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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正式制度推进中的碰撞:2004—2005

一、依照法律条文的改革

在完成第二次改制后,釜铸厂继续飞速发展。2001年,全厂总资产38677万元,比年初增加13597.48万元,净利润6594.78万元,其中分红基金3297.4万元,每股税后的实际分红为9592元 。同时,为增加资本金,以企业积累对职工股进行第三次配股,原有股本金5500万元增至8250万元,每份职工股配10000元,合30000元一股。股金来源为未分配利润973.2万元、一般盈余公积1776.8万元 。在增股中,釜铸厂并没有落实2000年做出的不再吸纳新员工入股的决定,而是将2002年新职工的股份限定在0.5份,即1.5万元现金。由此,釜铸厂又一次进行了股份的扩充

然而,这成了作为被正式承认的制度的股份合作制的最后一次闪光。在股份金额扩充的同时,股权的转换已经悄然开始。2003年4月11日,弦溪县发布《中共弦溪县委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要求继续进行制度改革,强调建立完善的组织形式和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再度以满足市场经济下决策的及时高效为理由,提倡骨干多持股,经营者持大股。于是在当年6月19日,釜铸厂开始对职工持股会和工会持股会的关系进行调整,进行“公司制改造”。具体来说,就是将企业性质从股份合作改制改为有限公司制,将企业名称改为“弦溪县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并设立工会持股会作为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行使股东权利。由此,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一元结构改为了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二元结构,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存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则隶属股东会这条线。

两个最高权力机构之间的具体分工毋庸细述,我们只需要知道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日常运营,股东会则管理股份和经营者。重点在于工会持股会设立之后,有法可依的工会代替了性质模糊的职工持股会作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 。这一改变的推力主要来自当时的政府对企业规范化运行以及在市场中角色的要求,即职工持股会存在的企业无法进行工商行政登记 ,以及如果股权过于分散,在做决策时需要召开大会或征求职工意见,过于耗费时间;但同时,这又与职工持股会章程有所抵牾:在职工持股会章程第二十八条关于解散的规定中,要求持股会代表会议决议将全部股份给其他股东方可清算解散,而工会本身其实并不持股。我们可以合理猜测,正是1998年那句“职工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成了法理依据。

这一改变产生的最重要影响是,2003年的股权和之前的已经发生了变化。2000年,股权不再归属员工而是属于持股会,但员工依然只是在名义上委托持股会持股,实际上和持股会属于一个整体。但在这次改制中,工会持股会代替职工持股会,成了持股主体,以社团法人的身份使得持股会失去了合法性。这样一来,意在使产权明晰的改革反而让员工进一步不再能被认可为股东了。“当时叫三会合一,其实都是一批人,但是因为政府上的文件需要一个形式上的处理” 。尽管代表人员差别不大,但和职工持股会不同,工会本来就有一套人员架构,工会持股会的运行将不免受到这些人的影响。而股东会又具有了和职工代表大会同级别的权力。这意味着,曾经被合一的“主人”与“股东”再次被分离,“主人”们负责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们则负责股东会。而“主人”的含义已经随着全民所有制的逐渐消亡变为了单纯的“劳动者”或“生产者”。最后,根据章程,“股份”不再是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范围,那么只要通过股东会,股份就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由转让。由此,2000年就开始的进程被大大推进,“所有权”在规章意义上附属于“股权”。2004年购买股权的准备已经做好了。

那么职工们是否对这次调整有很大的反应呢?据目前收集到的材料显示,这些调整在当时并未产生很大的影响。原因或许在于2003年他们的收入达到了51000余元,其中股权分红达22000余元,相比2002年增长了7000元。同时,职工的福利待遇也进一步提高,各种补贴随着工资不断增长。在结结实实的收入和福利面前,工会持股还是职工持股的差别也就容易被忽略了。而事实上,这一改变甚至没有被很多职工知道:当时“接到通知说去领分红,按照之前一样交上了股权证,发下来的是分红和持股卡,看了看钱没错,就没在意直接走了” 。对于职工来说,平静的生活并没有因为股权证变成持股卡而发生剧烈的改变,分红的发放依旧使他们确认着自己的股东身份。可这一切在2004年变得完全不同了。2003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调整员工持股的状况,并自省向地市县转发。而在2004年5月,在弦溪县响应中央发布相关正式通告之前 ,釜铸厂已经提前开始了制度改革试点。

