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术史的角度,“生态补偿”是一个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共同关注的问题。我们知道,科学是认识世界的实践方法,是将各种知识通过细化分类研究,进而形成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的主、客观规律相融合的过程。在科学的分化演进过程中,对应着自然界、人类社会、认识活动和思维活动四大领域,形成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认识科学和思维科学四种基本类型。每一领域之下又分化出若干具体的学科门类,不同学科之间既分工细化,形成各自不同的知识体系和方法体系,又相互借鉴、交叉融合,以各自不同的视角、话语和方法,对某一问题或现象进行共同研究和探讨,体现出“在分化中融合,在融合中分化”的特点。本课题研究的生态补偿问题,无论从历时性还是共时性的角度,都关涉分化融合中的多元学科知识体系。具体来说,生态补偿的学术研究,最早发端于环境科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领域,后来逐渐进入经济学、管理学、公共政策学、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成为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课题。因此,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应当遵从系统论的方法,以多学科的视角,对生态补偿的自然科学原理、社会科学原理进行全面认知,从整体关联、功能结构的视角出发,对生态补偿各要素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内部规范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考察,进而为构建科学的生态补偿政策、法律体系奠定符合科学规律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