事物的志书。“方”或指先秦一个邦国,或指秦汉以后一个政区或一地区。“志”通“识”、“誌”,即记述。《周礼·地官·诵训》始见“方志”,《周礼·春官·外史》作“四方之志”。《后汉书·西域传·论》提到西域有“二汉方志”。但先秦至西汉的方志,既早已全部失传,亦不见诸家著录。东汉以后见于著录的,或称某州、某郡“记”、“图经”,或称某地区“记”、“志”、“传”。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纂修图经,唐定制诸州三、五年一造图经,北宋也多次下令诸路、府、州、县纂修图经。两宋之际图经渐次改称为志,至明、清凡县以上各级政区,都每隔若干年修一次志。清代太湖流域富庶乡镇,亦往往有志。现存全国历代方志共八千余种,基本上是明清两代的,宋元志传世者不过三十多种,宋以前只有几种。传世古籍中以古吴越地区为记述范围的东汉袁康、吴平《越绝书》,以秦岭以南即华山之阳为记述范围的东晋常璩《华阳国志》,《四库全书》列入史部载记类,清以来学者多推为最早的方志。敦煌发现的《沙州图经》、《西州图经》残卷,可借以窥见隋唐图经的一般情况。这些古方志的体裁内容,与南宋以后的方志不尽相同。就是南宋以后,方志体制也在逐步演变。大致时代越后,卷帙越繁,趋势是由记述一方的地理、历史纲要,变而为备载这一地区古今各种事物的百科全书。方志虽然源远流长,但在明以前诸史艺文志和诸家书目中皆与其他地理著作并列于一门类,未予区别。清修《四库全书》,始称方志为地理类中的“都会郡县之属”,与其他性质体制的地志相区别。自章学诚著《方志略例》,倡方志之学,“方志”一称,渐为世所常用。约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又习称方志为“地方志”,1935年出版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的第一版。

方中通 (1634—1698) 清安徽桐城人,字位伯,号陪翁。方以智次子。通天文、物理、历算。所著《数度衍》系一部数学百科全书,为中国论述对数论之第一人。另著有《揭方问答》、《音韵切衍》等书。

方翥 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字次云。六岁而孤,读书甚勤,过目即能贯通。绍兴进士,调闽清县尉,赴任未满一年,即回家,尽读从兄方略万卷楼藏书,凡三十年。有司奏闻,得旨召对,除秘书省正字。

方滋 (1102—1172) 宋严州桐庐(今属浙江)人,字务德。绍兴初,以荫补迪功郎。累官吏部侍郎、敷文阁学士。仕宦四十余年,三为监司,五为郡守,七领帅节,足迹几遍南宋境内。所至务尽其职,如拒增赋税、修筑华亭海堰、蠲减羡余米等,政事多有可纪。

①隋唐两京及州县郭城内住宅区。隋唐袭汉以来里市分离之制,隋初称里为坊,炀帝时一度称里,唐复称为坊。每坊四周有高大夯土围墙和门,为城中最基层的管理单位。每坊皆有名称,设坊正,掌坊门管钥及坊内督查之事。晨夕启闭坊门,执行夜禁。一般居民仅许从坊门出入,除官五品以上或“坊内三绝”无处开门者外,不得于坊墙开门。隋大兴城有一百零八坊,呈长方形,大小不一,除四坊于东西开二门外,余皆四面开门,内联坊门为宽敞之十字街巷,隔为十余区,巷内有曲。坊间遍布王宅、官衙、寺观、宗室庙。唐改名长安城,共有一百十四坊,实为一百零八坊。洛阳城内一百零三坊,各广三百步,内开十字街,直趋四门。唐后期,坊内出现店铺和夜市,市坊分离之制逐渐破坏,至宋为坊厢制所代。参见“市”。②店铺。如茶坊。③官署名称。隋太子宫署有左右坊、内坊、典书坊、典经坊等,唐有太子左右春坊等。④明清里甲制。城中居民每一百一十户编为坊,选十户为坊长,轮流值年。其余百户,每十户编为一甲。

坊场钱 宋神宗时实行免役法,将二万六千多处原由衙前经营的酒坊、河渡收回,用*实封投状的办法,给予出价最高的买扑者经营。向官府缴纳钱物,称坊场钱,尽入常平司。南宋初,概增五分。

坊府 北魏末年,兵制有六坊。北齐因之,亦称六府,二者合称为“坊府”。

坊郭户 宋代城市人户名称。宋坊郭户的范围不仅包括居住在州府城、县城和镇、市的人户,也包括居住在州县城外新的城市居民区——草市的人户。依据有无房产,将坊郭户分成主户和客户,又依据财产或房产多少,将坊郭户分成十等户。有些地区仅将坊郭主户分为十等户,有些地区则将坊郭主户和客户混通分为十等户。坊郭上户中有地主、商人、地主兼商人、富有的房产主等,坊郭下户中有小商、小贩、手工业者等。按照法律规定,坊郭户须承担劳役和缴纳宅税、地税等赋税。由于封建统治中心设在城市,官府摊派给坊郭户的科敷,也往往比乡村户多。

坊价银 清制,新科进士一甲每名给银八十两,二甲、三甲每名给银三十两;武进士每名给银十八两,以为备建牌坊之资,故名。

坊缺 清代官缺之一种。翰林院、詹事府衙门官员的额定编制,有此称谓。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一体,互相升转。由修撰、编修、检讨升用者,以赞善为初阶,故赞善以上官缺统称坊缺。

坊长 ①清苏州踹坊稽查人员。踹坊为管制踹匠,除包头外,复于每坊设管帐一人,专司稽查,名坊长。凡踹匠投坊佣趁,必经其盘查来历,填明册籍,方许入坊。坊内踹匠实行五人连环互保,一人有事,四人同罪,日则作工,夜则关闭在坊。其昼夜巡查,如有纠众不法者,会同甲长(由包头编甲按月轮值)报告坊总,报官究处。②见“坊(fāng)④”。

坊正 ①见“坊(fāng)①”。②金元差役名目。金代在城市中置坊正,以有物力人户充,二年一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参见“隅正”。

坊州 唐武德二年(619)分鄜州置。以州界内马坊得名。治中部县(今黄陵县南沮河南岸)。辖境相当今陕西黄陵、宜君两县及洛川县南部地区。贞观后属关内道。天宝元年(742)改为中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坊州。北宋初属陕西路,后属永兴军路。金属鄜延路。蒙古至元六年(1269)废入鄜州。

坊主 官名。西魏至隋初,充当府兵之人户称军户,与民户有别。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之城坊称军坊,每坊设坊主一人为长官,掌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趋普遍,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取消军户、民户区别,军人户籍归州县管辖,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军坊不复存在,至唐太宗以后坊主亦销声匿迹。

坊总 清代踹坊包头之总头目。于众包头中,选择“老诚练达者”一人充任。由官府颁给团牌,负责管辖各甲各坊,督察甲长所填“循环簿”,登记踹匠籍贯、保引、进坊、出坊事项,每逢朔望,使之具结倒换,互相稽查。

芳桂宫 在今河南渑池县西黄花村。唐仪凤二年(677)置,原名紫桂宫,调露二年(680)改名避暑宫,永淳元年(682)改名芳桂宫,弘道元年(683)废。地处交通要地,并设驿。《旧唐书·韦机传》:永淳时,“高宗幸东都,至芳桂宫驿”。

芳林镇 在今广西贺县南富川江南岸芳林。北宋开宝三年(970)潘美等伐南汉,兵至芳林,进围贺州,即此。

芳仪 官名。唐开元年间所置内官六仪之一,正二品,与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枋口堰 在今河南济源市东北五龙口,为沁水上堰水工程。相传秦时所筑,以枋木为门,故名。三国魏文帝时河内典农司马孚重修,垒方石为门。唐、元均有修治,引沁水以溉河内、济源、温县、武陟等县农田。

枋桥 即今台湾台北县东板桥市驻地。清乾隆年间大陆移民至此垦殖,在东侧小溪架木板为桥,名由此起。后移民渐多,道光以来形成街市。多漳、泉州人。

枋头 在今河南浚县西南淇门渡,古淇水口。《水经·淇水注》:东汉建安九年(204)曹操欲攻袁尚于邺,先“于(淇)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漕运。故时人号其处为枋头”。后废。北魏熙平中复加修浚。有城。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军事要地。《晋书·苻坚载记》:东晋太和五年(370),“坚自邺如枋头,宴诸父老,改枋头为永昌县”。后复为枋头。《魏书·地形志》汲郡:“治枋头”。城去黄河八里,南对*棘津。隋初复置永昌县于此,大业中废。

枋寨 即今台湾屏东县东南枋寮乡驻地。清凤山县所属巡检司驻此。

古代器名。即方形壶。“钫”之专名约始于汉代。青铜质或陶质。方口,方圈足,器横断面亦作方形,惟器颈与腹部之四棱呈弧线,鼓腹。上腹部有两个或两两对称的四个兽面铺首衔环,多有盖。用以盛酒。流行于战国晚期,通行于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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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国名。即“房”。②春秋陈邑。在今河南淮阳县北。《诗·陈风》:“防有鹊巢,邛有旨苕。”《续汉书·郡国志》陈国陈县(今淮阳县)刘昭注引《博物记》曰:“邛地在县北,防亭在焉。”③春秋鲁邑,世为臧氏食邑。在今山东费县东北。《春秋》隐公九年(前714):“公会齐侯于防”,即此。④一说即“邴”。春秋宋邑,后属鲁。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南。《春秋》隐公十年(前713):“公败宋师于菅。……辛巳,取防。”《说文》:“邴,宋下邑。”段注:“十年取防。防者宋地,疑当作邴。”为别于臧氏之防,后世称为西防。⑤西魏、北周所置的一种防区,以防主掌领。参见“防主”。

防城都督 官名。北魏孝昌初始置于大州,称防城都督,后诸州皆置。或称镇城都督;孝庄帝以后,又有防城大都督或镇城大都督之称。掌州城之防卫,与州将军府之上佐长史、司马同为重职,府主或倚为腹心,参谋军事;朝廷或倚之以牵制州将、刺史。向由朝廷委派,亦可由州将、刺史辟名牒用。可加持节、假节,加将军号,或加大,其后或竟称州将,并得置长史、司马等属官,掌握刺史之兵权。西魏之郡城,间亦置防城都督。

防风氏 相传为夏禹时汪芒氏之君,釐姓。夏禹南巡至会稽之山(在今浙江中部绍兴、嵊州一带),大会诸侯,他违命后至,为禹所杀(《国语·鲁语下》)。参见“汪芒氏”。

防阁 ①官名。南朝时诸王、都督、刺史置防阁,以勇略之士防卫斋阁。防阁有*防阁将军,如同朝廷禁卫武官之直阁将军。②色役之一。唐制,凡京师文武职事官皆有防阁、庶仆,以供驱使。五品以上之驱使人称防阁,六品以下之驱使人称庶仆。防阁、庶仆人数,按品阶高低而定。防阁多者九十六人,少者二十四人。庶仆多者十二人,少者二人。从上户课丁中差科,轮番服役。但普遍不上番,岁纳资课钱二千五百文。防阁、庶仆可免本身课役、杂徭。

防阁将军 官名。南朝宋置,为诸王武装侍从,掌防卫斋阁。亦称防阁。《资治通鉴·宋苍梧王元徽三年》:“是岁,防阁将军王季符得罪于景素,单骑亡奔建康,告景素谋反。”胡三省注:“江左之制,禁卫有直阁将军,王国有防阁将军。”

防海纪略 书名。清王之春(芍唐居士)编。二卷。就《英夷入寇记》略加删补而成。末附《津事述略》,叙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事。因同治间外交争端日多,欲以此提供政府借鉴。记事得实,叙次有法。有光绪年间刻本。

防海塘 ①《水经注》引《钱唐记》:防海大塘在县(今杭州市西灵隐)东一里许,东汉华信议立。是为中国历史文献上关于建筑海塘的最早记载。②今杭州湾南岸绍兴市一带海塘的前身。《新唐书·地理志》越州会稽:“东北四十里有防海塘,自上虞江(今曹娥江)抵山阴(今绍兴市)百余里。”始筑年代无考,唐开元十年(722)、大历十年(775)、大和六年(832)屡次增修。

防军 清末驻防地方之军队。始于咸丰、同治年间。清制以八旗、绿营为经制之师;有事暂募者,称乡勇或勇营,旋募旋散,亦无定制,人数多寡不一。咸丰二年(1852)后为镇压太平天囯,防范人民起义,各省多募乡勇以控制地方。曾国藩练湘勇,定湘军营哨之制,李鸿章淮勇及左宗棠所部楚勇,遂相继建立。军事稍定,各省险要悉以勇营留防,防军之称始此。后绿营形同虚设,屡加裁汰。至光绪末年,各省卫戍之责遂专属于防军练勇,旋改为巡防队。

防陵 战国魏邑。因邑北防水得名。在今河南安阳市西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攻魏之防陵、安阳,拔之”,即此。

防门 ①春秋齐地。在今山东平阴县东北。《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诸侯同伐齐,“齐侯御诸平阴,堑防门而守之”,即此。②官名。三国魏诸州郡属吏,八或九品。

防山 在今山东曲阜市东。《史记·孔子世家》:“丘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防山在鲁东”,即此。

防守待命牌 西夏牌符。铜质。一般为圆形或椭圆形。直径5厘米左右。上有穿纽。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待命”四字,背刻西夏文人名,笔画多草率。为西夏军队值宿者佩带。

防守集成 书名。清朱璐编辑。十六卷。主要论述清代乡兵团练防守城堡之术。附图二百余幅,包括城制图、防御工事图、防守器械图、兵械装备图等。有咸丰四年(1854)刊本传世。

防守尉 官名。清代置,统领驻防八旗。设于京畿和盛京地区的城镇关口。额定十八人,正四品。辖兵五十至数百名不等,总掌本城的旗籍和防卫事务。下设防御、骁骑校等职。其驻宝坻、东安、采育、固安、雄县、良乡、霸州者属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驻昌平、玉田、三河、顺义、古北口者属密云副都统,驻永平、喜峰口、冷口者属山海关副都统,驻独石口者属张家口都统,驻牛庄、熊岳者属盛京将军。

防御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之职官。位在骁骑校之上,正五品。掌所辖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其制,凡驻防丁少不足治以佐领者,皆置防御以治之,或专设,或与佐领兼设,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

防御副使 官名。唐天宝以后置,佐防御使掌本州军事防务。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从六品。宋沿置,为武散官,无职掌,亦无固定员额,用以安置贬降官员,元祐中定为从八品。辽代置为防御使司副长官。

防御判官 官名。唐玄宗以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宋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授著作佐郎。元丰改制定从八品,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名,换为儒林郎。辽防御使司属。金防御州置,一人,正八品,掌签判州事,并专通检推排簿籍。

防御使 官名。唐圣历中始以夏州领防御使。安史之乱起,大郡、要害之地皆置,或称防御守捉使,位团练使下,掌本辖区军事防务。有副使、判官等属。其后,诸州刺史不带团练使者多加此衔,或与团练使互兼。诸道不设节度使处或置都防御史以领军务。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从五品。宋初分实任与遥领两类,后多不赴本任,遂为武臣及宗室寄禄官。元丰改制,定从五品,位团练使下、观察使上。辽、金俱置,为防御州长官。辽位团练使下、刺史上,亦为防御州长官。金位节度使下、刺史上,从四品,掌本管民政,兼防不虞,御制盗贼。元至正十七年(1357),以州县正官兼,由宣慰使司节制。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襄阳建立政权,亦于所占要地设置。进北京后,改兵备为防御使。

防御使司 官署名。辽神册四年(919)修辽阳故城,改为东平郡,始置。其后,又于冀州永安军、衍州安广军以及安州、儒州、郢州、郑州、陇州、曹州等地先后设置。高于刺史州,低于团练州。置防御使、副使、判官等,掌本州军民事。金沿置,高于刺史州,低于节镇。置防御使、同知防御使事、判官、知法、司军、军辖兼巡捕使。

防御州 唐制为防御使兼任刺史之州,次于节度州,高于团练州与刺史州。宋代指以防御使为长官之州。为六等州之第四等,位观察州下,团练州上。防御使不赴任者,以他官判、知。属官有防御推官等,又有防御副使,专授贬降官。辽金指防御使司所在之州。参见“防御使司”。

防主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之主将,掌辖区军政事务,多以刺史、郡守或都督数州或数防诸军事兼领。下设长史。江陵设副防主。隋大业三年(607)亦置,掌同诸镇。

防渚 春秋麇地。在今湖北房县。《左传》文公十一年(前616):“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防渚。”战国为秦邑,称房陵。

亦称作坊。即工场,如车坊、弩坊、织锦坊、纸坊、染坊。

一作防。西周封国,祁姓。即今河南遂平县。春秋时灭于楚。《左传》昭公十三年(前529):“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西汉置吴房县。

房大 清广东连南八排人。瑶族。道光十二年(1832)在江华瑶民赵金龙起义影响下,与八排瑶民盘麻三等聚众万余人起义,大败清军于鸡公颈岭。在进攻大拱桥山和大木根清兵营时,给清军以沉重打击。同年十月,在清重兵围攻下失败。

房费 清各级漕务衙门胥吏收受之漕规统称。参见“漕规”。

房凤 西汉琅邪不其(治今山东青岛)人,字子元。成帝时,以射策乙科为太史掌故。后历任长史、光禄大夫、五官中郎将、侍中。哀帝时,与刘歆力白《左氏春秋》可立博士,移书斥责太常博士,遂为大司空师丹所劾,出为九江太守,后官至青州牧。

房恭懿 隋河南洛阳人,字慎言。仕北齐,历平恩令、济阴太守。北周时,参预尉迟迥起兵,被废。隋初,苏威荐为新丰令,考绩为三辅之最。历泽、德二州司马,海州刺史。被劾为尉迟迥之党,流放岭南。后征还,至洪州(今江西南昌)卒。

房官 即“同考官”。

房琯 (697—763) 唐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字次律。少好学,以荫补弘文生。开元中,任监察御史。以失职贬外任,有治绩。复从玄宗奔蜀,擢文部尚书、同平章事。寻奉命至灵武(今属宁夏),送传国玺及册命,肃宗器之,与参决机务。至德元载(756),自请选将督师,反攻长安,大败而归。后多称疾不朝,好高谈虚论,招权纳贿。乾元元年(758),出为邠州刺史,改革地方弊制,颇有政绩。迁晋、汉州刺史。宝应初,任刑部尚书,入京途中病卒。

房晖远 隋恒山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字崇儒。世传儒学,治“三礼”、“三传”、《诗》、《书》、《周易》,兼善图纬,以教授为业,从学者数以千计。仕北齐,为州博士。仕北周,官小学下士。入隋,历太常博士、太学博士、国子博士等。以通博闻,人称五经库。曾与郑译修正乐章,又奉诏预修令式。仁寿中卒于官,年七十二。

房考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房考官 见“同考官”。

房陵 春秋麇国地,即防渚,后入楚,战国秦邑。在今湖北房县。其地四塞险固,秦始皇常迁流罪人于此。《史记·秦始皇本纪》:嫪 之乱既平,“夺爵,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华阳国志》:“徙吕不韦舍人万家于房陵”;《淮南子·泰族训》:秦灭赵,“赵王迁流于房陵”,皆即此。秦置县。

房陵县 秦置。即今湖北房县。属汉中郡。东汉末至南朝梁迭为房陵郡、新城郡、南新城郡治。北周保定三年(563)改为光迁县。唐贞观十年(636)复旧名,为房州治。元至正二年(1342)废入房州。历为罪人流放处:唐武后时中宗,宋太祖时周恭帝、太宗时秦王廷美,皆被徙于此。

房千里 唐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字鹄举。太和进士。官国子博士,谪端州刺史,终高州刺史。著《投荒杂录》一卷及传奇《杨娼传》一卷等传世。《全唐诗》存诗一首。

房钱 城市房租。在两宋都城所在地,不少官僚赁屋而居,虽宰执大臣亦然。官府出租房屋,由楼店务(店宅务)掌管。私人经营房产的,多为富裕房主。房钱分日收和月收两类。周密《浩然斋雅谈》:“小小园林矮矮屋,一日房钱一贯足。”

房融 (?—705) 唐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初为怀州长史,长安四年(704),以正谏大夫同平章事。神龙元年(705),中宗复位,因党附张易之系狱,寻贬死高州。好佛,曾于岭外抄录《楞严经》。

房山 亦曰西山。在今河北平山县西北。《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86),“祠房山于灵寿”。《资治通鉴》:五代梁贞明六年(920),赵王鎔“盛饰馆宇于西山”,以为求仙往游之所。胡三省注:“镇州西山谓之房山。”

房山石经 隋大业年间,僧人静琬在房山(今属北京)石经山,将佛经刻在石板上,藏于石窟,以免“末法时期”到来佛法毁灭。静琬刻石板经三十年,此后历代相沿,刻经不辍,至明末始停,重要佛经均被刻成石经,现存一万余块,为中国最大的石经宝库。不仅能校正佛经的讹误,且为研究中国石刻、书法艺术和经济史的重要文物。

房山县 ①隋开皇十六年(596)置。治今河北平山县。属恒山郡。义宁元年(617),属房山郡。唐属恒州。至德元载(756),改名平山。②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以奉先县改置。治今北京房山区。属涿州。明因之。清属顺天府。1914年废府存县。1958年属北京市,同年改称为周口店区。1960年复置房山县。1986年改为房山区。

房师 科场称谓。明清乡、会试中式之举人、贡士,对推荐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同考官各居一房,试卷首经其审阅,选中者送主考(乡试主考官)或总裁(会试主考官)裁定后方能取中,因有此称。

房喜 一作彭喜。战国时韩国人。魏惠王曾在九里(一作臼里,今河南登封西北)会盟诸侯,欲恢复周天子之尊。他以为“大国恶有天子,而小国利之”,劝韩昭侯勿听。见《战国策·韩策三》。

房宿 ①星官名。亦称天驷。二十八宿之一。东方苍龙七宿的第四宿,有星四颗,即天蝎座π,ρ,δ,β四星。《国语·周语中》:“驷见而陨霜。”韦昭注:“驷,天驷,房星也。陨,落也。谓建戌之中霜始降也。”《尔雅·释天》:“天驷,房也;大辰,房心尾也。”郭璞注:“龙为天马,故房四星,谓之天驷。”每年九、十月间清晨,房宿出现于天空东南,下霜季节来临。以南第二星为距星。②天区名。除主体房宿星官外,还有键闭、罚星、东咸和西咸、日星、从官等星官,以及房宿附座钩钤星官,共包含七个星官。

房玄龄 (578—648) 唐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名乔,以字行。隋开皇时举进士,累补隰城尉。唐兵入关中,归李世民(太宗),任秦王府记室。常从征伐,参谋帷幄,草拟文书,广收人才,助成统一。武德九年(626),参与策划玄武门之变,擢为中书令。贞观三年(629),进尚书左仆射,监修国史。前后为相二十余年,尽心奉国,选贤立政,议法处令,务在宽平。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傲物。太宗比为左右手,时称贤相。治家甚严,常恐诸子骄侈,乃集古今家诫,书为屏风,令各取一具。十七年,与长孙无忌等图形于凌烟阁。累封梁国公。死前谏太宗勿攻高丽。卒陪葬昭陵。曾主持编撰《晋书》,亲注《管子》。《全唐文》存文二十篇。

房玄龄碑 全称《大唐故尚书左仆射司空太子太傅上柱国赠太尉并州都督□□□□□□□》。今存陕西礼泉昭陵碑林。唐永徽三年(652)刻。褚遂良书。三十六行,行约八十一字。中段磨泐特甚,今可辨者三百余字。此碑为遂良盛年所作,笔力瘦劲,韵格超俗,较《圣教序》为优。但窦臮贬之。拓本传世甚少,今已影印清人所藏宋拓本。

房彦谦 隋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房玄龄父。字孝冲。世为著姓。早孤,师学尹琳,通“五经”,善属文,工草隶,人得其尺素,皆宝玩之。仕北齐,为齐州刺史主簿,清简守法,州境肃然,齐亡归里。隋开皇七年(587),授奉承郎,俄迁监察御史。平陈后,奉诏安抚泉、括等十州。迁长葛令,颇著政绩。仁寿中,考课为天下第一,超授鄀州司马,代行刺史权。炀帝时,尝致书黄门侍郎张衡,谈刑名法制与治乱兴衰之策,不得行于世,辞官隐居。后征授司隶刺史。大业九年(613),从攻高丽,监扶余道军。因直道守常,为执政者所嫉,卒官泾阳令,年六十九。

房彦谦碑 全称《唐故徐州都督房公碑》。今存山东章丘。唐贞观五年(631)刻。李百药撰,欧阳询隶书。三十六行,行七十八字。撰书人名及刻立年月,皆题于碑侧。原碑极为完整,殊不多得。欧阳询楷书名噪古今,隶书不多见,此碑可窥欧书渊源,故为书家所重。彦谦为隋人,亦善书,卒于隋末。子玄龄相太宗,大唐追赠其父为徐州都督,因以树丰碑,额题“唐故”。

房遗爱 (?—653) 唐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房玄龄次子。有武力,不问学。娶太宗女高阳公主,拜驸马都尉,官至太府卿。公主骄恣,教其与兄遗直分家产,并谋夺遗直所袭爵位,太宗责之。高宗时,又与遗直相讼,被贬为房州刺史。遂与驸马都尉薛万彻、柴令武谋立荆王李元景为主,事泄,与万彻、令武等人并被杀,公主与元景等王并赐死,房玄龄配飨亦被罢。

房中术 古代方士、道士所谓房中节欲、养生保气之术。《汉书·艺文志》著录此类著作有黄帝等八家,一百八十六卷。《隋书》、《旧唐书》、《新唐书》经籍、艺文志中均有著录。其术东晋葛洪《抱朴子》中有论述,宋以后其术杂出,著述亦多。

房钟(鍾) 春秋吴邑。在今安徽阜阳市东北阚疃集。《左传》昭公六年(前536):楚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吴人败其师于房钟”,即此。

房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罗州置。治竹山县。大业初省。唐武德元年(618)复分迁州置,仍治竹山县。贞观十年(636)移治房陵县(今房县)。辖境相当今湖北房县、竹山、保康、竹溪等县地。两宋属京西南路。南宋屡有迁治,元属襄阳路。明洪武八年(1375)降为县。

房主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置,有采蓺房主、南房主等。

房壮丽 (1555—1636) 明保定安州(今河北安新)人,字威甫。万历进士。授知县,擢御史,巡按南畿,荐杨涟于朝。历大理寺丞、吏部侍郎。天启六年(1626)进都御史。崇祯初官至吏部尚书,不久乞归。九年后金军陷安州,被杀。著有《巡吴疏稿》、《抚江疏稿》、《总河疏稿》等。

房子 战国中山邑。在今河北高邑县西南。《史记·赵世家》:敬侯十年(前377),“与中山战于房子”。后又迭属魏、赵。同书:赵惠文王二十四年(前275),“廉颇将,攻魏房子,拔之,因城而还”。《古本竹书纪年》作鲂子。西汉置房子县。

房子县 房亦作防。西汉置。治今河北高邑县西南仓房村。属常山郡。《后汉书·光武帝纪》:刘玄更始二年(24),南击“元氏、防子,皆下之”。三国魏为赵国治。西晋为冀州治。北魏改属赵郡。北齐天保七年(556)省。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大业初属赵郡。移治今河北临城县。唐属赵州,天宝元年(742)改为临城县。天祐二年(905)复为房子县。五代唐又改为临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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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单 明代考察、选官时所用匿名文书。凡考察、选官,由吏部主持,密托吏科都给事中、河南道掌道御史共为咨访,填写人匿其名。隆庆后改称访册。

纺车 见“纬车”。

纺坠 由一根横木或圆形纺轮和一根拈杆组成,利用自重作惯性旋转,使纤维束搓转捻合,纺得粗细不同、捻度不同的纱线。适用于麻、丝、棉、毛各种原料,是中国最原始的纺纱工具。约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商周以来称瓦、线垛、旋锥、绵坠。在近代各地农村,又称捻坠、绳拨子、羊骨头棒等。形式有单面插杆和串心插杆两种。因其结构简单,合于力学原理,提高了效率,又能起加捻、牵伸双重功用,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在全国规模巨大的早期居民遗址中均有发现。

放齐 相传为尧之臣,曾荐尧子丹朱继位,未为采用(《书·尧典》)。

舫船 船名。古籍上又作方舟、方船、枋船,或写作航。《说文》:“舫,并舟也”,《史记·张仪列传》司马贞索隐:“舫船,谓并两船也。”即由两只单体船并列而成,为现代双体船之始祖。必要时,舫船还可分解为单体船,可谓世界上最早的分解舶。从秦汉至南北朝,舫船一直是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后世的舫船,多指装饰华丽的游船。

旊人 古制陶工匠。《考工记》:“搏埴之工:陶、旊。”《陶说》:“周制:陶、旊分职。陶人所掌,皆炊器,惟庾是量名。旊人所掌,皆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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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 科举考试用语。即科举考试后张榜公布中试名单。唐代考试结果揭晓后,即按录取等第排列张榜公布。贡举省试归礼部主持后,在礼部南院专门筑起一堵高墙,以供放榜之用。放榜的时间在凌晨,于曙色朦胧中张贴,故落第进士陈标诗云:“春官南院院墙东,地色初分月色红。”宋、元、明、清科举均有放榜之制。

放本收铜 清政府经营云南铜矿业的一种形式。康熙四十四年(1705)云贵总督贝和诺题准,由政府发放工本(资金),召绅商开采铜矿,官督商办,由官府定期“抽课收铜”,扣还工本。放本分底本与月本两种。月本上月发散,下月收铜。底本时限较长,一般四十个月扣还完毕。底本仅发放给采办十年以上之大厂。所产之铜除缴纳“课铜”和部分场费(本色)外,概由官方收买,抵还工本,是谓“官买余铜”。但官收铜料给价经常不足成本,致使云南铜矿业日趋衰落。

放地蚕 养蚕的一种方法。浙江湖州一带,为节省蚕筐,常在蚕大眠以后,将之放于地上饲养,故名。清《广蚕桑说》认为蚕具不足者可在地上设“蚕仓”以代,“蚕仓制度,择室之明亮者,打扫洁净,以坚厚土砖散置其中,使布叶者有立脚处。仓边用厚木板围好,再以稻草截作寸许者,匀铺地面,而以蚕匀铺其上”。并提出一些具体放养要求。

放关 清代钞关对来关商民于输税后验票放行,称放关。凡商贾到关,先取官置号单,备开货物舱口,报官查验,完纳关税,发给完税红单,钞关巡守验单截角,再于单尾用戳记,将到关日期、放关日期填明,以便稽查,随即启关放行。各关放关次数不同,有数日一放者,有一日一放者,有随到随放者,多为一日两放。

放黄米 清代农村高利贷之一。地主高利贷者乘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以高额利息贷以米石,一俟新谷登场按月计利清偿,至有数石之谷而不足偿一石之米者。

放马滩出土地图 地图名。指1986年甘肃省天水市党川乡放马滩出土的秦汉地图。共八幅。均无图名。其中七幅出于第1号秦墓,一幅出于第5号西汉墓。秦图绘于大小不等的四块松质木板的正反两面(其中一块只绘单面)。第1、2号图作于惠文王更元元年(前324)至七年,第3至7号图完成于秦惠文王更元十年(前315)至昭襄王八年(前299)之间。西汉地图绘于纸上,作于文景时期。秦第1、2、3号图及西汉地图属地形图,绘有山峰、河流、沟溪、关隘、道路、界域等,标注了地名。第4、5号图为行政区域图,绘有山峰、河流、沟溪、关隘、道路、山名、地名、寺庙及乡里居民地。6号图是物产区域图,7号图是森林分布图,绘制山川地形、关隘要道、交通状况及部分区段间的里程,还标注了各种森林木材和物产的分布情况。为中国迄今所见时代较早的地图。

放牧草场 明代牧马草场之一种。供在京各营卫、在外直隶卫分及若干山东卫分牧放骑操马匹之用。春秋两季,各营卫马匹除存留听用外,其余均下场牧放。明中叶后因豪强侵占和出佃收租,日益减少。

放牌 科举考试用语。即指放考生出场。清制,考生答完试卷后,不得随意出场,须将试卷交受卷官查验,由受卷官验后发给一牌,考生领牌后在大门口处等候。考场大门不随时开闭,待聚集一定数量的考生后验牌放出场外,称之为放牌。

放试 古代贡举考试程序。考试前,考官进入贡院即行锁院,准备就绪,引进举人入院应试,称放试。

放偷 又称纵偷。女真风俗,每逢正月十六日夜,称为放偷,举凡衣服、器具、车马,乃至妇女,如防范不严,均可被偷,不为违法。隔二三日甚至月余,具厚礼赎取。

放选 古代铨选制的一项规定。吏部每季一次,注授选人差遣窠阙。选人每任期满,依法应守选,若朝廷缺官,随时命赴吏部集注差遣,称放选。遇恩赦,幕职、州县官及未出官选人,例准放行注授差遣,亦称放选。

放血法 古代一种中兽医治疗法。唐代使用针刺放血法治疗马病,并总结出十二穴位放血治病之方法。《司牧安骥集·伯乐针经》说,此法可“泻热壅之患”。春季给马放血,可使夏季少生热病。放血多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司牧安骥集·放血法》:“凡马放血,先看虚实肥瘦,定出血多少。若马膘大肥实,即出血亦稍多;若马膘小瘦胠,即出血亦少。”至于用针,则强调“大马先针左,骡马先针右”;行针时一定要“心虑精专,洞晓穴道”,“浅深分数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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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报 报纸名。清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十五日(1902.4.22)在上海创刊。日出一小张。连孟青主持,飞报社发行。报名取“奋飞、疾飞、横飞、冲天飞之义”。设有自由书、新历史、舆论一斑、海外奇谈、杂货店、道听途说、文苑杂俎等栏。内容以论说、时事、花月新闻和诗词为主。李伯元、欧阳巨元、吴趼人等人为主要撰稿人。

飞叉 手掷暗器。其叉铁铸,长约九寸,叉头约占三分之一,有三股、五股,以三股居多,中股挺出如枪头,左右两股向上微合,外侧锋锐为薄刃;柄近叉处略细,向后愈粗,重一二斤,每九叉为一联,以软皮插袋盛之,斜背于肩后,叉头向上。满兵喜用叉,故清飞叉特盛。

飞刺 手掷暗器。有三棱刺、峨眉刺等。三棱刺形似镖,中粗而两头尖锐,如橄榄形。峨眉刺浑圆无棱,长六七寸,重约六七两,以十二枝为一排,放于刺袋,斜背于身。亦有长大者,一对约重三斤,中有活络环,可贯于指以手握之,作短兵,以两尖头击敌,宜水战。行于清。

飞摧炸炮 管形火器。用于明。用大铁炮装火药舂实后安引信。用生铁铸小口空腹蒺藜小炮,入炸药满口杵实,进小竹筒安药线稍长,放于大炮口上,临用,先点小炮药线,次点大炮药线,以大炮送小炮,爆裂以杀敌。

飞刀 手掷暗器。形如刀,甚小。有单刃和双刃,有偃月、柳叶等形。刀身长六寸。刀柄亦以铁为之,下有盘。每刀约重十两左右。柄末系彩绸,如镖衣,鼓风以取准。每十二刀为一鞘,上下两排,鞘以皮革制。刀鞘系于肩背,刀柄斜向,以便抽取掷远。多用于清。

飞刀马二 见“杨三星”。

飞芬山 在今辽宁抚顺市北富尔哈附近。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明马林军被后金努尔哈赤军败于此。

飞符 又称符节。清代票号汇兑之凭证。多用银铸,形式或方或圆或椭圆。分作两半,彼此有往来之联号或本号、分号,各存半。汇兑时,两符相合为凭。汇兑完成后,飞符之另一半退回原发汇票的单位。

飞钩 又名钩、钩梯。古代攻城器械。《六韬·虎韬·军用》:有飞钩长八寸,钩芒长四寸,用以钩着城壁,援引而上。其用途与梯同,故又称构梯,但形状与梯大异。《墨子·备城门》言攻城有十二种方式,其一叫“钩”,即用飞钩攻城。

飞归 古算法名词。南宋杨辉《乘除通变本末》卷上说:“穿除又名飞归,不过就本位商数除而已。”按飞归只能用于二位除法。一位除叫归(即九归)。二位除叫归除,归除是一归一除到九归九除。飞归则叫一十一归到九十九归,共八十八句。归除用二步手续,飞归则用一步手续。如1067÷11,归除是“见一无除作九一,一九除九;逢七进七,一七除七”。飞归是“见一加八隔加一,七七除七飞归”。“见一加八隔加一”,即100=11×(1+8)+1。创立飞归的原意是快,但口诀太多,不易记诵,用时反而不便,故渐归淘汰。

飞狐道 汉魏时期自今河北涞源县、蔚县之恒山峡谷,东北通往怀来县、北京市的道路。东汉建武十三年(37)上谷太守王霸治飞狐道,以通上谷郡治沮阳县(今河北怀来县东南大古城),即此。西晋建兴四年(316)刘琨自代县(今蔚县东北代王城),由此道入蓟县(今北京城西南)。至唐代,有二路:一仍旧道,《元和郡县志》:“飞狐道,自飞狐县(即今涞源县)北入妫州怀戎县(今怀来县东南怀来镇)界。”《新唐书·王忠嗣传》:安禄山“扼飞狐塞,谋乱”,即此;另一自北魏修凿灵丘道后,与飞狐道南段既通,由飞狐县西南循唐河谷道西出灵丘县(今属山西)之灵丘道,亦称为飞狐道。建中四年(783)李晟自定州(今河北定州市)引兵出飞狐道,昼夜兼行,至代州(治今山西代县),即此。《梦溪笔谈》:“今飞狐路在(大)茂(山)之西,自银冶寨北出倒马关,度虏界,却自石门子、冷水铺入瓶形(今山西繁峙县东北平型关)、梅回(今平型关西北)两寨之间,至代州。今此路已不通”,即此道。自北宋以后,河北平原通往河东北部,多取道井陉路,此道很少通行,渐趋衰落。

飞狐口 飞一作蜚。河北平原与北方边郡间交通要道飞狐道的咽喉。即今河北蔚县东南恒山峡谷口之北口。《史记·郦食其传》:郦食其说汉王曰:“距蜚狐之口”;《史记·匈奴传》:匈奴入上郡、云中,“赵屯飞狐口”,并即此。

飞狐县 隋仁寿元年(601)改广昌县置。因县北飞狐口得名。治今河北涞源县。属易州。辽、金、元属蔚州。明洪武初改为广昌县。

飞花布 明代苏州府太仓州(今属江苏)所产之棉布。当地人称小布。用纱匀细,工极精良,价高于一般棉布。

飞火枪 金战具之一。以敕黄纸十六重为筒,长二尺许,贯以柳炭、铁滓、磁末、硫黄、砒霜之类,以绳系在枪头。军士各带一小铁罐藏火,临阵燃烧,火焰冒出枪端一丈余,人不敢近,药尽而筒不损坏。金人守汴京(今河南开封)、守归德(今河南商丘),均用此火枪。

飞火神鸦 即“神火飞鸦”。

飞火降魔槌 明投掷火器。类似近代手榴弹。状如短粗棒槌形,连柄长八寸,圆围三寸,以白杨木为之,中空以装火药,药线从柄端引出。其外围钉三道锋利倒钩钉,外露一寸,投打敌船,以钉于船上,不能脱,火发可以烧船,较之易碎之火罐、易弹之火砖为优。

飞火药 兵用火药。在火药成份中加入桐油拌晒过的芦花,加以松香、银杏叶、箬灰、柳灰、斑猫等。明以后一直沿用。炸后,风烈焰扬,火飘衣甲,用于冲阵、劫寨、焚烧粮草人马。水陆、马步俱用。

飞剑 手掷暗器。其形如剑,剑身长约七寸余,有锋、有刃、有脊、有柄、有护手盘。剑重约五两左右,携带时六剑为一排。每鞘上、下两排,共十二剑,以带系于肩背间,使剑柄斜向,以利抽取投掷。多用于清。

飞将军 见“李广①”。

飞空击贼震天雷 明抛掷火器。球体径三寸五分,篾编造,中间用纸筒长三寸,内装送药。筒上安发药,药线接送药,外以纸糊十数层,球两侧置风翅两扇。其腹藏棱角,涂上毒药。放时,以顺风点信,起飞,待送药燃尽,至发药,球爆破,烟飞。风大则远,风小则近。可作杀伤、烟雾、燃烧等用。

飞空砂筒 火箭类火器。为往复式火箭,明代火箭类兵器中的突出发明。以竹片作箭身,连同缚于其上的药筒共长七尺。两个为起火药筒,筒口互相颠倒缚于箭身前端两侧,供起飞和返回之动力。使箭起飞之药筒口向后,其前连一爆竹筒,长七寸,径七分,筒内装燃烧药及毒药细砂等。前安枪镞,有倒须向前突出。其信连于另一使箭返回的药筒,该筒口向前。将三药筒依次缚定。使用时,用竹溜一具装填箭身以定向。发射时,点燃使箭起飞之药筒引信,箭飞去,刺于敌船篷帆、营具之上,爆竹筒喷射火焰、细砂以攻敌,同时延及点燃另一药筒,火箭便又向后飞回。火箭后飞由于无定向装置,很难飞回本营发射地。但足以使敌恐慌和再次杀伤。

飞廉 战国时楚国人信仰的风神。屈原《离骚》:“后飞廉使奔属”王逸注:“飞廉,风伯也。……风伯,神名也。”一说为“神禽,能致风气”,见《史记·孝武本纪》裴骃集解引应劭语。

飞练堡 在今贵州瓮安县北。以旁有飞练泉得名。明万历中,杨应龙为乱,围此堡以断楚、黔通路。

飞龙 相传为颛顼时乐人。颛顼曾命其仿效八风之音,名《承云》,以祭上帝(《吕氏春秋·古乐》)。

飞龙山 在今河北鹿泉市南。《资治通鉴》:西晋永嘉三年(309),幽州刺史“王浚遣祁弘与鲜卑段务勿尘击石勒于飞龙山,大破之,勒退屯黎阳”,即此。

飞龙使 官名。唐代掌闲厩御马之内使,又称内飞龙使。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置,以宦官为之,初掌仗内飞龙厩马,玄宗天宝时犹属闲厩使,代宗以后闲厩御马皆归之。五代沿置。辽置为北面官飞龙院长官,为诸厩长官之一。宋承前制,设左、右飞龙院,以左、右飞龙使主之。太平兴国五年(980),改飞龙院为天厩坊,飞龙使亦罢。西夏亦有之。

飞龙小儿 唐时飞龙厩中服杂役者泛称。不仅饲养调习御马,且训练有素,为宦官直接掌握的一支精锐骑兵。

飞龙苑 官署名。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掌御马供养事宜。

飞龙院 官署名。掌牧马之机构。唐代设有飞龙厩。五代时称飞龙院。后唐长兴元年(930)分为左、右飞龙院。宋初沿置,太平兴国五年(980)改为天厩坊。辽代置,属北面官,设飞龙使、副使等职。

飞礞炮 管形火器。发射爆炸弹。铁制,身长一尺,径三寸,下安柄二尺五寸。内舂火药,外置小铁炮,长四寸,口径二寸五分,装毒火药,铁渣为满,用夹纸糊口。弹底药线通于大铳,置之铳口。大铳发,小铳射出,飞炸击敌。明始用之。

飞鸟使 亦称鸟使。唐代吐蕃传递公文者。相当于唐驿骑或传骑。吐蕃遇有紧急情况须向下传达,或地方有急事须向赞普呈报时,使人骑马传送,日行数百里,使者上马如飞,故名。又,敦煌发现藏文文书中有一件公文,上盖飞鸟翅状的藏文红色方印,可能发送此公文的使者即称飞鸟使。

飞骑 唐武德时,于京师长安玄武门置北门屯营,自元从禁军中选取。贞观十二年(638)始于左右屯营中置飞骑。隶于左右屯卫(后改威卫)。龙朔二年(662)从左右屯营析出,别为左右羽林军,故又称羽林飞骑,一般于卫士中简选,亦自六等以上户中召募,皆取骁健善骑射者充任。

飞骑将军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八品上。

飞骑尉 官名。隋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八品下;大业三年(607)罢。唐武德七年(624)改大都督置,为三转勋官,比从六品。宋为第十阶勋官,秩从六品。金置为十二阶勋官之第十阶,从六品。元十阶勋官之最末一阶,从五品,只用于封赠。明为第十阶武勋,从五品,授予再考称职者。

飞钱 亦称便换。唐时私人创设的货币汇兑方式。初见于元和元年(806)。因商品经济发展,铜钱缺不敷用,来京贸易之商贾,将销货款委托各道进奏院(诸藩镇驻京办事处),诸军府、节度使或富家领取半联票券,持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即可取款。此举可解除商旅长途携带钱帛及各地运输税钱入京之劳。后官府欲独占飞钱之利,于元和七年限定商贾向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缗收费百钱。但因官营信用不固,虽免汇费,商人多不肯至,仍未取代民营。

飞枪箭 火箭类兵器。铁镞长三寸,涂以毒药,力能洞甲。药筒长八寸,径粗一寸二分,箭杆用荆杆,或实竹竿,长六尺,径粗五六分。尾翎长七寸,后有铁锤。可射五百余步,近则力益大。其箭镞可为刀形、剑形、枪形等,故亦有飞刀箭、飞剑箭、飞枪箭等名谓。属后喷式火箭,可用于水陆作战,置于叉形物或有叉锋的镋钯等冷兵器上点火发射。

飞洒 亦称飞走、洒派、飞派、活晒。明代富家巨室逃避徭役之手段。明制,凡民田二十亩以下,不得编佥徭役。巨室购置田产,遇攒造黄册时,贿通里胥书手,将应纳米粮数析分合、勺,分洒于百户之内。积合、勺成升,积升成斗,积斗成石,渐以消纳。而被洒者岁岁为之赔纳,莫知所从来。

飞沙堰 都江堰工程的一部分。参见“都江堰”。

飞山 在今湖南靖州县西北。《资治通鉴》五代梁开平四年(910),溆州蛮酋潘金盛寇武冈,楚王马殷遣昭州刺史吕师周讨伐,明年,“吕师周攀藤缘崖入飞山洞袭潘金盛,擒送武冈,斩之”,即此。

飞山虎 (?—1630) 明末农民军王左挂部将。崇祯元年(1628)从左挂起义。三年,被叛徒杀害于清涧。

飞梯 攻城器械。多见于宋代。作登城之用。长二三丈,首贯双轮,欲蚁附,则以轮著城推进,可攀援而上。有多种类型:蹑头飞梯,为两层,上层用独杆,首贯双轮,下如飞梯之制。亦有独竿竹飞梯者,用独竿大竹,两旁施横木做脚涩以登。

飞牙喀 即“费雅喀”。

飞云霹雳炮 管形火器。明始用。发射之爆炸弹丸用生铁熔铸,其大如碗,其圆如球,中容火药半斤,以母炮发出。炮丸内可装入不同药料,以起爆炸、燃烧、施毒、放烟等不同作用。其炮放于架上,以铁索牵之,后用钉钉于地以固。明此类炮甚多,如轰天霹雳猛火炮、毒雾神烟炮、八面旋风吐雾轰雷炮等。

飞云桥 在今江苏沛县南,跨泡水(即丰水),为往来津要。明正德四年(1509),黄河徙决,由此入运。嘉靖以后曾多次为黄河支流所经。

飞炸日报 报纸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广州出版,革命党人主办。其内容以“痛斥官场,驱除群蠹”为主。仿俄国虚无党办法,秘密刊印,神出鬼没,以避封禁。

飞挝 索系兵器。以净铁打造,若鹰爪,五指攒中,钉以贯,能活动。穿长绳系之。大力丢击人马,着身收合不能逃脱。为宋明军中使用之兵器。至清代为索系暗器之一,称飞爪,一绳系一爪,有小机括控爪,着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掐人体,索之另一端,挽成一圈,套于腕上,称千斤套。亦有一索系两器者,称双飞挝。

秦以前嘉偶曰妃,后世渐为皇帝之妾,太子、诸王之妻的专称。《左传·桓公二年》:“嘉偶曰妃,怨偶曰仇。”《说文解字注》:“妃本上下通称,后人以为贵称耳。”历朝皇帝妃号繁多,称谓不一。三国魏明帝始置淑妃。南朝宋孝建三年(456)置贵妃,位比相国。隋炀帝以贵妃、淑妃、德妃为三夫人,正一品,多为后代沿置。唐前期皇后之下置贵妃、淑妃、德妃、贤妃,玄宗时改置惠妃、丽妃、华妃,旋复故。金海陵王时,多至十二妃:元、姝、惠、贵、贤、宸、丽、淑、德、昭、温、柔。明代诸妃位号惟取贤、淑、庄、敬、惠、顺、康、宁为称。亲王正妻及太子正妻通称王妃及太子妃。清康熙时定后宫名位,贵妃之下为妃,其下为嫔。出入用采仗,使用宫女六人。

妃嫔媵嫱 后宫女官泛称。《阿房宫赋注》:“自皇后而下,次为妃,次为嫔,又其次为媵为嫱,皆宫女之在阿房宫中者。”

非次阙 宋代吏部四选差遣阙榜公布后五日,所剩无人登记的窠阙,为“非次阙”。登记此阙,有恩例、资、考、举主等限制。

非泛补官人 即“七色补官人”。

非公室告 秦代诉讼案件的一种。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凡有关家长对子女、主人对奴隶的侵害行为的控告,即为“非公室告”。其中规定:“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又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如果坚持行告,则告者有罪。

非攻 《墨子》篇名。分上、中、下三篇。上篇着重论述攻伐与盗窃同样不义。中篇认为兴师动兵,必妨民农事,伤民性命,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且造成内部矛盾激化,以致亡国。下篇论述攻伐违背天、鬼、人之利,但对防御战争予以肯定。

非国语 篇名。唐柳宗元撰。二卷,计六十七篇。批驳《国语》中鬼神怪异、符瑞贞祥思想。针对伯阳父论地震中“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的观点,指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缺,是恶乎与我设?”力图将神学史观斥诸史籍之外。但多为后世学者所攻忤,宋江端礼、元虞槃皆作《非非国语》。载《柳河东集》。

非命 《墨子》篇名,分上、中、下三篇。上篇着重论述“命定论”的危害,认为执有命者,以赏罚在命,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为所欲为,“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造成社会混乱。并提出“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行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所谓“三表”)作为分辨言论是非的准则。中篇着重论述国家“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不存在定命。下篇主张“强力而为”,以求国家安定,百姓富足。

非十二子 《荀子》篇名。内容评论先秦各派学术思想。认为它嚣、魏牟纵情任性,放荡乖张,行如禽兽,不合礼节治道;陈仲、史抑制情性,离世独立,标新立异,自鸣清高,难以“合大众,明大分”;墨翟、宋钘不知齐一天下和治理国家之准则,崇尚实用,抹煞区分,不容许差别与等级;慎到、田骈“尚法而无法”,不重贤智而好创制,听上之意,从下之俗而不尊法,文典虽多而不切实际;惠施、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好怪说奇论,“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子思、孟轲取法先王而不知其纲领,臆造五行(仁、义、礼、智、信)之说,怪诞而不经,神秘而难晓,晦涩而费解。以上数家都“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足以欺惑愚众”,所以为“邪说”、“奸言”,应力加摈斥。推崇“总方略,齐言行,壹统类”的孔子、仲弓之儒学,为唯一正确的治国纲领和思想体系。

非石日记钞 书名。清钮树玉撰。一卷。是书主要是钮氏访书和读书的札记。起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止于嘉庆四年(1799)。钮氏少孤贫,常于经商旅途中读书和访问著名学者,将其所见和研究心得,逐日记载。其所交游,多当时著名的收藏和版本校勘家,其所记述包括所见之古刻善本、诸家校跋题识、版本评议和读书心得等。

非子 秦之先祖。长于畜牧,为周孝王养马于汧渭之间,得到孝王嘉奖,被封于秦(今甘肃张家川东),为周之附庸,号为秦嬴。

绯翮翅军 军种名。金代置。泰和六年(1206)攻宋,此军配合陕陇诸路军及凤翔、临洮蕃汉弓箭手作战,散处邻宋边陲要地。兴定元年(1217),龛谷副统包孝武曾率此军击走夏兵。

扉棱 古代青铜器装饰。是条形片状突起,外缘有的平滑,有的为不规则凸齿。多见于容器颈、腹及足部,也有自盖至器足上下连续的。圆形器多饰于外壁图案中心或分界处,有的形器多饰于四隅。在乐器、兵器上也常出现。盛行于商代至春秋时期。

蜚狐口 即“飞狐口”。

蜚廉 蜚又作非、飞。①夏臣。相传曾奉夏启命折金(铜)于山川,铸鼎于昆吾(《墨子·耕柱》)。②商臣。嬴姓,号处父。善走,助纣为虐。奉纣命于北方作石棺,周武王灭商后,被周公追至海隅而杀之(《孟子·滕文公下》)。

蜚英馆石印局 商办企业。清光绪十三年(1887)由李盛铎创办于上海。石印书籍,规模较大。

蜚悠城 即今吉林珲春市西三家子乡高丽城屯裴优城,一说为珲春市北古城。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东海女真瓦尔喀部以蜚悠城内附建州部努尔哈赤,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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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春秋时国名。白狄的一支,或说为姬姓。位于今河北藁城西南。公元前530年为晋所灭。部分遗民迁至今河北卢龙境内,称肥如。②战国赵邑。曾入魏。在今河北肥乡县西。《古本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八年(前362),“伐邯郸,取肥”,即此。

肥成县 成一作城。西汉置。即今山东肥城市。西晋废。北魏复置。唐贞观元年(627)又废。元至元十二年(1275)复置。西汉属泰山郡,东汉、三国属济北国,北魏、东魏为东济北郡治,北周为肥城郡治,隋先后属济州、济北郡,元属济宁路,明属济南府,清属泰安府。

肥城教案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1899.12)英国传教士卜克斯(S. M. Brooks,1874—1899)由山东泰安返回平阴,途经肥城石头沟,当地农民孟光文等人,以“近来教民欺诈平民,疑系洋人主使”,与卜克斯发生冲突,将其杀死。山东巡抚袁世凯将孟光文等五人逮捕,处死三人,赔款九千两,又罚地方赔款五百两,并将肥城知县撤职。

