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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丁的小说可谓纯粹的娱乐。如果你碰巧认为小说家的主要工作是娱乐读者,那就得把她单独归为一类,不能与其他作家相提并论。比她的作品更为伟大的小说已经出现了,比如《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但你必须保持清晰的头脑和警觉,才能读到有价值的东西。若是你感到疲惫,神思沮丧,简·奥斯丁那叫人陶醉的作品正好适合你。

在她进行创作的年代,人们认为写作不是名门淑女该做的事。“修道士”刘易斯 说过:“我厌恶、怜悯和鄙视所有的女性文人。针,而不是笔,才是她们应该使用的工具,也是她们唯一能熟练使用的工具。”小说是一种不受重视的形式,对于诗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竟然也写小说这件事,奥斯丁小姐本人也深感不安。她“小心谨慎,不让仆人、访客或家人以外的任何人怀疑她的职业。她把小说写在小纸片上,这些纸片很容易收起来,或者用吸墨纸盖住。在前门和书房之间有一扇弹簧门,打开时吱吱作响。但她不愿找人来处理这个小小的不便之处,因为只要门一响,她就能知道有人来了”。她的长兄詹姆斯甚至从来没有告诉当时还在上学的儿子,他读得津津有味的那些书是他的姑妈简写的。她的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写道:“即使她还活着,也不会因为出了名而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真名。”因此,她出版的第一本书《理智与情感》在扉页上只写着“一位女士所作”。

这不是她完成的第一部小说。她的第一本小说名叫《第一印象》。她的父亲写信给一家出版社,提出要以作者自费的方式出版一部“手稿,这是一部三卷本的小说,篇幅相当于伯尼小姐的《伊芙琳娜》”。对方回信予以拒绝。她于1796年冬天动笔创作《第一印象》,于1797年8月完成。人们普遍认为,这本书与十六年后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后来,她又以非常快的速度,接连写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但运气都不好。五年后,理查德·克罗斯比先生花十英镑买下了后者的版权,并将其更名为《苏珊》。他从未将这本书出版,最终以原价将版权卖了回去。由于奥斯丁小姐的小说都是匿名出版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以这么低的价格卖掉的书,竟是《傲慢与偏见》那位大获成功、广受欢迎的作者写的。在1798年完成《诺桑觉寺》到1809年间,她似乎只写了一小段《沃森一家》。对一位极富创造力的作家而言,这可谓一段很长的沉寂时间,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她恋爱了,便无暇顾及其他。我们听说,在德文郡的一个海滨度假胜地和母亲、姐姐住在一起时,“她结识了一位绅士,他的人品、思想和举止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卡珊德拉认为他值得拥有,也很可能赢得妹妹的爱”。分手之际,他表示盼着很快能再见到她们,卡珊德拉对他的动机毫不怀疑。但他们再也没有见面。没过多久,他们就听说了他猝然离世的消息。她们两人的相识时间很短,《回忆录》的作者补充说,他本人也不能断定“她对那人的感情是否深到可以影响自己的幸福”。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并没有影响。我不相信奥斯丁小姐会深深地爱上别人。如若不然,她肯定给自己笔下的女主人公们赋予更为强烈的情感。她们的爱情中没有激情。她们无论做什么都很谨慎,一举一动都受到理智的控制。而真正的爱与这些可贵的品质无关。以《劝导》为例,简说安妮·艾略特和温特沃斯深爱着对方。我认为,在这个地方,她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读者。温特沃斯所怀有的肯定是司汤达所说的激情之爱,但在安妮这边,怀有的则是欲望之爱。他们二人订婚了。安妮却还是耳根子软,听了爱管闲事的势利小人拉塞尔夫人的唆摆,认为嫁给一个海军军官是很不明智的做法,他不仅穷得叮当响,还可能在战争中丧命。假如她深爱着温特沃斯,就肯定愿意冒这个险。况且这个风险并不是很大,毕竟她嫁人以后就可以继承她母亲的一份财产。这份财产有三千多英镑,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两千多英镑。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身无分文。她完全可以像本威克上尉和哈格里夫斯小姐一样,一直和温特沃斯保持着订婚关系,直到温特沃斯升迁,从而能够娶她。然而,安妮·艾略特解除了婚约,因为拉塞尔夫人说服她,如果再等等,她会找到更好的伴侣。但她心仪的那种求婚者并没有出现,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有多爱温特沃斯。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简·奥斯丁认为安妮的行为符合常规,还很合理。

