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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在中国,《红与黑》有口皆碑,而《巴马修道院》的名字则不那么响亮。其中的道理,从司汤达作品在中国的接受这个角度说,《巴马修道院》的译介相对《红与黑》要冷清许多 ,或许是一个因素。《红与黑》与《巴马修道院》的首次译介差不多同时。赵瑞蕻先生的《红与黑》作为第一个译本,最初发表于1944年。1949年又有后来一度很流行的罗玉君先生的译本问世。至于《巴马修道院》,则有徐迟先生的译本,1948年上海出版,书名定为《帕尔玛宫闱秘史》 。然而此后这两本书在中国的命运,反差就很明显了。《红与黑》一热再热,五十至七十年代,罗玉君先生的译本多次再版,七十年代以后,更是出现了翻译《红与黑》的狂潮,先后出现译本达数十种之多,令人目不暇接。与翻译同步,《红与黑》的研究很早就成为外国文学中的“红学”(这本书的研究与评论曾一度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尤其是1957年政治风浪后,它与《约翰·克利斯朵夫》一起被批判为教唆个人奋斗的大毒草。不过,从后来的效果看,这种政治批判实际上扩大了这部小说的影响,起码极大地提高了它的知名度)。《巴马修道院》则没有这般幸运,不但在很长时间里没有新译本问世,连徐迟先生的旧译也未见再版。 七十年代后,译本似乎也不多,笔者只见到上海译文版的本子,译者是著名翻译家郝运先生。对这部作品的研究当然也就单薄得很,与《红与黑》的研究规模不可等量齐观。 其实,无论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评价来说,还是从历史的评价来说,《巴马修道院》之重要都丝毫不逊于《红与黑》。《巴马修道院》1839年由巴黎市昂布鲁瓦兹·杜蓬出版社出版。翌年9月25日,巴黎《两世界评论》发表了巴尔扎克的长篇评论《贝尔先生研究》。据巴尔扎克文章称,《巴马修道院》发表后“没有一位记者报道,理解,研究,分析,称赞,甚至连暗示的话都没有”。换句话说,媒体是一片沉寂。这对作者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悲哀,比遭到批评和攻击更令人沮丧。巴尔扎克对作品遭受的令人费解的冷遇深感不平,于是不顾可能遭到的种种误解与攻讦,以自己在文学界的声望为小说“正名”。巴尔扎克称赞《巴马修道院》“章章闪耀着精美之光”,是“一部只有真正杰出的心灵和认识才能欣赏的作品”。 他在赞扬小说“美不胜收”的同时,也对小说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批评意见。司汤达读到巴尔扎克的文章,立刻写信给巴尔扎克,对他的赞扬表示感激 ,对他的批评则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坚定地表示,百年之后,现在很红的一些作家将被遗忘,而现在很落寞的《巴马修道院》将会受到公众的欢迎。这不由令人想起他谈到《红与黑》时曾经说过的话:“到1880年前后我将被人理解。”事实上,自从十九世纪末哲学家、批评家泰纳肯定了司汤达的文学成就之后,《巴马修道院》一直受到文学史家和批评家的高度评价。著名学者朗松编写的那本堪称经典的《法国文学史》从司汤达诸多作品中挑出了两部,推为杰作,这两部作品就是《红与黑》与《巴马修道院》。该书还把创作时间晚于《红与黑》的《巴马修道院》放在前面论述,《巴马修道院》在编著者心目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对司汤达作品的这种基本评断,得到后世多数学者的认同。例如司汤达与巴尔扎克的研究专家巴尔戴施在他的《小说家司汤达》中认为,《巴马修道院》标志着司汤达“超越”了《红与黑》等作品所取得的成就,在小说创作上“获得了自由”,从这个意义说,《巴马修道院》是司汤达“创作历程的终点”。 再如,当代美国哲学家M.亨利主编的《西方世界名著》,司汤达选了三种,除去论著《情爱论》,另外两种就是《红与黑》与《巴马修道院》。

