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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编者序

贝尔按照自己的面貌来描写吕西安·勒万,他追忆自己二十岁时的情景,他估量自己过去生活与当前生活的距离,他在手稿边上写下这样一段恍若大梦初醒的感叹:“His life in Civitavecchia and his life rue d’Angiviller,au café de Rouen(他在契维塔韦基亚的生活 与在昂吉维耶路鲁昂咖啡馆的生活),是多么不同!一八〇三年与一八三五年!从精神上看,一切还都停留在一八〇三年。”

这种消沉低回情绪没有持续多久。贝尔对自己工作的意义一向有合理的评价,同时又十分珍视。所以几小时以后他重读上面记下的一段话,坚定勇敢而坦率地把这一段话补写完全:“但是,归根到底,真正盘踞在我心上的,仍然和过去一样,是to make un chef-d’œuvre(写出一部杰作)。”

他知道他降生到人世就是为了写出一部杰作,他对他的命运从来也没有长久怀疑过。早在五年前,他已经出版了一部杰出的作品。再过四年,他应当再写出一部 。而现在,他摸索前进,正要写一部新的作品。他在《红与黑》和《巴马修道院》之间,已经一次又一次乃至十次着手写《吕西安·勒万》;我们将要读到的《吕西安·勒万》这部篇幅很长的小说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尽管这部作品最后没有完成,但仍不失为司汤达的第三部杰作。

如果探索这部小说最初的创作动机,与另外两部作品相比,它就不免显得神秘莫测,但是,我们如果对它的创作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进行研究,倒是比较易于掌握的。《红与黑》的故事梗概取材于《法院司法公报》,《巴马修道院》原始题材则从现今仍然保存着的一部意大利古史中汲取而得。但是这两部作品从开始动笔到最后完成却是一段绝对的空白;所有的材料都已散佚不见,无从查考了。《吕西安·勒万》的情况完全相反,原稿存留下来,可供我们检阅:作者几度易稿,思路的往复起落,写作的逐日进展,原稿手迹给我们展示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如果我们完全不了解作者拿起笔来进行创作时的境遇,如果我们对于作品情节结构的实质进行评价时只能加以猜测臆断,那么,某些难以索解的谜仍然是存在的。按照作者的习惯,他的情节结构一向系借用而来,他的想象正是在这种现成情节结构的框架上将种种合情入理的情节与事件组织起来的。

亨利·贝尔一八三三年回巴黎度假,他的女友高及耶夫人交来一部题名为《中尉》的小说稿,请他给她提意见。他把这部小说稿随身带回意大利准备从容细读;正因为读了这部稿子,他才下决心自己也来写同样的主题。

高及耶夫人出身于多菲内省的一个家庭。她的父亲鲁吉耶·德·拉贝热里先生,一八〇五年任荣纳省省长。司汤达在格勒诺布尔的老同学和知心朋友路易·克罗泽,那时正在荣纳省任工程师。克罗泽与省府有密切关系,所以结识了拉贝热里的两位小姐:布朗舍和阿黛尔-于勒。他爱上了布朗舍,在他的心目中,她无疑就是艾尔米奥娜的化身。司汤达当时在马赛帮人做香料生意,克罗泽曾在给司汤达的一封信中描写过一幕十分有趣的场面,把当时的感情写得十分真挚自然:在向拉贝热里一家告别时,整整这最后一晚他都在和布朗舍一起朗诵这部悲剧的对话,特别是写艾尔米奥娜讥诮嘲讽的那一场,还有罗克萨娜说“找巴雅泽去”那一场。这时,于勒已经猜到他的爱情,因此在他耳边轻声说:“可怜的不幸的人!”

不知为什么克罗泽给于勒起了一个绰号叫阿里西。于勒其实是心地宽厚而又富于同情心的。克罗泽有一天恍然大悟叫道:“这好心的、令人崇拜的阿里西啊。”还有一次,他说过这样的话:“她的性格的基础就是温柔与多情。”在这件事上,他要说的话真是没有穷尽的,在共和十四年雾月二十八日之后,他从奥塞尔 写信给司汤达,又对这位少女赞颂不已,他说:“[这是]继普拉纳、你、拜里诺和我之后——因为你们和我竟如此惊人地相似——我所能看到的最杰出的性格。”

这位“令人崇拜的于勒”认识亨利·贝尔,是在她和圣德尼的收税官高及耶先生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他在他的日记上记的是在一八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这一天被介绍给拉贝热里夫人等,但是贝尔和于勒·高及耶夫人书信往来却在一八二六年前后这段时间我们才找得到线索。那还是从司汤达作为领事动身前往意大利任所直到后来在一八三三年回国度假数月那段时期内的通信中,我们才发现某种真情流露:原来从高及耶夫人的复信中,从他们彼此一场场机智的恶作剧中,流露出越来越明显的热烈感情。贝尔听任这种感情自行发展,听任这个美丽的妇人的爱情在不知不觉中升华;而且在他下一次回来度假之后,又一次表现出他始终忠于他在爱情上采取进攻的理论,并直言无讳地表白了他的感情和他的希望。不过,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得到的不过是这样一封妩媚动人的回信:“ 一八三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这并不是给德·M.公爵写信,我的朋友,我这是在给你写信,这时你正好就站在我的窗下。请不要为你这一天感到懊悔;这一天应该列入你一生最美好的时日之中,对我来说,这也是我最最荣耀的一天!我感受到取得伟大胜利的喜悦。进攻得好,防御得也好,不必签订和约,也没有谁失败,双方都保持了荣誉。(……)贝尔,请你相信我;你比人们所能相信的,比你自己所相信的,甚至比我两个小时前所能相信的,都要好上十万倍。阿黛尔。”

他们的关系至少没有因此断绝,经过这一次没有什么成果的小小战役,他们的关系反而加固了。一种互相爱慕的亲切友情继续下去,这种友情也许会对高及耶夫人产生某种影响。据此,人们可以设想她和贝尔的密切关系,同时又加上某种性格上着魔似的力量的推动,竟使她鼓起勇气写出一部小说,并亲自把小说稿交给《红与黑》的作者。直到她在一八五三年四月六日突然在巴黎死去为止,看来她并没有发表过任何作品。毫无疑问,她征求到的意见并没有使她在文学创作这条路上坚持走下去。下面就是一八三四年五月四日从契维塔韦基亚向她提出的忠告:

亲爱的、可爱的朋友,《中尉》我已读过。必须全部重新誊写一遍,而且你还必须想象你是在翻译一本德国书。依我看,语言写得太高贵,过于夸饰;我无情地斧削了一番。不应当偷懒;因为,你是为写作而写作;这对你是一种消遣。应当全部改为对话,一直到第二本的结束:凡尔赛,海伦,苏菲,社会的喜剧。——所有这一切都用叙事体写,就显得滞重。结局亦嫌平淡无奇。奥里维埃仿佛是在追求百万家财;在现实生活中这是值得称赞的事,因为观众会对自己说“我要到这个人家里去吃晚饭”;在读作品时,那就恶劣不堪了。——我提出另一个结局。——你看,我是恪守我们的公约的;这绝不是要抚慰自尊心。——在人的姓名上,应该少用de,也不要用受洗名指称你的人物。难道在谈到克罗泽的时候,你不说克罗泽,却说路易?——你说的是克罗泽,你就应该这样叫他。