肥累县 本春秋肥国,西汉置县。治今河北藁城市西南。属真定国。东汉废。

肥如 见“肥①”。

肥如县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封蔡寅为侯国,后改为县。治今河北卢龙县北。属辽西郡。十六国时曾为北方军事要镇。后燕慕容熙大筑城池,以尚书刘木为镇南大将军、冀州刺史;北燕高云以尚书令冯万泥为幽、冀二州牧,均镇此。北魏为辽西郡治。北朝又为平州治。隋开皇六年(586)并入新昌县。

肥水 又称淝水。①今俗名东肥河。源出今安徽合肥市西北将军岭,西北流入寿县境,折西北流经寿县城东,又西北经八公山西南入淮。东晋太元八年(383),前秦苻坚统兵数十万南侵,东晋军与之决战肥水南,秦兵大败,即此。近数十年来,因下游水流不畅,中游遂壅潴为瓦埠湖。②《水经注》称施水。今俗名南肥河,又称金斗河。唐以后即称施水为肥水。源出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东南流径将军岭东麓,又东南径合肥市城北,又东南至施口南入巢湖。其经城北一段本穿行城中,1511年改经城北。

淝水之战 东晋以少胜多、击败前秦的重大战役。前秦苻坚统一中原后,不顾群臣谏阻,于太元八年(383)八月,强征各族丁壮,率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大举南下,自恃“有众百万,资仗如山”,“投鞭于江,足断其流”,企图一举统一南北。晋相谢安以谢石为征讨大都督,率北府兵八万拒之。十月,苻融率前锋三十万渡淮水,占寿阳(今安徽寿县),遣梁成率兵五万屯洛涧(今安徽淮南东之洛河)。苻坚留大军于项城,引轻骑至寿阳。遣所俘晋将朱序至晋营说降,序劝石乘秦军未集,速战败其前锋。石从之,十一月遣刘牢之率北府精兵五千趣洛涧,一战击溃秦军前哨,阵斩梁成。坚登寿阳城,望晋军阵容严整,以为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始有惧色。晋军进至淝水(或作肥水),约秦军后移,以便渡河决战。坚欲半渡击之,乃挥军稍退。兵士厌战,一退不可止;鲜卑慕容垂、羌族姚苌等心怀异志,希望秦军失败以便割据;加以朱序于阵后大呼秦兵已败,晋军乘机渡河猛攻,秦军大乱,自相践踏,死者蔽野。走者闻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且至,昼夜不敢息,乃草行露宿,饥冻死者甚众。坚中流矢,单骑逃至淮北,退回长安。是役后,晋乘胜收复河南地区,秦则土崩瓦解,北方再度大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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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 刑法名目。亦作诋欺、诽谤诋欺。指捏造、歪曲事实诋毁他人的行为。秦汉时,常将指责、批评皇帝的言论定为“诽谤”罪,并处以严刑。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侯生、卢生等批评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始皇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导致坑儒事件。汉文帝二年(前178)下诏废除“诽谤妖言”罪。汉哀帝即位后又下诏废除“诽谤诋欺法”。但终汉之世,未能尽除。其后历朝多有沿袭者,虽不见于律条,然不乏因此而获罪者。

诽谤禁 明初惩治诽谤之禁令。成祖系以藩王起兵夺位,以辅佐建文诸臣为奸党,大肆杀戮,甚者加以族诛。又惧人窃议,故于永乐四年(1406)申诽谤之禁。

诽谤罪 见“诽谤”。

一作棐林。春秋郑地。在今河南尉氏县西。《春秋》文公十三年(前614):“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公羊传》作“斐”。宣公元年(前608):“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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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爵位或官职的一种处罚。《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廷行事吏为沮伪,貲盾以上,行其论,又废之。”秦律规定,被废的官吏永不得叙用。又《除吏律》:“任废官者为吏,貲二甲。”

废藩田产 见“更名田”。

废格 罪名。亦作废格沮事。指拒不执行诏令或对诏令阳奉阴违而贻误政事的行为。西汉武帝时立废格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汉书·义纵传》:“杨可方受告缗,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弃纵市。”又《食货志》:“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

废丘 见“犬丘”。

废丘县 本周犬丘邑,秦置县。“秦欲废之,故曰废丘”(《史记·项羽本纪》司马贞索隐引韦昭说)。治今陕西兴平市东南南佐一带。秦、汉之际,项羽封秦将章邯为雍王,都于此。汉王三年(前204)改为槐里县。

废员 古代对因罪、因过被革职官员之称号。

沸流水 高句丽始祖朱蒙居于此。即今辽宁浑江。一说即今吉林柳河,一说即今辽宁桓仁县北富河。

祓侯国 西汉元鼎元年(前116)置。治今山东临朐县东。属琅邪郡。东汉废。

费伯雄 (1800—1879) 清江苏武进人,字晋卿。五代业医。少时父重病,几乎不起,因弃儒习医,终日究心岐黄,钻研《灵枢》、《素问》及仲景后诸名医著述,熟读医药方书。认为医有医理,治有治法,然化裁通变,则又须得法外之意。主张“和治”、“缓治”,以平淡之法而获神效。重视食物疗法。为人治病,治愈无算,因此名闻大江南北,就诊者踵肩相接。著有《医醇》二十四卷,分六门,以察脉、辨症、施治为三大纲领,但毁于战火。遂又追忆《医醇》内容,随笔录出,改题书名为《医醇 义》四卷,于同治二年(1863)成书。另撰有《医方论》。

费寀 (1483—1549) 明江西铅山人,字子和,号钟石。正德进士,授编修。因阻宁王朱宸濠恢复护卫,受其诬致仕。及宸濠叛,上书王守仁献计擒之,以功复职,历礼部侍郎兼学士,掌翰林院。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礼部尚书。卒于任,谥文通。著作有《费文通集》。

费昌 又称费伯昌。相传为伯益之后裔,嬴姓。夏桀时去夏归商(《史记·秦本纪》),为汤驾车,助商灭夏。其后裔世代佐商有功,为诸侯。商纣时费仲是其后裔。

费丹旭 (1801—1850) 清浙江乌程(今湖州)人,字子苕,号晓楼、环溪生、偶翁。其父钰,擅长画山水。他幼承家学。善画仕女,用笔流利轻灵,设色素淡,情神逼肖,有“费派”之称。亦工山水、花卉,尤精于写像。所绘《一乐图》、《红装素裹图》等,为世所珍。著有《依旧草堂遗稿》。1936年中华书局出版《费晓楼仕女册》影印本。子以耕、以群,画承家传。

费甝 南朝梁江夏(今湖北武汉)人。曾任国子助教。著有《尚书义疏》。南朝末传入北方,为北方学者接受。解说多为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采用。

费宏 (1468—1535) 明江西铅山人,字子充,号鹅湖。成化进士,授修撰。正德六年(1511)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改户部尚书。九年因不愿结交宁王朱宸濠,遭攻讦去职。世宗即位,复入阁辅政,任首辅。嘉靖六年(1527)为张璁、桂萼排挤致仕。十四年再入内阁。卒谥文宪。著作有《费文宪公集》、《宸章集录》等。

费侯 即“益①”。

(?—1428) 明凤阳定远(今属安徽)人。从成祖起兵,累进后军都督佥事。永乐十二年(1414)任总兵官,镇守甘肃。请以临洮、巩昌(今甘肃陇西)二府税粮付近边军丁转运,又请以凉州闲田给军屯垦。洪熙元年(1425)授平羌将军。宣德时,进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封崇信伯。卒于镇。

费聚 (?—1390) 明初凤阳泗州(今安徽泗县)人,字子英。元末从朱元璋起兵,招降“义兵”三千余人,授承信校尉。累升至永兴亲军卫指挥同知。洪武二年(1369)以都督府佥事镇守平凉。次年封平凉侯。因在边耽酒无功召还,调征云贵。十五年署贵州都指挥使司事。后充总兵官征广南,大胜。还镇云南。二十三年坐李善长党死。

费开绶 清江苏武进人,字佩青,号鹤江。嘉庆进士。初任御史,寻外放,历官陕西、湖南、云南、江西等地。久任江西布政使,能注意民生。道光二十九年(1849)升任江西巡抚,次年免职。寻卒。

费理饬 (Hermann Peter Heinrich Fritsche) 德国人。1877年入华任北京同文馆天文教习,主编1878年《中西合历》。有论著《论年代学和历法的推定:中国季节计算法同欧洲的比较》。

费密 (1625—1701) 清四川新繁(今新都)人,字此度,号燕峰。明亡,流寓江苏泰州,著述终老。擅诗词古文,工草书,通医道。早年喜禅学,中年弃虚就实,务求“实以致用”(《弘道书·古经旨论》)。指斥宋明理学家之“道统”说为“杜撰私议”(《统典论》),尤不喜“性命之学”、“传心之论”,谓“‘即物穷理’、‘格物致知’有何补于救世”(《弼辅录论》)。认为理学家所探讨诸命题,皆属“性理浮说”(《古经旨论》)。年近五十,千里投师于孙奇逢门下,被孙赞为“汉儒知己”(《费燕峰先生年谱》)。著有《荒书》、《弘道书》、《中传正纪》、《燕峰文集》等。

费穆 (477—529) 北魏代(治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字朗兴。匈奴族。为平西府长史,正光三年(522),破柔然于凉州(治今甘肃武威),除朔州刺史,转云州刺史。后投尔朱荣。随荣入洛,参预河阴(今河南孟津东北)杀百官之事。迁中军将军、吏部尚书,封赵平郡公。武泰元年(528),出其不意至荆州,擒梁将军曹义宗,遂解荆州之围。以功迁卫将军,加侍中。又与大将军元天穆击平邢杲。回师将攻反叛之北海王元颢,而天穆离去,遂降。寻以河阴事,被元颢所杀。

费氏易 汉代古文《易》学派之一。西汉费直所创立。

费枢 宋成都(今属四川)人,字伯枢。约于徽宗朝登进士第。绍兴十六年(1146),以左朝散郎知归州。后知黎州。著有《廉吏传》、《钓矶立谈》。

费无极 (?—前515) 极一作忌。春秋时楚国人。楚平王时,为太子建少师。因不为太子所喜,欲害之。鲁昭公十九年(前523),为建迎娶秦女,劝平王自娶之,又说平王使建往居城父(今河南平顶山西北)。后又诬建怨父夺妻,与其师伍奢谋叛,平王遂杀伍奢、伍尚父子。太子建奔宋,后又奔郑。二十七年,诬楚贤臣郤宛欲害令尹子常,唆使子常杀郤宛,国人因怨子常。是年,为子常所杀。

费信 (1388—?) 明昆山(今属江苏)人,字公晓。十四岁代兄从军,二十二岁随郑和出使,先后四次(第三、四、五、七次)历览西洋诸国,到达二十二国,采集各地地理情况、风土人情。撰有《星槎胜览》。

费雅喀 一作非牙喀、飞牙喀。清代对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土著民族的他称。自称尼夫赫,即人的意思。金称吉里迷,元称帖烈灭,明称乞烈迷。以渔猎为主,男女俱衣犬皮。夏日以鱼皮为衣,清政府对黑龙江下游费雅喀人设乡长、姓长以统之;对库页岛则设姓长、乡长、子弟;统归三姓副都统管辖。按规定定期进贡貂皮、回赐财帛,称之为“赏乌绫”。

费扬古 (1645—1701) 清满洲正白旗人,栋鄂氏。世祖孝献皇后弟。顺治十五年(1658)袭伯爵。三藩之乱,从安亲王岳乐征吴三桂,以功擢领侍卫内大臣,列议政大臣。康熙二十九年(1690)参加乌兰布通之战,败噶尔丹。三十二年为安北将军,驻防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十五年清军三路征噶尔丹,乃以抚远大将军统率西路之师,大败噶尔丹于昭莫多(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东南)。次年还京,以功封一等公。后病死。

费祎 (?—253) 三国时江夏 县(今河南信阳东北)人,字文伟。少孤,随族父游学入蜀,遇刘备定蜀,留居益州。与董允俱为太子舍人,刘禅即位,迁黄门侍郎。特受诸葛亮器重,任昭信校尉,出使东吴,得孙权赞誉,还迁侍中,历任丞相参军、中护军、司马。长史杨仪与军师魏延不协,他能善加调处,使各尽其用。亮死后任后军师,旋代蒋琬为尚书令。继琬执政,迁大将军、录尚书事。读书处事,素称敏捷。延熙七年(244)以退魏军功,封成乡侯,领益州刺史。十六年岁首大会,醉后为魏降将郭脩刺杀。

费隐与知录 书名。清郑复光著。刊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全书二百余条,所说皆世人惊骇以为灾祥奇怪之事。作者以问答体形式,推本求原,或以物性而殊,或以地形而变。或以目力而别,释理明白平易。涉及天地、日月、星辰、风云、雾雨、霜雪、寒暑、潮汐、颜色、鸟兽等方面知识。

费英东 (1564—1620) 清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明万历十六年(1588)随父苏完部酋长索尔果率部众归附后金,娶努尔哈赤孙女为妻,尊称大扎尔固齐。曾授一等大臣、固山额真,为五大臣之一。善统兵治政,在统一女真各部、攻明及建立后金诸战役中,屡立军功。后追封直义公。

费震 明江西鄱阳(今波阳)人。洪武初以贤良征为吉水知州,升汉中知府。贷粟救灾,颇有善政。坐事被逮,因前有善政,释为宝钞提举。洪武十一年(1378)起迁户部侍郎,进尚书。定职官岁禄制度。出为湖广布政使,以老致仕。

费直 西汉东莱(治今山东莱州)人,字长翁。治《易》为郎,官单父令。长于卦筮,无章句,专以《易传》解说《周易》经文。琅邪王璜传其学。费氏《易》学于西汉最晚出,未立于官学。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今文诸家或脱“无咎”、“悔亡”,唯费氏与古文文同。马融、郑玄皆传之。其后诸家俱废,唯费氏《易》学独行。三国魏王弼注《周易》亦采其说。今本《周易》与其有关。清马国翰辑有《费氏易》一卷、《费氏易林》一卷、《周易分野》一卷。

费仲 仲又作中。商纣臣,嬴姓,费昌之后裔。为诸侯。受纣宠信,掌管政事,善谀好利。周武王伐纣,于牧野擒杀之。

费州 唐贞观四年(630)分思州置,治涪川(今贵州思南)。天宝元年(742)改为涪川郡,辖境约当今贵州德江、思南二县地。乾元元年(758)复旧称。宋为羁縻州。

或作 ,又称刖。古代五刑之一。即断足之刑。《书·吕刑》:“剕辟疑赦。”孔传:“刖足曰剕。”孔颖达疏:“李巡云:断足曰刖。”商代已有,见于殷墟卜辞。一说即挖去膝盖骨之膑刑,参见“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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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察使 使职名。唐宝应二年(763)置,同诸道观察使外察官吏善恶功过,奏报朝廷。

分储 清代仓储术语之一。凡供军需及事务繁剧之州县,拨户部银储其库备用,是为分储。初无定额,雍正八年(1730)各省道、府、州、县分储之额,数量自十万至三十万不等。

分档开户 清八旗户籍术语。八旗奴仆开户,须于编审时从原主户档分出,另立户档,故称之。参见“开户”。

分得拨什库 官名。清代置,为满语音译,武职,位佐领下。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译名为“骁骑校”。

分发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新科进士及其他有任官资格者在正式授予官职前,须在朝廷或地方官署进行一定期限见习,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统称为分发。

分房法 科举制度之一。指贡院考校试卷的一种方法。南宋孝宗时,礼部试、类省试、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分散于各房,由考官批分定等。绍定二年(1229),复规定经义亦分房考校。后代亦沿用。明清乡、会试同考官亦分房阅卷,故又称房考官。

分府 清代同知之别称。

分户 清代户籍术语。即分立户头。八旗正身旗人子侄,年满十六(即成丁年龄),登记户部档后方许为之。官员子弟有职任者,不受此限。

分给新满洲地亩例 清代安置新满洲之土地法令。康熙十八年(1679)定:以奉天所属二十七万六千三百二十二顷八十亩定为旗地,拨给迁来新满洲耕种。

分率 古代算学术语。(1)算学之一类,杨辉《九章纂类》之第四类。包括《九章算术》的其率术、反其率术及其例题,以及盈由不足章玉石隐互、二酒求价、善恶求田、金银易重、油自合漆、持钱之蜀等问题的一般算术解法概括出来的分率术,凡三术,十七问。(2)数学方法。北宋贾宪解决盈不足章玉石隐互等问的方法:“置共物为实,以贵率乘之,减都重,余为贱实。贵贱率相减,余为法,实如法而一,得贱。以减都重,余为贵。以贵贱名称术率求之。”鸡兔同笼问可用此术解之。

分宁县 唐贞元十六年(800)置。因分自武宁县得名。治今江西修水县。属洪州。元大德八年(1304)移宁州治此。明洪武初州废,改县为宁县。

分赔法 清代应缴关税短缺时,对监督、督抚所施的处罚办法。关差十二个月任满,将奏销册报户部移户科磨对查核,如有多收少报、隐匿税额者,即着督抚委员赴关严查,如督抚并不实力稽查,及有徇隐情弊者查出参处。并将短少银两,按数分赔。京外各关短征税银三百两以下者,限半年赔缴;自三百两至十万两以上者,分别限于一年至八年之内赔缴。乾隆时规定,比上届短。

分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西汉置,加此衔者得参预评论及决定尚书政事,以同时加予数人,故称“分”。三国吴亦置。

分碛山 在今湖北谷城县西北。《南齐书·陈显达传》:南朝齐永元元年(499),陈显达北伐魏,魏兵截均口断其归路,显达“径道从分碛山出均水口”,即此。

分守 官名。明代武职之一。指独镇一路之副总兵或参将。

分守道 见“道⑥”。

分数 算学术语。刘徽注《九章算术》说:“物之数量,不可悉全,必以分言之。”分数的产生首先来自用度、量、衡单位度量某物所产生的奇零。《考工记》、《管子》等先秦典籍中已出现大量分数。《考工记》“轮人为盖”节说“十分寸之一谓之枚”。“枚”是等于十分之一寸的单位名称,就是后世的“分”。分数还产生于除法。《九章算术》合分术曰:“实如法而一。不满法者,以法命之。”便是用法命名一个分数。《周髀算经》、《九章算术》有大量分数四则运算。《九章算术》方田章提出了约分术、合分术、减分术、乘分术、经分术等,为世界上最早、最完整的分数四则运算法则。

分水关 ①又名大关。在今福建武夷山市西北分水岭上,接江西铅山县界。当闽、赣交通要冲,自古有“入闽第一关”之称。五代在此置寨,南宋开庆时并置大安驿。元废。明洪武初复置关,设巡司戍守。②在今广东饶平县东南,接福建诏安县界。明代在此筑石城,设巡司戍守。③今贵州遵义县北分水垭。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征播之役,吴广军战捷于此。

分朔大夫 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予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分司 ①唐代于东都(洛阳)仿京师官府另置职官机构,在此任官者称分司。但除分司御史有监察职责外,余皆闲职,一般用以安置老疾退罢大臣。宋沿置于西京(洛阳)、南京(河南商丘)、北京(河北大名)三处,皆为闲职,除安置责降官员外,士大夫多申请为休息之地。元祐元年(1086)起,自请分司者皆许带职事官。②南宋各路坑冶司、总领所、财用司、茶盐司在某些州、县设置的分支机构,亦称分司,各设干办官等。③清代巡检的别称。

分司农司 官署名。元至正十三年(1353)正月立。管辖西自西山(今北京市西),南至保定、河间(今均属河北),北至檀州(今北京密云)、顺州(今北京顺义),东至迁民镇(今河北秦皇岛东)之系官田地及原有各处屯田,立法募民佃种。

分田劫假 西汉地主剥削农民的一种方法。《汉书·食货志》:“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历来有二说:一说地主将土地分给农民耕种,而劫夺其收获物;一说西汉政府以“什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较低税率将公田“假”与贫民,但实际上却被豪强地主从中侵夺,然后再以“见税什五”或“太半之赋”的高税率分租给农民,从中剥削。

分袭 清代封爵之制。凡先经合并之爵,再请由应袭子侄兄弟分袭时,如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分巡道 见“道⑥”。

分铸法 把器物的主体与附件分别铸造的一种方法。始见于商。有三种不同操作方法:一是先铸附件,再和器体铸接;二是先铸器体,再接铸附件;三是综合应用上述二法。此铸接主要是机械的连接而非熔接。商代著名的四羊尊即是分铸法的杰作。

分租 又称分成租。清代指佃户每年就农田收获总额按成交纳之地租。租率一般是五成,也有六成、七成、甚至八成者。此类地租分成比例固定,地租数量随当年农业丰歉而增减,因而业主对佃户生产的干预较多。收获时业主或其代理人多亲自到田察看,然后按收获量分成取租。

即“槐”。

芬发 即“槐”。

纷彊 战国时魏国大臣。时魏相楼 欲使魏与秦缔约,而以魏太子为质于秦。他欲从中破坏,说以魏太后与秦缔约是利魏害秦,等秦察觉,“太子为粪矣”。太后因泣于王前,魏王遂止太子,留于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不入秦质。见《战国策·秦策五》。

fén

坟典肆 唐时出售古书的店铺。《太平广记·李娃传》:“至旗亭南偏门鬻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计费百金,尽载以归。……海内文籍,莫不该览。”

春秋楚地。在今河南许昌县西南。《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子庚帅师,治兵于汾”,即此。

汾城 战国魏邑。在今山西新绛县东北。《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五十年(前257),“益发卒,军汾城旁”,“攻汾城”,即此。西汉置临汾县。

汾祠署 官署名。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始置于太常寺,掌享祭洒扫之制,长官汾祠令一员,次官汾祠丞一员,另有庙干二员。

汾门 又名汾水门、梁门。战国赵邑,后属燕。在今河北徐水县西易水之北。《史记·赵世家》:孝成王十九年(前247),“赵与燕易土,以龙兑、汾门、临乐与燕”。

汾王 即周厉王。厉王被国人所逐,居于彘(今山西霍州东北),在汾水之上,故称。见《诗·大雅·韩奕》。

汾陉 即汾水旁的陉城。《史记·范雎传》:秦昭王四十三年(前264),“秦攻韩汾陉,拔之”,即此。参见“陉城”。

汾阳 春秋晋邑。在今山西静乐县西。《国语·晋语二》:晋惠公未立时,谓公子絷曰:“中大夫里克与我矣,吾命之以汾阳之田百万”,即此。

汾阳宫 隋大业四年(608)置。《资治通鉴》:大业四年夏四月,“诏于汾州之北,汾水之源,营汾阳宫”。在今山西宁武县西南管涔山上。《新唐书·刘武周传》:大业十三年,“武周因袭破楼烦(郡),进据汾阳宫”,即此。唐废。

汾阳监 唐代著名钱监之一。在今山西新绛县北。《旧唐书·食货志》:大历四年(769),关内道铸钱等使、户部侍郎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原两监增置五炉铸钱,许之”,即此。

汾阳王 ①即“郭子仪”。②元代诸王封号。授驼纽金印。延祐四年(1317),阔端后裔别帖木儿受封。

汾阳王家传 书名。一作《郭令公家传》、《郭公家传》。唐陈翊撰。十卷。记述郭子仪生平。第九卷尽录子仪行状。第十卷记载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传略,总名《忠武将佐略》。已佚。《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

汾阳县 ①西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封靳强为汾阳侯,即此。太始四年(前93)国除为县。治今山西静乐县西。属太原郡。东汉废。②隋开皇十六年(596)改阳直县为汾阳县。治今山西阳曲县东,属并州。大业中又改为阳直县。唐武德三年(620)分阳直县复置。治今阳曲县西南。仍属并州。武德七年废。

汾阴 战国魏邑。以在汾水之阴得名。即今山西万荣县荣河镇西南庙前村北古城。《史记·秦本纪》:惠文君九年(前329)伐魏,“渡河,取汾阴、皮氏”,即此。西汉置县。

汾阴脽 《史记·封禅书》作汾阴脽丘,《汉书·武帝纪》及《郊祀志》作汾阴脽。汾水之南的一条土阜,在今山西万荣县荣河镇西南庙前村北。《武帝纪》:元鼎四年(前113)“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颜师古注引苏林曰:脽音谁。如淳曰:“脽者,河之东岸特堆掘,长四五里,广二里余,高十余丈。汾阴县治脽之上,后土祠在县西,汾在脽之北,西流与河合。”《水经·河水注》:“河水东际汾阴脽”,《汾水注》:汾“水南有长阜,背汾带河,谓之汾阴脽”。一称魏脽,见《汉书·郊祀志上》。颜师古曰:“汾脽本魏地之境,故云魏脽也。”明清时荣河附近黄河多次东西摆动,脽遂崩圮入河。

汾阴县 西汉置。治今山西万荣县荣河镇西南庙前村北古城。《汉书·武帝纪》:元鼎四年(前113),“东幸汾阴。……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即此。十六国汉并入蒲坂县。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复置,移治于故县西北二里。北周武帝又移还故治。唐武德元年(618),移治今万荣县西南宝井镇。开元十一年(723),改为宝鼎县。汉、晋属河东郡,北魏属北乡郡,北周为汾阴郡治,隋先后属蒲州、河东郡,唐属蒲州。

汾州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改吐京镇置。因境内汾水为名。治蒲子城(今山西隰县)。孝昌中,移治隰城县(唐改名西河县。今汾阳市)。北齐改为南朔州,北周改为介州,隋大业三年(607),改为西河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浩州,三年复为汾州。天宝元年(742),改为西河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汾州。辖境相当今山西汾阳、平遥、孝义、介休、灵石等市、县地。明洪武初,以西河县省入州。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为汾州府。唐属河东道,北宋属河东路,金属河东北路,元属冀宁路,明属山西省。

汾州府 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汾州置。治汾阳县。辖境相当今山西汾阳、介休、平遥、孝义、临县、中阳、离石、石楼等市、县地。明清属山西省。1912年废。

朌子 即“田朌”。

蚡冒 即“熊眴”。

蚡泉 又作 泉。春秋鲁地。在今山东沂南县西南。《春秋》昭公五年(前537):“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即此。

①商代狩猎方法之一。即用火焚烧丛林,驱杀猎物,如《殷墟文字丙编》第102片:“翌癸卯其焚,擒。癸卯允焚,获兕十一、豕十五、麋二十五。”②古代刑罚,将罪人烧死。《周礼·秋官·掌戮》:“杀其亲者焚之。”一说是将罪人杀死后焚其尸。

焚黄礼 祭礼名。(1)品官新受恩典,祭告家庙祖墓,告文用黄纸书写,祭毕焚去,故名焚黄。后亦称祭告祝文为焚黄。(2)明代属凶礼。为祭祀已故皇妃之礼。始定于永乐中。贵妃王氏死后,设坛祭,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赠谥册,祭毕焚烧。嘉靖中,将原葬金山诸妃并入诸陵,从祀祾恩殿两旁,以红纸牌书写诸妃名位,祭毕焚烧。后改为木刻名位。

焚椒录 书名。辽王鼎撰。一卷。自序称,流放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国布尔根省青托罗盖古城)时所作。记述辽宣懿皇后被耶律乙辛诬陷冤死案之始末,并录入有关文献,是仅存的一部辽代私人记事书。有《宝颜堂秘笈》本、《津逮秘书》本。

焚掠圆明园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的暴行。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附近,原为明代私家园林。康熙四十八年(1709)作为“赐园”,赐给康熙帝四子胤祯居住。自此开始经营,历康、雍、乾、嘉、道五朝一百五十余年的扩增修建,成为精美绝伦的皇家御苑,名驰中外,被称为“万园之园”。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进攻北京。八月二十二日,法军攻占圆明园,当晚开始抢劫。次日,英军到达。两国侵略者召开会议分赃,随即疯狂劫掠,恣意破坏。为掩盖罪行,英侵华军全权代表额尔金下令纵火焚烧。九月五日点火,大火三日不熄,使这座世界名园仅存残垣败瓦。

焚书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李贽著。六卷。作者自谓此书“颇切近世学者膏肓”,“中其痼疾”,必被“焚而弃之”,故名。初刻于万历十八年(1590)。另有《续焚书》五卷,由门人汪本珂辑录。内容包括书答、杂述、读史及诗等。作者以孔孟“异端”自许,认为后世儒家大都为“依仿陈言,规迹往世”。称儒家经典为“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反对将其“目之为经”。对当时道学家及其思想,多有揭露、批判。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又提倡“童心”说,谓“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此书屡遭封建统治者焚禁。1961年中华书局据清《国粹丛书》本校勘出版。1974年与《续焚书》合为一册出版。

焚书坑儒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制造的两起重大事件。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奏请按照殷周之制分封子弟功臣。丞相李斯驳斥其议,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为由,提出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认可。所焚之书包括秦统一前的列国史记和民间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秦国史记、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民间医学、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焚烧之列。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同时宣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焚书次年,又发生坑儒事件。其起因是方士侯生、卢生无法为秦始皇寻觅仙药,以始皇贪于权势、专用刑罚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下令穷究。受到株连的儒生四百多人皆被活埋于咸阳。始皇长子扶苏谏劝,亦被遣至上郡监军。“坑儒”激起广大儒生的不满和反抗。陈胜吴广起义时,孔子的后裔孔鲋即抱礼器投奔义军。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的暴虐,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汝水的岔流。《水经·汝水注》:“汝水又东南径奇頟城西北,今南颍川郡治也。 水出焉,世亦谓之大 水。”即今河南郾城县、商水县间沙河。

辒车 攻城器械。亦作 榅。以大木作周框,下有四轮,上架如屋顶,以生牛皮蒙之,车内可容十人,在内着地推车,直抵城下攻城作业,以避敌矢石,为古代重要攻城器械。较早记载见《孙子·谋攻》。

fěn

粉彩瓷器 陶瓷名词。又称软彩瓷器。釉上彩瓷器中的一类。是在五彩基础上,受珐琅彩制作工艺影响而创制的新品种。始于康熙时期。先以玻璃白粉打底,再彩绘。又在彩绘中作些加工,使釉色呈现浓淡明暗的立体感而达到更好的观赏效果。因其色彩在感觉上比五彩柔和,故有“软彩”之称。

fèn

分野 占星术名词。春秋战国时期占星术士创立“上天变异,州国受殃”的说法,来附会占卜人间吉凶。为此目的,将地上州、国与星空区域相对应,称为分野。天区有十二次和二十八宿的不同分式,因而分野也有不同的对应方式。分野记载最早见于《左传》、《国语》等书。记述武王伐纣这天的星象为岁星在鹑火,因而周的分野为鹑火;这是以十二次为准。但战国以后也有以二十八宿来划分的。如《淮南子·天文训》和《汉书·地理志》等。后因十二次与二十八宿互有相关,这两种分野在西汉之后逐渐融合。现从《晋书·天文志》中“十二次度数”和“州郡躔次”两节所载,列表如下:

奋威将军 官名。西汉置,为杂号将军。三国魏、两晋定为四品。十六国前秦亦置。南朝宋时与建威、振威、扬威、广威将军并称五威将军,四品。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

奋威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中孙权置。全琮曾任之,领兵数千人。

奋武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9)更名*执金吾为奋武。东汉复故。

奋武将军 官名。新莽及东汉末曾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魏、晋、南朝宋四品,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四品。

奋武校尉 官名。(1)东汉献帝建安初年孙策置,表拜孙静为之。建安十五年(210),周瑜卒,鲁肃自赞军校尉迁此职,代周瑜领兵,有部属四千余人,后增至万余人。(2)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改修武郎置,为武职正八品之封赠。

奋武郎 官阶名。清代置。乾隆二十年(1755)始定,为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七品及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八旗改同绿营,只封正七品。五十一年,改名为武信骑尉。

奋武尉 武散官名。隋炀帝置。从六品。

奋武佐校尉 官阶名。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改修武佐郎设,为武职从八品之封赠。

奋武佐郎 官阶名。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武职之从七品封赠。五十一年,改名为武信佐骑尉。

奋勇校尉 官阶名。清代置,初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

粪丹 明代出现的一种由动物、植物、矿物等制成的有机混合肥料。配制方法有多种,而最先见于耿荫楼《国脉民天》,称“料粪”,“粪丹”一名出自《徐光启手迹·农政全书手札》。所用原料主要有大粪、麻糁或麻饼、黑豆、鸽粪或鸡、鹅、鸭粪,有动物尸体及脏器、毛血等,还有无机物如黑矾、砒霜和硫磺之类,将这些原料用坑或缸埋入土中密封,腐熟后晾,敲碎,或加上一些好土,便可当肥料使用,有显著的肥效和防虫作用。

粪砲罐 军用攻击器。以人粪盛于砖槽内晒干,打碎,用筛罗细,盛于瓮内,并将人粪、狼毒、草乌头、巴豆、皂角、砒霜、砒黄、斑蟊、石灰、荏油等配好,入大锅中煎沸,放入薄瓦罐内。每罐约容一斤半,使草塞口。以砲放之,击敌可以透铁甲,中则成疮,溃烂。放毒者以乌梅、甘草置口中,以辟其毒。

粪种 一种肥料使用方法。始见《周礼·地官·草人》。一说为以动物骨汁或粪便浸种,如汉氾胜之的溲种法。一说即粪田,改良土壤,化恶为美,此说晚出,然与草人所掌土化之法颇合。参见“土化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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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酆。古都名。见“丰京”。

丰储仓 宋高宗时,分别在临安府(治今浙江杭州)、建康府(治今江苏南京)、镇江府(治今江苏镇江)和四川设立,储粮几百万斛,以备水旱灾荒。

丰储仓所 官署名。南宋置,属司农寺。掌丰储仓事务,以备水旱灾荒。设提领一人、监官二员。

丰岛海战 亦称牙山海战。日本以偷袭方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的第一仗。清光绪二十年(1894)夏,清政府租用英船高陞号等运兵增援驻防朝鲜牙山的清军。六月二十三日(7.25)晨,担任护航的北洋海军济远、广乙两舰先期抵牙山后返航至丰岛附近,遭日舰偷袭。济远舰发尾炮重创敌舰吉野号。广乙号战斗受伤后败退朝鲜十八岛附近搁浅而毁。俟高陞号驶至,日舰逼降,中国将士宁死不从,船被敌鱼雷和重炮击沉,清军官兵七八百人壮烈殉国,生还者不足三百人。和高陞号伴航的运输舰操江号为日军俘获。日舰从此取得朝鲜海面的制海权。七月一日(8.1)双方正式宣战。

丰德库使 官名。唐末所置内诸司使之一,主丰德库务。五代后梁沿置。

丰都市 即“南市”。

丰镐遗址 周文王所建丰邑和武王所建镐京(即宗周)遗址。位于陕西西安西南长安县境,1933—1943年曾经调查,建国后多次调查和发掘。已查明丰邑在今沣河中游西岸,自客省庄、张家坡至新旺村、冯村,面积约6平方公里;镐京在沣河中游东岸,自洛水村至斗门镇,面积约4平方公里。遗址范围内发现许多居住遗址、手工业作坊遗址、墓葬和车马坑等。沣西马王村发现建筑遗存、瓦片等,应是当时宫殿的残迹。在马王村、新旺村等地发现有青铜器窖藏。在张家坡、普渡村、花园村等地发掘若干墓葬,出土青铜器物,并有人殉现象。在张家坡还发现有西周甲骨文。经长时期发掘和研究,已建立遗址和墓葬的分期,为西周考古提供了有价值的标尺。

丰湖 又名西湖。在今广东惠州市西。北宋治平间陈偁筑堤截水,开浚修建,并辟为名胜。以民取于湖者甚丰,故名。苏轼《新年》诗:“丰湖有藤菜,似可敌莼羹。”

丰货 ①十六国后赵铜钱。赵王元年(319)夏四月,石勒称王时于襄国(今河北邢台)所铸。圆形方孔,钱文“丰货”,横读,有篆书、隶书两种,篆书者有外郭。②见“男钱”。

丰京 又称丰,亦作酆。与镐京同为西周都城。在今陕西长安县西沣河西岸的客省庄、张家坡、马王村、西玉村一带西周遗址范围内。周文王伐崇侯虎自岐迁此。《诗·大雅·文王有声》:“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周武王迁都镐京,丰京遂成行都,但仍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所载丰京的“灵台”遗址,至唐初尚存。

丰利县 西魏大统中置。治今陕西白河县南,为丰利郡治。北周属甲郡。隋属西城郡。唐属均州。北宋乾德六年(968)省入郧乡县。

丰陵 唐顺宗李诵墓。元和元年(806)正月顺宗卒,七月葬于此陵。在今陕西富平东三十三里甕金山。

丰咩 又名傍名。唐邆赕诏主。乌蛮(彝族)。初与浪穹诏主丰时俱在浪穹,后袭夺邆赕居之,遂各为一诏。御史李知古率兵问夺邆赕之罪,杀之。或说景云元年(710),李知古击降姚州群“蛮”,又发兵筑城,掠其子女为奴婢。群“蛮”怨怒。首领傍名引吐蕃攻杀知古,以其尸祭天,姚、巂道闭不通者数年。

丰宁上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长官杨姓,以从征乖西(今贵州开阳县境)、平州六硐(今贵州平塘县境)等处有功,授职。传至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治今贵州独山县南,管上王堆诸寨,居民主要为布依族。

丰宁下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长官杨姓。治今贵州独山县西南,管蛮落诸寨,居民主要为布依族。

丰山 在今浙江绍兴县东北,地临曹娥江。唐光启二年(886),钱镠兵出曹娥埭,屡破浙东军,进屯丰山,即此。

丰绅殷德 (1775—1810) 清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号润圃。大学士和珅长子。乾隆五十四年(1789)尚固伦和孝公主。官至护军统领、内务府大臣。和珅被诛,以固伦额驸故,留袭伯爵,寻夺爵。后擢副都统,赐公爵。嘉庆十五年(1810)以病解任。著有《延禧堂诗钞》。

丰陞阿 (?—1909) 清满洲正白旗人,郭博勒氏,字厚斋。同治三年(1864)起在甘肃、宁夏等处充马队帮带,后擢升头等侍卫,调神机营当差。十二年随将军长顺调赴乌里雅苏台,参与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记名简放。十年补镶白旗汉军副都统,次年授该旗护军统领。十二年任奉天盛字马步练军总统。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奉命统所部与左宝贵、马玉崑等相继赴朝抗日,屡屡战败,被革职留营。二十五年以副都统衔任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办事大臣。二十九年补授呼兰副都统。次年改马兰镇总兵兼总管内务府大臣。后任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密云副都统等职。

丰时 又名傍时、傍时昔、郍傍时。唐浪穹诏主。乌蛮(彝族)。先附吐蕃。永昌元年(689),以二十五部降唐。授浪穹州刺史,令统其众。约开元二十年(732)左右卒。传至其孙,与南诏战,不胜,以部落退保剑川,改称剑浪诏。

丰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完颜宗美、完颜珣(宣宗)等先后受封。

丰线 即今台湾彰化县。清康熙元年(1662),郑成功于此置丰线安抚司。二十二年,地入清,安抚司废。雍正元年(1723),于此置彰化县。

丰阳县 西晋泰始三年(267)分商县置。治今陕西山阳县,属上洛郡。后废。北魏太安二年(456)复置,皇兴四年(470)为东上洛郡治。后废。北周复置。隋仍属上洛郡。唐武德初移治今山阳县西南金钱河西岸。属商州,麟德元年(664)还治今山阳县。金贞元二年(1154)废为镇。

丰义县 唐武德二年(619)分彭原县置。治今甘肃镇原县东南。属彭州。贞观元年(627)废彭州,改属宁州。贞元三年(787)韩游瓌请筑丰义城以备吐蕃,即此。北宋太平兴国初改为彭阳县。

丰祐 (818—859) 一作晟丰祐、卷农祐、劝丰祐。唐南诏第十世王。姓蒙氏。乌蛮(彝族)。长庆三年(823)继立,受唐册封为滇王。在位期间,修城池,筑王宫,设学校,大兴佛法,建寺、造像、修塔,尤以建大理崇圣寺塔(即三塔)及拓东城(今昆明)东、西寺双塔为最,今仍存。大和三年(829)兴兵犯蜀,攻陷黎、雅、巂三州(今四川西部),北抵成都,掠蜀子女工技及经书珍货而还。次年与唐结好,还所掳四千人,后屡入贡。大中十二年(858)复攻陷唐安南都护府(治今越南河内)。卒于拓东城。在位期间,慕中原文化,废父子连名制。

丰豫庄本书 书名。清潘曾沂撰。曾沂,字功甫,江苏吴县人。长期居住乡间,曾于道光八年(1828)著《课农区种法直讲》三十三条,并于所在丰豫庄试行区种,接连两年获得丰收,因而著成此书。该书所论区制、播种、耕耘、粪治诸法,主旨在于深耕、早种、稀种、多收。文字浅显,多属对佃农的说教。后来作者又续作《丰豫庄诱种粮歌》、《课农区种法图》以及《便民药方》等,由其侄子于道光十四年重刻上书时一起编入书内,题《丰豫庄本书》。

丰镇厅 政区名。原为明大同及阳和、天成二卫边外地。清康熙十四年(1675)徙察哈尔蒙古部驻牧。雍正十二年(1734)以其地渐次开垦,汉民屯聚日多,置丰川卫及镇宁所治之。乾隆十五年(1750)裁卫所,设厅,治今内蒙古丰镇市。

丰州 ①隋开皇五年(585)升永丰镇置。治九原县(今内蒙古五原县南)。辖境相当今内蒙古河套西北部及其迤北一带。唐属关内道,末年地入党项。②辽置。治富民县(蒙古至元四年〔1267〕省入丰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白塔镇)。属西京道。辖境相当今内蒙古阴山以南大黑河中游一带。元属大同路。明洪武中废,宣德元年(1426)复置,正统中内徙,又废。③北宋嘉祐七年(1062)分府州之萝泊川掌地(今陕西府谷县西北)置。属河东路。辖境相当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胜市一部分和陕西府谷县西北等地。后地入西夏。

丰州滩 一作丰州川。古称“敕勒川”。辽代在此置丰州,故名。其地南起沙岭山,北迄大青山,东起蛮汗山,西至包头黄河岸。明代蒙古土默特部曾住牧于这一带。今称土默川。

或称国风。《诗》的一部分。周代各地诗歌。有周南、召南及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诸风,古称十五国风。一般认为是西周至春秋前期的作品。共一百六十篇。

风伯 西周至战国北方各诸侯国奉祀的风神。《太平御览》卷四引《龙鱼河图》称,风神是天帝的信使,民间又称“飌(风)师”。对风神的祭典称“磔”,具体做法是杀狗以祭;一说是积柴,置牲于上,燔烧以祭,见《周礼·春官·大宗伯》郑玄注。

风潮 指风暴潮。初称为海风驾潮、大风驾海潮、潮乘飓威、风激海潮等。“风潮”一词初包括风和风暴潮,如东晋谢灵运《入彭蠡湖口》诗:“客游倦水宿,风潮难具论。”宋代似只指风暴。元末明初已广泛指风暴潮。娄元礼《田家五行·论风》:“夏秋之交,大风及有海沙云起,俗呼谓之‘风潮’,古人名之曰‘飓风’。”

风车 ①即“风转翻车”。②即“扇车”。

风后 相传为黄帝之臣。黄帝得于海隅,拜为相。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今河北涿鹿东南),蚩尤作大雾,士兵迷惑,黄帝命风后作指南车,以辨别四方,遂擒蚩尤。《汉书·艺文志》有《风后》十三篇、《风后孤虚》二十卷,皆后人依托之作。

风胡子 春秋时楚国人。相传奉楚昭王命到吴、越,请干将、欧冶子,铸成龙渊、太阿、工布(布一作市)三把铁剑。他对答楚王,分析三剑的形象以及名称。并说:轩辕、神农、赫胥之时以石为兵,黄帝之时以玉为兵,禹之时以铜为兵,当此之时作铁兵。反映了兵器发展的几个阶段。见《越绝书·外传·记宝剑》。

风角 古占候之术。风角,谓候四方四隅之风,以占吉凶也。《后汉书·徐稚传》注引《谢承书》:“稚少为诸生,学《严氏春秋》、《京氏易》、《欧阳尚书》,兼综风角、星官、筭历、《河图》、《七纬》、推步、变易,异行矫时俗,闾里服其德化。”《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刘孝恭《风角》十卷,已佚。

风客 清代利用漕船走私之奸商。与漕船弁丁等勾结,多乘漕船运货至天津出售。漕船回空,则夹带私盐沿途贩卖牟利。

风烈将军 官名。南朝梁普通六年(525)置,后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之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风陵渡 又名风陵津(《唐六典》)。相传风后葬此,故名风陵或封陵。在今山西芮城县西南、黄河北岸。《周书·蒋升传》:西魏大统三年(537),“东魏将窦泰入寇,济自风陵”,即此。唐圣历元年(698)置关。明洪武中设巡司戍守。为晋、陕、豫三省交通要冲。

风陵津 黄河重要津渡之一。即今山西芮城县西南黄河北岸之风陵渡。

风轮 利用风力为动力的机械装置。置于通风处,轮受风吹而旋转,从而带动磨加工粮食,带动翻车提水等。由风轮带动的风磨,最早记载见于元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冲风磨旧麦,悬碓杵新粳。”元任仁发《水利问答》记载东南地区使用的水利工具中已有风车,说明风力已用于提水。明宋应星《天工开物》:“扬郡以风帆数扇,俟风转车,风息则止。”方以智《物理小识》卷八:“用风帆六幅,车水灌田,淮扬海堧皆为之。”另有一种立帆式风轮,又称走马灯。将同大的八个船帆,各偏装在一个直立的杆上,受风吹而带动一个立轴旋转,从而带动翻车提水。清周广云《盐法通志》有记述。

风门坳 地名。在今广西桂平市北。清咸丰元年(1851)七月下旬,太平军兵败猪仔峡、双髻山,转守风门坳;八月一日夜,清将向荣乘大雾弥漫,太平军疏于戒备,率兵三路进攻风门坳,太平军失利,即此。

风磨铜 古代黄铜别名之一。此名始见于唐。唐《潜确类书》:“ 石,黄铜似金者,我明皇极殿顶名是风磨铜,更贵于金,一云即 石也”。明吕震《宣德鼎彝谱》称宣德炉主要用此材料制作。此名沿用至今。

风琶蛮 宋少数族名。黎州诸蛮之一。居于黎州(今四川汉源)西南。咸平初其王曩 遣使入贡,受封赐。

风皮 清代一种私铸薄恶铜钱之俗称。

风曲( 古代酒曲品种之一。宋朱肱《北山酒经》将其所知的十三种酒曲,依制法不同分为罨曲、风曲、 曲三类。“瑶泉曲、金波曲、滑台曲、豆花曲,已上风曲”。其制法的主要特点是用树叶或纸包着生曲,挂在通风之处。该制曲方法后世仍采用并有发展,风曲这一名词在民间仍使用。

风扇 取凉通风的器具。(1)《西京杂记》:“长安巧工丁缓者(西汉人),作七轮扇,以轮相连,一人运之,满堂寒战。”(2)用布幅制成,悬于室中,以绳牵挽生风。(3)用蒲葵叶或纸绸等做成的扇子。

风扇车 鼓风之具,可军用。为二柱二桄,高阔约地道能容,上施转轴,轴四面施方扇。凡地道中遇敌,用扇飏石灰,簸火球烟以害敌。多用于宋代。

风水 亦称堪舆,又称青囊、青鸟、相宅、地理等。一种术数。“风水”始见于托名为晋郭璞的《葬书》:“葬者,乘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古谓之风水。”清人范宜宾为《葬书》注云:“无水则风到而气散;有水则气止而风无,故风水二字为地学之最重,而其中以得水之地为上等,以藏风之地为次等。”认为只有在避风聚水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生气,万物才能生长发育,焕发生命活力。风水是一种传统文化现象,是择吉避凶的术数,广泛流传的民俗和有关环境与人的学问,有关阳宅和阴宅的理论与实践的学说,以及具有科学思想和迷信成分的经验积淀。

风俗使 使职名。唐光宅元年(684)置,隶左、右肃政台,每年春发使八人,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

风俗通姓氏篇 书名。东汉应劭撰。原书已佚。清张澍辑注。应劭认为姓源于号、谥、爵、国、官、字、居、事、职等九种。张氏搜简寻牍,抄集有关记载,为之补注,并加以考证纠误,是研究中国姓氏产生及其演变的重要参考书。收入《二酉堂丛书》。

风俗通义 书名。即《风俗通》。东汉应劭撰。全书原三十卷,另有录一卷,今存十卷。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李昉等修《太平御览》时,对各卷均有征引,可见宋初尚完整。宋神宗元丰时,苏颂以官私两本互校,次为十卷,始形成今天所见本。本书主旨在辨证物类名号,解释时俗嫌疑,内容涉及汉代礼俗、先秦皇王侯伯、声音乐器、神异鬼怪、山泽河薮等。史料比较丰富,存世刻本以元大德本为最早,伪误较少。清钱大昕、卢文弨、严可均、张澍等均辑有佚文。

风宪官 御史之俗称。

风宪宏纲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以格例条画有关风宪者类集而成,是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文献汇编。已佚,仅存监察御史马祖常序。

风宪忠告 见“三事忠告”。

风雅颂 见“诗经”。

风阳山 在今湖南武冈市西南。《资治通鉴》:五代汉乾祐二年(949),“楚将徐进败蛮于风阳山,斩首五千级”,即此。

风谣 两汉察举征辟所凭借之来自乡里、太学对该员之品评,以韵语为之,故有“乡里之号”、“时人之论”、“学中之语”等称。东汉经师及其生徒常以此标榜个人德行学业,以延誉上达,成为豪门贵族自我品评的形式。

风夷 九夷之一种。

风转翻车 又称风车、风力水车。以风力为动力的翻车。由风驱动风轮旋转,带动装有龙骨板叶的木链转动,龙骨板叶上移刮水上岸。风转翻车的风轮有立式和卧式两种。明代已开始应用。最早记载见于明徐光启《农政全书》。明宋应星《天工开物》:“扬郡以风帆数扇,俟风转车,风息则止。止车为救潦,欲去泽水,以便栽种。”

沣水 一作丰水、酆水。即今陕西长安县境沣河,源出秦岭,北流入渭,惟下流古今有变迁。西周丰京建于此河西岸,镐京建于此河东岸。《诗·文王有声》郑玄笺:“丰邑在丰水之西,镐京在丰水之东。”

沣水渠 在唐河北道赵州昭庆(今河北隆尧东)。仪凤三年(678)县令李玄开,以溉田通漕。

枫窗小牍 书名。宋袁褧撰,子袁颐续。二卷。多记汴京见闻,亦及临安杂事。有关北宋后期南宋前期礼仪、风俗、政事、艺文等佚闻,可与史传相参较。

枫泾 市镇名。在今上海市金山区西北。旧名白牛村市,元改为镇,置巡检司并设白牛务。明初罢巡检司,改设税课司,万历中废。商业、手工业发达。

枫木山 在今广西融水县北。明万历元年(1573),官兵败瑶人于板江东岸,瑶人惧而西走,聚于枫木,即此。

枫桥 原名封桥,后因唐张继有《枫桥夜泊》诗,故相承作“枫桥”。在今江苏苏州市阊门外运河上。为水陆要道。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倭寇侵浒墅犯枫桥,即此。

①帝王把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史记·周本纪》:“封尚父于营丘,曰齐。”②疆界;范围。《左传》襄公三十年(前543):“田有封洫。”

封驳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代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代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代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制,部院督抚本章虽已奉旨,如确有未便施行之处,允许六科封还并奏闻。如内阁票签批本错误及部院督抚本内事理未妥,均准予以驳正。

封驳司 官署名。北宋淳化四年(993)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咸平四年(1001)改称兼门下封驳事。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改为门下省封驳房。

封常清 (?—755) 唐蒲州猗氏(今山西临猗)人。少随外祖流安西,从读书,颇有才识。开元末,为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傔从,累立军功。天宝六载(747),随破小勃律。仙芝为节度使,奏为节度判官,出征常令其留后。性严明果决,曾杖死仙芝乳母子,以肃军容,将士慑服。迁安西副大都护,充节度使。改北庭都护,充伊西节度使。勤俭奉职,赏罚分明。十四载,入朝,适安禄山起兵反,自请募兵破敌,诏为范阳节度使,赴东都洛阳,旬日募兵六万。因兵无训练,败于安禄山,与高仙芝退保潼关,被宦官监军边令诚诬杀。

封敕文 (?—466) 北魏代郡(治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鲜卑族。本姓贲。始光初,为中散,出为秦、益二州刺史,赐爵天水公。率军攻吐谷浑,掳其民户徙入上邽(今甘肃天水东)。太平真君七年(446),奉令镇压边冏、梁会之反魏武装,复挫败略阳王元达军。后病卒。

封储 清仓储术语之一。雍正五年(1727)规定,各省酌留布政司银两,自十万至三十万不等,以备不时之需,由督抚共同封储。有急需题奏动支,擅用论斩。初直隶以近京独无,后也有之。唯盛京户部银库系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由京拨一千万,永远存贮,次年复命将军兼管。

封川县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梁信县为封川县。以境内封溪水得名。治今广东封开县东南封川。自隋至元,历为封州、苍梧郡治。明清属德庆州、肇庆府。

封椿钱 明初俗语。指军士赴卫所时,宗族为其所治之衣费。

封德彝 (568—627) 唐初观州蓨县(今河北景县)人,名伦,以字行。仕隋,为内史舍人。谄附虞世基,败坏政事。后宇文化及杀炀帝,署为内史令。化及败,降唐,任内史侍郎。请高祖出兵平王世充,击突厥。武德三年(620),为中书令。以功封密国公。太宗即位,拜尚书右仆射。为人险佞,每与左仆射萧瑀议决上奏,常窥测帝意而变更。李世民(太宗)与李建成争位时,他外附世民而阴助建成。直至死后十余年始暴露,因被夺封,改谥曰缪。

封典 封建王朝给予臣子或其祖先以爵位名号的典礼。《宋书·颜延之传》:“臣班叨首卿,位尸封典。”

封孚 (336—406) 十六国时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道处。前燕时任黄门侍郎,后燕时任慕容垂参军、龙城留台尚书、吏部尚书。后燕主慕容宝为兰汗所杀,复投南燕慕容德,德称帝时以为尚书左仆射,外总机事,内参密谋。后迁尚书令。慕容超嗣位,拜太尉。超政出权嬖,残虐滋甚,屡尽匡谏,曾面称超为“桀纣之主”。后卒于家。文多传于世。

