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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之谜

他自小由母亲培养大,而父亲的影响微乎其微。他来芝加哥的时候19岁,接近20岁,他从威斯康星州大草原高高的野草丛中走来。他还是个孩子,一个土包子,除了他自己以外,应该所有人都明白他是个土包子。在1887年冬末或初春一个下着毛毛雨的傍晚,在芝加哥河北岸的威尔斯街车站,他从芝加哥&西部公司的火车上下来,置身于芝加哥巨大的热情活力中。那时大约是下午6点,据说在此以前,他从未见过电弧灯,他口袋里可能有7美元。(为了弄到这些钱,在麦迪逊市国王街本杰明·佩里老人的当铺里,他变卖了离家出走的父亲的一部分书,包括一本牛皮装订的《希腊罗马名人传》。他还典当了母亲大衣上一件有点旧的可拆卸的貂皮领子。)据说,在这个周中的下午,他成功地秘密逃离了那个破碎的家,离开了深爱他的两个妹妹,离开了疼爱他的贫穷的离异母亲。现在,他带着硬纸板做的行李箱,穿着尖得能踢下玉米粒的尖头鞋,来到了他梦想中的“西部永恒之城”。

他是在晚饭时间下车的人海中的一员,这一排排人,成千上万不知姓名的人(好吧,成百上千个人总是有的),从火车站钟楼下的正门出来(他把包放在了通宵行李寄存处)。他跟着人群向南走到了威尔斯街大桥,这是大门外的一个平旋桥,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往哪里,也不愿意向行人问路,就游荡在这片陌生的内海地段,沉湎在自己的幻想、绝望和看不见的思绪里,他渴望能够创造历史永垂史册,推动他的是“内心萌生出的无限憧憬,对什么的憧憬?他无法告诉你。”在下个世纪,他在第一版《自传》第60页这样写道。

他的无限憧憬是设法迅速成为建筑舞台上世界级的人物。这不仅会实现,而且时间不会超过10年。他会对人宣称,自己到芝加哥的时候是17岁,而不是19岁,面对求职公司的雇主,他谎称已经完成了三年半的大学学业,但决定在获得学位前的最后几个月里放弃,原因反正都是胡扯,不过他在三维思维方面确实有着非凡的天赋。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刚刚踏进芝加哥——这个全世界最伟大的建筑实验室之一,但他踏入的这个地方粗野、拥挤,到处是黑色烟尘、马车,游荡着妓女,一点也不国际化,根本不像是个自1871年10月以来不断翻新的城市。1871年,一场灾难之火燃烧了36个小时,烧掉了这个城市将近三分之一的地方,毁掉了大约17450栋建筑,一直烧到了密歇根湖长满杂草的沙滩。在芝加哥这个城市,仅仅在1880年到1890年的10年里,城市人口就已经翻了一番——从50万增加到100多万。50年前才成立的芝加哥市,正是全世界发展最迅猛的地方,由于它所处的环境和地理位置,它成为建筑创新和实验的世界中心,更不必说是陆路和水路的世界交通中心。(这里有六大铁路站——美国其他城市都没有这样的规模。)这个城市的形状是马颈圈状的,紧凑的市中心建筑核心区被一条河和一个湖三面包围住:至少在马颈圈范围内,它必须向上发展,而无法向外扩展。在《湖滨城市黄页》里,有187个建筑事务所,从一个人的小事务所,到拥有大批绘图员和制图员的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已经成为了美国神话,包括伯纳姆&鲁特、霍拉巴特&罗奇、艾德勒&沙利文、威廉·勒巴隆·詹尼。在建筑最成熟的时刻,这个来自小镇的男孩进军芝加哥,以他巨大的想象力影响了这一艺术之母(艺术之母是他的看法)。

这是一个伟大的美国故事:卑微地到来,惊人的转变,几乎每一本关于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书,尤其是他自己的书,都想以某种方式来讲述这个传奇。即使承认他运气好抓住了机会,我们无法解释这是如何发生的,如何实现的,因为这类艺术天才,或者说任何类型的艺术天才,都没法真正地解释。

但如果真相并不像他后来说的那样,他说的甚至连一半的实话都没有呢?实际上,他抵达芝加哥的故事和找到第一份工作的经历,都不是真的。多年来,赖特历史研究者都知道,很多关于他如何抵达、如何找到第一份工作的说法,不管多么绘声绘色,都是胡说八道。从一开头的几句话,这位艺术家就暴露了自己,他那些弥天大谎和编造的神话不经意间留下了痕迹。我希望把他胡编乱造的内容彻底提取出来,但我这样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有别于之前的书写。

