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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无法阅读《汤姆·琼斯》。我说的不是那种只读报纸和插图周刊的人,也不是那些只看侦探小说的人。我想到的是那些将其归为知识分子行列你也不会反对的人,以及愉快地一遍又一遍读《傲慢与偏见》,自鸣得意地读《米德尔马契》,满怀敬意地读《金碗》的人。很可能他们从未想过去看《汤姆·琼斯》。但是,有时他们也尝试过,却读不下去。他们觉得这本书极为无趣。光是说他们应该喜欢这本书,是没有用的。在这件事上,就没有“应该”。读小说是为了娱乐。我再说一遍,如果一本小说不能让你开心,那它对你而言就不存在任何价值。没有人有权因为你觉得该书无趣就责备你,就像没有人有权因为你不喜欢吃牡蛎而责备你一样。然而,我不得不问自己,究竟是因为什么,读者会对此书退避三舍,明明吉本称之为“人类生活的优美画卷”,沃尔特·司各特 称赞其闪动着真理和人性的光芒,狄更斯也对此书赞誉有加,并从中受益良多,甚至萨克雷还这样写道:“《汤姆·琼斯》这本小说确实精妙绝伦,结构堪称精妙。情节中闪耀的智慧,观察能力,各种巧妙的转折和思想,以及这部伟大喜剧史诗中各种各样的人物,都让读者永远感到钦佩和好奇。”难道他们对生活在二百年前的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不感兴趣吗?难道是文风的问题?可其文风堪称轻松自然。有人说过(我忘了是谁说的,可能是菲尔丁的朋友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良好的文风应该类似于有教养之人的谈吐。菲尔丁的文风恰恰如此。他在和读者交谈,给读者讲述汤姆·琼斯的故事时,就像他与一众好友坐在桌边,一边畅饮美酒,一边讲这个故事一样。他说话向来不矫揉造作。美丽善良的索菲娅显然习惯于听到诸如“妓女”“混蛋”“婊子”之类的词,出于难以猜测的原因,菲尔丁将其描写成了一个荡妇。事实上,她的父亲乡绅韦斯顿有时也随意这样羞辱她。

作者用对话的方式写小说,带着读者逐渐了解他们的秘密,向你讲述他们对自己笔下人物的感觉,以及他们为这些人物安排了何种的境遇,这种方式有其危险性。作家无时无刻不在你旁边,阻碍了你与故事人物的直接交流。作家有时会进行道德说教,惹得你不胜其烦,一旦他开始离题,内容就会变得乏味。你不愿意听到他就道德和社会问题大发意见,你只想要让他接着讲故事。菲尔丁也会偏离主题,但那些内容往往透着智慧,读来生动有趣。离题的部分都很简短,他还很有风度地为此道歉。这些内容彰显了他的善良本性。萨克雷竟在这方面模仿他,实在是愚蠢至极,只会显得他自负、伪善。此外,你还不能不怀疑他毫无诚意。

《汤姆·琼斯》全书分为几个部分,菲尔丁为每个部分都撰写了一篇序言。一些评论家对这些序言交口称赞,认为它们为小说增添了色彩。我只能猜测,这是因为他们对小说不感兴趣。散文家向来先选取一个主题,再进行讨论。如果他们的主题对你来说十分新颖,那他们可能会告诉你一些你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可惜新主题很难找到。一般来说,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态度和看待事物的独特方式引起你的兴趣。也就是说,他们希望你对他们本身感兴趣。但这不是你读小说的目的。你并不关心作家。他们的作用只是给你讲故事,再把一群人物介绍给你。小说的读者在作家的带动下对人物产生了兴趣,那他们就应该想知道那些人物接下来会遇到什么事,如果他们不想知道,就没有理由再读小说了。这是因为,不可将小说视为教导或启迪的媒介,而应将其视为蕴藏智慧的消遣活动。看来菲尔丁是在写完《汤姆·琼斯》的小说后,才写了那些序言,用来介绍他的后续作品。但这些序言与其所介绍的书并无关系。他承认,写序言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人们都搞不懂他究竟为什么要将其写出来。