司汤达一生勤勉,笔耕不辍,创作的长篇小说不可谓不多,然而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那就是司汤达生前真正完成的长篇并不多,仅三部,即《红与黑》《巴马修道院》以及司汤达的第一部小说《阿尔芒斯》。除却这三部,其他长篇作品都没有完成。描写一个出身大资产阶级的青年在外省与巴黎生活经历的《吕西安·勒万》 虽然接近杀青,却没有收尾,也没有得到最后的修改润色。自传体小说《亨利·布吕拉尔传》中途辍笔。与作家著名的意大利题材系列作品相关的《粉红与绿》残缺更多。唯一以女性为主人公的长篇《拉米埃尔》两次动笔,又两次搁笔,最终未能完成。司汤达还留下了许多中短篇小说遗稿,其中不乏具有长篇潜质的作品,可惜有的未及展开,有的更只能算是初步构想。

一个赫赫有名的小说家,竟有半数以上的小说作品停留在未完成乃至构思阶段 ,这在文学史上相当罕见,难怪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注意。法国著名文学理论家杰拉尔·热奈特将这个现象称为司汤达小说的“残缺命运”。热奈特说:“未完成的作品在司汤达的作品中占有非常可观的比重。像《亨利·布吕拉尔传》《吕西安·勒万》《拉米埃尔》《自我主义者回忆录》这些重要的作品都在写作中途放弃了,有如流水淌进沙漠,消失其中。这样的作品还有《拿破仑传》、小说《社会地位》的初稿、好几部中短篇,其中包括《粉红与绿》——这部作品吸取了《米娜·德·法舍尔》的材料,本该写成一部长篇。如果再加上《巴马修道院》仓促的结尾、《绘画史》和《旅行者回忆录》的出版突然中断或压缩,那么说司汤达的作品从根本上说有一种残缺的命运,大概并不为过。”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司汤达小说这种“根本上的残缺命运”呢?是作者缺乏才气吗?显然不是。《红与黑》从构思到完成,不到一年;《巴马修道院》的篇幅更大,实际写作时间却只用了五十二天。即便在“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快手,例如巴尔扎克看来,也要叹为神速了。既然如此,何以会有如此多的作品不了了之,情节刚入高潮便戛然而止,甚至刚刚开篇便“打入冷宫”?毫无疑问,作家突然去世是一个重要原因,正当司汤达处于创作巅峰的时候,脑溢血夺去了他的生命 ,使他的一切写作计划,无论是构思新书,还是改写续写旧稿,都化为泡影。然而突然去世的作家并不在少数,仅就十九世纪法国小说家来说,就有巴尔扎克、左拉这样的顶级人物,但是他们的作品并没有“根本的残缺命运”。所以不能把残缺现象完全归因于突然病逝,此外还有一个因素是不可忽视的,那就是司汤达的个性。了解这一点很重要,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司汤达作品为何有这种奇怪的“残缺命运”,而且可以为我们阅读司汤达的作品开启一扇窗户,放我们的目光进入作品深处。

