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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出离:激发热情,内向探索

克里斯安·布伦南

1972年春,乔布斯即将从霍姆斯特德中学毕业,他开始和一个叫克里斯安·布伦南的女孩儿约会。那女孩儿和他差不多大,但还在读高中三年级。她有一头浅棕色头发,一双明绿的眼睛,颧骨很高,散发着一种非常迷人的柔弱感。此时其父母婚姻的破裂让她感到十分痛苦,因而变得很脆弱。乔布斯回忆说:“我们一起制作了一部动画片,之后就开始约会,她成了我的第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克里斯安后来说:“史蒂夫有点儿疯狂,这是他吸引我的原因。”

乔布斯的疯狂并不是行为失控,他只是主动培养了一些极端习惯。他那时已经开始进行与自己终身为伴的强迫性饮食实验,只吃水果和蔬菜,所以他身体精瘦,像只惠比特犬。他学会了在说话时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方,与人交流的时候喜欢长时间保持沉默,再突然以极快的语速说上一通。他既热情又淡漠,既炽烈又冷峻,长发及肩,胡须凌乱,有几分疯癫的萨满巫师的神韵。他有时魅力四射,有时怪诞不经。克里斯安回忆说:“他经常慢吞吞地走来走去,看上去有点儿疯癫,又时常焦虑不安,好像被一大片黑暗包裹住了。”

乔布斯那时已经开始服用迷幻药。有一次,在森尼韦尔郊外的麦田里,他让克里斯安也一起体验一把。他回忆说:“那种感觉特别棒。那段时间,我听了很多巴赫的音乐,就在一瞬间,我感觉麦田里响起了巴赫的曲子。那是我人生最美妙的体验。巴赫的音乐穿越时空在麦田里飘荡,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这首交响曲的指挥。”

1972年夏,乔布斯高中毕业,他和克里斯安搬进了洛斯阿尔托斯附近山上的一个小木屋。有一天他对父母宣布:“我要跟克里斯安搬到一个小木屋里住。”父亲怒不可遏:“不行,你不许去,除非我死了。”父子俩刚刚因为大麻的事情争吵过,但乔布斯对此不加理会,依然我行我素。他只说了声再见,就摔门而去。

那年夏天,克里斯安花了大量时间画画。她很有绘画的天赋。她给乔布斯画了一幅小丑的画,乔布斯一直挂在墙上。乔布斯平时会写诗、弹吉他,有时对她冷酷粗鲁,有时又散发迷人的魅力,把自己的意志施加于她。克里斯安回忆说:“他既开明又残酷,这种性格组合真的很奇怪。”

夏天过去了一半,有一天乔布斯的红色菲亚特突然起火,致使他差点儿丧命。当时他正和高中同学蒂姆·布朗(Tim Brown)在圣克鲁斯山脉天际线大道上驾车飞驰。布朗回头看到引擎冒烟起火,淡定地对乔布斯说:“靠边停车,你的车着火了。”于是乔布斯把车停到了路边。尽管父子间有过争执,乔布斯的父亲还是开车来到山里,把这台菲亚特拖回了家。

乔布斯想买辆新车。为了赚钱,他让沃兹尼亚克开车送自己到迪安萨学院,去看看招聘公告板上有什么工作。他们发现圣何塞的西门购物中心正在招募大学生扮成人偶,逗小朋友开心。为了每小时三美元的报酬,乔布斯、沃兹尼亚克、克里斯安三个人穿上厚厚的全套服装,扮演起了梦游仙境的爱丽丝、疯帽子和白兔先生。沃兹尼亚克热心友好,又很天真,他觉得这个工作很有趣:“我对他们说:‘我想扮人偶,我的机会到了,因为我很喜欢小朋友。’我感觉史蒂夫看不上这份工作,但我觉得这是有趣的冒险。”乔布斯确实觉得很痛苦:“天又热,服装又重,没一会儿我就感觉想抓几个小孩儿暴打一顿。”——“耐心”从来都不是他的强项。

