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亨利·菲尔丁这个人,困难在于人们对他知之甚少。1762年,也就是亨利·菲尔丁去世的八年后,阿瑟·墨菲 为他写了一篇非常简短的传记,作为菲尔丁作品集的序言。墨菲似乎与菲尔丁相识,但即便他们认识,墨菲也只是在菲尔丁晚年才与他结交。可写的内容实在太少,墨菲只能写一些冗长乏味的内容,甚至偏离主题,才凑够了八十页的篇幅。墨菲讲述的事实很少,而随后的研究表明,这些事实并非全都准确无误。最后一个详细剖析菲尔丁的作家是彭布罗克学院院长霍姆斯·杜登博士。他那厚厚的两卷著作堪称辛勤工作的丰碑。他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的政治环境,惟妙惟肖地描写了小僭王 在1745年灾难性的冒险经历,借此为主人公曲折的人生经历增添了色彩、深度和实质。我相信,亨利·菲尔丁的一切,都被这位出众的彭布罗克学院院长写尽了。
菲尔丁出身于富贵家庭。他的父亲是索尔兹伯里教士约翰·菲尔丁的第三个儿子,而约翰·菲尔丁则是德斯蒙德伯爵的第五个儿子。德斯蒙德家族是登比家族的一个年轻分支,登比家族自称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后裔。《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吉本在自传中写道:“查理五世的继承者可以抛弃他们的英格兰同胞,但《汤姆·琼斯》是一部浪漫传奇,是描写人类生活的精美画卷,它将比埃斯科里亚尔的宫殿和奥地利皇室的帝国雄鹰徽章更经久不衰。”这句话很能引起共鸣,遗憾的是,这些贵族领主的主张并无根据。他们竟会拼错自己的姓氏,关于这一点,还发生了一个著名的小故事:有一次,伯爵问亨利·菲尔丁这是怎么回事。他这样回答:“我只能猜想,这是因为我们这一支比大人你家那一支先学会了拼写。”
菲尔丁的父亲加入了军队,在马尔伯罗公爵麾下作战,“骁勇善战,名震四方”。他娶了王座法庭的法官亨利·古尔德爵士的女儿萨拉为妻。1707年,在这位大法官位于格拉斯顿伯里附近的乡间邸宅沙珀姆园,我们的大作家亨利出生了,之后的两三年里,他的父母又生了两个女儿,随后,他们一家搬到了多塞特郡的东斯图尔,那里的房产是法官送给自己的女儿的。在那里,菲尔丁一家又添了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菲尔丁太太于1718年去世,第二年亨利去了伊顿公学。在这里,他结交了一些优秀的朋友,正如阿瑟·墨菲所说,如果他没有离开,由于对“希腊作家和早期拉丁古典大师了若指掌”,他必定对古典文学的学习产生真正的热爱。在他人生的最后几年,他身患重疾,身无长物,却在阅读西塞罗的《安慰》中找到了安慰。临死前,他登上了去里斯本的船,随身带着一卷柏拉图的书。
离开伊顿公学后,亨利没有去上大学,而是在索尔兹伯里和外祖母古尔德太太住了一段时间,那时候古尔德法官已经不在人世了。据杜登博士说,他在那里除了阅读一些法律书籍,还大量阅读了各种各样的书。当时,他是个英俊的青年,身高超过六英尺,强壮而活泼,深眼眶,高鼻梁,上唇很薄,嘴角翘起,总是带着几分讽刺的神情,突出的下巴透着倔强。他留着一头棕色的卷发,牙齿洁白而整齐。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已经显现出长大成人后的样子了。他当时碰巧住在莱姆里吉斯,有一名忠实的仆人侍候他。这个仆人为了自己的主人什么都愿意干,哪怕是“烧杀抢掠”。在那里,亨利爱上了莎拉·安德鲁斯小姐,这位小姐有很大一笔财产,这给她的美貌更添了几分吸引力,他炮制了计划,要将她掳走,与她结为连理,必要时甚至不惜使用蛮力。结果东窗事发,这位姑娘被匆匆送走,安安稳稳地嫁给了一个更为适合的追求者。