司汤达是一个非常感情化的人,一个非常感性化的人。尽管他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的信徒,把理性与科学看得高于一切,但是他骨子里却是一个感觉论者。鲜活的感觉,冲动的情绪,内心深处的激情,较之理性与理智,较之科学与逻辑,对他更具吸引力。他善于观察,有判断力,也不乏精辟独到的见解,但是对事物做深刻的分析和严密的思考,对未来进行精细的预测和设计,并非他所长。他听从的往往是心灵的声音。尽管从他的小说里不时看到孔狄亚克 式的论断,感觉到伏尔泰式的嘲讽,但是他在性情上也许更接近卢梭,而不是孔狄亚克或者伏尔泰。他感情充沛,感觉敏锐,而且心底质朴,整个一性情中人,喜欢以感觉接物,凭感情用事,这都与卢梭很接近。只有一点,他不喜欢白日梦似的遐想,这是与卢梭相左的。巴尔扎克说司汤达属于那种“喜爱速度、运动、简洁、冲突、行为、戏剧性,不喜欢议论,不欣赏梦想” 的作家,可以说是知人之论。司汤达的个性化入了他作品中几乎所有的重要人物。法国批评家让-皮埃尔·理查尔说,司汤达笔下的人物都是那种“一切从感觉开始”的人。这些人物“一切从感觉开始。在接触事物之前,预先没有任何天赋观念、内心感觉、道德意识存在。司汤达的主人公面对世界,裸如赤子,不带任何成见,与上帝造物后头一天早上的人样子差不多” 。司汤达的个性不但化入了他塑造的人物,而且化入了他的写作方法,从而形成了他高度感性化写作的特点。司汤达写作首先凭的是情感与感觉,而不是理解、判断等智性因素。他不习惯于对小说进行通盘的思考与全面的酝酿、架构之后再动笔,他要么索性不拟提纲,要么即使拟了提纲,也十分简单,显然是担心过分理智的思考会抵消他的感觉力和想象力。这可以从司汤达自己的话得到印证。他在《吕西安·勒万》底稿的旁注中写道:“事先拟定提纲让我麻木。”司汤达的写作方式很接近他的旅行方式,他在《罗马漫步》中曾经表示“没有计划”,“完全听从一时的冲动”的旅行最合他的口味。这很自然地让我们联想到另一位高度感性化的作家:十六世纪的蒙田。无论旅行或写作,蒙田也是不喜欢事先拟订计划,而是凭兴之所至,信步走去或信笔写去。当然,司汤达写的是小说,毕竟不能完全像蒙田写随笔那样纵横恣肆,但是,正是这种没有周密的计划,“完全听从一时的冲动”的写作的策略(其实策略两个字对司汤达并不合适,因为这在他是本能,而不是经过筹划的策略),决定了他有了感觉便动笔,而一旦“一时的冲动”消失,写作就戛然而止,有时甚至是令人遗憾的终止。巴尔戴施在《小说家司汤达》里介绍了司汤达1838年底完成《巴马修道院》之后半年中的写作,他是这么说的:1839年新年伊始,司汤达创作了《科斯特罗女修道院院长》,小说完成,交付《两世界评论》发表后,着手写作中篇《苏约拉·斯考拉斯蒂卡》,未竟(三年后再写,仍未竟);重写以巴亚诺修道院为素材的一部旧稿,未竟;四月,写《圣-伊斯米埃骑士》,未竟;五月,写《拉米埃尔》,未竟;不久转而写中篇《费德》,也未竟。从这个简单的时间表,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司汤达写作的个性气息。

二十世纪后期,结构主义文学批评竭力主张文学研究把注意力倾注于文本的结构分析,因为文本一旦生成,便是一个自足的符号体系,对它的认识应该从其自身的结构出发,无须关注作家主体的状况,如生平、个性、感情、思想等。这种曾经风行一时的观点后来受到了质疑,因为作品是作家意识的载体,割断作品与作家主体的联系,实际上是想用所谓的“客观”“科学”的态度取代人文态度,这对文学研究未见得是一条康庄大道。当然,作品与作家主体的联系随不同的作家而有程度差异,有的作家的创作与个人的经历、个人的内心世界、个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个人生存状态紧密相连,有的则若即若离;有的明若烛火,有的则晦暗幽曲。司汤达高度感性化并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写作方式说明他正属于那种个人的主体生存状态、生存经验与作品丝丝相扣、息息相通的作家。