对于她如此长时间没有创作作品,最合理的解释是,她找不到出版商,所以非常沮丧。她把自己写的小说读给至亲们听,他们都深深地着迷了,可她是个理智而谦逊的人,很可能断定自己的小说只能吸引对她有感情的人,而且这些人都很精明,知道她笔下那些人物的原型是谁。《回忆录》的作者断然否认她以家人为原型,查普曼博士似乎也同意他的观点。他们声称这些人物都是简·奥斯丁凭借非凡的创造力虚构出来的。但坦率地说,这样的说法叫人难以置信。所有最伟大的小说家,司汤达和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狄更斯和萨克雷,都以现实里的人为原型塑造小说里的人物。简确实说过:“我笔下的绅士们都是我的骄傲,我甚至不愿承认他们不过是甲先生或乙上校。”这句话里最重要的词是“不过是”。就像其他小说家一样,当她开始发挥想象力把一个真实的人塑造成小说里的人物,那么这个人实际上就已经完全是她创造出来的了。但这并不是说,这个人物不是由最初的“甲先生或乙上校”演变而来。

尽管如此,1809年,简和母亲、姐姐住在宁静的查顿,开始修改她以前的手稿。1811年,《理智与情感》终于出版了。那时,女人写作已不再是惊世骇俗的事。斯珀吉翁教授在向英国皇家文学学会发表的关于简·奥斯丁的演讲中,引用了伊莉莎·费伊 的《来自印度的原始信件》的序言。1792年,有人敦促伊莉莎·费伊出版这些信件,但公众舆论对“女性写书”极为厌恶,她拒绝了。但在1816年的一篇文章中,她写道:“从那时起,公众的意见逐渐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也有了进步。我们现在不仅像从前一样,有很多为女性争光的女性文学形象,还有很多谦逊的女性,她们拿出大无畏的态度,冒险乘坐自己的小帆船驶入浩瀚的海洋,无视航行中危险的批评,通过这种方式给广大的读者提供娱乐或指导。”

《傲慢与偏见》出版于1813年。简·奥斯丁把版权卖了一百一十英镑。

除了前面提到的三部小说,她还写了另外三部,分别是《曼斯菲尔德庄园》《艾玛》和《劝导》。通过这几本书,她奠定了自己的盛名。要经过很长时间,她才能出版一本书,但她的书一经出版,她那迷人的天赋就得到了认可。从那时起,就连最杰出的人士都对她赞不绝口。在此,我只引用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话,他的评论带有他所特有的慷慨:“这位年轻的女士在描述日常生活的内容、情感和性格方面很有天赋,她对此的描写是我见过最为精彩的。我可以像任何人一样,使用夸张的办法来描写。然而,她通过细腻的笔触,用真实的描写和情感的渲染,将平凡的事物和人物刻画得生动有趣,这是我难以企及的。”

说来也怪,沃尔特爵士竟没有提到这位年轻小姐最宝贵的才能:她的观察的确发人深省,她的感情也令人愉快,但正是她的幽默使她的观察更有说服力,也是她的幽默使她的感情显得一本正经而又活泼鲜明。她作品的主题涵盖范围很窄。她所有的书中写的故事都是同一种类型,人物亦没有太大的变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他们几乎是同样的人。她是个非常理智的人,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自己的缺陷。她的生活经历局限在一个乡土社会的小圈子里,而她自己也满足于此。她只写她所知道的。正如查普曼博士首先指出的那样,她从未试图描写男人之间的谈话,因为她从未听过这样的对话。

