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3
-50-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之十有三。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也。

从出生到死去,活到自然死亡的人有十分之三,夭折、意外死亡的人有十分之三,过分地厚养生命,而妄动致死的人,也有十分之三。是什么缘故?因为奉养过度了。

盖闻善摄生者,陵行不避兕(sì)虎,入军不被(p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

听说善于养护生命的人,在山陵中行走不用避让犀牛老虎,在战场上不用穿戴盔甲装备兵器。(面对这样的人)犀牛用不上自己的角,老虎用不上自己的爪,兵器用不上自己的锋刃。是什么缘故?因为他没有给死亡留余地。

出生入死:指出于“无”为生,入于“无”为死。出,从里面到外面。入,从外面到里面。

徒:类属,同一类别。

十有三:十个里面有三个,十分之三。

生生:指荣养生命、厚养生命(不仅仅指追求长生,还包括追求荣耀,以及各种欲望驱使下的所谓的“精彩的人生”)。前一个“生”为动词,指生发、滋长;后一个“生”为名词,指生命。 北大本作“姓生”,“姓”“生”二字本相通,取不同字以示其义有别。

之死地:到达死亡的绝境。之,往、到。死地,死亡之地、绝境。

摄生:指保养生命。摄,保养、养护。 原文为“执”,通“摄”。

陵行不避兕虎:在荒山中行走,不避犀牛与老虎。陵,山陵。兕,古指犀牛,一说为类似犀牛的异兽。 陵行,今本皆作“陆行”。不避,今本皆作“不遇”。北大本与本书同。

被:覆盖于身上,指穿戴。

措:安放,放置。

无死地:没有给死亡留余地。地,领域,属地。

接上一篇圣人以“无”包容、驾驭百姓之“有”,本章讲当时百姓的普遍生存现状,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达到了上一章中“皆属耳目”的状态,并解析这十分之一的人为何能达到这种状态。

在后面的篇目中,老子继续对“君王”提出要求,如何能让所有的百姓“皆属耳目”。

专注精神,不给死亡留下余地

如果把从出生到死亡比作一条人生之路,那么有十分之三的人,人生之路是平顺的,可以顺利走到终点。还有十分之三的人,人生之路是艰险的,不能顺利走到终点。又有十分之三的人,本来可以顺利走到终点,却因为欲望的驱使,而从平顺大道走上了艰险小路,导致半路夭亡。而还有十分之一的人,不论走在平顺的人生路上,还是艰险的人生路上,皆能顺利走到终点。这类人,就是可以精神凝聚而达到用心如一的人。

再危险的地方,也比不过战场了,然而这类人在战场上都不用穿戴铠甲,佩戴兵器;再艰难的路,也比不过山陵了,然而这类人在山陵中行走,也从不用避让犀牛老虎。兵器遇到他们,不知道要把锋刃砍在哪里;犀牛老虎遇到他们,不知道要把角撞向哪里,爪扑向哪里。他们就好像圆坨坨一团而无处着力,又如同金城一般不知道从哪里打开缺口,因为他们的精神凝聚为一,圆润无缺。

《庄子·达生》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在吕梁游玩,见瀑布高悬百米,冲刷而起的水气远达四十里,鱼鳖都不敢在这一带游水。然而孔子却看见一个男子游在水中,还以为是投水寻死的人,连忙派弟子顺着水流去拯救他。忽见那男子游出数百步远后露出水面,时而浮在水面上,时而又被巨浪吞没。经过几次后上了岸,披着头发唱着歌,在岸边悠然地走着。

孔子紧跟在他身后问道:“我还以为你是鬼,仔细观察却是个人。请问,游水也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吗?”那人回答说:“没有,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我是发于天性,长于习性,成于自然。我跟水里的漩涡一块儿下到水底,又跟向上的涌流一起游出水面,顺应水势而没有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我游水的方法。”

孔子说:“什么叫‘发于天性,长于习性,成于自然’呢?”那人回答:“我生于山地就安于山地,这就叫遵从自己的天性;善于游水就安于游水,这就叫听从自己的习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最终做到了这样,这就叫自然。”

这便是专注精神的道理。生而为人,便专注于做人,而不是成天想着成神成仙;善于做事,便专注于做事,而不要被成功失败干扰了心神,这样成功也只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是因为有了什么独特的方法。人们常为生死而忧惧,活着的时候担忧死亡,总想着如何才能让自己更长寿,然而往往是这样的人,才难以长寿。私心欲望只要一发生,便会破坏圆润无缺的精神,危险也便接踵而来了。

我们都知道“惊弓之鸟”的故事,大雁被箭射伤过,因此会忧惧再次被弓箭所伤,一听到弓弦的声音就害怕得自己跌下来。《庄子·庚桑楚》说,犯了死罪的刑徒,登上高处也不会害怕,因为已经不再考虑生死的问题。

只有不再考虑生死的问题,不被生死的大恐怖破开心神,所以能得到圆润无缺的精神,即“置之死地而后生”。在这种状态下,危险也就不知道该从何处进入了。 JYJUOMszbTSy4SkWz/0jx8NiWlc6yRnidquwoXyfm5jc4UHlI8OBsZ/O8rZXe+fc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