每一章至少有五十处最高级形容语应当一律删掉。永远不要说“奥里维埃对海伦有火一样的热情”。

可怜的小说家应该千方百计让人家相信有“火一样的热情”,但不要把它明讲出来:这是有背于羞耻心的。

试想:在有钱人士当中,根本就没有热情可言,除非是因为虚荣心受到损伤。

如果你说“热情吞噬了他”,那你就陷入毕果洛先生写给侍女看的十二开本小说那类老套之中了。但真要侍女阅读《中尉》,那它又不免缺少足够的尸体、诱拐以及毕果洛老先生小说中其他必不可少的东西。

勒万

巴黎综合工科学校开除的学生

我想用这个题名。这可以说明奥里维埃和埃德蒙的友谊或关系。 埃德蒙,或未来的院士 的性格,是《中尉》中最新颖的东西。各章的内容是真实的;但是对已故的戴马聚尔先生的最高级形容语却把一切都给弄糟了。要像给我写信那样叙述才好。你读一读马里渥 的《玛丽阿娜》和梅里美先生的《一五七二年》,那好比人们服用一种黑色药剂一样,可以治好你那种外省的Phébus(言辞含混、语意模糊病)。描写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处景物,要永远想到某一个具体的人,某一件真实的事。

我整个儿被《中尉》所盘踞,刚刚才把它看好。可是怎么把这部稿子寄给你呢?得有一个机会才行。上哪儿去取?且容我设法。

请写封信给我,并请在信上一一开上专用名词。——假期结束后回来是一个十分使人愁闷的时刻;关于这个题目,我可以写上三页,而且还写得不太坏。有人这样想:远离我的故土,或远离祖国,我是不是还活得下去,我是不是会变老了?比较起来,这是更时髦的了。我每天晚上都是在一位十九岁的女侯爵家里度过的,她认为她对你的仆人怀有友情。至于我,她就如同一架躺椅,十分舒适的躺椅。唉!除此之外,乏善可述;更坏的是,我居然没有什么更多的期求了。

我们对这封信非常感兴趣,因为信中充满了司汤达关于小说的独特理论。司汤达在亲手修改他的女友的文稿以便向她说明应该怎样写才能写好之后,他还准备亲自运用他的理论,因此他突然下定决心,按照自己的理论处理《中尉》的情节。他随即以他通常所有的那种热情着手进行,抛开其他工作,一口气写了一年半多的工夫。

我们很想确切知道他从于勒·高及耶夫人交给他的小说中究竟抓到了什么。但是这部小说稿已经无迹可寻,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做出任何真正令人满意的确切回答。不过,据司汤达在他自己手稿边上写的大量批注、说明、润色和陆续提出的计划提要等,我们可以推定他的女友的作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一个跳板,不过使他凭之一跃而已。所有事实,所有日期,都加强了这种假设。

一八三四年五月四日,贝尔对他的收信人解释她应该如何重写《中尉》,如何避免形式方面的笨拙写法。信写出后第二天,他自己就动手写起来了,并写出开头若干页的草稿,又多次更换题目,这就是我们如今在这里用《吕西安·勒万》这个题目发表的作品。事实上,当初他自己也并不怎么知道将要写成怎么一个样子,他无疑只是抱着这样一个目的:把一部没有写好的小说改好,可是,在五月八日至九日的那个夜里,有待完成的一部作品的主要脉络犹如一道光芒突然把他的思想照得通明,这就决定他从此不再是一位修改习作的老师,而改为由他自己来完成一部作品(make un opus)。紧接着,他把各个主要场景布置起来,在稿纸上写出简明提纲,提纲是从他的主要人物回到巴黎后开始的。所以,贝尔至多不过从于勒·高及耶夫人那里借用了她的故事的最初几章,这就是说,南锡的那一段插曲。而这一插曲只是贝尔一八二五年在《拉辛与莎士比亚》第二部中提出的一部小说的计划的发展罢了。

这种情形正像某个年轻人,上天一方面赋予他无比精深纤细的心灵,一方面又让他偶然当上一名少尉军官,投身于军界,他在和某类女人的社交关系中亲眼目睹他的朋友一个个取得成功,过着快乐的生活,而他却由此果真自以为和爱情无缘了。终于有一天,某种偶然的机遇给他带来了一个单纯、自然、正直、值得爱的女人,他这才感到自己原来也有一颗火热的心。

对《吕西安·勒万》这部小说的开头,用简单几句话来概括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贝尔在埋头写作三天之后,对他的小说以后怎么继续写下去,突然又得到新的启发。他所描写的故事并不仅仅限于一个尉官在外省的生活这么一个插曲,小说的主人公继而还要在巴黎担任一位部长的秘书,后来又成为驻罗马大使馆随员。在小说的结尾,他还要同小说最初许多章节所描写的他那么爱慕的女子结婚。

所以,司汤达到现在才掌握了他的主题,这时,他才能放手写下去,而且像往常一样,他愈是全力以赴地投身于工作,思想就愈是潮涌而来。

几个星期后,他又有了一种新的眼光,不仅明确了“描写吕西安对德·夏斯特莱夫人最初的热情”,乃是现在和以后贯彻始终的小说中心情节,而且还明确了他的许多人物活动、发展的种种环境。因此,与写这部爱情小说相并行,他又写了外省极端保王党人物的社交,巴黎内阁各部之间的纠葛,直至罗马宫廷。小说分为三部,已经确定下来,对于第三部,司汤达原想重行采用一八三二年以《社会地位》为题 早已写好的小说初稿。至少可以说,他在小说第三部中原是企图描写与此相类似的外交界的。人们将会看到吕西安·勒万成为驻罗马使馆秘书,和德·圣梅格兰公爵夫人谈恋爱,甚至打动了这位很有权势的贵妇人,竟使她惊惶失措,由于害怕失足堕入地狱,竟设法让人把他召回法国。回国以后,他到枫丹白露躲了起来,毫无办法、不能自持的公爵夫人又很快追过来与他相会。但是他在外省狂热地爱着的那个女人(德·夏斯特莱夫人)也在他面前出现,他终于发现她是白璧无瑕,最后娶她为妻。

由此可见,我们所读到的既是一部情节复杂的爱情小说,又是司汤达在《红与黑》中曾予初步描写、在《拉弥埃》中曾继续写过的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精神历史的续篇。

在整整一年中,除开某些细节方面有不同的改动外,司汤达始终没有越出这个范围。从一八三四年六月五日到一八三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他不停地对他的小说提纲做种种更改变动,但都是微不足道的,始终没有离开主线。他的修改只是就如何推出那些大场面,如何使既定情境更富有生气,在表现方法上进行的改动,早已确定下来的情境本身却是始终未予变动的。

有些仅仅是一时粗略表现出来的想法,后来随着作者这部书写作的进展,他的人物把他带到不同的方向上去,于是作者不得不放弃原来那些想法,对于这些想法究竟应不应该过分强调呢?有一天作者想象吕西安因为德·夏斯特莱夫人而把葛朗代夫人丢开,所以要让葛朗代夫人对吕西安产生爱情,是不是应该这样看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们就会目睹这两个情人之间又发生新的纠纷,而这纠纷恰恰是这个好耍诡计的女人引起来的。事实上,德·夏斯特莱夫人并没有来到巴黎,而读者所看到的葛朗代夫人的嫉妒与怨恨却是以稍微不同的方式产生的。同样,德·欧甘古夫人并没有离开过南锡,司汤达也没有必要把他已经想过一段时候的情节做进一步的发展。其实吕西安未失一兵一卒便成了她的情人,而且有一天他同她“在靠近丰特奈-罗斯附近金黄色的沙岭上(维克多·雨果在这里曾经向我行礼致意)散步,这时,德·夏斯特莱夫人和他们不期而遇,德·欧甘古夫人非但没有向她耀武扬威,进行挑衅,反而满面羞惭,甚至羞得连眼白都红了”。

