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写萧红!
萧红是我赌了一口——小气写的!
事情缘起于师兄张耀杰2014年2月出版的《民国红粉》。作为师妹,第一时间看了新书,好歹给师兄写个书评吧,何况我也有话要说。于是三下五除二的,写出一篇《“民国红粉”招架不住李逵大爷和公孙大娘般的剑与斧》。
我的意思是,耀杰师兄太不怜香惜玉了,以他的火眼金睛,和李逵大爷、公孙大娘般剑与斧的生猛文风,民国这些红粉哪个招架得住?哪个不得花容失色大叫好汉饶命?何况据耀杰兄一惯的自由(自由自治)、平等(契约平等)、民主(民主授权)、宪政(宪政限权)等价值坐标,这些红粉原本就是经不住考量的。
我参照耀杰师兄的价值坐标和自己的价值偏好,给“民国红粉”们排了个榜。我的意思,高居榜首的只能是张幼仪,落在榜末的最数萧红。张幼仪,自立、自尊、自爱,自我健全,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都表现出了较为充分的责任担当。萧红,只有叛逆的心与放纵的欲,就是没有自立的技能与自尊的身心……总之一顿很批。
我是女人。但是很奇怪——我当然不是男权主义者,但更不是女权主义者。我都弄不清自己是什么主义者,或者说,那些所谓的主义都套不上我。我看男人,与人不同;我看女人,也与人不同。就拿这个婚姻来讲,我发现,很多人,居然搞不清婚姻、爱情、性这三者之间的界线,你能无缝衔接,三而一,或者一而三当然好,但是更多的时候,你明明扯得蛋疼嘛,还扯什么扯。比如徐志摩,于他的婚姻来讲,张幼仪当然是最佳选择了。但他居然昏了头,拿爱情去格式化婚姻,停妻再娶不说,居然娶的是陆小曼。不但徐父极大的不乐意,就是徐的恩师梁启超都极大的不乐意,以至于在徐陆的婚礼上,这个恩师站起来硬梆梆地扔下这么几句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让……
梁老师没说完呢,徐志摩打断了他:“恩师,请为学生和高堂留点面子。”于是梁老师迅速下了结语: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这是世面上比较流行的一个版本。还有另一个版本——由于胡适没去,所以有张慰慈致信胡适,汇报曰:
昨天是志摩与小曼的结婚日子,客人甚多,总有二百余人,证婚人是任公,媒人与婚书都废除。结婚礼节只是新郎与新娘交换一块汉玉。梁先生模仿西洋牧师的方式做他的证人。他起首就说:“徐志摩,你是自己愿意,并且又得到父母之命,与陆小曼结婚吗?”对于小曼也同样的问一句。等他们二人点首后,他接下去说:“很好,我可以替你们做证人。”此外,梁先生还有一个很利害的训词。他说:“徐志摩,陆小曼,你们是曾经经过风波的人,社会上对于你们有种种的误会,种种的不满意,你们此后总得要想法解除这种误会。爱情当然是人情,不过也只是人情中之一,除了爱情以外,人情还有许许多多的种类,你们也不得不注意。”未了,他还说几句极利害的话。他说:“徐志摩,你是一个天资极高的人,这几年来只因你生活上的不安,所以亲友师长对于你也能有相当的谅解。这次结婚以后,生活上总可以算是安了,你得要尽力做你应当做的事。陆小曼,你此后可不能再分他的心,阻碍他的工作。你是有一种极大的责任,至少对于我证婚人梁启超有一种责任。”这种教训是应该有的,不过老梁说话的神气未免太硬些,又加上他训词中间,说了好几十个“徐志摩,陆小曼”,听的人总觉得不大悦耳。好得志摩是满不在乎这种地方,小曼是更加糊涂,恐怕还没有听出他的意思。所以在场的人替他们难受,他们自己反而不觉得什么。
我觉得第一个版本更可信一点。第二天,梁老师依然很痛苦,写信给自家孩儿们,完全拿他的徐学生当自己教育子女的反面教材了: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
梁老师话里话外两个意思:第一个,志摩娶了小曼,完了;第二个,当头给小曼一棒,希望她能醒悟,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怕只是个人的痴心妄想。
结果真的如梁老师担心的一样。其实,也根本不需要梁老师的学识与才气,但凡正常人都能看出徐陆婚姻中的致命伤——这俩人根本不知道啥叫婚姻!结果当然自误误人了——徐志摩不但误了前妻张幼仪,还误了自家的卿卿性命!徐是1926年10月与陆小曼结婚1931年11月飞机失事去世的。但是据徐的好友沈从文的说法,这家伙早盼着死了。致另一好友信中,沈从文这样评价徐志摩:“近两年他特别爱说死,比上几年完全不同,家庭方面成为无乐趣的累赘,也是活得无趣味的理由之一种……”
看样子,去死,乃是徐志摩摆脱婚姻、摆脱陆小曼的唯一办法。因为,俩人的婚礼上,乃师梁启超有言在先,希望这是他们两人这辈子最后一次结婚。你说小徐咋办?婚离不得,小曼虽然病歪歪的且大烟不离手,但根本没有速死的意思,所以,小徐只好自己先走一步了。
我不知道,中国的那些爱情狂们——用梁启超的话,志摩乃是“发了恋爱狂——变态心理——变态心理的犯罪” ——为何无视徐陆婚姻中的这种悲剧性,却喋喋不休于传说中的爱情。真跟吸了鸦片烟似的,吞云驾雾,虚幻成瘾。
返过头来说我们的萧红。不得不承认,同为恩师,人家梁启超就可以梆梆梆地敲打一下爱徒徐志摩,相形之下,鲁迅这方面就没有敲打过萧红。也许是因为,两个恩师的境界也不同吧。比如梁启超在跟女人方面,我们就挑不出啥刺儿来;倒是鲁迅与朱安、许广平,特别是他与许广平,公域加私域,就被我挑出一本《小手术》来。只不过我没想到,我会接着去挑萧红。更没想到,这种挑会伤害很多“小粉红”,和“老粉红”!
