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要对读者说明一下,这本书里的文章最初是如何创作出来的。那时候我在美国,有一天,《红皮书》的编辑要求我列出我眼中世界上最好的十本小说。我照做了,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便未做他想。那份清单列得十分随意。我可以再列出十部,它们各有优点,与我最初的选择一样优秀,我也可以为选择它们给出同样充分的理由。假如找一百个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人来选,很可能会选出至少两三百本。然而,在我看来,无论是谁列出的书单之中,我所选择的大部分小说都会占有一席之地。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是可以理解的。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使某个人被某本小说吸引,认为这部小说具有突出的优点,能作出明智判断的人也不例外。也许在读小说的时候,这个人正在经历人生中一段特别的时期,可能是他所处的环境使得他特别容易被这本书打动,也可能是由于他自己的喜好或个人的联想,小说的主题或背景恰好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我可以想象,一个充满激情的音乐爱好者也许会把亨利·汉德尔·理查森 的《莫里斯·格斯特》列入十佳小说书单,而一个土生土长的五镇人则会把阿诺德·本涅特 的《老妇谭》列入他的书单,因为阿诺德·本涅特在书中把当地的特点和居民都刻画得细致入微。这两部都是出色的小说,但我认为,若是出于公正的判断,它们是不可能入选十佳小说之列的。一个读者可能因为自己的国籍而对某些作品产生兴趣,如此一来,往往会给予这些作品过高的评价,有失公允。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作品在法国广为传颂,但从那时至今,法国对其疆域之外的任何作品都兴致寥寥。在我看来,一个法国人不会像我一样,在这样的书单里提到《白鲸》,除非这个人有相当不同寻常的文化背景,否则他甚至不会提到《傲慢与偏见》。不过,他肯定会提到拉法耶特夫人 的《克莱芙王妃》,而这本书入选也算公正,毕竟它具有很多突出的优点。这是一部情感小说,也是一部心理小说,也许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故事感人,人物刻画生动,字里行间特点鲜明,简洁有力。书中描绘的社会状况对每个法国男学生而言都十分熟悉,至于书中的道德氛围,由于看惯了高乃依 和拉辛 的作品,他们也很了解。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与法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联系在一起,对法国文学黄金时代有突出的贡献。不过英国读者或许会认为该书主人公如此宽宏大量,实非人类的正常行为。此外,他们之间的对话僵硬呆板,做出的行为也令人难以置信。我并不是赞同英国读者的看法,但是,怀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就绝对不会把这部极其出色的小说列入他们的世界十佳小说书单。
在我为《红皮书》所列的书单上,我写了一条简要的说明:“跳读是一个用处极大的技巧,聪明的读者学会了,就将从阅读中获得极大的乐趣。”明智之人看小说,不会视之为一项任务,只会当成消遣。他们做好准备,去关注书里的人物,留意人物在特定环境下的表现,以及他们命运如何。看到书里的人物遇到困境,他们心怀同情;看到人物开心,他们也心生喜悦。他们会站在人物的立场上,在某种程度上,还会体验人物的生活。人物的人生观,对人类思考的重大问题的态度,无论是用语言表达还是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都会使他们惊讶、高兴或愤慨。然而,他们发自本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所在,像猎犬追踪狐狸的气味一样,很有把握地追寻自己的兴趣。有时,由于作家的失败,他们失去了线索。但他们会四处寻找,直至重获线索。而这,就是跳读。
每个人都跳读,但是,在跳读的同时不遗漏重要的内容,却绝非易事。就我所知,这可能是一种天赋,也可能是后天获得,但必须经过经验的积累。约翰逊博士 就非常擅长跳读,鲍斯韦尔 告诉我们,“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立即抓住任何一本书中有价值的东西,不用费劲地从头到尾细读。”鲍斯韦尔指的无疑是资料书或启智类书籍。如果读小说很费力,那最好干脆不读。不幸的是,由于我即将谈到的原因,很少有小说能让人兴致勃勃地从头读到尾。跳读或许是个坏习惯,读者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一旦读者开始跳读,就会发现很难停下来,因此有可能错过很多本可以阅读的东西。