实际上,这些很美的场面,一直没有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别的场面,他在转念之间想到的,只是用几个字记在手稿上,也没有真正写出来。司汤达头脑中的情节布置,变化多端,情节的数量,情节的展开,或情节的内容,也是变化不定的,所以整个作品尽管划分为三个部分,或者另外还有别的不同的组成部分,但统一的整体却不容打乱,它的主轴始终坚定不移。

因此,到了一八三五年二月十日,作者甚至预见到作品要分为四卷,他把他一直不停地酝酿着的内容分别配置到这四卷书之中去:

“卷一:外省生活,居住在外省的最富有的人们的生活。这些人,又恨,又怕,他们的不幸即由此而来。

“卷二:热烈的爱情,接着是一次从表面看来十分合理的争执。主人公并没有什么虚荣心,以致对他的情人并无恶感。他自行引退,回到巴黎。

“卷三:他的父亲希望他结婚。巴黎的生活,银行界,议院和内阁。

“卷四:居住在国外的最贵族化、最富有的法国人的生活。结局。”

不幸的是,内容如此丰富的蓝图远远没有实现。这并不是因为贝尔来不及把如此庞大的整体建立起来,而是因为他在一八三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突然意识到情节的发展已经达到三分之二的地步又引进如此众多的新人物,实在是一个错误:

“我取消了第三部,理由是:人们只有处于青年时期和产生爱情最初的激动中,才会接受这样铺展开来的故事和出现这么多的人物。过了一定的年龄,那就不可能了。所以,德·圣梅格兰公爵夫人和第三部暂且放弃了。那将属于另一部小说。”

不过,吕西安·勒万的故事也并不因此就非得写到他结婚为止不可。司汤达从来没有想过改动他早已预定的故事结局。许多已经拟出的提纲可以证明这一点。在这里我只介绍其中一个提纲,拟订的时间很可能在确定写这本书的最初几个月内,这个提纲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含而不露的柔情令人想到《巴马修道院》的结尾部分。它有助于让人们看到《吕西安·勒万》的尾声是怎样的,同时也可以让人们了解这部书何以作者未及把故事的发展一直写到那个动人的结局,以致成为一部悬而未决的小说:

“结尾的提纲——德·夏斯特莱夫人结婚,勒万认为她已经生过一个孩子。在巴黎,举行婚礼后,她一面不住地吻他,一面对他说,‘你是属于我的。你马上到南锡去。立刻就去,先生,立刻动身!多么不幸,你知道我的父亲是多么恨我。你就去问他,去问所有的人。然后再写信给我。当你的信证明你不仅对事情的真相清楚了,而且信服了(你知道我是个出色的审判官),那时你再回来,只有在那个时候,你才回来。宽恕订立婚约前犯下的错误,一个通情达理的男人抱着这种容忍态度;或者,我崇拜的这颗心,真有了诚实的确信,自然而迫切地爱着我;这两种情况我都能分辨清楚。’一个星期后,勒万回来。——小说结束。”

司汤达在决定放弃原来计划要写的第三部分的那一天,发现他这个决定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他的小说居然就此结束了。我们知道,这部小说并不是已经完成、定稿的作品,这一点作者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小说的各个主要情节都已经写好,重要材料也都布置就绪。司汤达从动笔写第一页那天起,就从容不迫地放手写这本书了。不过不时有行政事务使他分心,而且有时也有一些难题需要他亲自到契维塔韦基亚领事馆去处理,如一八三四年十二月“亨利四世”号船遇难,或者有时他的健康状况不佳,需要休息几天。事实上,他的身体这时并不怎么好:疲劳常常使他头部充血,如果说香槟酒让他感到松快一些,那么,咖啡却使他感到肠胃不适。又由于天气溽热,他简直不能继续工作。

就在这一年的四月末梢,他把他原来的计划砍去了一部分,雄心勃勃的设想收缩到规模较小的范围之内,他把已经完成的部分全面地估量了一下:从他工作开始到这时还不到一年,实际工作不过两百天光景。就在这段时间内,已经写了满满五册:“画布已经涂满了。”

未完成的工作还有很多,确实如此。贝尔未曾有过片刻时间想到要中止他的艰苦工作。但至少他将不再扩大他的故事。他对已写好的作品再看一看,觉得大体可以了。他修改、充实、加浓,每一章、每一节、每一行,他都毫不含糊地细细斟酌,精心地加以改动,他对词句反复推敲,要求表现得准确,而且寻找那富有启示性的细节。

修改后,他并不认为这个初稿已经完成。在一八三四年六月底之前,他提笔写作的时间不到两个月,就把小说开头部分各章重新改写过。他每重读一行原稿,就不能不想全部重新加以改写,与他的修改进程相并而行的,永远是又一次创作。

贝尔在一八三五年五月十六日至六月二十二日这段时间内搁笔,什么也没有写,因为风湿病发作,人发烧。但不久他又愉快地投入修改整理工作,真是全力以赴、专心致志,以致又发生视力衰退的症状。九月一日,他第一次戴上了眼镜。这个重要事件当然记在稿子边页上了,旁边还画了插画。但是突然间他又停笔了。十一月二十三日,一个新的计划忽然出现:他要写他自己的一生,这就是后来的《亨利·勃吕拉》。他宁愿受到这样的牵制,他打算回到巴黎以后再写完他的小说,还想在“当前的体验”告一段落后即一八三九年把小说拿去出版,所谓“当前的体验”告一段落后,就是说按照他的预测,在他辞去领事职务或者在他无情地判定七月王朝垮台之后。

不过,作为最后一次,他毕竟把《吕西安·勒万》又看了一遍,人们发现,一八三六年九月至十月在巴黎期间他在这部稿子上花的时间并不多。到巴黎写成这部小说的打算也始终没有实现。不需多费事就可以功成名就,但这时作品却被永远地束之高阁了。司汤达无疑有其他事务缠身,他对这部作品的价值一时也未必看得清楚,但主要是由于已写好的各个章节有太多政治性的事实、暗示和判断充斥其间,不能就这样拿出去付印,否则,必然会给作为公职人员而且今后势必还要做公职人员的作者招致无穷的麻烦。他这种审慎,从我们手中夺走了一部最完美的作品;但是,反过来,正是由于这种审慎,小说才没有拿出去付印,倒为我们救出了一部手稿,《红与黑》和《巴马修道院》两部原稿就是这样给毁掉的;也正是由于这种审慎小心,我们今天才有可能深入发掘司汤达这样一位引起人们好奇心的作家的创作方法。多亏有这样的审慎,我们才能洞悉这部小说及其可辨认的现状中所保留下来的一切,看到它是怎样被一改再改,至少被重写了两遍,往往是四遍,甚至更多。

贝尔自己也清楚,由于他改了又重写,他的工作量实际上是三倍于一稿。他解释说,这是因为“这样写下去,如同我在设计一幅全景图一样(和《红与黑》比起来是大不相同的),我想的是人物的行动是否妥帖,而不在故事的叙述。随着我最早的考虑逐渐被淡忘,叙述的方式就显现在我的头脑中,所以我改变了最初的看法”。事实是——这一点他自己也指出了——他在一八三四年已经写好的,在一八三五年又改掉其中的二分之一,重新写过。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在这部作品中“走的是一条边发掘边前进、绵延不断、逐步完善的道路(我并不喜欢这种格调,不喜欢,不喜欢)”。