现在先不管这些,假装我们相信他说的一切,继续跟他一起走。他离开了车站,右转穿过桥从河的北岸进入了市区,凝视着“神秘漆黑的河面上倒映着的昏暗桅杆、船身和烟囱,烟囱上挂着晦暗不定的夜灯。我驻足观看,身体紧贴到栏杆上,以免碰到路边匆匆经过的人流。”3页后,他在《自传》中写道:“这条灰蒙蒙、脏兮兮的河上雾气缭绕,是我唯一能看到的美景,但它却臭气冲天。”

他当时不知道,自己到的是芝加哥一个叫作沃夫角的地方。芝加哥河的北部支流和南部支流在这里汇合,形成了干流。白天,这里是芝加哥最繁忙的交易点。当他离开车站时,他右上方的“空中管路升降机”里装着70万蒲式耳的谷物。白天,沃夫角到处是伐木工人、码头工人、船夫和骂脏话的卡车司机,但在傍晚这个时候,沃夫角又变回了大家口中的“阴暗角落”,变得空荡荡了。没过多久,这里剩下的就只有高桅船,像是漂浮在肿胀河水上的森林,还有在漆黑门口前游荡的妓女。

等过了桥(走过去不到5分钟),就到了第五大道和南水街交会的地方,芝加哥的批发杂货店在那里叫骂着做生意。如果你从那里沿着南岸往西走,走到南水街和湖街的交会处,在市场街就看到达维格沃姆的旧址,1860年亚伯拉罕·林肯就是在那里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但是赖特一直向前走,向南走进了商业区中心。即使在21世纪,我们也可以追寻他走过的路程,想象他是怎样一路闲逛的,可以沿着卢普区的小巷,凝视他曾经看到过的那些19世纪旧建筑上裸露的砖墙。

然而,在过河之前,他紧靠着桥中央锈红色的铁栏杆,尽量不让别人碰到自己,他站在灰绿色的污浊河流上,凝视着神秘的漆黑河水——我们再看一看本章开头的照片。据说这是他到达芝加哥后拍摄的第一张照片——大概是在3个月后。别被他骗了,精致的服饰不过是他真实和不真实的面具的一部分。他的头微微倾斜,鼻孔张开,下巴坚毅,至少从外表上看,他自我感觉如何呢?他租的衣服吗?他马甲下面露出的类似小别针或者徽章的东西是什么?不管怎么说,他去了第22街的马修·J.斯蒂芬斯画像工作室——这是城里最好的地方——也许就是斯蒂芬斯本人站在三脚架的大型木箱式相机后面,在相机的黑罩下亲自给他拍了照片,把年轻的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影像留在了一块磨砂玻璃盘上。(一个重要的问题:他是如何支付费用的?)摄影师把他的作品印在蛋白纸上,用氯化金晶体调和颜色,泡在棕色溶液中。十几年后,著名摄影师尤金·阿杰特就是这样做的,他开始用大画幅相机和直线镜头(就像照片中的这种)拍摄巴黎清晨完美的、空灵的街道色调。我在这里稍微扩展一下,这张现存最早或者第二早的照片上有一种暖色调,预示着赖特内心的色调,虽然还没有表现出来,但一直在他身上存在。即使在夏日最炎热的时候,他的内心也渴望砖头或者石头壁炉里噼啪燃烧的火焰。壁炉是他设计过的几乎所有房子的中心装饰,壁炉代表着正直、保护和家庭安全。但是,这个人却曾经不无愉快地说:“父爱?这是一种品质吗?如果是的话,我似乎天生就缺少这种品质。然而,建筑就是我的孩子,当我离开很久以后重新看到自己设计的一座建筑时,我心中会涌起做父亲的感觉。这应该就是真正的父爱吧?但面对我的孩子时,我从没有这种感觉。”(这会让他的孩子们怎么想?)

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这是多么奇特的自我意识,但他的自我面具下有个明显的线索:他还没想好该怎么称呼自己,怎么签名。有时候是F.赖特,有时是F.L.赖特,有时是弗兰克·L.赖特,有时是弗兰克·Ll.赖特,L写两遍(一个大写一个小写)代表劳埃德,这是他母亲那边的姓氏。他的劳埃德亲戚们祖籍威尔士,现居威斯康星州,他们虔诚、高傲,信奉一位论派 并且抱团排外,他们认为自己是“万能上帝的劳埃德·琼斯”,从来不在乎那些轻视他们的邻居。(主要是因为这个家庭极度自我,自以为是。)事实上,赖特出生时的名字是弗兰克·林肯·赖特,而不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而且他的中间名是父亲给他取的。无论如何,他正在改换自己身份的表达方式,但他还没有决定下来(有时他还用首字母缩写FLlW)。劳埃德这个名字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出现还要等到将近10年以后,那时他快要完成早期和重要转折期的最后一系列图纸,准备进入草原住宅风格时期。从那之后,他就是空前绝后的弗兰克·劳埃德·赖特了。