封父 或作封。古国名。传为姜姓,始封君为炎帝后封巨,为黄帝师受封,在今河南封丘,至周失国。

封轨 北魏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广度。博通经传。太和中,拜著作佐郎,稍迁尚书仪曹郎中。奉诏出使高丽,以不辱朝命转考功郎中,除本郡中正。寻除国子博士。吏部尚书郭祚称之为“干国之才”,不依附司徒高肇,自作《务德》、《慎言》、《远佞》、《防奸》四戒。后迁廷尉少卿。

封国 又称封建。古代帝王把爵位、土地分赐给诸侯,使其在封定之区域内建立邦国,谓之封国。相传周代封国之制,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

封胡 ①相传为黄帝之臣。②书名。又称封胡子。撰者不详。《汉书·艺文志》兵阴阳家著录五篇,并曰:“黄帝臣,依托也。”宋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谓:“《通典》、《卫公兵法·守城篇》曰‘其后韦孝宽守晋州,羊侃守台城,皆约《封胡子》伎巧之术。’”久佚。

封检 即“检”。

封建 即封国。与今词义不同。参见“封国”。

封建论 篇名。唐柳宗元撰。唐名儒刘秩等因武氏之祸,谓郡县之制不可久安。柳宗元乃据古验今,作此论非之。表达了人类社会的产生及其发展,不是由圣人的意愿而是由“势”(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观点,分析了封建制(即分封诸侯)和郡县制产生的客观原因,提出封建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即使“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也”,因为“势不可也”。赞扬和肯定秦始行之郡县制,认定秦乱的根源在其政,不在其制。宣称政治稳定与否,在于执政者的贤与不肖,惟郡县制可保证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从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载《柳河东集》。

封疆大吏 明清对地方高级官员之统称。简称封疆。明代指三司长官都指挥使、布政使和按察使。清代指总督和巡抚。以其总揽地方军政大权,故比之于古代分封疆土之诸侯。亦称疆臣、疆吏。

封鉅 鉅又作巨,又称大封、封鸿。相传为黄帝之师。曾与风后、岐伯令黄帝封东泰山,禅凡山。

封爵令 唐时关于王公贵族爵位分封、继承制度的法令。令文散见于《唐六典》、《唐律疏议》、《唐会要》诸书。日本养老时代(717—723)的《继嗣令》亦可资参考。

封爵之誓 汉高祖封赏功臣时所立的誓约,以保证功臣子孙世代享有特权。《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封爵之誓,国家欲使功臣传祚无穷也。带,衣带也。厉,砥厉石也。河当何时如衣带,山当何时如厉石,言如带厉,国犹永存,以及后世之子孙也。”

封君 ①指有封邑的贵族。《汉书·食货志》:“封君皆低首仰给焉。”颜师古注:“受封邑者,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②因子孙显贵而受封典的人,也称“封君”。

封埒 亦云封疆。战国田界标记之称。“封”即土堆,“埒”为“封”与“封”间所筑短墙。崔豹《古今注》:“封疆划界者,封土为台,以表识疆境也。画界者于二封之间又为夁埒以划分界域也。”据四川青川秦墓《秦更修田律木牍》及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秦自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后,规定“封”筑于间界百亩之田的“阡陌”上,其高以四尺为限。“埒”下基厚二尺,高一尺。一旦筑定,百姓不得擅自迁徙。每逢秋八月整修一次。山东六国“封埒”具体如何设置不详,但每年定期整修,列国皆同。

封陵 一作风陵,亦称封谷。有津渡,名风陵渡或风陵津。曾置关称为风陵关。自潼关北渡黄河,必取道于此。《水经·河水注》:“潼关之直北隔河有层阜,巍然独秀,孤峙河阳,世谓之风陵。”相传有风后(女娲)陵,故名。在今山西芮城县西南,黄河北岸。战国时为魏地。《史记·魏世家》:哀王(当作襄王)十六年(前303),“秦拔我蒲反、阳晋、封陵”。司马贞索隐引《竹书纪年》作“晋阳、封谷”,《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同三年(537),西魏丞相宇文泰击东魏窦泰,“至小关,窦泰猝闻军至,自风陵渡,丞相泰出马牧泽,击窦泰,大破之”。《元和郡县志》:“一名风陵津。在(河东)县南五十里。魏太祖西征韩遂,自潼关北渡,即其处也。”《明史·地理志》蒲州:“临河有风陵关巡检司。”

封龙 战国中山邑,后入赵。在今河北鹿泉市东南。《史记·赵世家》:赵武灵王二十一年(前305),“取鄗、石邑、封龙、东垣”,即此。

封隆之 (485—545) 东魏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祖裔,小名皮。初为郡主簿,继以平定僧人法庆起事,迁司徒主簿、河南尹丞。又奉使慰谕青、齐二州叛民,除河内太守。父封回为尔朱氏杀于河阴(今河南孟津东北),普泰元年(531),乃与高乾兄弟合谋攻侍中尔朱兆,袭占信都(今河北冀州),被推为刺史。高欢入信都时,遣子奉迎。拜吏部尚书。高欢将击尔朱兆于韩陵(今河南安阳北),留之守邺。旋迁侍中。及高欢还邺,以其为耳目留于洛阳。历任冀州、齐州刺史。卒于官。

封伦 即“封德彝”。

封轮 清代引盐销售方法之一。该管道员于沿江销盐之地,将先到纲盐船只按到岸先后编号,挨号开售,令后到船只封贮,不准抢卖,俟先船销完后,方许后船发卖,称为封轮。此法原为官府保护盐价之措施,但实行后反造成奸商居奇垄断,抬价加耗之弊。解禁谓之“散轮”或“开轮”。

封弥 又作弥封,亦称糊名。科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唐命试者在试卷上自糊姓名。宋淳化三年(992)殿试,初行*糊名考校法。咸平二年(999)礼部试,选派官员专司封印卷首。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令封弥。景祐四年(1037),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实行封弥法。从此,各级考试在应试者纳卷后,普遍密封卷头,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据以考校定等。初考官考校试卷后,亦密封所定等第,再送复考官。后历代各级考试多沿用之。

封弥卷首官 见“封印卷首官”。

封弥院 又称封印院。宋科举考试掌管封弥的机构。淳化三年(992),始行封弥(即糊名)考校法。景德四年(1007),始见封印院名。是年礼部试,派知制诰周起、祠部员外郎滕元晏“封印举人卷首”,用“奉使印”,又命殿中丞李道“监封印院门”。天圣七年(1029),始铸“封弥院印”。此后,各级考试均设封弥所。封弥院对举人所纳试卷,点数登记,然后密封或截去卷头,转送誊录所;初考官考校试卷、定等后,又密封所定等,发送复考官。元、明、清沿设,称“封弥所”。

封泥 亦称泥封。古代封缄简、牍或其他物品时所用盖有玺印的泥块。主要流行于战国至魏晋时代。“封泥”一词,始见于《后汉书·百官志》,言守宫令“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吕氏春秋·适威》:“若玺之于涂,抑之以方则方,抑之以圜则圜,”“涂”即封泥。其用法是封缄简牍时,于封检上挖方槽,使束缚简牍的绳子在槽内系结,然后以特制的软泥盖在槽内绳结上,用玺印钤印之,待软泥干燥硬化,即成为封泥。其作用类似现代封信用的火漆印。封泥除用于封缄简牍外,亦用于封物。出土封泥属战国者较少,而以汉代为多。施于封泥上之玺印多为官印,对考证当时的官制及地理有重要价值。著录或考证封泥之书主要有清陈介祺、吴式芬《封泥考略》,刘鹗《铁云藏封泥》,近人王国维等的《齐鲁封泥集存》,周明泰《续封泥考略》、《再续封泥考略》,马衡《封泥存真》。

封泥考略 书名。清吴式芬、陈介祺同辑。十卷。收录秦汉官私封泥八百四十九枚,并加考释,对研究秦汉官制、地理等,均有参考价值。近人周明泰有《续封泥考略》六卷、《再续封泥考略》四卷。

封丘门 五代梁开平元年(907)改东京城北墙东门封丘门为含曜门,时人犹以旧名称封丘门。《资治通鉴》: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李嗣源军至大梁,攻封丘门,王瓒开门出降”。后晋天福三年(938)改为宣阳门,仍俗称封丘门。

封丘县 西汉置。治今河南封丘县西南。属陈留郡。北魏太平真君九年(448)废,景明二年(501)复置,移治今县。北齐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滑州。唐属汴州。宋、金属开封府。元属汴梁路。明属开封府。清属卫辉府。

封人 官名。殷代已见。《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九六四片有“封人”之称。西周至战国沿置。(1)掌都邑城郭营建及封城疆界的划分。《左传·宣公十一年》:“令尹 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周礼·地官》司徒属官有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2)镇守边邑封疆的地方长官。春秋郑、宋、齐、鲁等国皆设。《左传·桓公十一年》:“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文公十四年》:“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管仲束缚,自鲁之齐,道而饥渴,过绮乌封人而乞食,乌封人跪而食之。”(3)掌农田。战国韩置。《吕氏春秋·开春》:“封人。”高诱注:“封人,田大夫,职在封疆,故谓之封人。”

封禅 古代帝王为表明自己受命于天所举行的祭祀天地的典礼。出于春秋战国间齐、鲁儒生的设计。在泰山顶筑坛祭天称封,在泰山下梁父山辟场祭地称禅。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夸示功业,于二十八年(前219)东巡郡县,召集齐、鲁儒生博士七十人至泰山下议封禅。因诸生言人人殊,不得要领,乃黜退儒生,按秦国祭祀上帝的礼仪封泰山、禅梁父。汉武帝亦行封禅之礼。元封元年(前110),武帝登封泰山。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藏玉牒;又禅泰山下之肃然山,并规定以后五年一修封。东汉光武帝即位后,寻求元封时封禅故事,复行封禅之礼。后代亦行之。一般都在泰山举行 ,但也有在其他山上举行的。《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八年》:“时有请封会稽禅国山者,上命诸儒草封禅仪,欲行之。”

封神演义 书名。又名《封神传》。章回小说。明刊本卷二题“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一说为明代道士陆西星著。一百回。全书以宋元《武王伐纣平话》为基础,演述商、周两方神魔斗法故事。约作于隆庆、万历年间,明代有舒载阳刊本。

封生姜 即生姜催芽法。东汉《四民月令》“三月”:“清明节……后十日,封生姜,至立夏后,芽出,可种之。”采取催芽法可使生姜发芽早而整齐。

封氏墓群 北朝墓葬群。在今河北景县城东南7.5公里。又名封家坟、十八乱冢。为北魏至隋封氏家族按当时风俗“集族而葬”之墓群。1948年曾被挖掘,出土遗物三百余件。1955年进行收集,有大量铜器、青瓷和陶器、陶俑,其中青瓷莲花尊造型精美,是北朝青瓷中的珍品。还出土了北魏正光二年(521)封魔奴,东魏兴和三年(541)封延之,北齐河清四年(565)封子绘,隋开皇三年(583)封子绘妻王氏,九年封延之妻崔氏等人墓志,对补正史料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封氏闻见记 书名。唐封演撰。十卷。唐人小说多涉荒怪,此书语必证实,不盲从轻信。前六卷记典章制度和民情风俗,多陈掌故;七、八卷多记古迹和传说;九、十卷记当时士大夫轶事及杂论。凡一百零一条,今有残缺。此书久无刊本,递相缮写,已失原貌,各本互有分合。但所记故实,大抵详核,且有考辨,订正疑误,颇具史料价值。1958年中华书局出版校注本。

封事 ①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制: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汉书·晁错传》:文帝前十五年(前165),诏贤良文学对策曰:“书之,周之密之,重之闭之。”以后相沿成为故事。昭帝时诸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②指封禅。《史记·封禅书》:“诸儒生既绌,不得与用于封事之礼,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

封守 查封犯人的财产,并派人看守。《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有“封守”、“以律封守”的律令。

封述 北齐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君义。初为北魏济州征东府铠曹参军。东魏初,参与修订法律《麟趾格》。河清三年(564),与赵彦深、魏收等制定律令,是为《齐律》。历官度支尚书、南兖州刺史、殿中尚书。明解律令,议断平允,为人所称。联姻高门陇西李氏、范阳卢氏。然性吝啬,每致纠纷,为时所讥。

封水 即今广东西江支流贺江。《汉书·地理志》苍梧郡封阳县应劭注:“在封水之阳。”《水经·温水注》:“郁水东经苍梧广信县,漓水注之。又东,封水注之。”

封斯侯国 西汉元朔二年(前127)封赵敬肃王子胡伤置。治今河北赵县西北。属巨鹿郡。元鼎三年(前114)后改属常山郡。东汉废。

封肃 (?—约524) 北魏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元邕。博涉经史,太傅崔光见而称赏。为太学博士,修《起居注》,兼廷尉监。正光中,除尚书左中兵郎中。曾著《还园赋》等,率多亡佚。

封伟伯 (492—527) 北魏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君良。博学有才思。弱冠除太学博士,后为清河王元怿参军。正光末,尚书仆射萧宝寅以为关西行台郎。孝昌三年(527),宝寅叛魏,乃潜结关中豪杰举兵欲讨之,事发被杀。曾撰《明堂图说》六卷,《封氏本录》六卷,并有诗赋碑诔杂文数十篇,多佚。

封溪县 东汉建武十九年(43)分西于县置。治今越南河内市东英县古螺。属交趾郡。三国吴属武平郡。南朝梁、陈间废。

封孝琰 (523—573) 北齐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东)人,字士光。年十六,辟州主簿。天保元年(550),为太子舍人。太子殷即位,以为中书舍人。历事高演、高湛、高纬朝,以不附宠臣和士开被鞭几死。武平二年(571),侍中祖珽执政后,乃入文林馆撰御览。与珽相得,为侍中韩长鸾等所忌。后因与崔季舒等联名进谏,被长鸾诬为“汉官”谋反罪,被杀。

封谞 (?—184) 东汉人。灵帝时为中常侍、永乐太仆。中平元年(184)张角等秘密准备起义,以其为宫中内应。因叛徒唐周告密,被杀。

封演 唐时人。天宝进士。代宗时任邢州刺史。德宗时官至朝散大夫、检校尚书吏部郎中,兼御史中丞。所作笔记《封氏闻见记》,记载各种典章制度、风俗习惯、古迹、传说及当时士大夫轶事,考辨翔实,颇具史料价值。

封验样米 清代检查漕粮米色之制度。为保证漕粮米色纯正,防止运输过程中被偷换搀假,清初规定,各州县交兑漕米时,取米四升,分盛二袋,印封解仓场验收。康熙五十四年(1715)规定,每船用米一石为样米,在监兑官监督下,包装封固,粮道亲验钤印,至淮,漕运总督拆封,掣验通船米色后,仍加封,至通州,仓场侍郎率坐粮厅验明起卸。其样米仍作正粮交仓。

封阳县 西汉置。以在封水之阳得名。治今广西贺州市东南。属苍梧郡。三国吴属临贺郡。隋属苍梧郡,唐属贺州。北宋开宝四年(971)废入临贺县。

封养牢姐羌 汉时西羌部落联盟之一。由封养羌与牢姐羌组成。西汉初分布于湟中地区。元鼎五年(前112),与先零羌结盟,攻汉令居(今甘肃永登)、安故(今甘肃临洮南)等地,为汉将李息击平。东汉建武中元二年(57),败汉天水兵于白石(今甘肃临夏南)。永初元年(107),牢姐羌参加西羌大起义,失败后部分散居安定、上郡等地,主要部众仍在陇西郡。

封弈 十六国时勃海(治今河北南皮东北)人。前燕主慕容廆时,以文章才俊,任居枢要。慕容皝时历左司马、镇军左长史。尝攻鲜卑木堤及宇文别部等,皆大捷。晋咸康三年(337)劝皝称燕王,皝以为相国。慕容儁时,随慕容恪攻擒魏主冉闵。为首劝儁称帝,被拜为太尉。

封懿 北魏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东)人,字处德。原仕后燕慕容宝,官至中书令、民部尚书。在北魏历仕给事黄门侍郎、都坐大官、宁朔将军。著有《燕书》。

封印 ①封缄文书、物件并加钤印于其上。《晋书·陶侃传》:“军资、器仗、牛马、舟船,皆有定簿封印。”宋文同《谢任泸州师中寄荔支》诗:“筠奁包荔子,四角具封印。”②旧时官署于岁暮年初停止办公,称为“封印”。历代封印时间各有不同。明代于除夕封印,至新正三日开印,为期四日。清代京内外衙门于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停止办公,关防印记均加封保管。次年正月二十日前后开始办公,启用印记。为备不时之需,封印前可预印空白公函若干作紧急时应用。

封印卷首官 官名。又称封弥卷首官。宋置于贡院。主管密封举人试卷卷首的姓名、乡贯。咸平二年(999)礼部试,设“同考试及封印卷首”官,由考官兼封印卷首。景德四年(1007),始专设“封印卷首官”。天禧三年(1019)后,又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治平四年(1067)起,废“封印卷首官”名,只称“封弥卷首官”。

封印院 见“封弥院”。

封嵎 封山和嵎山的合称。嵎或作隅、禺。在今浙江德清县西南,两山相去仅二里。相传古汪芒氏之君防风守此。

封裕 十六国时勃海(治今河北南皮东北)人。慕容皝称燕王,以为记室参军。皝十二年(345)建议屯田宜依魏晋旧法,官六私四。又议除冗官,罢部分百工商贾归农。皝皆纳之。慕容儁二年(350),攻取后赵河间等郡,以为河间太守。

封云 (?—304) 西晋临淮(治今江苏盱眙东北)人。太安二年(303),起兵攻徐州响应张昌别帅石冰。次年冰败来投,旋俱被云部将张统所杀。

封赠 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近臣之父母,其父母存者称封,已故者称赠。此制创行于晋、南朝宋,至唐始备。初仅及于父母,少有极品。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之官位为赠。清制,凡覃恩给予封赠,文职封赠之阶十八:正一品予光禄大夫、从一品予荣禄大夫,正二品予资政大夫、从二品予奉政大夫,正三品予通议大夫、从三品予中议大夫,正四品予中宪大夫、从四品予朝议大夫,正五品授奉政大夫、从五品予奉直大夫,正六品予承德郎、从六品予儒林郎、宣德郎,正七品予文林郎、宣议郎,从七品予征仕郎,正八品予修职郎、从八品予修职佐郎,正九品予登仕郎、从九品予登仕佐郎。武职封赠之阶亦十八:正一品予建威将军、公侯伯同、从一品予振威将军,正二品予武显将军、从二品予武功将军,正三品予武义都尉、从三品予武翼都尉,正四品予昭武都尉、从四品予宣武都尉,正五品予武德骑尉、从五品予武德佐骑尉,正六品予武略骑尉、从六品授武略佐骑尉,正七品授武信骑尉、从七品予武信佐骑尉,正八品授奋武校尉、从八品予奋武佐校尉,正九品予修武校尉、从九品予修武佐校尉。一品封赠三代,二、三品封赠两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八至九品只封本身。一品至五品授以诰命,六至九品授以敕命。

封诊式 战国秦结集的刑狱文书程式。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简文内容包括《治狱》、《讯狱》、《有鞫》、《封守》、《覆》、《盗自告》、《□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等二十五篇。系对官吏审理案件的要求、对案件进行调查、检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和程式,其中包括各类案例。以供有关官吏学习和参照施行。“式”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一种程式,《封诊式》为迄今所看到的最早的“式”。

封冢 汉代大臣死后追封爵位。《汉书·张汤传》:“上追思贺恩,欲封其冢为恩德侯。”颜师古注:“身死追封,故曰封冢。”

封州 隋开皇十年(590)改成州为封州。以境内封溪水为名。治封川县(今广东封开县东南封川)。大业三年(607)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辖境相当今封开县地。宋属广南东路。元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宣慰司。至元中一度改为封州路。明洪武二年(1369)省入肇庆府。

封桩房 官署名。北宋元丰改制后,尚书省都司置,掌钱物封桩之事。

封桩库 官库名。宋初消灭各割据政权,所得金帛运送京师,设封桩库储之,每年财政盈余亦存入,以备非常之用。传宋太祖曾准备存满三五百万后,用以向契丹赎回燕云十六州。太平兴国三年(978),改封桩库为景福内库,并属内藏库。

封奏 密封奏章。清初沿明制,大臣奏事用本章,由通政司转内阁呈送皇帝。雍正年间设奏事处,命大臣奏事皆用奏折,各赐黄绫糊木匣,外加小锁,有二钥,一存内廷,一赐本官,凡有奏折,皆装入匣内,封锁呈进,由皇帝亲自开锁。如御史等有密奏,即以奏折装入封筒封固,外加奏匣,称封奏。

峰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兴州置。治嘉宁县(今越南永富省越池东南)。大业二年(606)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调露后属安南都护府。辖境相当今越南永富省北部和河山平省西北部。《新唐书·地理志》引贾耽《边州入四夷道》:“安南经交趾太平,百余里至峰州”,即此。贞元七年(791)升为都督府,兼管二十余羁縻州。五代后地入交趾。

烽堠 又称烽墩、边堠、墩台。古代军事设施。设于边境,置兵戍守。用以瞭望敌情,传递消息。遇敌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或以敌之多寡举火放炮。

烽燧 亦作烽火。古代边防报警的两种信号。置能引上放下之木制机具桔皋,桔皋头有竹笼,充以柴草,平时放下,白天有敌来犯即燃柴草放烟,举起报警,叫“烽”。又多积柴草粪,夜间有敌来犯即焚火,以火光报警,叫“燧”,亦叫“火”。《墨子·号令》:“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

烽子 戍卒名。古代于缘边置烽堠,为守望报警之哨所。唐时每烽有帅、副各一人,另有戍卒五、六人为烽子,掌举烟火报讯。

葑田 湖塘茭蒲(葑)丛生,岁久,根为水冲荡,不复与土相连,遂浮水面,相连数十丈,厚数尺,无地人种植其上,多有收获,谓之葑田。或用竹木捆扎成架,以葑泥铺其上,浮系江湖水面,随水上下而无旱涝,用以种植,亦称葑田,又名架田。宋、元时浙西最多,浙东亦有之。

锋地 一种整地和中耕方法。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无犁壁的农具。锋地主要用于秋收之后,去除草根,保证土壤湿润,便于整地。《齐民要术》指出,速锋之地“地恒润泽而不坚硬”。用于坚垎之地,锋而后耕,牛乃省力。用于出苗之后,则可取代耩地的作用。所谓“锋而不耩”。锋地的深度因作用而不同,“锋地宜深,锋苗宜浅”。

蜂衙小记 书名。清郝懿行撰。一卷。约撰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其孙收刻于《郝氏遗书》。以蜜蜂科蜜蜂为主,而兼及胡蜂科胡蜂和蜾蠃科胡蜂。记述了蜂群中三种不同形态之个体;蜜蜂之社会组织和分工(蜂王与蜂群的关系),“采花(粉)不酿蜜,酿蜜者别一蜂”;蜂“向阳喜暖”、“性洁净”的生活习性,巢地选择与繁殖的关系;蜂群过繁分群(含人工控制分群);割蜜管理(割蜜与防饥、割蜜与保暖、来年二月割脾与繁育的关系);蜂群自卫和人工防虫鼠害的措施等。作者虽然仍坚持古人的“祝子”化生说,且对雌、雄蜂之辨别尚较模糊,但仍不失为一部较全面、较系统且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蜂类专著。

或作丰。周代国名。姬姓,在今陕西户县东,始封君为周文王子。成王黜酆侯,自是绝封。

酆家店 又名酆家铺。在今安徽宿松县东北。明崇祯十年(1637),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大破官军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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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周邑,在今河南荥阳市西。《左传》定公六年(前504):周儋翩率王子朝将作乱,郑于是乎伐冯等六邑,即此。

冯盎 (?—646) 隋末唐初高州良德(今广东高州东北)人,字明达。洗夫人孙。本北燕冯弘后裔,移居番禺(今广东广州),世为本部大首领。隋开皇时,为宋康令。仁寿初,驰至京告潮、成等五十州僚人起事,带兵击之。任汉阳太守。从炀帝攻高丽,迁左武卫大将军。隋亡,还岭表。破高法璒、洗宝彻,据番禺、苍梧、朱崖等地,自号总管。武德五年(622)以地归唐,析为高、罗等八州。授高州总管,封耿国公。善为治,得民心。贞观初,或告其反,太宗发兵将讨之,魏征谏止。贞观五年(631)入朝。俄为先锋击平罗、窦诸洞僚。卒赠左骑卫大将军、荆州都督。

冯跋 (?—430) 十六国时北燕国君。公元409—430年在位。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字文起,小字乞直伐。祖父和,永嘉时避地上党(今山西长治北)。父安,西燕慕容永将军。永灭,东徙龙城(今辽宁朝阳),遂同夷俗。曾任后燕中卫将军。后燕主慕容熙暴虐,他伺机袭杀熙,立慕容云(高云)为主。云署为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武邑公,执掌国事。云旋被亲信离班等刺杀,众推之为主,遂于北燕正始三年(409)称天王,建元太平。为政简易,励意农桑,省徭薄赋,推行儒学教化,燕人悦之。卒谥文成皇帝,庙号太祖。

冯宝 南朝梁人。任高凉(治今广东阳江西)太守。本北燕冯弘后裔,曾祖冯业归宋,居新会(治今广东江门)。父融,梁罗州刺史。羁旅他乡,号令不行。大同初,为其聘高凉俚族首领洗氏女为妻。守高凉(治今广东阳江西),得洗夫人之助,号称“政令有序,人莫敢违”。侯景乱梁,高州刺史李迁仕与谋共反,不从。迁仕遣大将杜平虏截击始兴太守陈霸先援台军,乃与夫人定计袭取高州。梁末卒于任。隋文帝时,追赠广州总管、谯国公。

冯保 明真定深州(今属河北)人,字永亭,号双林。嘉靖中为司礼监秉笔太监。隆庆时提督东厂,兼掌御马监事。万历初,任司礼监掌印太监,交结外廷张居正,倚太后势约束神宗甚严。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卒,遂失势,谪为奉御,并被抄家。后死于南京。著有《经书音释》。

冯豹 (?—102) 东汉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字仲文。好儒学,教授《诗》、《春秋》。初举孝廉,拜尚书郎。章帝时,西域方平,以才能拜为河西副校尉。和帝初,奏置戊己校尉,城郭诸国复率旧职。后迁武威太守,复征入为尚书。卒于官。

冯璧 (1162—1240) 金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字叔献,别字天粹。承安二年(1197)经义进士。贞祐三年(1215),摄监察御史,奉诏裁汰窜名军户仰食于官者。迁大理丞、治书侍御史等职。以同知集庆军节度使致仕。蒙古军破河南,北归真定。为学长于《春秋》,能诗善书,有《松庵集》。

冯秉正 (Joseph de Moyriac de Mailla,1669—1748) 法国人,字端友。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抵澳门。后去江西传教,旋去北京。五十一年,协助雷孝思测制地图,足迹遍及河南、江南、福建等地。精通满、汉文字,曾译满文本《通鉴纲目》为法文,定名《中国通史》出版。

冯参 (?—前6) 西汉上党潞(今山西黎城西南)人,徙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字叔平。冯奉世之子。姊为元帝昭仪,生中山王。少为黄门郎给事中,宿卫十余年。元帝时以王舅出补渭陵食官令。成帝时,历任代郡、安定太守,谏大夫等职,封宜乡侯。旋贬为关内侯。还京师,以列侯奉朝请。哀帝即位,帝祖母傅太后用事,陷中山太后以祝诅大逆罪,遂以同产相坐,自杀。宗族徙归故郡。

冯超骧 (1880—1911) 清末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原名敬,字雨苍,一作郁庄。早年曾入南洋水师学堂习海军。后入闽口长门(今连江南)要塞炮术学校。毕业后任职闽口炮台。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1911.4.27)参加黄花岗之役,随黄兴攻督署,中弹牺牲,为七十二烈士之一。

冯承素 唐人。贞观时,直弘文馆。贞观十三年(639),受命模写《乐毅论》真迹,以赐长孙无忌、房玄龄、高士廉、侯君集、魏征、杨师道六人。笔势精妙,备尽楷则。所临《兰亭序》,亦潇洒朴拙。

冯乘县 西汉置。以境内冯水得名。治今湖南江华县西南。属苍梧郡,三国吴属临贺郡,隋属零陵郡,唐属贺州。北宋开宝四年(971)废入富川县。

冯从吾 (1556—1627) 明长安(今属陕西)人,字仲好,号少墟。有志于濂洛之学,受业于许孚远。万历进士。由庶吉士授御史。万历二十年(1592),因直言被责,旋告归,家居讲学。后复出,熹宗时,历任左副都御史等职。后遭魏忠贤党羽诬陷,削籍归。曾与邹元标共建首善书院,讲学其中。主张以天理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提出“知觉的是天理,便是道心;知觉的是人欲,便是人心”(《辨学录》)。认为家齐国治不在贫富强弱,而在于“人人亲亲长长”(《语录》)。注重研究学术思想史,著有《元儒考略》、《关学编》等,另著有《冯少墟集》等。

冯大树 清湖北崇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入警察学院,并参加同盟会。回国后入武昌日知会。光绪三十四年(1908)随同盟会员、湖北新军标统杨缵绪赴新疆伊犁,任警察提调,参与伊犁起义准备工作。为争取维吾尔、回族上层人士赞助革命,建功尤著。起义后赴塔城与省方代表谈判,后任伊犁驻京代表。

冯旦 即“冯且”。

冯道 (882—954) 唐五代沧州景城(今河北沧县)人,字可道。先世为儒。初为幽州掾,后为河东掌书记。后唐庄宗即位,为翰林学士,逐渐显贵。明宗时,为端明殿学士,旋为宰相。闵帝立,潞王反,率百官迎之,是为末帝。后晋灭后唐,为宰相,奉高祖(石敬瑭)命,献徽号于契丹。高祖死,奉立齐王(少帝)。契丹灭后晋,为太傅。后汉建立,为太师。后周灭后汉,为太师兼中书令。显德元年(954),因反对周世宗亲征北汉,罢为奉陵使,旋卒。历事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与契丹,不离将、相、三公高位,自号长乐老,但与官吏贪暴放纵尚有异。曾于后唐长兴三年(932),倡议在国子监内校定《九经》文字,雕版印刷,至后周完成,世称“五代监本”。《全唐文》存文十二篇。

冯得仕 (1767—1796) 清湖北孝感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从族兄冯得先入白莲教。嘉庆元年(1796)率三千余众起于安康将军山。旋清军围攻山寨,断水炮轰,乃率众出降,被杀。

冯德材 (?—1910) 清湖北兴国(今阳新)人。同治九年(1870)优贡,以军功由教习知县递保至直隶州知州,嗣因捐赈奖知府于广西补用。光绪二十五年(1899)署思恩府。任内行保甲,兴学堂,倡植桑棉松杉,岁增收数十万两。

冯德馨 (1801—1868) 清山东济宁人,字桂山。道光进士。累迁贵州督粮道、广西按察使、江宁布政使。光绪二十八年(1902)擢湖南巡抚。三十年因镇压李元发起义贻误军机、奏报不实,遣戍新疆。咸丰三年(1853)释回,在籍办团练防堵捻军。晚年主讲渔山、任城等书院。

冯德馨年谱 书名。清冯德馨自编。起嘉庆六年(1801),迄同治七年(1868)。记家事、仕历、铜政、盐政、镇压捻军事较详,对研究清末地方经济及民情有重要参考价值。

冯恩 (约1495—约1584) 明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字子仁,号南江。嘉靖进士。授行人,擢南京御史。嘉靖十一年(1532)上疏言时政忤帝意,下狱。次年朝审时不屈,有口、膝、胆、骨皆如铁之誉,人称“四铁御史”。十三年戍雷州。久之赦归。穆宗立,年已七十余,即家拜大理寺丞。后以年老致仕。著有《刍荛录》。

冯奉世 (?—前39) 西汉上党潞(今山西黎城西南)人,后徙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字子明。武帝末,以良家子选为郎。昭帝时,以功补武安长,失官,年三十余乃学《春秋》,读兵法。前将军韩增奏以为军司空令。宣帝时,以卫侯使持节送大宛诸国客。时匈奴发兵攻车师,北道告警,莎车又攻劫南道,鄯善以西皆绝不通。遂矫制发西域诸国兵进击莎车。莎车王自杀,诸国悉平,威振西域。还任光禄大夫、水衡都尉。元帝即位,历任执金吾、右将军典属国、光禄勋。永光二年(前42)率军平息陇西羌变。次年,更为左将军,后封关内侯。岁余病卒。长女媛为元帝昭仪。

冯官屯 地名。在今山东茌平县西。清咸丰五年(1855)正月二十九日,太平军李开芳部自高唐突围,据守冯官屯,清军数次进攻受重创;后因僧格林沁引水灌城,太平军失守,即此。

冯桂芬 (1809—1874) 清江苏吴县人,字林一,号景亭。道光进士。曾为幕僚。由翰林院编修官至右中允。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克苏州时避居上海。上书曾国藩,为其镇压太平军出谋划策。又立会防局,调和中外杂处者。重视经世致用之学,关心时务,对清腐朽统治亦有不满。先后主讲金陵、上海、苏州诸书院。博学能文。注意研究西学,究心数学、舆地,关注盐铁、河漕诸政。认为当时中国“受制”于外国侵略者,是“有天地开辟以来未有之奇愤”(《校邠庐抗议·制洋器议》),以“自强”为宗旨,主张“采西学”、“制洋器”,“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校邠庐抗议·采西学议》)。建议学习西方军事技术并广泛采用机器生产。尝谓:“农具、织具、百工所需,多用机轮,用力少而成功多,是可资以治生”(同上)。从争取对外贸易出超着眼,主张发展丝、茶生产。又曾提出在苏、松、太地区减赋与“折南漕”、“改土贡”等有利国内商品流通之建议。其思想对资产阶级改良派与洋务派均颇有影响。著作有《校邠庐抗议》、《显志堂集》、《说文解字段注考证》、《弧矢算术细草图解》、《梦李诗存》等。

冯绲 (?—168) 东汉巴郡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人,字鸿(皇)卿。初举孝廉,累迁广汉属国都尉,征入为御史中丞。顺帝末,持节督扬州诸郡军事。冲帝、质帝时,与中郎将滕抚等人镇压徐、扬地区马勉、徐凤、张婴等人领导的农民起义。后历任陇西、辽东太守、京兆尹、司隶校尉、廷尉、太常等职。延熹五年(162),拜车骑将军,镇压荆州“武陵蛮”起义。后为宦官诬陷策免。旋任将作大匠,转河南尹,复为廷尉。坐以考案中常侍单超弟山阳太守单迁致死,输作左校。后得赦免,拜屯骑校尉,复为廷尉。卒于官。

冯国用 (1324—1359) 元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喜读书,过目成诵,通兵法。元末与弟国胜结寨自保,后投朱元璋,留置幕府,甚见信任。力主先拔金陵(今江苏南京)以为根本,然后徐图进取。元璋深然之,命典亲军。攻集庆(今南京),率骁勇五百人先登,遂克之。累迁至亲军都指挥使。卒于军,追封郢国公。

冯国璋 (1859—1919) 直隶河间(今属河北)人,字华甫。北洋武备学堂毕业。清光绪十九年(1893)入聂士成武卫军,后任中国驻日公使军事随员。二十二年回国,协助袁世凯创办新建陆军。二十九年任清政府练兵处军学司司长,并督理北洋武备学堂及陆军贵胄学堂,与王士珍、段祺瑞并称“北洋三杰”。后长期任军咨使。武昌起义爆发后,任第一军总统,率军至湖北镇压革命。1913年任江苏都督。为北洋军阀直系首领。1916年当选副总统,次年代理大总统。1918年下台。次年病死。

冯郝 或作冯赫。战国时楚国人。秦惠文王更元三年(前322)张仪由秦至魏为相,而逐惠施。惠施往楚,楚怀王欲纳之。他以为纳惠施则恶张仪,不如荐惠施于宋,如此,则既不恶张仪,亦令惠施感恩于楚。事见《战国策·楚策三》。

冯赫 即“冯郝”。

冯弘 (?—438) 十六国时北燕国君。公元431—436年在位。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字文通。冯跋季弟。高云称帝时,任征东大将军,领中领军,封汲郡公。跋称天王,署为侍中、尚书右仆射。太平二年(410),平定冯万泥等叛乱,任骠骑大将军,改封中山公。渐掌内外朝政,迁尚书令、司徒、录尚书事。二十二年,乘跋病危,领兵入宫,跋惊卒,遂自立为天王,尽杀跋子及宗室子侄,改元太兴。屡为北魏所败,太兴四年(434)称藩于魏。魏仍屡攻之,五年向南朝宋称藩,被封为燕王,江南谓之黄龙国,称龙城为黄龙府。六年,魏大军攻燕都龙城(今辽宁朝阳),率众逃高丽。北燕亡。后与高丽生怨,被杀。谥昭成皇帝。

冯驩 即“冯谖”。

冯忌 战国时人。与赵平原君及赵孝成王弟庐陵君相友善。曾与孝成王深谈。长平之战后,劝平原君勿攻燕。又曾劝止赵王逐庐陵君。见《战国策·赵策三、四》。

冯嘉会 (?—1627) 明河间(今属河北)人,字文亨,号履亨。万历进士。历任知县、御史、大理寺卿。天启六年(1626)官至兵部尚书。卒于任。崇祯时定为“逆案”成员。

冯坚 (?—1392) 明初人。洪武中为南丰典史。洪武二十四年(1391)上书言九事,颇持大体,太祖称其知时务、达事变。擢左佥都御史。次年卒于官。

冯劫 (?—前208) 秦代人。始皇帝时曾任御史大夫,与丞相王绾、廷尉李斯议立帝号。后任将军。陈胜、吴广起义后,因二世居宫中与赵高议决政事,公卿稀得朝见,乃与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进谏,请停止修筑阿房宫,减省赋税徭役,以此触怒二世,下吏论罪,旋自杀。

冯京 (1021—1094) 北宋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汉)人,字当世。富弼婿。皇祐元年(1049)进士第一,以将作监丞通判荆南府。还,直集贤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出知扬州,徙江宁府。以翰林侍读学士召还,纠察在京刑狱,知开封府。出安抚陕西,改知太原府。神宗立,复为翰林学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变法,屡上言论其更张失当,累数千百言。熙宁三年(1070),除枢密副使,寻拜参知政事。数与安石辩论于帝前,非议新法;又荐苏轼、刘攽可掌外制,劾王韶募人耕秦州(治今甘肃天水)旷土为欺罔生事。后坐与郑侠交通,于八年罢知亳州。哲宗即位,知大名府。以太子少师致仕。

冯京第 (?—1650) 明末清初浙江慈溪人,字际仲,一作跻仲,号簟溪。明贡生。南明弘光朝覆亡,起兵抗清,会太湖义师攻湖州,鲁监国授监军御史。旋兵败,入四明山与王翊等合军。曾二赴日本乞师,未果。鲁监国五年(顺治七年,1650)寨破被俘,死于宁波;一说为叛将王升所杀。著有《簟溪集》。

冯景 北朝时河间武垣(今河北河间南)人,字长明。北魏正光中,关西大行台萧宝寅引为行台都令史。孝昌三年(527),曾劝宝寅勿反,不听。宝寅败,还洛阳,从雍州刺史贺拔岳,受命使高欢,察其形势,以利东伐。北魏末,谏孝武帝西迁,并迎入长安,以功封高阳县伯,迁瀛州刺史。西魏大统初,行泾州事,卒于官。

冯且 一作冯旦、冯雎。战国西周人。时西周宫他亡入东周,尽告以西周之内情。他用反间计使人持金与书往东周以遗宫他,旋又告之东周,使捕信使,东周立斩宫他。见《战国策·东周策》。

冯雎 即“冯且”。

冯康国 宋遂宁府(治今四川遂宁)人,字元通,本名 。太学生。建炎中,*苗刘之变时,曾受张浚派遣说苗傅、刘正彦以祸福。诏补奉议郎,守兵部员外郎,更名康国。张浚宣抚川陕,辟主管机宜文字,为荆湖宣谕使。浚相,入为都官员外郎。出知夔州,后除都大主管川、陕茶马,卒。

冯克善 (1778—1814) 清河南滑县人。李文成表弟。初从师学武艺并习离卦教。嘉庆十七年(1812)至德州传徒,遂为离卦教主。旋与林清、文成等议定同时举事反清。次年,滑县教徒起义后,曾受文成命攻占浚县。清军围攻滑县时,率众突围,被拦截,只身逃至景州。复往山西策动教徒起义,行至献县三角村被捕,械送京师,遇害。

冯离 战国时人。善言辞而无实际行政经验,魏王任之为相,致使魏国危亡。见《韩非子·问田》。

冯嫽 西汉人。武帝太初年间,以侍女随解忧公主出嫁乌孙昆弥,为右大将妻。常持汉节为公主使,行赏赐西域诸国,号曰“冯夫人”。宣帝时,乌就屠自立为昆弥,汉政府出兵讨伐。遂奉都护郑吉命晓谕乌就屠以利害,乌就屠恐,愿得小号。宣帝遂命其乘锦车持节,诏立公主子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甘露三年(前51),随公主回长安。元贵靡死,子星靡立,她自请使乌孙,辅佐星靡。

冯梦龙 (1574—约1646) 明苏州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字犹龙、耳犹、子犹,号龙子犹、茂苑外史、詹詹外史、顾曲散人、姑苏词奴、平平阁主人、墨憨斋主人等。崇祯贡生。崇祯七年(1634),任福建寿宁知县。后回乡从事著述。清顺治初,著《中兴伟略》,记唐王朱聿键监国福州事。家富藏书,辑著《三遂平妖传》、《智囊》、《广笑府》、《春秋指目》、《古今谭概》、《墨憨斋传奇》、《七乐斋稿》、《燕都日语》、《山歌》、《寿宁县志》等。所辑话本《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喻世名言》尤为著名。

冯莫突 晋羯族部落首领。刘渊建立政权,与张背督等往投之,得重用。

冯仆(僕) (550—?) 南朝陈新会(今属广东)人。先世本北燕后裔。高凉太守冯宝之子。永定二年(558),以九岁童子率岭南俚族诸首领至建康朝见陈武帝。始官阳春(治今广东阳春)郡守。广州刺史欧阳纥谋反,召之至南海(今属广东),诱与为乱。母洗夫人发兵拒境。及纥平,因洗夫人之功,封信都侯,加平越中郎将。转石龙(治今广东化州东北)太守。至德年间病卒。

冯溥 (1609—1692) 清山东益都(今青州)人,字孔博,一字易斋。顺治进士,授编修。历官侍讲学士、吏部侍郎、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康熙十年(1671)授文华殿大学士。三藩事起,曾参预机务。二十一年致仕。著有《佳山堂集》。

冯琦 (1558—1603) 明山东临朐人,字用韫、琢庵。万历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与修《明会典》。进少詹事,掌翰林院事,入史馆,究心列朝典章故训。万历二十七年(1599)迁吏部右侍郎。曾数疏请止矿税。累官礼部尚书。卒于任。天启时追谥文敏。著有《北海集》、《宗伯集》、《经济类编》等。

冯去疾 (?—前208) 秦朝人。始皇帝时曾任右丞相。陈胜、吴广起义后,因二世常居宫中与赵高议决政事,公卿稀得朝见,乃与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进谏,以为关东“盗贼”蜂起,皆以“戍转漕作事苦,赋税大”,力主停修阿房宫,减省戍转。以此触怒二世,下吏论罪,旋自杀。

冯铨 (1595—1672) 明末清初顺天涿州(今属河北)人,字振鹭。明万历进士。授检讨。曾谄事魏忠贤,参与陷害杨涟、熊廷弼等,累迁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充《三朝要典》总裁。崇祯初以阉党论杖徒,赎为民。顺治元年(1644)降清,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奏定复票拟旧制。次年授弘文院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十三年加太保致仕。著有《瀛洲赋》、《独鹿山房诗集》,汇刻有《快雪堂法帖》,颇著名。

冯逡 西汉上党潞(今山西黎城西南)人,字子产。徙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冯奉世之子。少为郎,补谒者。元帝时任美阳令、长乐屯卫司马。成帝初任清河都尉,奏请疏浚屯氏河,以杜河患。丞相、御史遣使行视,以用度不足而搁置。建始四年(前29),河果决东郡金堤,泛滥兖、豫等州。后迁陇西太守,年四十余卒。

冯如 (1883—1912) 清末广东恩平人,号鼎之。早年赴美佣工,业余习机械。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旧金山奥克兰开始研制飞机。宣统元年(1909)制成改进式莱特飞机,试飞成功,受到孙中山赞勉。后造新飞机一架,航程、时速、高度均达当时世界先进水平,在国际飞行协会举办的飞行竞赛大会上获奖。三年春拒绝美国人聘请,携机返国。辛亥革命爆发,参加广东革命军,任陆军飞机长。1912年8月25日在广州表演飞行时失事身亡,葬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侧。

冯汝骙 (?—1911) 清末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字星岩。光绪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曾任军机章京、户部郎中。后出任四川顺庆、山东青州、直隶大名知府。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安徽宁池太广道迁甘肃按察使。次年任陕西布政使,旋改浙江巡抚。三十四年调江西巡抚。宣统三年(1911),南昌新军反正响应武昌起义,被举为军政府都督,拒绝受职,离赣途经九江时,服毒自尽。

冯乳陈 (?—410) 十六国时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冯跋从兄子。初在后燕慕容熙帐下,与跋等结盟谋杀熙。北燕正始三年(409)跋称天王,以为征西大将军、并青二州牧、上谷公,与叔广川公冯万泥谓当入为公辅,跋不用。遂于太平二年(410)反。兵败被杀。

冯商 西汉阳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一说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字子高。成帝时受诏续《史记》十余篇(一说七篇)。

冯绍正 一作冯绍政。唐人。开元初,任少府监。开元八年(720),为户部侍郎。善画鹰鹘鸡雉鹤,尽其形态。尤善画龙,有降云蓄雨之感。传说开元时关辅大旱,京师尤甚,祈雨无效。玄宗命于殿壁中画龙,其状蜿蜒,如欲振涌。设色未毕,即有白龙自檐间出,入于龙池(在兴庆宫内,亦称兴庆池),波涌涛汹,雷电随起,俄顷风雨大作。虽传说虚妄,但可想见其画龙妙笔。此种画亦称*龙水。

冯胜 (?—1395) 明凤阳定远(今属安徽)人,初名国胜,又名宗异。喜读书,通兵法。元末投朱元璋,典亲军。屡败陈友谅,进亲军都护。经鄱阳湖之战,迁同知枢密院事。取江西、淮安,均有功,迁右都督。洪武元年(1368)以都督同知率兵取汴梁(今河南开封),守之。三年,论平山西、陕西功,封宋国公。五年领兵出塞,取甘肃,全师而还。二十年拜征虏大将军,率步骑二十万出金山,降元将纳哈出。为婿常茂所讦,夺大将军印。以功高望重遭太祖猜忌,二十八年赐死。

冯氏锦囊秘录 书名。又名《冯氏锦囊》、《锦囊秘录》。清冯兆张著。刊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包括《内经纂要》、《杂证大小合参》、《痘疹全集》、《杂证痘疹药性主治合参》。冯氏精于儿科,此书间论胎儿、小孩、成人各种杂病,以病因风、寒、暑、湿、燥、火分门,又以虚实、寒热分条。冯氏重温补,强调补肾健脾,多用八味、六味丸,八珍,十全等方剂。内容丰富,刊行后为医家所重视,并传入越南、日本等国。

冯双礼 一作冯双鲤。明末清初陕西绥德人。初率众起义,附张献忠,为大西五军都督之一。献忠死后,隶孙可望部。永历六年(顺治九年,1652)从李定国出兵湘粤,获桂林、衡州大捷,继而拔长沙,破岳州(今湖南岳阳),旋奉可望命退兵。十一年可望叛南明,遂归定国,被永历帝封为庆阳王。次年,清军入贵州,率军援黔,兵败于永宁鸡公背(今关岭东)。后率部守昆明,城陷被俘降清。

冯甦 (1628—1692) 清浙江临海人,字再来,号蒿庵。顺治进士。任澂江知府。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叛,被拘,伪应,密驰蜡丸于外。后得脱至粤,超擢广东巡抚,条陈八十余款,多见施行。旋内迁刑部侍郎。晚年息影故居。著有《粤东奏议》、《滇考》、《见闻随笔》、《嵩庵集》、《南中集》等,曾修撰《滇省志》、《台郡志》。

冯素弗 (?—414或415) 十六国时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冯跋长弟。初为后燕慕容熙侍御郎、小帐下督。建始元年(407)与冯跋等共杀熙而立高云。云以为昌黎尹、抚军大将军、司隶校尉,封范阳公。北燕正始三年(409)云被杀,跋称天王,拜为侍中、车骑大将军、录尚书事。及平冯万泥叛乱,署为大司马,改封辽西公。为宰辅,修己率下,申拔旧门,甚得众心。

冯素弗墓 十六国时北燕墓葬。在今辽宁北票市西官营子。1965年发掘。共两座,为同坟异穴、石椁结构墓室,出土“范阳公”、“辽西公”、“车骑大将军”、“大司马 ”四颗印章,证明为十六国时期北燕冯素弗及其妻属之墓葬。出土大量陶器、铜容器、漆器、玉器、玻璃器、铁工具、兵甲马具、仪仗车器、文具、服章杂用器等。椁顶及四壁白质面上绘有彩画,但大部残脱。内容有日月星辰、人物出行、家居、建筑物等。为研究北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冯太后 (442—490) 北魏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祖弘、伯祖父跋为北燕国王。父朗降魏,任秦、雍二州刺史,因事被诛。乃没入宫。太安二年(456),文成帝立为皇后。和平六年(465),帝死,献文帝继位,尊为皇太后,临朝秉政。时以帝年幼,丞相乙浑谋叛,下令诛之。次年还政于帝。后因内宠李弈为帝所杀,深怨之。皇兴五年(471)献文帝传位于孝文帝,自称太上皇。延兴六年(476),毒死献文帝。称太皇太后,复临朝称制。重用李冲等汉族士人,推行改革:禁拓跋氏同姓为婚;行俸禄制、均田制、三长制、租调制。又整顿吏治。临朝二十五年,卒后孝文帝始亲政。谥文明太皇太后。

冯唐 西汉内史安陵(今陕西咸阳市西北)人。文帝时为郎中署长。因匈奴骚扰边郡,文帝慨叹不得廉颇、李牧为将,乃面折文帝执法太严,赏罚不当,虽有廉颇、李牧亦不能用,并为削爵罚作的原云中守魏尚辨冤。文帝纳其谏,复魏尚职,并任之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车士。景帝立,任楚相,旋免。武帝即位,举为贤良,时年九十余,不能为官。

冯特民 (1883—1912) 清末湖北武昌(今武汉)人,名一。湖北自强学堂毕业。光绪三十年(1904)参加科学补习所。次年参加组织日知会,主编《楚报》,抨击时政。因揭露张之洞与英人密订粤汉铁路借款事,遭通缉,遂至新疆,从事新军运动。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发动伊犁起义,与袁大化所部激战。1912年初停战议和,成立都督府,任外交司长兼伊、塔观察使、伊犁镇边使顾问。旋被都督杨增新派人刺杀于惠远。

冯天驭 (?—1564) 明湖广蕲州(今湖北蕲春)人,字应房,号伯良。嘉靖进士。历官大理评事、督学御史、吏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年(1561)官至刑部尚书,不久避讦致仕。卒于家。

冯万泥 (?—410) 十六国时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冯跋从兄。初在后燕慕容熙帐下,与跋等结盟共杀熙而立高云。云以为尚书令,迁幽冀二州牧。跋称天王,以为骠骑大将军、幽平二州牧、广川公。与侄上谷公冯乳陈自谓当入为公辅,而跋不用,遂于北燕太平二年(410)共叛跋,兵败被杀。

冯惟敏 (1511—1590) 明山东临朐人,字汝行,号海浮,别号海浮山人。嘉靖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授涞水知县。历官镇江教授、保定府通判等。隆庆六年(1572)致仕。诗文雅丽,尤善乐府。居临朐南海浮山,卒于家。著有《海浮山堂词稿》、杂剧《梁状元不服老》、传奇《僧尼共犯》等。

冯锡范(範) 明末清初福建泉州人。郑成功部将。郑经继延平郡王位,任侍卫,参掌台湾政事。康熙十三年(1674)从郑经入闽攻漳、泉等地。郑经死,参与谋杀郑克 ,同刘国轩拥立郑克塽,封忠诚伯,参赞机务。二十二年挟克塽降清,授伯爵,隶汉军正白旗,居北京。

冯熙 (?—495) 北魏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字晋昌,或作晋国。冯太后兄。文成帝时,拜冠军将军、驸马都尉。出为定州刺史,进爵昌黎王。献文帝时,为太傅,累拜内都大官。及冯太后临朝,为侍中、太师、中书监,领秘书事。后除洛州刺史。笃信佛法,自出家财建佛舍七十二处。其三女均为孝文帝所纳,宠贵日隆。

冯喜 战国时人。为张仪舍人。秦武王元年(前310),张仪离秦赴魏,齐因憎恶张仪而伐魏,他奉张仪之命赴楚,使楚国派使者适齐以止齐兵。事见《战国策·齐策二》。

冯夏威 (?—1905) 清末人。菲律宾华工。光绪三十一年(1905)为抗议美帝国主义对华工的残酷迫害,激励祖国同胞将抵制美货运动进行到底,在上海美国领事馆前自杀。

冯相上士 官名。《周礼》有冯相氏中士、下士,掌观测日月星辰以制历。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建六官,春官宗伯府太史中大夫属下有冯相上士,正三命;冯相中士,正二命,即《周礼》冯相氏之职。北周沿置。隋开皇元年(581)罢。

冯相氏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掌天文星象历法之推步。

冯澥 (?—1140) 宋普州安岳(今属四川)人,字长源。元丰进士。靖康元年(1126),累官左谏议大夫。金人围汴京,出使金营请和,留三日归。旋从钦宗诣金营。张邦昌僭位,命为总领迎驾仪物使。建炎初,除资政殿学士,知潼川府,因言者论其曾受伪命,夺职。绍兴三年(1133),以资政殿学士致仕。

冯辛 即“廪辛”。

冯煦 (1842—1926) 江苏金坛人,字梦华,号蒿庵,晚号蒿隐公。清光绪进士,授编修。光绪二十一年(1895)后历任安徽凤阳知府、山西按察使、安徽布政使。三十三年安徽巡抚恩铭被刺死后,擢升巡抚。宣统元年(1909)罢职。二年安徽大水,复起为查赈大臣。民国初任督办江淮赈务。1914年任参政院参政。参与纂修《江南通志》。工诗词,著有《蒙香室词集》及日记,另辑有《宋六十一家词选》。