这一点首先反映在他经常将自我的情感、自我的经验和经历大量投射到作品中。非但自传体小说《亨利·布吕拉尔传》是如此,其他叙事作品也都包含了大量的亲身经验和感受。例如《红与黑》的于连和《巴马修道院》的法布里斯都有一个专横、令人反感的父亲,这显然是司汤达少年时代与父亲紧张关系的再现。又如《吕西安·勒万》中,吕西安与大使夫人的恋情来自司汤达本人在西菲塔-维切亚领事任上与大使夫人的一段暧昧关系。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司汤达研究者们早已做了大量翔实的考证,这里不详细介绍。我们要指出的是,在司汤达的创作中,自我在作品中的投射,不仅仅是自我经历或经验的移植,更重要的乃是作者个人对世界的感受和认知的再现,是作者个人生存状态的再现。在这方面,司汤达的小说是很有代表性的。司汤达在塑造吕西安·勒万这个人物时,在手稿页边写道:“模特儿——多米尼克自己。啊,多米尼克自己!”这个多米尼克不是别人,正是司汤达本人,是他为自己起的诸多别名、笔名中的一个。如此直截了当地宣布把自己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模特儿,这在小说家中并不多见,可见司汤达进入创作状态后,观照自我,体验自我,成为他的一个重要创作审美需要。

读司汤达的小说,人们往往有一种感觉,几部小说的主人公,《红与黑》的于连,《巴马修道院》的法布里斯,《吕西安·勒万》的吕西安,面貌有些相近,有时竟仿佛孪生兄弟。其实,这几个人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相差十万八千里。于连出身下层手工业者家庭,生活贫困,父亲没有文化,粗暴贪婪;法布里斯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虽然没有继承权,却衣食无忧,虽然得不到父爱,却受到母亲、姑母、姐姐的溺爱;吕西安的家庭是富有的大银行家,母亲温柔体贴,父亲则不遗余力地为他进入上流社会创造条件。他们选择的生活道路,他们的生活经历,更是各不相同。就性格而言,这三个人物也有很大差异,简言之,于连多疑,法布里斯热情,吕西安简单。既然如此,我们何以会感到他们彼此互为影像呢?表面层次的解释是,三人都是英俊少年,富于才智,对女人都具有独特的吸引力,而且事实上他们的确都曾卷入多个爱情旋涡。不过这个解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抓住事情的本质,应该做更深层次的挖掘。这里,法国两位十九世纪文学专家的观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认为:“于连、吕西安、法布里斯之所以相似,主要不是因为他们的性格,他们的性格其实存在很大差异。他们相似,是因为他们面对问题的态度。在一个充斥着怯懦和虚伪的世界上,怎样才能具有某种价值?怎样才能凭借这个价值而无愧于一个蔑视或无视社会评价的人的爱情?怎样才能做到既有一颗伟大的灵魂,又是一个幸福的人?对司汤达来说,这是生存的核心问题。” 两位专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仅揭示了这三个人物彼此相似的深层原因,而且触及了司汤达小说创作的一个根本特点,即司汤达笔下的人物,体现了他本人回答“生存核心问题”的方式,是他通过艺术手段对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所进行的一种体验,是对如何既活得幸福又不丧失个人尊严这个重大人生课题的思索

司汤达在1832年发表的《自我主义者回忆录》中问道:“我曾是怎样一个人?”“我现在是怎样一个人?”类似的问题他后来又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多次提出来。这种对自我价值、自我地位、自我生存状态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以及在这种状态下寻求幸福的可能性、途径和过程的强烈关注,构成了司汤达创作的支撑点。这个支撑点,用司汤达喜爱的一个词来表达,就是égotisme。这个词是向英语借来的,按法语词典的解释,第一层语义是“自我夸大的情感,喜欢谈论自我,崇拜自我”;另一层语义是“司汤达用语,指作家对自己人格的分析”。所以这个词有人译作“自我分析”。这个译法不能说不对,但是容易误导读者,使读者以为égotisme是一种理性的分析活动,并联想到心理分析和精神分析。其实正如这个词的基本语义所显示的那样,它是一种情感,而司汤达正是在情感层次上使用这个词的。为了避免误解,笔者以为将égotisme译作“自我主义”或许更为确切。

