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中写道:“环境给予人以维持生存的东西,并给他提供了在智力、道德、社会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发展的机会。”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细数人类历史上的四大古文明,无一不发源于水量丰沛、沃野千里、生态良好的地区。生态可载文明之舟,亦可覆舟。随着发源地环境的恶化,几大古文明几近消失。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有描述:“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了不毛之地。”过度放牧、过度伐木、过度垦荒和盲目灌溉等,让植被锐减、洪水泛滥、河渠淤塞、气候失调、土地沙化……生态惨遭破坏,它所支持的生活和生产也难以为继,并最终导致文明的衰落或中心的转移。
作为唯一从未间断传承下来的古文明,中华文明始终关心人与自然的关系。早在 5000 多年前,伟大的中华民族就已经进入了农耕文明时代。长期的农耕文化所形成的天人合一、相生相克、阴阳五行等观念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儒家形成了以“仁爱”为核心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体系,主要表现为和谐共生的顺应生态思想、仁民爱物的保护生态思想、取物有节的尊重生态思想。道家以“道法自然”的生态观为核心,强调万物平等的公平观和自然无为的行为观,认为道是世间万物的本源,人也由道产生,是自然的组成部分。墨家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兼相爱,交相利”“天志”“爱无差等”的生态思想,对当代我们共同努力探寻的环境危机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正是古贤的智慧,让中华民族形成了“敬畏自然、行有所止”的自然观,使中华民族能够生生不息、繁荣壮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持续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着眼于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经验,从提出“对自然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到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协调发展”到“可持续发展”,从“科学发展观”到“新发展理念”和坚持“绿色发展”,都表明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种执政理念和实践形态,贯穿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过程中,贯穿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愿景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大计,并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论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专门用一部分内容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文明是在传统的发展模式出现了严重弊病之后,为寻求与自然和谐相处、适应生态平衡的客观要求,在物质、精神、行为、观念与制度等诸多方面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良性互动关系上所取得的进步和相应的指引。生态文明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指导,树立人与自然的平等观,把发展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因此,生态文明的本质就是要重新梳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也为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相继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可见,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为此,本人于 2014 年牵头成立了“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课题组,并成功中标 201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本套丛书即是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套丛书包含 19本专著,即《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监管与自治: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环保监管模式法治构建》《保护与利用:自然资源制度完善的进路》《管理与变革:生态文明视野下矿业用地法律制度研究》《保护与分配:新时代中国矿产资源法的重构与前瞻》《过程与管控:我国核能安全法律制度研究》《补偿与发展: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研究》《冲突与衡平:国际河流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与中国应对》《激励与约束: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控制与救济: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多元与合作:环境规制创新研究》《协同与治理:区域环境治理法律制度研究》《互制与互动:民众参与环境风险管制的法治表达》《指导与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价值意蕴》《矛盾与协调:中国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研究》《协商与共识:环境行政决策的治理规则》《主导或参与:自然保护地社区协调发展之模式选择》《困境与突破:生态损害司法救济路径之完善》《疏离与统合: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协调论》,主要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究总论”“资源法制研究”“环境法制研究”“相关诉讼法制研究”四大板块,探讨了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的相关议题。本套丛书的出版契合了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需求和理论供给,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也希望本套丛书的出版能为我国法治理论创新和学术繁荣做出贡献。
2022 年 9 月于山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