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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论德国的诗作

从上一章的种种见解,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德国几乎没有古典诗歌——无论就拟古仿古作品的意义而言,或者仅就作品的尽善尽美而言。德国人想象力的丰富使他们长于创作,而不长于修改;因此,在德国文学中,很难举出公认为典范的作品。语言也还没有固定下来:趣味随着有才之士的每部新作而不断变迁;一切都在变化、前进,而尽善尽美的静止点还远未达到。但这是否就是什么弊病呢?在自诩已达到这个水平的国家,可以看到几乎接踵而来的便是开始没落;还可以看到对古典大家的模仿蜂拥而起,好像存心使人厌弃古典大家的作品似的。

德国的诗人之多,堪与意大利相比:不管在哪一种文学样式中,试笔者人数众多,说明了一个国家的自然倾向。在那里,对于艺术的爱好具有普遍性,人心自发地朝着诗歌方面努力,犹如在别国朝着政治或商业利益努力一样 。在古希腊,曾经有一大批诗人。周围有一大批从事同一事业的人,这对天才是最有利的。艺术家对错误是宽厚的判官,因为他们知道个中的难处;但他们也是很苛刻的嘉许者;要写得非常美,而且是一种新颖的美,才能在他们心目中与他们经常关心的杰作相比。德国人写作差不多可以说是一挥而就;这种驾轻就熟的本领是艺术上有才华的真正标志;因为艺术品应当像南国的花卉一样,不经栽培而自生自长;劳动使它们长得更艳美;但当慷慨的大自然赋予人以想象力时,这想象力是异常丰富的。不可能一一列举值得单独称赞的德国诗人;前面我在指出德国文学的历史进程时,曾举出三个流派,这里仅限于一般地探讨一下这三个派别。

维兰的小说是模仿伏尔泰的;有时候是模仿吕西恩,他在哲学方面便是古代的伏尔泰;还有时模仿阿里奥斯托,而令人遗憾的是,还模仿过克莱比雍。他将好几个骑士故事,如《甘达琳》《斯文的格里昂》《欧布朗》等,改写成了诗歌;在这些作品中,他表现得比阿里奥斯托更为敏感,但总不及他优雅欢快。德语不像意大利语那样能在一切题材中都应用得那么轻松活泼。这种语言的辅音稍嫌过多,适于它的玩笑多半是着力刻画的一类,而不是含蓄蕴藉的一类。《伊德里》和《新亚玛迪斯》是两部童话,其中每一页都拿女人的道德来开老一套的玩笑,这类玩笑因其令人厌倦反而不显得有伤风化了。我觉得维兰的骑士故事远较他那些仿古希腊的诗(如《姆萨里翁》《恩迪米翁》《伽尼美德》《巴丽的审判》等)写得好。在德国,骑士故事是全民性的。语言及诗人的自然禀赋,都特别适于描绘这些英雄美人的武功和爱情;而这些人物的感情既强烈又天真,既充满了善良又坚定不移:但由于维兰硬要把近代的优雅放进古希腊的题材里,所以就必然搞得矫揉造作。凡是想以现代趣味改变古代趣味或者以古代趣味改变现代趣味的,几乎总要装腔作势。为了防止这种危险,就应当完全让它们自然发展、各得其所。

《欧布朗》在德国几乎被当作史诗看待。它是根据一个法国骑士故事《波尔多的胡昂》创作的,德·特雷桑先生曾为这个故事写过一个梗概。如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描写的怪物欧布朗和仙女提坦尼娅,就成了这部诗集的神话基础。这个题材是我国古代小说家提供的;但维兰以诗歌丰富了它,这个贡献怎样称赞也是不过分的。取材于神话的玩笑在这里被表现得优雅而富有特色。由于种种冒险的结果,胡昂被派到巴勒斯坦,去向苏丹的女儿求婚。当他吹起那奇怪的号角,使反对这桩婚事的最仪表堂堂的人物都翩翩起舞时,人们对这种巧妙安排的喜剧效果毫不感到厌倦。诗人将阿訇和大臣迂腐的丑态描写得绘声绘色,而他们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就格外令读者发笑。当欧布朗把一对情侣驾上飞车送入空中的时候,人们不免对这奇迹虚惊一场,但这种感觉立即为爱情所产生的可靠感所驱散。诗人写道:“大地在他们眼前消失也罢,黑夜用那幽暗的翅膀遮盖住了天空也罢;一线天国的光明照亮了他们含情脉脉的眼睛:他们的灵魂相互映照;他们觉得黑夜不再是黑夜;环绕他们的是极乐仙境;阳光照亮了他们的内心深处;而爱情使他们无时无刻不看见美妙新鲜的事物。”