碰巧,在我为《红皮书》列出书单后不久,一位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把提到的十部小说出一个删节版本,再给每一部都附上我写的序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故事主线,删掉其余内容,以传达作者的相关思想,展示作者塑造的人物,这样一来,读者就会去看这些优秀的小说了,而如果不把这些朽木砍掉的话,读者是不会去看的。这些被删去的部分被称为“朽木”也不为过,如此一来,由于只保留了有价值的部分,读者就可以尽情享受丰富的智慧盛宴了。听到这个想法之初,我吃了一惊,可接着又想到,虽然我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掌握了跳读的诀窍,并从中受益,可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因此,若能有一个富于鉴赏力和辨别力的人为他们做好删节,帮助他们跳读,当然是一件好事。我欣然接受了为这些小说写序言的想法,并立即着手工作。有些文学专业的学生、教授和评论家一定会惊呼,这种破坏杰作的行为令人发指,应该阅读作者的完整原文。不过这取决于经典著作本身。在我看来,像《傲慢与偏见》这样迷人的小说,或者像《包法利夫人》这样结构紧凑的小说,不可遗漏一页。然而,非常明智的评论家乔治·森茨伯里写道:“很少有小说能像狄更斯的作品那样经得起浓缩和节略。”对作品进行删节,这一点无可指摘。戏剧在排演时或多或少都遭到过删减,这对戏剧本身是有益的。许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萧伯纳一起吃午饭时,他告诉我,他的戏剧在德国比在英国更成功。在他看来,这是因为英国公众愚蠢无知,而德国人的智商都很高。他错了。在英国,他坚持自己写的每一个字都得由演员说出来。我在德国看过他的戏,在那里,导演们无情地删去了那些对戏剧情节不必要的废话,从而为公众提供了令人赏心悦目的娱乐。然而,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告诉他这件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可以对小说进行类似的删节。
柯勒律治曾说,看《堂吉诃德》这本书,只需要在第一次从头到尾阅读,以后只粗略浏览即可。他的意思很可能是,书中的部分内容确实乏味,甚至荒唐可笑,在发现这一点后,再看这些内容,可谓纯属浪费时间。该书堪称一部伟大而重要的著作,文学专业的学生当然应该通读(我本人从头到尾读过两次英文版和三次西班牙语版),然而,我认为普通的读者,也就是通过阅读来怡情的人,即便不看枯燥的部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他们肯定更喜欢看那位温和的骑士和他朴实的随从,看与他们的冒险和对话直接有关的段落,毕竟那些内容有趣而感人。事实上,的确有一个西班牙出版商把这本书缩减成了一卷,读起来可谓妙趣横生。还有一本小说当然也很重要,至于能否称之为旷世佳作,就需要斟酌一下了。这本书就是塞缪尔·理查森的《克拉丽莎》,其篇幅之长,唯有最固执的小说读者才能坚持读完。若非我碰巧看的是删节版,我也不相信自己能读完。我看的版本删节得当,我不觉得有任何遗漏。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 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崇拜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饶有兴趣地读书中的每一个字。有一回,我甚至夸张地说,我宁愿强忍着无聊看普鲁斯特的作品,也不愿意津津有味地看别的作家的书。但是,在读了三遍这本书后,我不得不承认,并非各个部分均同样出色。我猜想,未来的人们将不再对普鲁斯特那些杂乱冗长的反思文章感兴趣,毕竟作者在创作时受到他所处时代思潮的影响,而如今那些思想有的已被抛弃,还有的已经司空见惯。我认为,那时人们会比现在更清楚地看出他是一位伟大的幽默作家,有能力将人物刻画得新颖、多样、栩栩如生,因而可与巴尔扎克、狄更斯和托尔斯泰齐名。也许有一天会出版他那部鸿篇巨作的删节版,时间流逝之后不再值得阅读的段落将被删除,只保留拥有持久吸引力的精华部分。删节版的《追忆似水年华》仍将是一部很长的小说,却会非常精彩。在安德烈·莫洛亚的佳作《追忆马塞尔·普鲁斯特》中,通过他有些复杂的叙述,我发现马塞尔·普鲁斯特原本计划将他的小说分三卷出版,每卷约四百页。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该书的第二、三卷已经开始印刷,后来被推迟出版。普鲁斯特的健康状况很差,不能去当兵参战,于是他利用充裕的空闲时间在第三卷中添加了大量的素材。莫洛亚表示:“许多附加内容都有关心理学和哲学,堪比论文,在这些内容中,智者(我认为他指的是马塞尔·普鲁斯特)对人物的行为进行了评论。”他还说:“可以从这些附加内容中整理出一系列蒙田随笔似的文章,它们主题各异,包括音乐的作用、新奇的艺术、风格的美感,以及论人类类型的稀少和论医学天赋,等等。”确实如此,但是,这些附加内容是否提高了该小说的价值,则取决于你对这种形式的主要功能有何看法。