冯谖 一作冯煖、冯驩。战国时齐国人。家贫无以为生,寄于孟尝君门下为食客。自言于孟尝君无好无能,遭人轻贱。后以食无鱼,出无车,无以为家,三次倚柱弹剑而歌,孟尝君皆允其所求。曾为孟尝君收债于薛(今山东滕州东南),得息钱十万,乃召薛民欠债者合券,矫命尽焚其券,债民大喜,为孟尝君沽名钓誉。后齐湣王信谗言,罢孟尝君相,使归于薛,薛民扶老携幼迎于道中。他又替孟尝君游说于魏,使魏王礼聘孟尝君,齐湣王恐孟尝君背齐赴魏,复其相位。此后孟尝君为相无微细之祸,皆冯谖之力。

冯煖 即“冯谖”。

冯延登 (1176—1233) 金吉州吉乡(今山西吉县)人,字子骏,号横溪翁。承安二年(1197)词赋进士。泰和、大安间,为宁边县令,从州刺史赵秉文学诗。元光二年(1223),知登闻鼓院,兼翰林修撰,奉使夏国。正大七年(1230)冬,迁国子祭酒,假翰林学士承旨,充国信使。次年春,奉国书见窝阔台于虢县。窝阔台使招凤翔帅降蒙古,不从,被监于丰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天兴元年(1232)得释,历任礼、吏部侍郎,权刑部尚书。次年,自汴京逃出,被蒙古军俘掳,自杀。有《横溪集》。

冯延巳 (903或904—960) “巳”或作“己”。五代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一名延嗣,字正中。事南唐,累迁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弟延鲁攻闽兵败,坐罢相,出为昭武军节度使。后复相位,及后周攻南唐,再罢相,以太子太傅终。工诗,尤喜填词。语言清丽,善以景见情,对宋晏殊、欧阳修等有影响。词多写男女间离情别恨,表现士大夫生活情趣。作品多散佚,宋人辑为《阳春集》一卷,杂有他人之作。又有传奇《墨昆仑传》、《昆仑奴传》。

冯衍 东汉初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字敬通。新莽时,曾为更始将军廉丹掾吏,劝丹弃莽从汉,丹不能从。后亡命河东,依更始政权,为立汉将军、领狼孟长。及更始败亡,归降刘秀,任曲阳令。后得外戚阴识赏识,迁司隶从事。因光武帝严惩外戚结交宾客,由是免归。明帝时,卒于家。曾与晋冯、段肃等续撰《史记》。有《冯曲阳集》一卷,收在明张溥所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

冯野王 西汉上党潞(今山西黎城西南)人,后徙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字君卿。冯奉世子。少以父任太子中庶子。后任县长、令。元帝时擢陇西太守,入左冯翊,有治绩。迁大鸿胪,甚见器重。成帝时出任郡守。京兆尹王章以大司马大将军王凤专权,荐其代之。及章以荐王舅(野王为信都王刘兴舅)等罪死狱中,惧不自安,遂以病赐告归杜陵。王凤又指使御史中丞劾奏私自去郡,奉诏不敬,遂免。郡国二千石病赐告不得归家自此始。数岁,终于家。

冯一 即“冯特民”。

冯异 (?—34) 东汉初颍川父城(今河南宝丰东)人,字公孙。新莽末年 ,以郡掾监五县,与父城长苗萌共守城,拒义军。更始年间归降刘秀,任主簿,从破王郎,封应侯,助秀镇抚河北。性谦让,不伐己功。诸将并坐论功,异常独退避树下,军中号为“大树将军”。后为孟津将军,统兵拒击更始大将军朱鲔。光武帝即位,封阳夏侯,任征西大将军,镇压赤眉农民起义军,平定三辅。复领兵西击隗嚣,进军义渠,降青山胡,破走卢芳所部及匈奴奥鞬日逐王。兼领北地、安定太守,又兼行天水太守事。病卒军中。明帝时图画功臣,列为云台二十八将之一。

冯翊郡 ①三国魏改左冯翊置。治临晋县(今陕西大荔县)。属雍州。辖境相当今陕西韩城市、洛川县以南,宜君县、蒲城县以东,渭河以北地区。北魏移于魏晋京兆郡境。隋大业三年(607)复置于冯翊县(今大荔县)。唐武德元年(618)改为同州,天宝元年(742)复为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又改同州。②北魏于魏晋京兆郡境置,治高陆(今陕西高陵县),辖境仅有今高陵县一带,后废。

冯应京 (1555—1606) 明盱眙(今属江苏)人,字可大,号慕冈。万历进士。任湖广佥事,捕治税监陈奉爪牙,并疏劾其十大罪,反遭诬陷,被逮时,士民拥槛车号哭。数年后获释。卒于家。著有《六家诗名物疏》。

冯英 明真定宁晋(今属河北)人,字美中。万历进士。历太仆少卿、刑部侍郎。崇祯七年(1634)官至刑部尚书。十年因郑鄤案忤首辅温体仁,坐擅改罪,遣戍代州卫。

冯宇 一作马宇。唐人。宪宗时曾任秘书少监兼史馆修撰。著有《凤池录》、《段公别传》。

冯玉 (?—953) 五代时定州(今属河北)人,字璟臣。妹为后晋出帝后,因拜端明殿学士、户部侍郎,迁枢密使、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军国大事一以委之。专权贪贿,积貲巨万,由是朝政日坏。契丹灭后晋,随出帝北徙,被契丹任为太子太保。后周初,以其子自契丹逃归,忧惧卒。

冯玉祥 (1882—1948) 安徽巢县(今巢湖)人,原名基善,字焕章。行伍出身。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新民府发起组织武学研究会,传播革命思想。后曾充北洋第六镇队官、第二十镇管带。武昌起义后,参与发动滦州起义。后历任北洋陆军第十六混成旅旅长、第十一师师长,陕西、河南督军及陆军检阅使等职。1924年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发动北京政变,囚禁总统曹锟,推翻直系军阀政府,逐废帝溥仪出紫禁城,改所部为国民军,任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并电邀孙中山北上。1926年在五原(今属内蒙古自治区)誓师,加入国民革命军。次年在西安就任国民党第二集团军总司令。此后参与蒋介石的反共活动。因与蒋发生利害冲突,先后爆发蒋冯战争和中原大战。九一八事变后,主张抗日。1933年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在张家口组织民众抗日同盟军,任总司令。后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第三、六战区司令长官。抗战胜利后,反对蒋介石的反动政策。1946年出国考察水利,1948年初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同年9月响应中国共产党号召,回国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途经黑海因轮船失火遇难。著有《我的生活》、《我所认识的蒋介石》等。

冯誉骥 清广东高要(今肇庆)人,字卓如、展云。道光进士。累迁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光绪四年(1878)擢礼部右侍郎,转刑部左侍郎,出任江苏乡试正考官。次年晋陕西巡抚。九年御史刘恩溥劾其贪渎,任用非人,被革职。

冯元飙 (1598—1644) 明浙江慈溪人,字尔弢。天启进士。历任澄海、揭阳知县。崇祯四年(1631)授户科给事中,后累迁南京太仆卿等。十五年擢兵部侍郎。次年晋兵部尚书,鉴于战事日紧,未能有所作为,遂托病归。

冯元仲 明浙江人,字次牧,号懒民。万历时以善弈闻名。集古今棋书,倾心研析,著《弈旦评》、《弈难》行世。

冯云山 (约1815—1852) 清广东花县(今花都)人,本名乙龙。曾为塾师。道光二十三年(1843)与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次年从洪赴广西贵县传教。后只身入桂平紫荆山区,以雇工、塾师为掩护,宣传拜上帝教,先后介绍杨秀清、韦昌辉、萧朝贵、石达开等入会。后与洪秀全制定该会仪式和十款天条。次年被捕下狱,狱中创制《天历》,后经营救获释。三十年十二月参与发动金田起义,晋封前导副军师,领后军主将。咸丰元年(1851),太平军攻克永安(今蒙山),晋封南王,主持立法建制,撰《太平军日》、《太平礼制》、《太平官制》(已失传)。次年,太平军从永安突围,与萧朝贵率军伏击尾随清军,乘胜北上,围桂林,破灵川、兴安,攻全州中炮受伤,至蓑衣渡附近牺牲。

冯兆张 清浙江海盐人。自幼习医,从师访友十载,尤精幼科。治小儿疾病,先以迅猛峻利之药,急去新邪,次以宽猛相济,养正祛邪兼之,末以宽缓,用善药养正。对儿科痘疹之诊治有丰富经验,重视小儿先天禀赋之厚薄,后天之虚实而辨证施治。著有《冯氏锦囊秘录》。

冯拯 (958—1023) 北宋孟州河阳(今河南孟州南)人,字道济。太平兴国进士。补大理评事、通判峡州,稍迁三司度支判官。淳化中,与黄裳等请立许王元僖为太子,因贬岭外。真宗即位,进比部员外郎,稍迁枢密直学士、权判吏部流内铨。咸平四年(1001),同知枢密院事。景德初,改签书院事。景德二年(1005),除参知政事。大中祥符中,以疾罢知河南府。天禧四年(1020),拜同平章事。天圣初罢相。论事多迎合上意,又尝以私忿劾寇准。

冯志沂 (?—1867) 清山西代州(今代县)人,字鲁川。道光进士。咸丰三年(1853)派往山西参与军务。十一年授庐州知府,随胜保镇压捻军,加道员衔。后历署凤颍六泗道、安徽按察使、补徽宁池太广道。著有《微尚斋诗文集》等。

冯子材 (1818—1903) 清广东钦州(今属广西)人,字南干,号萃亭,一作翠亭。行伍出身。咸丰元年(1851)投入清军,随向荣、张国梁镇压太平军,累迁至总兵。同治元年(1862)升广西提督。光绪元年(1875)调贵州提督。七年回任广西。次年退职。十一年一月法军占领镇南关(今友谊关)后,被两广总督张之洞起用为广西关外军务帮办,率部在镇南关前修筑长墙,重新部署战备。二月在关隘前击败法军主力,并乘胜追击,收复谅山。旋因清政府下令停战,被迫撤回境内,受命会办广西军务。十二年授云南提督,以病未赴任。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奉命率军驻守镇江,战后仍回广西。二十七年调任贵州提督。次年因病去职。

冯子琮 (?—571) 北齐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州)人。北燕主冯跋之后。初袭爵荥阳县子。妻为齐武成帝高湛胡皇后妹。任殿中郎,奉诏辅导太子。湛死,为太尉高叡、尚书令和士开等所忌,出为郑州刺史。后谄附士开,复为吏部尚书,寻迁尚书右仆射。后与琅邪王高俨矫诏杀士开,继谋废帝立俨。俨败被拘,供出为其所教,遂被杀。

冯自由 (1882—1958) 广东南海人,原名懋龙,字建华。出身日本华侨家庭。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横滨加入兴中会。二十四年创办《开智录》半月刊。二十八年参加发起“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与“青年会”。三十一年加入同盟会,被推为评议员。后任香港同盟会分会会长、《中国日报》社长,多次参与南方武装起义。宣统二年(1910)赴加拿大、美国联络华侨。武昌起义后被推为旅美华侨革命党总代表回国。民国成立,任总统府秘书、稽勋局长等职。1914年入中华革命党。后反对孙中山三大政策,成为国民党右派。历任国民政府委员、总统府国策顾问等职。著有《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革命逸史》、《华侨开国革命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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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鼻头文化 东南海岸地区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因发现于台湾省高雄林园乡凤鼻头而得名。晚于大坌坑文化,距今约四千至二千年左右,主要分布在台湾西海岸中南部和澎湖列岛,福建沿海也有类似文化遗存,如闽侯昙石山贝丘遗址。据文化层划分,早期以泥质磨光红陶为主;中期以素面和刻纹黑陶为代表,有的陶器上有刻划符号;晚期则以方格印纹灰陶为特征。

凤朝文 (?—1528) 明云南武定土舍。彝族。武定府土知府凤昭叔。嘉靖七年(1528)三月,与寻甸土官安铨联结,反对改土归流,攻禄劝,陷武定、姚安、楚雄、扬林、嵩明等处,进围省城昆明,滇中大震。六月,明遣提督尚书伍文定率土汉军镇压,他奔东川(今云南会泽),至汤郎箐,被追兵擒杀。

凤池 即“凤凰池”。

凤池历(歷) 书名。作者不详。二卷。记述唐代名臣长孙无忌历官始末及其家世后裔。已佚。《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

凤池录 书名。唐冯宇(一作马宇)撰。五十卷(一作五卷)。记述唐代宰相姓名、事迹。已佚。《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

凤阁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中书省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凤阁舍人 官名。唐光宅元年(684)改中书舍人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凤阁侍郎 官名。唐光宅元年(684)改中书侍郎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凤鹤实录 书名。清胡潜甫著。为《皖北洪杨战祸记》上卷,题中“凤鹤”疑为“风鹤”之误。抄本。按年月日记载咸丰二年(1852)至九年有关安徽清军与太平军作战大事。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

凤鹤小草 书名。清胡潜甫著。为《皖北洪杨战祸记》下卷。抄本。主要收录作者所著有关太平天囯诗篇,每首后附有事实及书信,反映作者对太平军在皖之见闻,以及为清军镇压太平军出谋划策等情况。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

凤凰 年号。(1)三国吴末帝年号(272—274)。凡三年。(2)晋时李弘年号(370)。

凤凰池 中书省别称。或省称凤池。原指禁苑中池沼。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故有此称。亦可指中书省主要官员。唐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故亦作为宰相别称。

凤凰坡 在今四川西充县南。清顺治三年(1646),张献忠遇清军于凤凰坡,中矢坠马,即此。

凤凰山 在今浙江杭州市旧城南。山形“有凤凰欲飞之象”(《太平寰宇记》),故名。山麓为唐、宋时州治所在。南宋定都临安府,扩建州治为大内(皇宫),凤凰山环入禁苑。山顶砥平,可容万马,为南宋御军教场。元末张士诚据杭州筑城,始截山于城外。

凤凰山汉墓 汉代墓葬群。位于今湖北荆州市江陵区纪南城凤凰山,故名。以1973年3月至6月发掘的168号墓最为著名。墓中除记载随葬器物名称和数量的遣册竹简六十六枚,“告地下丞”竹牍一枚,书写工具及漆器、木器、竹器、陶器、钱币、玉印等随葬物品数百件外,又有老年男尸一具。据竹牍所记,可考墓主姓名为 少信,南郡江陵县西乡市阳里人,爵五大夫,于文帝初元十三年(前167)五月下葬。尸体经历二千一百多年,出土时仍保存完好,未见腐损,为研究古尸保存技术提供了新资料。此外,1973年秋发掘的8号、9号、10号墓和1975年秋发掘的167号汉墓,也有简牍和大量其他物品随葬。

凤凰厅 本明五寨、筸子坪二长官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于五寨置凤凰厅。治今湖南凤凰县。嘉庆元年(1796)升为直隶厅,属湖南省。辖红苗寨一百零五。1913年废,改为凤凰县。康熙三十九年改沅州总兵官为镇筸总兵官驻此,故旧以镇筸为凤凰厅、凤凰县的别称。

凤轿 明代皇妃及太子妃、亲王妃所乘车辆。青顶,上抹金铜珠顶,四角抹金铜飞凤各一,垂银香圆宝盖并结彩。轿身红髹木框,三面篾织纹簟,绘以翟文,抹金铜钑花叶片装钉。红髹,饰以抹金铜凤头、凤尾。青销金罗缘边红帘并看带,内红交床并坐踏褥。红销金罗轿衣一顶,用销金宝珠文。亲王妃改用木红平罗轿衣。沥水,香草文,看带并帏,皆凤文。

凤历(曆) 年号。(1)五代后梁朱友珪年号(913)。(2)大理段智廉年号(1201—?)。

凤麓小志 书名。清陈作霖撰。四卷,卷首、后序各一卷。凡地、人、事、文四志。综录清代金陵地方遗迹、名胜及掌故。其中于梵刹介绍,仿《洛阳伽蓝记》例,兼及其沿革兴废。是今南京市地方史料。收入光绪二十六年(1900)版《金陵琐志五种》。

凤鸟氏 官名。传说少皞氏置,掌历法。

凤伽异 (735—?) 唐时蒙舍州(今云南巍山)人。阁罗凤长子。乌蛮族。天宝四载(745)入唐宿卫,授鸿胪卿,兼阳瓜州刺史、都兵马大将。十载,于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大败唐将鲜于仲通。先阁罗凤而亡。

凤全 (?—1905) 清满洲镶黄旗人,字茀堂。以举人入貲为知县,铨四川,历任县、直隶州、府长官,得总督岑春煊赏识,迁道员,特加副都统。光绪三十年(1904)任驻藏帮办大臣,道经巴塘,时英军侵入前藏,藏局危急,清亟于经营川边藏族土司地区,乃驻巴塘募兵屯田,兴办农场,支持瞻对改土归流。三十一年,又议停止剃度喇嘛、限定喇嘛名额、勒令幼僧还俗,激怒巴塘寺院上层,聚众暴动,毁垦场,烧教堂。在镇压时遇伏被杀。

凤山 ①(1860—1911)清汉军镶白旗人,刘氏,字禹门。以 译举人袭佐领。光绪二十六年(1900)任副都统,训练近畿陆军。三十三年授西安将军。宣统三年(1911)由荆州将军调广州将军,甫抵任即被革命党人投弹炸死。②山名。一名皇绩山。在今福建泉州市东北。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倭寇掠凤山、清源山,犯南安;明年,复由凤山入犯,即此。

凤山县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驻地在今台湾高雄县凤山市,属台湾府。光绪十三年(1887)改属台南府。二十一年为日本侵占,1924年改设高雄市。

凤溪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治今云南保山市东北。清顺治十六年(1659)废。

凤县 明洪武七年(1374)降凤州置。治今陕西凤县东北凤州。属汉中府。1950年移治双石铺,即今县。

凤翔 ①(?—1900)清汉军镶黄旗人,字集庭。累官协领。甲午战争中负责供应军需,因功擢瑷珲副都统。光绪二十六年(1900)俄军借口镇压义和团运动,大举入侵东北,他遣军抗击,击毙俄军官两人。瑷珲陷落后,又率军抵内兴安岭,与俄军激战受伤。既还,呕血而死。②唐、五代方镇名。唐上元元年(760)置凤翔节度使,又称秦陇、兴凤陇、凤翔陇右、凤翔陇、凤翔河陇节度使,治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领凤翔府、陇州。大中一度增领秦州。天复后仅领凤翔一府。唐末李茂贞据此称岐王。五代从属于唐。③夏赫连勃勃年号(413—418)。凡六年。

凤翔八旗屯秦墓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墓葬群。位于今陕西凤翔县城南四公里、雍水南岸,与秦都雍城遗址隔水相望。墓地以八旗屯为中心,东至高庄,北至雍水,西至南指挥,南至黄家庄,为陕西已知最大之秦墓群。1976年发掘其中三个区的四十座墓与四座车马坑。墓葬除一座洞室墓外,余均为长方形竖穴墓。墓口长4.8—2.5米、宽2.7—1.5米,头向西北,南北成行排列。葬式有直肢、屈肢两种,皆有棺、椁等葬具,身份较高者用重椁。依随葬器物组合与形制可分为六期。一至三期墓属春秋时期。一期墓以随葬铜礼器为主,自二期始至三期则代之以彩绘的仿铜陶礼器。春秋时期的十八座墓与四座车马坑中有八座殉人,共殉二十人。殉人盛殓在木匣内,多置于壁龛中,皆屈肢葬,一般还有少量随葬物。四至六期墓属战国。战国早期墓随葬品器型变化较大,仿铜陶礼器已无彩绘,而尤具特色的是以陶囷与陶牛车模型入葬。此墓群于研究秦墓分期、墓葬制度及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社会变革均有重要意义。

凤翔府 唐至德二载(757)升凤翔郡置,号西京。治天兴、凤翔二县(宝应元年省凤翔县入天兴县。金大定改天兴县为凤翔县。即今凤翔县)。属京畿道,后罢西京称号。辖境相当今陕西宝鸡市及凤翔、岐山、太白、麟游、扶风、眉县等县地。为当时都城长安西边重镇。唐末李茂贞据此称岐王,宦官韩全诲曾劫昭宗至此。北宋属秦凤路。金为凤翔路治。元初升为路。至元九年(1272)复为府。属陕西行省。清辖境扩大,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麟游、扶风、眉县等县以西地区。1913年废。

凤翔路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置。治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麟游、扶风、周至等县以西,甘肃葫芦河流域与甘谷县以东,崇信、平凉等市、县以西及宁夏同心、海原等县以南地区。元初废。

凤翔秦公陵园 东周时期秦国公室墓地。位于今陕西凤翔南指挥乡三畤原,北距凤翔县城约6公里,与秦都雍城遗址隔雍水相望。自1977年1月始进行钻探与发掘。墓地西界与西南界发现有作为防护设施的外隍,墓地内分布着十余座陵园,每座陵园外围又挖壕沟为中隍。各陵园内有数量不等的大墓与殉葬坑,按一定布局排列,大墓墓室周围则设有内隍。大墓皆带墓道,东西向,平面呈中字、甲字等形。面积较大的1号陵园,其南部有1、3、5号三座大墓,依大小次序从西南向东北排列在一条斜线上,每座大墓右前方各有一车马坑。已发掘的1号墓平面呈中字形,通长300米,墓室东西长59.4米,南北宽38.8米,深24.5米,总面积4391平方米。墓室中环绕墓壁有三层台阶,宽1.5—1.6米,主椁室以巨型方木套接而成,周围及上部填土。中有一百八十余具男女殉人棺椁,出土的石磬残块镌刻有大篆文字一百九十余个。墓口上发现有大型墓上建筑遗迹。从出土器物及其铭文看,当为秦景公之墓。

凤翔雍城遗址 春秋时期秦国都城遗址。位于今陕西凤翔县城南关外。1959年起调查试掘。遗址东西长约4.5公里,南北宽约2公里,已发现宽15米、深3米的夯土墙基两段共1875米。遗址内建筑台基密布,出土遗物有石、铜质生产工具、陶器、陶水管、中圈、瓦、瓦当及青铜建筑构件等。1976—1977年发现一处可藏冰190多立方米的“凌阴”。距城址十五里的南指挥乡有秦墓地,已探出大墓十余座(详“凤翔秦公陵园”)。据《史记·秦本纪》,秦国从德公元年(前677)至献公十一年(前374)在此建都达三百余年,至汉此地仍为西北重镇。

凤阳府 明初朱元璋以凤阳为帝乡,欲都之,因建为中都。洪武六年(1373)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改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直隶南京。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及江苏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初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属安徽省。雍正二年(1724)升所辖颍、亳、泗三州为直隶州,辖境缩小,相当今安徽濉溪、宿州、凤台、寿县、长丰、定远、凤阳、灵璧等市、县地。1912年废。

凤阳守备太监 官名。明代司礼监外差。常设一员。掌护卫皇陵,操练中都留守司八卫一所军马,兼管高墙犯罪宗室。

凤阳巡抚 官名。明景泰初置。驻淮安府(治今江苏淮安),辖南直隶江北诸府大部(惟安庆一府除外)。清废。

凤仪北汤天经卷 南诏至元明时期佛教文物。1956年在云南凤仪北汤天董氏“金銮宝刹”中发现,共二、三千册,其中大部分是刻本佛经,小部分为写本佛经。最早的一卷是《护国司法抄》,为南诏晚期郑买嗣时的文物;大理国时期写经有确切年代题记的亦有数种。这批写经绝大部分涉及阿吒力教,是研究这一古老教派的实物资料。在一些经卷中还常有朱笔或墨笔批注,并多以汉字为音符注民族语言,即所谓之“白文”。是研究古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宝贵资料。

凤诏 皇帝之诏书。十六国时,后赵主石虎与皇后在邺城戏关马上为诏书,用五色纸,衔于木制凤口中。侍人放数百丈绯绳,辘轳回转,凤则飞下,谓之“凤诏”。后世凡大礼则沿用。

凤州 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南岐州置。治梁泉县(今陕西凤县东北凤州)。辖境相当今陕西凤县、留坝县及甘肃徽县、成县、两当县地。隋大业三年(607)改为河池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凤州。辖境缩小。天宝元年(742)复改为河池郡,乾元元年(758)又为凤州。五代初属岐,后属蜀。北宋属秦凤路。南宋属利州西路。蒙古至元五年(1268)并梁泉县入州。属兴元路。辖今凤县、留坝县地。明洪武七年(1374)降为县。

奉安 旧指安葬君父。《汉书·刘向传》:“其贤臣孝子亦承命顺意而薄葬之,此诚奉安君父,忠孝之至也。”《后汉书·明帝纪》:“司徒奉安梓宫,司空鲂将校复土。”后安置神像、神位等亦称奉安。苏轼《画西方阿弥陀佛赞》:“像成奉安于金陵清凉寺。”《明史·周冕传》:“重建太庙成,奉安神主,帝将遣官代祭。”历代奉安帝、后均有一定的礼仪。清制,奉安日,嗣皇帝至苇殿内哭祭后,将梓宫移于龙 ,循轨入元宫,再安于宝床上,最后封石门,大葬礼成。

奉安符宝所 官署名。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置,以都提举奉安符宝所承受官主管。

奉班都知 官名。明初侍仪司属官,正九品。掌朝廷部分礼仪。后革。

奉常 官名。秦、西汉初置,掌宗庙礼仪,有丞。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太常。一说入汉即改太常,惠帝时复名奉常。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称帝后即改太常。后世或用作太常寺别称。唐代曾改太常寺为奉常寺。

奉常署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

奉常寺 官署名。即太常寺,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常寺,长官称奉常正卿。

奉常正卿 官名。即太常卿,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常卿。

奉朝请 两汉朝廷给予退休大臣、列侯、宗室、外戚等的一种政治优待。当时春季朝会称朝,秋季朝见称请。西汉授此者特许参加朝会,班次亦可提高。如列侯就国者位次将作少府,而留居长安奉朝请者则在九卿之上。亦称朝朔望。东汉所施甚广,地位渐轻。西晋成为加官名号。晋武帝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并授此号。司马睿为晋王,其府僚属亦皆授此。东晋独立为官,亦作加官。南朝列为散骑(集书)省属官,安置闲散,所施益滥。宋武帝永初以后,以其太杂,令尚公主者唯拜驸马都尉,不加此官。南齐永明中,竟至六百余人。梁位二班,陈八品。北魏亦为冗散官,有俸无职。太和十一年(487)定员二百人,十七年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七品。北齐改为职事官,员二百四十人,掌献纳谏诤,隶集书省,从七品。北周列为散官,四命。隋初改隶门下省,员四十人,兼出使劳向,从七品。开皇三年(583)废。宋代无差遣的闲散官员及免职守本官的常参官等,例须五日(一说逢一、五日)一奉朝,亦称奉朝请。

奉车都尉 官名。西汉武帝始置,职掌皇帝车舆,入侍左右,多由皇帝亲信充任,秩比二千石。东汉名义上隶光禄勋。三国因之,地位渐低。蜀参用宦者。魏、晋用作加官,与驸马都尉、骑都尉并号“三都尉”,多任宗室、外戚,并奉朝请,六品,名义上隶散骑省。西晋末司马睿为晋王时,其府参军悉加此官,后罢其奉朝请。南朝隶集书省,无员额,宋六品,陈七品、六百石。北魏列为冗职,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上。正始四年(507)定员二十人。北齐员十人,隶左、右卫府,从五品。北周列为散官,五命。隋初左、右卫沿置,员六人,掌驭副车,从五品上,大业三年(607)废。唐代复置,从五品下,然有其名无其人,遇重大仪式则以他官暂摄。宋代废。

奉宸库 官署名。北宋康定元年(1040),合并奉宸五库置,掌收储金银珍宝,以供宫廷须索。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提点一人,以内侍都知充任。元丰改制后,隶太府寺。

奉宸卫 唐龙朔二年(662)至神龙元年(705)改左右千牛卫为左右奉宸卫。

奉宸苑 官署名。清代内务府三院之一,掌管皇家各苑囿事务的机构。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立。雍正六年(1728)始定官制。置兼管事务内大臣、卿、郎中、员外郎、主事、苑丞等职官,掌景山、瀛台、玉泉山、南苑、圆明园、畅春园、清漪园等苑囿的管理和修缮事务。并属有稻田厂、水田、旱地每年征供内廷所用之米和田赋地赋以为修缮园圃工费。

奉宸庄 即御庄。南宋时直属内廷的官田,称奉宸庄。

奉诚军 见“匡国军①”。

奉诚可汗 (773—795) 回鹘汗国第六代可汗。忠贞可汗之子,原称阿啜。贞元六年(790)其父中毒死,次相 跌·骨咄禄等杀篡位者,立之为君,年方十六七,拜号汩咄禄毗伽可汗。时大相颉于迦斯在北庭为吐蕃所败,北庭为吐蕃占据,闻变而返。可汗率朝臣郊迎,执礼甚恭。颉于迦斯遂臣事之。其年秋,颉于迦斯复出兵,约节度使杨袭古谋复北庭,又为吐蕃所败,葛逻禄乘势取浮图川,因尽迁西州以北羊马至牙南以避其锋。次年八月,次相 跌·骨咄禄令其长子(即日后之保义可汗)再击吐蕃,收复庭州,败葛逻禄,复破吐蕃于灵州,国势复振。

奉诚尉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九品。

奉城 又名江津戍。在今湖北荆州市沙市区南长江中,为南北交通要冲。《水经·江水注》:“故江津长所治,旧主度州郡,贡于洛阳,因谓之奉城,亦曰江津戍也。”东晋义熙元年(405),刘毅等诸军至马头,桓振挟帝出屯江津,即此。

奉祠 宋代称任宫观官者为奉祠。宋代宫观官有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用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

奉祠所 官署名。明代王府长史司下辖机构。洪武四年(1371)设,初名典祠所,后改典祠为奉祠,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隶王府长史司。设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掌祭祀乐舞。

奉慈殿 明代宫内祭祀之所。始建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孝宗朱祐樘即位之初,以其母妃孝穆太后纪氏不得附庙,遂于奉先殿右,建殿祭祀,名曰奉慈。每年五享,荐新忌祭,俱如太庙、奉先殿之仪。弘治十八年(1505)武宗朱厚照将圣慈仁寿皇太后周氏神位安置于殿中,嘉靖元年(1522),世宗朱厚熜将孝惠邵太后之位祔祀。

奉德大夫 文散官名。金置,四十二阶之第二十六阶,从五品下。天德二年(1150)改朝列大夫。

奉恩辅国公 爵名。清宗室封爵的第八等,即入八分辅国公。位次于奉恩镇国公。爵位传袭于子孙,递降至一等辅国将军不再降。参见“不入八分辅国公”。

奉恩将军 爵名。清宗室封爵十四等的最低一等。其嫡子一人得承袭,余子即为闲散宗室。

奉恩镇国公 爵名。清宗室封爵的第七等,即入八分镇国公。位次于贝子。爵位传袭于子孙,递降至一等镇国将军不再降。参见“不入八分镇国公”。

奉符县 本乾封县,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改为奉符县。治岱岳镇,即今山东泰安市。明洪武初废,并入泰安州。北宋先后属兖州、袭庆府,宋、元为泰安州治。

奉高县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置,以奉泰山之祀,故名。治今山东泰安市东故县。有工官。《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85),幸泰山,“进幸奉高”,即此。自汉至南朝宋为泰山郡治,北魏、东魏属泰山郡,北齐、北周属东平郡。隋开皇六年(586)改为岱山县。

奉国将军 ①爵名。明代为宗室封爵之第七等。位辅国将军下。清代为宗室封爵之第十三等。位辅国将军下、奉恩将军之上。并有一、二、三等之别,秩视武职正三品。②散阶称号。明代加授从二品武职。

奉国上将军 武散官名。金、元皆置,三十四阶之第四阶。金从三品上。元从二品,宣授。

奉国寺 辽佛寺。在辽宁义县城内东街路北。圣宗开泰九年(1020)正月焦希赟创建。初名咸熙寺,后改奉国寺,因殿内塑有七尊大佛,亦称七佛寺或大佛寺。天祚帝乾统七年(1107),沙门捷公修补扩建。金熙宗天眷三年(1140),沙门义擢、义显、义谦营建完毕。金、元之际,义州一带寺院多毁于兵火,唯奉国寺未遭大的破坏。经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地震,稍有倾斜崩坏,旋即修复。元以后,明清两代迭经修葺与更改,奉国寺内的辽代建筑,仅存木结构的大雄殿及彩塑七佛。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奉国中尉 明代宗室之封号。封予辅国中尉嫡长子外之余子及其子孙。

奉化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专施用于境外的武职。大通三年(529)定与度嶂将军同班,拟猛烈将军等号。

奉化县 ①隋初以阴石县改置。治今广西容县。属永平郡。开皇十九年(599)改名普宁县。②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治今浙江奉化市。属明州。宋属庆元府。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奉化州,属庆元路。明洪武二十年(1387)改州为县,属宁波府。辛亥革命后废府,县属浙江省。1988年改县为市。③原内蒙古哲里木盟地,清光绪四年(1878)置县,治梨树镇(今吉林梨树县驻地),属昌图府。因与浙江奉化县同名,1914年改名为梨树县。

奉驾大夫 官名。即尚乘奉御。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乘奉御。

奉驾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乘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乘局。

奉节线号 清嘉庆年间川楚白莲教起义军的一支。主要首领为龚文玉、龚其位等。嘉庆二年(1797)在奉节(今属重庆)铁瓦寺起义,后转战于云阳(今属重庆)、奉节一带。四年,龚文玉等先后被俘,余部由陈得俸率领,与通江蓝号会合。五年参加马蹄冈大战,陈得俸被俘,余部遂并归于太平黄号、通江蓝号。

奉礼郎 官名。唐高宗时因避讳改治礼郎置,员四人,从九品上,掌朝会、祭祀时君臣版位之次及赞导跪拜之仪,隶太常寺。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复为太常寺从八品职事官。掌奉币帛授祭祀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版位。辽、金皆置,属太常寺。金从八品,掌设版位,执仪行事。元代太常礼仪院置二人,从八品。

奉銮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明设一人,正九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一人,亦正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奉冕大夫 官名。即尚衣奉御,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衣奉御。

奉冕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衣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衣局。

奉辇大夫 官名。即尚辇奉御。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辇奉御。

奉辇局 官署名。又作奉舆局。即殿中省尚辇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辇局。

奉骑都尉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无职掌。五命。参见“骑都尉”。

奉钱 ①资助之钱。《史记·萧相国世家》:“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汉书·萧何传》颜师古注:“出钱以资行。”②即俸钱。汉代支付给官吏作为俸禄的货币。汉代官吏俸禄主要支付实物,故官秩品级以“石”名之,但部分也支付货币。《汉书·贡禹传》:“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又拜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奉钱月万二千”。东汉各级官吏受奉“皆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所载“百官受奉例”有具体规定。

奉膳大夫 官名。(1)唐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置为长官。(2)明置为光禄寺散官。洪武十年(1377)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授此。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仍沿旧制。

奉膳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食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食局。

奉圣州 辽太宗天显十一年(936)升威塞军置。治永兴县(今河北涿鹿县)。属西京道。辖境相当今河北涿鹿、宣化、怀来及内蒙古兴和等县以北,河北沽源县、北京市延庆县以西,内蒙古商都县、察哈尔右翼前旗以东,镶黄旗、正蓝旗、多伦县以南地区。金大安元年(1209),升为德兴府。蒙古至元三年(1266),仍改为奉圣州。属宣德府(后改顺宁府)。辖境缩小,仅有今河北涿鹿、怀来及北京市延庆三县地。后至元四年(1338),因地震改为保安州。

奉使日记 书名。西夏李师白著。师白曾于天盛十六年(1164)、十九年两使金国,尽得其民风土俗,因撰为书,共三卷。今不传。

奉使宣抚 使职名。元朝廷派遣官员视察各地,了解民间疾苦和官吏贪廉,名奉使宣抚。系临时性设置。元代共派遣五次,即成宗大德七年(1303)、仁宗延祐二年(1315)、泰定帝泰定二年(1325)、顺帝至正五年(1345)和至正十七年。受遣者给二品印。前四次均按道分别派遣。大德七年七道奉使宣抚所罢赃污官吏一万八千余人,审冤狱五千余事。至正十七年奉使宣抚限于北方彰德、大名、东平等地,旨在奖励将帅,与以往有所不同。

奉祀 官名。明代置,为太常寺所属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长陵、景陵、裕陵等各祠祭署长官。洪武二十四年(1391)改原署令置,一人,从七品。掌典守坛、陵,按时洒扫,以供祭祀之用。清沿置,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一人,亦从七品,均以汉人充任。

奉天 ①古地名。在今陕西乾县。唐时地属京兆府。建中四年(783),泾原兵变,德宗被迫逃亡于此。②见“盛京”。

奉天倡义大元帅 明末农民起义军首领李自成建立政权之前的称号。崇祯十六年(1643)初,李自成据承天府(治今湖北钟祥)时始称。后改襄阳为襄京,李自成进位为新顺王,遂不再沿用。

奉天府 ①官署名。清代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②地方行政建置。清顺治十四年自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移辽阳府于盛京(今沈阳市),改为奉天府。康熙三年(1664)置承德县为府治。清初辖境相当于今辽河以东地区。其后屡有改变。清末有今辽河以东,铁岭、开原、法库等市县以南,千山、碧流河以西地区。1913年废府置县。地处辽河中下游,北通松花江流域,南临辽东湾,东接朝鲜。为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的中心。

奉天宫 唐宫名。建于永淳元年(682)。位于河南嵩山之阳。二年,高宗幸此宫,欲以次年来此封禅,后遇疾作罢。旋废宫。文明元年(684),改为嵩阳观。

奉天官报 杂志名。清宣统三年(1911)七、八月间在沈阳创刊。隔天一期。奉天官报局主办。刊发奏章、公牍等。辛亥革命后停刊。

奉天记 书名。唐徐岱(一作贺楚)撰。一卷。记述朱泚、李希烈叛乱,德宗逃奔奉天(今陕西乾县)事。已佚。《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

奉天录 书名。唐赵元(源)一撰。四卷,一百零二条。多据见闻,记唐四镇之乱始末,起建中四年(783)十月,终兴元元年(784)七月。所述泾原兵变,朱泚称帝,李怀光叛唐,德宗奔奉天(今陕西乾县)、梁州,以至李晟唐军收复长安等事,较他书为详,多为《新唐书》所采取。唯多杂小说俪语,纪年间有参错。于陆贽参预决策等事了无所述,尤为疏漏失要。本书自明以来罕有刻本。清秦恩复据《永乐大典》辑录刊出。流传版本不尽相同,有待整理。

奉天门 宫门名。(1)明代南京紫禁城诸门之一。朱元璋吴元年(1367)建,为宫室正南门。洪武时建为大内正南第四重门,南接午门,北连奉天殿。(2)明代北京紫禁城诸门之一。位于午门之北,奉天殿之南。永乐十八年(1420)仿南京宫室之制建。每逢殿廷朝会则陈列仪仗于此。

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代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奉天劝业报 杂志名。清宣统二年七月一日(1910.8.5)在沈阳出版。月刊。奉天劝业公所主办,沈毅主编。设论说、调查、纪事、译丛等栏目。派销所属官衙、商会、农会。已知发行七期。

奉天省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省治盛京(今辽宁沈阳市)。以东三省总督为长官,设巡抚为次官。行省公署内分设二厅:一为承宣厅,禀承督抚掌一切机要总汇,考核用人各事;一为咨议厅,主管议定法令章制之事。原有局署酌量归并,分设交涉、旗务、民政、提学、度支、劝业、蒙务等七司。另设督练处以扩军政,设提法使以理刑法。共领八府、五直隶厅、三厅、六州、三十三县。1929年改名辽宁省。

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 太平天囯檄文。清咸丰二年(1852)以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名义颁布,后收入《颁行诏书》。文中揭露在清朝统治下,“官以贿得,刑以钱免,富儿当权,豪杰绝望”,“贪官污吏,布满天下”,“饿莩流离,暴露如莽”的黑暗现实,号召人民“同心戮力,扫荡胡尘”,“同享太平之乐”。

奉天通志 书名。辽宁省志。1927—1934年由白永贞、袁金凯、王树枏、吴廷燮、金毓黻、世荣、吴闿生、金梁等人编纂。二百六十卷。1937年刊行。主要记载辽宁省的建置沿革、山川物产、古迹陵庙、人物兵备、教育艺文等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的史实。

奉天县 ①唐文明元年(684)置。治今陕西乾县。因其地为高宗乾陵所在,有奉祖先陵寝之意,故名。属雍州。建中时,德宗曾避难于此。乾宁元年(894),于县置乾州。宋以后历属京兆府、醴州、乾州。元至元元年(1264)废。②1913年废奉天府置县。治今辽宁沈阳市。未几改名承德县,后因与直隶承德县同名,1914年改名沈阳县。

奉天与朝鲜边民交易章程 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光绪九年二月(1883.3)由奉天东边道陈本植与朝鲜代表鱼允中签于鸭绿江畔的中江。凡二十四条。主要内容:(1)中国奉天和朝鲜各以中江和义州为边民贸易之处,不准别往对方他处,亦禁在对方建房设栈;(2)在上述两处贸易,货物只纳正税一次,不同于口岸例则,禁止从对方口岸贩货至该两处;(3)朝鲜使臣赴中国京都,以及两国关于边界通商的行文交涉一遵定制。

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 太平天囯檄文。清咸丰二年(1852)以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名义颁布,后收入《颁行诏书》。文中痛斥咸丰帝为“妖”,号召“名儒学士”、“英雄豪杰”,“各各起义,大振旌旗,报不共戴天之仇”。

奉先殿 明清宫内祭祀祖先之所。洪武三年(1370)冬,始建于乾清宫。置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定仪物、祝文。朝夕焚香,朔望瞻拜,时节献新,生忌致祭,行家人礼。以太庙为外朝,奉先殿为内朝。永乐迁都北京后,建庙及仪如南京。嘉靖十四年(1535)起,每逢圣节、中元、冬至、岁暮,皆以祝文、宴乐祭告。太常寺先期题知,光禄寺备办祭品,至期奉先殿内行礼。自万历二年(1574)后,皇帝亲祭,祭品、告文、执事皆出内监,由太常遣官代祭。清代在北京紫禁城景运门东。顺治十四年(1657)建。前后殿供奉历代帝后、神龛。中为堂,左神库,右神厨。每月朔、望及万寿、冬至等日皇帝于前殿行大祭礼。神主诞辰、忌日及立春、上元、清明、端阳、重阳、霜降、除夕等令节在后殿致祭。帝后神牌升祔、册封、御经筵、耕耤等大典礼之预日或当日,皇帝起銮之预日及回銮之次日等,于后殿行告祭礼。

奉先寺 唐佛寺。俗称九间房。位于今河南洛阳伊水东岸龙门山南部半山,依山凿窟,为龙门石窟群中最大的露天大龛。窟内广深各35米多,崖壁上雕出成组的十一尊大佛。布局宏伟,构思完整。其中卢舍那佛像,高17.14米,左右金刚立像,高13米。咸亨三年(672),武后助脂粉钱两万贯开凿,上元二年(675)底竣工。调露元年(679)大像南置寺,名为奉先寺。

奉先县 ①唐开元四年(716)改蒲城县置。以奉祀睿宗陵墓,故名。治今陕西蒲城县。属京兆府。北宋开宝四年(971)复名蒲城。②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万宁县,以奉大房山祖宗陵寝,明昌二年(1191)改为奉先县。治今北京市房山区。属涿州。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改为房山县。

奉贤县 清雍正二年(1724)分华亭县置。治青村所(今上海奉贤县东奉城镇),属松江府。1913年迁治南桥,即今治。

奉信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为诸将军名号中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地位未变。

奉信郎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以后置,五十员,从九品,为正员,寻改为散从郎,量事大小,受命出使。隶谒者台。

奉训大夫 官名。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六品下文官。元代沿置,改文官从五品,宣授。明代为文官从五品之初授。

奉阳君 即“李兑”。

奉医大夫 官名。即尚药奉御。唐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改殿中省尚药局为奉医局,长官称奉医大夫。

奉医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药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药局。

奉仪 官名。唐代太子内官,置二十四员,正九品,位次良娣、良媛、承徽、昭训之下。

奉移 古代帝、后死后,由嗣君奉梓宫至殡殿,称奉移。

奉扆大夫 官名。即尚舍奉御,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舍奉御。

奉扆局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舍局,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舍局。

奉义将军 官名。三国蜀置,诸葛亮收伏姜维后,辟其为仓曹掾,加此职,封当阳亭侯。南朝梁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罢。

奉义军 见“安黄观察使”。

奉议大夫 文散官名。金、元皆置,四十二阶之第二十八阶。金正六品下。元正五品,宣授。明为文官正五品初授之阶。

奉议郎 官名。唐代始置,为从六品上文散官。五代、宋初因之。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初改奉直郎。元丰改制复置,为正八品文臣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太常、秘书、殿中丞和著作郎。

奉议卫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以奉议州改置。在今广西田阳县西南右江南奉议(旧城),后废卫置州。

奉议州 北宋置。治今广西田阳县东南。属广西经略安抚司。元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明洪武初迁于寨林村,即今田阳县西南旧城。洪武二十八年(1395)改为卫,不久又改州,直隶广西省。嘉靖六年(1527)改属思恩府。清顺治初为土州,雍正七年(1729)改设流官州判,光绪元年(1875)升为州。辖境相当今田阳县境。属镇安府。1912年改为县。1936年废入田东、田阳二县。

奉邑 以收取赋税作为俸禄的封地。奉,通“俸”。《史记·孟尝君列传》:“文奉邑少,而民尚多不以时与其息,客食恐不足,故请先生收责之。”汉代列侯受封的食邑,依照地位高低,奉邑户数多少不等。《汉书·高后纪》:“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颜师古注:“奉邑,本所食邑也。”

奉舆 吏职名。唐殿中省尚辇局置,十五人。随掌辇掌舆辇之事。

奉舆局 即“奉辇局”。

奉御 官名。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隋大业三年(607)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各二人,正五品。唐代改殿内省为殿中省,各局沿置,正五品下。龙朔二年(662)曾改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置如唐制。宋初作为待诏、医方之别称,并置为六尚局官。金大定十六年(1176)改近侍局,以入寝殿小底为之,十六人。元代侍正府有尚冠、尚衣、尚鞶、尚沐、尚饰兼尚辇奉御各二人,从五品,副奉御各二人,从六品,又置奉御掌簿四人,从七品。由怯薛速古儿赤(尚内府尚供衣服者)充任,掌皇室衣帽车饰。明代为宦官之一种,从六品。地位低于太监、少监、监丞、典簿等。

奉裕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改太子左右千牛为太子左右奉裕。

奉裕率府 唐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改左右*内率府为左右奉裕卫,垂拱元年(685)至神龙元年(705)又称左右奉裕率府。

奉裕卫 官署名。唐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左右内率府为奉裕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奉元路 元皇庆元年(1312)改安西路置。治咸宁、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两县。辖境相当今陕西永寿、周至等县以东,铜川、韩城等市以南,镇安、山阳等县以北。为陕西行省治。明洪武二年(1369)改西安府。

奉正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伏波将军等号。

奉政大夫 官名。金代始置为文散官,以授正六品上文官。元代沿置,改文官正五品,宣授。明代为文官正五品,升授。清代为文职正五品之封赠。

奉直大夫 官名。宋代始置,徽宗大观二年(1108)由右朝议大夫改置,为文臣寄禄官,正六品。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中之第二十九阶。金从六品上;元从五品,宣授。明代为文官从五品,升授。清代为文官从五品,封赠。

奉直郎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从六品上文散官。元丰三年(1080)废。

奉觯 吏职名。隋唐光禄寺良酝署置一百余人,掌酒醴供设。又太子家令寺食官署掌东宫饮膳,亦置奉觯三十人。

奉忠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拟佽飞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飙勇将军等号。

即俸禄。《韩非子·奸劫弑臣》:“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众。”又借指官员任职的年资,亦即享受俸禄的年限。《清通典·选举四》:“汉军人员必须历俸三年,方准保送外任。”

俸钞 元代北方赋税科差之一。蒙古统治初期各级官吏无俸秩。世祖即位后,始定俸禄。至元四年(1267),令每户民户在包银之外另纳俸钞一两,为官吏俸禄。征收时以户之高下为等,分别摊派不同数额。

俸缎 清代外藩俸禄之一。亦称俸帛。清制,藩属王公,下嫁之公主、格格及额驸,均有俸禄,按年颁给俸银、俸缎。王公中分七等,最高者亲王每年四十匹,最低者四匹。下嫁之公主、格格亦分七等,最高者固伦公主每年三十匹,最低者五匹。额驸每年十匹至四匹。在京居住者折给俸米。

俸户 五代后汉及宋初为州县官及部分中级以上官员配置的负责将其俸禄中的实物转换为现钱的民户。又称回易料钱户、回易料钱俸户。选充俸户者,除两税外免除其他赋役。太平兴国元年(976)废。

俸料钱 亦称官俸、俸钱、俸料、料钱。系朝廷给官吏俸禄中以货币支付的部分。唐前期,俸料钱包括月俸、食料、杂用三项。开元中,将原给力役(防阁、庶仆等)部分折合成钱并入俸料钱中,总称月俸。俸料钱数额依官吏品级、职务不同而有差别。据《新唐书·食货志五》记,开元二十四年(736),“一品钱三万一千,二品二万四千,三品万七千,四品万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九千二百,六品五千三百,七品四千一百,八品二千四百七十五,九品千九百一十七。”以后屡有增加,至会昌时不复增减。安史之乱前,唐廷财政收入主要靠征收实物的租庸调,俸料钱来源于公廨本钱,户税收入有一部分也用作官俸。安史之乱至两税法实施之前,俸料钱主要由青苗钱支付。两税法实施后,规定税收按钱计算,实际交纳时,钱物并收。给官吏俸料时,亦钱物并给。故唐后期俸料钱由两税收入支给,不需另辟来源。

俸禄 旧时称官吏所得之薪水。见“俸”。

俸满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俸饷房 清代八旗中掌支俸饷之机构。设参领,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每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章京,每旗各二人,共四十八人。骁骑校,每参领下一人,即满洲四十人,蒙古十六人,汉军四十人,共九十六人。

俸恤 官员俸禄。北魏太和八年(484)定俸禄制度,官员既给俸,又给恤亲之禄,故称俸恤。

俸银 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如清代亲王年俸银一万两,世子年俸银六千两。

古代助丧家送葬之物。《左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杜预注:“赗,助丧之物。”或说专指助丧物品中之车马。《公羊传·隐公元年》:“车马曰赗。”

佛阿拉 佛,满语意为旧。俗称旧老城。明万历十五年(1587)努尔哈赤建,在今辽宁新宾县西永陵镇二道河子村东南。全城分内城与外城,四面各有门,城用木石杂筑。努尔哈赤居内城之内,亲近族类居内城之中,诸将及族党居外城之中,军士等居外城外。为明代建州左卫所在地,也是努尔哈赤兴起后第一个都城,迄今遗址犹存,俗称努尔哈赤居处为“罕王殿”。

佛尔克 (Alfred Forcke,1867—1944) 又译伏尔克。德国人。清光绪十六年(1890)至十九年为驻华使馆翻译学生。后在使馆和领事馆任翻译。1903—1923年任柏林东方语言学院汉文教授,1923年以后任汉堡大学汉文教授。长期研究中国哲学,著译有《中国的诡辩学派》、《论衡》、《衙门与邸报》、《中国人的世界概念——他们关于天文学、宇宙论和自然哲学的构思》、《中国文化领域的知识界》等。

佛法 佛教名词。“佛”指释迦牟尼,“法”指教法,意为释迦牟尼所说之教法,包括各种佛教教义及其所表达的佛教“真理”,故“佛法”亦泛指“真理”。《法华经·序品》:“照明佛法,开悟众生。”

佛辅 (?—534) 南北朝时吐谷浑王。呵罗真子。梁中大通二年(530)继立,遣世子向梁献白龙驹。

佛冈厅 本大埔坪地,清嘉庆十六年(1811)置。属广东省,治今佛冈县(石角),辖境相当今广东佛冈县地。1914年改为县。

佛宫寺释迦塔 即“应县木塔”。

佛光寺 唐佛寺。位于今山西五台东北佛光山腰。原建于北魏,唐武宗时被毁。寺内东大殿重建于唐大中十一年(857)。单层,木构建筑,殿宽七间,深四间。靠山坡筑高台为殿基。柱头上有大斗栱,外挑屋檐,内承梁架。殿内三十五尊佛像为唐末所作。保留唐代建筑、书法、绘画、雕塑四种艺术于一处。另有精美泥塑肖像,一尊为出资建殿的女施主宁公遇,一尊为负责重建寺庙的愿诚法师。殿阶有石幢两座,造于大中十一年与乾符四年(877),刻《陀罗尼经》。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佛国记 书名。原名《历游天竺记传》,又名《法显传》。古代著名的旅行传记。东晋法显撰。一卷。作者于安帝隆安三年(后秦弘始元年,399)自长安西行,前往天竺求佛经,东晋义熙八年(412)回国,历时十四年。本书记其所经历约三十国的山川风物,是研究当时中国与今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国的交通史料,并为中国现存陆海交通史料中的最早详细记录,又是笈多王朝时代印度历史的重要史料。十九世纪时,法、英等国先后出版译本;近人丁谦著《佛国记地理考证》、日人足立喜六亦著《考证法显传》,对本书均有考证,章巽所撰《法显传校注》尤称完备。