人们注意到,虽然她经历了世界历史上一些最激动人心的事件,如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拿破仑的崛起和覆灭,但她在自己的小说里从未提及这些事件。在这方面,人们批评她对外界漠不关心。应当记住一点,在她那个年代,妇女浸淫政治有失体统,那是男人的事情。甚至很少有女性阅读报纸。但没有理由认为,她没有写这些事件,就说明她没有受到它们的影响。她很喜欢自己的家人,她的两个兄弟都在海军服役,经常处于危险之中,从她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她很挂念他们。但她不写这些事情,不正是表明她很明智吗?她太谦虚了,不认为在她死后很久还会有人读她的小说。但是,如果这就是她的目的,那么,她肯定会明智地避免去写从文学角度而言只是一时兴趣的事。过去几年里与“二战”有关的小说早已过时,它们就像每天都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的报纸一样,有效期很短暂。

大多数小说家都有高潮和低谷。据我所知,唯有奥斯丁小姐能证明,只有平庸的人才能保持同等的水平,也就是平庸的水平。她一直处于最佳状态。即使《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不乏瑕疵,读来依然是妙趣横生。其他的每一部小说都拥有忠实甚至是狂热的崇拜者。麦考利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其他同样杰出的读者更喜欢《爱玛》,迪斯雷利 读了十七遍《傲慢与偏见》。如今,许多人认为《劝导》是她最成功的作品。我相信广大读者已经把《傲慢与偏见》当作她的代表作,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最好接受他们的判断。一本书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不在于评论家的称赞、教授的阐述和学校的研究,而在于一代又一代大量的读者在阅读中找到了乐趣,获得了精神上的益处。

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总体上而言是她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第一句话便使你心情愉快:“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句话为整部小说奠定了基调,它所引起的愉快心情一直伴随你,读到最后一页,你只觉得怅然若失。《爱玛》是在我看来奥斯丁小姐唯一一本冗长的小说。我对弗兰克·丘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的恋情不感兴趣。虽然贝茨小姐非常有趣,但她出现的次数是不是太多了?女主人公是一个势利的人,对地位不如她的人,她态度傲慢,这简直叫人厌恶。但我们不能因此责怪奥斯丁小姐:我们必须记住,我们今天读的小说和她那个时代的读者读的小说不一样。风俗习惯的改变让我们的世界观也发生了变化。在某些方面,我们比祖先狭隘,在另一些方面,却更为开化。一百年前还很普遍的一种态度,现在却让我们感到不安。我们凭借自己的喜好和自己的行为标准来评判我们读过的书。这虽然有些不公平,却不可避免。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男女主人公芬妮和埃德蒙都是令人无法忍受的假正经,而我把所有的同情都给了无所顾忌、活泼迷人的亨利·克劳福特和玛丽·克劳福特夫妇。我不明白为什么托马斯·伯特伦爵士从海外回来,发现家人正在看私人戏剧自娱自乐时,会如此愤怒。简自己也很喜欢私人戏剧,所以人们都搞不懂她为什么觉得他生气是有道理的。《劝导》拥有一种罕见的魅力,尽管人们可能希望安妮少一点讲求实际,多一点公正无私,多一点冲动,实际上就是希望她别那么像老古板(除了在莱姆里吉斯的科布发生的那件事),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将其视为简的六部作品中最完美的一部。简·奥斯丁没有特别的天赋为不寻常的人物塑造情节,下面这个情节在我看来就显得非常笨拙。路易莎·默斯格罗夫跑上陡峭的台阶“向下跳”,要爱慕者温特沃斯上校接住她。结果他没接住,她头朝下摔到地上,昏了过去。但作者告诉过我们,他习惯了在她从台阶上“往下跳”的时候伸手去接她,假如确实如此,即便当时的科布比现在高两倍,她也不会离地超过六英尺,而且当她往下跳的时候,是不可能头朝下摔下来的。无论如何,她都可能会撞到那个强壮的水手身上,尽管她可能会受到惊吓,却不至于受伤。不管怎样,她摔得失去了知觉,接下来一团乱的场面简直叫人难以置信。温特沃斯上校经历过战争,靠奖金发了大财,现在却被吓呆了。接下来所有相关的行为都可谓愚蠢至极,以至于我很难相信,奥斯丁小姐虽然能够平静而刚毅地承受朋友和亲戚的疾病和死亡,却认为这个情节算不上愚蠢至极。