一般说来,感情同神话是不大能结合的:内心的爱包含某种严肃的东西,人们不希望它在变幻无穷的想象中受到损害;但维兰的艺术正在于把想入非非的虚构同真实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只有他才有这种本领。

苏丹的女儿为了嫁给胡昂而改信基督教;她受洗礼的场景也是极其优美的一幕:为了爱情而改变宗教信仰,这未免有些世俗气;但基督教的确是一种心灵的宗教,因此要全心全意而又纯洁无瑕地爱,就等于皈依了基督教。欧布朗从这对情侣那里得到了诺言——在到达罗马之前不要完婚:但他们现在远离人世,在一叶孤舟中漂泊,爱情使他们违背了当初的诺言。于是风暴大作,飓风呼啸,波涛汹涌,船帆破裂,雷殛桅杆;乘客惊慌,水手呼号求援。终于,孤舟穿了洞,海浪似乎要将一切都吞没;虽然面临死亡的威胁,这对新婚夫妇仍然留恋着人生的幸福。他们被抛进了大海:一种不可捉摸的力量拯救了他们,把他们卷上一片无人居住的孤岛,他们在那里只遇见了一个孤独者,他由于遭逢不幸和宗教信仰而漂泊到这个荒无人烟的角落。

胡昂的爱妻亚曼达,在历经横逆曲折之后,终于生下一个男孩;再没有比沙漠里的母爱更动人的场面了:这使得孤岛生机盎然的新生命,这儿童的茫然的目光,而母亲又出于一腔疼爱之心想教孩子注视自己……一切都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真实感。欧布朗和提坦妮亚却想继续考验这对情人;但终于,他们坚贞不渝的爱情得到了报偿。虽然这部诗集有冗长之处,但不可能不把它看作一部动人之作;如果法译本也译成优秀的韵文,读者是会得出这种看法的。

在维兰之前和之后,都曾有诗人想按照法国和意大利方式写作:但他们的作品几乎不值一提。如果德国文学不是具有自己的特性,它肯定不会在艺术史上占有地位。德国诗歌应当自克罗卜史托克的《救世主》算起。

用我们凡夫俗子的语言来说,《救世主》的主要人物既令人钦佩,又令人同情,而这两种感情谁也冲淡不了谁。一位豁达的诗人在谈到路易十六时,曾写道:

从来没有如此受尊敬的人,又能得到如许的怜悯。

这句如此动人、如此言微意深的诗句,可以借以表达克罗卜史托克的《救世主》唤起的情绪。也许这个题材远远高于天才的一切发明创新;但的确需要有许多创新,才能借托神仙把人表现得如此感情充沛,又通过凡人把神仙烘托得这等强劲有力。故事情节是至高无上的意志事先安排好的;而在叙述这类情节时能引起这么大的兴趣,唤起深切的忧虑,就必须很有才华。克罗卜史托克非常巧妙地将古人的宿命思想同基督教的敬神观念所能激起的恐怖、希望结合到了一起。

我在另外一本书里 谈到了阿巴多纳的性格;他是一个改恶从善的魔鬼,想为人类造福。一种深切的悔过心情同他那鬼神的天性结合在一起;他的追悔心情是以天国为对象的,那是他熟悉的曾经居住过的天国:当命运无法变更的时候,这种改邪归正的场景是多么动人啊!专事折磨人的地狱里住了这么一个重新变得有情有义的灵魂,这是多么难得啊!诗歌不常写我们所信仰的宗教;克罗卜史托克通过性质相近的场景,将基督教的灵性人物化了;在这方面,他是近代诗人中最有成绩的一个。

