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做合一”是本校的校训。我们学校的基础就是立在这五个字上,再也没有一件事比明了这五个字还重要了。说来倒很奇怪,我在本校从来没有演讲过这个题目,同志们也从没有一个人对这五个字发生过疑问。大家都好像觉得这是我们晓庄的家常便饭,用不着多嘴饶舌了。
可是我近来遇了两件事,使我觉得同志中实在还有不明了校训的意义的。一是看见一位指导员的教学做草案里面把活动分成三方面,叫做教的方面、学的方面、做的方面。这是教学做分家,不是教学做合一。二是看见一位同学在《乡教丛讯》上发表的一篇关于晓庄小学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他说:“晓庄小学学生的课外作业就是农事教学做。”在教学做合一的学校的辞典里并没有“课外作业”。课外作业是生活与课程离婚的宣言,也就是教学做离婚之宣言。今年春天,洪深先生创办电影演员养成所,招生广告上有采用“教”“学”“做”办法字样,当时我一见这张广告,就觉得洪先生没有十分了解教学做合一。倘使他真正了解,他必定要写“教学做”办法,决不会写作“教”“学”“做”办法。他的误解和我上述的两个误解是相类的。
我接连受了这两次刺激,觉得非彻底的、原原本本的和大家讨论明白,怕要闹出绝大的误解。思想上发生误解,则实行上必定要引起矛盾。所以把这个题目来演讲一次是万不可少的。我自回国以后,看见国内学校里先生只管教、学生只管受教的情形,就认定有改革之必要。这种情形以大学为最坏。导师叫做教授,大家以被称教授为荣。他的方法叫做教授法,他好像是拿知识来赈济人的,我当时主张以教学法来代替教授法,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务会议席上辩论二小时,不能通过,我也因此不接受教育专修科主任名义。八年,应《时报教育新思潮》主干蒋梦麟先生之征,撰《教学合一》一文,主张教的方法要根据学的方法。此时苏州师范学校首先赞成采用教学法。继而“五四”事起,南京高等师范同事无暇坚持,我就把全部课程中之教授法一律改为教学法。这是实现教学合一的起源。后来新学制颁布,我进一步主张: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这是民国十一年的事,教学做合一的理论已经成立了,但是教学做合一之名尚未出现。
前年,在南开大学演讲时,我仍用教学合一之题,张伯苓先生拟改为学做合一,我于是豁然贯通,直称为教学做合一。去年撰《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时,即将教学做合一之原理作有系统之叙述。我现在要把最近的思想组织起来做进一步的叙述。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学。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学的是学生。从先生对学生的关系说:做便是教;从学生对先生的关系说:做便是学。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不在做上用功夫,教固不成为教,学也不成为学。
从广义的教育观看,先生与学生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实际上,如果破除成见,六十岁的老翁可以跟六岁的儿童学好些事情。会的教人,不会的跟人学,是我们不知不觉中天天有的现象,因此教学做是合一的。因为一个活动对事说是做,对己说是学,对人说是教。比如种田这件事,是要在田里做的,便须在田里学,在田里教。游水也是如此。游水是在水里做的事,便须在水里学,在水里教。再进一步说,关于种稻的讲解,不是为讲解而讲解,乃是为种稻而讲解;关于种稻而看书,不是为看书而看书,乃是为种稻而看书。想把种稻教得好,要讲什么话就讲什么话,要看什么书就看什么书。我们不能说种稻是做,看书是学,讲解是教。为种稻而讲解,讲解也是做;为种稻而看书,看书也是做。这是种稻的教学做合一。
一切生活的教学做都要如此,方为一贯。否则教自教,学自学,连做也不是真做了。所以做是学的中心,也就是教的中心。“做”既占如此重要的位置,宝山县立师范学校竟把“教学做合一”改为“做学教合一”,这是格外有意思的。
——192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