加罗德教授是一位博学而机智的评论家,他曾说过简·奥斯丁不会写故事,对此,他解释说,他指的是一系列或许浪漫,又或许不同寻常的情节。但简·奥斯丁的天赋不在于此,她也不想这么做。她很有见识,也很有幽默感,因而做不到浪漫,此外,她的兴趣不在于非同寻常之事,而在于平凡之处。她通过敏锐的观察、讽刺和俏皮的机智给平凡添了几分不同寻常的色彩。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故事指的是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的连贯叙述。《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十分恰当,两个年轻男子到来,他们对伊丽莎白·本内特和她的姐姐简产生爱意,为小说提供了情节,小说以他们的婚姻结束,也可谓非常合适。这是一个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种结局为老练之人所鄙视,当然,确实有许多人的婚姻并不幸福,也许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况且婚姻没有任何结果。婚姻只是让人开始一段全新的经历而已。许多作家的小说都以婚姻为开头,在后面的篇幅里描写婚姻的结果。他们有权这么做。但是,一些简单的读者将婚姻视为小说的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尾,也是有道理的。这是因为他们发自本能地认为,通过婚姻,一对男女的生物功能得以完成。而在实现这一完满结果的过程中(比如产生爱慕,遇到障碍,互相误解,坦白爱意)自然而然产生的感情现在开花结果,有了子女,这样一来,他们便可以代代相传了。对于大自然来说,每对夫妻不过是链条中的一环,这一环的重要之处在于还可以在上面加上一环。这是小说家为圆满结局所找的理由。在《傲慢与偏见》中,当读者知道新郎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还带着他的新娘住进了一栋漂亮的房子里,四周环绕着一个大庭园,屋内还配备了昂贵且高雅的家具,他们的满足感就大大增加了。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可谓结构清晰完善。情节接连出现,衔接自然,让读者觉得真实可信。也许有一点非常奇怪:尽管伊丽莎白和简都很有教养,举止得体,他们的母亲和三个妹妹却如纳齐布尔夫人所说,“行为举止肯定远远达不到上流社会的标准”。但是,这一点对于这个故事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我不禁要想,奥斯丁小姐为什么不避开这个障碍,安排伊丽莎白和简作为本内特先生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儿,让小说里的本内特太太是本内特先生的第二任妻子,是他另外三个小女儿的生母。在她笔下所有的女主人公中,她最喜欢伊丽莎白。“我必须承认,”她写道,“我认为她是所有出版作品中最讨人喜欢的人物。”有些人认为,她自己就是伊丽莎白的原型,而她确实把自己的欢乐、昂扬的斗志和勇气、诙谐和机智、理智和正确的感情赋予了伊丽莎白,那么,当她描写沉着、善良、美丽的简·班纳特时,她想到的是她的姐姐卡珊德拉,这也许就不是轻率的假设了。人们普遍认为达西是个可怕的无赖。他所犯的第一个错误,是不愿意和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的人在公共舞会上跳舞。不过这个错误还不算滔天大罪。不幸的是,伊丽莎白无意中听到他在宾利先生面前说她坏话,可他并不知道她在偷听,他大可以编造借口,说是他的朋友缠着他,非要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的确,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他是带着不可原谅的傲慢,但源于出身和地位的骄傲,是他性格的主要特点,如果没有这一点,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而且,他求婚的方式,给了简·奥斯丁机会,在书中描写了最戏剧性的一幕。可以想象,以她后来的经验,她也许能够将达西那非常自然和可理解的感情表达得更好,既可以惹伊丽莎白生气,又不必让他说一些让读者感到震惊的离谱话。书中对凯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写或许有些夸张,但在我看来,这也在喜剧允许的范围之内。喜剧以一种比普通生活更有生气但更冷静的眼光看待生活,有一点夸张,融入了一点滑稽的风格,但往往没有什么坏处。谨慎中夹杂一些滑稽,就像在草莓上撒糖,很可能会使喜剧更令人愉快。至于凯瑟琳夫人,我们必须记住一点,在奥斯丁小姐那个年代,地位较高的人面对地位较低的人,会有一种巨大的优越感。地位高的人不仅要求地位低的人对自己尊重有加,而且确实得到了很深的尊敬。我年轻时认识一些地位尊崇的贵妇,她们的自高自大虽然没有那么张扬,却和凯瑟琳夫人相差不远。至于柯林斯先生,直到今天,谁敢说自己没见过像他这样既谄媚又浮夸的人呢?这种人表面会装得亲切和蔼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但这只会让他们更令人讨厌。

