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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很有人情味。她年轻时喜欢跳舞、调情和戏剧表演。她喜欢长相英俊的年轻人。她对礼服、帽子和围巾有着浓厚的兴趣。她做得一手很好的针线活,“既朴素又不乏装饰性”,就凭着这个手艺,她把一条旧裙服改成了其他式样,用旧裙子上的一块布做成一顶新帽子。她的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说:“简·奥斯丁亲手所做的每件事都很成功。玩挑棒游戏的时候,我们没有人能像她那样把小木棒抛出完美的弧形,也不能像她那样稳稳地把木棒挑出来。她玩起杯球游戏来更是拿手。我们在查顿用的杯球很简单,大家都知道她可以连续一百次用杯子接住球,一直玩到手酸为止。她的视力不好,不能长时间读书、写作,有时便用这样的简单游戏来舒缓自己。”

这真可谓一幅迷人的画卷。

没有人能把简·奥斯丁说成是女学究,她自己也对这样的人没有好感,但很明显,她绝不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女人。事实上,她和她那个时代、那个地位的所有女人一样,也受过良好的教育。查普曼博士是研究简·奥斯丁小说的权威,他把据说她读过的书籍都列了出来。那份书单叫人印象深刻。当然她也读小说,比如范妮·伯尼、埃奇沃斯小姐和莱德克利夫夫人(《尤多尔弗的秘密》)的小说。她读翻译自法语和德语的小说,比如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除此之外,她还读了所有能从巴斯或南安普顿的流动图书馆找到的小说。但她感兴趣的不仅是小说。她熟读莎士比亚,在现代作家中,她读过司各特和拜伦 ,但她最喜欢的诗人似乎是柯珀 。柯珀的诗句冷静、优雅、理智,能打动她也是很自然的事。她读过约翰逊和鲍斯韦尔的书,除了各种各样的杂文之外,还读了大量的历史书籍。她喜欢大声朗读,据说她的嗓音十分悦耳。

她还读布道文,尤其喜欢十七世纪牧师夏洛克的布道文。乍一看,这很不可思议,实则不然。我年轻时住在一所乡村牧师公馆里,书房里的几个书架上放满了装帧精美的布道文集。假如这些文集出版了,大概是因为卖得很好,而假如卖得很好,那是因为有人读。简·奥斯丁是个虔诚的教徒,却并不算狂热。礼拜天她自然去教堂,参加圣餐仪式。毫无疑问,无论是在斯蒂文顿还是在戈德默尔沙姆,他们一家早晚都做祷告。但正如查普曼博士所说:“无可否认那确实不是个宗教狂热的时代。”就像我们每天洗澡、早晚刷牙一样,只有这样做了才能感到安心,我认为,奥斯丁小姐像她那一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完成了适当的涂油仪式,就算履行了自己的宗教职责,之后便把和宗教有关的事情放在一边,就像一个人把一件暂时不想要的衣服放在一边一样,在一天和一周的其余时间里,全身心地处理世俗事务,良心上便不会觉得不安了。“福音传道者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富绅阶层家的儿子领受圣职,当上了教区牧师,就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他们没有必要从事一份职业,但住的房子要宽敞,收入要充足。但是,他们在领受圣职后,就必须履行职责。简·奥斯丁当然认为牧师应该“生活在教区居民中,不断地关心他们,证明自己对他们怀有良好的祝愿,是他们的朋友”。她哥哥亨利便是这么做的。他机智、开朗,是她几个兄弟中最聪明的一个。他做过生意,有那么几年,他的生意很兴隆。然而,他最终还是破产了。然后他接受了圣职,成为了一名堪称模范的教区牧师。

简·奥斯丁认同当时普遍的观点,而且,从她的书和信件中可以看出,她对当时的环境非常满意。对于社会地位存在差异的重要性,她毫不怀疑,还认为有贫有富是很自然的事。年轻男子理应在有权势的朋友的帮助下为国王服务,从而获得高升。嫁人是女人的本分,她们结婚自然要出于爱情,但条件也得令人满意。这是自然规律,没有迹象表明奥斯丁小姐持反对意见。在给卡珊德拉的一封信中,她写道:“卡罗和他的妻子在朴次茅斯过着最为私密的生活,什么仆人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结婚,她是个多么有美德的人啊。”由于母亲的婚姻非常轻率,简·奥斯丁笔下的范妮·普赖斯一家生活在庸俗肮脏的环境中,这正是一个活生生的教训,说明年轻女子在婚配方面务必要小心谨慎。 6FyyjquC9KQpPhxSMKxrVn0WcYwJGhGhnFit7HlxbMuNl9kodxv0G37jY2QgBH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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