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华,女,汉族,安徽亳州人,法学博士,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学学科负责人。兼任重庆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理事、重庆市北碚区人民陪审员等。研究领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尤其关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础理论、环境风险多元协同共治、能源安全下的能源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问题。主要讲授“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等课程。
近五年来,主持及参研国家社科项目 2 项,教育部教学规划类项目 1 项,重庆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5 项;主持重庆市教育科学项目 1 项,校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 项;参编教材 3 部,出版著作 1 部,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