简·奥斯丁的文笔并不出众,但她写得很直白,不夹杂自己的感情。在我看来,从她的语句结构中可以看出约翰逊博士的影响。她喜欢用拉丁词源的词,而不喜欢用普通的英语词。如此一来,她的措辞便略显拘谨,读来谈不上趣味横生。的确,这样的措辞方式常常为诙谐的内容增添了几分深意,为恶意的话语增添了几分严肃的味道。当时真实的谈话可能就是她笔下那样。对我们来说,那些对话似乎有些生硬。简·本内特谈起情人的几个姐妹时,这样说:“他与我相好,她们肯定是不赞成的。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毕竟他本来可以选一个在许多方面都比我出色得多的人。”她自然有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不过我觉得不太可能。显然现代小说家不会使用这样的措辞。把口头说的话直接写在纸上,会显得极为乏味,因而有必要进行一些整理。相对而言,只是在最近几年,为了力求逼真,小说家们才努力使对话尽量口语化。我猜想过去有一种惯例,受过教育的人在表达自己的思想时,要注意字句的对称和语法的正确,而通常情况下他们根本无法做到,想来读者们也认为这是自然的事。

那么,考虑到奥斯丁小姐的对话有点拘泥于形式,我们必须承认,她总是让故事中的人物把话说得符合其自身的性格。我注意到她只有一次没有这样写:“安妮笑着说,‘艾略特先生,我心目中的好伙伴应该是聪明、见多识广、健谈的人,这就是我所说的好伙伴。’‘你错了。’他轻声说,‘你说的这种伙伴不止是好,可以说是最棒的了。’”

艾略特先生性格上有缺点。不过,如果他能对安妮的话给出如此令人钦佩的回答,那么他一定拥有一些塑造他的作者认为不适合让我们知道的品质。对我来说,我对这句答话是如此着迷,甚至愿意看到她嫁给他,而不是嫁给那个古板的温特沃斯上校。的确,艾略特先生为了钱娶了一个“地位低下”的女人,后来又冷落她,他对待史密斯太太也很吝啬。但是,我们听到的毕竟只是她的一面之词,倘若有机会听到他本人的说法,我们说不定会发现他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

奥斯丁小姐有一个优点我几乎没有提到。她的书读起来趣味无穷,比一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家的书更具可读性。正如沃尔特·司各特所说,她描写的都是平凡的事物,刻画的是“日常生活的内容、情感和性格”。她的书中不会出现繁杂的情节,然而,当你看到一页的末尾,便迫不及待地翻过去,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即使下一页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可你仍然急切地又翻了一页。小说家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便是拥有了小说家所能拥有的最珍贵的天赋。 +zYKkfAg+vSN7kZq/8lDWrPtmNsn9DwefeWsFGhUeZq87lSP0GHTnDroOGJI0C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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