佛教 亦称释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世界三大宗教。相传公元前六至前五世纪时,由北天竺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净饭王之子悉达多·乔答摩(即释迦牟尼)所创立。以“无常”、“缘起”学说和众生平等思想反对婆罗门教,在下层社会广泛传播。基本教义有“四谛”、“十二因缘”等,并吸取婆罗门教“因果报应”、“轮回转生”之说。认为现实世界为虚幻,人生充满痛苦,受苦原因在于每个人的业(身、口、意等活动)和惑(贪、瞋、痴等烦恼);唯有习经、律、论三藏,修戒、定、慧三学,转变世俗之见,才可灭苦脱俗;否则只能在饿鬼、畜生之中轮回。公元前四世纪,原始佛教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后称部派佛教;公元一、二世纪时,从部派佛教大众部中又产生出大乘佛教,它将以前的佛教贬称为小乘佛教;大乘佛教的部分派别后来又同婆罗门教互相调和,形成密教。公元前三世纪摩揭陀国孔雀王朝阿育王时期和公元二世纪贵霜王国迦腻色迦王时期,是佛教在印度的鼎盛时期。自公元九世纪起逐渐衰微,十三世纪初趋于消亡,十九世纪后又见复兴。佛教经典繁多,总称经、律、论三藏。佛教向印度境外不断传播,发展为世界性宗教。流传于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和中国傣族地区的,通称南传佛教(属小乘),其经典属巴利语系统;流传于朝鲜、日本、越南以及中国大部分地区的,通称北传佛教(属大乘),其经典属汉语系统和藏语系统。西汉元寿元年(前2,一说东汉初),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开始传播于上层社会。魏晋时期,译经日增,同玄学相表里。南北朝时期,经过与中国传统思想的融合,得到发展。至隋唐达到全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许多佛教宗派,如天台宗、 法相宗、华严宗、净土宗、律宗、禅宗、密宗等,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期的主要社会思潮之一,丰富了中国的哲学、语言文学、艺术、建筑等,也促进了医学和历法的发展,且一直影响到近代。

佛教大事年表 书名。嘉木央协巴多吉撰。木版本二十六叶,雕于塔尔寺。该书起自第一个饶迥之丁卯(1027),终于第十二个饶迥之乙未(1715)。成书于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记蕃地佛教大事、著名僧侣的出生、习法、建寺、著述,使用甚为方便。

佛库伦 一作佛古伦。传说为仙女,与二姊自天而降,于长白山东北(一说黑龙江北岸)布库里山下布尔瑚里池沐浴,因吞下神鹊所衔朱果而生清始祖布库里雍顺。

佛郎机 ①一译佛郎西。明末清初对占据澳门之葡萄牙人的称呼,系阿拉伯文al-Frandj的译音,意为欧洲人或基督教徒。最早来华的欧洲人是侨居澳门之葡萄牙人,故明末即被称为佛郎机(见《明史·外国列传》),清初官方文献亦沿明习不改。然葡萄牙人呈递清地方政府之文书中却自称为“西洋国”,故清初“佛郎机”(佛郎西)、“西洋国”两词皆指葡萄牙。②炮名。指葡萄牙之铜制后装式火炮。明初从交阯(今越南)传入中国。腹部膨大,炮身较长,内嵌小铳,炮背置二准星。设有炮架,可转动射击。嘉靖时,明加以改良,渐用铁铸。

佛朗 即“拂朗”。

佛伦 (?—1701) 清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初由笔帖式迁兵部主事。康熙二十四年(1685)官左都御史。历工、刑、户等部尚书。二十七年,被劾往勘河工时左袒河臣,不顾公议。旋又为御史郭琇劾与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等结党营私,解任。次年,起为山东巡抚,请定绅衿贡监等田亩与民人一例应役,凡遇蠲免赋粮,七分蠲免业户,三分蠲免佃户。后任川陕总督。三十八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次年,以劾郭琇私改父名不实并川陕总督任内失察属员,令休致。

佛满洲 满语,汉译旧满洲、陈满洲、老满洲。佛,满语“老”、“旧”之意。新满洲的对称。系指崇德以前,随努尔哈赤、皇太极起于建州、东海诸部和扈伦四部,编入旗籍者。入关后,凡入关前编入八旗满洲的均称此名。又有“贝国恩”(“户”的意思)与“布特哈”(“渔猎”的意思)之分。凡入关前归还旧地立“户”者,或旧在长白山一带渔猎者,不论编旗与否,皆同此称。

佛门日报 报纸名。日人在华报纸。清光绪二十年(1894)初在上海创刊。佐野则悟主编。以所谓“济度支那人为目的”,阐扬佛学。日出一张,发行千余份。

佛泥 即“渤泥国”。

佛宁 见“猛安谋克”。

佛曲 颂赞佛之乐曲。源于天竺北宗音乐,北周时由龟兹传入。隋时有舞曲名于阗佛曲,唐乐府中有龟兹佛曲、弥勒佛曲、观音佛曲、阿陀弥大师曲等数十种。最初为朝廷太乐署所有,后逐渐流入民间。一般亦称佛寺中僧侣所唱宣讲教义的歌曲为佛曲。

佛山团练局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民的反侵略武装。清咸丰七年(1857)十一月英法联军侵占广州后,附近各乡义勇纷起自卫。三元里一带九十六村首先联合南海、顺德、番禺等县绅民在佛山镇成立团练局,严行坚壁清野,禁绝汉奸,同时在城乡内外、水陆各路采用游击战术打击侵略者。次年三月至六月,曾发动香港、澳门的华工罢工,并组织义勇夜袭广州城。九年,被清政府解散。

佛山镇 即今广东佛山市。相传唐在此掘得佛像,故名。北宋始有聚落,明逐渐发达,清鸦片战争前,手工业和商业都已相当繁荣,为全国四大镇之一。明末冶铁业和清中叶的织布业,都很有名。所铸锅行销国内,又为重要贸易地点。鸦片战争时,1841年本镇义勇曾在龟岗炮台围歼英国侵略军。辛亥革命后为南海县治所。1950年设佛山市。

佛图澄 (232—348) 一作竺佛图澄。西晋、十六国后赵时人,原籍西域龟兹,本姓帛。高僧。西晋怀帝时来洛阳。后深得后赵石勒、石虎信任,尊称为“大和尚”,参议军国大事。学识渊博,能诵经数十万言,又善神咒医术。名僧佛调、须菩提、释道安、竺法雅等皆从其学,门徒上万人。其教行以济慈为主,曾劝石氏要以德化苍生,“不为暴虐,不害无辜”。又重视戒学,平生“酒不踰齿,过中不食”。身边常有弟子数百,所历州郡皆弘建佛寺,共八百九十三所。后卒于邺宫寺,年一百一十七岁。

佛图关 在今重庆市西。明万历中,奢崇明据重庆,自城西至二郎关,连营十有七,官军力攻,夺其佛图、二郎两关,进逼重庆,即此。

佛图户 北魏寺院中带有奴隶性之劳动者。来源于重罪犯及官奴,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

佛驮跋陀罗 (Buddhabhadra,359—429) 一译佛大跋陀。天竺迦毗罗卫国人。其名意译觉贤、佛贤。僧人。十七岁出家。曾游学罽宾,受业于大禅师佛陀斯那。受智严苦请,约东晋义熙四年(408)来长安弘讲禅学,止于宫寺(一作大寺、石羊寺)。门徒数百,夙夜不懈。因与鸠摩罗什教旨殊异,遂与弟子慧观等四十多人南抵庐山,备受慧远礼接。八年,曾至江陵见刘裕。十一年后,又至建康(今江苏南京),与法显等人在道场寺译出《摩诃僧祇律》、《大般泥洹经》、《大方广佛华严经》、《新无量寿经》等十三部一百二十五卷。

佛陀扇多 (Buddhaśānta) 北天竺人。其名意译“觉定”。僧人。曾与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合译世亲的《十地经论》。北魏、东魏之际,先后在洛阳白马寺和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金华寺从事译经,计有《如来狮子吼经》、《摄大乘论》等约十部十一卷。

佛心宗 即“禅宗”。

佛性 梵文 Buddhatā 的音、意合译。佛教名词。“佛”者,觉悟之谓,指众生所具有的觉悟之性,故名。小乘不认为众生可以成佛;大乘则以宣传众生可以成佛为目的。《大涅槃经》二十七:“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学者对佛性提出种种见解,东晋竺道生认为,佛性为众生本有之性,一阐提人(指丧尽善根者)是众生而非木石,其有佛性乃理之必然。此论曾引起长期争辩。隋唐间吉藏和湛然进而提出“无情有性”,认为即使没有“情识”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亦皆具有“佛性”(《大乘玄论》卷三),视“佛性”为永恒的精神实体,故又称“真如佛性”。

佛学 佛教哲学。通过佛教的经、律、论宣传其宗教世界观。详“佛教”。

佛祖历(歷)代通载 书名。简称《佛祖通载》。元临济宗沙门念常撰。原二十二卷,明北藏分作三十六卷,内容依旧,后多从之。念常(1282—?),号梅屋,华亭(今上海松江)人,至治三年(1323)入大都(今北京),缮写金字大藏,礼帝师公哥罗。是书为编年体,叙事起自佛教传说的过去七佛和中国传说的盘古,迄于元统元年(1333);五代以前抄自宋人所撰《景德传灯录》和《隆兴佛教编年通论》,宋、元二代则为念常自撰。以禅宗为正统,广载佛教史实,虽不无谬误,但于元朝史事颇可补他书之缺载;如记至治三年赐瀛国公合尊(赵畐)死于河西,《宋史》、《元史》均不载,而为西藏史籍《红册》所证实。通行有《大正藏》二十二卷本、《频伽藏》、《续藏经》三十六卷本。

佛祖统纪 书名。南宋志磐撰。五十四卷。成书于南宋度宗咸淳年间。内容分“本纪”、“世家”、“列传”(“杂传”)、“表”、“志”等。仿正史,将释迦牟尼和中国、印度之有关僧人比为封建帝王,列入“本纪”;又将其“旁出”比为将相大臣,列入“世家”。据此编排出天台宗自释迦牟尼,西土二十四祖、东土九祖,至四明知体(赐号法智),凡十七祖的传法世系,“以系正统,如世帝王,正宝位而传大业”(《释本记》),故名。“世家”后为“列传”,载知礼法系诸师传。“列传”后为“表”,有天台宗传教年表和世系表。“表”后列“志”,其中“诸宗立教志”、“历代会要志”对佛、道二教交涉,及摩尼、祆诸教历史,均有考求。有明南藏及嘉兴藏本。为研究中国佛教史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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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殷武丁时方国。在今山西永济市西北。《殷契粹编》一一七五片:“王敦缶于 ”;《殷墟文字乙编》六四二三片:“缶 受年”;又五三九三片“缶不其来见——缶不其来王”,皆即此。②古代盛酒器或盛水器。一般以青铜铸成。腹鼓而圆,广肩无耳,平底,有盖。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

①古代对成年男子之通称。②指古代服劳役之成年男子。《左传·哀公元年》:“里而栽,广丈高倍。夫屯昼夜九日。”孔颖达疏引刘炫曰:“谓夫役屯聚昼夜不止,九日而筑垒成耳。”③古代田亩。《周礼·地官·小司徒》:“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汉书·食货志》:“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即井田之百亩。

夫布 战国时一种人口税。《周礼·地官·闾师》:“凡无职者出夫布。”原为对无固定职业卖佣为生者所征相当于一个正夫口赋的代役钱,后渐演变为计口而征的附加人口税。

夫差 (?—前473) 春秋末吴国国君。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吴王阖闾子。命伯嚭为太宰。夫差二年(前494)攻越,败越于夫椒,进破越都,越王勾践以残兵五千屯于会稽山(在今浙江绍兴东南),派大夫文种以美女贿伯嚭,请求为吴臣。他不听伍子胥乘胜灭越之言,允越求和。十二年,率军攻齐,伍子胥又谏,以越为心腹之患,宜防越,不听。联鲁在艾陵(今山东莱芜东北)大败齐师,杀齐将国书、公孙夏、闾丘明等人。旋赐剑伍子胥,令自杀。又二年,在黄池(今河南封丘西南)会盟诸侯,与晋争得盟主。越王勾践乘虚攻入吴都,俘吴太子友。十八年,越王勾践攻吴,败吴于笠泽(一说今江苏吴江太湖东岸一小湖,一说即今吴淞江)。二十一年,越围吴。二十三年,遣使卑词求和。越王勾践欲许之,为范蠡所谏阻。勾践欲置他居甬东(今浙江舟山东翁山),遂自杀,吴为越所灭。

夫概 概或作摡,一称夫概王。春秋时吴国人。吴王诸樊子,阖闾弟。阖闾九年(前506),吴、楚战于柏举(今湖北麻城东),以楚令尹子常所部士卒无斗志向阖闾献计:先攻子常所部,再以大军攻击楚军,必胜,阖闾不纳,遂自率所部先攻子常,楚军大乱,吴继以全军攻击,大胜。吴军追至清发水(在今湖北安陆境),又献计乘楚军半渡而攻击,复大败楚军。次年,秦救楚败吴,乃率军回吴自立。阖闾归,将他击败,逃至楚,受封于堂溪(今河南遂平),称堂溪氏。

夫家之征 “夫税”与“家税”之合称。战国时以个体家庭为单位征派的田税和军赋。夫家即一夫一妇。夫税指按一夫受田量征收的田税,家税为按户征派的军赋。后亦因以称象征田税力役之罚赋。《周礼·地官·载师》:“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郑玄注:“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从车辇给徭役。”或谓此夫税虽出粟,但非一律为百亩什一之税,似有等差,家税即夫布,乃代役钱,非亲服力役。

夫椒 山名。《左传》哀公元年(前494):“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杜预注:“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太湖中椒山。”《水经·沔水注》以为即太湖中苞(包)山。当今洞庭西山。历来诸家多无异议。唯《史记·吴太伯世家》索隐谓夫椒与椒山不得为一,且太湖中椒山非战所。以为夫差伐越,当至越地。贾逵云在越地,盖近得之。沈钦韩《地名补注》以为即《越绝书·越地传》之夫山,在今浙江绍兴市北。一说即今江苏无锡市西南太湖中马迹山。

夫椒之战 春秋时吴国、越国之间的战役。吴王夫差二年(前494),吴伐越以报檇李(今浙江嘉兴西南)战败之仇,于夫椒(今浙江绍兴北)大败越兵,进而攻占了越都。越王勾践以残兵五千退守会稽山(在今绍兴东南),派大夫文种通过吴太宰伯嚭求和。伍子胥劝阻吴王,认为吴、越世仇,如不乘胜灭越,将来后悔莫及,夫差急于北上争霸,不听,撤兵与越讲和。

夫里之布 战国时一种居民税。《孟子·公孙丑上》:“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旧注谓*夫布为无固定职业不能亲自服力役之民交纳的代役钱,*里布是对有宅不种桑麻者所征的罚赋,合称夫里之布。或说乃战国中后期出现的附加人口税,即“夫布”渐演变为普遍的人口税,不问是否已服力役,一律计口而征;里布渐演变为普遍的地皮税,不论民之宅地是否种植桑麻,皆按住宅面积收敛。

夫马局 官署名。清同治初年在四川各州县设立。由地方官委派乡绅设局,按粮派钱,以备随时支应兵差。初为镇压人民起义而设,随后各厅州县积习相沿,仍借支应兵差名目任意苛派,夫马盈千累万,多于正供数倍。地方官绅以此剥削人民而饱私囊。光绪三年(1877)后裁撤。

夫人 ①宫中女官名号。先秦时代,天子夫人位次王后,在众女官之上。秦汉沿用,凡皇帝、皇太子之妾皆称夫人。东汉末曹操设内官时沿置,位次皇后,在众嫔妃之上。晋武帝置三夫人九嫔,夫人与贵嫔、贵人同为三夫人,位视三公。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省。齐、梁又置。十六国后赵亦置,位视上公,高于贵嫔、贵人。北魏道武帝时以宫中余妾称夫人,位视三公。隋唐拟《周礼》宫禁之制,妃皆称夫人。隋炀帝置贵妃、淑妃、德妃三夫人。唐之贵妃、淑妃、德妃、贤妃亦合称夫人。其位次于皇后,正一品。②诸侯妻的称号。汉代列侯之妻称夫人,夫死,其子继为侯,则改称太夫人。③命妇封号。新莽曾封崔篆母师氏为义成夫人,为以夫人作为命妇封号之始。唐代规定,诸王、国公及文武官一品之母或妻封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之母或妻封郡夫人。宋徽宗政和年间改为执政以上的官员之妻封夫人。明清沿之,一、二品官之母、妻皆封之。清公、侯、伯之妻为一品夫人,宗室封爵中的长子、贝勒、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之妻亦封夫人。④明清初期曾作为诸王妾的名号。

夫人城 ①在今河北行唐县北。北魏太和初至孝昌三年(527)曾为行唐县治。②在今湖北襄阳县西北。《资治通鉴》:东晋太元三年(378),前秦将苻丕帅兵围攻襄阳,守将“朱序母韩氏闻秦兵将至,自登城履行,至西北隅,以为不固,帅百余婢及城中女丁筑邪城于其内。及秦兵至,西北隅果溃,众移守新城,襄阳人谓之夫人城”,即此。

夫税 又称夫征、夫粟。战国田税。当时各国推行国家授田制,一个授田对象谓之“一夫”,授田率通常为一夫百亩,故夫税即一夫应纳之田税,也即百亩之税。《周礼·地官·载师》贾公彦疏:“夫税者,百亩之税”,“是一夫之田所税粟也”。

夫头 ①清代矿厂等处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工役,向有司领票,开山采炼,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代从事营缮、修浚等工程夫役头目。专司造作,钤辖所属,查勘勤惰,稽报善恶。

夫夷县 西汉置。治今湖南邵阳县西,近夫夷水,属长沙国。元朔五年(前124)封长沙定王子义为夫夷侯,改属桂阳郡。元鼎六年(前111)属零陵郡。三国吴仍为县,宝鼎元年(266)属昭陵郡。西晋属邵陵郡。东晋改为扶县,当是避桓温父夷讳去“夷”,改“夫”为“扶”。南朝梁改为扶阳县。陈仍改为夫夷县。隋开皇九年(589)并入邵阳县。

夫役 古代服差役、徭役的人。《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乃颁此法于六乡之大夫。”贾公彦疏:“役谓徭役。”后代遂将为官府出差役之人称夫役。如宋代的工役、差夫、急夫,皆称夫役。宋代以厢兵等担负民夫部分夫役,但民夫从事运输、修河等的人数仍然很多。宋哲宗时,每年春治河,须调发十万民夫,谓之春夫。非常时紧急调发民夫,谓之急夫。在军情紧急、运输繁忙之际,甚至强征妇女服夫役。

夫于 春秋齐邑。在今山东邹平县东南。《左传》昭公十年(前532):“子周亦如之,而与之夫于”,即此。

夫钟(鍾) 春秋郕邑。在今山东宁阳县西北。《左传》文公十一年(前616):“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钟”,即此。

夫租县 西汉元封三年(前108)置。治今朝鲜咸兴市。为玄菟郡治。始元五年(前82)后属乐浪郡。东汉建武六年(30)废。

伕田 古代壮族土官征调农奴服役所分给他们耕种的份地。属劳役地租性质。因服役的类别不同,所分份地有柴薪田、马草田、挑水田、吹鼓手田、抬轿田、扫墓田、放炮田、茶水田、梳妆田、奶妈田、打更田、管沟田、管厕田等名目。

肤施 战国赵邑。在今陕西榆林市东南、无定河北岸。《史记·赵世家》:惠文王三年(前296),“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即此。《史记》张守节正义谓在今陕西延安市,误。后入魏,置县。

肤施县 ①战国魏置。治今陕西榆林市东南。秦汉时为上郡治所。东汉末废。汉初匈奴南下,与汉以朝那(今宁夏固原县东南)、肤施为界。②隋大业三年(607)置,治今陕西延安市东北延河东,宋庆历时移治今延安市,隋唐为延安郡、延州治,金元为鄜延路、延安路治,明清为延安府治。1936年改名延安县。

麸面库 即“外物料库”。

鄜城县 隋以前鄜亦作敷。北魏置。治今陕西洛川县东南鄜城。属鄜城郡。隋大业初属上郡。唐属坊州。唐末李茂贞置翟州治此。五代梁开平三年(909)改为昭化县,唐同光元年(923)复为鄜城县。属鄜州。蒙古至元四年(1267)并入洛川县。

鄜坊 见“渭北鄜坊”。

鄜王 元代诸王封号,授兽纽金印。至顺元年(1330)懿璘质班(宁宗)受封。

鄜县 《说文》作“ ”。本秦邑,西汉置县。治今陕西洛川县东南鄜城。属左冯翊。东汉废。

鄜延路 北宋庆历元年(1041)分陕西路沿边地置鄜延路经略安抚使。治延州(后升延安府,治今延安市)。辖境相当今陕西宜君、黄龙、宜川等县以北,吴堡县及大里河、白于山以南地。熙宁后北部扩大。元丰中及宣和初曾置转运使。金仍宋旧名。辖延安府及节镇州一、刺史州四、县十六、镇五、城二、堡四、寨十八。皇统中置总管府。蒙古废。

鄜州 ①西魏改北华州为鄜(一作敷)州,治中部(今陕西黄陵西南)。隋大业初州废,地属上郡。②唐武德元年(618)改隋上郡置,治洛交(今陕西富县)。天宝元年(742)改为洛交郡,辖境约当今陕西葫芦河中下游及洛川、富县、甘泉等地。乾元元年(758)复旧称。元省州治洛交县入州,明属延安府,清雍正三年(1725)直属陕西省,1913年废州改县,1964年改为富县。

敷籴 北宋末至南宋,按田亩税额征购粮食,谓之敷籴。

敷浅原 敷亦作傅。《书·禹贡》:“过九江,至于敷浅原。”今地所在历来说法不一:一般多从《汉书·地理志》、《通典》说在今江西德安县南;南宋朱熹《九江彭蠡辨》认为即今江西庐山;清胡渭《禹贡锥指》谓指庐山前平原,约在今江西星子县境;近人注释《禹贡》则认为指今安徽大别山脉的尾闾。参见“博阳山”。

敷水渠 水渠名。在唐关内道华州华阴(今属陕西)西二十四里。开元二年(714)姜师度开以泄水患。五年,刺史樊忱复开,使通渭漕。

敷水驿 即今陕西华阴市西敷水镇。为唐代长安与洛阳间陆路交通重要驿站。权德舆有《敷水驿》诗。

敷文阁 宋代阁名。绍兴十年(1140)建,收藏徽宗御制文集等,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敷政县 唐天宝元年(742)改金城县置。即今陕西甘泉县西北洛河北岸西县城。初属延安郡,后属延州。北宋元祐四年(1089)属延安府。蒙古至元六年(1269)废。

夫余(餘) 古族名。亦作扶余、凫余、不与、符娄。西汉时亦称其所建政权为夫余。在今松花江中游平原上,以今农安为中心,南至辽宁北境,北达松花江中游,东至吉林市,西与鲜卑接。西汉隶玄菟郡,东汉末改属辽东郡。献帝刘协以宗女妻其王。晋太康六年(285),为慕容廆所破,武帝司马炎诏东夷校尉何龛助其王依罗复国。居民从事农业,产五谷,善养牲,出名马、赤玉、貂狖、大珠、黄金。围栅作城,有宫室、仓库、牢狱。部落首领有“牛加”、“马加”等称号。《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刑法严苛,“杀人者死,没其家人为奴婢”。汉时强盛,挹娄受其役属。晋至南北朝时,屡遭鲜卑慕容氏和高句骊袭击,渐衰。北魏太和年间,居地为勿吉人所占,部民分散迁徙无常。

巿丘君 巿亦作沛。战国时韩国封君。韩釐王时封于巿丘(今河南荥阳东)。名不详。《战国策·韩策一》言韩宣惠王十五年(前318)楚、赵、韩、魏、燕五国攻秦,楚怀王为纵长,不胜,驻兵成皋(今河南荥阳西北)。他恐五国攻巿丘以偿兵费,资助魏顺游说于楚怀王,巿丘遂得存。

商代奴隶的一种身分(见殷墟甲骨文)。常被用作人牲,殷墟卜辞中用嚚之祭典有 (侑)、 、用等,所祭对象以女性祖先为多。

包来 春秋莒邑。在今山东沂源县东南,或以为在莒县西浮来山。《春秋》作浮来。《公羊传》:隐公八年(前715):“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即此。

弗差 即“差弗”。

弗也头 又称破野头、皂隶。北魏隶户之一。与牧子同义,为匈奴别种等被征服部落之集体俘虏,仍保留其部落聚居形式。如万俟、斛拔、纥豆陵等三姓,均被通称为弗也头。

伏闭 汉代习俗,即伏天暑热停止工作。《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注引《汉官旧仪》:“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

伏波大将军 官名。晋置。位在抚军大将军上,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开府位从公者,进为一品。不常置。

伏波将军 官名。西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因击南越始置,以路博德为之,后渐常置。东汉、魏、晋、南北朝迄隋,皆置为将军名号。高昌亦置。东汉末至三国魏地位较高。三国魏、两晋、南朝宋皆为五品,梁为武职二十四班之第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为从五品上;北齐亦为从五品上。北周五命。隋代为从七品下,大业三年(607)罢。

伏帝匐 唐时回纥首领。独解支子。开元三年(715)继其父主甘、凉之回纥部落,拜河西经略副使兼赤水军使。四年后突厥击漠北回纥余部,其别部移健俟利发率众来奔,尽会甘、凉间。回纥乃雄于河西。

伏帝难 唐时回纥首领。开元十五年(727),回纥都督承宗被诬配流,族子瀚海司马护输乘众怨,率众反,归漠北。玄宗因拜之为都督,统驭留甘州之回纥余众。

伏恭 (前6—84) 东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字叔齐。少习《齐诗》。光武帝时,授剧县令。青州举为尤异,太常试经第一,拜博士,迁常山太守。敦修学校,教授不辍,北州多为“伏氏学”。官至司空。

伏古敦可汗 即“豆仑”。

伏虎林 地名。辽代四捺钵之一。在今内蒙古巴林右旗西北察罕木伦河源之白塔子(察罕城)西北。为辽帝秋季射鹿游猎之所。《辽史·营卫志·秋捺钵》:“尝有虎据林,伤害居民畜牧。景宗领数骑猎焉,虎伏草际,战慄不敢仰视,上舍之,因号伏虎林。”

伏皇后 (?—214) 即伏寿。东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献帝皇后,不其侯伏完之女。兴平二年(195),立为皇后。献帝都许后,以曹操擅政,曾密令其父杀操,完终不敢发。建安十九年(214)事泄,操因逼帝废之,下暴室幽死,所生二子皆被鸩杀。

伏火法 古代炼丹术语。炼丹家将药料在炉锅中用一定的火候烧到一定程度后即调低炉火温度以改变药料的性能,此法称伏火法。

伏火矾法 见“铅汞甲庚至宝集成”。

伏连筹 (?—约529) 亦作休留茂、休运筹等。南北朝时吐谷浑王。度易侯子。北魏太和十四年(490)继立。时吐谷浑强盛,威服宕昌、邓至,兼并鄯善(今新疆若羌)、且末,充当中西陆路交通的向导。与北魏、梁朝交往频繁。益州汉人多往其地贸易。北魏末,河西各族起义,他曾助北魏复凉、河等州。

伏流城 在今河南嵩县东北。《元和郡县志》河南府陆浑县:“伏流城,即今县理城。东魏孝静帝武定二年(544)所筑,以城北焦涧水伏流地下,西有伏流坂,因以为名。”东魏为伊川郡治,北周又为和州治。《周书·魏玄传》:天和四年(569),“转和州刺史、伏流城主”。

伏流重源说 古代对黄河源头认识的一种观点。《山海经·北山经》:“敦薨之水(开都河)流入泑泽(罗布泊),出于昆仑之东北隅,实惟河源。”认为黄河源头乃罗布泊,伏流于地下,万三千里后从昆仑山重现于地上。《汉书·西域记》以张骞亲眼所见塔里木河注入蒲昌海(即罗布泊),不再外流,证明黄河的伏流重源说。这一观点一直沿用至明清时代。

伏硫黄法 即对硫黄的伏火法。始见于唐初孙思邈撰《丹经内伏硫黄法》。办法是用二两硫黄、二两消石,研成粉末,置于银锅内,将三个皂角子逐一点燃,再夹入锅中,把硫黄与消石烧起焰火。火止,再取生熟木炭三斤炒之,待炭消三分之一退火,趁未冷时取出混合物,此即“伏火”的具体过程。硫黄、消石加皂角子,可能发生膨胀力,有爆炸性,为后世火药发明提供了条件。

伏龙桥 位于四川天全,跨荥经河。建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为铁索桥,跨长115米。铁索用铁眼杆连成,每根铁眼杆两端的眼扣直径42毫米,杆长2米左右。1949年后因桥上游修公路石拱桥,移至下游取名安乐桥,跨度增加为125米,是中国最大跨度的铁索桥。

伏羌县 唐武德三年(620)改冀城县置。治今甘肃甘谷县。为伏州治。后属秦州。宝应元年(762)地入吐蕃。大中三年(849)复属唐。北宋建隆初置寨,熙宁三年(1070)为城。元至元十三年(1276)又置县。属巩昌府。1928年改为甘谷县。

伏生 (约前268—约前178) 西汉济南(今山东章丘南)人,名胜,字子贱。秦博士。秦始皇下令焚书时,他将《尚书》藏于屋壁中。汉初取出,传授于齐、鲁地区。汉文帝欲召之至京师讲授《尚书》,因他年已九十余,老不能行,遂遣太常掌故晁错前往受读。他是西汉《今文尚书》的最早传授者,当时著名的《尚书》学者如济南的张生、欧阳生等,都出其门下。

伏生女 西汉伏生(胜)之女。佚名(或作羲娥)。相传文帝求通《尚书》者,时伏生年已九十余,言不可晓,乃使其女传言晁错,授以《今文尚书》。

伏胜 即“伏生”。

伏顺将军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委任归降的敌对政权统治者。

伏俟城 在今青海省青海湖西岸布哈河河口附近。西魏大统六年(540)吐谷浑夸吕可汗建都于此。隋大业五年(609)置西海郡。

伏滔 东晋平昌安丘(今山东安丘西南)人,字玄度。与习凿齿、韩伯等清谈文士友善。为大司马桓温参军,深受礼遇。大和四年(369),豫州刺史袁真据寿春(今安徽寿县)降燕。乃从温攻真,以淮南屡叛,著《正淮论》,述淮南天时、地利、人情风俗及累世称兵致祸之因,以为宜选有德,安四民,赏功罚罪,固本深根。六年,寿春平,封闻喜县侯,除永世令。后为征西将军桓豁参军,领华容令。入拜著作郎,专掌国史,领本州大中正,颇为孝武帝所重。后迁游击将军,著作如故,卒于官。

伏图 (?—508) 柔然可汗。那盖子。太安十五年(506)继立,号他汗可汗(一作佗汗可汗,意为“绪王”),改元始平。曾两次遣使北魏通和,遭拒绝。始平三年(508)西征高车国,为高车王弥俄突所杀。

伏完 (?—209) 东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累世名儒。袭爵不其侯,娶桓帝女阳安长公主。以女寿为献帝皇后,得任执金吾。后迁辅国将军,仪比三司。以政在曹操,乃上印绶,拜中散大夫,旋迁屯骑校尉。伏后曾密令其诛除曹操。完畏操势,终不敢发。建安十四年(209)卒。后伏后谋诛曹操,事泄,被幽杀,伏氏尽被诛灭。

伏无忌 东汉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西汉名儒伏生之后。博学多识,袭爵不其侯。顺帝时,任侍中屯骑校尉。永和元年(136),受诏与议郎黄景校定宫中所藏《五经》、诸子百家、艺术诸书。桓帝元嘉年间,复与黄景、崔实(寔)等于东观共撰《汉纪》。又采集古今,删繁存要,著书八卷,称《伏侯注》。

伏武将军 官名。南朝梁普通六年(525)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地位仅高于偏、裨将军。

伏牺 又作伏羲、伏戏、庖牺、包羲、宓牺、虙戏、牺皇等,即太昊,或称黄熊氏。神话中人类的始祖。传说人类由他和女娲氏兄妹相婚而产生。相传为风姓,都于陈(今河南淮阳)。《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又教民结绳,以作网罟,捕鱼猎兽,嫁娶以俪皮为礼,又创制琴瑟(《世本·作篇》)。

伏羲氏 即“伏牺”。

伏消石法 唐炼丹书《真元妙道要略》记载,“伏火”的消(即硝)石要在赤炭上试,“成油”入火不动时,即为“伏火”;不“伏火”的消石在赤炭上试,即成焰火。消石在赤炭上试,与二氧化碳混合,即可发生类似火药的作用。为后世火药发明提供了条件。

伏义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为地位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

伏允 (?—635) 隋唐时吐谷浑可汗。世伏弟。隋开皇十七年(597)世伏为部众所杀,继立为可汗。依俗娶兄嫂隋光化公主。大业五年(609)隋炀帝西巡,击灭吐谷浑,以其地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四郡,他率千骑客于党项。隋末,复故地。后不断寇扰唐边。唐贞观九年(635),太宗遣李靖等击败吐谷浑,追至图伦碛(今新疆且末、和田间沙碛),为部下所杀。

伏湛 (?—37) 东汉初琅邪东武(今山东诸城)人,字惠公。父理,为当世名儒。少传父业,教授数百人。曾任绣衣执法。后为更始政权平原太守。刘秀称帝后,以名儒征拜尚书,奉诏典定旧制。旋迁司直,行大司徒事。光武帝出征时,常居洛阳总领百官。建武三年(27)为大司徒,封阳都侯。后因过策免,徙封不其侯,遣就国。病卒。

凫山 在山东邹城市西南。以山形如凫飞得名。《诗·鲁颂· 宫》“保有凫、峄”,即此。

凫氏 官名。《周礼》冬官之属。掌铸造乐钟。

凫鸭 官名。北魏诸曹使者。《魏书·官氏志》:“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

扶风都尉 官名。东汉初年,省诸郡都尉。安帝永初四年(110),因羌人起义,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扶风都尉。与京兆虎牙都尉并称二营。秩比二千石。

扶风郡 ①三国魏改右扶风置。属雍州。治槐里县(今兴平市东南)。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永寿县以南,礼泉县、户县以西地区。西晋移治郿县(今眉县东),改为扶风国。辖境缩小。十六国复为郡。北魏初移治好畤县(今乾县东)。永安元年(528)移治文学城(今兴平市东南南佐村附近。北周大象二年〔580〕置始平县)。隋开皇三年(583)废。②隋大业三年(607)置。治雍县(今凤翔县)。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麟游县以南,扶风县、眉县以西地区。唐武德元年(618)改为岐州,天宝元年(742)复为扶风郡。至德元年(756)改为凤翔郡,次年升为府。

扶沟县 西汉置。治今河南扶沟县东北。《水经·渠水注》:其地“有扶亭,又有洧水沟,故县有扶沟之名焉”。属淮阳国。光武帝封朱鲔为扶沟侯,改属陈留郡,晋废,北魏复置,北齐文宣帝时移治今扶沟县城。隋属颍川郡,唐属许州,五代、宋属开封府,元属汴梁路,明复属开封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属陈州府。

扶乐县 东汉初为侯国。建武十七年(41)封刘隆为扶乐乡侯,即此。后改为县,治今河南太康县西北,属陈国。西晋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淮阳郡。唐贞观元年(627)并入太康县。

扶柳 战国中山国邑,后属赵。在今河北冀州市西北扶柳城。其地有扶泽,泽中多柳,故名。《战国策·赵策四》:“赵攻中山,取扶柳”,即此。汉初为侯国。

扶柳县 西汉初为侯国,吕后封吕平为扶柳侯,后改为县。因有扶泽,泽中多柳故名。属信都国。治今河北冀州市西北扶柳城。东汉改属安平国。北魏太平真君三年(442)废。景明元年(500)复置。北齐废。

扶猛 北朝时上甲黄土(今陕西洵阳东北)人,字宗略。世为白兽蛮种落渠帅。初仕梁。大同中,历任南洛、北司二州刺史。西魏废帝元年(552),以众降丞相宇文泰,除车骑大将军、罗州刺史。从贺若敦南攻信州,攀险道入据白帝城(今重庆奉节)。北周保定三年(563),转绥州刺史。又从田弘破汉南诸蛮族,进位大将军,后以疾卒。

扶南 古国名。公元一世纪建国,故地在今柬埔寨以及老挝南部、越南南部和泰国东南部一带。三世纪初,势力达马来半岛。与中国关系密切。三国时其王遣使至吴,吴也派康泰、朱应出使扶南。唐武德、贞观时,数遣使入唐贡方物。约于七世纪中叶为其属国真腊所并。

扶南异物志 书名。三国吴朱应撰。一卷。记述约吴赤乌六年(243)至神凤元年(252)间作者与康泰出使扶南等国的见闻。与康泰的《吴时外国传》同为《梁书·海南诸国传》的主要依据。原书已佚。《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等均有著录。

扶南乐 唐九部、十部乐之一。为双人舞,披彩锦,蹬赤皮靴。乐器有羯鼓、都昙鼓、毛员鼓、箫、笛、筚篥、铜钹、贝等。

扶清灭洋 亦称助清灭洋、兴清灭洋、保清灭洋、保国灭洋等。清末义和团运动的主要政治口号。一般以大字书写在旗帜上。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十一日(1898.10.25)赵三多、阎书勤领导的山东冠县梨园屯义和拳起义时,第一次公开打出“扶清灭洋”(一说“助清灭洋”)的旗帜。是年冬,清廷饬令各地办团练,一些团练便树旗曰“义和团”或“义合团”,并打出“助清灭洋”或“替天行道”之旗。次年九月七日(10.11),朱红灯在山东平原县杠子李庄与清军接仗时,正式竖立“天下义和拳兴清灭洋”之旗。河南信阳大刀会亦以“助清灭洋”相号召。二十六年五月,外国侵略军以保护使馆为名强行入京后,遂使这类口号成为社会性的舆论。它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矛盾空前激化的产物,一般认为“扶清”既指扶保大清朝廷,也包含保卫中华、国土、社稷,即保卫中华民族的意思;“灭洋”既有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行动,也包含反对一切与“洋”有关的事物,是义和团笼统排外主义的表现。这口号既有广泛动员群众参加反侵略斗争的积极作用,也有模糊义和团对清朝封建统治的认识,扩大打击面和狭隘排外情绪等消极作用。

扶桑坝 地名。在今重庆市东。南宋景炎三年(1278),元兵攻重庆,守将张珏与战于扶桑坝,即此。

扶桑两月记 书名。近人罗振玉撰。一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罗氏奉刘坤一、张之洞命,赴日本考察教育,次年正月返国。是编即此行日记。书中于日本教育钩元提要,且于财政、治体、风俗,稽考颇详。有光绪二十八年教育世界石印本。

扶桑游记 书名。清王韬撰。分上中下三卷。王氏于光绪五年(1879)出游日本,将东渡观感记下,于是有《扶桑游记》存世。除介绍日本各地风俗、民情、名胜及“效仿西法”外,还间涉明室遗民流亡日本事。尤着重考察日本政治制度,对洋务派有所讥刺。有光绪五年日本东京铅印本。今据日本东京“报知社”印本校点重印,收入《走向世界丛书》第一辑。

扶苏 (?—前210) 秦始皇长子。秦统一六国后(一说在始皇坑儒后),奉命至上郡监蒙恬军。数上书谏议时政。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坑儒时曾力加劝阻,认为天下初定,不宜对诸生施以重法,以此触怒始皇。三十七年,始皇临终前,为玺书召其至咸阳主持丧事并继承帝位。中车府令赵高、丞相李斯与始皇少子胡亥合谋篡改遗诏,赐其死。旋自杀于上郡军中。

扶县 东晋改夫夷县置。治今湖南邵阳县西南,近夫夷水。属邵陵郡。南朝梁改为扶阳县。参见“夫夷县”。

扶阳县 ①西汉置。治今安徽萧县西南。属沛郡。宣帝封韦贤为扶阳侯。东汉废。②东晋太元中于淮南侨置。治今安徽无为县西北。属谯郡。南朝梁废。唐武德三年(620)分襄安县(今巢湖市)复置。属巢州。七年又废。

扶摇子 即“陈抟”。

扶余(餘) 即“夫余”。

扶余(餘)府 渤海国置。治扶州(今松原市,一说在四平市,又一说在今昌图县西北四面城)。辖境相当今吉林四平、长春、九台、公主岭、梨树、东辽、伊通、农安、德惠及辽宁昌图、西丰等市、县。为当时军事、交通中心。《新唐书·渤海传》:扶余府,“常屯劲兵扞契丹”。公元926年,辽太祖即由此攻灭渤海国。旋改名黄龙府。

扶州 ①北周天和元年(566)以吐谷浑地置。治嘉诚(今四川松潘东),辖境约当今松潘一带,隋开皇七年(587)废。②隋开皇七年改邓州置,治同昌(今四川九寨沟县东北)。大业三年(607)改为同昌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扶州。辖境约当今四川九寨沟县一带。乾元后地入吐蕃,大中二年(848)收复,唐末废。

芙蓉城 四川成都市的别名。五代后蜀后主时,宫苑城上遍植木芙蓉,因名芙蓉城,简称蓉城或蓉。见张唐英《蜀梼杌》卷下。

芙蓉湖 又名射贵湖、无锡湖、上湖(《太平寰宇记》)。在今江苏武进市东、江阴市南、无锡市西北。相传战国楚春申君所凿,周围一万五千顷。北宋元祐中堰湖为田,湖流渐塞。明宣德中巡抚周忱在湖北面筑堤阻止江水流入,四周开渠道排泄湖水,辟为农田,称为芙蓉圩。

芙蓉园 本名曲江园。位于唐都长安城东南隅,西南连曲江池。隋时,为离宫,文帝以其水盛而有芙蓉,改名芙蓉园。占地三十顷,周围十七里,青林重复,绿水弥漫,为京城之胜景。开元二十年(732),自兴庆宫筑夹城通芙蓉园,玄宗常从复道来游,或以观风俗。

孚惠全书 书名。清彭元瑞编辑。六十四卷。乾隆六十年(1795)成书。汇集乾隆一朝关于蠲免赈贷的谕旨、御制诗章,分类分事,按年月编排。有清刻本。

孚琦 (1869—1911) 清满洲正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字朴孙。初以工部笔帖式充军机章京,后历任郎中、内阁学士。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刑部右侍郎。三十二年任广州副都统。设八旗工艺学校,整建中小学堂。三十四年署广州将军。宣统三年三月十日(1911.4.8)为革命党人、华侨温生才刺杀。

拂朗 又译佛朗、拂郎。元代波斯人将欧洲人统称为Frank,拂朗即其音译,泛指欧洲诸国。

拂菻 古国名。魏、晋、南北朝时称大秦、普岚、伏卢尼,唐始称拂菻。又作拂临或拂懔。指东罗马帝国及其所属西亚地中海沿岸一带。唐《慧超往五天竺传》记有大、小拂临,似以君士坦丁堡一带为大拂临,以小亚细亚为小拂临。贞观、乾封、大足、景云、开元、天宝年间皆遣使来唐。《宋史·外国传》中之拂菻则指塞尔柱突厥人统治下的小亚细亚一带,宋元丰、元祐时,也曾来使。

拂菻狗 即巴儿狗。原产东罗马帝国。高六寸,长尺余,性机敏聪慧,能曳马衔烛。唐武德七年(624),高昌国王麴文泰献雄雌各一只,自此在中原繁殖。

拂庐 藏语的音译,意为帐幕。《旧唐书·吐蕃传》:吐蕃贵族与百姓均居拂庐,贵族所居者大,百姓所居者小。其大者又称“宝帐”,可容数百人。唐永徽五年(654)吐蕃遣使献大拂庐,高五尺,广袤各三十七步。

拂涅 即“拂涅靺鞨”。

拂涅靺鞨 隋唐时靺鞨七部之一,位居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下游。唐初设拂涅州,后为渤海所并,置东平府。

拂桐芭 物候名词。始见于《夏小正》。意即桐树开花。桐树,指玄参科泡桐属植物,其花蕾形成于秋季,花序很大,经冬至春,开出美丽之花冠。在《夏小正》中,“拂桐芭”是作为“三月”的植物物候标志。

拂舞 又名《白符舞》。杂舞名。相传起自三国东吴地区,以手执拂子(以麈之尾为之)而舞得名。应属吴舞,但其词却非吴歌。时有《白鸠篇》、《济济篇》、《独禄篇》、《碣石篇》和《淮南王篇》等五首歌诗。词多悲愤哀怨,歌辞大意多为不满吴末帝孙皓的暴政。隋唐时列入清商乐,舞者不再执拂。

拂竹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伪台乘驿贱人为拂竹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苻承祖 北魏略阳(治今甘肃天水)人。氐族。因事为阉宦,深为冯太后所宠。自御厩令屡迁散骑常侍,赐爵略阳侯,许以不死之诏。孝文帝时进爵略阳公。后坐赃应死,帝依前诏,削职禁锢。寻卒。

苻崇 (?—394)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公元394年在位。氐族。苻登长子。太初九年(394)父登为姚兴所杀,逃至湟中,即帝位,改元延初。东投仇池杨定,合军攻西秦乞伏乾归,战败被杀。

苻登 (343—394)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公元386—394年在位。字文高。氐族。苻坚族孙。曾任羽林监、扬武将军、长安令,后黜迁狄道长。坚死,枹罕(今甘肃临夏)氐人推之为都督陇右征羌诸军事,抚军大将军,雍、河二州牧,略阳公,率众五万东下攻姚苌。苻丕亦授其为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安王。太初元年(386)丕死,即帝位于陇东。九年为姚兴败于平凉,被杀。

苻法 (?—357)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永则,小字阿法。氐族。苻坚庶兄。苻生称帝时,任后将军,封清河王。苻生滥杀大臣,将诛其兄弟,遂与苻坚等共杀生。坚以位相让,固辞。坚即位,以为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事,封东海公。坚母苟太后虑其长而贤,且得众心,恐终不利于坚,赐其死。

苻宏 (?—405)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永道。氐族。苻坚子。坚即位,立为太子。坚欲进攻东晋,曾谏“未可图也”。淝水之战败后,慕容冲叛秦,攻长安,坚出走,留之守长安。寻弃长安,假道降于东晋。晋处之江州(治今江西南昌),历辅国将军。桓玄自江陵叛晋,任梁州刺史充前锋。玄败死后,余党桓亮于晋义熙元年(405)拥众叛乱,因亦起兵,被晋将檀祗击斩于湘东。

苻洪 (285—350) 十六国时前秦开国君主。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原姓蒲,字广世。氐族。晋永嘉时,被同族推为盟主,自称护氐都尉、秦州刺史、略阳公。初附前赵刘曜,受封氐王,继附后赵石虎,为冠军将军、监六夷诸军事。后赵建平四年(333),任流民都督,率二万户迁居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多有战功,封西平郡公、关内领侯将。太宁元年(349)与石斌、姚弋仲等镇压梁犊起义军。石遵即位,降于东晋,任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广川郡公,拥众十余万,改姓苻氏。次年,自称大将军、大单于、三秦王。后为军师将军麻秋毒死。

苻黄眉 (?—357) 一作苻眉。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前秦主苻健兄子。健时,任辅国将军。苻生立,以为卫大将军,封广平王。生杀左光禄大夫强平等,因固谏,生怒出之为左冯翊。姚襄聚诸羌胡反秦,受生遣讨擒斩襄。虽有大功,生不加旌赏,每于众中辱之。遂谋杀生而自立,事泄被杀。

苻晖 (?—385)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苻坚子。坚立,封为平原公。苻洛叛乱平后,坚以关东地广人殷,以之为都督六州诸军事、镇东大将军、豫州牧,镇洛阳。淝水之战败后,为慕容垂与翟辽合攻,遂率洛阳、陕城之众归长安。坚署为使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车骑大将军、司隶校尉、录尚书事,令率师拒西燕主慕容冲。屡为冲败,受坚怒责,愤而自杀。

苻坚 (338—385)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永固,一名文玉。氐族。苻雄子。初为东海王。寿光三年(357)与苻法等杀苻生,去皇帝号,自立为大秦天王。任用汉族士人王猛等,抑制豪强;鼓励农耕,兴修关中水利;提倡儒学;收容匈奴刘卫辰部入居塞内,结好乌丸、鲜卑诸部。建元六年(370)灭前燕,次年徙关东豪强及各族十五万户于关中;徙乌丸、丁零等部于冯翊、北地、新安。十年攻占东晋益州。十二年灭前凉,徙河西豪右七千户于关中,又分数万户氐族于诸镇。十九年派吕光出兵西域,西域三十余国归服,统一中国大部。同年,自领各族兵近百万,南下攻东晋,在淝水为晋所败。各族首领乘机反秦自立。二十一年,留太子宏守长安,出奔五将山,为姚苌俘获,缢死于新平(今陕西彬县)。

苻健 (317—355)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公元351—355年在位。原名罴,字世健、建业。氐族。苻洪第三子。东晋永和六年(350)洪死,继立,去秦王号,臣属东晋。次年,以后赵新亡,关中豪强割据,尽率所部自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西进,略定关中,称天王、大单于,建元皇始,以长安为都,国号秦。皇始二年(352)称帝。四年,东晋桓温大举西进,兵至灞上。他坚壁清野,晋军大饥,被迫退兵。旋病卒。

苻菁 (?—355)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前秦主苻健兄子。初任扬武将军。与苻健分道率兵入关攻长安。自蒲津(在今山西永济西蒲州)西渡河,三辅郡县堡壁皆降。晋永和七年(351)健即秦天王位,以为卫大将军、平昌公,使宿卫健及太子所居二宫。次年,健称帝,进爵为王。旋受苻健弟苻雄派遣攻掠晋上洛(治今陕西商州),并于丰阳县(今陕西山阳)立荆州,与南方通关市,因而国用充足。后以拒晋将桓温有功迁司空。前秦皇始五年(355)转太尉。健病重,乃率兵入东宫欲杀太子生而自立,引兵攻东掖门,为健执杀。

苻朗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元达。氐族。苻坚从子。曾任前秦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在职耽玩典籍,沉溺于谈虚语玄。太元九年(384)降东晋,为员外散骑侍郎,与东晋豪门斗富争奇。后被杀。

苻洛 (?—385)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苻坚从弟。坚时任安北将军、幽州刺史,封行唐公。建元中,为北讨大都督,率兵伐代王什翼犍,终灭之,以功加征北将军。坚以其雄勇多力,猛气绝人,因深忌之,故常使为边牧,将迁为益州牧。自以有灭代之功,曾求开府仪同三司不得,遂于建元十六年(380)反于和龙(今辽宁朝阳),自称大将军、大都督、秦王。为苻融等讨平,徙于凉州。苻丕太安元年(385),被凉州刺史梁熙所杀。

苻丕 (?—386)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公元385—386年在位。字永叙。氐族。苻坚庶长子。初为冀州牧,镇邺(今河北临漳西南)。淝水战败后,率众六万西下,途闻坚死,遂于东晋太元十年(385)在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即帝位,改元太安。次年,由平阳(今山西临汾)南奔东垣(今山西垣曲东南),为东晋冯该所杀。

苻秦 即“前秦”。

苻融 (?—383)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博休。氐族。苻坚季弟。文武兼备,崇尚黄老之学。初封阳平公,后为侍中、中书监、左仆射。建元六年(370)镇守洛阳。八年为镇东大将军、冀州牧,出镇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后返长安,任车骑大将军。领宗正,录尚书事。十八年苻坚欲伐东晋,力谏不从。次年,坚以其为征南大将军,统前锋军二十万南下,克寿春(今安徽寿县),至淝水为晋军战败,死于乱军之中。著有《浮图赋》。

苻叡 (?—384)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前秦主苻坚子。坚即位,封为巨鹿公。坚伯父子苻洛之叛平定后,以关东地广人殷,任之为安东将军、雍州刺史,镇蒲坂(今山西永济西蒲州)。太元八年(383)晋车骑将军桓冲率众十万攻襄阳(今湖北襄樊)时,以征南将军率慕容垂等往救。苻坚淝水战败,慕容氏叛秦,被任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卫大将军、司隶校尉、录尚书事,进讨慕容泓,兵败被杀。

苻生 (335—357) 十六国时前秦国君。公元355—357年在位。字长生。氐族。苻健第三子。皇始五年(355)继帝位,改元寿光。在位期间,擅杀无辜,残害百姓,酗酒不问政事。寿光三年(357)被苻坚、苻法等率兵入宫废为越王,旋处死。

苻雄 (?—354)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字元才。氐族。苻洪季子,前秦主苻坚之父。晋永和六年(350)其兄苻健自关东西归,任为辅国将军,率军入潼关,下渭北。健即位于长安,以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领车骑大将军、雍州牧,封东海公,后封为东海王。多谋略,好施下士,健常赞之为“吾之周公”。十年,晋桓温北伐入关,率众拒之,始败后胜。卒后赠魏王。子坚即王位,追谥为文桓皇帝。

苻纂 (?—387) 十六国时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人。氐族。前秦苻坚时任尚书令,封魏昌公。坚死,苻丕即位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自关中投丕,拜太尉,封东海王。次年,为大司马。苻登立,遣使拜为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师,进封鲁王。败后秦将姚硕德于泾阳(今属陕西),后秦主姚苌拒之,遂败走。苻登太初二年(387),弟苻师奴劝称尊号,不从,为师奴所杀。

服不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服不氏,设下士一人,徒四人。掌驯养猛兽。祭祀时提供猛兽作祭品,举行射礼时张兽皮制成的“侯”(靶子),观察射中情况。《静簋》:“王命静司射学宫,小子眔服、眔小臣、眔厥仆学射。”郭沫若认为“服”即服不氏(《金文丛考·周官质疑》)。“服”与“箙”通。箙为盛箭器。甲骨卜辞有多箙之官。

服官 官署名。因主织造,供宫廷服用,故名。西汉设于齐郡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陈留郡襄邑(今河南睢县)两县。由长、丞典领其事。襄邑主要产品为锦绣,临淄为缯帛,作者数千人。因临淄服官制作首服、冬服、夏服,又有“三服官”之称。东汉初沿置,隶属郡国。

服匿 匈奴语,指一种陶罐。《汉书》孟康注:“服匿如 ,小口大腹方底,用受酒酪。”在蒙古高原匈奴墓葬中出土甚多。

服虔 东汉河南荥阳人,字子慎,初名重,又名祇,后改为虔。曾入太学受业,善著文论。初举孝廉。灵帝中平末,任九江太守。以经学论著称世,作《春秋左氏传解》。又据《左传》质难何休所驳汉事六十条。东晋元帝时,服氏《左传》曾立博士。南北朝时,北方盛行服《注》。唐孔颖达撰《五经正义》、《左传》专用杜(预)《注》,服《注》遂亡。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存四卷,李贻德辑存《左传贾(逵)服(虔)注辑述》一书。另撰有《春秋左氏音》、《春秋汉议驳》等,均亡佚。

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历代沿其制,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七个月。

服色 古代统治者所崇尚的车骑服饰颜色。秦汉皇帝为表示受命于天,在建立新王朝后,依五德终始说改定正朔,并规定相应的服色制度。秦始皇统一后,自以为获水德,服色尚黑。西汉初年沿袭秦制,但服色尚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采纳司马迁等人的建议,颁行《太初历》,服色尚黄。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于建武二年(26)正式定为火德,服色改为尚赤。历代沿袭,服色各有不同。