他不可能意识不到,许多读者会认为他的小说很低级,没有道德可言,甚至淫秽下流。他也许是想通过这些序言来提升自己小说的水平。在序言中,文字之间富于真知灼见,有的甚至异常高明。假如你很熟悉这本小说,读起序言来就会有一定的乐趣。但是,第一次读《汤姆·琼斯》的人最好还是跳过这些序言。《汤姆·琼斯》的情节一直倍受推崇。我从杜登博士那里得知,柯勒律治惊呼道:“菲尔丁真是一位伟大的创作大师!”斯科特和萨克雷也很钟爱这部作品。杜登博士引用过后者的一段话,是这样的:“无论道德与否,让人们只把这部浪漫作品当成一件艺术作品来审视吧,它一定会让人们觉得它是人类智慧最惊人的结晶。没有一个情节无关紧要,任何一件小事都是从前面的事件中延伸出来的,能推动故事的发展,并与整个事件相联系。蒙上天眷顾才能有这样的文学天赋(倘若可以这样形容),这在任何其他小说作品中都不存在。你大可以把《堂吉诃德》删去一半,对沃尔特·司各特的任何浪漫作品,你都可以增加、调换或改动,即便这样,这些书也不会受到影响。罗德里克·兰登和类似的男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的冒险,最后骗局大白于天下,有情人可以长相厮守。但是《汤姆·琼斯》的历史把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连在了一起,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作者在把故事写在纸上之前,就已经在脑海里构思了所有的结构,并将其一一记住,他一定是这么做的。”

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夸张。《汤姆·琼斯》以西班牙流浪汉小说和小说《吉尔·布拉斯》为原型,简单的结构取决于该题材的特点:主人公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离开了自己的家,一路上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经历了命运的起起落落,最后不仅坐拥财富,还娶了美人为妻。菲尔丁遵循了这种模式,还在叙述中加入了一些与之无关的故事。作家们使用这样的办法并不恰当,不光是出于我在第一章里就提过的原因,即他们必须向书商提供一定数量的稿件,用一两篇故事来填满整个篇幅。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担心讲述一个接一个的冒险活动会让读者感到乏味,而要是零零散散给读者讲个故事,就能给他们一点刺激。更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若是想写短篇小说,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将其推向大众了。评论家们对此进行了抨击,但这种做法却很难消亡,正如我们所知,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中就采用了这种做法。《汤姆·琼斯》的读者即便不看“山上的人”这个故事和菲茨赫伯特夫人的叙述,也不会有任何影响。萨克雷曾评论“没有一个情节无关紧要,任何一件小事都是从前面的事件中延伸出来的,能推动故事的发展”。但这也并不十分准确。汤姆·琼斯遇到了吉卜赛人,却没有任何后续结果。小说里还介绍了亨特太太,讲述了她向汤姆求婚的经过,但这并无必要。百元英镑钞票事件不光毫无用处,还很匪夷所思。萨克雷曾惊叹不已,说菲尔丁在把故事写在纸上前,就已经在脑海里构思了所有的结构,并将其一一记住。我认为这并非事实,菲尔丁的构思,肯定不比萨克雷开始写《名利场》之前多。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菲尔丁把小说的主线记在脑子里,在创作过程中边写边虚构一个个情节,而这些情节大都构思巧妙。菲尔丁和他之前的流浪汉小说作家一样,并不在意情节是否真实可信,如此一来,最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最离谱的巧合把人们聚在一起。