二、职工股权向管理层的流动

2004年5月7日,《弦溪日报》刊登文章《营造发展环境 做大做强企业》,对弦溪县要求下阶段中县属企业“彻底改、改彻底”“经营者一定要持大股,经营层一定要控股”等情况进行了报道 。而在2004年4月22日至5月18日间,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已经陆续进行了改制前的职工座谈。然而在座谈会中,管理层收获的反馈并不乐观。从会议记录里,我们可以看到职工们的理解与管理层和政府均有差异。管理层和政府的认识在于,“市场瞬息万变,一旦有了什么机会,你要去让这么多大老粗举手表决,事情就办不成了” 。而职工则更在意企业凝聚力和就业,以及自己的身份。

1. 各方行动者对于股权的表述

2003年10月,国务院要求完善各地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在具体文件从中央落实到市县之前,地方政府早就开始对中央的指导性意见进行了试点。当时的弦溪县委书记在2003年5月的会议中表示,弦溪要以经济工作为重点,而经济的重点是工业,工业的重点是规模经济,有了规模经济,工业就可以发展并进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因此弦溪需要规模企业。这样的规模企业要解决机制问题才能确保活力,而民营经济是活力最强、潜力最大的,因此要对原先的县属企业改革,“这个改革必须要搞,早改早主动,晚改必被动,不改会走入死胡同” 。因此,他牵头成立了“彻底改,改彻底”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在弦溪范围内展开了试点。

而企业领导层除了原样传达政府的通知和县领导的讲话外,还有一些自己的理由。李行知在座谈会上提出要警惕市场经济竞争下釜铸厂可能遇到的危险 。他引用1979—1989年这十年间釜铸厂的筚路蓝缕,提醒员工目前的改制如果不彻底进行,那就还是一种变相的大锅饭,很可能又会陷入之前那样的混乱和低效;同时,他也指出了一些具体的问题,例如如果保持职工持股,同时持股会算作一个股东,就可能在进行投票时出现以少数胜多数的局面 ,这一方面让整个企业的运行变得不够清晰,另一方面也不能发挥经营者的决策能力;最后,他也对福利、工资、补贴等作出了说明,承诺在收完股份后会尽力补上收入的缺额,同时保证职工利益,确认原先的食堂和幼儿园等保持不变。这也并非空口无凭的,在5月23日的会议上,有职工问到预留股 的分红问题,他就以“要是分配的话,我是250份,你们职工大多是一份,显而易见分配对我有利,但是为了以后大家的福利好一点,我看还是不要分”做出了回复。

对于政府而言,股权的意义是非常明晰的,就是对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拥有企业,才会尽心尽力,能自主经营企业,才会有积极性。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有一个肯干能干的管理层既意味着企业能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也方便了政府施加影响—根据《釜铸记忆》第五章,2005年,当地政府就有把企业卖给外资公司的意向,少数人持股比职工们持股要更容易处理。对于企业而言,收购股权既是满足政府期待的行为,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政策上的倾斜,又是事实经营中为了不被绊住手脚的必须。但管理层并不止于此,他们意识到股权涉及收入,因而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他们针对这一点做出了安排。然而,他们依然没有明白,职工眼中的“股权”已经远非收入可以涵括的。

在座谈 中,大多数职工在表达意见之前都口头支持改制,并追随政府与企业的表述,强调了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的重要性。然而,几乎所有人都在之后以委婉的语气表达了希望不要收股份的看法。理由主要包括当前企业形势、资产流失、员工身份、生活保障等几个方面。

首先,许多职工表示“目前企业经营形势正是非常兴旺的时候,这个时候收股份工人会有想法,会觉得管理层捞钱,年轻人或许可以接受”,因为年轻人没有股份或是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股份,所以大多对收股与否没有什么关心,更在意收完之后的用工制度 ,“对青年人有利” ,“老职工做了20多年,心里过不去” 。再者说“不管做好做不好,年终有分红,向心力好点”。考虑到市场经济的竞争现状,“现在减员议论比较多,人心不太稳……尽管长远来说应该收股份,但最好是可以保持现状,5年后看怎么样” 。也有些人提出拖延策略:“最好还是不退,或者等上面要求再说,先从技术、图纸开始节约。”

还有很多职工担心资产流失和管理层卖厂跑路的问题。当时,有另一家试点企业已经完成了向全部职工收购股份的改革,但该企业试点之后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快速下滑,职工收入比不上以前的一半,而管理层则通过卖设备和厂区赚到了很多钱。有些比较直接的职工就表示“如果效益好了收入却少了肯定想不通的” ,这一改制“实际上是不合理……有人 一夜暴富。全都转入个人手中,用啥担保(不会这样)” 。他们要求保证公平:“工会负责人不能持股,因为代表工人讲话的” ,“今年对中层调整股份,工人心理平衡一点”

