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作为研究中心,关注土壤污染的重要性,从农业用地质量、环境健康与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的关系着手,展开对我国法律制度的探讨。分析了制度演进、法律现状、法律渊源、存在的缺陷以及发展趋势,结合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和德国)有关制度的理论和法治实践,从立法供给、制度保障和司法救济三个方面讨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设问题,着眼于我国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采用综合、归纳、演绎、横纵向比较法加以分析,并提出创新性研究思路、目标和方法。
法治建设是一个从经验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不断探索的过程。 研究应从法学理论与立法实践的角度阐释清楚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之法治理念与制度范式,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本着这一目的,本书的主要研究内容就是深入观察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书站在环境法学的理念高度,对相关概念、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概况、我国对该问题的政策态度和制度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结合我国学者在对国外相关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及相关立法和制度的建设构想。法学理论研究以法律制度为对象,最终要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与阐释中寻得归宿。国外的有关经验不能简单地照搬,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研究并消化吸收,进而确定土壤污染的制度设计理念及具体机制建设。
本书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着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展开的。首先,阐释为什么确定这个选题,有什么意义,占有的文献和研究特点与方法;其次,提出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治理念基石,探究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动因,提出相关的概念、研究对象(即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基础理论研究、剖析及透视);再次,剖析我们的现状及缺陷是什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有什么借鉴和启发,笔者的构想和建言。
本书综合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1)历史分析法。农业用地土壤污染及其法律规制是怎样产生的、有何历史样貌、当前处在何种状态、有着怎样的发展趋势,从时间的三维角度,全程探视观察。(2)比较分析法。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学术研究状况、法律制度状况、国外与我国有什么异同点,进行比较分析。(3)辩证分析法。客观看待土壤污染对经济社会的制约阻碍作用,以双面视角,对法律的发展、国内外制度的建设进程进行辩证分析,既能发现其有利和先进的方面,又不忽略其存在的缺陷和法律移植的不适性,使研究论证不失偏颇。(4)演绎归纳法。在系统分析、多维考究的基础上,总结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应有的防治特点和法律制度的建构方向,同时在考察国外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之后,找出可能适合我国引进并借鉴的经验,提出制度体系构造模式。(5)理论联系实际的知行合一方法。占有大量的资料,分析其中各种可行、可能的理论成果,结合笔者在环保组织的工作实际,寻求适合、具体的操作方法,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复验理论,加深认识,不断优化制度层面的建言和研究的科学可行性。
发现问题本身或为一种创新。在研究讨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时,存在的一些现实困难使得研究视野容易出现偏差。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全世界每年发表的有关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论文众多,而在我国,笔者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搜索到的所有学科近 10年以“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为篇名的文章甚少。目前,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能找到一部“好的”环境保护法律,但要找到一部“好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却非常困难。几乎各个领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曾关注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但专门从法的角度探讨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文献并不多。本书的选题和论证希望能展开一个新的视野。
当前国内外文献中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尚无统一的界定,国内很多学者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等同为土壤污染。把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从两者一贯的混同中剥离开来,并以专门的视角研究其法律制度问题,是本书的一个新尝试。
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广泛的城镇化建设而日益凸显的,这一问题在工业发达国家最先浮出水面。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在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和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严重,但对这一问题尚无力、无暇顾及。我国对治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也缺乏经验,因此,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研究需要参考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文件和相关文献。国内目前很少有系统梳理国外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效果的文献,本书亦在这方面做了积极考察借鉴的努力。
土壤生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些是执行层面的问题,有些是部门协调的问题,有些是制度需要构建完善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就呈现出这样的局面。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至今已有多年,但实行时间尚短,法治成效尚未彰显,且无专门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另外,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有一些条款涉及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但这些立法的本意不在防治污染,因而相关法律规定未能形成系统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并且,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涉及广大农民的利益,如果防污不当、治理不力,就有可能影响农业环境的维护和农民群体的发展。因此,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不但要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见成效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而且要结合我国的土地制度、农业经营方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国情对国外制度进行创新和改进。通过以上分析,本书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从宏观思路选择到具体制度构建的设想,这在目前的学术研究中是一个新的尝试。
本书将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对人们行为的激励作用、责任惩罚和司法保障作为重要的论点。制度的构建需要符合人性的基本需求、克服人性的弱点、满足底线的保障。故此,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的因素,加大对人们良善行为的奖励或补偿,并形成制度合力以促进土壤污染整治市场的发展;把农业用地环境责任分担到人、到组织,做到违法必纠错,有错必问责; 针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造成的破坏和损害,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保障责任的司法落实和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从司法层面保障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事业的顺利开展和公民土壤环境健康、食品安全卫生的维护。
本书明确了研究的重点及难点。研究重点是如何科学看待我国当前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形势,以及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它分为两个层面:(1)目标事物的实际状况,即我国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态,如何客观地反映出它的问题起源、历史发展、目前的状态和运行机制,又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态势;(2)我们所看到的事物,它有什么样的优点,于我们有何助益,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解决目前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即从应然的角度看对象或结论应该如何。研究难点是如何在把握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建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模式,包括:如何对农业用地进行明确限定,与其他土地类型相区别,让人们对农业用地的理解有一种清晰的感觉;如何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行更深层面的研究,对制度的本国适用性、应用灵活性加以研究探讨;在对策方面,如何克服个别学者的片面观点,抛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定式,并深入论及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如何在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进行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等。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在于:我国在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整体尚处于发端和试验阶段,对大量的历史积留污染地块及新发的污染问题缺少针对性的法律加以规制,且不能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新的危害。我们应该在系统考察国际上有关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吸收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构建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促进并实现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的根本性、制度层面的有效解决。
此外,本书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性:(1)资料运用的创新。对大量的一手资料进行系统的、有重点的阅读和分析归纳,对非英语的资料及译著进行汉语化分析和理解,形成客观、辩证的参考资料,找出这些论点、理论的精神实质和其背后的社会思想发展根源,从而考察其观点对我国的适用性,并对所涉及的相关相似资料(如土壤污染数据、土壤质量标准数值等)进行多方考察印证,确保资料的真实详尽。(2)研究方法的创新。本书采用了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多学科验证研究方法、归纳演绎法、理论联系实际的知行合一研究法等各种学术研究方法,把这些研究方法综合起来,统一协调运用。对农业用地土壤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加以比较,国内外污染判断标准加以比较以及历史分析,通过实地调查,为研究提供实践支撑。(3)观点的创新。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需突破体制机制的障碍和固有束缚,以制度的供给满足人们对制度的需求。 本书站在国内外诸种理论、学说、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要全方位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先进管理制度经验,并提出加强土壤监管、加大责任力度、保障诉讼救济,以风险社会的视角和风险管理方法探究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之道,尝试设立风险应对下的土壤行政管理供给模型。(4)理念的创新。本书从更高的多维视角出发,不仅注重解决农业用地污染本身的基础问题,更从保障公民健康和农业长远发展目标的高度,以制度防范风险、有效长治,重视根本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建构,“建设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激励与惩罚制度”一章在完善综合激励、落实责任惩罚措施上加以论说,为保障其美学、生态、优良、健康的状态,系统建构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法治体系,以国计民生观念、核心价值理念研究的具体方法,尽己所能提出良善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