但他兴致勃勃地推动着你向前,让你没时间抗议,而你往往也不愿意抗议。他笔下的人物简单粗犷,带有夸张的色彩,即便细微之处有所欠缺,其鲜活生动也可以弥补这一点。他的每一个人物都拥有鲜明的个性,即便有些夸大,那也是当时流行的风格,况且也没有超出喜剧所允许的范围。恐怕奥尔沃西先生有些善良过头了,菲尔丁没有把这个人物刻画好,他之后所有试图描写完美善良人物的小说家都未能成功。经验似乎表明,这种完美善良的人物无不显得有些愚蠢。要是有个人物过于善良,任何人都可以欺负到他的头上,读者是不会容忍的。据说,奥尔沃西先生的原型是普赖尔公园的拉尔夫·艾伦。若确实如此,而对这个人物又刻画准确,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的人物在小说中永远不能令人信服。

另一方面,人们都觉得布利菲尔坏得过分了。菲尔丁痛恨欺骗和虚伪,他对布利菲尔憎恶至极,以至于把此人刻画得有些过头。布利菲尔其人卑鄙、狡猾、自私、冷血,却也谈不上罕见的类型。他时刻担心露馅,因而不能成为一个十足的恶棍。但我认为,如果布利菲尔不是坏得如此明显,我们会更相信他。他是个叫人讨厌的人。但是,这个人物不如尤赖亚·希普 鲜活,我问我自己,菲尔丁是不是出于本能反应有意弱化这个人物,唯恐将其塑造得过于鲜活和突出,从而将其写成一个极具感染力的邪恶人物,将主人公衬托得黯然失色。

《汤姆·琼斯》一经出版就深受公众的喜爱,可总的来说,评论家们则发出了严厉的批评。有些反对意见相当荒谬。例如,拉克斯伯勒夫人抱怨说,这些人物太像“我们在现实世界里遇到的”人了。这部小说因其所谓的道德败坏而受到了大规模的谴责。汉娜·莫尔在她的回忆录中提到,约翰逊博士只跟她发过一次火,就是因为她提到了《汤姆·琼斯》中一些诙谐的段落:“听到你引用如此罪恶的一本书,我很震惊。”他说,“听闻你已经读过此书,我感到很难过。任何一位端庄的女士都不该承认这样的事。我从未见过比这更堕落的作品。”现在,我得说,端庄的女士最好在婚前读完此书。这本书向她们清楚地说明了生活中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事实,还会介绍有关男人的很多事,这些知识都很有用,让她们免于遭遇困境。但是,约翰逊博士存有偏见,这一点是公认的。他不认为菲尔丁有任何文学成就,还曾称其为傻瓜。当鲍斯韦尔提出异议时,他说:“我说他是傻瓜,意思是他是个不学无术的无赖。”“先生,你难道不承认,他把人类生活描绘得很自然吗?”鲍斯韦尔如是回答。“啊,先生,他描绘的是社会底层的生活。理查森曾说,如果他不知道菲尔丁是何许人也,肯定就会以为他是个马夫呢。”我们现在已经习惯了小说对底层生活的描写,通过我们这个时代小说家的描绘,《汤姆·琼斯》里的一切早已为我们所熟知了。约翰逊博士也许还记得,菲尔丁把索菲娅·韦斯顿这个人物刻画成了一个迷人温柔的年轻姑娘,她很讨人喜欢,深受小说读者的喜爱。她性格单纯,却绝不愚钝,品行端正,却绝不假正经。她有个性、决心和勇气,还有一颗爱心,此外,她还是个大美人。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认为《汤姆·琼斯》是菲尔丁的代表作,这个观点非常正确,但叫她很遗憾的是,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把笔下的主人公写成了一个恶棍。据我估计,她指的是琼斯先生职业生涯中最应受谴责的那件事。贝拉斯顿夫人喜欢上了他,还发现他早已准备好满足自己的欲望,因为在他看来,若有个女人愿意与自己共赴云雨,那向这个女人“献殷勤”,则是良好教养的表现。他口袋里一个大子儿也没有,连坐马车去她家的钱都掏不出来,贝拉斯顿夫人却十分富有。她极为豪爽,不像其他女人,花别人的钱往往大手大脚,对自己的钱却一毛不拔。她慷慨地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男人接受女人的钱,这无疑不是一件好事,这么做也捞不到任何好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钱的贵妇们所要的东西往往超出了她们所付出金钱的价值。