细细琢磨那些“粉红”的反应,我大约得出这样一种印象:相对于古代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些“粉红”的价值坐标乃是,女子有才便是德!一句话,才女是不能批评的,才女是有豁免权的;才女是可以随便任性的,才女的私生活可以是一塌糊涂并且完全诿过于人的!
别说才女不能批评,是不是才女,我还没定论呢。
当然我可以说服我,认同大家一惯的认识,那就是,萧红算是才女。但是,我想问的是,有才,就能代替一切么?
有才仅止于有才。如果你愣说有才有助于婚姻品味的提升,那我也可以举出完全相反的例子,有才也根本不适合于庸常的婚姻。一句话,你完全可以独身的嘛,也没有人逼你结婚不是?具体到萧红这里,她可以写出让鲁老夫子与胡风力捧的小说,但是小说不是油盐酱醋,不是相夫教子,不是婚姻,不是生活。婚姻和生活中有了诗和远方固然美妙,但是,婚姻和生活的原始功能没有解决之前,诗和远方,远远代替不了婚姻和生活本身。比如宝玉和黛玉没有结婚——没有结婚就对了,一旦结婚,宝玉得考公务员,至少得去挣钱;黛玉得烧火做饭,相夫教子……等这一切做完了,晚上在床上,给老公唱个葬花吟,也未尝不是浪漫。但是若厨房里冷碗冷灶,院子里孩子哭爹叫娘,你说,相公,孺子,且听我来一首葬花吟吧。啊哈,焦大都不会娶你的。一不小心娶了,也会把你打残的,或者象徐志摩那样,自求速毙!
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说明,萧红的一生固然是悲剧,但是悲剧的原因,除了社会的黑暗,和她遭遇的男人之渣,我们就没有其它可谴责的了么?我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难道,萧红的人生悲剧,比如遇人不淑,比如过早逝去,就没有她本人的原因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中国流行起了一种怨妇文学。宫妇怨、商妇怨、命薄怨、高墙怨、征妇怨、弃妇怨、红颜易老怨,甚至屈原、李白、白居易这种爷们,都能跟这些怨妇们,不同的天花板,相同的怨情!具体到萧红,基本上是妙杀每一个她遇到的男人——“粉红”们可以从各方面证明,萧红生命中的每一个男人都是渣男,包括她亲爹。
怜惜美女,才女,薄命女,都是人之常情。可是,因怜而怨,就不对了。同居男友渣,未婚夫渣,萧军渣,端木蕻良渣……这些男人到底渣不渣,渣到何种程度,其实是需要充分的论证的。而且,即使渣,也首先得怪自己饥不择食——因为没有一个男人,是家庭包办,外力强迫的,全是萧红自己的个人选择!
我向来不认为,中国女人多高洁,而中国男人多浑浊。能持这种观点的,顶多是宝玉那样想哄小女生高兴的小男生,当不得真的。男女其实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说的通俗点,半斤八两。
总之我就这么交待了:萧红这本书稿是我赌气写的,就是要气气“粉红”们——萧红什么时候摸不得碰不得了?我就不信你们的邪!而且,我可以比你们更邪,你们的萧红,真实的萧红,我一定要撕给你们看!反正我的使命,就是专门气人,不商量的!
这是我有史以来,唯一一本,赌气写就的书。“粉红”们的小心脏可能受不了,娇嫩的小心灵也可能要受伤害,但是“黑红”们就可以放心大胆的读了。我得承认,内心里我是很有残忍之一面的,走向真实需要勇气,撕下温情脉脉的面纱更需要勇气,你们来不得,我来,反正我从来不打算冒充好人——冒充坏人的时候倒是多些!我是掂着小片刀走江湖的,出手也喜欢直击命门,没有什么鸳鸯蝴蝶醉的文青毛病。所以大家读的时候,不妨佐二两小酒儿,受不了了,就吸溜一口,给自己壮壮胆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