突然响起了一阵铃声,人们开始快跑。天哪,那个外乡人才到芝加哥10分钟,他就碰到“架桥”了。威尔斯桥是芝加哥河上的35座桥之一,这时它开始平旋打开。(这座桥在一个码头或者地桩上,工作人员在他的小隔间里操纵着桥横向旋转,与河岸并齐,这样高大的船只就可以通过了。)他将双膝挺直,紧抓住桥,随着桥旋转过去,这居然有点好玩。《自传》中写道:“日后,我每一次过桥时都会被这种阴郁的美打动。”这样的时刻往往会封存在人的肌肉记忆里。

老天,他快饿死了。在靠近第五大道和兰道夫大道的地方,有运货马车、四轮马车、双轮双座马车,每个行人都只顾自己,马夫们狂怒中鞭打着马匹破口大骂。他躲进了一家廉价的餐馆,花了7角钱吃饭——这是他全部财产的10%。回到街上,雨下得更大了,他战栗着再次向南走去,也不知道自己今晚该住在哪里。他又沿着华盛顿大街往东走,左边是法院大楼的石壁,右边是歌剧院的灯光。芝加哥歌剧院的宏伟建筑前面有个很大的顶棚,顶棚下面是些真人大小的舞者剪板,艳丽的色彩和周围的黑暗潮湿形成对比。他走进去,售票员告诉他最便宜的座位从25分到一块五不等。(他自己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但价格可以在约翰·J.弗林的《芝加哥标准指南》中查到,这本书和他的叙述相符。)他拿出一块钱买票。这是一场名为《日娃》的芭蕾舞,一小时后才开始。很好,他正好把衣服烘干。他看着观众们逐渐进场。说到这里,他那个背弃家庭的父亲给了他一份礼物,那就是对古典音乐的终生热爱。听到管弦乐队开始演奏,他兴奋起来,即使音乐有些伤感,但这毕竟是管弦乐。突然,他又悲伤起来,他远在麦迪逊市的妹妹和他那伟大的母亲会怎么想呢?他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痛心,但他并不后悔。

他回到街上,又跟着人群一起向东走,到了沃巴什街。他登上了一辆缆车,坐在缆车司机后面,这样他就能看到车是怎么运行的了——他之前应该是没有坐过这种车。但这段旅程很短,这辆车晚上要回停车处,大家都下了车。他又赶上了另一辆往北开的车,路边千姿百态的酒吧、餐馆和服装店有各种招牌和耀眼的灯光,对他的冲击更大。这就是辉煌的芝加哥吗?他在兰道夫和第五大道的布里格斯旅馆找了一个床位,这里离他4小时前出发的地方不远。这家旅馆不错,一点也不像廉价旅馆。他的行李还在车站,所以他只好用床单裹着自己。他对着镜子审视自我,“一个人——微不足道,但有强大的内在信念,野心勃勃。”明天,他将进攻芝加哥。

他找到了城市黄页,列出了他要拜访的公司清单。吃过最简陋的早餐后,他的口袋里只剩3枚一元硬币和1枚一角硬币发出轻微的叮当声。那天是星期四(他没有告诉读者,但如果按照叙述的逻辑来理解的话,肯定是周四),每一家公司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年轻人,现在没有制图的工作,过段时间再来找我们试试,好吧?过段时间?他们不明白他的处境。“上过大学是吗?”一位大人物问他。是安娜堡吗?“不,是威斯康星大学。”当他走出走进各家公司时,他开始浑身出汗。脚上那双愚蠢的尖头系带鞋让他的脚疼得要死,这种鞋在麦迪逊很时髦。同时,他忍不住开始批评这座城市的地标建筑取乐,比如帕尔默大厦,据说是西部最大的豪华宫殿式酒店之一,看起来“像一个丑陋的老男人,皱纹都长在不合适的地方”。那天晚上,在布里格斯旅馆,他客气地请求住一间便宜点的房间,店员同情他,给了他一间75美分的房间,这间房几乎和他昨晚花了两块多钱的那间差不多。早些时候,他在克拉克街的科尔萨特面包房花了20美分吃晚饭。在芝加哥今后的日子里,他会爱上这个面包房。

星期五,离开家的第2天,如果算上逃离的那一天,这应该是第3天。他没吃早饭和午饭,只买了10美分的香蕉。(如果你算一下,他应该还剩1元4角钱。)还有5家公司要跑——还是一无所获。他现在已经取了行李箱,里面有一些大学绘画课的成果可以展示给别人看,但他还是一无所获。