整部作品中只有一个爱情插曲,即两个复活者——昔德利与塞米达之间的爱情;耶稣基督把生命重新赋予他俩,他们热烈地相爱,那爱情是纯洁的、天国的爱情,就如他们的新生命一样;他们不认为自己还会死亡。他们希望能双双从人间升向天国,而不要有一人尝到离别的辛酸。在一部宗教诗中想象出这样的爱情,这又是多么动人啊!只有这样构思才能同整个作品相协调。然而必须承认,由于题材表现得总是那么激昂,结果就不免有些单调:过多的静观默想使人们头脑疲乏,作者有时需要使读者复活,如同书中人昔德利、塞米达那样。

我认为本来可以避免这个缺点,而又不必将任何世俗的东西塞到《救世主》中去:也许,以耶稣基督整个一生做题材更好些,而不是从他的敌人要求处死他开始写。也许可以更巧妙地用东方色彩来描写叙利亚,并且把罗马帝国下人们的境遇写得更有笔力。《救世主》中的说教太多、太长;情节、性格、场景总是给我们留下一些思考想象的余地,而说教则不如这三者能打动我们的心灵。言辞,或曰神言在创世之前即已存在;但对诗人来说,创造应当先于言辞。

人们还批评克罗卜史托克将他笔下的天使写得不够丰富多彩;诚然,在完美之中差别是很难抓住的;一般情况下,区别凡人的是他们各自的缺点。但是,总是可以给这幅伟大的画卷增加一些变化。还有,在结束了主要情节——即救世主之死——的那一章之后,不应当再另加十章。这十章诗歌无疑包含着许多抒情妙句;但当一部作品已引起戏剧性的兴趣,这种兴趣终止时,作品也应当终止。前面既已有更强烈的情节,那么在别的作品中读来津津有味的见解、感情,在这里就不免令人生厌。人们对书的要求大体也同对人一样,总是要它们达到我们已习惯了的期望。

在克罗卜史托克这整部作品里,无往而不在的是一颗高洁而善感的灵魂;然而它所产生的印象过于单一,阴森森的形象在书里过多。生命能够前进就是因为我们忘记了死亡;或许正因为如此,当关于死亡的思想再现时,会产生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感。在《救世主》中,犹如在杨格的作品中一样,作者过于经常地把我们带入坟场;如果我们终日浸沉在这一类默想中,那么艺术就完蛋了。因为正是需要对生存有强烈的感受,才能体验生动活泼的诗的世界。异教徒在诗歌里、在墓地的浮雕上,总是表现多种多样的场面,从而将死亡变成了生命的行动;但基督徒生命最后一息朦胧而深沉的思绪,所导致的与其说是色彩绚丽的想象,不如说是一种缠绵的意绪。

克罗卜史托克写过宗教颂歌、爱国主义颂歌,以及其他各类题材的优美动人的颂歌。在宗教颂歌中,他善于给广阔无垠的思想以肉眼可见的形象;但也有时这类诗歌由于想包罗万象却迷失了方向。

在他的宗教颂歌中,很难举出一句两句诗,当作单独的警句来记诵。这类诗歌的美在于所产生的总的观感。譬如有一个人在观赏大海,看见那汹涌的波涛滚滚卷来,无休无止,不可穷竭,那广漠的怀抱似乎同时囊括了古往今来的一切时代,包容了一切在同一时刻进行的轮回更替;他在海边浮想联翩,感受到不尽的乐趣。这时难道我们能够要求他按着波涛一次又一次的起伏,来计算他的乐趣究竟有几何吗?经过诗歌加工的宗教默想亦莫不如是。如果它们能不断引起新的激情,使人们向往越来越崇高的运命,如果在熟读默念之余觉得自己变得更高尚了,那么这作品便值得赞扬:这也就是对这类作品应作的文学评价。

在克罗卜史托克的颂歌中,以法国大革命为题材的那几篇是不值一提的:当前的时事给诗人的灵感几乎总是效果不好;他们应当保持历史时期的差距,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甚至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描述。但克罗卜史托克的巨大功绩,是努力振奋德国人的爱国主义。在为这一可敬的目的而创作的诗歌中,我有意推荐赫尔曼死后的行吟诗人之歌:赫尔曼即罗马人所称的阿尔密纽斯,日耳曼君主由于嫉妒他的成就和权力而将他杀害。