我们不要在司汤达一贯极其流畅敏捷的笔端流露出来的那些有点发僵的描述上止步不前,要知道:这些逐步完善的描写在五册充满着涂抹修改痕迹的手稿上是写得最清楚的部分。

对司汤达来说,最好的方法是每天重读前一天晚上写好的最后一页,然后再放手一口气即兴地写下去。如果他坐下来开始工作后重读两页以上已经写好的稿子,发现其中种种失当不妥之处,再加以修改,甚至全部重写,那么修改就把创作的激情给窒息了。

一般的规则是:他修改一节,再把新的东西充塞进去,意图是留待以后再删削简化,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但是每一次重新估量、考虑,都不是紧缩原文,而总是增加。

同样,他还拟出许多计划,这种计划提要通常都很简短,仅限于他已经写到的那一部分,并非针对整体。最常见的情况是,他提出的这些计划往往是回顾性的:在结束一章、写好一个情节之后,他上溯、回顾,做一个小结,以便紧扣将要写的下一个部分,目的是把发生的事件固定下来,什么也不要忽略遗漏,对已经布置就绪的部分再加进一点新东西去,例如具有性格特征的一个细节,或者引入一个他认为有必要出现的人物,他想让这个人物在扮演重要角色前先把他介绍出场。这些小小的注脚,他称之为“打木桩”,是用来充作他的作品隐藏在下面的基础的,在这许多木桩上面他能够牢固地构架建筑而无须担心节外生枝、发生差错,这就是他为自己搭起来的脚手架,“用来避免在一些自然季节环境描写的词句中发生矛盾”。但是,他本来是有意让事件发生的顺序含糊不清地留在作品中的。他写道:“我写好故事之后才拟订计划提纲,好比是听凭内心的指点,否则,搜索记忆那就把想象给堵塞了(至少在我是如此)。”

记忆与想象之间这种永不止息的斗争迫使他把一切都在手稿上记了下来,以便使成百上千的细节一个也不致被遗漏,从他思想里突然闪过的稍纵即逝的感情的任何细微变化也不致被忽略,因为到了要用的时候他不能肯定他的笔下是否招之即来。因此大量的注解说明出现了,在他写下的正文四周的空白边际,写得满坑满谷。

他的第一稿,下笔十分急切,从某种意义上说,那只是勾勒出一个轮廓,在某些地方勉强突现出几笔鲜明的色彩;这时,他希望人们看出“所有的明暗,所有的光线和阴影都是界限分明而生硬的;我是在白色底子上下笔描画的。现在,底色已经画好,同样的效果就要靠细描精绘烘托出来”。司汤达还常常用另一种类比来说明问题:他首先把骨骼支架起来,在骨架上布置血肉,最后傅上皮肤;“笑就是产生在表皮之上的”。在其他场合,他又借助音乐来做形象的比喻:“在胚胎中脊椎骨先长成,其次才循着脊椎骨生长其他部分。这里的情况也是一样:首先是爱情纠葛,接着种种可笑的事情发生在爱情过程中,延缓了欢乐的出现,就像一部海顿的交响乐,乐曲结束的乐句姗姗来迟。”

他始终坚持他的技巧原则:以圆心作为出发点,解决所遇到的各种难题,持续不断地修改润饰,向四面八方生发开去,最后达到圆球体的表面。他并没有忘记另一种方法,即他自己所确认的写《红与黑》所使用的那种方法,不过按照他的意见,《吕西安·勒万》将是一部更易于理解的小说。

他尤其想避免人们对《红与黑》所提出的责备:小说里写一个人物,只是要他扮演一定的角色,起一定的作用而已,因此人们批评他的作品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回忆录。他很重视这些意见,人们可以看到他写吕西安一到南锡,几乎书中所有人物都一一点到,这是他通过这些交代采取的预防措施。他一度考虑把他的小说第二部分的女主人公葛朗代夫人也引到南锡这个城市去,而德·圣梅格兰公爵夫人只在第三部分才真正扮演她的重要角色(后来取消了)。他甚至想稍稍强调一下仅仅被提到的人物黎格堡中尉,一个省长的儿子,吕西安·勒万后来离开军队,为一次选举担负重要任务时曾和这位省长多次打过交道。

以上所说的这些计划,只是部分地实现了。司汤达对这些计划一度十分珍视,所以不是我们用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

写《红与黑》所采取的方法与他现在竭尽全力所做的工作之间,司汤达认为并不仅仅在表现人物的方法上有所不同。整个小说的布局与小说主人公的性格,在他看来也是全新的。他自己说过:“在《于连》 中,并不凭借各个细节来引导读者的想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那是更加宏伟的手法,有如大壁画与小插图相比。”

他不仅将这部正在创作中的作品和他已完成的作品相互比较,而且还和他的前辈比较,到同时代人中去寻找可以直接进行比较的对手,为此他曾经多次将《汤姆·琼斯》的作者 和他相互比较,并提出他们之间的根本区别:“除开天才以外……菲尔丁与多弥尼克之间的重大区别,在于菲尔丁齐头并进地写许多人物的感情和行动,而多弥尼克,只写一个人物。多弥尼克的方法导向何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完善的方法呢?是不是退回到艺术的幼稚时代,或者说,是不是陷入写哲学式人物那种僵死的样式之中呢?”

多弥尼克,他喜欢给自己取这样一个名字,他用下面这样一句话来指明他最怕的一个暗礁:冷冰冰的哲学式的表述,或拉勃吕耶尔式的精巧格言。他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说过这样的话:小说“应当叙述故事,人们对作为一种文学样式的小说所要求的乐趣就在这里”,所以,在他看来,凡写得无精打采、令人厌烦、像道德说教那样的东西,他就整页地删掉,另行改写,换成对话形式。按照这样的观点,直至达到他预期的目标,他才感到满意,他说:“在《普莱茂森林》 中,叙述了很多故事,如果把其中的句子同巴尔扎克先生的《乡村医生》或欧仁·苏先生的《卡特旺》 中的句子互相比较,可以说,这里的每一个句子都在叙述。换句话说,小说的首要品质应该是叙述,用讲故事来引起读者的兴趣,为了使多情明理的人发生兴趣,还要进一步刻画在自然中可能存在的性格。

“在一般情况下,还要理想化,就像拉斐尔在肖像画中为使人物更为逼真而 理想化 一样。理想化,仅限于女主人公的形象,是为了使她接近于完美的境界。根据是:读者对自己所爱的女人总是予以理想化的。”

他所爱的一个女人的形象,实际上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思想。所以他总是这样责备自己:“你不过是一个 自然主义者 ,你不去 选择 你的原型,你总是为了love(爱)才选中梅谛尔德和多弥尼克。”

吕西安·勒万对德·夏斯特莱夫人的热烈感情,实际上是按照亨利·贝尔一八一八年至一八二一年在米兰对玛谛尔德·邓波夫斯基 的热烈感情描摹下来的。贝尔回到巴黎后,每天都要自问二十次:“她爱我吗?”而吕西安,当他离开南锡回到巴黎,坐在他母亲的客厅里,也是不停地拿同样的问题问自己。作者在其他场合还曾经告诉我们,他是比照一八三二年罗马大奖获得者昂勃鲁瓦兹·托玛先生的生动形象来描写他的年轻的主人公的,除此之外,他还把一种与他的主人公后来作为大使馆随员的风度相反的变化无常的特点加到他的主人公身上去,这一特点人们在一八三五年驻那不勒斯大使馆随员德·欧松维尔伯爵身上曾经见到过。这一切还仅仅是次要特征而已。主要的是:他把他自己的感情、趣味、愿望赋予他笔下的人物。吕西安与司汤达以同样喜悦的心情欣赏意大利音乐,他们的政治信念也完全相同。他们两人都是独特的共和派,都憎恨卑鄙无耻的恶棍行为,喜欢贵族趣味——这就如同《拉辛与莎士比亚》的作者虽是浪漫派,对他同时代的浪漫派作家却一个也无法容忍。