在工作性质方面,职工强调:“用工不能和打工比较,要考虑工人上有老下有小,虽然知识差一点,但是一线工作非常辛苦。以前厂对工人比较关心,现在也应该这样。工人都为了厂创造财富,不能忘记工人,是现在那些中老年工人集资才有了这个厂,有些现在的工人还是当初工人的后代。” 对于他们来说,在这里工作这么多年不能完全按照金钱来计算,收掉了股份就好像他们全变成一般打工人了,这肯定会带来想法,会削弱向心力。“新老要分开”这一说法在多次座谈会中都有所提及。之所以要分开,就是因为老员工为这个厂作了很多贡献,而新来的员工并没有像老员工那样为工厂付出足够的劳动。

最后,也是最为频繁的,职工们提到了保障的问题。“现在好,就好在股份” ,“工人……股份收入占一半” 。职工们提出哪怕要收股,也应该慢慢来,同时要增加岗位工资和奖金。尤其是收掉股份后,肯定不能把工资直接加上原有的分红,那么就需要出一个方案来确保收入不会降太多。

职工们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首先,股权必然和收入有关,而且这也是他们可以直接感受到的,因此才会出现对于收股之后其他保障的要求,以及担心自己被管理层骗走股份以后,管理层一夜暴富的情况。其次,股权还和企业内部的公平有关—在第一次改革后,管理层和职工的分红收入差距并不明显,但第二次改革就使得差额达到了数百倍。当时职工们的微词被年年增长的分红掩盖住了。而如果这次股权被收回,他们的工资增长将远远落后于管理层的分红收入增长。因此,股权是否在手是一个事关公平的问题。这一“公平”自然不是市场经济下的公平,而是基于对贡献的理解,也来自原先全民所有制下的积淀,来自作为工人和管理层平等的观念。最后,对于职工而言,“股东”还是和“主人”身份结合在了一起。以老员工为例,在对企业作出这么多年贡献后被收走股权,也就意味着不再是企业的主人。之前他们的那些付出全被否定了,难免会产生委屈和不解。然而,管理层们只看到和处理了第一层,并以自己的方式试图压制第二层。这也就是在不到一年后,厂区风波爆发的短期原因。

2. 股权收回与出资职工

尽管这些争论直到5月22日的会议时依然存在,改革还是发生了。《弦溪日报》文章刊载的半个月后,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及持股职工代表大会,并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请示》 。大会决议中指出,计划接下来进行的改革主要是在审计清算之后,将股权结构转变为管理层出资认购共11000万元,并要求除原有股份外一律用现金购买。法人代表占股大于30%,股东人数小于30人。在最终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中,除强调了日常运营、股东分配和再投入外,年收入的5%—10%作为职工奖励基金,5%—10%作为专项奖励基金,并保证原有福利待遇不变。而在5月31日的情况说明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称,若自1998年第一次改制起就持有股份,那么2004年5月清算时可以获得134984.95元 ,去除20%所得税后为107987.96元,如果按照2003年的分红计算,约为4—5年的分红所得。2004年5月31日,县政府批复同意产权改革方案 ,10天后的6月9日,弦溪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工会持股会转移8570万职工股给新增的股东和原有的股东,并于同日被撤销。6月28日,弦溪县政府开始发布正式的改制实施意见作为之后改制企业的指导

而本次现金购股的股东已经不再像4年前那么狼狈。例如,由于分红数额相较于2000年以前暴增,如果在2000年持有500万元股份,历年分红大概可以获得3000万—4000万元,完全能够覆盖需要在此次改制中现金购入的份额。换言之,他们完全不再需要通过原先那种非正式的网络进行资金的融借,仅依靠符合规范的收入就可以完成此次出资。这使得本次改制被认为是数次改制中最有文件依据的一次 。不过李行知依旧看到了即便完全依照规范,会导致追求最大个人利益仍然危险,他设定30名股东而非下限的5个,同时仅占30%而非超过50%的股份,就是考虑到股权过于集中会招致职工的不满,而股东人数过少将无人协助抚平这些不满。职工们的不满可以通过这些遍布各个车间和办公室、与职工有直接联系的其他管理层同心协力来尝试解决。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管理层确实对职工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回应。他们提供的奖励基金是周边企业里最高的,而福利待遇也不仅仅是一句空话,而是包括了保险、带薪培训、托育等项目,几乎就是一个弱化版的地方国企。这时釜铸厂的员工依然鲜有停薪留职,而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在逐年提升。另一方面,当年的工资为34000余元,依然相当于平均工资的1.79倍,是去年工资的117%左右。如果股本金不增加,那么按照这个增长速度,第二年的纯工资收入将近40000元,加上5%—10%年收入的奖励基金,最终收入将在50000元左右,相比2003年51000元的收入差距不大,分红的损失在短时间内是可以被弥补大半的。