司汤达重要作品的主人公,于连、法布里斯、吕西安,读者之所以感觉他们面貌相似,就是因为他们都是自我主义者。他们虽然性格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但是在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执着于自我体验与自我观照上却如出一辙。这一点,读过《红与黑》的读者一定有体会,阅读完本书时也一定会留下深刻印象,这里无须多言。我们想强调的是司汤达小说人物自我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即表现与掩饰这一对矛盾。司汤达笔下的这些自我主义者沉湎于“自我夸大的情感,喜欢谈论自我,崇拜自我”,他们在自我感情与感觉的体验中膨胀,有时候会采取相当夸张的形式谈论自己或者表现自己,例如于连夜闯德·莱纳夫人的卧室,爬梯子进入玛蒂尔德小姐的房间;又如法布里斯的滑铁卢之行,他与自己并不爱的女艺人小玛丽埃塔、弗斯塔调情;等等。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时无刻不在有意无意地掩饰自己,生怕他人发现他们的真实自我,而且他们表现自我往往正是为了掩饰真实的自我。杰拉尔·热奈特说:“自我主义的悖论在于,以最不加掩饰、最不顾廉耻的方式谈论自己,却可能是掩饰自我的最好办法。这个词从任何一个意义上说,都是一种躲闪。” 所谓躲闪,就是掩饰,就是回避,就是逃避别人的目光。瑞士著名文学批评家让·斯塔罗宾斯基对此也有论述。他说自我主义者期望,他人面对他,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最令自我主义者沾沾自喜的是:“我并不在你想发现我的地方。” 自我主义这个悖论构成了司汤达小说人物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方面,审视、体验、表现自身的经验以及经验感受,构成他们生存方式与生活价值的基石;另一方面,他们最不情愿、最害怕的是他人的目光深入到他们的自我经验和经验感受中,换句话说,他们害怕自我的真实被他人的目光穿透。因此,他们在表现自我的时候,往往刻意回避他人的审视。以本书主人公法布里斯到滑铁卢参战的一章为例。滑铁卢是法布里斯人生的起点,他抛开舒适安逸的生活,只身闯入烽火连天的滑铁卢战场。值得玩味的是,他还未到滑铁卢,便不得不以“另一个人”的面目出现在他人面前,也就是说,他戴着假面具踏上了生活的征程。这个假面具是一套法国轻骑兵制服。法布里斯穿上制服,骑上了一匹买来的骏马,操起不熟练的法语,混入了奈伊元帅的卫队,他真实的自我便隐藏起来。这样便出现了小说最精彩,也是最为评论者津津乐道的关于滑铁卢战役的描写。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说,这一段描写采用了内聚焦的叙事技巧,把关于战役的描写限制在主人公法布里斯个人的感觉(主要是视觉)范畴之内,与当时许多作家习惯采用的全知全能式的宏大描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通过法布里斯的所见所闻,以及他对这些见闻的直觉反应,揭示了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叙事与心理分析融合得天衣无缝。从作家主体投射的角度说,法布里斯的心理活动恰恰是司汤达主张的自我主义的典型反映。法布里斯全神贯注于自我的种种新鲜感受,表现了一个自我主义者的生存态度。我们看到,法布里斯对周围实际发生的事情,具体说就是对关系到拿破仑、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命运的滑铁卢战役的进展和结果几乎毫不关心,尽管周围炮火纷飞,他却完全沉浸在自我的感觉与体验之中。正因为如此,他对英国士兵(红军装)的死,不像其他法国轻骑兵那样兴奋,对法国轻骑兵的死,他也不感到悲哀沮丧,他只是注意到有人短促地叫了一声(这里,小说的叙事手法表现出了高超的技巧)。身临历史性的决战,当着法国军队和英国军队即将开始其结果将会改变欧洲命运的铁与火的撞击的时候,唯一让这位意大利青年感兴趣的是法国统帅奈伊元帅的脸,而这张脸之所以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他发现元帅的头发是纯金黄色的,衬着一张通红的大脸。法布里斯心里说,我们意大利就看不到这样的脸。他又难过地想,我的脸那么白,头发又是栗色的,一辈子也甭想像他那样了。对于他,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一辈子成不了英雄”。