“第四天我被粗暴地叫醒,”他告诉我们说,这天是星期六,“我又上路了,走在路上脚磨破了,人又憔悴。今天一定要找到工作。”他口袋里只剩下20美分,中午之前又被拒绝了3次,但是找到了!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芝加哥有很多建筑工程,大公司通常在周六营业到下午6点。)这份工作是在出类拔萃的约瑟夫·莱曼·西尔斯比公司,该公司位于克拉克街和亚当斯街西南角的湖边53号,这是个相当显眼的地址。事实上,他的大家族和西尔斯比有关系,而且是很近的关系。出于自尊心,他没有马上到这里应聘,但他现在别无选择了。西尔斯比公司里的人都饿了要吃午饭,而应聘者本人也饿极了,而他想要的不仅是午饭。西尔斯比本人40多岁,他毕业于哈佛大学,从东部搬到芝加哥来,他身材高大气派,用黑色软芯铅笔徒手绘图的本事令人惊叹。他专门为中上层阶级建造安妮女王式的半木质“瓦片风格”住宅。他坐下来可以立刻画出角楼、壁炉架、壁外窗、凸窗、山墙和最富吸引力的开窗,他很擅长角度,喜欢设计处理墙面,把墙凹进去或者向外推。但他会是一个希望按照自己的形象重建世界的严肃建筑师吗?他戴着一个金色夹鼻眼镜,眼镜上的金链子一直连到表袋里。他从一扇写着“私人办公室”的门里出来,穿过旋转门,高傲地扫视周围。他看了赖特的作品。你目前读到的大部分内容都来自他的那本自传,包括在第三天和第四天只剩几毛钱和只吃香蕉的那部分,如果你愿意相信那本自传,那么J.L.西尔斯比显然不是重要的关系,重要的是赖特的作品。《自传》写道:

“‘好吧,’他说,‘雇他吧,按绘图员的工资,8美元。’”

他没有对那位求职者说话,而是声音低沉地说给站在一边的首席绘图员,26岁的赛瑟尔·科温。一分钟前,当男孩进来时,科温看了他的图纸,可能还有更多别的东西,几乎当场就决定要向老板推荐他。

梅尔·西克莱斯特在她1992年出版的《弗兰克·劳埃德·赖特》中写道:“赖特去芝加哥的确切时间是学者们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最接近的猜测是他从1887年2月开始为西尔斯比工作。”该书是目前最有深度的赖特传记,她大量地研究了赖特的生活记录。西克莱斯特写道:

没有人相信赖特写的关于他如何被西尔斯比公司录用的描述,包括他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从后门溜了进来……最令人困惑的问题是,赖特为什么要煞费苦心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苦挣扎的外来者,完全凭自己的能力被录用,没有任何人帮忙牵线呢?这一描述发表于1932年,当时他已经60多岁了,有人认为,是他一心要塑造一个传奇。那时,他不愿意承认曾经有人帮助过他,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受过任何想法比他超前的人的影响。他白手起家,从无到有,是个十足的天才。

正是如此,而且这一直是他让人讨厌的特点之一。1957年,在他去世前两年,这位不愿意承认别人帮助的伟人写道:“直言不讳地说,我的作品从来没有受到外部的影响,无论是外国的还是本国的……我的作品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精神层面上都是原创的。”我听说这种情况叫作“影响的焦虑”。是的,彻底的自我主义者认为——需要整个世界都认为——他的成就直接来自上帝之手。

赖特的研究者现在普遍认为,下了火车的男孩依靠家里的关系直接去了西尔斯比(待会再解释),并没有浪漫的街头漫步,而且不只如此,他还是第二次来芝加哥。我们该怎么看?他第一次在1886年夏末秋初来到芝加哥,多少有些匆忙和偷偷摸摸,他来看看情况,为将来的工作机会做准备。之后就回到了麦迪逊,开始了大学里的又一个学期——当时他并不知道这将是他的最后一个学期,顺便说一下,“最后”的学期和你想象的可能不一样。然后,他第二次回到芝加哥,这是在1887年冬天,圣诞节后不久,可能早在1月的第一周,或者甚至是在1886年的最后几天,也就是说,大约4个月后。

换句话说,他从来没有真正离家出走,那只是他胡编乱造的一部分。他并没有贸然去东部的大城市,之前早就预先安排好了。他的家人知道他的打算,尽管他们并不愿意。最绝的是,赖特讲述的整个故事几乎都是偷来的——意思是说,他在《自传》里编织的个人神话是从他的著名作家朋友哈姆林·加兰1895年的小说《杜彻的玫瑰》中偷来的。

你可能会问,这又有什么要紧的呢?不管具体发生了什么,赖特作品的成长和实现才是重要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不是吗?这种说法也对也不对。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尽管他直到人生中后期才将这个故事出版,它说明赖特很早就有编造故事的天赋;但更重要的是,真相要紧是因为,在他关于如何来到芝加哥以及如何获得第一份工作的支吾其词中,如果我们研究隐藏在其中的东西,呈现出来的反而是赖特更深层次的性格,他为人的得体,和某种温柔的保护。这和上面提到的一个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赛瑟尔·科温。他的故事包括了同性恋的全部含意和纠葛,最真实的悲伤,以及救赎和美好的东西,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能展开讲。