服制 ①服饰制度。历代依身份等级而有不同规定。据《汉书·成帝纪》,永始四年(前13)以公卿列侯亲属近臣“车服嫁娶葬埋过制”,下诏“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②丧服制度,依礼制定。《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汉武帝时“以礼为服制”。司马贞索隐:“其时礼度逾侈,多不依礼,今令吉凶服制皆法于礼也。”

宓不齐 (前521或前502—?) 春秋末鲁国(一说宋国)人,名不齐,字子贱。孔子学生。孔子称他是“君子哉若人”(《论语·公冶长》),为单父(今山东单县)宰,曾向孔子陈述政绩,孔子称赞说:“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汉书·艺文志》著录《宓子》十六篇,今佚。

宓牺 即“伏牺”。

宓子 书名。宓又作密。春秋鲁宓不齐撰。不齐,字子贱,孔子弟子。《汉书·艺文志》著录十六篇,列于儒家。久佚。清马国翰据《孔子家语》、《韩非子》、《吕氏春秋》、《淮南子》、《说苑》等书,辑《宓子》一卷,见《玉函山房辑佚书》,内容记宓不齐任单父宰时,施仁爱,重才智所得之治绩。

宓子贱 即“宓不齐”。

枹罕郡 北周置。治枹罕县(今甘肃临夏市)。隋开皇三年(583)废。大业三年(607)改河州复置。辖境相当今甘肃临夏、和政、广河、东乡和青海民和等市、县以及甘肃永靖、青海循化、化隆三县部分地区。唐武德初复为河州。

枹罕县 秦置。治今甘肃临夏市。西晋惠帝于此置护军。十六国前凉以后为河州治。西秦乞伏炽盘曾迁都于此。后地入吐谷浑。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置镇。后复为县,为河州治。北周至隋为枹罕郡治。唐宝应元年(762)地入吐蕃。北宋熙宁六年(1073)复置,为河州治。九年省入河州。金贞元二年(1154)又置,复为河州治。元省入河州路。

枹罕镇 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置,即今甘肃临夏市。太和十六年(492)改为河州。

即郭。《风俗通》:“郭或谓之郛”(《初学记·城郭第二》引)。《左传》隐公五年(前718):郑人“伐宋,入其郛”。杜预注:“郛,郭也。”左思《吴都赋》:“郛郭周匝,重城结隅。”

祓禊 防灾祭祀仪式。《周礼·春官·女巫》郑玄注云,祓,指拔除邪秽;禊,指洗洁身体。也称“祓除”或“禊”。各地进行此祭的时间、地点、方式不同。有在岁首进行,也有在春秋二季分别进行。其地点,有的在宗庙或社坛中,有的在水滨。其方式,有的举火,有的薰香沐浴,有的用牲血涂身。而其中以三月上巳日在水边,由女巫主持,以香草水洗手、脚、身的祓禊仪式最为普遍。后代沿用,具体内容或用不同。

浮财物力 见“家业钱”。

浮动地狱 鸦片战争后,西方殖民主义者从中国贩卖人口,运往南北美洲、澳洲和太平洋各岛,充当资本家开发各地资源的奴隶。这种运载中国“苦力”的船只生活条件极差,如同关押囚犯的监狱,故名。

浮来 春秋纪邑。在今山东沂水县西南。《左传》隐公八年(前715):“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即此。

浮浪人 东晋元帝时,无籍贯之人及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所输亦无定数,计其量而输,终优于正课。

浮梁磁局 官署名。元置。属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烧造瓷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有大使、副使。

浮梁陶政志 书名。清吴允嘉述。二卷。陶政志一卷,旧事一卷。记述乾隆前景德镇瓷业发展概貌。收入《逊敏堂丛书》、《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

浮梁县 唐天宝元年(742)改新昌县置,属鄱阳郡。因溪水常泛溢,居民伐木为梁得名。治今江西景德镇市东北浮梁旧县。乾元后属饶州。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州。明初又降为县,属饶州府。1916年移治景德镇。1949年后曾一度移还旧治,后又复移治于景德镇。1960年撤销,并入景德镇市。1988年析景德镇市复置,治浮梁镇。所产瓷器名闻中外;又盛产茶。唐白居易《琵琶行》:“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浮粮 于正额税粮之外多征部分。为征粮之附加税。清雍正二年(1724),除江西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宁州、靖安七州县浮粮。康熙、乾隆以后,历朝均行豁免。

浮桥 连接可浮体于江河之上的一种桥梁形式。有船、皮筏、木排、竹筏数种浮体,用缆索加以维系,锚固在岸上或水中,再在上面铺筑桥面。有低浮桥、通航浮桥、开合浮桥等。最早记载见于《诗·大明》:“亲迎于渭,造舟为梁。”时在公元前十二世纪。现仍存在于一些水激浪涌、造墩困难的江河之上。浮桥的特点是施工快速、造价低廉、移动方便、开合随意,不足是载重量小,维护费用高,随波上下、动荡不定、抵御洪水能力弱,管理繁琐。

浮丘伯 亦称包丘子。秦汉间齐人。荀子门人。秦时以《诗》教授,楚元王及鲁之穆生、白生、申公均其弟子。汉初复教授于长安。门人申公独以《诗经》为训故以传,称《鲁诗》,为《诗》今文学之一派。

浮山堰 一名淮堰。南朝梁天监中,武帝欲壅塞淮水以灌魏寿阳(今安徽寿县),筑堰南起浮山(今五河县东浮山,北临淮河),北抵巉石山(在浮山对岸,今潼河山)。天监十三年(514)冬,发军民二十万,从两岸起筑,因淮流湍急,不能合龙,沉铁数千万斤,又伐树填石,缘淮百里之内,木石皆尽。十五年夏筑成,堰长九里,下阔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丈,上植杞柳,又凿湫东注以资宣泄。其时上游数百里内皆为淮流泛滥所及,居民散就冈垄,北魏被迫移戍八公山。同年秋,淮水暴涨,堰被冲决,沿淮城戍村落十余万人皆漂入海。

浮山寨 在今安徽桐城市东浮山下。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朱元璋部将徐达攻安庆,夜掩浮山寨,即此。

浮图城 又称可汗浮图城。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公元628年,突厥阿史那社尔为薛延陀所败,西保可汗浮图城。924年契丹耶律阿保机遣兵逾流沙,拔浮图城。唐置庭州及北庭都护府治此。

浮图川 即今新疆乌鲁木齐市以东的平原,一说指今吉木萨尔县北北庭故址附近的河流。因可汗浮图城而得名。《资治通鉴》:唐贞元六年(790),“葛禄乘胜取回鹘之浮图川”,即此。

浮图峪 即今河北涞源县东浮图峪。见“插箭峪”。

浮屠 佛教名词。亦称浮图、佛图。旧译以为梵文Buddha(佛陀)之转音,即“佛”(佛陀)的别称。《广弘明集》卷二:“浮图,或言佛陀,声明转也。”新译以为梵文Buddhastūpa(佛陀窣堵波)音译之讹略,即塔的别称。《大唐西域记》卷一:“窣堵波(意译“塔”)即旧所谓浮图也。”现多通用后义,如“七级浮屠”。

浮戏山 亦名方山。在今河南荥阳市汜水镇东南。《山海经·中次七经》:“浮戏之山,汜水出焉。”又《水经·河水注》:“河水又东合汜水,水南出浮戏山,世谓之曰方山也。”

浮休子 即“张 ”。

浮阳县 西汉置。以在浮水之阳,故名。治今河北沧县东南东关镇。为勃海郡治。东汉建武时封刘歆为侯国,后复为县。东汉、西晋属勃海郡。北朝为浮阳郡治。隋开皇十八年(598)改为清池县。

浮游 相传为上古矢的创制者。

桴亭先生文集 书名。明末清初陆世仪(晚号桴亭)著。六卷(凡讲义、书信各一卷,序、杂著各二卷)。末附《补遗》一卷。书中认为:“太极不过是一无形之理而已。这便是生天生地的根因”(卷一《太极图说讲义》)。并强调“居敬穷理”,谓“居敬而不穷理,则敬为落空;穷理而不居敬,则理为枝蔓”(卷二《答杨亮闻论居敬穷理书》),又谓“人之气质之性亦至善也”(卷一《高顾两公语录大旨》)。经济上,认为“欲足国者,务广其利”(卷三《顾殷重西北治田书序》),并主张“清漕运”(卷五《漕兑揭》)。原有康熙五十三年(1714)张伯行所刊之正谊堂五卷本。该本于光绪九年(1883)曾由《津河广仁堂所刻书》重刊。后由唐受祺据正谊堂本并参以他书,编成此集,于光绪二十五年刻入《陆桴亭先生遗书》。

①古族名。即夫馀,亦作扶馀、浮渝、凫臾。其民以农业为主,畜牧亦盛。能歌善舞。曾参加“伊尹朝献”。最盛时,其势力东至松花江沿岸,西至今沈阳,南至鸭绿江,北至今黑龙江省及内蒙古一带。北魏太和十七年(493),为勿吉族所灭。②古代国君传达命令和征调兵将的凭证。用金、玉、铜、竹、木制成。上刻文字,分左右两半,右半在朝廷,左半在外官或兵将之手。国君有事,使节持半符至,外官或兵将合符以验真假。战国、秦汉时两国关系的信符亦称符。汉代自文帝始颁与郡守铜虎符、竹使符,作为发兵的凭信。③出入门关所用的凭证。《孙子兵法·九地》:“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斩符,无通其使。”亦称“信符”,《墨子·旗帜》:“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④公文程式。始于晋。时尚书所下公文称符,三公府、大将军府、州府所下亦然。唐代凡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的公文,皆曰“符”。宋诸州对属县行文用“符”,末云“符到奉行”。《庆元条法事类》载有符的格式。尚书省各部有“部符”。明代为皇帝下达的一种文书,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⑤即“符箓”。

符宝局 官署名。金设于南京宫城,掌御宝及金银等牌,设有符宝郎、符宝典书等职。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设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院。

符宝郎 官名。唐显庆三年(658)由符玺郎改名,员四人,从六品上,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居宫禁中,掌管皇帝玺印,事简职重。神龙元年(705)改名符玺郎,开元元年(713)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寄禄官。无职掌,元丰改制后亦未除授。大观元年(1107)始除,从七品,掌外廷符玺,别置内符宝郎掌宫内符玺。靖康元年(1126)罢。辽代置为南面朝官,掌门下省符宝司。金代置四员(一说十二员),掌皇帝符玺及金银牌符,领符宝祗候(牌印祗候)、符宝典书(牌印令史)等,隶殿前都点检司。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二员,至元十六年(1279)又立符宝局,给正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符宝局为典瑞监,长官改称卿,后又升为典瑞院,长官称使。

符宝司 官署名。辽代南面官,属门下省,掌皇帝及太后、皇后之印,辨其所用。置符宝郎等职。

符节曹 官署名。两晋、南朝置,掌符节。设侍御史掌其事。隶御史台。

符节令 官名。秦有符玺令,掌皇帝玺印。西汉改名符节令,兼保管铜虎符、竹使符,遣使掌授节,职任颇重。有丞,又领尚符玺郎,隶少府。东汉秩六百石,位次御史中丞,其官署亦称台,领尚符玺郎中四员及符玺令史。三国沿置。西晋泰始九年(273)省,其职归御史台,置符节御史。南朝或于御史台置主玺令史、符节令史。北魏仍置,隶御史台,领符玺郎中。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八品上。北齐为御史台符节署长官,领符玺郎中四员。隋改为符玺监(符玺郎),唐改名符宝郎,皆掌皇帝玺印,隶门下省。

符节令史 官名。东汉为符节台属官,秩二百石,掌文书。南朝梁、陈为御史台属官,掌符节事。

符节台 见“符节令”。

符节御史 官名。西晋泰始九年(273),符节台省并入御史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职掌与符节令同。东晋、南朝宋沿置。

符离 战国楚关隘名。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北。《战国策·秦策三》:楚“南有符离之塞”,即此。秦置县。

符离县 战国楚地。秦置县。《元和郡县志》:“《尔雅》曰:‘莞,符离也。’以地多此草,故名。”治今安徽宿州市东北。属泗水郡。《史记·陈涉世家》:秦二世元年(前209),“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西汉属沛郡,东汉、西晋属沛国。东晋废。北齐天保七年(556)移斛城县治此,改为符离县。为睢南郡治。隋大业二年(606)移治今宿州市北老符离东北,唐贞观元年(627)又移治今老符离,元和中移今宿州市。为宿州治。蒙古至元二年(1265)废入宿州。唐宋时扼汴渠要冲,为淮北军事交通要地。南宋隆兴元年(1163)张浚北伐,被金兵大败于此。

符离之战 宋金战争重要战役之一。隆兴元年(1163),宋孝宗以张浚为都督,主持北伐。四、五月间,张浚部署李显忠与邵宏渊两军十三万北伐,复灵璧(今属安徽)、虹县(今安徽泗县),进据宿州州治符离(今安徽宿州)。金纥石烈志宁率军反攻,宋军败入城中。李显忠与邵宏渊不睦,宏渊不肯力战,诸将相继违令逃遁,金军追击,宋军大溃。此后,宋丧失再战之力,遂被迫议和。

符箓 俗称符。道教的法术之一。由一些笔划弯曲、似字非字的图形组成,用朱砂或墨书写,又称“丹书”、“墨箓”等。认为此系天神的文字,用来遣神役鬼,镇魔压邪。古代帝王有亲至道坛受符箓事;东汉张陵、张角曾以此为人“治病”、“驱鬼”。道教正一派盛传其法。《道藏》中有《正一盟威符箓》等书,《隋书·经籍志》著录有符箓十七部,一百零三卷。

符箓派 即“符水道教”。

符命 汉代统治阶级依据君权神授理论,附和“祥瑞”所编造的一种凭信,以证明皇帝权位得自天命,所谓“王者受命之符”。刘邦起兵反秦,即以断蛇为符。西汉末年谶纬兴起,王莽利用符命篡夺政权,由是大盛。平帝死,前煇光谢嚣、武功长孟通上言丹石之符,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刘秀起兵反莽,复兴汉室,也以符命相号召。公元25年,儒生彊华自关中奉“赤伏符”至鄗。群臣即以此为王者受命之符,拥戴刘秀称帝。

符南蛇 (?—1502) 明儋州七方峒(今海南白沙)人。黎族。弘治十四年(1501)反抗儋州知府暴政,率众万余攻昌化、临高两县,进袭凉州府城。明廷调广西狼兵赴琼增援,他率精锐抗击,中箭阵亡。

符牌局 官署名。元代设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隶工部,掌制造虎符牌面。秩正八品。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符券 唐驿使住宿驿站之凭证。其种类有四:一曰银牌,阔一寸半,长五寸,面有“敕走马银牌”五字,由门下省发驿遣使用。二曰券,凡乘驿者,在京于门下省给券,在外于留守及诸军给券。三曰传符,发驿遣使,则给传符,以通天下。传符初为龙形铜质物,开元中,务从简便,始以纸券代之。四曰鱼符,发驿遣使用之,其制不详。驿券有往还券、单程券之别,除门下省外,诸州不得给还券。凡马驿券乘马,水驿券乘船,不得两处换供。

符融 东汉陈留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字伟明。初游太学,师事少府李膺。名士郭林宗始入京师,即为其所识,遂以知人见称于世。州郡公府举辟,皆不就。桓帝时党锢事起,遭禁锢,后以寿终。

符水道教 亦称符箓派。道教中以符箓驱鬼治病的各派之通称。包括太平道、五斗米道等。张陵、张角为其代表人物。以《太平经》为经典,崇奉老子,杂以巫术,通过“符水咒说以疗病”等神秘的教义,旨在谋求人世的太平之治,主张不置“长吏”而设“祭酒”,要求立“义舍”,减刑杀,诅咒“积财亿万”的富豪“其罪不除”,反对滥费的宗教仪式。被后起的金丹教视为“妖道”、“邪教”。早期主要在民间传布,曾为农民起义利用。元以后,各符箓派归并于正一道。

符天历(曆) 古历名。唐曹士 撰。以显庆五年(660)为近距上元,以雨水为岁首,以万分为日法,废除上元积年。行于民间,世称小历。五代后晋时行用,又号调元历,影响宋代。约于五代末传入日本,与先入的宣明历参照算历。其中有关占卜内容广泛流传于民间。上海图书馆藏《缩象符天历》抄本,日本现存抄本残卷。

符惟忠 (?—1042) 北宋陈州宛丘(今河南淮阳)人,字正臣。以荫补官,历西染院副使、提点开封府界县镇公事。宰相王曾外孙乐诰为开封府主簿,人劝荐之。他以诰无善状,不从。惠民河与刁河合流,岁多决溢,他置二斗门减弱水势,从此无水害;并请于汴河广处用木岸约束水势,以利舟行。庆历二年(1042)从富弼使辽,为副使,病卒于道。

符玺监 见“符玺局”。

符玺局 官署名。隋代门下省置,掌符玺。设监二员,正六品。大业三年(607)改监为郎。

符玺郎 官名。汉代有尚符玺郎(尚符玺郎中),为符节令属官,掌管玺印符节。三国魏称符玺郎(符玺郎中),七品。西晋省。北魏复置,仍隶符节令,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六品上。北齐沿置,员四人,从六品上。隋初罢。大业三年(607)改符玺监为符玺郎,员二人,从六品,为门下省符玺局长官。唐初因之。显庆三年(658)改名符节郎,神龙元年(705)复旧。开元元年(713)又改符宝郎。元末朱元璋复置,正七品,掌管玺印符牌。吴元年(1367)改为尚宝司卿。

符玺令 官名。战国秦置,执掌符玺的长官。

符曾 (?—1760) 清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幼鲁,一字药林。乾隆初以国子监生举博学鸿词,不第。后授户部郎中。善诗文,为陈撰、沈德潜所重。曾与沈嘉辙、吴焯、陈芝光、赵昱、厉鹗、赵信等编撰《南宋杂事诗》,并称“七君子”。著有《春凫小稿》、《霜柯余响集》等。

符传 通行证。《汉书·王莽传》: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醉曰:“宁有符传邪。”又,将领出征时朝廷发给的凭证也称符传。《后汉书·窦固传》:“诏耿秉及骑都尉刘张皆去符传以属固。”李贤注:“专将兵者并有符传,拟合之取信。”

古代突厥官号。鄂尔浑突厥文碑作Peg。唐译作匐,意为首长、统治者。

涪城郡 西魏改始平郡置。治涪城县(今四川三台县西北)。北周改为安城郡。

涪城县 ①西晋更涪县置。治今四川绵阳市东。属梓潼郡。东晋为梓潼郡治。南朝宋复故。②南朝梁置。治今四川三台县西北。为始平郡治。西魏为涪城郡治,北周为安城郡治。隋开皇初废郡,改县名为安城,开皇十六年(596)复旧名,大业时属金山郡。唐、北宋属梓州,北宋末、南宋属潼川府。元至元二十年(1283)废入郪县。

涪陵郡 ①东汉建安末刘备改巴东属国置。治涪陵县(今彭水)。属益州。西晋属梁州。移治汉复县(今沿河县西北洪渡)。辖境相当今重庆彭水、武隆、石柱、黔江、酉阳等县和贵州沿河县部分地区。永嘉后废。东晋复置,还旧治。南朝宋、齐属益州(齐曾属巴州)。齐移治汉平县(今武隆县西北)。隋开皇初废。大业和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涪州为涪陵郡。②隋大业初改涪州置。治石镜(今合川市)。辖境相当今四川武胜和重庆合川、铜梁、大足等市、县地。唐初改为合州。

涪陵石鱼 古代长江水位标记。位于今重庆涪陵白鹤梁。为宜昌至重庆之间十一处枯水题刻中,保存最好最有价值的一处。共刻石鱼十四尾及一百六十三则古代题记,保存自唐广德二年(764)以来,断续的七十二个年枯水记录。

涪陵县 ①西汉置。治今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晋永嘉后废。两汉属巴郡,三国蜀、西晋时,为涪陵郡治所。②隋开皇十三年(593)改汉平县置。治今重庆涪陵区。属巴郡。唐、宋为涪州治。元至元二十年(1283),省入涪州。1913年,又更涪州置涪陵县。1983年改建涪陵市。后改涪陵区。

涪陵夷 三国时蜀汉少数民族名。居乌江下游一带。亦泛称僚。章武元年(221)改巴东属国为涪陵郡,约当今贵州沿河、思南、德江、务川、道真及重庆南川、武隆、涪陵、彭水、黔江等市、县、区地。延熙十一年(248)大姓徐巨反,杀都尉,后主派邓芝讨平之。

涪陵之祸 宋太宗即位后,封弟廷美为秦王,任开封尹,貌似尊宠,实甚猜忌。太平兴国七年(982),因柴禹锡等告廷美骄恣、将有阴谋事,遂罢廷美开封尹,授西京留守。赵普又以宰相卢多逊与廷美交通,图谋皇位事上闻。卢多逊被贬窜,廷美降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雍熙元年(984),廷美忧悸成疾而死。

涪翁 东汉人。常渔钓于涪水,因号涪翁。乞食人间,见有疾者,即用针刺之法为其治疗,多有功效。著有《针经》及《诊脉法》,现已佚。弟子程高,再传郭玉,东汉和帝时为太医丞。

涪县 西汉置。治今四川绵阳市东。两汉属广汉郡。三国蜀属梓潼郡。西晋改为涪城县。南朝宋复故,为梓潼郡治。梁为巴西、梓潼郡治。西魏改为巴西县。

涪州 ①隋开皇末改合州置。治石镜县(今合川市)。辖境相当今重庆合川、铜梁、大足,四川武胜等市、县地。大业三年(607)改为涪陵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合州。②唐武德元年(618)分渝州置。以“在蜀江之南,涪江之西,故为名”(《元和郡县志》)。天宝初改涪陵郡,乾元初复为涪州。治涪陵县(今涪陵区)。辖境相当今重庆涪陵、南川、武隆、长寿等区、市、县地。宋时略小。属夔州路。元至元二十年(1283)废涪陵县入州,翌年改属重庆路。明清属重庆府。清不辖县。1913年改为涪陵县。

幅巾 亦称缣巾、黄巾。系束头发的织物,多以缣或绢织成。《后汉书·冯衍传》:“幅巾降于河内。”李贤注:“不加冠帻,但以一幅巾饰首而已。”本为庶民所用,东汉文士多喜著此巾,王公大臣群起慕效。《通典》卷五七:“后汉末王公名士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豹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时有妖贼以黄为巾,时谓之黄巾贼。”北周武帝,因裁幅巾为四脚。唐初因之,后渐改用巾子(即唐巾)。

幅军起义 清咸丰、同治年间山东南部农民起义。康熙年间运河沿岸徐、海、邳、宿、郯、兰、滕、峄一带的漕运船夫,因用“匹布分幅帕头”,组成秘密团体,被称为幅党。同治初年黄河改道,漕粮改为海运,失业船夫和贫苦农民参加幅党日多。咸丰十一年(1861)春捻军进入山东,幅党首领刘双印、刘平等于峄县云谷山寨起义,经常与捻军、长枪会配合作战。后在清军僧格林沁部进攻下,刘平战死,刘双印退守云谷山寨。同治二年(1863)春在清军围攻中,刘双印突出重围投奔邹县文贤教起义军,同年夏被俘遇害。

鸟赋 篇名。西汉贾谊撰。为贾谊伤悼怀才不遇、逢时不祥之作。文中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反映了某些朴素的辩证观点。但又认为“迟速有命”,又陷于宿命论。

①商代祭名。见于商代甲骨文。武丁时期卜辞有:“福于父乙,新 又羊”,“抽福父甲至父乙,酒一牛”(《甲骨续存》上第二百九十片;下第二百零六片)。故福是商王以酒肉祭祀先王或先妣。周以福指祭祀用的酒肉。《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郑玄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余肉,归胙于王。”《左传·僖公四年》:“太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杜预注:“胙,祭之酒肉。”②太平天囯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福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和朝臣反对,改为“天福”,始有是爵。位在安爵之下,属六等爵之第三等。系衔加“天”字,又别冠一字以资区别,如“成天福”、“禧天福”等。后以封赏过滥,位渐卑下。又,太平天囯对妇女亦有六爵,其第三等为“女贞福”。

福报 报纸名。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1896.4.28)在福州创刊。每星期二、五出版,八开,单面印刷。爱国华侨黄乃裳独资经营。期以报纸为“进言之路”,鼓吹变法自强。每日只刊一文,印行数百份,售价十七文。因亏损过大,一年后停刊。

福长安 (?—1817) 清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大学士傅恒第四子。乾隆时以蓝翎侍卫累迁至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得高宗信任。曾参与处理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及抗击廓尔喀入侵机务。嘉庆初,以党附和珅,被革职抄家,拟斩监候。后从宽发往遵化裕陵当差。旋又令去盛京披甲。嘉庆十八年(1813)任古北口提督,曾率兵搜捕林清起义军余部。

福船 船名。古代优秀木船船型之一。原造于福建,浙江、广东一带亦制造和采用。特征为高大如楼,底尖面阔,艏尖艉方,艏艉高昂。尖艏尖底利于破浪,同时底尖吃水深,稳定性好,又易于转舵改变航向,适宜远洋航行,可行驶于较狭窄或多礁石航线。宋元时期为航行东南亚、南亚,以至西南亚和非洲东海岸的主要客货用船。明清时期又成为水军主力舰船,装备重型火炮大发 、佛朗机等,且船艏高昂,能够乘风下压犁沉敌船。

福鼎县 清乾隆四年(1739)分霞浦县置。因县东有福鼎山得名(《清史稿·地理志》)。治桐山南麓,即今福建福鼎市。属福宁府。

福格森船厂 外商企业。清同治六年(1867)前创办于广州黄埔。有船坞一座,主要从事修理业务。

福公司 外商企业。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在伦敦设董事会,北京设办公处。主要掠夺中国煤矿开采权。二十四年侵占山西煤矿未成,旋染指河南焦作煤矿得手。1915年与华资中原公司合组福中公司,控制了河南全部煤矿的产销。1933年改组为中福公司联合办事处。嗣后相继向湘潭、嘉阳等煤矿进行投资。建国后,该公司在华企业清理结束。

福恭王 (1586—1641) 即朱常洵。明神宗第三子。母郑贵妃恃宠,欲立其为太子,遂引起*争国本。万历二十九年(1601)封福王。四十二年就藩洛阳,得庄田二万顷,盐引千计。崇祯间,益沉湎酒色。十四年(1641)李自成攻克洛阳,被执杀。

福海关 海关名。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于福建三都澳,聘一名外国人为税务司。

福济 (?—1875) 清满洲镶白旗人,必禄氏,字元修。道光进士。累迁至山东按察使、漕运总督。道光二十八年(1848)至二十九年间奉旨巡察地方,弹劾贪赃枉法的官吏。咸丰三年(1853)授安徽巡抚,转战苏、皖等地,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并兼督淮北盐课,接济军饷。八年因接连兵败失地,罢皖抚职。同治六年(1867)授布伦托海办事大臣。八年授乌里雅苏台将军。次年因回民军攻占乌里雅苏台,被夺职。十年命署陕甘总督,兼正黄旗汉军都统。十一年授成都将军,调云贵总督。

福建白话报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年九月一日(1904.10.9)在福州创刊。半月刊。“公孙”主编。综合性通俗刊物。设论说、历史、学术、地理、军事、纪事、小说等栏目。

福建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二十九年,与其他各属部俱改清吏司。

福建蚕桑公学 学校名。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在福建南台创办。以教授蚕桑学理及实务为主,招考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稍通文墨者入学。分设本科与别科两门。本科专讲蚕业学理兼事实验;别科则专事实验兼授学理。修业期限,本科一年,别科为六个月。

福建船政大臣 官名。清代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福建大学堂 学校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闽浙总督许应骙将福州正谊书院改建而成。分设正、备六斋,聘总教习一名,中文西文总教习十八名,分斋督课,兼理译书事宜。住斋学生以一百二十人为额。另设附斋,以四十为额;速成班四十名。先从在省举贡生童选拔六十名正额生,四十名附斋生;余额则由各府州县招考汇选来省复试,择优录取。办学章程规条,参照山东大学堂章程,中西并课。

福建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户部承运、赃罚等库,在京金吾后等十卫,及直隶常州、池州二府,定边、开平中屯二卫,美峪千户所。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坐道,由掌河南道兼理。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福建刑名并稽察太常寺事务。

福建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 元江浙行省所辖。置司于福州路(治今福建福州),分管福州、建宁(治今福建建瓯)、泉州、兴化(治今福建莆田)、邵武、延平(治今福建南平)、汀州(治今福建长汀)、漳州八路,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

福建都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初年置,掌福建盐政。设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及经历司经历、知事,各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福建境内。

福建法政杂志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日(1908.6.18)在福州创刊。月刊。福建法政学堂主办,何琇先主编。专刊政法内容,设论说、译丛、史传、杂报、杂录等栏目。

福建光复 清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后,福建军警参加革命者日众,第十镇统制孙道仁被迫归顺革命。党人林斯琛、彭寿松与孙商定九月十九日(1911.11.9)起义,孙为都督,党人许崇智为前敌总指挥。立宪派高登鲤(议长)、刘崇佑(副议长)等闻知,遂抢先一天在咨议局通过决议,要当局“交还政权”,闽浙总督松寿与福州将军朴寿不从,驱使旗兵顽抗。党人按原定计划率新军、哥老会众和学生举义,战斗经日,松寿自杀,朴寿被击毙,福州光复。二十一日成立军政府,孙道仁任都督,彭寿松等党人掌握“参事员会”,但重要职务尽落立宪派、旧官僚手中。

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代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福州路。二十年,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监治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汀州、漳州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使。

福建红钱会起义 红钱会系福建天地会支派,因以康熙铜钱式样用刀刻画,涂红色为记,故名。鸦片战争前,红钱会即在永春、德化等地秘密活动。清咸丰三年(1853)永春武秀才林俊(学名林万青)领导红钱会众在永春霞陵联络黑钱会发动起义,攻克德化、永安、尤溪、仙游等地,起义军发展到数万人。七年林俊派人入赣,迎太平军杨辅清部入闽。林俊北上迎接,路经光泽仁寿桥遭地主团练袭击,中弹牺牲。余部坚持斗争,至同治四年(1864)被左宗棠楚军攻灭。

福建机器局 官办军用企业。清同治八年(1869)由闽浙总督英桂创设于福州。十二年停业。光绪元年(1875)重新开工。十一年加以扩充,专造子弹、火药和炮弹。二十年后,渐出毛瑟新枪。该局与福州船政局无直接关系。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元末官署名。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八月置。

福建路 北宋雍熙二年(985)改两浙西、南路置。治福州(今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元至元十五年(1278)废。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简称福建或闽海道廉访司。元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所辖。置司于福州路(治今福建福州)。

福建农工商官报 杂志名。清宣统二年(1910)正月在福州创刊。月刊。福建农工商局主办,何琇先等编撰。以刊载章奏、文牍为主,兼及论说、译丛。

福建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福建司。(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顺天府、北直隶正定、大名、保安等处之贡赋及在京燕山左等八卫、大宁都司、通济仓等处俸饷。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保民科、河民科、直仓科、福仓科、金科、支科、火房等机构办事。兼理直隶钱粮、天津海税、赈济与官房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2)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福建省刑名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改福建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理户部、甲字等十库,武成中等十卫,福建盐运司及美峪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经承若干人。兼掌收办户部、左右翼监督、福州将军、阜城门等处文移。光绪三十二年裁。

福建全省铁路有限公司 商办企业。由福建籍京官张亨嘉等倡议,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设,经商部奏准立案。举陈宝琛为主持总理,陈炳煌为驻局总理,黄猷炳等五人为协理。专招华股,筹办闽省铁路。反对日本干涉,聘用法籍工程师勘路,并以华人陈庆平、王迥澜为筑路正副总工程师。三十三年至宣统二年(1910)修成漳厦铁路嵩屿至江东桥段。

福建日日新闻 报纸名。清光绪三十年六月二十日(1904.8.1)在厦门创刊。黄乃裳主笔,郑仲劲、陈与新编撰。日出一张。在反美华工禁约爱国运动中,言论激昂,被查禁,更名《福建日报》继续出版。三十二年停刊。

福建司 即“福建清吏司”。

福建通志 书名。有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金 纂修本等,其中以郝玉麟等监修,谢道承等纂本书较常见。本书乾隆二年(1737)成书。七十八卷。取旧志之烦芜未当者,删汰冗文,别增新事。如沿海岛澳诸图,旧志所不载者,皆为详绘补入,足资考镜。其疆域制度,悉以修纂时之现行者为断。分三十门,较旧志增多十四卷。体例亦颇得当。有乾隆二年刊本。

福建武备学堂 学校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闽浙总督许应骙在福州开办。孙道仁任总办,收考本省及外省官绅子弟入学学习。分正科班与速成班,每班限额六十名。正科班修业三年,教授普通军事学;速成班修业一年,教授简略军事学。三十二年十一月,改为福建陆军小学堂。

福建小刀会起义 一称闽南小刀会起义。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华侨陈正成(一作陈庆真)、江源于厦门建立小刀会,准备发动反清起义,事泄,被捕杀,会务由黄位主持。咸丰三年(1853)四月黄位、黄德美率众在海澄(今龙海)起义,攻克漳州、长泰、同安、厦门、漳浦等地,在厦门建立政权,年号天德。黄位称“汉大明统兵大元帅”,发布告示,号召人民“反清复明”,并在境内废苛捐杂税,派专人赴天京(今南京)与太平天囯联系,未果。十月,由于外国侵略者干涉和清军反扑,起义军退出厦门。黄德美后被地主团练俘获,黄位率众退居闽粤海面,坚持斗争至咸丰八年失败。

福建行省 官署名。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福州。后移至泉州,寻复还旧治。二十八年,改为宣慰司,隶江西行省。次年,复立。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二年,并入江浙行省,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改为福建行中书省,仍治福州。十八年,分省于建宁、泉州。

福建盐场 古代盐场之一。分布于今福建沿海一带。产盐历史较早。明洪武二年(1369)设福建都转运盐使司于福州府城。辖盐场、盐课司各七。洪武时,岁办灶课十万四千五百余大引。弘治时,增七百余引。万历时,减千引。其盐行于福建境内。岁入太仓盐课银二万二千余两。清代福建盐场辖十六分场,产盐行销福建、浙江两省。

福津县 唐景福元年(892)以覆津县改名。治今甘肃武都县东南。属阶州。五代唐长兴三年(932)移阶州治此,并移县治于今武都县附近。蒙古至元七年(1270)省入阶州。

福晋 一作福金、夫金。满语,夫人之意。妇人爵名。原为女真人对汉语“夫人”之讹译。入关前,后宫主位多称福晋,如太宗母称大福晋,多尔衮母亦称大福晋。入关后,专用于贝子以上之配偶。如和硕亲王妻称和硕福晋,固山贝子妻称固山福晋、贝子福晋。每五年一次由礼部题准给册。

福开森 (John Calvin Ferguson 1866—1945) 美国人。华名福茂生。波士顿大学毕业。清光绪十四年(1888)来华传教,在南京创办汇文书院,任监督(校长)。二十三年至上海助盛宣怀创办南洋公学,受聘为外国语文教习,后升监院。二十五年从英人丹福士手中购得《新闻报》。后曾参与压制四明公所事件,并帮助租界扩展界址。二十九年协助吕海寰、盛宣怀等订立《中美通商行船续约》。后历任亚洲文会会长、华洋义赈会会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及刘坤一、张之洞、北洋政府的顾问。卒于美国。

福康安 (1754—1796) 清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瑶林,号敬斋。大学士傅恒子。初以云骑尉世职授三等侍卫,擢镶黄旗满洲副都统。曾从阿桂赴金川军营,以军功封三等嘉勇男,授正白旗满洲都统。乾隆四十五年(1780)任云贵总督。四十九年以钦差大臣赴甘肃镇压田五回民起义,破通渭石峰堡,执张文庆等,授陕甘总督,晋嘉勇侯。五十一年授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次年,率部赴台镇压林爽文起义,擒爽文、庄大田,进一等嘉勇公,授闽浙总督,旋调两广。五十六年率兵赴藏,反击廓尔喀入侵,奏定《藏内善后章程》,晋武英殿大学士。六十年复统兵镇压贵州、湖南苗民起义,进封贝子。他统兵多年,开滥赏之端,糜费极多,战功则多出*海兰察之力。卒于军中,追封郡王。

福锟 (?—1895) 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箴庭。咸丰进士。光绪六年(1880)充西宁办事大臣。八年授兵部右侍郎。十年擢工部尚书兼步兵统领,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上行走,兼充内务府大臣。旋调户部尚书。后授体仁阁大学士。

福乐智慧 书名。直译意为“带给人们幸福的知识”。哈喇汗朝时代的著名大型叙事诗。玉素甫·哈斯·哈杰甫撰。写成于伊斯兰历462年(1069—1070),题献喀什噶尔统治者桃花石·哈喇·布格拉汗。通篇用对话体,采用阿鲁孜(Aruz)格律,共七十六篇。内容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哲学、文学等方面。有三种抄本传世。(1)回鹘文抄本(维也纳写本),1935年抄于海拉特城,原本现藏维也纳国立图书馆。(2)纳斯赫体阿拉伯字母抄本(纳曼干抄本,费尔干抄本),1924年发现于乌兹别克斯坦,原本现藏乌兹别克斯坦科学院东方研究所。(3)苏鲁斯体阿拉伯字母抄本,1897年发现于开罗,原本现藏开罗开地温图书馆。1924—1943年土耳其出版了三种抄本的影印本,1947年出版了阿拉特的拉丁字母校勘本。

福利公司家具厂 外商企业。清光绪十一年(1885)由英商福利公司创办于上海。资本五万两银。

福利公司酿酒厂 外商企业。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英商福利公司收买上海埃凡馒头饭店的酿酒厂扩充而成。资本三万两银。

福临 即“清世祖”。

福陵 一称东陵。在今辽宁沈阳市东北的丘陵地上。清太祖努尔哈赤和皇后叶赫那拉氏的陵墓,为清朝关外三陵之一。始建于天聪三年(1629),基本建成于顺治八年(1651)。前临浑河,后倚天柱山,古木参天,风景优美。

福隆安 (?—1784) 清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大学士傅恒子。尚和嘉公主,授御前侍卫。乾隆三十三年(1768)擢兵部尚书、军机大臣。旋任领侍卫内大臣,袭一等忠勇公爵。曾充四库全书馆正总裁。后被御史李漱芳劾家人酗酒滋事,革职留任。四十一年,复官兵部尚书、国史馆正总裁。四十八年,又因家人指使殴死夫役事,革职留任。寻病卒。

福禄 (?—1771) 清蒙古正白旗人,旺察氏。历官总兵、副都统、将军等。乾隆二十二年(1757)驻乌里雅苏台,率索伦兵二千人赴巴里坤,为成衮扎布征讨舍楞之军输送粮草。后率索伦、察哈尔兵,佐将军兆惠屡败霍集占,驻军和阗。准噶尔平,以老乞休。

福禄县 ①西晋以禄福县改名。治今甘肃酒泉市。为酒泉郡治。隋仁寿中曾为肃州治,大业初属张掖郡。义宁元年(617)改为酒泉县。②唐武德二年(619)于乐涫镇(今甘肃酒泉市东南)置。属肃州。大历元年(766)地入吐蕃废。

福禄州 唐总章二年(669)置。治安远(立德改名柔远,确址无考)。辖境约当在今越南永富省红河以南及河山平省北部一带。天宝时曾改名福禄郡。

福履堂 清鞋行会馆名。乾隆八年(1743)始建于广东佛山。有堂二,一名福履堂,一名儒履堂。

福宁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福宁州为府。治霞浦县(今县)。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霞浦、宁德、福安、福鼎、寿宁等市、县及周宁县大部分地。1913年废。

福宁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升长溪县置。治今霞浦县。属福州路。辖境相当今福建霞浦、福安、宁德、福鼎等市、县地。明洪武二年(1369)降为县,成化九年(1473)升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为福宁府。

福彭 (1708—1748) 清宗室。号如心居士。礼亲王代善后裔,平郡王讷尔苏子。雍正四年(1726)袭爵平郡王。十年管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寻充宗人府右宗正。次年任定边大将军,征噶尔丹策零,经理北路军营。十三年协办总理事务,与议政。

福清县 五代闽龙启元年(933)改福唐县置。以山自永福里来,水自清源里来相会于此得名(《福建通纪》)。治今福建福清市。属福州。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福清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县。明清属福州府。1990年改设为市。

福清州 元元贞元年(1295)升福清县(今市,属福建)为州。属福建路。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县。

福全 (1653—1703) 清世祖次子。康熙六年(1667)封裕亲王,与议政。二十九年为抚远大将军,与安北大将军、恭亲王常宁败噶尔丹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南),旋因未穷追,夺爵,罢议政。三十五年复从征噶尔丹。后病死。

福泉县 清雍正二年(1724)分青浦县置,因福泉山为名。与青浦县(今属上海市)同城而治。属松江府。乾隆八年(1743)并入青浦县。

福山 在今江苏常熟市北。本名覆釜山,唐天宝时改名金凤山,五代吴越改名福山(《琴川志》)。北枕长江,为滨江要地。吴越置戍。北宋置福山镇(《元丰九域志》)。南宋建炎三年(1129)韩世忠守此以御金兵。明初置巡检司于此。嘉靖中又筑堡屯兵,防御倭寇。

福圣宝钱 西夏国钱币。铜质,圆形方孔,西夏文字。铸于毅宗福圣承道年间。

福圣承道 西夏毅宗年号(1053—1056)。凡四年。

福手福足 隋大业年间,大兴土木,数行征伐,兵役徭役十分繁苛,民不堪命。青壮年为逃避兵徭,自残肢体,或砍手或剁足,以存生命,时人谓之“福手福足”。唐贞观中,据法加罪而禁止。

福寿 (?—1356) 元唐兀人。顺帝时历任饶州路达鲁花赤、工部侍郎、监察御史、同知枢密院事等职。至正十一年(1351)农民起义爆发,出任淮南行省平章政事。十五年,任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守集庆(今江苏南京)。次年三月,集庆为朱元璋攻破,被杀。

福崧 (?—1792) 清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乾隆中由内阁中书迁侍读。历任甘肃布政使、浙江巡抚、署两江总督等职。曾在甘肃、浙江等地清查仓库,立公库亏银清偿例,治事明决,御下有方,时称封疆干吏。乾隆五十七年(1792),因浙江盐道亏帑案牵连论死,旋于逮赴京师途中正法;一说因忤和珅,为所陷。

福田院 北宋安置京师老疾乞丐,先有东西福田院,后置南北福田院,各有屋五十间,岁由内藏拨给经费五千贯。

福王 ①即朱常洵(见“福恭王”)及“朱由崧”。②即“洪仁达”。

福威勒 (Albert Auguste Fauvel,1851—1909) 法国人。清同治十一年(1872)来华,进入中国海关,曾在江汉关任二等帮办。中法战争爆发后,辞去海关职,任法国邮船公司稽查。曾研究中国博物,为首先发现中国有鳄鱼的外国人。写过许多关于中国博物的论文。著有《一个博物学家通过舟山群岛和沿浙江海岸的漫步》、《中国的工业资源》、《邮电系统与中国的灯塔》。

福文高 (Dominecus J. Feraira,?—1823) 葡萄牙人。天主教遣使会教士。清嘉庆六年(1801)抵北京,供职钦天监。十三年擢为监正。

福兴 (?—1878) 清满洲正白旗人,穆尔察氏。从侍卫、都司、副将擢至总兵。咸丰二年(1852)镇压广东凌十八起义,擢广西提督。旋同向荣尾追太平军至南京,署江宁将军。六年授西安将军,帮办向荣军务。江南大营溃没后,革职留任,赴江西会办军务,防堵太平军于赣、浙之间。后以伤重被召回京。十一年署镶红旗汉军都统。同治四年(1865)从文祥赴奉天(今辽宁)、吉林镇压“马贼”,旋授察哈尔都统,迁绥远城将军。

福余(餘)卫 明兀良哈三卫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因地在古夫余国得名。辖区初在今黑龙江省嫩江下游一带。宣德、正统后南迁至今辽宁辽阳、沈阳、铁岭、开原一带。十六世纪中叶后为蒙古科尔沁部所吞并。

福裕 元太原文水(今属山西)人,字好问,俗姓张。禅宗僧人。早岁出家,师事万松。定宗元年(1246),奉忽必烈命作佛会于嵩山少林寺。三年,奉诏住和林兴国寺。宪宗元年(1251),应召至北庭行在。八年,奏劾道教妄诞,引起佛道辩论。世祖即位,奉旨总教门事。

福元营缮司 官署名。元代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福州 唐开元十三年(725)改闽州置。因州西北福山得名(《元和郡县志》)。治闽县(今福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尤溪口以东的闽江流域和屏南、福安等市、县以东地区。天宝、至德间曾改为长乐郡。五代闽一度改为长乐府。唐为福建节度使治。五代为闽都。宋为福建路治。南宋景炎元年(1276)端宗即位于此,曾改名福安府。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福州路。

福州船厂 外商企业。清同治二年(1863)由英商创办于福州。专事修造船舶。约在九十年代初停业。

福州船政局 又名马尾船政局。官办军用企业。清同治五年(1866)由闽浙总督左宗棠创设于福州马尾山。机器设备购自法国,创办费耗银四十七万两。常年经费每月由闽海关拨银五万两,从同治十二年起每月由茶税项下增拨银二万两。该局初由铁厂、船厂和学堂三部分组成。后又添建转锯厂、大机器厂、水缸厂、木模厂、铸铁厂、钟表厂、铜厂和储材厂。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时,该局遭受法军严重破坏。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后,生产更趋下降。从建厂到光绪三十三年,共造各种兵轮、快船、鱼雷舰约四十余艘,布防沿海各省。辛亥革命后,该局改称马尾海军造船所。

福州船政学堂 学校名。清末最早的海军学校。同治五年(1866)闽浙总督左宗棠在福州创立。十二月一日(1867.1.6,一说十一月十七日,即1866.12.23)正式开学。初设前、后两堂,总名求是堂艺局。除招收十六岁以下的健壮聪明子弟外,还从香港中学选拔优等学生入堂肄业,学制五年。前学堂专习造船,聘法国人为教习,学法语,故又名法文学堂或法国学堂;基本课程除法文外,主要有算术、物理、化学、代数、画法几何和解析几何及机械学等。后学堂专习管轮驾驶,聘英人为教习,学英语,故又名英国学堂。基本课程除英文外,主要有算术、天文、地理、管轮、驾驶等,主要培养管轮与驾驶人才。两堂生徒毕业后,授以水师官职或派充监工、船主等,或选送英、法留学。六年十二月和七年二月相继增设绘事院和艺圃,与前后两堂同为求是堂艺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绘事院主要培养绘制船图和轮机设计人才;艺圃主要培养青年技术工人或匠首人才。1913年前学堂改为福州海军制造学校,后学堂改为海军学校。

福州电灯公司 亦称福州电灯厂。商办企业。(1)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林惠亭创办,资本十万元,旋倒闭。(2) 宣统二年(1910)由陈文麟创办,资本一百二十万元,工人曾达七百余名。旋倒闭。(3) 宣统三年由刘崇伟创办,资本二十万元,机器设备较新,开业初供灯万盏,后有扩充。

福州电气学塾 又名福州电报学堂。学校名。清末最早的电报技术学校。光绪二年(1876),福建巡抚丁日昌在福州创立。由丹麦大北公司的工程师兼教习,教授电报原理与机器操作方法,及制造电线、电报各种机器。大部分学生从香港、广州学过英语的生童中招选,一部分选自福建船政学堂。以培养电报员为主,少数优异者派送英国大电报局、机关,或丹麦电气厂留学深造,接受电线的安装与维护教育。首批学生为三十二人。

福州府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改福州路置。治闽县、侯官县(今福州市)。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尤溪口以东的闽江流域和屏南、连江、罗源等县地。南明隆武元年(1645)唐王即帝位于此,改为天兴府。清顺治三年(1646)复旧。1913年废。

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日本强迫清政府承认福建省为其势力范围后,于次年三月十九日(4.28)又强迫清政府在福州订立此约。共十二款。附《另约章程》五款。主要内容:(1)自天主堂码头东界起,至尾墩村东方止,前部面沿闽江,后部包田地一带地方,为日本专管租界;(2)租界内马路、警察、行政等权皆由日本管理。界内道路桥梁、沟渠、码头,由日本领事官设法修造,并由日本领事官管理;(3)租期三十年,期满可以续租;(4)日本租界地基,不准华民业户再向外国官民以地抵押、或租让。违者由中国地方官惩办;(5)所有外国租界及将来开拓之外国租界的优惠,日本租界一体均沾。《另约章程》规定,租界内港头、中墩两村百姓房屋,如若出卖,只许卖与日本人,不许卖与别国,并不准租与他国,违者由中国地方官从严惩办。

福州路 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福州为路,治闽县、侯官县(今福州市)。属福建行省。后属江浙行省。辖境相当今福建尤溪口以东的闽江流域和屏南、福安等市、县以东地区。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改为福州府。

幞头 古代包头软巾。因用全幅皂绢向后幞发,逐日裹之,称为幅巾,俗称幞头。北周时,武帝为便于武事,裁出四脚,即四带。二带系脑后垂之,又二带反系头上,曲折附顶,故亦称折上巾。初为军旅所服,后贵至皇帝,下至庶人皆可用。仗内供奉官以上,以罗为之,脚稍长。士庶以 缦为之,脚稍短。唐代唯皇帝可用硬脚,晚唐方镇割据者亦僭用之。其时,庶人所带头巾,亦称四脚,以桐木为之,两脚后垂,两脚系颔下,以便于服役。无事时,亦反系于顶上。高祖武德时起,幞头之下别施巾子,以像古冠之帻。

抚安堡 一作法纳哈堡(《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在今辽宁铁岭市东南。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努尔哈赤克抚安等十一堡,即此。

抚安东夷记 书名。明马文升撰。一卷。记其于明成化十二年(1476)与十九年两度巡抚辽东时事。收入《清初史料四种》。

抚按 明代巡抚、巡按之合称。

抚北将军 官名。南朝梁天监七年(508)置,与抚东、抚西、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北将军。

抚边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末孙权置。南朝梁天监七年(508)沿置,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罢。

抚标 清代各省巡抚亲辖之绿营兵称抚标。

抚东将军 官名。南朝梁天监七年(508)置,与抚北、抚西、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

抚东政略 书名。清末宋小濂、徐鼐霖编。二卷。辑录清廷查办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办周冕贪污失职并于日俄战争期间违背“局外中立”,媚俄、事俄等有关档案而成,其中参折、供词、驳词等共二十八件。

抚干(幹) 宋代安抚司干办公事的简称。

抚河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

抚军 ①将军名号。即抚军将军、抚军大将军、中抚军省称。②明清巡抚别称。

抚军大将军 官名。三国魏黄初年间置,以司马懿任之,文帝出征时,总留守事。二品。魏末司马师、司马炎相继担任此职,执掌朝政。晋沿置,二品,禄秩同于特进,置长史、司马、主簿。如开府辟僚佐,则位从公,进为一品。西晋武帝以司马亮任此职,领后军将军,统冠军、步兵、射声、长水等营,给兵五百人,骑百匹。十六国汉、后秦、西秦、夏皆置。南朝宋仍为二品,齐位从公,开府仪同公。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一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二品。

抚军将军 官名。三国蜀建兴八年(230)置,蒋琬以丞相留府长史加此职。吴孙权赤乌十年(247),步协代其父步骘督西陵,亦加此。晋代定为三品。十六国前凉、北燕亦置。南朝宋时,此职与中军、镇军三号将军位比四镇将军,三品。齐时位在四征将军之上。梁亦置。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一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降为从二品。北齐多以武职罢任者为之,从二品。北周定为八命。隋初列为散号将军,与内军、镇军合称三将军,正六品。大业三年(607)罢。

抚黎章程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今属海南)、崖县(今三亚西北)等地黎族起义后所订“善后”方案,共十二条。主要内容有:屯兵要冲之地,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头人为“土目”;强迫黎人剃发改装,学汉语文;设招商局,招商伐木、开矿;移汉民在黎区垦田,并在各峒口设场互市等。

抚民同知 官名。清代直隶厅或厅的长官。清制,直隶厅和厅分设抚民同知、抚民通判、理事同知及理事通判。全国设抚民同知之厅有奉天府属新民厅,昌图府属兴京厅,直隶口北道属张家口厅、独石口厅等共四十五处。

抚冥镇 北魏六镇之一。治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东南。北魏后期废。

抚南将军 官名。南朝梁天监七年(508)置,与抚北、抚西、抚东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

抚黔奏疏 书名。清杨雍建撰。凡八卷。是书收录康熙十八年(1679)以后作者巡抚贵州及内升兵部侍郎时所上奏疏。共五百四十一篇。有康熙钞本、道光刻本。

抚戎将军 官名。三国蜀置,张嶷为越巂太守,安抚蛮夷,开通旧道,故加此职。西晋凉州刺史张寔亦置。

抚水蛮 即“安化蛮”。

抚水州蛮 宋对广南西路羁縻抚水州少数民族的称呼。其地在今广西宜山以北环江一带。天禧中改名安化,分上、中、下三州,有抚水、京水、多逢、古劳四县。首领皆蒙姓,居民有区、廖、潘、吴四姓。居平地者种植水稻、捕鱼,山居者主要以狩猎为生,迁徙不定。大中祥符九年(1016),迁其民于广西及荆湖州军。宋以后,其名称渐消失。为今水族和毛难族先民。

抚顺 卫所名。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隶辽东都司之沈阳中卫。治所在今辽宁抚顺市北高尔山前。所东有抚顺关。其东为建州三卫。

抚顺之战 明与后金之首次战役。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金主努尔哈赤书七大恨誓师,分两路攻明。自率一路袭取抚顺(今属辽宁),明游击将军李永芳降。广宁总兵张承荫率军赴援,中诱敌计,全军覆没,将士死者万人,生还者十无一二。明廷大震。明与后金的战争由此揭开序幕。

抚朔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

抚吴公牍 书名。清丁日昌撰。五十卷。是书为作者于江苏巡抚任上之公牍,其中涉及北洋军务、轮船招商局、江南制造局的文字甚多,可供研究洋务运动史参考。有光绪三年(1877)刊本。

抚西将军 官名。南朝梁天监七年(508)置,与抚北、抚东、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西将军。