但是,从道德上讲,女人接受男人的钱也不光彩,可一般人的看法却截然相反,这实在愚蠢。我们这个时代甚至觉得有必要发明一个新词“小白脸”,来形容那些靠出卖色相为生的男人。因此,汤姆不够体贴虽然应该受到谴责,却算不上什么特别。我可以肯定,在乔治二世统治时期,小白脸和在乔治五世统治时期一样数不胜数。就在贝拉斯顿夫人给了汤姆五十英镑,要他和自己快活一夜的那天,房东太太向他讲述了自己亲戚的辛酸经历,汤姆听后极为感动,把钱袋给了她,让她想拿多少就拿多少,以解决她的困境。汤姆·琼斯全心全意地爱着迷人的索菲娅,却毫不犹豫地与任何有吸引力、容易亲近的女人纵情于鱼水之欢。即便是流连于花丛之间,他也依然深爱着索菲娅。菲尔丁非常明智,不会让笔下的主人公比普通人更能坐怀不乱。他很清楚,如果我们晚上能像早上一样谨慎,我们大家的品行都能更为端正。索菲娅听到这些猎艳奇遇,也没有蛮不讲理,大发脾气。在这一点上,她表现出了超出女性性别的理智,这无疑是她最迷人的特点之一。奥斯丁·多布森说得好,尽管文风有欠优雅,但菲尔丁“不以创作完美的人物而自夸,他诠释了普通人的生活,展现了其真实的一面,没有加以润色,宁要自然,也不要矫揉造作,他的目的在于呈现出绝对真实的状态,对于缺点和短处,他既不轻描淡写,也不去掩饰”。这就是现实主义者努力追寻的方向,而且,纵观历史,他们总是或多或少地因此受到猛烈的攻击。据我所知,这是出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富人和享有特权的人,他们的态度是:“我们自然知道这世上存在着大量的罪恶和伤风败俗的行为,存在着贫穷和不幸,但我们并不想看与此有关的书籍。我们为什么要搞得自己不自在?我们对此根本无能为力。毕竟,世界上向来都有穷人和富人。”另一类人有其他理由谴责现实主义者。他们承认世界上存在着堕落与邪恶,存在着残酷的行为和压迫。但是,他们问,以此为小说的主题,合适吗?年轻人读一些他们的长辈知道却痛斥的东西,这是好事吗?阅读这些即便算不上淫秽却充满性挑逗的小说,难道不会引导他们走向堕落吗?当然,小说更适合用来展示世界上有多少美丽、善良、自我牺牲、慷慨和英勇行为。现实主义者的回答是,他们的兴趣在于,对这个他们所接触的世界,他们要将自己亲眼所见的真相一一讲述出来。他们不相信人类纯良慈爱,在他们看来,人类是善与恶的结合体。他们容忍人性中被传统道德所摒弃的特质,认为这些特质属于人类的天性,符合自然规律,因此应该加以掩饰。他们希望描写人物之善时,能同描写人物之恶时一样,均从事实出发,即便读者对人物的恶比对善更感兴趣,那也不是他们的错。这是人类的一种奇怪的特性,他们不需要为此负责。然而,假使他们对自己诚实的话,就会承认,罪恶可以被描绘得光彩夺目,美德却似乎弥漫着一种暗淡无光的色彩。倘若你问他们,对于腐化年轻人的指控,他们要如何辩白,他们会回答说,让年轻人了解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是一件好事。如果年轻人期望过高,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如果现实主义者能教导年轻人认识到以下几点:第一,不要对别人抱太大期望;第二,从一开始就明白每个人最关心的都是自己;第三,无论是地位、财富、荣誉、爱情还是名誉,他们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为所得到的一切付出代价;第四,明智的做法是,付出不能超过所得。那么,他们的功劳就比教师和牧师都大,因为是他们让年轻人妥善应对这棘手的生活。然而,他们会补充说自己不是教师或传教士,他们只希望自己是艺术家。 WyTG2XioB8VwuRIlU74JiZRJWceRBvwBlQ59sGKoALRCjlaz1WjcYhPXGhIRKA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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