我们从可查的事实开始——首先是《日娃》。疏忽的时间线索隐藏在明处:《日娃》是基拉菲兄弟剧团“场面壮阔”的三部芭蕾舞里的主要演出,从1886年8月29日星期日到9月11日星期六,在芝加哥歌剧院上演了14天。所以,如果赖特在中晚年写作的时候,想起了《蕾丝芭蕾》三部曲之一这个不重要的作品,一个影响力消失的经典,那么只能说他在那段时间里确实看了《日娃》。我认为,他在回忆中想起了这场演出,就像他想起第一次过威尔斯桥时“架桥”的经历一样,都是肌肉记忆。

他观看《日娃》的时间和他回麦迪逊参加威斯康星大学秋季学期开学的时间正好吻合。

关于上大学。现在,每一个认真的赖特研究者都知道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几乎没上过大学。不管一生中他如何声称,事实是,他在威斯康星大学就读的时间总共只有两个学期,而他整个大学生涯总共只有27周,也就是6个月多一点。在那两个学期里,他上了两个年级。他一开始是作为“特殊学生”录取的,因为他从麦迪逊高中毕业没有拿到足够的学分。他的两个学期是在两个学年里,近似于旁听。

开明的威斯康星大学是该州的骄傲,坐落在美丽的门多塔湖蜿蜒的湖边,离赖特和他母亲及妹妹们住的屋子大约1英里(1.6千米)远。赖特是个走读生,他的家庭几乎负担不起大学费用。威斯康星大学(一般称为UW)一学年有秋季、冬季、春季3个学期。学校记录显示,他在1886年冬季学期选了1门课——或者是注册了这门课。这个学期1月6日开始,3月31日结束,这门课是法语,但是他没有拿到分数,或者至少没有登记分数,所以不清楚他是否坚持上了这门课。他大一的成绩单上有科学课程,有可能他旁听了一门或者多门课程,但是没有记录。

1886年的春季学期他没有注册,春季学期是从4月初到6月。

他在大学的“最后”一学期是在1886年的秋天,也就是他所谓的大二。这一学期9月8日开始,12月22日结束。他注册了两门课——画法几何和机械制图——这两门课都得了C。这两门是威斯康星大学里与建筑学最接近的课程,也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最接近大学成绩单的东西。

问题是,在1886年夏末秋初,在这两个学期之间,在一个下雨的星期三晚上,真的有个男孩从火车上下来,花一块钱去金光闪闪的歌剧院看一场芭蕾舞表演吗?如果是真的,只有两个星期三有可能,那就是9月1日和9月8日。不过,就像我说的,到第二个周三的时候,麦迪逊的学校就已经开学了。即便他是个无心学业的学生,第一个星期三似乎可能性更大。顺便说一句:在那两个星期三,芝加哥的天气是什么样的?9月1日,天气基本上晴朗,但晚些时候有一两场阵雨。下一个周三更是如此,酷热过后不断有零星的降雨。所以,是的,在这座百万英尺的城市里,他留下了朦胧潮湿的记忆。在虚构中保留了微小的事实,或者近乎事实。

他掩盖自己的大学生涯真是滑稽可笑。1951年5月14日,耄耋之年的他在底特律的音乐厅里对着一群观众演讲,其中包括劳伦斯理工学院的几乎所有学生。他演讲的打印文稿保存了下来,显然,是组织者为了发表后来把文稿寄给了他。这个骗子编辑了自己的演讲词——可以看到他用漂亮的字体在打印的文本上,写下了新的谎言:

“我自学了工程,如果我有更多的耐心,如果我在学校里多待3个月,我就能获得土木工程师的学位。我退学了,因为大学里没有建筑学,但我想学建筑。林德伯格上校和我在威斯康星州的同一所学校上学,他是被开除的,而我选择退学。”(打字员在林德伯格那句话之后敲入了“笑声”两个字。)

《自传》中写道:“所以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大学生涯,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的一部分时光,是迷茫的,就像是带着严重的残疾去赛跑……这段最好的青春时光,持续了三年半,倒不是说完全虚度了……母亲决不会同意他在马上毕业的时候放弃——他只要一个冬季和春季学期就要毕业了……但他大四的秋季学期已经结束,为什么还要继续上学呢……为什么不去芝加哥……”

有几本早期的传记和历史研究也对他到底上了多久的大学提出了疑问,包括格兰特·卡本特·曼森的《1910年之前的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第一个黄金时代》,该书在1958年,也就是赖特去世的前一年出版。但直到60年代末,他死后近10年,第一个版本的《自传》出版35年后,才有人弄清楚他的伪造——还有很多其他关于他成长的不实信息,包括他父母的离婚、他的出生日期。小托马斯·S.海因斯是威斯康星大学美国历史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当时他在大学档案馆做兼职工作,他受命准备一份关于赖特在麦迪逊期间的研究备忘录。所以他去找学校注册文件和麦迪逊市中心戴恩县法院的旧抽屉,这些都藏在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位博士生发现了赖特多年来说过、暗示过的各种谎言。海因斯在1967年冬天出版的《威斯康星历史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成果,文章的标题听起来很无辜——《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麦迪逊岁月:记录与回忆》。这是日后所有赖特学术研究的一次跨越——而且是个让人非常尴尬的跨越,因为之前人们已经接受了他的很多谎话。我给海因斯打电话,他在洛杉矶,是个活跃的学者。“我只是从老板那里接了这个任务,”他谦虚地说,“我照吩咐的做,追踪文件记录。只要你开始看,就会发现都是谎话。”“谎话”这个词让我们俩都笑了起来。