“我是什么呢?”吕西安在这部作品的第六章和第二十六章这样问自己,而在《亨利·勃吕拉》开头的文字中,完全同样的心境让亨利·贝尔对自己提出同样的问题:“我过去是什么?我现在是什么?的确,回答这个问题,让我感到困惑。”

我刚才讲到德·夏斯特莱夫人,她就是玛谛尔德·维斯孔提尼活生生的画像。贝尔正是因为想起同邓波夫斯基将军妻子的亲密关系中时常乌云密布,才描写了吕西安与巴蒂尔德两人饱受折磨的痛苦的爱情。有一天,他翻开他的手稿,看到这样的句子:“德·夏斯特莱夫人特别喜欢让勒万把他对她的想法告诉她。”他在这句话的旁边怅惘地写下了这样的字句:“With Méthilde,Dominique a trop parlé.”(“对梅谛尔德,多弥尼克讲得太多了。”)

喜欢说贝尔自私而枯燥无味的那些人,当他们发现自己也可能因过于盲目自信、过于多情而痛苦的时候,难道会不感到诧异!但他真正的朋友却从他身上看到这种新发现的特征。

然而写人物肖像并不仅仅根据一个原型。司汤达熟悉的或曾经爱过的其他女人也是他描写的对象,并为他的画幅臻于完美提供了许多不可缺少的线索。他从某一个女人那里借来她说话的方式,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取来某种姿态,又从第三个女人那里引进抢白争辩的口气或傲慢自负的神态,然后将这些一一嫁接到南锡上流社会贵妇人身上,使之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在《吕西安·勒万》中许多扮演一定角色的人物,几乎没有一个不是用这样的方法从贝尔迁徙不定的独特生活经历中遇到的人身上汲取某些特点而写出来的。但所有这些人物又几乎都不是单纯照某一人物复制出来的。这些人物不如说是从不同角度经过多方面观察熔铸而成。某一人物在形体上可能像某一个实有的人,但在精神上却又与另一人相像。葛朗代夫人从某一位名叫古里耶夫的夫人那儿借得长着一头金发的俊美容颜,但她有些庸俗的性格却得之于荷拉斯·维尔内夫人,司汤达在罗马与维尔内夫人经常见面。葛朗代夫人的冷若冰霜来自德·圣奥莱尔夫人,可是她的嫉妒,却大多来自司汤达对他的情人克莱芒丁·居里阿尔伯爵夫人的狂热情绪的观察。马塞尔·普鲁斯特 在他的书信中承认他也是这样做的。我想,对于一位小说家来说,这确是一个好方法。司汤达从原型汲取某些特征加以熔铸的方法是非常成功的,他笔下的人物因此被赋予独特的生命,创造者对人的内心活动的深刻理解是非常突出的。他永远在体态、日常活动、心灵倾向这三方面正确地保持着平衡与统一。

在视觉上他的记忆力也异常清晰,有独到之处,甚至只要靠一个小小的速写就可以把他早年几乎已经淡忘但还留在记忆中的某些地点的情景重新回忆起来,于是事件的视觉形象随即展现在他眼前 。只要他一停笔,暂时放下《吕西安·勒万》,他的记忆就复活了,他的视觉记忆在这里给他提供了一幅又一幅绘声绘色的画面,这就是说,只要依样描摹,就可以把他的故事写得富于个性特征。他曾经写一个省长并让他穿着室内长睡衣摆出舞台姿态可笑地出场,这是由于他在生活中某一特定时期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姿势、这样一种派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记忆是那样鲜明,因此他在这一段速写旁立即注明:“模特儿:已故的索勒涅先生,波兰,一八一二年。”

贝尔时常用这种方法把他的模特儿的名字在手稿上注明,也经常用或隐或显的字谜方式代表他的模特儿,我在书中也经常加注予以说明。在这里指出书中很有特色的博士杜波列就是那个格勒诺布尔人吕必松的化身,似乎是多此一举了。吕必松其人,在一八三五年一至二月曾经到契维塔韦基亚去过,司汤达就把这个人写进了他的小说,甚至对于他同拉莫奈的关系也记得清清楚楚 [1] 。人们可以一连举出许多这样的人物:如费欧图中校,带有居里阿尔将军的某些特征;德·博佐布尔先生,从塞巴斯谛阿尼元帅身上借得某些特点;埃尔奈·戴维鲁瓦的职业生涯与法兰西中学法学教授莱尔米涅先生完全相似;警察总监卡利埃的性情特点,克拉帕尔也都有;戈提埃是一个激进的共和派,一个有名节的人,就很像格勒诺布尔的数学教师格罗,我们读过《亨利·勃吕拉》,对这个人是很熟悉的;贝尔序夫人,与安格尔夫人的庸俗是一脉相承的;而德·毕洛朗侯爵夫人的精神面貌,却又来自居里阿尔伯爵夫人。

司汤达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己的记忆,另一方面又十分谨慎,指明必须避免损及其人。因为有损于人,“与多弥尼克不相称”,那就会犯下往奶油里掺醋的错误,他这样说过。他还说:“我在一八二九、一八三〇年认识的模特儿,在一八三三年有时还可以再看到,《柑橘》(或《电报》) 在一八三八年或一八三九年出版的时候,他们也许都亡故了,或者已经从人世舞台上隐退了。”

按照这样的观点看来,既然这部小说所有这些细节都要到一百年以后才会被我看到,那么他本想亲自动手修改的那些地方没有来得及进行修改,也就无关紧要了。

原稿上究竟什么必须重加考虑斟酌,任何审查者都不及司汤达本人清楚,他早已胸有成竹。原稿上有什么错误,他是一目了然的。他发现笔下的错误、疏忽,就常常毫不容情地嘲笑自己。有一次,在改写一段情节发展特别长的段落后,他就跟自己开玩笑,批上:“二月二十一日,多弥尼克的确很有口才,居然信口开河(a great command de parole)。”另一次,重读他写的德·夏斯特莱夫人和德·贡斯当丹夫人会面的场面时,他记下后者笑了几次:“笑了两次,笑了三次,笑了四次”,就写在出了问题那一段文字的上面,同时准备把这个场面和这个人物的性格重新改写。

就像这样,他在他的正文旁边加上大量的批注,说明,有关某些情境的锋芒毕露的想法,对小说人物或对自己的种种判断。在这部小说的这个印本中,这类批注我保留了一大部分,足以说明司汤达对他的创作是怎么想的,他预计在怎样一个方向上加工修改他的作品——如果他能使这部作品最后完成的话。从这样的角度研究司汤达的手稿是十分富有启示的。人们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对每一种表现手法是怎样推敲的,又怎样小心翼翼、千方百计设法写得生动逼真。他随时都列出必须核实的项目,任何政治事实、真实事件、历史日期、两个城市间的距离、军界的习惯用语、社交礼仪,如果不在原稿上反复多次注明“有待核实”,标出注意掌握,写上许多有待于最后确定的字眼,那么,他在小说里是连一点暗示也不肯落笔的。