然而,本次改制并未像之前那样随着决议的作出而结束,有一些不满的职工转向政府寻求帮助。2004年7月20日,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接县信访局转信并就股东资金来源、利润分配、外国公司合资情况做出了回复,认为整个过程均有企业章程和政策规定可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不过我们很难认为这是一个结束。就在不到一年后,更大的风波爆发了,而起因正是被管理层收购的这些股份。很明显,2005年的骚动就是2004年改制后职工们不满的后续。由此,我们回到了文章开头的那次冲突—在厂领导与县政府前往外国公司参观归来的数周后,随着卖厂裁员传言的扩散,职工们选择以罢工这样激烈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不满,由此引发了自2005年4月25日至5月12日的风波。

在风波将要平息的5月10日,股东会通过了《实施方案》 ,在注册股东个人出资额不变的情况下,本次出资的职工挂靠于现注册股东名下。新增股本金来源为个人直接出资及工资基金出资,每股10000元,由工资量化5000元,职工现金出资5000元,每位职工最多可认购3股,享有分红权和所有权。职工出资后挂靠于现注册股东。5月13日,罢工结束后的第二天,第二届第八次股东会召开并通过了《出资协议》,重新恢复职工持股。但这次持股不是以将制度退回到持股会的方式进行,而是由出资职工挂靠在各自所属科室和车间的原注册股东名下,实际上是委托原股东代理出资。所有权和损益权均归出资职工所有,但不直接享有经营决策权 。5月17日,具体实施方案和认购通知公布给员工,28日,《增资扩股实施方案》在三届一次股东会议上通过,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再次新增注册资本8065万元,增至19065万元,注册股东从30人升至39人。或许是为了让职工们更多感受到公平,2006年1月,成为关注中心的厂长李行知向管理层转让股份1805万元,大幅降低了自己的分红。

不过收购风波仍未结束。2005年7月8日,釜铸制造有限公司内部报刊刊登了伊甸公司的简要介绍。同月,釜铸制造有限公司与伊甸公司签订了收购意向书。7月13日,50余名职工再次上访。8月2日,常务副县长来到厂区讲话 ,指出伊甸的收购将有助于企业发展和员工收益,并承诺伊甸同意不辞退员工,强调过去改制时期存在的一些不完善的处理方式要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解释。8月29日,车间又一次短暂停产。10月,130余名职工联合聘请律师与伊甸方面交涉,并向管理层提起诉讼。最终,收购案被放弃。

11月,县人大和政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入厂区调查 ,除之前反映过的2000年借款、职工持股会改换工会持股会问题外,员工还对股东意见较大,主要在于“凭什么有这么多股权”、与职工讲话不讲分寸、进厂时间太短却有大量股份等。他们纷纷表示:“过去干活为自己,现在干活为股东。”职工也对作为股东的工会主席能否维护职工利益提出了质疑。另外,工资上升慢、中层和技术人员股份超过了有20多年工龄的工人也让他们感到不满。有些职工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找律师提起诉讼,并通过网络和复印材料等方式传播行动信息,也有部分人准备越级上访。本次同样采取了按照年龄进行座谈方式,年老的职工关心清算分钱,中年职工担心就业困难,年轻职工态度不明确。但不论什么年龄,大都表示为了企业可以支持收购,但如果为了股东的利益则反对收购。另外,对过去改制的问题,本次调查明确提出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观念,认为既然没有找到当时的文件证明行为不合法,那么应该视作合法。这一调查报告提出了一些调整的建议,也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尝试为这次事件画上了句号。

当尘埃落定后,2005年结束在平静之中。重新获得了利益和认可的职工们努力生产,弥补着之前停工给釜铸厂带来的损失。然而,在2006年6月续签劳动协议时,到期的30名罢工职工全部未得到续签,另有20余人被调岗和要求参加学习班,其中10人左右因不服从厂区安排、旷工等原因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这近40名职工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全民所有制下无人下岗的神话被打破,管理层正在背离原有的承诺。一位受访者说:“管理层中某些人被围了那么久,连上厕所都被跟着,生气了。但其实应该一点点来,一下子30个都不续约,搞得其他人也觉得‘哦,今年一群人,明年一群人,后年再一群人,我们这些一个都跑不了,干脆一起打官司吧’,那火就又起来了。” 正如这位受访者的判断,2006—2008年,其他曾参与罢工的60余人在陆陆续续都达到了退休年龄后,以“我的股份当然应该传子孙”为由掀起了持续10年之久的大范围诉讼 。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uVhZJ4IEmPmxNKrK5aoPDFzFQIic80cYJscf1NhDZoMk3Gtme4tqP/6Vo+0sK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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