关于捏造的痕迹:除了《日娃》的时间框架、明摆着的旧报纸广告和戏剧评论外,还有另一个时间泄露了真相,能说明赖特是在1886年8月底9月初第一次去芝加哥观光,还去拜访了西尔斯比的办公室。当我们在萧瑟的雨中和他一起过桥的时候,当说到接下来的3天里他穿着大学生的尖头鞋沉重走路的时候,我故意没提到这段背景。这次的时间线索和“詹克舅舅”有关,每个研究赖特的人都知道詹金·劳埃德·琼斯,他是赖特众多的舅舅之一,对赖特的一生有着重大的影响。(詹克舅舅也是赖特的表弟理查德·劳埃德·琼斯的父亲,之前我们提到过,1914年8月15日那场事故对外灾难性散播就和理查德·劳埃德·琼斯有关。)詹克舅舅是这个家族和J.L.西尔斯比公司之间的核心关联,他是个传教士,一位论派的牧师,也是个内战老兵,十几岁时就加入了联邦军队,曾在传教士岭、查塔努加、维克斯堡和亚特兰大打过仗。(他是威斯康星州的一名二等兵,战时受了伤,后来拄着拐杖走路。)詹克舅舅布道的声音柔和流畅,平时穿着洒脱,留着飘逸的头发,并且他身材魁梧。(赖特的舅舅们都肩膀魁梧,颇有男性气概,他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瘦弱矮小的体格,想必他对此非常嫌恶。)当一位论派从保守的新英格兰上流社会向西部自由传播时,詹克舅舅是主要的领导人物,他后来成为了一名和平主义者。作为一名激进的有神论者,他希望将一位论派从基督教的重心转移,能与世界上所有宗教——包括犹太教、佛教、穆斯林教和印度教——进行非宗派的交流。对詹克舅舅来说,《圣经》是通往上帝的唯一道路。在讲坛上,他常常在引用《圣经》的同时也提起爱默生、惠特曼、歌德、梭罗或约翰·拉斯金。他信奉的是人的神性和上帝的人性:一种诡秘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以自然为基础的泛信仰,他的外甥完全可以接纳这样的信仰,而且也确实接纳了。

重要的是,詹克舅舅曾委托J.L.西尔斯比在芝加哥南区为他设计并建造了一座新教堂——而在那段时间里,一个颇有反抗精神的学生正以闯荡芝加哥为目标。这座教堂被称为万灵教堂,在数十年里,它是大中西部地区一个著名的宗教和社会服务推广中心,也是赖特本人早年在芝加哥时的一个社会和精神避难所。(赖特在万灵教堂的一次社交集会上遇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凯蒂,她很小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万灵教堂可以算是西尔斯比的一个大项目,几年前他从纽约北部来到这里,这是他的第一次公共机构性质的工作。显然,西尔斯比会感激詹克舅舅。虽然舅舅希望他的外甥留在学校而不是来芝加哥,他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是,倔强的男孩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来。无论舅舅愿意与否,都会让步给他帮忙。如果你认为他不会试图利用舅舅与西尔斯比公司的关系,那就有些可笑了。所以当赖特在《自传》中写道(他来的第一个晚上,在兰道夫街的小店里狼吞虎咽吃下70美分的晚饭):“吃饭的时候,我认定了一件事,我不会去找詹金·劳埃德·琼斯舅舅帮忙,也不会利用他的名号”,他的心里话应该是:我会一大早直接去西尔斯比公司,我将尽可能利用詹克舅舅的名号。

万灵教堂是一座看上去不像教堂的安妮女王风格的木瓦建筑,坐落在奥克伍德大道和兰利大街的拐角处,建于1886年上半年(现在已经不在了)。在《自传》中,赖特说他第一次看到这座漂亮的建筑时,它已经“接近完工”。

教堂在1886年夏末基本完工。9月12日,詹克舅舅和他的家人搬进了牧师住宅,这是教堂的一部分,还有一所学校和一间大的社交活动室。下个月,也就是10月12日,他正式宣布就职。所以说,如果那个外甥第一次看到他舅舅的新教堂时它“接近完工”,那时间不可能是在1887年的冬末或早春,就应该是《日娃》演出的时间。

