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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逝世后器官捐献供体评估和维护规范

供体评估和维护、器官功能评估与选择、器官功能维护、器官保存和运输是死亡器官捐献(Deceased Donation,DD)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决定了临床器官移植疗效与安全。

一、供体评估

(一)器官捐献绝对禁忌证的初步筛选标准

(1)细菌感染。活动性结核(肺结核、肠结核、脑结核、骨结核等)、肠坏疽、肠穿孔、腹腔内脓毒血症、未经控制的耐药菌败血症。

(2)病毒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人类嗜T细胞病毒-1、狂犬病病毒、西尼罗河病毒、非典型病原体。

(3)真菌感染。活动性隐球菌感染、曲霉菌、组织胞浆菌、球孢子菌。

(4)寄生虫感染。活动性克氏锥虫感染、利什曼原虫、类圆线虫、疟疾、朊病毒感染。

(5)颅内肿瘤。任何恶性肿瘤及转移性癌、结肠癌、胰腺癌、食管癌、肺癌、卵巢癌、胸腔肿瘤及黑色素瘤。

(6)颅内肿瘤。恶性胶质瘤、脉络丛癌、3 ~ 4 期的间变型星形细胞瘤、成神经管细胞瘤、退行性和恶性脑膜瘤、原发性神经外胚层肿瘤、成神经细胞瘤、恶性室管膜瘤细胞瘤、生殖细胞瘤(除了分化良好的畸胎瘤)、血管外皮细胞瘤Ⅲ~Ⅳ级、脊索瘤、颅内肉瘤等。

(7)血液系统肿瘤。各种类型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8)血液系统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

(9)其他。活动性真菌或寄生虫性脑膜炎、脑炎等。

(二)基本评估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供体年龄、性别、民族、身高、体重、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

(2)现病史,包括病因,诊断及鉴别诊断,各种医学检查结果,病程记录,治疗方案,供体生命支持治疗措施。

(3)既往病史,包括高血压、代谢性疾病等可能影响,器官功能的病史,传染病病史,手术史等。

(4)个人史,包括个人嗜好、吸毒史、不良职业环境暴露史、疫区接触史、动物接触或咬伤史、疫苗接种史、性行为、过敏史等。

(5)家族史,包括家族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等。

(三)特殊评估内容

1. 尸体器官捐献类型的评估

尸体器官捐献类型的评估包括:①是否满足脑死亡判定标准;②不满足脑死亡判定标准时是否满足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DCD)标准;③供体撤除生命支持后心脏死亡的预测,可参考器官资源共享网络(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UNOS)评估系统、威斯康星大学评分系统。

2. 供体来源性感染的评估

供体来源性感染(Donor-derived Infection,DDI)的评估内容包括:①各种感染相关性检查结果;②感染病灶部位及类型;③供体是否存在感染病原体或病原体种类不明确的感染;④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是否能够避免或控制感染风险;⑤供体感染是否属于器官捐献与移植禁忌证;⑥是否存在诊断或鉴别诊断不明确的感染;⑦是否为某些传染病的高危个体;⑧供器官灌注液与保存液的培养也是感染评估、预防及治疗的重要依据。

3. 肿瘤供体的评估

肿瘤供体的评估内容包括:①被诊断的时间、肿瘤类型及良恶性、肿瘤分化程度及分级、肿瘤病理学资料是否可查阅、治疗方案、是否复发等;②若为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CNS)肿瘤时还应考虑肿瘤为原发性或转移性,初发或复发,治疗方案,发生颅外转移的可能性等;③基于现有临床资料是否需要进一步筛查。此外,应重视器官获取过程中的探查。

4. 脑炎供体的评估

脑炎供体的评估内容包括:病因或致病病原体是否明确,脑脊液检查结果,诊断与鉴别诊断是否充分,供体是否存在动物接触或咬伤史及疫苗接种或相关治疗史,发病是否为群体性事件,供体疫区接触史。

5. 颅内出血供体的评估

颅内出血供体的评估内容包括:颅内出血的诊断及鉴别诊断是否明确,是否存在CNS肿瘤继发性颅内出血的可能,是否存在感染性疾病继发颅内出血的可能。

(四)儿童供体脑死亡评估

儿童脑死亡的评估和辅助检查均与成人有所不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以儿童脑死亡病例质控分析结果为依据,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儿童分中心专家意见为参考,结合儿童病理生理学特点,推出了 2018 年版《中国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该判定标准与操作规范是进行儿童临床脑死亡判定的唯一准则,它包括了两个部分,即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和儿童脑死亡判定操作规范,如表 2.2.1、表 2.2.2 所示。

表 2.2.1 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

注:EEG(Electroencephalogram)脑电图,TCD(Transcranial Doppler)经颅多普勒超声,SLSEP( Short Latency Somatosensory Evoked Potential)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

表 2.2.2 儿童脑死亡判定操作规范

续表

续表

注:EEG(Electroencephalogram)脑电图,TCD(Transcranial Doppler)经颅多普勒超声,SLSEP( Short Latency Somatosensory Evoked Potential)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

(五)捐献器官者评估文件记录

为规范人体器官潜在捐献者质量评估,规范评估项目,由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中国医院协会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器官移植分会器官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并下发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评估记录表,见附件 1。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评估记录表的记录内容包括:①捐献者基本信息;②病史情况;③临床评估;④血生化检查等;⑤肿瘤标志物;⑥病毒检测;⑦感染可筛选性检查;⑧感染相关生物标志物检测;⑨病原微生物检查;⑩器官病理穿刺活检。

二、供体维护

供体维护的目标是纠正组织细胞缺氧,改善器官的灌注和氧合,挽救器官功能和形态上的损伤,努力提高捐献器官的质量和数量。供体维护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监测系统。基本监测项目包括:心电图、有创动脉血压、中心静脉压、体温、脉搏、氧饱和度、尿量、呼吸机参数、血糖及电解质、血气分析和乳酸、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尿、痰标本及感染灶标本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及药敏试验。

(2)循环系统功能支持。根据供体病情、监测结果、检查结果等综合分析供体出现血流动力学紊乱的原因。在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的同时,应首先纠正引起血流动力学紊乱原因,如血容量的补充、内环境紊乱的纠正等。

(3)呼吸功能支持。针对肺移植的需要,在维护氧合的同时,应注意肺保护策略,包括尽可能降低吸入氧浓度,控制潮气量,合理设置呼吸末正压(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PEEP),控制呼吸道感染等。

(4)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失衡。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可导致循环系统不稳定、对血管活性药物不敏感以及器官损伤,应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进行纠正。

(5)预防感染和抗感染治疗。治疗原则包括各种治疗措施遵循无菌原则,合理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常规性进行血、尿、痰标本病原微生物检查和培养,存在感染时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及药敏试验并根据结果合理应用抗生素。

(6)抗炎和免疫调节。适当应用清除自由基和减轻炎症反应的药物,以保护器官功能。

(7)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加强供体凝血功能监测的同时,若供体没有严重的禁忌证,可预防性应用肝素钠。

(8)体温管理。首选物理方法持续进行体温维护,如加热毯或冰毯。

(吴 娟) aSBK1P+S+AUPvuDSoCIoRK46sceuEsW3JIuPc1SmtAgSf0IkCLurGNSB2xxSTa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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