抚瑶官 明清时专理瑶人事务的官吏。明置。分文武两职,有抚瑶参将、县丞、主簿、判官、同知、典史、巡检、把总、里长等级别称谓。多以汉官充任,亦有汉民、壮民乃至瑶首因率众入贡而受封者。有的可以世袭。清初因其制,中叶后陆续裁革。

抚夷护军 官名。三国魏明帝时,司马懿镇关中,罢左冯翊羌阳县而置,管理自武都徙来的降氐。西晋惠帝初罢。十六国汉、后赵、前秦、后秦、西凉复置。北魏初沿置,后罢,复置县。

抚夷日记 书名。清张喜著。张喜为伊里布家奴,道光二十二年(1842)随耆英、伊里布在南京与英国代表璞鼎查等签订《南京条约》。此编起道光二十一年,止次年十月二十九日(12.1)。逐日记载议和经过。叙英人骄横,投降派畏葸之状,历历如绘。原有抄本。1936年北京文殿阁书庄刊行。附有《五品冠服张公小沧小传》。收入《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

抚夷县 西汉置。治今甘肃镇原县北。属安定郡。东汉废。

抚夷掌堡 官名。清代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掌管各番寨。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各番寨均设乡约、甲长稽查,仍听抚夷掌堡管束。

抚谕使 官名。南宋建炎元年(1127),始设京城抚谕使,后遣使抚谕诸路,如不以使名,即称抚谕官。抚谕使于一路或数路宣扬朝廷意旨,安慰存问,按察官吏,采访民间利病。其官署称抚谕使司或称抚谕司。不常置。

抚豫宣化录 书名。清田文镜撰。四卷。雍正五年(1727)成书。作者历任河南布政使、巡抚、总督,把治豫的奏疏、给属员的文稿、向治下公布的文告等汇成此书。记载当时河南政治、经济实施和民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雍正朝的政治情况。有雍正河南抚院刊本。

抚远大将军西征图卷 清代大型画卷。原签题作《仁皇帝命大将军征西藏图》。作者不详。绢本设色,纵49厘米,横692厘米。描绘康熙末年抚远大将军允 事迹。雍正初,允 遭圈禁,其后人或收藏者有意将其销毁,故仅存后半。后半部描绘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经打箭炉、里塘、巴塘、察木多进入拉萨的情景。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抚远纪略 书名。一名《道光抚远纪略》。清黄恩彤撰。一卷。道光二十一年(1841),黄氏由江南盐法道摄理江苏按察使,次年授按察使,摄理布政使,参与中英《南京条约》谈判。二十三年迁广东布政使,二十五年擢广东巡抚,参与中英《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谈判。二十六年,因一贯主张妥协投降为舆论不满,被革职。此书系黄氏晚年所撰,历述鸦片战争战和始末,为己辩白。凡《禁鸦片烟》、《绝市用兵》、《金陵抚议》、《粤东复市》、《收复定海》、《抚米利坚》、《抚佛兰西》七篇。叙几次和议经过颇详,录有往来函牍、谈话要略。同治四年(1865)成书。有宣统元年(1909)济南国文报馆石印本。

抚院 清代巡抚之别称。

抚州 ①隋开皇九年(589)改临川郡置。时总管杨武通奉使安抚,即以“抚”名州(《太平寰宇记》)。治临川县(今临川市西,唐宝应中移治今临川市)。大业初复为临川郡。唐武德五年(622)复为抚州,辖境相当今江西临川市、东乡县以南的盱江及宜黄水、宝塘水流域地;五代南唐分所辖南城、南丰二县属建武军,辖境缩小。两宋属江南西路。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抚州路。②金明昌三年(1192)置。治柔远县(今张北县),属西京路。辖境相当今河北张北县以西,内蒙古集宁市以东地区。元中统三年(1262)升为隆兴路。

抚州府 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朱元璋改抚州路为临川府,寻又改抚州府。属江西省。治所、辖境同抚州路。1912年废。

抚州路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抚州置。属江西行省。治临川县(今市)。辖境相当今江西临川市及东乡、金溪、崇仁、乐安、宜黄等县地。至正二十二年(1362)朱元璋改为临川府,旋又改抚州府。

一作吕。西周国名。姜姓。在今河南南阳市西,或以为在新蔡县南。《诗·大雅·崧高》:“维岳降神,生甫及申。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史记·周本纪》:“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左传》成公七年(前584):楚“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皆即此。春秋时为楚国所灭,后称吕邑。

甫侯 即“吕侯”。

甫里 地名。即今江苏吴县东南甪直镇。唐文学家陆龟蒙晚年曾居此,自号甫里先生,著有《甫里集》。

甫速满 即“穆斯林”。

甫田 ①《诗·齐风》篇名。描述沉重的兵役给农耕造成的破坏。②《诗·小雅》篇名。西周贵族祈年祭祀之歌,甫田即大田,描述农夫劳动及贵族生活情况。

古代砍伐用的工具。石器时代以石制成,一般为扁长形,下端有平刃或弧刃,上端有的有穿孔或有肩,可安装短柄。青铜时代出现青铜斧,形略同,上端为方銎,有的銎一侧或两侧有系环,始见于商代。另有兵器,以青铜制成,直身类似戈援,上下边无刃,前端有刃,援后有銎,也称为斧。

斧头山 《岛夷志略》琉球(今台湾):“山曰斧头。”即“虎头山”。

斧钺司 官署名。清代銮仪卫前所下设。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斧钺、静鞭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

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财物之处,后泛指官署,凡百官所居皆称府。汉代沿称,如三公府、郡府。②官吏名。《周礼》天官之属,掌管财赋官吏之通称。隋、唐、五代于中央诸寺、监、诸卫、东宫诸寺、王府、公主邑司、地方府州、镇戍关津等皆置,无一定职掌,盖为供派遣驱使的勤杂人员,属流外官。③唐至清代行政区划。唐自开元元年(713)起先后升京师、陪都和皇帝驻跸所在地的州为府。如京兆府、河南府、成都府等。宋时设置渐多,隶属于路;元或隶属于省,或隶属于路;明清时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隶属于省。

府兵 见“府兵制”。

府兵制 西魏、北周至隋唐兵制。西魏大统年间,宇文泰所建。府兵设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每开府各领一军。士兵各从将军之姓。北周武帝时,府兵军士改称侍官,表明府兵属皇帝禁军,不隶柱国。同时,府兵免其课役,其家属编入军籍,不属州、县。隋初军府改名为骠骑府,有时亦置与骠骑府并行的车骑府。开皇十年(590),隋文帝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大业三年(607),改骠骑府为鹰扬府。唐初一度恢复骠骑、车骑府旧称。贞观十年(636)改为折冲府,设折冲都尉与果毅都尉。府兵由军府州的均田农民充任,征发原则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多丁后少丁。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服役期限为二十一岁至五十九岁。府兵本身免除课役,但军资、衣装、轻武器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均须自备。府兵平时务农,农闲练兵。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遇有战争,由朝廷命将统率出征;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使将帅不得专兵。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三(一说六百三十四)个,遍布全国各地,其中关内道多达二百六十一府,占三分之一以上,用意在“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每府兵额由八百人至一千二百人。编制单位有团、旅、队、火。每团二百人至三百人。唐高宗后,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失去土地,使府兵征点制失去赖以实施的条件,加之战争频繁,兵役繁重,导致人民避役,士兵逃亡。至玄宗时番上卫士缺员,征防更难调发。天宝八载(749),鉴于军府无兵可交,遂正式废止府兵制。此后,折冲府仅存空名。

府仓 战国时对国家财库及粮仓之合称。《韩非子·解老》:“府仓虚则国贫。”《国语·越语下》:“府仓实,民众殷。”韦昭注:“货财曰府,米粟曰仓。”

府丞 官名。(1)汉代郡府之属吏。《汉书·朱博传》:“于是府丞诣阁,博乃见丞掾曰:‘以为县自有长吏,府未尝与也,丞掾谓府当与之邪。’”《后汉书·羊续传》,羊续为南阳太守时,“常敝衣薄食”,“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又,汉末称郡丞为府丞。(2)明代置,为两京顺天府、应天府之佐官,每府一人,正四品。协助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兼领学校。清沿明制,设于顺天、奉天二府,正四品,汉缺。专职分理学务。顺天府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专设学政(隶属直隶总督)后,府丞仅管府属各州、县考试童生及管理金台书院等事。奉天府丞则掌盛京、吉林学校之政令,同于各省之学政。(3)清代宗人府职官,汉缺,正三品。掌校理汉文册籍。

府户 又称营户、军户。北魏时,按军营编制以服兵役,为不属州县的特殊人户。北魏前期,多为鲜卑族人或中原强宗子弟,主要用以防守北方边镇,享有特权。孝文帝迁都,府户成分日趋复杂,地位逐渐低落,如同厮养。

府君 ①太守尊称。汉代及魏晋太守自辟僚属如公府,因尊称太守为府君。《后汉书·华佗传》:“广陵太守陈登忽患匈(胸)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府君胃中有虫。’”汉碑亦多有之。②唐以后,不论爵秩,子孙尊其先人,皆称府君。一般用以指曾祖以下,即父、祖、曾祖。清梁章鉅《称谓录》卷一:“是曾祖以下皆可称府君也。”

府库 战国时国家收藏财货物品以及文书之仓库重地。《孟子·梁惠王下》:“君之仓廪实,府库充。”《周礼·天官·大府》:“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史记·商君列传》:“功名藏于府库。”后亦称官吏居所及车具兵甲储存处。《文选》张衡《东京赋》:“因秦宫室,据其府库。”李善注:“谓官吏所止为府,车马器械所居曰库也。”

府库之征 战国赋税类别之称。泛指可敛藏于国库之中的各色财货,如金、玉、布、帛、珍玩、土特产等。语见《管子·治国》。

府判 宋代诸府判官的简称。

府人 官名。(1)春秋置。掌验符节之官。《左传·文公八年》:“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杜预注:“节,国之符信也。”(2)春秋置。掌府藏之官。《左传·昭公十八年》:“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公薨,子家、子反赐于府人。”

府啬夫 官名。战国魏等国置。掌铜器铸造及保管。《魏安邑铜钟铭》:“安邑下官重(钟)。七年九月,芼(府)啬夫某,治吏狭 (造)之。”

府试 ①金代科举第二级考试。凡乡试及格者可参加府试,原分六处,后增至十处。府试中选方能参加会试。元废。②清代童生试的第二阶段考试。由各府(或直隶州、厅)长官主持。凡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所属府(或直隶州、厅)的考试。考期多在四月,报名、履历、保结等与县试略同。约考五场,分别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录取名额,初为入学名额的两倍,康熙三十九年(1700)后不限。录取者可参加上一级的院试。经院试录取后方可进府、州、县学,取得生员资格。

府尉 官名。王府官员。金代置,秩从四品。与本府长史掌警严侍从,兼总统本府事。元诸王府各设一至三员,唯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孙三王府称傅尉。

府学 学校名。古代设于府的地方官办学校。北宋崇宁五年(1106),开封始建府学。辽代置黄龙府学、兴中府学,均设博士、助教掌教学事。金大定十六年(1176)置府学,凡十七处,共有学生千人。初以尝与廷试及宗室皇家袒免以上亲、并得解举人为之。后增州学,遂加以五品以上官、曾任随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孙经府荐者,同境内举人试补三分之一,阙里庙宅子孙年十三以上不限数额,经府荐及终场免试者不得过二十人。元代府学设教授一员,掌教儒家经典。生徒肄业期满,经地方官推荐,并经考核,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明洪武二年(1369)亦置,设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定生员为四十人,凡经童生试合格者方可入学。宣德中定制,在京府学增六十人,在外府学增四十人,称为增广生员。生员经岁考、科考合格,方许赴乡试。清沿置,设教授、训导各一人,入学名额初定为四十人,后屡有增广。其余一依明制。元以后与州学、县学并称为儒学。

府尹 官名。掌府政之长官,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唐自开元元年(713)起陆续置于京兆、河南、太原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等府,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属京兆、河南、太原府者,以府设牧为主官,尹则通判府务,牧缺尹则代行其事。宋代设于京城开封府、临安府及陪都河南、应天、大名府等。一般以亲王担任,不常置,实际上常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为长官。辽代南面官中五京留守司设,称某京留守行某府尹事。金代大兴府及诸府均设一员,正三品,掌宣风导俗、肃清所部,总判府事。另诸京留守司及诸总管府,则由留守、都总管兼领府尹,亦正三品。元代地方散府设府尹或知府,府尹又可称为知府。正四品。江南兼管内劝农事,江北另兼诸军“奥鲁”。明代于顺天府、应天府各设一人,正三品,掌京府之政令。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政权在襄阳将所占领之地的知府改为府尹,其职掌仍因袭明朝。清代于京师顺天府及盛京奉天府各设一人,正三品,总判府事。地位犹如各省巡抚,可直接向皇帝奏事。又,郑成功于永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1662)收复台湾后,置承天府,设府尹掌一府之政令。

府元 科场称谓。金代称府试榜首为府元。据洪皓《松漠纪闻》,金人科举,先于诸州分县赴试,号为乡试,其榜首曰乡元,待次年春分路类试,谓之府试,凡二人取一,榜首曰府元。

府院法直官 幕职名。唐时节度使府置。

府正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三十一年,改宫正司。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至大四年(1311)罢。延祐四年(1317)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1324)再立。设府正、府丞各二员。天历二年(1329)罢。

府志 记载一府事迹的方志。今可见者,以南宋周淙撰《乾道临安志》为最早,仅残存三卷。清代各府都有府志。参见“方志”。

府中 官署名。县少内别称。战国秦置。县府储存钱财的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他不为。”

府州 五代晋李存勗天祐八年(911)置。治府谷县(今属陕西)。北宋属河东路。金皇统八年(1148),为西夏所占后废。蒙古复置,属延安路,至元六年(1269)废。

府主 魏、晋、南北朝诸公、军府长官的泛称。相对本府僚佐、属吏而言。《魏书·辛纂传》:“稍转太尉骑兵参军,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

府尊 清代知府之别称。

古国名。即“吕”。

郙阁道 汉阁道名。在今陕西略阳县西二十里嘉陵江边。汉时其地名曰析里,溪源漂疾,横注于道,临江有高崖数十丈,水溢则上、下不通。东汉建宁三年(170)武都郡太守李翕凿石架木,建阁以便行旅,时人撰有《郙阁颂》。

春秋、战国时齐国量器。据《左传·昭公三年》与《管子》之《轻重》、《海王》诸篇有关记载,春秋齐国旧量以四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十釜为钟;陈氏(即田氏)之新量以四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十釜为钟。现存有战国时期田齐之青铜量器*子禾子釜与*陈纯釜,此二器自名曰釜,应即釜,小口大腹,形似坛而有双耳。

釜山 在今内蒙古四子王旗北。十六国时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大狝于牛川,登釜山,即此。相传为黄帝合诸侯符契处。一说在今河北怀来县东,一说在今河北徐水县西。

釜山电线条约 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约章。清光绪十二年(1886)由清政府驻朝大臣袁世凯等与朝鲜代表签订。地点不详,或说汉城。凡六条。主要内容:(1)朝鲜添设釜山电线,由中国电报局承办;(2)由汉城至釜山,添设三局,人员均归中国电报局拣派,一切局务由华员主持。

①官名。(1)传说中夏代的辅政大臣。《尚书大传·虞夏传·皋陶谟》:“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承,左曰辅,右曰弼。”西汉末,王莽为安汉公时曾设。(2)西周置。又称“辅师”。乐官。②京畿或京畿附近称辅。如汉代的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六辅(三辅和河内、河东、河南三郡),唐代的四辅(同、华、岐、蒲四州)和宋代的四辅(南辅颍昌府、东辅拱州、西辅郑州、北辅澶州)。

辅臣 即辅政大臣。多用以称宰相。明初指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内阁制度形成后,指内阁大学士,其中又有首辅、次辅和群辅之分。《清史稿·圣祖纪一》:“辅臣鳌拜擅杀辅臣苏克萨哈。”

辅公祏 (?—624) 隋末唐初齐郡临济(今山东章丘西北)人。少与杜伏威友善。大业九年(613),从伏威率众起义。初据长白山,旋进军淮南。义宁元年(617),伏威败隋将陈稜,破高邮,占历阳,自称总管,任其为长史。武德二年(619),从伏威降唐,被夺兵权,任淮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六年,诈称奉伏威之命起兵反唐,于丹阳(今江苏南京)称帝,国号宋,修兵聚粮。七年,为唐将李孝恭所败,退至武康被俘,斩于丹阳。

辅广 南宋崇德(今浙江桐乡)人,祖籍赵州庆源(今河北赵县),字汉卿,号潜庵。因创传贻书院,学者称传贻先生。朱熹门人。从父恩授保义郎转忠训郎。其学恪守师说,认为“学者须是将圣人言语熟读深思、昼夜玩味,则可以开发吾之知识,日就高明,涵养吾之德性,日就广大”(《宗辅录》)。著述多散佚,今有《诗童子问》及邑人所辑语录《宗辅录》。

辅国大将军 官名。新莽末汉宗室刘永置,任其弟刘防为之。三国蜀后主景耀四年(261)复置,迁尚书令董厥为之,与诸葛瞻共同辅政。三国魏末亦置,二品。西晋初,不置司马,不给官骑。王濬任职后,诏依征、镇给五百、大车,增兵五百人为辅国营,给余骑百人,官骑百人,置司马。二品,禄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进为一品。十六国西秦、后凉亦置。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二品。唐初为正二品武散官。贞观中改为从二品武散官。北宋前期为正二品武散官,元丰改制罢。

辅国公 ①爵名。清代宗室封爵有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蒙古贵族封爵亦设,为第六等,位镇国公下,台吉、塔布囊上。②官名。清代西藏达赖喇嘛及班禅喇嘛属官。佐理藏务。

辅国将军 ①官名。将军名号。东汉建安元年(196)置,拜伏完为之,仪比三司。三国、两晋沿之,魏晋三品。十六国后秦、后凉、北凉亦置。南朝宋泰始五年(469)七月,改名辅师将军。元徽二年(474)六月复旧,三品。齐为小号将军。梁天监七年(508)罢,改置轻车至贞毅等五号将军代之。北魏置,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从三品。北周七命。隋初置为散号将军,从六品,大业三年(607)罢。②爵名。明宗室凡郡王长孙以外之诸孙,授此。清为十四等爵之第十二等,其中又有一、二、三等之分。

辅国中尉 明代宗室爵号。封予镇国中尉之嫡长子外诸子。

辅将 官名。战国置。武官。守城主将的副职,即副将。

辅教王 明代所封藏族五王之一。永乐十一年(1413),初以此称号封南渴烈思巴(1399—1444),赐印诰、彩币。南渴烈思巴为元萨迦都却方丈后人,因帕木竹巴绛曲坚赞于元至正十四年(1354)攻取萨迦寺,其先人避居萨迦以南之达仓(即思达藏,今吉隆),故《明史》称其为思达藏僧。南渴烈思巴死后,其后人喃渴坚粲巴藏卜、喃葛劄失坚参叭藏卜等相继袭此封号,遣使入朝,奉贡不绝。

辅仁文社 亦称辅仁书报社。清末香港爱国进步团体。由杨衢云、谢缵泰等人发起,光绪十八年二月(1892.3)正式成立。杨衢云为社长,社员共十六人。以“尽心爱国”为社纲,广购新学书报,研究学术,开通民智。二十一年十二月(1895.1)孙中山到港,筹组兴中会总部,辅仁文社主要成员先后加入。

辅日海 见“盐泽”。

辅氏 春秋晋地。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左传》宣公十五年(前594):“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即此。

辅相 ①官名。西晋时鲜卑拓跋猗卢置,任以国事,后置左、右。②即宰相。也泛指大臣。《史记·孔子世家》:“王之辅相有如颜回者乎?”

辅行记 书名。全称《止观辅行传弘决》,俗称《弘决》。唐湛然撰。四十卷。为天台宗四祖智 所讲“摩诃止观”的注解。原十卷,后析为四十卷。注疏体,注释音义兼及古德遗事。所引佛典之外,另有经部小学、子史集部,属唐代旧本,有校勘辑佚之用。清杨嘉有《辅行记校注》,收入《墨香簃丛编》。

辅义将军 官名。三国吴置,孙休永安元年(258)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权势很大。十六国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地位亦重,仅在辅国、辅弼将军之下。南朝梁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

辅用库 官署名。元代置,秩正九品。掌规运息钱以给内廷供需,隶供膳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辅正都尉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都尉、翼正都尉,以辅佐太子,称太子四友。顾谭自中庶子转此。

辅政大臣 官名。清康熙初年特设辅佐皇帝之职官。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福临死,子玄烨嗣位,年仅八岁,福临遗诏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政大臣。后鳌拜专权。康熙六年(1667)七月玄烨亲政。八年五月,逮治鳌拜。

辅政王 官名。清初特设辅佐皇帝之职官。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极死,子福临嗣位,年仅六岁,遂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辅政,称辅政王。顺治元年(1644)十月福临在北京即位,加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济尔哈朗为“信义辅政叔王”。四年二月,罢济尔哈朗辅政。七月,封豫亲王多铎为“辅政叔德豫亲王”(六年死)。七年十二月多尔衮死。次年正月,福临亲政。

滏口 古隘道名。太行八陉之一。在今河北邯郸市西南石鼓山。滏水(今滏阳河)源出于此,山岭高深,形势险峻,古为自邺(今临漳县西南)西出要道。后燕建兴九年(394)慕容垂灭西燕,自邺出滏口,即此。

滏水 上游即今河北磁县滏阳河,下游西汉时东北至今肥乡县西入漳水,北魏前改在古邺城(今临漳县西南)东入漳。左思《魏都赋》“北临漳滏”,即此。元、明后改流成为今滏阳河。

滏阳县 北周武帝置。以在滏水之阳,故名(《元和郡县志》)。治今河北磁县。属成安郡。隋开皇时为磁州治,大业初改属魏郡。唐武德初复为磁州治。贞观元年(627)属相州。永泰元年(765)复为磁州治。明洪武初省入磁州。

腐刑 即宫刑。古代五刑之一。《书·舜典》:“五刑有服。”孔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宫刑始见于商代甲骨文。《书·吕刑》:“宫辟疑赦。”孔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男子犯罪被阉割生殖器谓腐刑。汉司马迁《报任安书》:“最下腐刑,极矣。”

古容量单位。周制。容积为一立方尺(周尺)的容器,容量为一鬴。一鬴等于十豆。《周礼·冬官· 氏》:“深尺内方尺而圆其外,其实一鬴;其臋一寸,其实一豆。”一说为齐制,同釜。《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杜预注:“釜六斗四升。”是齐旧制。又《管子·轻重丁》:“今齐西之粟,釜百泉,则 (同区)二十也。”每釜合五区,为田齐新制。

古代盛食器。文献中一称瑚或瑚琏,用以盛放稻、粱、黍、稷等食物。一般以青铜铸成。器作长方形腹,边斜出而平坦,有方折形口沿,口外侈,平底,有四拐角短足,盖与器大小形状均同,可合以仰置。簠出现于西周,流行于西周晚期至战国。早期口多外侈,足较短;春秋以后足渐高,口不外侈,腹渐深。近年有学者认为自名为“铺”的豆是簠,而方形的簠应名为瑚,尚在讨论中。

父母会 ①清代福建天地会系统秘密结社。嘉庆年间福建霞浦人欧狼等所创,为仁义会易名。其入会仪式、口号、手诀、暗语等均同天地会。②清道光年间广西民间秘密结社。

付身 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宋吏部四选等发给任差遣官员的功过历。须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

负刍 战国时魏国公子。母为齐女。后其母被魏逐至秦,秦人韩春劝秦昭王娶之为妻,以齐、秦两国之力立其子负刍为魏王,以利秦。秦王不纳。见《战国策·秦策四》。

负担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参见“正军”。

负方 古代算学术语。方程中一次项为负者。方即一次项。刘益、秦九韶等多用之。

负弩 ①即负弩矢,开道引路,汉代下级官吏迎接上级长官或使者的一种仪式,以示尊敬。《汉书·司马相如传》载,相如拜为中郎将,建节往使西南夷。“至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矢先驱。”颜师古注:“导路也。”②汉代亭吏的别称。《后汉书·百官志》:“亭有亭长以禁盗贼。”刘昭注引《风俗通》:“亭吏旧名负弩。”

负排 唐代南诏地方被选入“四军苴子”中的勇士,无定员。担任诏主及诸镇大军将的警卫。

负黍 春秋周邑,后属郑。战国时属韩,后又属秦。在今河南登封市西南。《左传》定公六年(前504):郑伐负黍等六邑;《史记·韩世家》:韩桓惠王十七年(前256),“秦拔我阳城、负黍”,皆即此。又名黄城。《水经·颍水注》:颍水“东南流径负黍亭东,……世谓之黄城也”。

负土术 古代算学术语。《九章算术》商功章提出的计算土方工程的方法。类似于*载土术。

负瑕 一作瑕丘。即负夏。春秋鲁邑。在今山东兖州市东北。参见“负夏”。

负夏 春秋鲁邑。在今山东兖州市东北。《孟子·离娄下》:“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史记·五帝本纪》:舜“就时于负夏”。一作“负瑕”。《左传》哀公七年(前488):季康子伐邾,以邾子益来,“囚诸负瑕”。

官名。殷代置,后宫女官。甲骨卜辞及金文彝铭常有“妇某”的称谓,如“妇好”、“妇辛”等即是。周以后,渐称世妇。

妇好 商王武丁时诸妇之一(见殷墟甲骨文)。她曾率师对土方、巴方和夷等方国作战,又与武将沚 、侯告奉王命举行过许多祭祀活动。还以五十只龟入贡。武丁常为其生育、健康占卜。武丁时期的卜辞中有她死、葬和祭祀的材料,说明她在武丁在位时已死。妇好墓在殷墟已发现。

妇好墓 商王武丁时妇好之墓。在河南安阳市小屯村西北殷墟内。约建于公元前十二世纪上半叶。1976年发掘,为殷墟发掘五十年来仅有的保存完好、未受扰动的商王室墓葬。墓圹为长方形竖穴,长5.6米,深8米。该墓出土的一千六百多件文物中,艺术珍品甚多。其中青铜礼器样式较多,有不少纹饰华丽的大型器物,尤以偶方彝和三联甗的造型最为奇特。玉石器的工艺水平高超,各种人像和动物像形态逼真,栩栩如生。第一次完整出土的三件象牙杯,也制作得相当精细。墓中还随葬有两件大铜钺,与甲骨卜辞中妇好统兵征战的记载相印证。该墓是能与甲骨文及文献的记载相吻合,并能确定墓主的年代和身分的商王室墓葬,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妇妌 商王武丁时诸妇之一(见殷墟甲骨文)。武丁常关心其生育、疾病等事,且为举行祭祀,又曾卜问其封地的年成好坏,她还参预祭祀以及战争,有学者认为她即甲骨文中武丁之配妣戊,也就是司母戊大方鼎铭文的司母戊。

妇女时报 杂志名。清宣统三年五月十五日(1911.6.11)在上海创刊。月刊。汪杰梁、张竹君、吴征兰等编撰。“以提倡女子学问,增进女界智识为宗旨”。提倡女子从军,鼓吹女子参政。分社说、游记、文苑、译著、小说、妇幼卫生、家庭常识、妇女谈话会、编辑室之谈话、读者俱乐部等栏目。1917年5月出版第二十一期,旋停刊。

妇人大全良方 书名。又称《妇人良方集要》。简称《妇人良方》。南宋陈自明撰。二十四卷。成书于嘉熙元年(1237)。包括妇科、产科两大部分,分为调经、众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产难、产后八门,每门列若干病证,叙病因、证治、方药,间附医案,论病二百六十余种。是书汇集四十余种古籍中关于妇产科的经验,总结了南宋以前妇产科的成就,是一部全面系统的妇产科专著。后经明熊宗立及薛己分别补遗刊行,名为《妇人良方补遗大全》和《校注妇人良方》。最早版本为元勤有书堂刻本,现存各式版本三十余种。

妇人良方补遗大全 见“妇人大全良方”。

妇孺报 杂志名。启蒙读物。清光绪三十年四月(1904.5)在广州创刊。广州蒙学书局发行。年出十期。文字浅顺,便于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妇孺学习。

妇孺日报 报纸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广州创刊。监生陈诚主办,提学司晓谕劝阅。以“开通风气,维持世道”为宗旨,灌输封建妇德。设新闻、列女传、古今格言等栏目。

妇婐 商王武丁时诸妇之一(见殷墟甲骨文)。商王常关心其生育情况,并为卜问生育事,又曾为其行御疾攘灾之祭。

附宝 相传为黄帝之母。因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感而怀孕,生黄帝于寿丘(今山东曲阜东)。

附带投纳 委托他人代为缴纳赋税,称附带投纳。清雍正十三年(1735)定,直省州县小户钱粮,数在一两以下、住址离县远者,可将钱粮交与数多之户,附带投纳,于该户纳赋之印票内注明。如数在一两以上,及为数虽少,而情愿自行交纳者,仍遵例自封投柜。

附国 古蜀郡外小国。《北史》、《隋书》皆谓:“即汉之西南夷。”其地约相当今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以东。居民约二万余户,从事农业,种植小麦、青稞,垒石为碉房而居,以皮船渡河。隋大业四年(608),其王遣使入朝。次年,又遣其弟、子朝贡,隋沿西南边置诸道总管以遥控之。唐初,为吐蕃所并。

附海 亦称附海引。明代灶课之一种。由傍海而居,直接从事食盐生产之灶户所办纳。

附籍 ①指因故寓居外地而著籍于当地。唐代对流落他乡民户,愿在该地登记户口者,政府给予奖励。明代凡官吏家属离原籍千里,可在当地著籍。清代凡官民身故,子孙在外省有田土,准许附籍。在清代文献中,有时与入籍通用。②清代指将户口开报入册。清制,户以一家为户,包括家长、家族及奴婢,不得一家析数户或数家合一户。清律定民人出生不编入户籍,年四岁方入册。入册时要察其祖籍与寄籍,辨明其宗系,区分其良贱。要审查、记载男女老幼年龄废疾,查其有无田粮之赋和差徭之役。雍正以后之户籍,依保甲法,不问田粮差徭。凡户不入册及隐漏成丁人员均依律治罪。

附加堆纹 古代陶器纹饰。陶器成型后,在其表面再贴附泥条或泥饼而成。多见于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

附离 突厥卫士。突厥语音译,意为狼。狼轻捷勇鸷,为突厥人所崇拜,故以之称其侍卫之士。

附隶 又称属名。东晋、南朝时依附于世家大族之人户。包括除奴僮以外之宾客及门生、义故等。《宋书·谢灵运传》云,灵运有义故、门生数百,凿山浚湖,功役无已。

附墨 见“康居”。

附生 明清府、州、县学中生员名目之一。全称“附学生员”。始于明正统十二年(1447),于廪生、增广生名额之外,又增加生员附于诸生之末,不限员额,是生员中资历最低者。如遇廪生、增生缺员,要经过岁考,以成绩优者依次补充。清沿明制。附生要通过岁考,按“六等黜陟法”来递补廪生、增生的缺额。又,清代文童初入学者均可称为“附生”。

附试 宋科举考试方式之一。某些举人应试,不专设场屋,准附属于一定贡院应试,称“附试”。远离原籍举人,京城官员随侍有服亲和门客,可在各路转运司或国子监附试。宏词、刑法科举人,则可分别于春试太学上舍生时和铨试院附试。

附学生员 即“附生”。

附益之法 汉武帝时颁行的法令,内容为惩处朝臣阿附诸侯为其谋利或与诸侯结党的违法行为。据《汉书·诸侯王表》,武帝时因衡山王、淮南王谋反,为削夺诸侯王势力,遂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律郑氏说,封诸侯过限曰附益,或曰阿媚王侯,有重法也。”颜师古注:“附益者,盖取孔子云‘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之义也,皆背正法而厚于私家也。”

附庸 西周、春秋时附属于诸侯的小国。《诗经·鲁颂· 宫》:“锡之山川,土田附庸。”《礼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郑玄注:“小城曰附庸。”原意为小城,引申为次于诸侯的小国封君。如秦的祖先非子,周孝王时为附庸。后秦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才被周室封为诸侯。

附真 官名。鲜卑语,拓跋鲜卑部称贵人之作食人为附真。

附种 宋代营田官庄由于招募佃客未足,或佃客逃移,抑勒附近民户耕种,谓之附种。附种户舍己熟田,耕官生田,私田既荒,赋税犹在。或者州县官希赏,虚报营田开垦数目,却将虚数抑勒民户,强科种子,令于自己田内种莳,认纳租课。亦有上户以官庄附种为名,冒占膏腴,辄请官种数千百石者。

阜昌 南宋伪齐刘豫年号(1130—1137)。凡八年。

阜昌通宝 见“阜昌元宝”。

阜昌元宝 伪齐刘豫铜钱。圆形,方孔。有阜昌元宝、通宝、重宝三种。元宝“昌”在右,通宝、重宝“昌”在下,各有篆、楷两种文字,金熙宗天会末年亦行用。

阜昌重宝 见“阜昌元宝”。

阜昌砖茶厂 外商企业。清同治十三年(1874)由俄商创办于汉口。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工人一千三百余名。其制品多以轮船从汉口经上海运至天津,再改用骆驼经恰克图运往俄国行销。该厂先后在福州、九江、上海、天津及莫斯科等地设立分行。

阜城县 西汉置。治今河北阜城县东古城。属渤海郡。东汉建武十三年(37),封王梁为阜城侯,即此。后废。西晋复置。北魏属武邑郡。北齐天保七年(556)移治今县。北周属长乐郡。隋属信都郡。唐属冀州。北宋淳化元年(990)改属永静军。嘉祐八年(1063)并入东光县。熙宁十年(1077)复置。金属景州。明、清属河间府。

阜丰面粉公司 商办企业。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由孙多鑫、孙多森兄弟创办于上海。机器购自美国。最初资本三十万两,后不断扩展,并在新乡、蚌埠等地设新厂六座,1919年资本增为七十万两。

阜陵 宋孝宗赵眘陵名“永阜陵”,宋人也以“阜陵”称孝宗。

阜陵县 西汉置。治今安徽和县西。文帝八年(前172)封淮南王子安为侯国。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国除为县。属九江郡。东汉明帝时沦为麻湖(《晋书·地理志》),移治今全椒县东。徙淮阳王延为阜陵王。三国时废。西晋复置。属淮南郡。寻废。

阜山 春秋楚地。在今湖北房县西南。《左传》文公十六年(前611):“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即此。

阜通监 金铸钱场。即代州钱监。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立,铸大定通宝。二十年铸钱成,改名阜通监,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后因所铸滥恶,于二十九年罢去。

阜阳汉墓 西汉墓葬。位于安徽阜阳西南双古堆,故名。1977年发掘,墓主为第二代汝阴侯夏侯灶。此墓营建于文帝时,早期被盗,但仍有部分随葬品遗存。其中漆器多达一百余件,如二十八宿栻盘、六壬栻盘、大乙九宫占盘等均为首次发现。另有竹简一批,因木槨顶板朽坏,封土下榻而被压成碎片。经初步整理,其内容包括《诗经》、《苍颉篇》、《楚辞》,以及有关历史、哲学、医药、卜筮、方术等方面书籍多种。这批竹简时代较早,内容丰富,多为前所未见之佚书。

驸马 驸马都尉的简称。魏晋以后,尚公主者常加驸马都尉,后世因作为皇帝女婿的俗称。又据《魏书·官氏志》引北魏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有驸马,三品,别有驸马都尉,从四品上。

驸马都尉 官名。西汉武帝始置,皇帝出行时掌副车,秩比二千石。为侍从近臣,常用作加官。东汉员五人,名义上隶属光禄勋。魏晋沿置,与奉车都尉、骑都尉并号三都尉,多用作宗室、外戚、功臣子、贵族、亲近之臣的加官,或亦加于尚公主者。司马睿为晋王时,其府掾属皆授此号。东晋、南朝隶集书省,无定员,无实职,尚公主者亦多加此号。至梁、陈渐成定制,专加尚公主者。梁无班秩,陈七品、六百石。北朝略同,虽位至卿尹,此号不去。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从五品。历朝因之,专加帝婿,简称驸马。隋初隶左、右卫府,从五品。大业三年(607)废。唐代复置,无定员,从五品下。宋代从五品。辽代列为北面皇族帐官。金代正四品。明代凡尚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者皆加此号,位在侯爵下、伯爵上。初有典兵出镇及掌府部事者,其后多不与政事,惟奉祀孝陵,摄行庙祭,署宗人府事。清代改称额驸。

①古代丧葬礼之一。古人认为,死者“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礼记·郊特牲》)。故人刚死,即使人手执死者之衣,由东边房檐翘起处登上屋顶,向北方呼喊死者的名字,男呼名,女呼字,令其魂复归。呼唤三次,即将衣卷起,投于屋下,由人接着,盖于死者之身。如诸侯、大夫、士死在路上,同行者即踩着死者所乘车左边车轮中心的圆木登高,用车上旌旗的旄为死者招魂,见《礼记·杂记上》。②免除徭役。战国时魏国考选武卒,考中者“复其户”,即免除全户徭役。秦商鞅变法,规定努力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即免除本身徭役。秦始皇迁三万户至琅邪台,“复十二岁”,迁三万户至丽邑(今陕西西安东北),五万户至云阳“皆复不事十岁”。汉制,爵位至五大夫,武功爵至千夫,才得“复”。后代亦有沿用此法者。③见“起复”。

复庵遗集 书名。清许珏撰。二十四卷。许氏于清光绪年间曾随张荫桓使美,继随薛福成使英,嗣又从杨儒使美,后为使义(意大利)大臣,长期办理外交事务。故书中多涉及中外关系之文字,而以记载美洲排斥华工事独多。1922年刊印。

复报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五日(1906.5.8)在江苏吴江创刊。月刊。由《自治报》改名而成。柳亚子、田桐主编,高旭、高燮、陈去病、金天翮、马君武等编撰,文言白话并用。稿件在国内编辑,日本东京出版。以“发挥民族主义,传播革命思潮,为国民之霜钟,作魔士之露檄”为宗旨,鼓吹种族复仇主义。曾刊《中国尊君之谬想》、《新民丛报非种族革命论之驳议》、《立宪驳议》等文,与《新民丛报》、《中国新报》论战经年。三十三年七月停刊,共出十一期。

复旦公学 学校名。前身为上海震旦学院。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9),由同法国教会发生冲突的原震旦学院部分师生所创建。校址设在原上海吴淞镇提督行辕旧址。马相伯为首任监督(校长)。初创时期,“以研究泰西高尚学术”,“栽成有用之人才”为宗旨。内设政法、文、商、工、理、农等六科。每科除国文、历史、地理、数学诸课程外,余皆用西文教授。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升入大学。三十三年严复任校长,旋改校长为监督。辛亥革命时期,因多数学生参加革命军,校舍为光复军司令部占用,一度停课。1912年5月复课。后一度迁徐家汇李公祠,明确以“研求学术,造成专科人材为宗旨”。次年设校董会,聘李登辉为校长。1917年,升格为大学本科,改名为复旦大学。

复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

复籍 先因寄籍外省,后愿改归原籍者,称复籍。清制,凡官员复籍,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庐舍,方准改归原籍。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

复家 免除全家徭役。《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元康四年,(曹)参玄孙之孙杜陵公乘喜,诏复家。”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诸复家皆世世无所与,得传同产子。”可备一说。

复勘 科举考试用语。清代于试卷磨勘后再由大臣进行核对,称复勘。目的是防止疏漏,慎重选拔。参见“磨勘”。

复考官 见“详定官”。

复考所 宋代科举考试机构。殿试、省试时常设复考所,选派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初考官用朱笔考校试卷、定出等第后,密封送复考所,由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复审,用墨笔再定等第后,转送详定所。

复客 魏晋时将屯田客或百姓赏给公卿大臣作客,并免除其赋役,称复客。三国吴潘璋卒,赐其妻复客五十家,即其例。三国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晋户调式规定官品所荫田客,实亦复客。

复社 明末以江南士大夫为主之文学、政治团体。崇祯时由太仓人张溥、张采等联合几社、应社等文社而成。主张复兴古学。先后于崇祯二年(1629)召开尹山大会,三年召开金陵大会,六年召开虎丘大会。复社以继承东林自居,要求消除阉党残余势力,重振朝纲。发展迅速,由江南扩展至浙江、福建、湖广、贵州、山东、山西各省;成员多达二千余人。南明弘光时受马士英、阮大铖等排斥。清军进犯江南,许多成员投入抗清斗争。至清顺治年间停止活动。

复士 见“不课户”。

复试 科举考试制度之一。即对录取者重新命题再次进行的考试,以防取士不公。唐代已有此例,于榜发后再试,乃因有言取士不公,然不常见。宋以后渐多。宋乾德四年(966),命中书复试不合格举人,取其优长者。稍后,因礼部试毕,落第举人诉知举官不公,太祖亲临殿廷复试。又,宰执、大臣子弟省试合格,赴后省复试;乡试、国子监补试也经常复试。明代亦常有复试之例,皆因士子被言而行之。万历十年(1582),监生刘襄之已考选中书舍人,后以所试瑞雪诗先有关节被劾,襄之不服,自请复试,结果再试合格,任职如故。然终明之世,复试未成为固定制度,至清代,乡、会试之后的复试则成为定制。乡试的复试始于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因顺天、江南考官受贿事发,世祖于次年亲自复试,对不合格者分别予以处罚。康、雍、乾时亦有此举。至嘉庆四年(1799)定为制度,每科榜发之后,均得再试。道光二十三年(1843)定,各省举人于会试前至京复试,不经复试不许会试,实际是对举人资格的认定。如因事延误或有意逃避复试者于下次会试前补行复试,三次不复试者永停会试。复试内容为时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复试结果凡列一二三等者准会试,四等罚停会试一科或二科,不列等者黜革、察究。会试的复试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因顺天解元查为仁传递事发,乃复试贡士于畅春园,黜五人。雍、乾时常有复试贡士之举。嘉庆初定会试复试例,试于乾清宫,六年改于保和殿。复试内容为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后改为经义一篇,论一篇。复试结果凡列一二三等者准殿试,不列等者不准殿试。

复土将军 将军名号。汉代每于皇帝驾崩时临时设置,掌营造帝陵,事讫即罢。《汉书·文帝纪》:“郎中令张武为复土将军。”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主穿圹窨瘗事也。”颜师古注:“穿圹,出土下棺也。已而 之,又即以为坟,故云复土。”三国魏亦置,位在将作大匠下。

复推 宋代司法审讯程序之一。凡犯人在录问或行刑前推翻原来的口供,或其家属诉冤,则由有关官府再行审理,称“复推”。

复新面粉厂 原名大兴面粉厂。商办企业。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创办于江苏南通,资本十四万元。由周重慈主持。

复兴天地会 清代台湾天地会系统秘密结社。创于乾隆末年。以复兴林爽文起义时天地会为宗旨。后被破坏。

复性书 篇名。唐李翱著,分上、中、下三篇。思想渊源出于《孟子》、《中庸》和《大学》,发展了韩愈的性三品说。认为人性皆善,情恶,圣人与百姓乃至恶人的“性”本无差别,圣人之为圣人,因其“性”未受情的浸染;百姓之不能为圣人,因被情欲引入了邪道。如能排除感情欲望,恢复存在于心中的本性,普通人也能成为圣人。指出排除邪恶情欲,恢复人之本性的方法,就是“弗思弗虑”,对所见所闻“心寂然不动”,进入“至诚”的境界。意在加强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以对抗当时盛行的佛教,同时亦渗入佛教理论。是后来宋明道学的先声。

复姓 因过继、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及后归宗,要求恢复本姓者,称为复姓。清制,凡官员复姓,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在籍候补汉京官,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外官,由任所总督巡抚咨部。汉军复姓者,由本旗咨报户部,户部按档而复;准予归宗者,仍移咨吏部复姓。凡吏员出身者,皆不准归宗、复姓或改籍。

复阳县 ①西汉元康元年(前65),封长沙顷王子延年为复阳侯国于此,因在土复山之阳得名。元延二年(前11)改置为复阳县,治今河南桐柏县东。属南阳郡。西晋废。②西汉置,治今河北故城县西。属清河郡,东汉废。

复圆 天文学名词。日食或月食终了的时刻。日食的复圆发生在日面的东边缘,这时日面与月面外切,月面完全不掩日面,是日面与月面边缘第四次相切的时刻。月食的复圆发生在月面的西边缘,这时月面与地影外切,月球完全不在地影内,是月面与地影第四次相切的时刻。复圆后,太阳或月球恢复原来形状。

复斋日记 书名。明许浩撰。二卷。浩字复斋,浙江余姚人,弘治中以贡生授相城县教谕。是书记明初朝野事迹,与叶盛《水东日记》颇多出入。

复州 ①北周武帝置,取复池湖为名。治建兴县(隋大业初改为沔阳县,今仙桃市西南)。唐辖境相当今湖北监利、洪湖、仙桃、天门等市、县地。宝应后移治竟陵县(五代晋改为景陵县,今天门市)。五代后辖境缩小。两宋属荆湖北路。南宋端平三年(1236)又移治沔阳镇(今仙桃市西南)。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复州路,十五年改为沔阳府。②辽兴宗置。治永宁(今瓦房店市西北复州)。辖境相当今辽宁瓦房店市地。蒙古废。

复株累若鞮单于 (?—前20) 西汉时匈奴单于。名雕陶莫皋,呼韩邪单于稽侯 之子,母为大阏氏。建始二年(前31)呼韩邪病危,拟立颛渠阏氏子且莫车。颛渠以且莫车年少,建议立大阏氏子雕陶莫皋,呼韩邪卒从其计。呼韩邪单于死,遂继位,复妻王昭君,与汉通好,遣子入侍。河平四年(前25)正月,亲自入朝,汉加赐锦绣缯帛等。立十年死。

复卒 免除兵役或算钱。《汉书·食货志》:“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颜师古注:“当为卒者,免其三人;不为卒者,复其钱耳。”又引如淳曰:“复三卒之算钱也,或曰除三夫不作甲卒也。”

复作 刑名。徒刑的一种。《汉书·宣帝纪》:“使女徒复作淮阳赵征卿、渭城胡组更乳养。”颜师古注引李奇曰:“复作者,女徒也。谓轻罪,男子守边一岁,女子软弱不任守,复令作于官,亦一岁,故谓之复作徒也。”《汉旧仪》:“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

祔庙 旧指祔祭后死者于先祖之庙。历代安放已故皇帝神主于太庙均称祔庙,属吉礼。如明代祔庙礼,始定于宣德元年(1426)七月。安放神主前一日,先遣官至太庙行祭告礼。同日午后,于几筵殿举行祭祀。安放之日,清晨设酒果于几筵殿。皇帝祭告后,由文职五品以上、武职四品以上官员陪同随载神主之辇车,往太庙奉安。皇后神主与皇帝同神位安奉。

副榜 明清科举考试中,录取正式名额之外,另外录取若干附加名额称副榜。清制,副榜与正榜同发。中乡试副榜者可入国子监肄业,称副贡生。中会试副榜者免廷试而可咨送吏部授职,康熙三年(1664)后停会试副榜。

副本 文书名。清代题本之抄录本。清制,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需另缮录一分存内阁备查。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初贮皇史宬,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

副兵马使 见“军使①”。

副部署 官名。北宋初置,佐部署掌一州、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营防守御政令,以武臣诸司使以上或文臣两省五品以上充任。后避英宗讳,改称副总管。

副参领 ①官名。清代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即参领副贰。雍正元年(1723),改委署参领设。员额、职掌均同参领,正四品。此外,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等皆置。②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二级,任教练官、中军官等,秩视游击,阶从三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佐冠以某科(军医、军需)字样。

副车 即属车,皇帝车驾从车。《史记·留侯世家》:“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司马贞索隐:“按《汉官仪》,天子属车三十六乘。属车即副车,而奉车郎御而从后。”汉制,安车、立车各五乘,为乘舆副车。应劭《汉官卤簿图》:“乘舆大驾,则御凤凰车,以金根为副。”魏晋因之,东晋遗缺,有事权以马车代之。南北朝或置五时副车,或以五牛旗车代之。隋因南朝陈制,五时副车色及旗章一同正辂。唐代皇帝五辂之车皆有副,大驾行幸,分别次于五辂之后。

副承旨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副达喇嘛 封号。清代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达喇嘛之下、德木齐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副都部署 官名。北宋初年置,佐都部署掌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营防守御政令,以观察使以下充任。后避英宗讳,改称副都总管。

副都纲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掌一府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礼部注册。

副都护 官名。唐置,为都护府次官,位都护下。大都护府所置为正四品上,上都护府所置为从四品上。宋代无职掌,不常置,仅为寄禄阶官,位在太常少卿上。

副都纪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司共掌一府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副都监 官名。南宋初置于诸路,以武臣充任,协助守臣掌兵马之事。遇朝廷发兵,则受副总管节制。

副都统 官名。(1)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下。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副都统之名。(2)清代八旗组织中各旗副长官。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二人,共四十八人,正二品。协助都统掌本旗户籍、田宅、教养、操练等军政事务。满名原为“梅勒额真”,天聪八年(1634)改“梅勒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始定汉名为副都统。各省驻防八旗亦设。凡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则归将军兼管;未设驻防将军者,则为驻防旗营的最高军政官。(3)清末新陆军军阶名。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佐等级,分三等九级,上等一级正都统,从一品,二级副都统,正二品;三级协都统,从二品。副都统秩视总兵,可任统制官,简放。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副都头 见“都头”。

副都尉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于有兵诸郡别置,正五品。为都尉副贰,领兵,与郡之行政长官不相知。京辅所置从四品。

副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为都察院副长官。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十七年升正三品。建文中改御史大夫。成祖即位,复旧制。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副都知 见“都知”。

副端 官名别称。唐宋以知西推、理赃赎、三司受事的侍御史称副端,又以知左、右巡的殿中侍御史称副端。

副贰 泛指长官副手或佐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率副贰。”李贤注:“副贰,属令也。”

副封 文书名。臣民向皇帝呈递奏疏的副本。汉制,凡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宣帝时,为削夺霍氏权势,采纳御史大夫魏相建议,去副封以防壅蔽。

副伏罗部 又称阿伏至罗国、阿至罗国。高车之一部。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役属于柔然的高车副伏罗首领阿伏至罗及弟穷奇,不愿继续参加柔然对北魏的战争,率部众十余万落由漠北西迁至前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建立政权。阿伏至罗称“候娄匐勒”,意为大天子;穷奇称“候倍”,意为储主。与北魏联合,同柔然交战,曾控制高昌、焉耆、鄯善等。后为 哒所败,发生内乱,势力渐衰。东魏兴和三年(541),终为柔然所灭。传七主,凡五十四年。

副贡 副贡生之简称。清代五贡之一。清制,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作贡生送国子监读书者,称副贡生。康熙元年(1662)曾停贡,十一年仍开贡例。

副贡生 即“副贡”。

副官 官名。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宣统二年(1910)置,分部、司、处三级。部副官四人,俱以正参领(正三品)以次军官充任,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承政、军制、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军牧二司各设一人,以正、副军校(五、六品)及相当文官充;军学、审计二处各设一人,制同司,负责传达司、处长之命令。光绪三十三年(1907)所设之海军处(时隶陆军部)下属机要、船政、运筹三司亦各设副官一人。

副护军参领 官名。清代八旗护军营将领。雍正元年(1723)以署护军参领改称,次于护军参领,初制正五品,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满洲每旗十人,蒙古每旗四人,共一百一十二人。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

副护军校 官名。清代圆明园八旗、内务三旗护军营低级武官。从八品。协护军校掌辖护军。

副监理官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度支部遴选奏派(共二十四人),任期二年。掌佐正监理官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

副监 官称。(1)隋代同州总监、岐州总管、盐池总监、陇右牧总监、皮毛监、盐州牧监、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次官。(2)唐代宫官阿监之下置,视从七品。(3)唐代太仆寺所统诸牧监,司农寺所统司竹监、诸宫苑总监、诸园苑监、九成宫总监,少府监所统诸铸钱监,将作监所统百工等监次官。(4)唐开元二十年(732)以后监军使副职。

副将军 官名。明一军之副统帅。命将出征,则设于主将之下。如征虏副将军常遇春、左副将军李文忠、右副将军冯胜等。镇戍军总兵官亦有称者。

副将 ①官名。(1)宋代军事编制将的统兵官。神宗时,部分禁军实行将兵法,一般每将设正将、副将各一员。南宋时,将为各屯驻大军第二级军事编制单位,隶属于军,统兵官亦设有副将。(2)金代边将之一。位正将之下,部将之上。正八品。掌轮番巡守边境。(3)清代绿营军官。武职,从二品,隶于提督、总兵之下,可充协的领兵官,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别称协台。下辖参将,游击等。另有充督标中军官者,协总督总理军务。漕运总督下亦设,掌理催护粮船等事。②清入关前世职名。后金天命五年(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月,清太祖努尔哈赤改设八旗官,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各分三等,俱为世职。天聪八年(1634),改一等、二等、三等副将为一等、二等、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四年(1647)改称阿思哈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再改为男爵,为异姓封爵公、侯、伯、子之下的爵位。

副校尉 官名。即西域副校尉,简称副尉。掌佐西域都护护西域。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西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初置西域都护,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东汉沿置。

副阶周匝 建筑构造方法。即殿、阁建筑主体四周建一圈回廊。由下檐遮盖。回廊开间宽度与殿、阁相同,进深一般多为两椽架。实物早在商代已有。宋、元、明、清建筑大量采用,多应用于较重要的建筑。

副军 清代随漕运丁之副。康熙五十一年(1712)定漕船每艘除佥派运丁(即正丁)一人外,另在运丁之兄弟子侄中佥派一人为副随之。运丁因挂欠或其他事故被留,或等待领支款项,则由其押空船返回水次。

副军校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三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佐冠以某科(军医、军需)字样。

副军校尉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大臣年迈有病,则任其子,协助处理军务。《三国志·吕范传》:“后范寝疾,拜(子吕据)为副军校尉,佐领军事。”

副军械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副军需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步马标兼管军械。

副库掌 官名。清代内务府各库属官。营造司所属木、铁、炭等七库及铁作、漆作、炮作等三作,养心殿造办处各库,武英殿修书处各库,御茶膳房库皆设。自七品至无品级不等。隶于库掌下,分掌本库所贮物品等事。

副郎 员外郎之别称。以其为各司副主官,位次于郎中,故名。

副理 官名。清代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中设二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并由其保举,报部给札。道光元年(1821)定为正七品,依例升迁提举,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

