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及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发端于 20 世纪 80 年代,至目前形成了以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项要素规制及土壤治理标准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但因为专项法律(即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的阙如以及制度的固有缺陷,使得当下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国情、“土情”,构建完善系统、协调而有执行力度的法律体系是制度发展的趋势。 a1etgk3FltBBWLgLxG0cJtj/1ftHMW9AhUKji7ZuqRaCw8Y7aL9J5uApXmamlY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