重复,以及他认为不恰当或无力的用语,他都在一旁标注一个小小的十字。但他决不因此就中断他的工作,他总是马不停蹄地写下去,唯恐灵感受阻以致枯竭。

他所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他的风格。他懂得笔调要流畅,文体要优美,他尤其看重民法所用的文字的明朗性。他希望能够做到有这种“合于理性的风格,这种风格一样可以合情合理地描写热情的奔腾变幻”,他把这种以不可更改的词句表现的风格与让-雅克·卢梭 的放纵浮艳的文体相对立。他经常修改他的字句,他说:“由于风格的原因修改一个句子,只有在我确有把握使这个句子能保存下来的时候,我才动手修改;首先为表达得充分而进行修改,其次才是为风格而进行修改。”

他写作总是比较仓促迫切的,润色修饰放在最后,或者在校样上改动。因为他不得不生活于其中的那种环境气氛,对他所追求的形式和对感情的精细刻画是很不利的。他写道:“精微细腻之处,只有等到回巴黎住过一个月之后才能最后完成。”在巴黎,确实一切都使他感到兴奋,使他文思如涌,同时也使他得到休息;在罗马,一切都让他感到窒息。至少他认为是这样。一八三五年三月十五日,他曾经用这样的语句来说明这种情形:“我淹没在烦恼中,它不会把我推上来让我做好这个工作。在我所生活的环境中,人们对于精神劳动是视若无睹的。巴黎的气氛造成的效果完全 相反 。现在缺乏可以推动我去做这个工作的那种力量,回到巴黎以后,只要一提到优美,只要讲到 形式的诱人 ,我就一定马上动手去修改它。倘若这个设想是确实的,那么,在这里我就尽量把各种情况都写进去好了;我希望回到巴黎以后再把它们删掉。”此外,促使贝尔回到巴黎的,还有别的原因。因为,只有回到巴黎,他才能了解在什么环境下讲什么话的种种微妙的区别,他要把这些不同的谈话方式引用到他的人物的谈吐中去,使人物说话更加逼真而生气勃勃。他想德·卡斯泰拉娜夫人一定会告诉他: 正统王朝派 极端保王党人 该说是 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呢,还是该说是 一位上流社会的女人 ?其他这类小小的问题在他的思想深处还有上百个,得去找他的朋友和女友,请他们帮助解决,这些朋友可真幸福,始终生活在塞纳河两岸。他打算先去找芒蒂(克莱芒丁·居里阿尔夫人),问她军界有些什么习惯用语,再请她把有关女人修饰化妆方面的资料提供给他。他还得去找另一位向导给他上课,教给他关于服装时式的知识和这些服装的穿着方法。乔治·桑,她的小说他其实一点也不看重,但她对修饰打扮的注意和判断他却总是十分注意,他有一天绝非出于恶意地记下这样一条:“重读桑的几页小说,其中写到时装女商人和穿戴梳妆。”

不仅是他的作品中有关实物细节方面的描写使贝尔煞费踌躇,连小说的题目也一直使他考虑再三、委决不下。根据原稿上的提示和他在写给别人的信件里对他这部小说所加的题名,人们可以发现小说曾经陆续被称为:《勒万》,《马耳他岛的柑橘》,《电报》,《吕西安·勒万》,《殷红与黑》,《普莱茂森林》,《绿色猎人》,《红与白》。

最后这个题名“使人想到《红与黑》,并且给报纸编辑提供了一句话: 是共和派吕西安, 是年轻的女保王党人德·夏斯特莱”。但是一讲到作者在一八三〇年赋予《红与黑》的含义的时候,用词的暧昧的含义就立刻冰消雪解了。

司汤达曾经久久想用《马耳他岛的柑橘》这个题目。他喜欢这几个字的组合,“仅仅因为音调美(巴朗舍先生说:为了phonie)”。但是当他着手写小说第二部分的时候,他出乎意料地发现他的小说和法布尔·戴格朗丁的《马耳他岛的柑橘》不无关联:“法布尔·戴格朗丁的《马耳他岛的柑橘》(一八一〇年有人在达律伯爵的午餐宴席上谈到过):一位主教劝自己的侄女去做国王的情妇——勒万先生也曾和自己的儿子发生争执,强迫儿子去养一个姑娘。小说的喜剧性场面。”

不过,贝尔担心这个书名是布尔乔亚式的,因此弃而不用,又提出用《电报》作为书名。克洛德·夏普 的新发明在这部小说里确实扮演了一个小小的角色,贝尔原想借此描写他那个时代的政治生活。不过这仅仅是转念之间的想法而已。

《普莱茂森林》,情况也一样。南锡城外三里之遥,有一片林地,绿荫重重,掩映着德·圣梅格兰公爵夫人幽居之地,德·圣梅格兰公爵夫人在这里为一个品德高尚的情人而哭泣,这时,吕西安·勒万的故事刚刚开始,第一次见到她,以后,到小说的第三部分,在罗马,才又遇到她。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小说的第三部分作者不准备写下去,所以,公爵夫人以及这一片森林也就一举而化为乌有。

贝尔开始誊清小说稿期间,一心想用《绿色猎人》这个题目。高隆发表这部小说的开头部分时,唯一经过抄录和改定的若干章,就保留了这个题名,他因此而受到责备当然是他始料所未及的。亨利·朗博先生在博萨尔出版社替这部小说出了一个很好的本子,认为可以用《红与白》作为题名,因为这样似乎表现了司汤达最后的想法。

不过,我还是遵从亨利·德布拉伊先生已有的先例,这部小说自从让·德·弥谛以《吕西安·勒万》为题出版以来,这个书名已经为公众所承认,而且这个题名也是司汤达本人确定的,他不止在一个时期,而且多次用它来指称他这部作品,我以为以保留这个题名为宜。

这部小说尽管经常每一页都在反复修改中,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模样仍然不是当初作者所期望的那种模样,那是毫无疑义的。阅读原稿,我们发现,这一情况作者早已预料到了,他先后留下的亲笔写的遗嘱共有五份:一八三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八三五年二月十七日、三月八日、四月十日和十二日。遗嘱有的是简短的,但五份遗嘱反复讲的都是这件重要的事情。其中至关紧要的内容如下:

(本书赠予保林娜·佩里耶-拉格朗热夫人,高隆先生转,果多-德-莫鲁瓦路35号。)

如果上天在this novel(这部小说)printed(出版)前就召我去享受给予我的德行的报偿,我担心这几卷书稿会让一位fair trial(好审判官)给剥夺出版的权利,竟落到某位针线商手中,出于某种情势或由于精神上的原因,把这几卷纸拿去点柴火烧掉。为使这些书稿在傻瓜们的眼中抬高价钱,我在里面还配了几幅铜版插画。这几卷文稿我遗赠保林娜·佩里耶-拉格朗热夫人,她辨认得出我的笔迹,不过,她也可能变成虔诚的教徒,将文稿付之一炬。文稿有必要请几位作家审阅一下,但不要去找醉心于时髦风格和装腔作势的作家,而且他们索价也嫌太高。也不要去麻烦于勒·雅南、巴尔扎克诸位先生,但不妨请菲·夏斯尔先生 修正文体,删繁就简,对于荒诞狂妄之处则请高抬贵手,放过算了。这个世纪实在太醉心于平庸苟且了,一八三五年我们认为是狂悖不逊的,到一八九〇年或许还未必使人觉得有趣。到那个时代,这部小说可能就像《威弗利》 那样(这并不是从才能上做比较),成为旧时代的图画了。对于我们畏缩胆怯的精神现状,这似乎太过分了,而对于我们当前的风俗来说,却又显得不够,只是我们的风俗偏偏相当衰朽腐败罢了(利用电报在证券交易所肆行盗窃不在此列)。