此外,人们早就知道,赖特参与建造了威斯康星州劳埃德·琼斯家附近的一个小型家庭教堂。西尔斯比设计了这个乡村教堂,可能是为了帮詹克舅舅的忙,也是为了芝加哥那个更大更重要的项目。统一教堂至今依然矗立,质朴的棕色瓦片有种抒情的美感。它距离柏油的T县公路有40码远,在一片老树林里,紧挨着劳埃德·琼斯家族的墓地,与塔里埃森隔着玉米地相望。它是在1886年早期建造的,在那个夏天,也就是8月中旬(《日娃》演出两周之前)开始投入使用。一份由詹克舅舅共同编辑的教会杂志写道:“一个来自该家族的年轻男性建筑师负责室内设计。”这个小建筑师就是赖特,尽管他懂工程和图纸,但他还远远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建筑师。我们知道,赖特发表的第一张建筑透视图就是关于统一教堂的,那是一份有历史意义的档案。显然是他根据西尔斯比的设计徒手画的,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F.L.赖特绘制”,1887年1月初,发表在詹克舅舅的教会年鉴上。历史学家认为,赖特可能向西尔斯比展示了这幅画,从对方那里求得了一份工作。他很有可能在威斯康星州就见过西尔比斯。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赖特历史学家和传记作家(如上面引用的西克莱斯特)认为,关于赖特秘密逃离家乡并开始为西尔斯比工作的时间,最接近的猜测是大约在1887年2月底或3月初?主要是因为在这个时期赖特收到了几封信。有一封来自他的内尔姨妈,内尔是他母亲和詹克舅舅的姐姐,是威斯康星州一位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1887年3月9日,她写信给外甥,问道:“你在大城市里过得怎么样?有一点点想家吗?写信把一切告诉我吧,我亲爱的孩子——你喜欢那里吗,住得怎么样,日常花销如何,等等一切。”

是的,这封信暗示他最近离开了家,但这并不能说明他没有告诉家人就在一个下午偷偷溜走。信里本身没有任何指责。

同一时间,还有一封来自赖特母亲的信,关于同一件事。安娜·赖特以一种消极又强势的方式表达全家人是多么想念她亲爱的儿子,但同样用不含真正指责的语气(更没有字面上的指责)说道:“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你怎么能不告诉我们就走了呢?”

我认为,赖特到达芝加哥的时间要早于人们长久以来认为的时间,而且他的家人知道他要去,尽管他们不愿意他走。至少在1887年1月6日,他就住在这个城市。为什么?因为在那天出版的万灵教堂教会年鉴中,把他列为一名活跃成员,住在万灵教堂附近拐角处、文森尼斯大道3921号的一个教区家庭里。教堂还有另一份记录,日期是1887年2月6日,他的名字“F.L.赖特”写在教会的“联合缔结”下,这个词的真正含义就是承诺加入教会。尽管有内尔姨妈3月的信,尽管有他母亲的信,虽然我无法证明,但是我相信,他是在新年后,如果不是在圣诞节后,那起码是在新年后,就住在芝加哥并且为J.莱曼·西尔斯比短期效力。

但是,还有第二个更关键的问题,与上面的问题有关:如果这个男孩知道自己不会继续在大学里学习了,为什么还要在1886年秋天决定加入大学兄弟会呢?尽管他用别人的钱时挥霍无度,但即便是对赖特来说,这似乎也有些不合情理,即使对走读生来说,当时威斯康星大学兄弟会的费用也非常昂贵,大概是普通大学学费的两倍。但是在1886年11月13日,也就是学期结束前一个多月,赖特成为了第81位加入威斯康星大学最古老的弗爱–德尔塔–西塔兄弟会的成员。在一本红线装订、6英寸×8英寸大小的金箔色大学年鉴上,第125页有他的名字:F.L.赖特,二年级。

会不会是赖特在加入兄弟会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会从大学退学呢?这是一个可能的答案。他明白自己要去芝加哥,但是没打算这么快就走。圣诞节刚过完,在沉闷的新年之际,是不是有种他不明白、也说不清楚的力量把他拉回了芝加哥?至少是暂时拉了回去。我的理论是,这种力量不是无生命的,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可能他有一双肌肉发达的胳膊,从卷到肘部的袖子里露出来,“上面浓密地覆盖着粗糙的毛发,但我注意到他举起铅笔时灵巧弯曲的手指,他有种温柔、文雅的气质。我把自己的痛苦告诉了他。”