行吟诗人魏多玛、克尔丁和达尔蒙所歌颂的赫尔曼

“魏多玛:哦,行吟诗人们,让我们在覆盖着苔藓的苍苍山石上就座,咏唱那葬礼的曲调。谁也不要再往前走,谁也不要把目光射向这里的枝叶之下——那是祖国最高尚的儿子的安息之地。

“他在那里,躺卧在血泊当中;罗马人对他望而生畏、内心恐惧。在武士的舞步和凯旋的歌声中,他们把他的图斯内尔达,被俘的图斯内尔达带了过来;不,不要看吧!谁能眼见而不泪流满面?七弦琴不应奏那哀怨之音,而应为不朽的死者奏出颂歌。

“克尔丁:我还长着一头金黄的童发,我佩带利剑不过从今日始;我的双手第一次举起长矛,怀抱七弦琴,我怎样才能歌颂赫尔曼呢?

“哦,诸位父老兄弟啊,请不要对少年寄托过高的希望。我要用金黄的童发拭去满脸泪痕,然后才敢于放声歌唱马纳 最伟大的儿子。

“达尔蒙:我也流下了哀恸的泪水;不,我不愿意将热泪吞下:流吧,这热泪,这愤怒的泪水,你们并不是默默无声的,你们在召唤,在号召对那些阴险的武士复仇;哦,伙伴们,请听我毫不容情的诅咒:让祖国的叛徒、那些杀害了英雄的坏家伙,都不能够战死在疆场上!

“魏:你们看见了从山顶奔流而下,向着这些山石倾泻的清泉吗?它将松树连根拔起,将树干卷进波澜,为赫尔曼的樵夫送来了木柴。英雄不久将化为灰烬,英雄不久将安眠在黏土筑成的墓地里;但愿在他神圣的骨灰上安放那柄利剑——他曾用它起誓,用以消灭那征服者。

“死者的英魂啊,请留步——在你会见父亲塞格马尔之前!请稍息片刻,看看你的人民心里充满了你的形象!

“克:啊,让我们默默无言吧,让我们不要告诉图斯内尔达,她的赫尔曼躺在这里的血泊中。不要告诉这位高贵的妇人,这位哀痛欲绝的母亲:孩子杜美利柯的父亲已经离别人世。

“她已戴着镣铐,在骄横的胜利者的战车前行走,谁要是把消息告诉这不幸的妇人,谁就跟罗马人的心肠一样狠毒!

“达:不幸的姑娘,谁是生育你的父亲?塞格斯特 ,他是一个叛贼,曾躲在阴影里磨那杀人的利剑。啊,用不着诅咒他。赫拉 已经给他烙上了标记。

“魏:不要让塞格斯特的罪行玷污我们的颂歌;让永世的遗忘在他的骨灰上展翅吧!七弦琴的琴弦是为赫尔曼而鸣奏;若让它们的哀吟变成对罪人的控诉,那反倒是亵渎琴弦。赫尔曼哟赫尔曼!你是高尚心灵的宠臣,骁勇者的首领,祖国的救星,我们行吟诗人齐声歌颂你,在神秘的森林里荡起了低沉的回音!

“啊,温菲尔德之役 ,你戛纳大捷血淋淋的姐妹啊!我看见你披头散发,眼里燃烧着怒火,两手沾满鲜血,在瓦尔哈拉的竖琴间出现;为了擦去你的痕迹,德卢苏斯妄想将战败者的白骨藏匿在死亡谷里。我们不允许这样做,我们挖了他们的坟墓,要用他们的残骸遗骨做伟大节日的见证;它们将世世代代在春天的节日里听到胜利者的欢呼!

“我们的英雄还想给瓦鲁斯送上几个死亡的伴侣;于是,凯西纳毫不摆王公贵族慢条斯理的架子,立即去同他的头目汇合。

“一种更崇高的思想在赫尔曼炽热的灵魂里酝酿:午夜时分,在托尔神 的神殿前,在许多祭品间,他悄悄自言自语:‘我一定要这样做!’