与此同时,法布里斯又随时随地小心翼翼扮演着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角色。他是意大利人,却要装成法国人;头一次见到战争场面,却要装作老兵;法语不熟练,却要费力拼凑地道的法语句子。凡此种种表现,都自觉不自觉地在掩饰真实的自我。所以,当他发现所有的轻骑兵都在注视他的时候,他人关注的目光立刻使他感到很“窘迫”,“脸发烧”。这不是一般的腼腆,而是自我主义者害怕自我被他人窥视的本能反应。

这就是司汤达笔下的主人公。他们沉湎于自我,同时对外界又十分敏感,甚至敏感过度,不管他人是否真有窥探他们内心世界的企图,他们都会迅速做出反应,并立刻将自我包裹起来,像蜗牛的触角一碰到什么东西,它便躲进坚硬的壳中。自我主义者心理上的这种悖论在《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身上已经有充分的表现,它是于连矛盾复杂的心理与性格的根源。在《巴马修道院》的主人公法布里斯身上,这种心理悖论也有种种表现,不过法布里斯与于连不同,如果说于连是以自己精心设计的言行将自己包藏的话,那么法布里斯则是一直生活在主动或被动选择的各种假身份之中。从滑铁卢战场上的法国轻骑兵,直到他生命最后几年中“圣徒”的假名声和主教的黑衣,这些都成了他的外衣、假面。在这些外衣与假面下,他一方面几乎以全部心智注视自我,有时还自觉不自觉地张扬自我;另一方面又包藏自我,逃避躲闪。他真实的内心体验,除了克莱莉娅(也许还应该除去布拉奈斯神甫),对任何人都是秘密,连他最亲密的朋友,姑母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也是雾里看花,一知半解。

法布里斯与于连不同,大贵族出身和闲逸的生活使他缺乏于连的意志力,因为于连所追求的他已经拥有。所以,虽然他不乏勇气,却不像于连那样主动进取。让-皮埃尔·理查尔指出,司汤达小说中的人物为了逃避他人审视的目光,“为了让他人看见另外一个形象,或者对赋予自己的任何一种形象加以拒绝,他不是靠虚伪,就是靠羞怯” 。于连逃避他人目光的主要方法是“虚伪”,就是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让行动之前便设计好的谎言不被戳穿,全部言行都是企图周密地抵御别人探究的目光” 。这种努力绝非法布里斯之所长。法布里斯的生活有一半由别人(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和莫斯卡伯爵)在安排,对于这样一个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谙世事的自我主义者,要求他像于连那样靠精心的算计和筹划来掩饰自己是不可能的,因而对法布里斯来说,假身份、假名、假面几乎成为逃避“他人探究目光”所必需。从这个角度说,小说第十三章法布里斯被情敌劫持游街的情节具有象征意味。在几十个火把的簇拥下,他被高高地抬在轿子上穿过大街小巷,这是何等张扬。然而围观的市民并不知道轿子上抬的是谁,而劫持他的人则以为他是“王子殿下”。这个情节可以说是法布里斯一生的写照。在小说里,法布里斯多次使用假身份和假姓名。滑铁卢一节不必再说,去滑铁卢的路上,他用的是商人瓦西的护照,从滑铁卢回来之后,从格里安塔去米兰,他冒充皮埃特拉内拉的儿子,而且冒用他哥哥的名字。他隐姓埋名向歌唱演员弗斯塔献殷勤,弗斯塔与弗斯塔的情人M伯爵为弄清他的真实身份煞费了苦心。他避难在博洛尼亚,公爵夫人和莫斯卡伯爵给他送来了正式的身份证明,然而其中所有的身份说明都是假的。更有意思的是,法布里斯还曾冒名顶替,假扮刚刚死于自己刀下的艺人吉莱蒂。在种种假名与假面的保护下,法布里斯关注着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站在布道的讲坛上,动情地向崇拜他的信徒宣讲基督教义,信徒们以为他为宗教情感所激动,也有人以为他暗恋着富商的女儿安奈塔·马利尼,实际上他正沉溺于对克莱莉娅的思念。反过来,当他与克莱莉娅单独相会,能够真正敞开心扉的时候,他却必须隐去自己的真实面孔——克莱莉娅要求他们必须在黑暗中相见。外在和内心的分裂与对立,这似乎是自我主义者的悲剧。