至于接下来,大家都知道,菲尔丁在伦敦住了两三年,依靠外祖母给的津贴在伦敦城里过着享乐的生活,出身名门、相貌英俊、举止潇洒的年轻人都是这样过日子的。1728年,凭借表姐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的关系,再加上富于魅力却谈不上洁身自好的女演员安妮·奥德菲尔德的帮助,菲尔丁创作的一部戏得以在德鲁里巷上演,主演是科利·塞伯。那部戏名叫《戴着各种假面具的爱情》,一共演了四场。此后不久,他凭借父亲每年给他的二百英镑津贴,进入了莱顿大学。但是,他的父亲再婚了,不再有能力,也可能是不再愿意继续支付这笔津贴,差不多一年后,菲尔丁不得不返回了英国。他游戏人间,却把自己逼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去当出租马车的车夫,要么当个抄书匠。
奥斯丁·多布森曾为“英国作家丛书”撰写亨利·菲尔丁的生平事迹,他表示:“是爱好使然,也是因缘际遇,他和舞台结缘了。”他具有剧作家所需要的一切品质:神采飞扬,幽默风趣,对当代社会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此外,他似乎还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组织意识。奥斯丁·多布森所说的“爱好”很可能暗指两点,第一,菲尔丁喜欢出风头,并以此为乐,而这恰恰是剧作家天性的一部分;第二,菲尔丁认为写剧本很容易赚快钱。而至于“因缘际遇”,可能只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表示他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英俊小伙子,颇受一位当红女演员的青睐。对一个年轻的剧作家来说,能得到女主角的喜欢,是让自己的剧本获得成功的最可靠的方法。1729年至1737年间,菲尔丁创作或改编了二十六部戏剧,其中至少有三部深受伦敦人的喜爱,有一部甚至逗得斯威夫特 哈哈大笑,而根据这位牧师自己回忆,他这辈子只如此开怀大笑过两次。菲尔丁在尝试纯喜剧时表现不佳。他似乎只在一种戏剧类型上大获成功,据我所知,这种戏剧是他自己创造的,有歌有舞,娱乐性很强,融合了时下的热门话题、滑稽模仿表演,以及对政治人物的影射,等等。事实上,这与我们当今流行的时事讽刺歌舞剧十分相似。根据阿瑟·墨菲的说法,菲尔丁的滑稽戏“通常只用两三个上午就能写成,写作功力堪称出类拔萃”。杜登博士认为这一说法有些夸张。我倒不这么认为。他的一些滑稽戏很短,我自己也听说过一些轻喜剧只用一个周末就写了出来,效果也不差。菲尔丁写的最后两部戏剧是对当时政治腐败的抨击,效果显著,政府部门甚至还因此出台了一项授权法案,要求戏院经理们必须获得王室宫务大臣的许可才能演出戏剧。这一法案至今仍给英国的剧作家带来很大的烦恼。从那以后,菲尔丁很少为剧院写剧本,即使他写了,八成也只是因为手头拮据。
我不会假装读过他的剧本,但我确实翻看过几页,零散地读到过一些片段,其中的对话看来生动而自然。我看过的最有趣的一点,是他在《大拇指汤姆》中列举人物时按照当时的流行方式所做的描述:“有个女人,除了有点贪杯,可以说完美无瑕。”人们通常都认为菲尔丁的戏剧没有深度。毫无疑问,如果他不是《汤姆·琼斯》的作者,谁也不会去关注他的戏剧作品。他的戏剧缺乏文学上的创造性,在这一点上与康格里夫 的戏剧差不多。二百年后,评论家们在书房里阅读他的戏剧,反倒对这一点推崇备至。但剧本写出来是为了表演,而不是为了阅读。戏剧拥有文学特色固然是好事,但这并不能使它们出类拔萃,往往还会使其不适合上演。菲尔丁的戏剧现如今已经失去了价值,毕竟戏剧的时效性很强,只可风靡一时,几乎就和报纸一样,而正如我所说的,菲尔丁的戏剧之所以成功,则要归功于其融入了当时的热门话题。他的戏剧固然缺乏深度,却一定有其价值,因为即便一个年轻人拥有创作戏剧的强烈愿望,即便一位当红的女演员一再施压,除非能让公众满意,否则剧院经理们是不会把他一部又一部的剧本搬上舞台的。在这个问题上,观众才是最后的裁判。经理必须判断出观众的品位,不然就只能落得破产的地步。菲尔丁的戏剧至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深受公众的喜爱。《大拇指汤姆》连演了“多达四十多场”,《巴斯昆》演了“六十多场”,这与获得空前成功的《乞丐歌剧》 所演出的时间一样长。