“这个计划一直表现在你们的娱乐嬉戏之中,当年轻的武士们翩翩起舞的时候:他们越过闪光的宝剑,以克服艰险来使娱乐变得生气勃勃。

“船长是一位制服风暴的胜利者。他告诉我们,在一个遥远的孤岛 上,火山早早升起滚滚的乌云,预报要从它的胸臆喷射出可怕的火焰和岩浆。因此,赫尔曼早年的战斗向我们预示:终有一天,他将跨越阿尔卑斯山,驰骋在罗马平原之上。

“在那里,我们的英雄要么战死,要么将登上卡皮托尔山 ,走到那执掌着命运之秤的朱庇特宝座旁,质问提伯尔大王 及其祖先的魂灵:他们进行的战争何义之有?

“但是为了实现他那大胆的计谋,就必须越过一切王公贵族,执掌指挥一切战斗的宝剑;于是他的竞争对手策划了阴谋将他杀害。现在他已离开了人世,那位以全部身心构筑了伟大爱国思想的人,他离开了人世。

“达:嚯!主掌惩罚的赫拉女神哟,你是否曾搜集我的热泪?你是否听见了我那愤怒的声音?

“克:你看,在瓦尔哈拉英烈祠 里,在神圣的树荫掩映下,在群英荟萃之中,塞格马尔举着胜利的棕榈叶,前来迎接他的孩子赫尔曼:这位返老还童的长者向年轻的英雄致敬;但一绺愁云使欢迎的仪式微微失色,因为赫尔曼不能去了——他不能来到卡皮托尔山,在众神莅临的法庭上审问提伯尔大王了!”

* * *

克罗卜史托克还有几部诗,如同在上述诗集中一样,向德国人追忆其祖先日耳曼人的武功;但这些回忆几乎同现代德国毫无关系。在这些诗里可以感觉到一种朦胧的热忱,一种不能遂意的愿望;而一个自由民族 的任何民族诗歌所唤起的激情都会更加真实。日耳曼古代史留下的遗迹不多了;而近代史反映了四分五裂混乱的局面,不可能由此产生民众的感情:德国人只有在自己的内心才能找到真正爱国诗歌的源泉。

在处理不这样严肃的题材时,克罗卜史托克常常是十分优雅的:他的优雅发自想象,发自他的多愁善感;因为在他的诗歌中没有很多我们谓之才智的东西;抒情诗里不包括才智。在一首关于夜莺的颂歌里,这位德国诗人把一个陈旧的题材翻了翻新,把夜莺写得这样温柔,这样活泼,对大自然,对人莫不如此,以致成了两者之间在空中飞翔的信使,将两者之间称颂和爱情的信息来回传递。关于莱茵河葡萄酒的一首颂诗很有特色:莱茵河两岸对于德国人来说,是真正的民族形象;他们全国没有比这更美丽的地方。在进行过那么多战争的地方,葡萄藤却仍然不断繁衍生长;而那些百年陈酒,便成了昔日光荣岁月的见证,似乎还蕴藏着当年弥足珍贵的温暖。

克罗卜史托克不仅从基督教中汲取了其宗教作品中最优美的成分;更有甚者,由于他想使德国文学完全脱离古希腊罗马文学,便尽量赋予德国诗歌以新的神话,即从斯堪的纳维亚来的神话。有时,他把这些神话运用得过于深奥;但有时也能巧用,而他的想象力感受到了北国之神与其所主宰的自然景色间的关系。

他有一首非常妩媚动人的颂歌,题名为《提尔夫的艺术》,是讲溜冰艺术的,据传溜冰是巨人提尔夫的发明。这首诗描写一位美丽的少妇,身着轻裘,乘着形如战车的雪橇;旁边的年轻人轻轻推着雪橇,使它如闪电般向前疾驰。所选择的道路是冰冻的溪流,这在冬季是最安全的通道。青年人的发间飘扬着亮晶晶的雪花;年轻姑娘尾随雪橇,在她们纤细的小脚上装上了钢翼,一瞬间她们就滑向远方:行吟诗人的歌唱伴随着北国的轻舞;这愉快的行列通过榆树林下,榆树的花儿也变成了雪花:只听见脚下冰晶嚓嚓的破裂声,短暂的恐惧一时影响了欢乐的场面,但不一会儿,愉快的呼喊,激烈的运动——它抵御住了寒冷,使血液沸腾温暖——对冰天雪地战斗的豪情,使所有的人都兴高采烈,终于到达比赛的终点:那是一间明亮的大厅;人们对严酷的大自然进行了斗争并赢得了欢乐;此后,在那里又迎来了炉火、舞会、宴饮等更为轻松的乐趣。