这些人物和事件我是按照自然摹写的,我还一直在使之 弱化 。倘若有那么一位活见鬼的阉宦似的出版家把这个按照衰朽腐败的风俗复制下来的弱化了的复制品再加以削弱的话,那会怎么样呢?请读一读伍瓦屠尔 的书简;人们简直怀疑那是不是值得去写。谁料这部倒霉的小说的情况,甚至还要糟一百倍;我把它写成小说的乐趣因此全给打消了。我究竟把它交托到谁的手上才好?为了让它去碰碰运气,我已经把它装订成册。(最好的出版家无疑应该是行政法院查案官普罗斯佩·梅里美先生,不过,如果他要写他自己的著作,事情就不大好办了。)

我为了生活不得不为国家财政预算效劳,因此我无力print it(把它付印),国家财政预算最痛恨的莫过于人们假装有什么思想。每当我看到共和派人士很有头脑,我就更加喜爱当前的状况:从虽不是最体面但也不太愚蠢的人士中选出七八个人来,就由他们去驾驭这部车子吧。(如一八三五年二月四日银行主持的贷款,被接受或被否决的盖巴尔公债,关于斐迪南七世死亡的谣传 ,目的都是为了让银行猎取利益。倘若容许这等事,那就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了。)

为此,我这部小说,已装订成五或六册,遗赠保林娜·佩里耶-拉格朗热夫人(罗·高隆先生转,果多-德-莫鲁瓦路35号),并请付印出版,还请某一位明理的人士惠予订正。文体及不得体之处均请修改,狂悖背理的地方可听之任之,不必改动。如果保林娜·佩里耶-拉格朗热夫人已成笃信宗教的信女,我请求她将这几卷文稿转交给旺多姆广场出版人勒瓦瓦瑟尔先生,或转送议会图书馆,如果议会图书馆愿意接受这样一部很不体面的作品的话。倘若它真不愿接受,那就请送交格勒诺布尔图书馆。

一八三五年二月十七日,于罗马。
亨·贝尔

我不知给这部书加上怎样一个书名才好;《吕西安·勒万》,或《殷红与黑》,似乎都可以。(迷人的托尔洛尼亚宫大舞会之次日)

我们要反复说明:其他几份遗嘱,不论在表达方式或者是在任何一点上,都不比这一份所表现的精神以及文字为弱。贝尔在所有这五份遗嘱中无不写明将这部著作遗留给他的妹妹佩里耶-拉格朗热夫人,其中有三份遗嘱在讲到她之后,还委托他的表弟罗曼·高隆对作品“佶屈聱牙的段落进行修改,但不要磨得太平”,并设法使作品能够得到出版。

面对原稿全部的重抄工作,高隆后退了,他仅限于拿出司汤达让人抄好定稿的那一部分发表。他的使命既给了他权利,同时按照当时通行的见解,也赋予他对他表兄的著作进行精细修订的责任。

高隆终于把《绿色猎人》出版了,当时他是以一八三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到九月二十三日贝尔口授并仔细校改过的抄录本作为底本的。这个抄录本的一部分(正好是八十四张纸)在格勒诺布尔市图书馆手稿部编号R.5896第13册(1—83页)和第5册(137页)中可以找到。人们在这里可以看到,手稿上的原文与我们在《绿色猎人》中所读到的文字有些不同。说这些修改系出自司汤达之手,并且是在我们看到残缺不全的抄录本之后所作的修改,那是不可信的。因为司汤达动手修改通常不限于只改动几个字。他在对文笔做重大改动的同时,总是对人物性格加以明显的发展,并且不停地给人物添上新的特征。如《吕西安·勒万》开头几章,一八三五年抄录本就增加了骑兵梅努埃的新情节,使原来这一部分手稿起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是司汤达如何进行修改的一个例证。反之,在高隆主持出版的《绿色猎人》铅印本上的文字与抄录本保留下来的那几十页文字之间的出入是不大的。删去若干重复之处,对几个标有十字标记的文字即司汤达指明他认为不妥的字眼做了改动,如此而已。司汤达在遗嘱上要求按照指明的方向来改进他的抄录本,高隆是忠于这一意愿的,因此,所有这些改动其实就是高隆所作的改动,这是毫无疑义的。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如果高隆所作的这些情有可原的修改都用括号标示出来的话,一八五五年那时的出版者、读者甚至研究者反而要为之哑然失笑了。

但是在今天,比较起来我们是吹毛求疵、要求更高的,在学术研究方面通常的做法是尊重作者的想法甚至他的失误,审慎精细的态度甚至达到荒谬的地步,所以我主张用抄录本原文取代经过高隆修改过的《绿色猎人》的文字,因为至少这些篇页原封不动地保存在格勒诺布尔图书馆里,总之,这些篇页本身也还含有变文在内。

如果说《绿色猎人》就是司汤达作品开头若干章的最后一稿,其他可能存在的争论问题暂且不论,那么,作者自己系统的校订不幸就不可能超出约占全部手稿四分之一的这一部分了。因此我们不得不从改定的抄录本结束处设法与原始的文稿衔接贯通起来。原始文稿已装订成五巨册,存放在格勒诺布尔图书馆书库中,列入分类编号R.301部分。我们不要忘记,原始文稿写于一八三四年五月五日至一八三五年三月中旬。在这时期以外,贝尔除去删削、修改、增补和加工整理外,没有再写什么。但是,在编号R.288卷册内却还保存有一卷相当重要的手稿,按其内容可以称作备用的速写笔记(关于社会、结构、人物肖像的设想)——这些材料并没有全部写到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去,其中有些片段、对话或关于人物的摘要,作为附录放在本书之后。

在所有这些手稿文字中,都有单词或文句的变文,经常是司汤达预计要改动的,是他时时都在进行选择的。在原则上,我始终采用最后一次写下的字眼、最后一次确定下来的形式,《吕西安·勒万》的其他校订者一般也是遵循这个原则处理的。有时,对于某些犹豫不决的标示,人们不得不进行抉择。当遇到某种列举的情况时,是否应当全部列举出来,或者仅择取其中最为突出的一项?这时,是否应当设想贝尔不过是开列一些同义语,或者仅仅是列出某种层次序列而其中每一字眼各自都有重要意义?又如,在已提出的两种形态中确定其先后,特别是在这些字句所在地位、墨水色泽和字迹不论在写法上或在其他什么标志上都已不能表示出时间先后的时候,遇到这样的情况又该怎样处理呢?这是因人而异的,用的方法不同,结果也不一样,这就是在不同的版本中出现的第一种歧异。

另一些歧异来自贝尔书写不佳,还有他为指出某些他认为带有危险性的字眼和段落所采用的真正的字谜方法的那种癖好。在这些地方,就需要古籍评注家那样的耐心和眼光,如有人认为是franc-maçon(国际秘密组织共济会会员),别人却看作是confesseur(听忏悔的神父)。

原稿写得密密麻麻,枝枝节节,复出并见,比比皆是,四边也写满改写的片段,有些地方作者本应删去,把有关段落写清楚,可是前一次写上的文字作者并没有用笔划掉。总之,在这样的稿本上,应当全部保留不动,还是细心剔抉、去芜存菁呢?这也因人而殊,各得其便,也有方法上的不同。以我而言,凡遇到叙述描写上意义不明、难以理解、在原稿上又没有删掉的某些文字,我就毫不犹豫地割弃不要。遇到这样的场合,我一般都加注说明。这些保留下来的片段,如系作者原意没有得到明确表达之处,就在原文上加方括号来表示。