说到假名,我们不能不又回来谈司汤达。司汤达本人就有别名癖,假名癖。他使用过的别名、笔名超过百个。让·斯塔罗宾斯基在论及司汤达的假名癖时说:司汤达使用假名,是对“属于贝尔家族”的拒绝,而且“给自己起一个新名字,非但赋予了自己新面孔,而且赋予了自己新命运,新的社会地位,新的祖国……有的假名是德国名字,例如司汤达便是一个德国城市的名字。同时,幸福又只能在意大利寻找,年轻的亨利·贝尔凭借想象为母亲的家庭设计了意大利谱系。他热爱的母亲不可能属于格勒诺布尔,按他的回忆,母亲的家乡应该是风景秀丽、气候炎热的伦巴第。所以,司汤达每次出国旅行,都有回归自己的世界的感觉,他喜欢生活在国外,就好比他喜欢以其他名字生活一样。爱好旅行,喜欢游荡,对司汤达来说,和他喜欢使用假名可以相提并论” 。让·斯塔罗宾斯基说,使用假名是要割断“家族的根”,也是要割断“社会的根”。司汤达对意大利的向往,不但是对贝尔家族的拒绝,而且是对法国社会的拒绝。早在1812年8月司汤达在给友人费力兹·弗尔的信里就说过:“自从我见过米兰和意大利以后,我看到的一切都粗俗得叫我厌恶……”他说自己好像置身于泥沼之中,一切荣誉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1814年拿破仑失败,波旁王朝复辟,巴黎上流社会弥漫着矫揉造作、虚伪浮华的空气,对法国社会现状的不满越发拉大了司汤达与法国社会的距离,他在《罗马、那不勒斯、佛罗伦萨》中宣布:“本书的作者在1814年之后已经不再是法国人。” 这个自外于法国的法国人,他需要寻找一个适合自我存在方式的地方,一个能够使他获得“新面貌”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意大利。他说:“我真后悔没有生在意大利。” 司汤达死后,墓碑上按他生前多次表达的意愿,铭刻上了“米兰人亨利·司汤达”,可见在司汤达心中,真正的故乡是意大利米兰,而不是他生于斯,长于斯的法国格勒诺布尔市。