《致艾伯特》是一首怀念故人的颂歌,也值得在此一提。克罗卜史托克在写爱情时没有这样成功;他像法国诗人多拉一样,写过《致未来的情侣》一类的诗,而这类矫揉造作的题材并没有给他多少灵感:要想拿感情做游戏,就须没有尝受过痛苦;而当一个严肃的人试着做这种游戏时,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拘束,使他无法表现得自然逼真。在克罗卜史托克一派里——不是作为他的弟子,而是作为他写诗的同道——应当列入伟大的哈勒(提到他不能不肃然起敬)、盖斯纳,以及另外几位诗人。他们以感情的真切而接近英国的素质,但他们还不具备德国文学真正独特的标志。

克罗卜史托克本人也没有能完全给德国既崇高又大众化的史诗,而像这类作品应当同时具备这两条。伏斯所译《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介绍了荷马,达到了抄本介绍原作力所能及的最佳水平。在译文里保持了每个形容词,每个词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上。给读者的总印象是深刻的,尽管在德文本里找不到希腊语的全部精美之处;而希腊语是南方最出色的语言。德国文人贪婪地抓住一切新样式,于是便试着写荷马风格的诗歌;由于《奥德赛》含有许多私生活的细节,看起来比《伊利亚特》容易模仿。

这方面的第一次尝试是伏斯本人写的一首田园诗,共三节,题为《鲁意莎》,是用六步韵写的,大家一致认为是佳作;但六步韵诗的夸张铺陈常常同题材本身极为纯朴不协调。如果不是全诗有一种纯洁的宗教激情,读者就不会对可敬的格鲁诺牧师的女儿那平静无波的婚姻感兴趣。荷马总是忠实地把称呼同名词放在一起,例如,凡是提到明纳娃的地方,总要在前头加上“ 朱庇特的蓝眼睛的女儿 ”;同样,伏斯也不住地重复“ 可敬的牧师格鲁诺 ”。但荷马的纯朴之所以产生巨大的效果,是因为同主人公的庄严伟大及其遭遇相比,这纯朴构成了一种崇高的对比。而当有关人物是一位乡村牧师同他那位贤妻良母式的妻子,故事内容又是把他们的女儿嫁给她的心上人,那么,纯朴就不那么值得称道了。德国人很欣赏伏斯《鲁意莎》一诗中关于煮咖啡、点烟斗的描绘;这些细节写得很有才情、很真切;这首诗是一幅很成功的弗兰德尔油画:但我觉得,要将起居习俗写进我们的诗,或者写进古代诗歌,似乎很困难。因为在法国,这类习俗是毫无诗意的,我国的文明有某些市民色彩。至于古希腊罗马人,他们始终在露天生活,同大自然直接接触,他们的生活方式是田园式的,但却从来也不庸俗。

德国人太不重视诗歌题材的选择了,他们以为一切都取决于对题材怎样处理。首先,诗歌采取的形式几乎从来也不能转移到一种外国语中去,而欧洲的声誉是不容蔑视的。而且,如果最有兴味的细节不是同想象力能掌握的故事相关,那么这细节是会被遗忘的。伏斯的诗美妙之处主要在那动人的纯洁性;我认为这纯洁主要表现在牧师嫁女的祝福中,他用激动的语调对女儿说:

“女儿哟,愿上帝保佑你。可爱而有德行的孩子哟,愿上帝在尘世和天国都保佑你。我也曾年轻过,现在却衰老了;在这坎坷的一生中,至高无上的主给了我许多欢乐,也给了我许多痛苦。愿他为两者而得到感激!我不久就要让这颗白发苍苍的头颅在父辈的墓葬里安息,但我死而无怨,因为我的女儿得到了幸福。她之所以幸福,是因为她知道天父有意用痛苦与欢乐来培育我们的灵魂。没有比这年轻貌美的新娘更令人感动的了!她怀着一颗纯朴的心,她倚着终身伴侣的手臂:正是他要在生活的蹊径上指引她前进;她将同他一起,在神圣的情谊中,同甘共苦、一同生活;如果这是上帝的旨意,那么正是她将拭去这位世俗伴侣额上的最后一滴汗珠。当我结婚的那一天,将我腼腆的伴侣带到这里来时,我的灵魂也充满了预感:我怀着满意的心情,但却十分严肃地将我们土地的界石、教堂的钟楼,还有牧师的住所——我们曾在那里享受幸福,也在那里备尝艰辛——远远地指给她看。你是我的独生女,因为我所生育的其他子女已长眠在公墓的草地下;我的独生女啊,你将沿着我所走过的道路前进。女儿的闺阁从今将空无人居;她在娘家餐桌上的座位也将无人占据;我想倾听她的步声、她的话语,但都将徒劳无益。是呀,当你的夫婿将你从我身边带向远方,我会放声痛哭的,我那噙满泪水的老眼将追随着你远去的身影;因为我是男子汉又兼父亲,我疼爱女儿,她也对我怀着一腔孝心;但不久以后,我将吞下泪水,把祈求的双手伸向天空,我将服从上帝的旨意,他要求女子离开双亲,跟着丈夫远去。孩子,放心去吧,丢开你的家庭,丢开父亲的寓所;跟随这位年轻人吧,他将代替那赋予你生命的老人;希望你在他家里像一株硕果累累的葡萄,在藤蔓上生长出珍贵的新叶。宗教的婚姻是尘世间最美好的福祉;但如果我主不亲自建造人类的广厦,那他徒劳的辛苦又有何益呢?”

这是真正的纯朴,是灵魂的纯朴,真是雅俗共赏,贫富同当,只要是上帝的子民莫不相宜。当描写性质的诗歌用于本身毫无雄伟可言的事物时,我们很快就会厌倦;但情感是从天而降的,无论它的光焰照向什么微不足道的角落,它总保持着自身的美。

歌德在德国所享有的极大的尊敬,使他关于赫尔曼与窦绿苔的诗荣膺史诗的美名;德国最超凡脱俗的人物之一,冯·洪堡先生,即那位著名旅行家的兄弟,为这首诗写了整整一部著作,其中包括最富于哲理、最有兴味的见解。《赫尔曼与窦绿苔》被译成了法语和英语;然而通过翻译,却感受不到原作的美妙:一种温柔的、缠绵不断的激情从头一句到末一句诗都流露出来;而在最微末的细节上,都有一种天生的尊严,比之荷马的英雄毫不逊色。然而应当承认,人物与情节都太无关紧要了;当你读原作时,题材本身就足以引起兴趣;而在译文里,这种兴趣便烟消云散了。在史诗方面,我觉得似乎可以要求某种程度的“文学贵族风”;其中人物与历史事件的高贵,即足以将想象提高到这类作品所要求的高度。

十三世纪有一部古诗《尼伯龙根之歌》,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在那时它仿佛具备了一部真正史诗的全部特征。这部诗写的是北德英雄齐格飞的事迹;他后来被勃艮第的一位国王杀害,他手下的人在阿提拉兵营对此进行了报复,并进而结束了第一个勃艮第王国。一部史诗几乎从来也不是某一个人的作品 ,可以说,历史的演进也对作品作出了贡献:只有极其重大的事件才能将爱国主义、宗教以及整个民族的生存演化为具体的行动;这些事件并不是诗人杜撰出来的,而是与蒙昧时代相对而言,在诗人心目中显得分外伟大的事件:史诗的人物应当反映民族的原始性格。他们应当成为坚强不屈的典型,而整个历史就是由这种典型发展起来的。

在德国,美体现为古代的骑士制度、它的力量、忠诚、善良、北方严峻的自然条件以及与之相结合的高尚而多情的性格。同样也很美的是同斯堪的纳维亚神话相结合的基督教:宗教信念使粗犷的荣誉感变得纯净神圣;对妇女的尊重,由于保护一切弱者的教义而变得分外动人;那种对于殉身的热忱;那武士的天堂——世上最富于人情色彩的宗教就在那里确立。这些都是德国史诗的要素。天才应当占有这些要素,并且像传说中的女巫美狄亚一样,善于给古老的回忆灌输新鲜血液,使之重新产生活力。 1vU2vHkuOWJdoCNN7PvyAWQ9hrMT+pNaziv+XinC5XavBV8WD5B3oQoh+u7wgo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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