菲尔丁对自己戏剧的价值不抱任何幻想,他自己也说过,他在本该开始戏剧创作的时候却放弃了。他为钱写作,至于观众有何意见,他并不十分看重。墨菲表示:“他的许多至今仍在世的朋友都知道,每次他签约创作戏剧或滑稽戏,他会很晚才从酒馆回家,第二天一早就把一场戏的剧本交给演员们。他用来写戏的纸则是卷烟纸,他还为此开心不已。”在喜剧《婚礼日》的彩排中,演员加里克对其中一场戏表示不满,要求菲尔丁将其删掉。“该死的,不行。”菲尔丁说,“假如这场戏不好,就让观众自己去发现好了。”那场戏上演了,观众吵吵嚷嚷地表达不满,加里克退到演员休息室,而这位剧作家也在场,正在尽情欣赏自己的天赋,还开了瓶香槟来慰藉自己。这时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他斜睨了加里克一眼,嘴角上挂着烟丝。“怎么了,加里克?”他问,“他们在嘘什么呢?”
“就是我让你删掉的那一场戏。我早就料到观众不喜欢。观众那个样子,我都吓死了,一整个晚上都心神不宁的。”
“该死的。”剧作家答道,“他们发现了,是吗?”
这个小故事是阿瑟·墨菲讲的,我不得不说,我怀疑是否确有其事。我认识很多身兼演员的经理,也和他们打过交道,加里克就是这样的人,在我看来,如果他认为某场戏会毁了整部剧,他不太可能同意演。然而,倘若没有貌似可信的证据,也不可能将这则轶事胡编乱造出来。这至少表明了菲尔丁的朋友们是如何看待他的。
创作戏剧仅是菲尔丁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阶段,但如果我要详述他的这段经历,也是因为我认为这对他作为小说家的发展很重要。相当多的著名小说家都涉足过戏剧领域,但我想不出有哪一位曾大放异彩。事实上,创作剧本和创作小说所需要的技巧有很大的不同,即便学过写小说,也无助于创作剧本。小说家有足够的时间来铺陈主题,可以随心所欲地详细塑造人物,通过讲述人物的动机来让读者明白他们的行为。假使小说家技巧高超,能把看似并不真实可信的事刻画得极为逼真。如果小说家拥有讲故事的天赋,就可以逐渐将故事推向高潮,而之前的长时间铺垫会使高潮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克拉丽莎 在信中写明自己曾遭遇诱奸,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小说家不必找人将人物行为表演出来,只需讲述即可。他们可以安排人物用对话来解释自己,想写多少页就写多少页。然而,戏剧取决于人物的行为,而我所指的行为并不是摔下悬崖或被公共巴士碾过这样的暴力动作,像给人递一杯水这样的动作也可能具有非常强烈的戏剧性。观众的注意力非常有限,必须使用连续不断的事件来吸引他们,必须一直推出新鲜的情节。一上来就需要交代清楚主题,推动主题也必须遵循明确的轨迹,不能偏离。对白必须简明扼要,还必须使听者不必停下来思考就能领会其意。一众人物务必浑然一体,只要看一眼就能明白他们的底蕴,而不管人物有多复杂,也必须合情合理。戏剧中不能出现没有解释清楚的地方。即便一出戏很浅显,其基础也必须牢固,结构更得坚实。