这个人就是西尔斯比公司的赛瑟尔·S.科温,我们一会儿就讲到他。

首先,我们还有一件没说完的事:很明显,赖特借用了作家哈姆林·加兰的小说《达彻谷里的玫瑰》里的关键部分。如今,我们认为加兰是已经黯然失色的中部边疆作家,他比赖特早7年出生在威斯康星州(他有本出色的自传,标题是《中部边疆之子》)。赖特搬到芝加哥大约10年后,两人才相识。1907年,加兰成立了一个艺术和文化协会,几年后,这个协会叫作“悬崖住民俱乐部”。(它的主要活动室就在管弦音乐厅的顶层。)赖特是“悬崖住民俱乐部”的创始会员。俱乐部成立两年后,赖特和梅玛·博思威克·切尼私奔到欧洲,消息震惊了橡树园(就算不是震惊世界),然后被媒体发现,他备受折磨的妻子凯蒂(之后你会看到更多她的消息)在《芝加哥论坛报》采访时表示,只有极少数的亲密朋友“能够理解他”,其中一个就是哈姆林·加兰。

1895年,加兰出版了一部写得大胆但是笨拙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威斯康星州的农场逃到芝加哥成为一名“女诗人”的故事。小说中有明显关于性觉醒的潜台词和暗示。罗丝在达彻谷里长大,大约下午6:30坐火车从麦迪逊(她上大学的地方)来到芝加哥,她在人流的裹挟下走出了车站(必然是威尔斯车站),寻找一个来接她的芝加哥朋友。“她机械地跟着其他人往前走……这里是可怕的,混乱的。刺耳的尖叫声和嘶哑的喊叫声盖过了嘶嘶的刮擦声……一列缆车像凶恶的野猪嗅着鼻子一样奔驰而来……”小贩们叫嚷着,洗衣车和蔬菜车朝她冲过来。那天晚上,在一间公寓里,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父亲孤独的身影呈现在她面前,她看见他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边,用手掌托着头,新房子又黑又空”。

不,露丝到达的第一个晚上没有碰上“架桥”,她也没有为了躲雨去看芭蕾。但她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逃离家庭,逃离亲人。

唐纳德·米勒1996年的《世纪之城》提到了加兰的小说。关于弗兰克·劳埃德·赖特首次进城时期的芝加哥历史,这本书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研究。当我打电话给米勒教授时,他说他才意识到两部作品的某些相似之处,赖特几乎不可能不知道加兰的这本小说,毕竟这本小说出版时颇有恶名。所以,在《玫瑰》一书出版大约30年后,在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他开始编写自己的人生故事。故事里有省略和捏造的事实,有疏忽的时间线索,还有关于性觉悟明确无误的隐含之意和弦外之音,尤其是关于他刚到芝加哥的第一天,第一周,第一个月,关于他在那里结识的第一个真正的朋友。这个天才本身有严重的“影响焦虑”,又擅长吸收并模仿超越别人的思想,这时他会不会翻出一本记忆中的旧小说,开始扒窃其中的某些部分呢?那时,哈姆林·加兰和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已经失去了联系,前者放弃中西部的草原,转战去了南加州的橘子果园和梦幻工厂,在那里他生活了大约10年,他们之间的信件并没有提到过《达彻谷的罗丝》。谁知道呢,也许加兰读到了《自传》,看到了其中的盗用,只是会心地一笑。

1991年,美国建筑师协会称他为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建筑师,同年的《建筑实录》揭晓了20世纪最重要的100座建筑名单,他的建筑有12项入选。要是他还活着,他会要求重新计票。他的屋顶因漏水而出名,怎么会不漏呢?他总是挑战材料的极限,对外观施加压力。他曾经说过,“正是因为预见到当前社会秩序的终结,我才会去建房子。”“每一栋建筑都是传教士。”(有一个著名的故事,也许是真实的故事,一个他很喜欢的客户在举办晚宴的时候给他打电话,嚷着说自己的餐厅餐桌上都是水,连杯子里都是水滴,赖特的回答是:“嗯,挪挪桌子。”)他喜欢趁着房屋业主外出的时候,走进“自己”的房子里重新摆放家具,移动图书和照片,把房主可怕的小饰品塞进最底下的抽屉里——这并不是虚构的,而是有记录的。有一次,在1940年,他就这样走进了他为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的雅各布斯一家建造的小型“尤松尼亚”房子。这栋住宅是4年前他在托普弗街和伯奇街的街角设计的,房子仿佛一个精致的木制珠宝盒。他从车棚处进来,车棚多少算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发明。他鄙视传统的车库、地下室和阁楼——这些空间太暗,太乱。尽管他有时会过分花哨,甚至过分装饰,但从本质上来说,他是极简主义的提倡者。像梭罗和耶稣一样,他认为太多的物质财富是不健康的。(这可能是他和耶稣唯一的共同点。)那天他带着他年轻的新私人摄影师佩德罗·格雷罗去了雅各布斯家,据格雷罗说,一进家门,“他很蛮横。他声称,如果能免受惩罚的话,我会销毁这里所有未经我授权的物品。”然后他才离开去办杂事。 SWFTs6IKWfueOix93oB0wbubOZQn8vPxUByISoegMKg54U4iDvbZGvEwG2Ylp3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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