《巴马修道院》的主人公法布里斯怀有和司汤达相同的愿望——不过是逆向的。司汤达生于法国,长于法国,却对意大利有更深厚的感情,法布里斯生在意大利的伦巴第,却一心向往法兰西。司汤达在小说中依他一贯简约含蓄的文风,以寥寥数语暗示法布里斯是法国军官罗贝尔中尉的私生子,就是说法布里斯身上有法兰西血脉(正如司汤达希望自己有意大利血脉),为法布里斯的滑铁卢之行做了些许铺垫。此外,小说从一开始便营造了一种政治氛围,并最后落实到法布里斯的一段话:当法布里斯得知拿破仑东山再起的消息的时候,“猛一抬头,只见右边天空中一只鹰在高高翱翔,这是拿破仑的鸟,它威风凛凛,展翅向瑞士方向飞去,也就是朝巴黎飞去。在这一瞬间,我想到,我也要像这鹰一样飞越瑞士,为那位伟人尽绵薄之力,虽然微不足道,却是我的全部力量。他曾经想给我们一个家园,他爱过我姑父。说也奇怪,我还能看见雄鹰的时候,眼泪已经干了。我的主意是天意,证据就是,当时我没有多想就下了决心,而且连怎么走法都有数了。平日里,你是知道的,一股沉闷的空气毁了我的生活,尤其是星期天的生活,现在这股沉闷空气刹那间被一阵清风驱散。德国人把意大利拖入了泥潭,现在我看到伟大的意大利又从污泥中昂首挺立,他向他的君王,他的解放者,伸出伤痕累累、还没有完全挣脱镣铐的双臂。我暗自道,母亲不幸,我这个儿子又一事无成。我要离开这里,与这个命运坎坷的人同生共死。欧洲最低贱、最卑鄙的人都藐视我们意大利人,而这个人却愿意为我们洗刷羞辱”。这段话很有点政治宣言的味道,为法布里斯的行为投上了一层追求自由独立的思想光彩,使读者有理由把他的行为阐释为具有政治意义的英雄壮举。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行为放在人物一生经历的整体中加以细心体察,我们不难发现法布里斯除了因为憎恶父亲而痛恨父亲为之效力的奥地利当局外,并没有任何实实在在的政治信念,他对法国革命和拿破仑也几乎一无所知。滑铁卢战役后他回到意大利,不久到了巴马,面对艾奈斯特四世的专制统治,他表现出一种类似麻木不仁的无所谓态度。诚然,小说用了不少笔墨描写巴马宫廷的政治斗争,后半部还通过费朗泰·帕拉这个人物触及了民众的反抗,但是,有两点我们应该注意。首先,尽管法布里斯被绞进了巴马的政治机器,成为巴马党争的砝码与牺牲品,他自己对此却浑然不觉,或者漠然置之。他身处政治齿轮的挤轧之中,却在自我感觉与自我体验的世外桃源里找到了生存空间。其次,小说着墨最多的党争,反映的是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争夺,在党争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莫斯卡伯爵与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是对法布里斯影响最大的人物,他们强烈的贵族意识和反民主倾向明确地限定了巴马党争的政治意义。

法布里斯甘冒杀身之祸,潜出意大利,风尘仆仆跑到巴黎,又匆忙赶赴滑铁卢,归根结底并不是一次政治探险,而是在自我体验中的一次寻找新的自我的尝试,与司汤达“给自己起一个新名字,非但赋予了自己新面孔,而且赋予了自己新命运,新的社会地位,新的祖国”的愿望殊途同归。法布里斯从滑铁卢回到意大利,除了依旧憎恨父亲,而且因为哥哥出卖了他而开始憎恨哥哥之外,并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觉醒。对拿破仑的命运,对法国军队的命运,他都毫不关心,更不用说意大利的未来了,这些在他心中都无足轻重。滑铁卢战役的结果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关在房间里,兴致勃勃地向母亲、姑妈和两个姐姐讲述他的经历。他最关心的问题是,他参加的是不是一场战役,那战役是不是滑铁卢战役,他自己算不算真正上了战场,总之,是一个真正的自我主义者关心的问题。当然,不能否认法布里斯的行为潜含着某种政治意识,但是这种政治意识是很朦胧的,而且这种朦胧的政治意识也很快便烟消云散,化为乌有。滑铁卢之旅虽然是法布里斯生活的起点,但是他经历的并不是一场血与火的考验,而是一次特殊的自我感受的体验。就像司汤达向往意大利是想割断“贝尔家族的根”和“法兰西社会的根”,法布里斯向往法兰西是想割断“台尔·唐戈家族的根”和“意大利社会的根”。对于他,重要的不是政治选择,而是自我的躲闪。

正如斯塔罗宾斯基指出的那样,躲闪与逃避他人“探究的目光”,目的在于获得自我体验的自由。当法布里斯锒铛入狱,“验明正身”,被关进高耸入云的法奈兹塔的牢房里,他无须也不可能以假身份出现,但是他却获得了自由,因为这里没有他人的目光,或者准确地说,除了克莱莉娅的目光,再也没有其他人的目光。在这黑暗的高塔之上,随时有生命之虞,他却把一切危险置之度外,在自我体验的自由中品尝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受。对法布里斯而言,这便是幸福的极致。

罗芃
2004年夏于燕园 NZBFYRMcvEe2tu9fLksYZq+nyPjjJYsch7R/bR4ntHnSXLKR2AeY7eEInR1aIt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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