里德学院

17年前,乔布斯的父母在收养他的时候曾签字保证,一定会供他上大学。因此,他们努力工作,省吃俭用,尽心尽力地为乔布斯的大学教育存钱。等到乔布斯高中毕业时,这笔专门的存款虽然不多,但也够用了。然而乔布斯愈发任性,让父母非常为难。起初,他想的是要么干脆不读大学了。“如果没有上大学,我可能会去纽约。”他边说边陷入沉思——如果没上大学,他的世界(也许是我们每个人的世界)会有怎样的不同?而当父母坚持要他上大学时,他采取了消极的姿态进行抵抗。州立大学的学费相对较低(比如沃兹当时就读的伯克利),但乔布斯并未将其考虑在内。斯坦福大学就在家门口,还可能提供奖学金,但他也不想去:“那些去读斯坦福的人已经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了。他们没什么品位。我想去更有艺术性的学校,学更有意思的东西。”

乔布斯执意只申请里德学院。里德学院位于俄勒冈州波特兰市,是一所私立文理学院,高昂的学费在美国也数一数二。一天,乔布斯正在伯克利找沃兹玩儿,父亲打来电话说里德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他想劝乔布斯不要去,母亲的态度也是一样。他们说学费太高了,他们负担不起。但乔布斯给他们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不去里德学院,他就哪儿也不去。父母只能一如既往地再次做出妥协。

里德学院的在校生只有1000人,是霍姆斯特德中学的一半。这所学校以自由精神和嬉皮士生活方式著称,但学术标准严格,核心课程要求很高。5年前,发起精神发现联盟(LSD)大学巡回演讲的迷幻启蒙运动领袖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就曾经来到里德学院。利里在学生餐厅盘腿而坐,向听众振臂高呼:“就像过去的每一种伟大宗教一样,我们都在寻找内在的神性……这些古老的目标用现在的俚语来说就是‘激发热情,内向探索,脱离体制’(turn on,tune in,drop out)。”里德学院有许多学生把这三条告诫奉为金科玉律,以致学校在20世纪70年代的辍学率超过三分之一。

1972年秋,乔布斯到里德学院报到,父母开车送他来到波特兰,但他的叛逆之心又一时兴起——他不让父母和他一起进校园,甚至对父母连一声“再见”和“谢谢”都没说。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乔布斯一反常态,显得懊悔不已:

我这辈子做了几件不光彩的事,这件事尤其让我羞愧难当。我当时没在意他们的感受,伤害了他们的感情。我不该这样。为了供我在那里读书,他们费劲心力,但我就是不想让他们出现在我身边。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有父母。我希望自己就像一个搭乘火车四处流浪的孤儿,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没有根,没有亲人,没有背景。

1972年底,美国大学校园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时,美国逐渐退出越南战争,征兵规模也在缩小。校园里的政治激进主义风气逐渐消退,许多宿舍夜谈的主题不再是战争,而是对自我实现之路的热爱和追求。乔布斯发现自己深受各种灵性和开悟类书籍影响。对他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活在当下》( Be Here Now ),这本书介绍了冥想和迷幻药的奇妙之处,作者是拉姆·达斯,原名理查德·阿尔珀特(Richard Alpert)。乔布斯说:“这本书内容深刻,意义深远,让我和很多朋友脱胎换骨。”

乔布斯当时最好的朋友是丹尼尔·科特基。他也是大一新生,留着稀疏的胡子,跟乔布斯是入学一周以后认识的,两个人都喜欢佛教禅宗、鲍勃·迪伦和迷幻药。科特基来自纽约的富人区,头脑聪明,但为人低调,举止如嬉皮士般天真随性,加上对佛教具有浓厚的兴趣,整个人显得更加随和可亲。因为致力于精神追求,所以他并不看重物质财富,但对乔布斯的录音机却另眼相看。科特基回忆说:“史蒂夫有一台TEAC牌双卷盘录音机,还有好多迪伦的盗版磁带。他看上去特别酷,又科技感十足。”

科特基的女朋友叫伊丽莎白·霍姆斯。乔布斯第一次见到霍姆斯时就得罪了她,因为他追着霍姆斯问给她多少钱,她才会同意跟别的男人上床,这让她非常尴尬。但霍姆斯没有记仇,后来乔布斯经常跟他们两个人一起玩儿。他们会搭便车去海边,讨论生命的意义(这是宿舍聊天的经典话题),去当地的哈瑞·奎师那神庙参加爱之祭典,到禅宗中心吃免费的素食。“这些经历非常有意思。”科特基说,“而且其中包含哲学探索,我们对待禅宗的态度是非常严肃认真的。”