一个剧作家若是具备了我所说的这些品质,可以写出让观众愉快地看完的戏,那倘若他们开始写小说,就将处于有利地位。他们早已明白,文字须得简洁,并快速呈现故事。他们早已明白,行文万万不可拖沓,务必紧扣主题,不断向前推进故事。他们也早已明白,不可借助大段的描写,而要通过对话和行动来诠释人物。因此,当他们开始创作层次更深的小说,不仅可以受益于小说这种形式所特有的优势,作为剧作家所受的训练也将有助于他们创作出生动、节奏快并富有戏剧性的小说。这些都是优秀的品质,而一些非常优秀的小说家,不管他们有什么其他的优点,都不具备这几点。我不认为菲尔丁花在写剧本上的那些年月是浪费。在我看来,事实恰恰相反,他当时积累的经验对他写小说具有相当的助益。
1734年,菲尔丁与夏洛特·科拉多克结为了夫妇。她的母亲是一个寡妇,住在索尔兹伯里,有两个女儿。人们对她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个美人坯子,极具魅力。科拉多克太太为人世故,很有主见,她显然不赞成菲尔丁对她女儿大献殷勤,这也不能怪她,毕竟菲尔丁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他以写剧本为生,而这也很难使一个谨慎的母亲放心。不管怎样,这对情人私奔了,科拉多克太太虽然追了过去,却“没能及时赶上他们,阻止这桩婚事”。菲尔丁在《汤姆·琼斯》中以夏洛特为原型塑造了索菲娅这个人物,《阿米莉亚》中的同名女主人公阿米莉亚也是以夏洛特为原型创造的,因此,读者能从这两本小说中准确地了解她在情人兼丈夫眼中是怎样一个人。一年后,科拉多克太太去世了,给夏洛特留下了一千五百英镑。这笔钱来得正是时候,因为菲尔丁在当年年初创作的一部喜剧反响惨淡,正缺钱用。他过去常常住在他母亲的小庄园里,现在则带着年轻的妻子一起去。在接下来的九个月里,他尽情地招待朋友们,享受乡下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回到伦敦后,他用夏洛特剩下的遗产买下了干草市场的小剧院,不久后他在那里创作出了人们认为是他最好和最成功的戏剧《巴斯昆》。《泰晤士报》称其为一部讽刺作品。
后来英国出台了《许可证法案》,菲尔丁的戏剧生涯也随之结束,这时候,他不仅有妻子,还有两个孩子,养家的钱却很少。
他不得不寻找谋生之道。这时候他已经三十一岁了。他进入了中殿律师学院,不过据阿瑟·墨菲说:“凑巧的是,他偶尔还会回想起自己早年寻欢作乐的滋味,于是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拿出了活力,投入到伦敦的灯红酒绿当中。”不过他非常努力,不久便取得了律师资格。他做好了准备要埋头苦干,却接不到什么案子。律师们很可能对这样一个只以写轻喜剧和政治讽刺剧而闻名的人心存疑虑。此外,在担任律师的三年里,他的痛风频繁发作,导致他无法定期出庭。为了挣钱,他不得不为报社撰写粗劣的文学作品。与此同时,他抽空写了他的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两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了,他悲痛欲绝。路易莎·斯图尔特夫人写道:“他热烈地爱着她,她也深深地爱着他。然而,他们大多数时候都穷困潦倒,因而从未享受过幸福的生活,日子谈不上安稳。全世界都知道他为人轻率。但凡兜里有二十英镑,他便毫不考虑未来,信手通通挥霍掉。有时他们住在体面的寓所里,还算舒适。有时他们住在简陋的阁楼里,连必需品都没有。更不用说他偶尔还因为负债而被关入拘留所,或是东躲西藏。他生性乐天,便平安渡过了这一道道难关。但与此同时,她则陷入了忧愁和焦虑之中,脆弱的心灵深受折磨,身体也受到了损伤。她日渐衰弱,害上了热病,最后在他的怀里离开了人世。”这些情况确有其事,通过菲尔丁的《阿米莉亚》也得到了部分证实。我们知道,小说家习惯将自身任何一点经历都利用起来,在创造比利·布斯这个人物的时候,菲尔丁不仅以自己为原型,还以他的妻子为原型刻画了阿米莉亚,甚至融入了他们婚姻生活中发生过的各种事情。