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犹太社会中,并没有专职教师这一职业,教育子女的责任主要是由父亲和拉比分别完成的。在家里,父亲不仅是子女的监护人,还承担着教育子女的重任,他把学识以及为人处世的道理教给自己的子女,因此,父亲与教师的概念是相同的。
其实在希伯来语中,“父亲”一词本身就具有“教师”的含义。如今在西方语言中以“Father”(父亲)来称呼教师,正是延续了希伯来习俗。在社会上,教师的职责由象征着智慧与权威的拉比来完成。因为在希伯来语中,“拉比”一词的第一含义就是“教师”。
因此,现实中的拉比是各地犹太学校(早期的学校往往与教堂合二为一)的负责人与专职教师。他们被称为智慧的化身,要为学生解答难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不仅如此,人们遇到了不能理解的难题时,往往也会向拉比求助。
公元6世纪,学校逐渐独立,教师与父亲、教师与拉比的二位一体化也随之慢慢分离,实际意义的专职教师也应运而生。
教师是一种神圣的职业,犹太人一向都认为双亲和教师都像巍峨的高山,比普通人高出许多。
拉夫曾到过一个城镇,命令那里的人斋戒、祈祷来求雨,但却并不奏效,雨还是没有下。
于是,集会的诵经师便大声念诵祈祷书上的话:“上帝让风吹。”话音未落,风立即吹了起来。
“上帝让雨降下来。”诵经师接着念道。
刹那间,雨便下了起来。
“你做了什么特殊的事而获得如此丰厚的奖赏?”拉夫问诵经师。
诵经师答道:“我教育孩子们,对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要一视同仁。对于付不起学费的人,我会免除他们的费用。而且,我有一个鱼塘,如果有孩子对学习产生了厌烦情绪,我就给他几条鱼,然后再想办法赢回他手中的鱼。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变得好学了。”
因为师德崇高,垂范后世,也因为上帝奖赏有知识的人,所以犹太民族无比崇敬师长。
在犹太人中曾长期流传着这样一则故事:
有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了。在一次出海的时候,父亲和教师同时落入水中,情况非常危急,而他一次只能救一个人,这个孩子的选择是先救出教师,再救出父亲。
《塔木德》中也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
两位检察员受拉比之命来到一个镇上,要求拜见守卫这个小镇的人。镇上的警察局长闻讯后赶忙出来迎接,检察员却说:“我们要见的不是你,而是守卫这个小镇人民的人。”这时,守备局长又跑出来迎接,检察员依然摇着头说道:“警察局长与守备局长都不是我们想要见的,我们想要见的是学校的教师。教师是真正守护市镇的人,警官和部队都会破坏市镇。”
可见,在犹太人的眼中,教师是民族利益的守护者,教师的事业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未来。
长期以来,各地犹太人都形成了一种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犹太人在婚姻嫁娶问题上的态度也从侧面反映出他们对包括教师在内的学者的敬重。自中世纪以来,在欧洲——尤其是中欧的犹太人中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同有学问的教师或拉比的女儿结合的婚姻是最幸福的婚姻。这一点充分说明了教师在犹太人心目中的地位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