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过一篇很有趣的文章,他称之为《当代小说》。他在里面写道:“据我了解,当代社会的发展引发了众多问题,而小说是讨论其中绝大多数问题的唯一方式。”未来的小说将成为社会的调解人,互相理解的媒介,自我反省的工具,道德展示和礼仪交流的途径,风俗的制造厂,以及对法律、制度、社会教条和思想的批判手段。“我们将讨论政治、宗教和社会问题。”威尔斯并不认同看小说只是娱乐放松的一种方式,他斩钉截铁地表示自己无法将小说视为一种艺术形式。奇怪的是,他讨厌自己的小说被别人称为宣传作品,“因为在我看来,‘宣传’这个词应该仅限于为某些有组织的政党、教会或教义提供明确的服务。”现在这个词有了更广泛的意义,表示通过口口相传、文字、广告、不断地重复等方式,使他人认为你在对与错、好与坏、公平与否等方面的看法是正确的,所有人都应该接受,并遵照执行。威尔斯最重要的一些小说都旨在传播某些理论和原则,而这就是宣传。
这一切都归结到一个问题,即小说到底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小说的目的是教育人,还是为人提供娱乐?若其目的在于教育,那它就不是艺术形式,因为艺术以愉悦人为目标。在这一点上,诗人、画家和哲学家都是一致的。然而,若说艺术是为了给人带来愉悦,这个真相则会使许多人震惊,因为基督教教导人们要带着疑虑看待享乐,要将其视为会把不朽的灵魂缠住的陷阱。把娱乐看成一件好事,似乎更为合理,但要记住,某些娱乐会造成有害的后果,因而避开才是明智之举。人们普遍认为快乐只是感官享受,感官的快乐比思想的快乐更生动,人们这样认为也很自然。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错的,因为有身体上的快乐,也有精神上的快乐,而精神上的快乐即便不那么敏锐,却更为持久。《牛津词典》中,“艺术”的含义之一是:“将技能应用于有品位的题材,如诗歌、音乐、舞蹈、戏剧、演讲、文学创作等。”这很好,但词典里补充道:“特别是在现代应用中,技艺的完美体现在做工的完美上,而完美的执行本身就是目标。”我想这是每个小说家的目标,但我们都知道,从未有小说家实现过这个目标。想来我们可以说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也许不是很崇高,但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艺术形式。然而,它本质上是一种不完美的形式。由于我在各种讲座中都谈到过这个问题,即便在此论述一番,也不见得比以前讲得好,所以我允许自己简要地引用一下我以前说过的内容。
在我看来,把小说当成布道坛或讲台是一种滥用,我认为,读者是受到了误导,才会认为读小说可以很容易获得知识。只能通过努力才能获得知识,这确实非常讨厌。把药粉一般的知识掺进果酱一般的小说里,使知识变得可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事实是,粉末的确美味可口,我们却无法确定其是否有益,因为小说家传授的知识存有偏见,因而是不可靠的。既然事情已遭歪曲,那还不如不知道为好。小说家就是小说家,没有理由要求他们还有别的专长。只要写小说写得好就够了。他们应该对各类事情都知道一点,但没有必要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这不仅没有必要,有时甚至是有害的。他们不需要吃一整只羊去了解羊肉的味道,只吃一块羊排便足矣。然后,通过把想象力和创造力运用到吃过的肉排上,他们就可以向你惟妙惟肖地讲述爱尔兰炖菜的味道。但如果他们继续深入,谈起对养羊、羊毛工业和澳大利亚政治局势的看法,那有保留地接受,才算得上明智之举。
小说家会受自己偏见的支配。他们选择的主题,创造的人物以及人物的态度,都受其影响。他们的任何创作都是个性的表现,体现了他们的本能、情感和阅历。无论多么努力地保持客观,他们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隶。无论如何努力做到不偏不倚,他们都不由自主地有所偏袒。他们的骰子是灌了铅的。在小说开头使你注意到一个人物,他们其实就是在引起你对这个人物的兴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一再坚持小说家必须让自己的作品具有戏剧效果。这样说也许有些晦涩难懂,却生动有力,表明小说家必须用这样的方式创作人物情节,才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因此,如果需要的话,就要牺牲真实性和可信度来达到想要的效果。我们知道,有科学价值或有信息价值的作品并不会这样写。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教育人,而在于为人提供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