他妻子死后四年,他娶了她的女仆玛丽·丹尼尔。当时她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这桩婚事使他的朋友们大为震惊,夏洛特的妹妹在她死后一直同他生活在一起,也因此离开了。他的表姐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趾高气扬地嘲笑他竟然“迷上了厨娘”。玛丽·丹尼尔欠缺个人魅力,却是个非凡的女性,他每每提起她,无不透着爱慕之情和尊重之意。她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女人,无微不至地照顾他,是一个贤妻良母。她给他生了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当菲尔丁还是一个苦苦挣扎的剧作家的时候,他曾向当时叱咤风云的罗伯特·沃波尔爵士 大献殷勤。他把自己编写的戏剧《摩登丈夫》献给了这位大臣,还对其大加赞美,但沃波尔忘恩负义,似乎不愿为他做任何事。于是,他认为倒不如与反对沃波尔的政党合作,并立即向其领导人之一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示好。正如杜登博士所言:“他的暗示已经非常明显,只要反对派愿意聘用他,他就将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幽默感为他们效劳。”最终,他们表现出了这方面的意愿,于是菲尔丁成了一份名为《捍卫者》的报纸的编辑,这家报纸的宗旨是攻击和嘲讽罗伯特爵士和他领导的内阁。1742年,沃波尔倒台,过了一段很短的时间后,亨利·佩勒姆继任。菲尔丁为之工作的政党现在掌权了,接下来的几年,他为支持和捍卫政府的各家报纸做编辑和撰稿。他自然期望他的服务得到回报。在他在伊顿公学结识的朋友中,有一位乔治·利特尔顿,此人出身于一个显赫的政治世家(至今依然地位超绝),也是一位慷慨的文学赞助人,他和菲尔丁一直是好朋友。利特尔顿被任命为亨利·佩勒姆政府的财政大臣,在他的影响下,菲尔丁在1784年被任命为威斯敏斯特的治安法官。不久,为了能更有效地履行职责,他的管辖范围扩展到了米德尔塞克斯,他还带着家人在弓街的官邸里定居下来。他受过律师教育,有丰富的生活知识和天赋,很适合这个职位。菲尔丁说,在他上任之前,人们做这份工作每年能赚到五百英镑的黑钱,但他一尘不染,每年顶多赚到三百英镑。通过贝德福德公爵,他从公共服务基金中获得了津贴。据推测,这笔津贴是每年一二百英镑。1749年,他出版了《汤姆·琼斯》,这本书一定是他在替政府报社做编辑的时期创作的。他因此一共得到了七百英镑,因为当时的钱至少是现在的五六倍,这笔钱大约相当于四千英镑。在现今而言,这可是一笔丰厚的小说稿费了。
那时菲尔丁的健康状况很差。痛风病频繁发作,他时常不是去巴斯休养,就是到伦敦附近的一所农舍里休养。但他没有停止写作。他写了很多和他的职务有关的宣传小册。《对最近强盗猖獗原因的调查》就是其中之一,据说这促成了著名的《金酒法案》的通过。《阿米莉亚》也是在这期间创作出来的。他的勤奋确实令人惊叹。《阿米莉亚》于1751年出版,同年菲尔丁又编辑了另一份报纸《科文特花园期刊》。他的身体每况愈下。显然,他不能再履行他在弓街的职责了。1754年,在粉碎了已成为伦敦恐怖人物的“一帮恶棍和杀人犯”之后,他把自己的职位交给了他同父异母的兄弟约翰·菲尔丁。他要想保住性命,唯一的机会就是寻找一个比英格兰气候更温和的地方居住,因此,1754年6月,他乘坐“葡萄牙女王号”(船长为理查德·维尔)离开祖国,前往了里斯本。他于8月抵达,两个月后便去世了,年仅四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