副理事官 官名。清入关前置。崇德三年(1638)设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员外郎。惟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员外郎置。

副理问 官名。元、明、清三代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勘核刑名案件。元代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代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副领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十三年(1887)始置。从五品,奏补。掌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通译、二等书记各一人。

副留守 官名。皇帝不在京师,置留守,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师政事。唐太宗攻高丽,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右卫大将军李大亮为副留守。其后,京都、西都、北都分置。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又置少尹,皆以少尹为副留守。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辽代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位留守下、知留守事上。金代诸京各置一人,从四品下,位同知留守事下,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元代大都、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正四品,位同知下。明洪武十四年(1381)始置于中都留守司,左右各一人,后改一人,不分左右,正三品,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嘉靖十八年(1539)兴都亦置,与中都同。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

副率 官名统称。隋、唐迄宋,太子诸率府副长官统称副率。隋代太子左右卫、左右宗卫、右右内、左右监门,唐宋太子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皆置一至二员,从四品上至正五品上不等,宋代官存而无职司,为四品寄禄官。

副盟长 官名。清代蒙古各盟副长官。清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每盟设一人。佐盟长掌理一盟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大事。

副牧长 官名。清代内务府庆丰司、上驷院等机构所属游牧官。分掌畜牧马、驼、牛、羊之事。康熙年间,京畿马厩所属马驼牧群共设十一人,佐助牧长。口外及盛京、吉林等处四个牧厂,马群二百六十一个,驼群六十五个,每群设一人,佐助牧长。其后裁置不一。初,张家口外、盛京及吉林等地牧厂,分设牛群领催、羊群领催,为十群长之副。乾隆二十三年(1758)改十群长为牧长,省领催而用今称,为之副贰。无品级。下辖牧丁等役。

副判录 官名。明初判录司副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置,二人,从七品,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后改左、右司副。

副千户 官名。清代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甘肃省设,隶指挥使之下。从五品。掌有一定之土兵,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

副钤辖 官名。宋代钤辖司副长官。北宋时,知州若兼任本州钤辖,则以武臣一员为其副职。南宋因之,又改诸路都监为副钤辖。佐钤辖掌兵马之事。

副使 官名。为各种正使副职。始见于秦、汉。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如唐、宋、辽、金之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使、营田使、招讨使、经略使、指挥使、安抚使、宣慰使、宣抚使等均置。唐代各州诸军,刺史领五千人以上置,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明代户部、礼部、工部、光禄寺、太医院,顺天府、应天府诸王府长史司,各布政使司、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所属各局、库、仓、所、院、司、分司、关及茶马司、税课司,各府州县仓、织染杂造局、批验所、递运所、冶铁所等均置,位大使下,秩九品、从九品或不入流。按察使司所置为正四品,与佥事分司诸道。都转运盐使司正使下设,为从五品,与同知、判官分司盐务。明代派往少数民族地区或外国的使节多置,以他官兼领。宦官所设为从五品。清沿置。并于通政司设,正四品。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咨处亦置为副职。以正参领一人充任。宣统元年(1909)设军咨处总务厅,废正、副使,改置军咨使。

副使道 官名。清初于各省按察使司设副使,分巡一定地方,掌理刑名,为分巡道。以原职官秩分别系按察使副使衔,凡由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之道员,即称为副使道,秩正四品。乾隆十八年(1753),废按察司副使衔,副使道之称即停用。

副首领太监 官名。清代太监官职之一。以八品侍监充,亦有无品级者。坤宁宫、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御茶房、苍震门、遵义门、寿康宫、御花园、太庙、慈宁宫、祭神房、寿皇殿、瀛台、画舫斋、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营造司等处均设,掌率所属太监。

副枢 即“枢密副使”。

副司匠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四库属官。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

副司库 官名。清代司库副职。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均设。佐司库管库事。

副司幄 官名。又名署司幄。清代内务府武备院北鞍库属官。协掌帐房处事。初名委署帐房头目,额设三人。乾隆三年(1738)定为八品职衔。二十四年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副王 ①汉代西域诸国国王副贰。②渤海国王长子的称号,犹唐之太子。

副尉 ①汉代西域副校尉简称。②散官名号。唐贞观十一年(637)置武散官,自正六品至从九品为昭武、振威、致果、翊麾、宣节、御侮、仁勇、陪戎八校尉及八副校尉,其上阶为校尉,下阶为副尉。后代沿此制。宋代有进武、进义、守阙进义、进勇、守阙进勇等副尉。金代武散官有保义、进义二副尉,大定十四年(1174)增设,为三十四阶之末二阶,分别为从九品上、下。元沿金制,武散官末二阶亦为保义副尉、进义副尉,从八品,敕授。③官名。金代卫尉司副长官,从四品。协助中卫尉管理皇后宫中事务。④清代步军副尉之简称。

副宪 清代左副都御史之俗称。

副相 官名。吐蕃官,曰论茝扈莽,亦号小论,置一人,与大相论茝(亦号大论)统国事。

副爷 清代绿营兵对下级军官把总尊称。

副宰 女官名。北宋政和三年(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内宰二人,副宰四人。总率其属以行内治,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

副詹事 官名。明初太子官属。洪武元年(1368)置。以勋旧大臣兼领。仅为虚职,并不专掌辅导太子之事。二十二年,置詹事院,罢。

副招讨使 官名。金代招讨司置,员二人,从四品,佐招讨使招怀降附、征讨叛离。元代招讨司不设达鲁花赤者亦置一人。明代或置副招讨,为土官名号。

副折 文书名。清代奏折副本。始行于乾隆年间。初,臣工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只有军机处抄录者,称录副奏折。至是,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遂传文各省,凡有折奏,除正折径送宫门外,必须另备副本,送军机处交他本人阅看。嘉庆四年(1799)和珅被处死,其制遂废。

副知 官名。唐贞元十二年(796)始设,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副直监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置内直监、内直副监。

副主 即皇太子。《汉书·史丹传》:元帝时,诏史丹以驸马都尉侍中护太子家,“丹之辅道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

副主考 见“主考”。

副总兵 官名。明总兵官之副将。与主将同守一城者称协守,独镇一路者称分守。作战时分领人马,称奇兵。无品级,无定员,以公、侯、伯、都督充任。

副总管 官名。北周于各地设总管府管理军政,其江陵总管府因有保护及监视梁国之责,特置此职辅佐总管。宋、辽、金、元、清皆置为总管副贰。

副总管太监 官名。清代太监官职之一。以六品太监充任者为宫殿监副侍衔,敬事房设六人,养心殿内(兼吉祥门)设一人。以七品太监充任者为执守侍衔,皇太后宫设一人。

偪阳 西周、春秋东夷小国。一作傅阳(《谷梁传》)。妘姓。在今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南。《春秋》襄公十年(前563):晋侯会诸侯及吴子寿楚于柤,“遂灭偪阳”,为宋邑。秦置傅阳县。

①泛指赋税。《书·禹贡》疏:“赋者,税敛之名。”《周礼》记述周代赋税有“九赋”,还有臣属或藩属贡纳的“九贡”。汉代以人口为对象所征之税,称算赋、口赋。②田地税。《书·禹贡》:“厥赋惟上上错。”孔传:“赋,谓土地所生以供天子。”《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贡、助、彻为中国赋税的原始形式。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初税亩,为中国古代按亩征税之始。秦汉时田税称田租。三国魏行租、调制,租指田租。晋、隋承魏制。唐行租庸调制,中叶改行两税法。宋将户、地两税统一按田亩征收,始称田赋;以户、丁、资财为课征对象的称税。明中叶行一条鞭法。清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③徭役、兵役。《周礼·地官·小司徒》:“以任地事而令贡赋。”郑玄注:“赋,谓出车徒给徭役也。”汉代以钱代役,也称更赋。④兵、军队。《论语·公冶长》:“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朱熹集注:“赋,兵也,古者以田赋出兵,故谓兵为赋。”⑤征收或缴纳赋税。《孟子·滕文公上》:“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史记·平准书》:“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⑥文体名。班固《两都赋序》:“赋者,古诗之流也。”最早以《赋》名篇的一般认为是战国荀卿的《赋篇》。到汉代形成一种特定的体制,讲究文采、韵节,兼具诗歌与散文的性质,在当时颇为盛行。以后或向骈文方向发展,或进一步散文化。接近于散文的为“文赋”,接近于骈文的为“骈赋”、“律赋”。

赋役黄册 简称黄册。亦称黄籍。明清为征派赋税而编造的赋役清册。因上报的册面为黄纸,故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定全国推行里甲编制,次年命各州县每里编造黄册。以户为主,按丁粮多少为次,细开本户所属府州县和所在里甲或都图,所隶役籍、户等和轮当里甲年份,详细登记每户之人丁和田地山塘、税粮数目、车船房屋牛只等事产的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每十年根据人丁事产的增减编造一次。一里汇编一册。册首总为一图,以总户口税粮之数。十岁以下幼男和鳏寡孤独等不服徭役者,附于百十户之外,称带管畸零。一式四份,分送户部、县、府和布政使司。因丁粮数额错漏颇多,二十四年又定编制黄册格式和程序。地方政府先将朝廷颁行的每户填报黄册之一定格式,誊刻印版,发给各坊、厢、里长和甲首,分发各户依式填写,经坊、厢、里长逐层汇编后,上交本县。县府州和布政使司以次总之,汇编总册,连同里甲编造之册,年终上报户部,转南京户部,送后湖(今江苏南京玄武湖)收贮核查。终明之世,此制一直未断。后因弊端丛生,编制时大都抄誊旧底,成为例行虚文。清沿明制,但外藩所属黄册,其编审送存,均归理藩院;各省黄册每年十月造册,次年八月上报户部。雍正四年(1726)改为每五年编报一次。乾隆三十七年(1772)改行编审保甲,停编黄册。

赋役令 唐时关于赋税、力役的法令。主要为对租庸调征收内容及办法的规定(不包两税法)。令文散见于《唐六典》、《通典》、《唐会要》诸书。日本养老时代的《赋役令》亦可资参考。

赋役全书 清全国赋役总册。清初征粮无据,弊端百出,遂着手整顿赋役制度,诏定编制全国赋役规则。顺治三年(1646),责令户部稽核钱粮原额,俱照明万历年间规则,汇为赋役全书,总载地丁原额,次列土地荒芜、人口逃亡,再次列征税数量及起运地点、存留细数。其新垦土地、招徕人丁,续入册尾。十一年,户部受命订正,十三年,颁示全国。至康熙二十四年(1685),全国人口、地亩有所增加,该书已不尽适用,且条目纷繁,易于混淆,故下令重修,删繁就简,只开载起运、存留、漕项、河工等重要款目,余皆删除,名为《简明赋役全书》。二十七年书成,廷议以旧章遵行已久,新书停止颁发。雍正十二年(1734),再次重修全书,并定制自此每十年修辑一次。至乾隆三十年(1765),各项制度臻于完备,该书已不适用,遂与奏销册合而为一。

官名。西周置。春秋战国及后代沿置。国君辅相称太傅、少傅,太子辅相多称太子太傅、太子少傅。汉代太子少傅和诸侯王国傅亦省称傅。魏晋诸王及侯国亦置。宋代为亲王府官,虽有其名,然未尝除授。明初为王府官,左、右二人,从二品,以辅导诸王。洪武九年(1376)罢。

傅婢 侍奉衣着寝席的亲幸女奴。《汉书·王崇传》:“岁余,为傅婢所毒。”颜师古注:“凡言傅婢者,谓傅相其衣服衽席之事。一说傅曰附,谓近幸也。”

傅畅 (?—330) 晋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字世道。有重名,侍讲东宫,为秘书丞。永嘉五年(311)劝豫州刺史阎鼎奉秦王业据长安,以号令四方。寻没于石勒,为大将军右司马。谙识朝仪,勒甚重之。著有《晋诸公叙赞》、《公卿故事》,今佚。

傅慈祥 (1872—1900) 清湖北潜江人,字良弼。光绪二十一年(1895)入两湖书院。后转入湖北武备学堂钻研军事。二十四年官费留学日本,先入成城学校,后入士官学校。曾与吴禄贞、蔡锷等组织励志学会,密谋革命。二十六年加入兴中会。七月在长江流域发动自立军起义,事泄,被张之洞捕杀。有《南斋诗文集》。

傅尔丹 (1680—1752) 清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开国功臣费英东曾孙。初袭三等公,任都统、领侍卫内大臣。康熙五十六年(1717),授振武将军,出北路讨策妄阿拉布坦。雍正初召还。雍正七年(1729),任靖边大将军,出北路讨噶尔丹策零。九年,筑科布多城,旋为谍言所惑,中伏于和通泊,大败,几于全军覆没,降振武将军。十三年,以侵蚀军饷系狱,乾隆初获释。乾隆十三年(1748),师讨大金川,署川陕总督,参赞军事。后任黑龙江将军,卒于任。

傅伏 北齐太安(今山西寿阳北)人。少从戎,以战功升至开府、永桥领民大都督。天宝十四年(575),周武帝率众六万攻河阴(今河南孟津东北),进至洛口,他固守中 城,周师无功而退。武平六年(575),为东雍州刺史以拒周。周军连破晋州、并州,其余降者相继,唯东雍州及营州不下。承光元年(577),闻齐主被擒,遂降。授岷州刺史,寻卒。

傅嘏 (209—255) 三国时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字兰石。傅介子之后。弱冠知名。魏司空陈群辟为掾。景初元年(237),议散骑常侍刘劭考课法,以为“殿最之课,未尽人才”,“不足以料贤愚之分”。正始初,除尚书郎,迁黄门侍郎。与曹爽及吏部尚书何晏等不合,因微事免官。爽诛,为河南尹,迁尚书。好论才性同异,主才性同,钟会集而论之。正元二年(255),毌丘俭、文钦在寿昌(今安徽寿县)起兵讨司马师,力劝司马师亲率军镇压,旋以守尚书仆射从征,俭败死。师卒,与司马昭径还洛阳。以功进封阳乡侯。寻卒。

傅冠 (?—1646) 明江西进贤人,字元甫,号寄庵。天启进士。授编修,累官国子监祭酒。崇祯十年(1637)擢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以误判崇祯帝下发章奏,罢归。唐王时命以原官督师江西,以嗜酒被劾致仕。清兵入江西 ,不屈被杀。著有《宝纶楼集》。

傅珪 (1459—1515) 明保定清苑(今河北保定)人,字邦瑞,号北潭。成化进士。授编修,与修《会典》及《孝宗实录》。正德六年(1511)官至礼部尚书。阻武宗以“大庆法王”号赐番僧田。八年极陈时弊十事,语多斥权倖,致仕归。卒谥文毅。著作有《傅文毅公集》。

傅恒 (?—1770) 清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春和。高宗孝贤皇后弟。初为侍卫,后历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侍郎。乾隆十年(1745)授军机大臣,参预机要二十余年,被高宗倚为重臣。十三年出为经略,主持金川军务,旋授保和殿大学士。次年,金川土司莎罗奔等赴军营降,因功封一等忠勇公。十九年,准噶尔部分崩离析,纷纷叩关内附,他力赞高宗定两路进兵伊犁之策。三十四年复任经略,赴云南主持缅甸军事,调集水陆各军,围老官屯,久攻不下,乃撤归。旋病卒。

傅弘烈 (?—1680) 清江西进贤人,字仲谋,号竹君。明末流寓广西。顺治时任韶州同知。康熙二年(1663)迁庆阳知府。七年,因密疏吴三桂谋逆,革职论斩。九年,减徙梧州。三桂反,阳附受伪职,密约尚可喜共图恢复,并说孙延龄反正,集兵讨吴。后授广西巡抚、抚蛮灭寇将军,转战广西。十八年,大破吴世琮于梧州城下,复桂林,规取云贵。次年,马承荫据柳州叛,被诱登舟,执送贵阳,吴世璠诱以伪职,不屈遇害。

傅皇后 (?—前1) 西汉河内温县(今属河南)人。哀帝皇后。定陶傅太后从弟女。哀帝为定陶共王时,太后欲重亲,取以配王。及哀帝即位,立为皇后。哀帝卒,废为庶人,旋自杀。

傅籍 秦汉男子到一定年龄登记姓名于版籍,亦称占著名数。官府据此征发徭役。傅籍年龄各代不一,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秦人年十七即傅籍。《汉书·景帝纪》:前二年(前155),“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昭帝时又延至“二十三岁始傅”(《盐铁论·未通》),遂为定制。《汉仪注》称西汉年二十三至五十六傅籍。

傅介子 (?—前65) 西汉北地义渠(今甘肃宁县西北)人。昭帝元凤年间,以骏马监求使大宛,奉诏责楼兰、龟兹遮杀汉使,又在龟兹诛斩匈奴使者。还,拜中郎,迁平乐监。后由大将军霍光奏遣,与士卒俱携金币,扬言奉命赏赐诸国,至楼兰刺杀其王安归。诏封义阳侯。

傅俊 (?—31) 东汉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字子卫。新莽时曾为县亭长。后从刘秀反莽,为校尉、偏将军。更始元年(23),率宾客至邯郸,将颍川兵助刘秀平定河北。刘秀称帝后为侍中,封昆阳侯。后拜积弩将军,与岑彭击破秦丰,悉定扬州。明帝时图画功臣,列为云台二十八将之一。

傅宽 (?—前190) 秦末汉初人。初为魏五大夫骑将,后以舍人随刘邦起兵,从入关灭秦。赐号共德君。楚汉战争时,赐爵通德侯,先后从定三秦及齐地。历任齐右丞相、齐相国。汉高帝六年(前201)封阳陵侯,从击陈豨,徙为代相国,后改代丞相。

傅拉塔 (?—1694) 一作傅腊塔。清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明珠甥。初由笔帖式任内阁中书。康熙二十七年(1688),官两江总督,清弊政,斥贪墨,劾大学士徐元文、原任尚书徐乾学不法,按治降职侍郎胡简敬、江苏巡抚洪之杰等,为圣祖所称。后卒于官。

傅兰雅 (John Fryer,1839—1928) 英国传教士。伦敦海伯雷师范学院毕业。清咸丰十一年(1861)被英国圣公会派至香港任圣保罗书院院长。同治二年(1863)被清政府聘为北京同文馆英文教习。四年受上海教会召请出任英华学堂校长。七年又受聘为上海江南制造局翻译处翻译。任职二十八年,先后翻译英文著作一百四十三种,为向中国介绍西方科学技术数量最多的在华传教士。光绪初又兼格致书院监督,主编《格致汇编》。光绪二十二年(1896)赴美,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东方语言文学教授,又为江南制造局翻译科技书十四种。后卒于美国。编著有《中国教育名录》、《中国留美学生获准入学记》等。

傅亮 (374—426) 南朝宋北地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人,字季友。傅咸玄孙。博涉经史,尤善文辞。初为晋建威参军。义熙中,从刘裕出兵关中,攻灭后秦。宋初,以佐命功封建城县公。入直中书省,专掌诏命,进中书监、尚书令。永初三年(422),受武帝遗命辅少帝。景平二年(424),与司空徐羡之等废少帝,率行台至江陵迎立宜都王义隆(文帝)。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后步兵校尉孔宁子疾其专权,构间于文帝,以废弑罪杀之。

傅律 律名。关于傅籍的单行法律。秦汉时,男子至一定年龄均须向官府登记,称为“傅籍”。《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秦“傅律”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其中规定傅籍不实者,里典、伍老及同伍之人皆应受罚。汉律对傅籍亦有规定。《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傅姆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亦称内傅姆,位在诸监之上。《王遗女墓志》:“又进尝食监。”“故超升傅姆焉,又赐品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

傅鼐 ①(?—1738)清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字阁峰。初侍世宗于藩邸。雍正二年(1724),授镶黄旗汉军副都统,曾以徇庇隆科多,遣戍黑龙江。九年,以参赞大臣赴抚远大将军马尔赛军营效力。次年光显寺之役,力主截击逃敌,为马尔赛所遏。十二年赴准噶尔部议和。高宗继位,晋刑部尚书。乾隆三年(1738)因过发往军台效力,旋卒。②(1758—1811)清顺天宛平(今北京城西南)人,字重庵。吏员出身。初任宁洱知县。嘉庆元年(1796)授凤凰厅同知。曾自练乡勇,筑碉屯田,镇压湘西苗民起义,官至湖南按察使。后卒于官。

傅青主 即“傅山”。

傅青主女科 书名。简称《女科》。明末清初傅山撰。二卷。初刊于清道光七年(1827)。记述妇科病证十种。上卷论带下、血崩、鬼胎、调经、种子,共三十八条,三十九证,四十一方;下卷论妊娠、小产、难产、正产、产后,共三十九条,四十一证,四十二方,二法。处方简洁,理法严谨,以培补气血与脾胃为主。后附《产后编》二卷,主要论述产前产后诸证宜忌及血块、血晕、厥证等四十三种产科疾患。与上为姊妹篇。充分反映了傅山于妇产科病证的经验与成就,流传甚广。有清陆懋修校订本,收入《世补斋医书》。

傅清 (?—1750) 清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乾隆九年(1744)奉命以副都统衔入藏总理藏务。曾与郡王颇罗鼐共同监视准噶尔首领至藏礼佛活动。十二年,颇罗鼐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袭爵主事后,又协助办理戍兵要隘防准噶尔事宜。十三年调离,旋迁固原提督。次年,复任驻藏大臣,查奏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不法行迹。十五年,与另一驻藏大臣拉布敦定计擒杀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于拉萨,引起暴乱,受伤自刭,拉布敦亦遇害。事平,清廷于北京、拉萨各建祠一所合祀之。

傅仁均 唐滑州白马(今河南滑县)人。东都道士。曾任太史令。善历算推步之术。高祖召令修改历法时,上陈七事,于武德元年(618)造《戊寅元历》。采用定朔安排历日,首次施行二十余年(唐以前的历法均采用平朔,何承天、刘焯等人曾建议用定朔,均未能坚持施行)。后因贞观十九年(645)九月后连出四个大月,遂再行平朔法。

傅仁宇 明末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字允科。家传眼科,擅于眼科手术。对金针拨障及钩、割、针、烙等眼科手术尤为所长。著有《审视瑶函》,此书多辑录前人论述,为宋元以后具有总结性的眼科专著。其子傅国栋,字维藩,号复慧子,亦从业于眼科。

傅若金 (1303—1342) 元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字与砺。年二十出游,湖南宣慰使阿荣招延为宾客,荐为岳麓书院直学,不久弃去。至顺三年(1332),游京师。顺帝时,奉命随使臣出使安南,以功得授广州路儒学教授,暴疾卒。有《傅与砺诗文集》。

傅山 (1607—1684) 明末清初阳曲(今山西太原西北)人,字青主,又字啬庐,别号公之它,亦称石道人、浊翁等。三十岁从山西提学袁继咸学于三立书院,后袁遭冤狱,他集诸生徒步至京请愿,袁案遂得昭雪。明亡,着朱衣居土室,称朱衣道人。顺治十一年(1654)遭诬陷下狱,受刑不屈,终得免。康熙十七年(1678)举博学鸿词,强被舁至京,以死拒不入城,诏旨免试,特授中书舍人,仍托老病于次年遽归。为学于经史诸子及佛道典籍无所不通,又长于金石书画及医术,与顾炎武交谊至厚。学术思想不甘传统束缚,自称崇拜老庄,薄道“仁义”,公开以“异端”自居。以“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霜红龛集》卷三十二),斥君主专制。又提出“圣人为恶”、“市井贱夫最有理”,并将陈胜、吴广与汤、武并列。《圣人为恶篇》提倡自尊自立,痛斥“降奴”、“庸奴”、“腐奴”等奴俗风气。对理学弊端多所抉摘,谓“气在理先”,“若言理在气先,但好听耳,实无着落”(《傅山手稿一束》)。又谓“宋人议论多而成功少”(《霜红龛集》卷三十六),声言“不曾辨朱陆买卖”(同上,卷四十),对理学宗派持否定态度。倡导子学,曾评阅老、庄、列、管、墨、荀等十余家子书,或发挥义理,或注释语义,或综合研究,多有独到之处,将诸子与六经并列,提倡“经子不分”,打破儒家正统之见。开创清代子学研究之风。艺术上鄙视流俗与奴气,提倡“宁拙勿巧,宁丑勿媚”,追求真率。著作有《霜红龛集》、《荀子评注》等,近年来又发现《圣人为恶篇》等。医学著作有《傅青主女科》、《傅青主男科》,流行颇广。

傅善祥 清江苏南京人。幼习诗史,善文墨。太平天囯建都天京(今南京)后,开女科,取为女状元,在东王府任簿书,替杨秀清批答文书。其后事迹不详。

傅圣泽 (Jean François Foucquet,1663—1740) 法国人。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来华,攻读四书五经,力图寻找与基督教义相同之处。后至江西传教。五十年曾奉圣祖之召,至京师测算日食,未成。五十九年返欧时带去大批中国书籍,分藏欧洲各图书馆。曾首次在欧洲出版中国大事年表,详记历代皇帝年号。

傅淑训 明湖广孝感(今属湖北)人,字启味。万历进士。授知州,历任平阳知府、陕西参政、太仆少卿等。天启时以杨涟姻亲遭魏忠贤忌,削职归。崇祯十五年(1642)任户部尚书。次年致仕。著有《平阳府志》。

傅竖眼 (460—527) 北魏清河(今山东临清东)人。由南朝宋入魏。先为镇南将军王肃参军。宣武帝时,从梁州刺史邢峦出讨武兴氐杨集义,累迁益州刺史。以恩信使远近少数民族顺服。孝明帝初,入洛阳,拜征虏将军。后南朝梁军逼寿春(今安徽寿县),复除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大败梁将张齐。寻转梁州刺史,又加督梁、巴、西益三州诸军事、吏部尚书。其子敬绍以谋叛被杀,发疾而卒。

傅维鳞 (?—1666) 明末清初灵寿(今属河北)人,原名维桢,字掌雷,号歉斋。明崇祯举人。清顺治进士,入为翰林充弘文院编修,历任东昌兵备道、左副都御史、户部右侍郎,官至工部尚书。有志于修明史,乃以余暇搜求明代遗书及家乘文集碑志,达三百多种,九千余卷,考订异同,著成《明书》。尚著有《四思堂文集》。

傅喜 (?—10) 西汉河内温县(今属河南)人,字稚游(一作穉游)。定陶傅太后从父弟。哀帝初任卫尉,迁右将军。因不满傅太后干预朝政,上将军印绶,以光禄大夫养病。建平元年(前6)复任大司马,封高武侯。外戚丁、傅骄奢,皆嫉其恭俭。次年复得罪傅太后,大司空朱博劾以“阿党大臣,无益政治”。遂被策免,以侯就国。王莽秉政时得还长安,位特进,奉朝请。后遣就国,以寿终。

傅咸 (239—294) 西晋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字长虞。傅玄子。咸宁初,拜尚书右丞。迁司徒左长史、车骑司马。力主并官息役,惟农是务,以为奢侈之费,甚于天灾。惠帝时历尚书左丞、御史中丞,劾免少府夏侯骏。后为议郎,兼司隶校尉,奏免河南尹等官,京都肃然,贵戚慑伏。有明人所辑《傅中丞集》。

傅燮 (?—187) 东汉北地灵州(今宁夏灵武北)人,字南容。本字幼起。初举孝廉,灵帝时任护军司马,与左中郎将皇甫嵩镇压黄巾起义。因弹劾宦官祸国,与中常侍赵忠相忤,屡为所谗。后拜议郎,值西羌起事,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他力斥其议,出为汉阳太守。中平四年(187),韩遂、王国军围汉阳时,败死。

傅玄 (217—278) 西晋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字休奕。少孤贫,博学善属文,解钟律。州举秀才,除郎中,以时誉选入著作,撰集《魏书》。历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迁散骑常侍。晋武帝即位,封鹑觚子。以魏末士风颓敝,上疏请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武帝纳其言而不能革。迁侍中。泰始四年(268)转御史中丞,上疏言农事得失、水官兴废及安边为政之宜,武帝以为所论皆善。历太仆、司隶校尉。坐不敬免官。著《傅子》数十万言,文集百余卷,多佚。明张溥辑为《傅鹑觚集》。

傅逊 明太仓(今属江苏)人,字士凯。长期应举不中。晚岁通过乡荐,任嵊县训导。迁建昌县教谕,被选为河南王的师傅。终老于家。他知晓兵法,喜谈军事,明习当世事务,尤好读《左氏春秋》。著有《左传属事》等。

傅岩(巖) 亦作傅险。在今山西平陆县。相传商傅说为奴隶时版筑之处。《书·说命》:“说筑傅岩之野”;《史记·殷本纪》:武丁“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皆即此。

傅晏 西汉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哀帝祖母定陶傅太后从父弟。哀帝即位,因其女立为皇后,得封孔乡侯。建平二年(前5),与京兆尹朱博共谋上傅太后尊号,并劾免丞相孔光、大司马傅喜,以博为丞相。后又承傅太后旨,指使博奏夺傅喜爵位。遂以干乱朝政被削户四分之一。元寿元年(前2),拜大司马卫将军,平帝即位,王莽秉政,复以前罪被削免官爵,偕妻子徙合浦(治今广西合浦东北)。

傅阳 即“偪阳”。

傅阳县 春秋偪阳(傅阳)国。秦置县,在今山东枣庄市旧峄县南。属泗水郡。西汉属楚国。东汉属彭城国。晋因之,后废。

傅昜川 昜古阳(阳)字。傅或作敷;作博,乃传写之误。《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历陵县:“傅昜山、傅昜川在南。”一作“敷浅水”(《太平寰宇记》)。源出今江西德安县西北,东南流过县南,注入鄱阳湖。

傅昜山 昜古阳(阳)字。傅或作敷;作博,乃传写之误。《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历陵县:“傅昜山、傅昜川在南,古文以为傅浅原。”《通典》江州浔阳郡浔阳县:“又有蒲塘驿,即汉历陵县也。王莽改为蒲亭。今驿前有敷浅原,在西数十里有傅阳山。”唐蒲塘驿即今江西德安县,故一般都认为山在德安县境。但据《太平寰宇记》饶州及蔡沈《书集传》引晁以道说历陵今地在饶州鄱阳县(今波阳县)境内,故德安说尚未能定论。所指何山,更无确说。《书》伪孔传谓:“敷浅原,一名博阳山,在扬州豫章界。”《史记》裴骃集解同;而《太平寰宇记》江州又谓博阳山在德安县南,别有敷浅水即为敷浅原与《通典》略异。

傅尧俞 (1024—1091) 北宋郓州须城(今山东东平)人,后徙孟州济源(今属河南)。字钦之。未冠登进士第,英宗朝累官同知谏院,因谏勿尊濮王为皇考,罢知和州。神宗立,徙庐州,改陕西转运使。熙宁中至京,对王安石言新法不便,除权盐铁副使。寻出为河北转运使,改知江宁府,又改许州,数月再除江宁,徙河阳、徐州,两年六移官,困于道路。又坐事落职夺官。起监黎阳县仓草场,凡十年。哲宗即位,召为秘书少监兼侍讲,累迁吏部尚书兼侍读。元祐四年(1089)拜中书侍郎。

傅以渐 (1609—1665) 清山东聊城人,字于磐,号星岩。顺治状元(清代第一位状元)。历侍讲、侍讲学士、学士。顺治十一年(1654)授秘书院大学士。曾充《明史》、《太宗实录》纂修,《太祖、太宗圣训》及《通鉴全书》总裁。十五年改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后因病回籍。著有《贞固斋诗集》。

傅奕 (555—639) 唐相州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通晓天文历数。高祖时,任太史令,进《漏刻新法》,得到采用。数上书请除佛教,认为佛教使人“削发而揖君亲”、“易服以逃租赋”,危及国家“名教”、“丁役”,抨击佛教为“夷狄之法”,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以“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的观点,批驳“因果报应”说。以自己死后裸葬,表明不信阴阳术数迷信。其反佛斗争在社会上产生影响,一时“秃丁之诮,闾里盛传;胡鬼之谣,昌言酒席”(《法琳别传》)。又集魏晋以来反佛言论,辑成《高识传》十卷。注《老子》、《老子音义》,均佚。其奏疏辑存于《全唐文》和《广弘明集》中。

傅应祯 (?—1586) 明江西安福人,字公善,号慎所。隆庆进士。张居正门生。历任零陵、溧水知县。万历三年(1575)擢御史。后上疏忤张居正,谪戍定海。十一年复官。迁南京大理寺丞,以病归,卒于家。

傅永 (434—516) 北魏清河(今山东临清东)人,字修期。拳勇过人,后发愤读书。初为南朝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城局参军。皇兴二年(468),随道固降于魏,为平齐民。冯太后临朝,召为治礼郎,赐爵贝丘男,寻除中书博士。为豫州刺史王肃长史。太和二十一年(497),败齐将鲁康祚于太仓口(今河南息县),复败齐豫州刺史裴叔业于楚王戍(今安徽临泉西),拜汝南太守。正始元年(504),又从中山王元英破梁将马仙琕。以功除太中大夫,行秦、梁二州事。后拜平东将军、光禄大夫。年逾八十犹能驰射。

傅永淳 明正定灵寿(今属河北)人。天启进士。授知县,擢御史,巡按陕西。崇祯十二年(1639)进左都御史。次年晋吏部尚书,不久罢官归。

傅游艺 (?—691) 唐卫州卫辉(今属河南)人。载初元年(690),由合宫(即洛州)主簿迁左补阙,帅关中百姓九百余人诣阙,上书诡说符瑞,请改唐为周。武后悦,擢给事中。寻拜鸾台侍郎、同平章事。一年之中,自九品升至三品,历衣青、绿、朱、紫,时人谓之“四时仕宦”。后被告谋反,下狱自杀。

傅友德 (?—1394) 明徐州砀山(今属安徽)人,祖籍安徽宿州。元末参加起义军,先后隶刘福通、明玉珍、陈友谅。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攻取江州,率部迎降,被用为大将。鄱阳湖大战中,乘轻舟,挫友谅先锋。攻武昌,冒矢石先登。历官雄武卫指挥使、江淮行省参知政事。二十七年,从徐达北征,转战山东、河南、山西。洪武三年(1370),封颍川侯。次年以征虏前将军统兵伐蜀,围成都,迫明升降。五年,明兵分三路征漠北,独其全胜。十七年,进颍国公。后因请田,触怒太祖,渐失势,二十七年,被杀。

傅与砺诗文集 书名。元傅若金撰。诗集八卷,文集十一卷,附录一卷。其弟傅若川编刻,诗集刊于洪武十五年(1382)建溪精舍,文集刊于洪武十七年。《四库全书》本诗文总为一编。通行有《嘉业堂丛书》本。

傅说 商武丁时贤臣。相传曾为刑徒,服劳役于傅岩从事版筑。武丁即位后,欲振兴商朝,未得其佐,三年不言,后托言夜梦圣人名说,使群臣于百工中寻求,得之于傅岩中,遂以傅为姓,举以为相,王朝得以振兴。

(532—586) 南朝陈北地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人,字宜事。好学能文。梁太清末,携母南奔以避侯景之乱。后依湘州刺史萧循。岳阳内史王琳闻其名,引为府记室。后琳败,还建康(今江苏南京)。陈文帝召为撰史学士,陈末官至秘书监、右卫将军,兼中书通事舍人,掌诏诰。至德三年(585)十二月,高丽遣使献方物,中书舍人施文庆等诬其受高丽使金,下狱。在狱上书,痛责后主淫昏。后主欲令改过,不从,遂被杀。信佛,尝从惠朗法师受《三论》,尽通其学。著有《陈书》、《明道论》等。

傅昭仪 (?—前2) 西汉河内温县(今属河南)人。哀帝祖母。初以上官太后才人为宣帝太子刘奭(即元帝)所幸。元帝即位,立为倢伃,更号昭仪,生子定陶恭王。成帝立,随王归国,称定陶太后。恭王卒,子嗣爵为王。她以珍宝赂遗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王根,使定陶王得立为太子(即哀帝)。哀帝即位,先后被尊为恭皇太后、帝太太后、皇太太后,称永信宫。骄横益甚,干预朝政,外家并居高位。元寿元年(前2)卒,称孝元傅皇后。王莽秉政时,贬号为定陶共王母,外戚傅氏皆免官爵。

傅振邦 (?—1883) 清山东昌邑人。道光武进士。授三等侍卫,迁至游击。咸丰三年(1853)从向荣尾追太平军抵江南,擢中军参将。次年升副将,率部转战苏北、安徽,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六年授江苏徐州镇总兵。八年奉命帮办袁甲三河南、山东、江南三省军务,以提督记名。九年帮办钦差大臣胜保军务,督部在浍北、浍南地区镇压捻军,授云南提督。十年奉命负责山东团练。同治二年(1863)受僧格林沁征调攻捻,在湖北随州击败张宗禹部捻军。八年补授直隶提督。光绪六年(1880)调任湖北提督。九年以伤发回籍,未几卒。

傅祗 (244—312) 西晋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字子庄。起家太子舍人。迁荥阳太守,建沈莱堰,兖、豫水患大减,百姓立碑称颂。惠帝时,迁司隶校尉。齐万年举兵反,与安西将军夏侯骏共平之。拜常侍。赵王司马伦辅政,为中书监。及伦篡位,为右光禄、加侍中。伦败,议处其罪。会赦得原,诏复光禄大夫。怀帝即位,为右仆射、中书监。永嘉五年(311),汉刘曜攻入洛阳,建行台于河阴(治今河南洛阳东北),以司徒、持节、大都督军事传檄四方,征义兵。暴疾卒。

傅子 书名。西晋傅玄著。分内外中篇凡一百二十卷(篇),一说一百四十卷,数十万言。以“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晋书·傅玄传》)为宗旨。认为“天为有形之主,君为有国之主。天以春生,犹君之有仁令也。天以秋杀,犹君之有威令也”。故主张“圣人之治”在乎“因物制宜”,“德”、“威”并举,广用贤材,以收“富国强兵”之效。反对“赋重”、“役烦”和“纵欲”,提倡发展“商贾”以“通有无”,兴办教育以正人心。原书宋代已佚,清严可均辑成《傅子》二卷、补遗二卷,凡四卷,载《全晋文》。

傅宗龙 (?—1641) 明云南昆明人,字仲纶。万历进士。授知县,擢御史。天启时巡按贵州兼监军,参与平安邦彦之战,并奏设黔蜀巡抚,行屯田制。崇祯十二年(1639)官至兵部尚书。不久受累入狱。十四年获释,任兵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镇压李自成农民军,兵败项城被俘而死。著有《傅忠壮公诗文集》。

富弼 (1004—1083) 北宋洛阳(今属河南)人,字彦国。天圣八年(1030)举茂才异等,累擢知谏院。康定元年(1040),建议令宰相兼领枢密院事,参与处置边事,以加强对西夏的防御。庆历二年(1042),因契丹要挟归还周世宗所取关南地,奉使契丹,允许增加岁币。次年拜枢密副使,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旋惧流言中伤,求出任河北安抚使,历知郓、青等州。至和二年(1055),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无所兴革,唯务守成,时称贤相。嘉祐六年(1061),以母丧去位。英宗即位,召拜枢密使,封郑国公。旋出判河阳。熙宁元年(1068),移判汝州,入见,神宗问边事,以“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为答。次年,拜相。以与王安石政见不合求退,出判亳州。复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著作今存《富郑公诗集》。

富波县 西汉置。治今安徽阜南县东南。属汝南郡。东汉建武二年(26)封王霸为富波侯,十三年更封向侯,废。永元九年(97)复置县,西晋废。《水经·淮水注》作“富陂县”,谓“多陂塘以溉稻”,故名。

富场 一作官富场。在今广东深圳市西南,或说在今九龙。元至元十四年(1277),宋端宗赵昰舟次于富场,即此。

富辰 (?—前636) 春秋时周大夫。周襄王因郑拘执王室使臣,欲召狄伐郑。他曾加谏阻,认为周、郑同姓,狄无德而邪恶,周、郑虽有小怨,不宜攻伐。后王欲以狄女为后,复谏之。均不纳。周襄王十六年(前636),狄攻周,他率其属抵御,战死。

富城县 ①西汉置。治今山东肥城市西南。属东平国。东汉作富成,三国魏复作富城县。东晋废。北魏复置,属东平郡。北齐废。②东汉建安中置。治今江西丰城市西南富水之西。西晋太康元年(280)徙治丰水西,改名丰城县。

富川县 西汉置。治今广西钟山县。属苍梧郡,三国吴属临贺郡,隋属始安郡,唐属贺州,明属平乐府。洪武十八年(1385)移治今富川县。1952年与钟山县合并设富钟县,1962年复。

富春县 秦置。治今浙江富阳市。属会稽郡。东汉属吴郡。三国吴属东安郡、吴郡。东晋咸安二年(372)因避郑太后名讳,改曰富阳。五代吴越时复名富春。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又改称富阳县。

富德 (?—1776) 清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乾隆初,自护军擢至三等侍卫。乾隆十三年(1748),从大学士傅恒征大金川,以功累迁至副都统。二十年从征准噶尔,授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四年,从定边将军兆惠征大小和卓,追至巴达克山(今阿富汗北境),以功进封一等清远成勇侯,官至御前大臣、军机处行走。后因索贿及举人不当,两次下狱,遇赦降职。三十八年随军征小金川。四十一年,金川平,因滥赏、贪污被劾,槛送京师,以大逆罪处斩。

富丁 战国时赵国大臣。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曾出使魏国。一度主张联合齐、魏,抵御秦、楚。

富国策 书名。英人法思德撰,汪凤藻译。三卷。首卷论生财,二卷论用财,三卷论交易,论述皆当时泰西各国富国之道。有清光绪八年(1882)上海美华书馆印本。

富户银 明官府向富户征派之代役银。明初迁富户实京师,后多逃亡。弘治五年(1492)题准,顺天府在逃富户,各省不必起解,每户岁征银三两解部转发宛平、大兴二县帮贴见役厢长。嘉靖二十九年(1550)减为二两。

富俊 (1749—1834) 清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字松岩。乾隆繙译进士。初授礼部主事,历官兵部侍郎、科布多参赞大臣、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等。嘉庆十九年(1814),任吉林将军,规划旗人屯垦。次年驻双城子,派员履丈,分设五屯,设协领治之,名其屯地为双城堡。道光元年(1821),垦地九十余万亩。在伯都讷(今吉林扶余)围场推广其垦荒法,招民开垦,与双城堡为表里,使两地成为“边方繁庶之区”。十年,拜东阁大学士。著有《易知摘要类编》、《科布多政务总册》、《清文指要》和《蒙文指要》等。

富勒哈城 一作伏尔哈城(《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在今吉林吉林市北。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大败乌拉部酋长布占泰于此。

富连成社 初名喜连成社。京剧科班。清光绪三十年(1904)由吉林富商牛子厚出资,在北京创办,牛氏任班主,演员叶春善为社长,萧长华、姚增禄等为教师。1912年夏因营业不振,由沈姓接办,改称富连成社,至1948年停办。前后四十余年共办七科,培养学生和乐师七百余人,分别以“喜、连、富、盛、世、元、韵”作为艺名第二字。教学训练严格认真,注意因材施教和舞台实践,演出大小剧目近四百出。著名京剧演员马连良、谭富英、高盛麟等均为此科班出身。梅兰芳、周信芳等亦曾在此搭班学艺。

富良江 指今越南河内附近一段红河。北宋熙宁八年(1075),郭逵与交趾战于此。

富林县 唐武德四年(621)析铜陵县置。治今广东云浮市西南。属勤州。五年州废,属春州。后县废。乾元元年(758)复置,属勤州。北宋开宝六年(973)废。

富陵县 西汉置。治今江苏洪泽县西(已沦没洪泽湖中)。属临淮郡。高帝十一年(前196),淮南王黥布反,东击荆王刘贾,贾败走富陵,为布军所杀,即此。东汉废。

富罗县 唐武德五年(622)以毗善县改置。治今海南临高县北。属儋州。天宝元年(742)改属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属儋州。五代南汉废。

富民监 宋置。在今湖北大冶市东。《宋史·地理志》兴国军大冶,“有富民钱监”,即此。

富民渠 即“广通渠”。

富明阿 (?—1882) 清汉军正白旗人,袁氏,字治安。由马甲、骁骑校升参领。咸丰三年(1853)从琦善、德兴阿至扬州建立江北大营,围攻太平军。八年授副都统。九年帮办钦差大臣和春军务。同治元年(1862)任都统,管理神机营,寻赴扬州帮办都兴阿军务。三年授江宁将军,督所部水陆诸军留防江北。五年授吉林将军,赴吉林“督剿马贼”,并开垦闲田数万顷。

富宁安 (?—1728) 清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初任侍卫。康熙四十四年(1705)官正黄旗汉军都统,四十六年改授左都御史,旋迁礼部尚书。五十六年任靖逆将军,驻巴里坤,讨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屡率兵进击,曾至乌鲁木齐。世宗继位,授武英殿大学士,仍在军前。雍正四年(1726)以在军效力年久,封一等侯。旋署西安将军,以不安心任事削爵,病卒于西安。

富平津 即孟津。在今河南孟津县东、孟州西南。《水经·河水注》:“《晋阳秋》曰:杜预造河桥于富平津,所谓造舟为梁也。”

富平津河桥 西晋时著名黄河浮桥。泰始十年(274),杜预以孟津(今河南孟州西南)渡险,请建河桥于富平津(孟津东北,古孟津八渡口之一),造舟为梁。及桥成,晋武帝从百僚临会,盛赞其功。

富平县 ①秦置。治今宁夏吴忠市西南。属北地郡。东汉为北地郡治。元初四年(117),任尚、马贤与先零羌战于富平上河,即此。永和六年(141)因羌乱,北地郡内迁,寄居冯翊,旧土废弃。复置富平县于今陕西富平县西。郡、县分治,仍属北地郡。北魏治所屡有迁徙,皆不出今富平县境。隋属雍州、京兆郡。唐初属雍州。开元元年(713)后属京兆府。五代唐后属耀州。明初移今治。万历三十六年(1608)改属西安府。至清不改。②西汉宣帝以厌次县改名,属平原郡。治今山东惠民县东桑落墅;一说即今陵县东北神头。东汉明帝复改为厌次县。③北魏神纑中破赫连定后置。治今甘肃庆阳县西南。属西北地郡。西魏废帝改为彭阳县。

富平堰 在今陕西富平县南。《周书·贺兰祥传》:西魏大统十六年(550),“太祖以泾、渭灌溉之处,渠堰废毁,乃命祥修造富平堰,开渠引水,东注于洛。功用既毕,民获其利”。

富平之战 宋金战争重要战役之一。建炎三年(1129),宋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经略川、陕。四年八月,出兵收复永兴军(今陕西西安)。金调完颜宗弼(兀朮)军入关中,与娄室会合。九月,张浚集结刘锡、刘锜、吴玠、孙渥、赵哲所统陕西五路大军,以刘锡为都统制,在富平(今属陕西)与金军决战。金娄室部以囊盛土,填没苇泽,进迫宋寨。刘锜等率军迎击,激战竟日。金完颜宗弼身陷重围,部将韩常中矢伤目。娄室攻宋环庆军,而经略使赵哲擅离所部,牵动全局,诸军大溃。张浚在邠州得败讯,十月,斩赵哲,退保秦州;十一月,复退兴州(今陕西略阳)。金军遂占有关陕。

富强报 杂志名。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1897.5.21)创办于上海。五日刊。程棇主编。称中国有利而未尽兴,有弊而未尽革,遂日渐流于贫弱。为兴利革弊,庶贫弱转为富强而创办此报,“近鉴日本,以考其变法之所由;远摭欧墨,以探其立法之所本”。以刊载有关富强的朝廷诏谕和大小臣工章奏条陈为主,亦译载西报讲求中外利权之文。既主尊王变法,又赞洋务活动。停刊时间不详,所见最末者为第十五册,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出版。

富强斋丛书 书名。一名《西学富强丛书》。清末袁俊德辑。六十四册。中日甲午战争以后,讲求时务、提倡西学蔚成风气,袁氏乃汇辑有关西学之译著八十种成此编,以备求强救国者采撷。分算学、重学、化学、声学、光学、天学、地学、史学、公法学、矿学、工艺学、兵政学等门。其史学一门,收入《列国岁计政要》、《万国总说》、《俄史辑译》、《欧洲东方交涉记》、《南北花旗战纪》等书。始编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次年告成。有光绪二十五年刊本。后又辑有续集。

富强斋丛书续集 书名。一名《西学富强丛书续集》。清末袁俊德辑。六十四册。收书一百二十余种。惟门类与正集略异,增格致、汽学、体学、植物、动物、医学、图学、文学、官制、学制、农政、商政、船政、议论等门。其史志一门,收入《英法俄德四国志略》、《法国新志》、《俄国新志》、《英俄印度交涉书》、《德国合盟纪事本末》等书。王韬《普法战纪》亦辑要收入。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刊本。

富人塘 水塘名。在唐淮南道扬州高邮(今属江苏)。元和三年(808)节度使李吉甫开。溉田数千顷。

富僧阿 (?—1775) 清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初授拜唐阿,历头等侍卫、副都统、将军等职。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黑龙江将军,留心边防。三十年曾派副都统瑚尔起等分四路巡视格尔必齐河、精奇里江、西里木第河、牛满河诸河河源至与俄国交界之外兴安岭。旋上疏清廷,建议每年派员巡视格尔必齐河口等地,每三年派员巡视外兴安岭边境地区,从其议,遂为定制。后改西安将军,卒于官。

富术 战国时卫国人。与殷顺且相善。卫嗣君病,他为殷顺且谋,使其取悦于卫君,遂得卫相印。见《战国策·宋卫策》。

富庶县 辽开泰二年(1013)置。治今辽宁建平县东。属大定府。金因之。蒙古至元三年(1266)废,后复置,属大宁路。明初废。

富水郡 西魏置。治富水县(今湖北京山县东北)。隋废。唐天宝元年(742)以郢州改置。治京山(今县)。辖境相当于今湖北钟祥市、京山县地。乾元元年(758)复为郢州。

富水县 东汉置南新市县,西魏以县临富水改名,并置富水郡。治今湖北京山县东北。隋开皇初废郡存县,属安陆郡,唐属郢州。北宋乾德二年(964)省入京山县。

富顺监 本泸州富义县,掌煎盐,北宋乾德四年(966)升为富义监,太平兴国元年(976)改今名。治今富顺县。辖境相当今四川自贡、富顺、隆昌等市、县地。嘉熙元年(1237)废。咸淳元年(1265)复置,移治虎头山(今富顺县西南)。先后属梓州路和潼川府路。元复旧治。至元十二年(1275)改富顺监安抚司,二十年升为富顺州。

富顺州 元至元二十年(1283)升富顺监安抚司置。属叙州路。治所、辖境同富顺监。明洪武中降为县。

富义监 北宋乾德四年(966)以富义县改置。治今四川富顺县。属潼川府路。辖境相当于今四川自贡市东及隆昌、富顺二县地。掌煎盐。太平兴国元年(976)改为富顺监。

富义县 唐贞观二十三年(649)改富世县置。治今四川富顺县。属泸州。北宋乾德四年(966)升为富义监。

富峪卫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以富峪守御千户所改置。治今河北平泉县北。永乐元年(1403)徙置京师(今北京市),后废。

富云县 唐贞观五年(631)置。治今海南万宁市西。属琼州,十三年隶崖州,后又属万安州。唐末废。

富直柔 (?—1156) 宋洛阳(今属河南)人,字季申。富弼孙。少敏悟,有才名。以父任补官,靖康初召赐同进士出身,除秘书省正字。建炎中以张浚荐,授著作佐郎,历起居舍人、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建炎四年(1130)除签书枢密院事。次年改同知院事,为吕颐浩和秦桧所忌,数月即罢,提举临安洞霄宫。后起知衢州,坐事落职奉祠。遂徜徉山泽,放意吟咏,与苏迟、叶梦得诸人游。

富州 唐武德五年(622)置静州,贞观八年(634)改静州为富州,因境内富川水为名(《元和郡县志》)。治龙平县(今昭平县)。辖境相当今广西昭平县地。天宝、至德时又曾改开江郡。北宋开宝五年(972)省入昭州。

腹诽 罪名。亦作腹非。指臣下对皇帝之作为,口虽不言而实非之。据《汉书·食货志》,武帝时造白鹿皮币,大农令颜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遂为御史大夫张汤劾奏,以为异当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遂有腹非之法。

腹俸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内地之缺皆属此类,凡道、府、州、县之佐贰官、首领官,五年无过失,例得升擢。既不同于京秩,又异于边俸。边俸中,边疆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紧要者,升迁或视同腹俸。

腹击 战国时人。为官于赵。爵高而禄轻,宫室小而钱少,百姓以为“国有大事,击必不为用”。遂为巨室,以取信于百姓。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腹里 ①元代对中书省直辖地区的通称。《元史·地理志》:“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②泛指内地。《通俗编·地理》:今律有“腹里地面文”。

腹民 清制,除边民以外,各族民人凡按丁口编入民籍者,皆称腹民。

战国时人。墨家巨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以其年长而无他子,下令免死。他以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遂杀其子。事见《吕氏春秋·去私》。

腹引 又称内引。清代销茶凭证之一。谓四川茶引行于内地者。每引征银一钱二分五厘。参见“茶引”。

覆釜河 古九河之一。《尔雅·释地》“釜”作“鬴”。因水中多渚,形如覆釜而得名。故道汉时已不可确指。据以往学者研究,以为当出今河北阜城县东,经东光、山东庆云、无棣等县一带入海。

覆津县 西魏置。治今甘肃武都县东南。为武阶郡治。隋开皇初属武州,大业初属武都郡。唐属武州(后改阶州),安史乱后地入吐蕃。咸通中始复故地。景福元年(892)改为福津县。

覆考官 官名。宋代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

覆千 清浙江平湖人。善山水,见知于圣祖,奉诏师法王原祁,后遂为王代笔,居京西万寿寺,圣祖曾御书“栖心树”三字赐之。

覆育列国英明汗 即“清太祖”。

覆舟山 又名小九华山。在江苏南京市太平门西侧。东连钟山,北临玄武湖。因形如覆舟而得名(《元和郡县志》)。六朝时,是建康军事重地。《资治通鉴》:东晋元兴三年(404),刘裕讨桓玄,进至覆舟山东,即此。宋元嘉中,以在玄武湖南,改名玄武山。陈太建中,因传有黑龙出现,又改称龙舟山。 4TVRhdC76qmjigo+wKY28+kOPnCPnJGwCA2TWxpwbiiSko3zJxjf9ziwc/S7SR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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