对于司汤达在本书写作过程中一再变更的人物姓名,应该说我在书中已经予以统一了吧?我采取的方法是以最后提出的形式为准,照此确定下来。我这里只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这是很有趣的:如勒万(Leuwen),相继被叫作:Lieven,Laiven,Lawhen;德·夏斯特莱夫人(Madame de Chasteller):Madame de Cérisy;德·彭乐威先生(M.de Pontlevé):M.de Pontcarré;葛朗代夫人(Madame Grandet):Madame Gourandet;德·博佐布尔先生(M.de Beausobre):M.de Beauséant;戴维鲁瓦先生(M.Dévelroy):M.Ducauroy或M.Ducluzeau;梅尼埃尔上尉(le capitaine Ménière):le lieutenant Milière;克拉帕尔先生(M.Crapart):M.Crochart或M.Camard。

有必要指出,《吕西安·勒万》的原稿,同《亨利·勃吕拉》《拉弥埃》《自我主义回忆录》的手稿一样,充满了字母颠倒错置的字谜或代号,如贝尔用the K代替“国王”,L代替路易-菲力浦。

凡遇到tejé,sseme,tolikeskato,sulkon,mentser,chearvê,我都恢复为 jésuite(耶稣会教士),messe(弥撒),catholiques(天主教徒),consul(领事),serment(誓言),archevêque(主教);还有Touls,randtalley,zogui,1/3,都恢复为Soult(苏尔特),Talleyrand(塔列朗),Guizot(基佐),Tiers(梯也尔);同样,less that the king译为“国王以外”,des teriesplaisan sur un p...age,也都恢复为des plaisanteries sur un personnage(对某一位大人物开的玩笑),quelque prtr prêchant l’év.à la nechi恢复为quelque prêtre prêchant l’évangile à la Chine(某传教士中国式地照福音书讲道)

在手稿中还存在一些小小的前后矛盾未能排除,这是我力所不能或不愿任意改动的。例如在小说开端我们遇到一位弗莱隆先生,南锡省长。后来他变成专区区长了。这是因为起初贝尔将他的小说背景安排在法国东部一个专区政府所在的小城蒙瓦利埃,后来修改小说的开端部分,改好之后,蒙瓦利埃换成南锡,所以专区政府所在的城市一举而升为省府所在地。小说其他部分,贝尔还没有来得及进行修改。如不对原稿做许多删节或做一些根本性的变动与加工,我是无法处理这个问题的。

反之,对司汤达在原稿上一律写作勒万的地方,在印成书时改为吕西安,这是没有什么困难的。不过司汤达在他的稿本边上也注有意见:“也许对主人公的称谓,正像人们在这里所说的那样,是吕西安,而不是勒万。但在第二卷,写到巴黎的时候,就有些混淆不清了。”所以,遇有混淆不清的场合,我就更换名字,特别是在吕西安和他父亲同时出现的场面中,尽管后者始终被写作勒万先生。在其他场合,作者在原稿上虽有指示,我也避免做任何改动,前面引用的贝尔致高及耶夫人信中说他不能容忍用他的人物的受洗名来称呼他们这一点,我们不应当忘记。

司汤达在他的手稿近结尾处暗示 元帅 的头衔一律改为 将军 ,至此他一直是把陆军部长的军衔写作元帅的。这主要是担心涉及影射苏尔特元帅 之故。今天,这种影射再没有什么妨碍了。

我前面说过按照贝尔的指示将蒙瓦利埃一律改为南锡。可是小说家对南锡这个城市所知甚少,他在这个城市仅仅停留过两个小时。因此他对这个城市的描写完全出于虚构。但在本书的描写上,也不大看得出那是在写格勒诺布尔。只有那里的社会风貌是按作者自己往年的记忆来描绘的,何况经过和他的同乡吕必松在契维塔韦基亚几天的谈话,那是记忆犹新,印象很深的。他的故乡格勒诺布尔,他一向都说他不喜欢这个城市,但这个城市终究还是在贝尔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小说中有许多地名如商巴尼埃、里塞、伏罗尼埃尔、阿勒瓦尔、布龙、梅朗等,就是从格勒诺布尔附近小村镇名称借用而来的。

小说的第二部分,人们看到吕西安·勒万奉命前往商巴尼埃(歇尔)和冈城去履行使命。手稿在有关这两个地方的问题上,又有互不一致的提示。贝尔起初把他小说中的地名全部作成虚构,后来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确定情节发生的地点,他又采用实有的城市名称。所以南锡被认为比蒙瓦利埃更好。同样,小说上尽管写的是商巴尼埃,而小说作者心目中想的却是布尔日,后来又想把这个地方改在尼奥尔。但是作者也并不坚持这种一时之念,看来好像还是愿意保留商巴尼埃这个虚构的地名,否则,发生在布卢瓦的情节和那个旅行时间表就显得太虚假、太不可信了。至于第二个城市名称,手稿上一次写作朗维尔,一次又写作×或×××,最后才定为冈城。

出于谨慎,贝尔在写他小说最后几行的时候指明吕西安·勒万被任命为驻马德里使馆秘书,但他却称之为卡佩尔。实际上,他心中所想的始终是罗马,他曾经有一个时期计划写罗马的社会和外交界。

关于作品的分章,我在开端部分完全按司汤达自己所留下的指点处理。但在故事后部并没有标出必要的段落划分,我便按照德布拉伊先生卓越的研究成果进行处理,或者遵从贝尔本人的要求来做:“按照事件划分各章,但不照推理和思考过程来区分。”

我们知道,罗曼·高隆曾经把这部小说开头各章包括在米歇尔-莱维版司汤达全集内,并且在一八五五年以《绿色猎人》为书名作为司汤达未发表的遗作出版过单行本。

广大读者要到一八九四年方才看到《吕西安·勒万》的全貌,这就是让·德·弥谛出的当杜版(Dentu)全本。不幸这个版本既不完备,又不可靠。这个本子不如说是司汤达原作的一个改编本。

最后,商皮翁版(Champion)的精装四卷本(1926—1927)问世,多亏这个本子,对于这样一部伟大作品,我们才得以窥其全豹。文本是经亨利·德布拉伊先生审定的,既审慎细致,又熟练周到,不论怎么推崇也不为过分,而且注释丰富,加上解释和对变文的说明,对于贝尔思想研究者(beyliste)来说真是一大幸事。

以后,另一个同样很好的博萨尔版(Bossard)的本子出版(1929),书名题作《红与白》,是亨利·朗博先生精心校订的。

德布拉伊和朗博两先生用力所在不同,各有所长。不待言我现在这个本子对他们的工作都有借重,特别是设法避免在他们的本子里也未可免的某些不大的差错。

有这样两位先行者开拓在前,道路经过两度开辟,循此前进,也就不难了。我在这里谨向他们表示谢意。

亨利·马尔蒂诺


[1] 见亨利·杜莫拉尔:《杜波列博士真有其人》,《迪旺杂志》,1928年7—8月号、9—10月号(Henri Dumolard: Le véritable docteur Du Poirier,Le Divan )。(马尔蒂诺注) HGPoomqU1Z1kv0Ewu8PPLvuwLJLZlqoTNqpi4SN8zVxyyxuQE7sxx3+gcMNzCD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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