乔布斯开始与科特基分享其他书,包括铃木俊隆(Shunryu Suzuki)的《禅者的初心》( Zen Mind, Beginner’s Mind )、帕拉宏撒·尤迦南达(Parama hansa Yogananda)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 Autobiography of a Yogi )、邱阳创巴(Chögyam Trungpa)的《突破修道上的唯物》( Cutting Through Spiritual Materialism )等。霍姆斯的房间上方有个小小的阁楼。他们把这里当作禅堂,在里面放了印度棉毯和坐禅垫,准备了蜡烛和熏香,还在墙上挂了几幅印度神像画。乔布斯说:“天花板上有一个通往阁楼的通道,里面空间很大,我们有时会在那里服用迷幻药,但主要还是进行冥想。”

乔布斯热衷于钻研东方精神,尤其是佛教禅宗。他的探索并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年轻人的浅尝辄止,他以自己特有的热忱和专注拥抱佛学,而禅宗精神也深深植根于他的个性之中。科特基说:“禅宗对乔布斯影响极深,他非常投入,这种投入体现在他鲜明的极简主义美学思想中,也体现在他专注执着的性格中。”佛教强调直觉,这一点对乔布斯影响也很大。乔布斯后来说:“我开始意识到,与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相比,对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更为重要。”然而,由于天生就有一股义无反顾的劲头,乔布斯很难达到内心的平静。他虽有禅性,但并没有因此获得镇定的头脑、平和的内心,也没有建立起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他和科特基喜欢玩19世纪的德国军棋,这种军棋的玩法类似国际象棋。下棋时,棋手双方背靠背坐着,他们都有自己的棋盘和棋子,但看不到对手的棋子。裁判会告知他们走的每一步棋是否犯规,而棋手则需要自己想办法判断对手的棋子分布情况。霍姆斯经常给他们俩当裁判,她回忆说:“最疯狂的棋局是有一次外面下着暴雨,他们坐在火炉边,两个人都服用了迷幻药,走棋速度飞快,我差点儿跟不上他们的节奏。”

乔布斯读大一的时候,还有一本书对他造成了深刻影响,即弗朗西斯·摩尔·拉佩(Frances Moore Lappé)的《一座小行星的新饮食方式》( Diet for a Small Planet ),这本书颂扬了素食主义对个人和整个地球的好处。“那时我就发誓以后再也不吃肉了。”乔布斯回忆说。但这本书也强化了他接受极端饮食的倾向。他会催吐、禁食,或者连续几周只吃一两种食物,比如胡萝卜或苹果。

大一这一年,乔布斯和科特基成了名副其实的素食主义者。“史蒂夫比我还极端,”科特基说,“他只吃罗马牌麦片。”他们会一起去农民合作社采购,乔布斯会买上一盒可以吃一周的麦片和一些其他的健康食品。“他会买枣、杏仁和许多胡萝卜,他还买了一台冠军牌榨汁机,我们会一起榨胡萝卜汁,做胡萝卜沙拉。有人说史蒂夫因为吃了太多胡萝卜,皮肤都变成了橙色,这个说法确实有点儿事实依据。”朋友们都记得,乔布斯的皮肤有时候看上去是橘黄色的,宛若夕阳。

在读完阿诺德·埃勒特(Arnold Ehret)写的《非黏液饮食治疗学》( Mucusless Diet Healing System )之后,乔布斯的饮食习惯变得更加偏执。阿诺德·埃勒特是20世纪初的一位德国营养学狂热分子。他认为饮食中只能包含水果和不含淀粉的蔬菜,因为这类食物可以防止身体形成有害的黏液,而其他食物都对身体不利。他还主张定期长时间绝食,对身体进行清理。这就意味着连罗马牌麦片也不能吃了,而且要放弃面包、谷物和牛奶。乔布斯也开始向朋友们发出警告,说他们吃的贝果会导致身体产生有害黏液。他说:“我对饮食一向偏执,所以就全盘接受了这样的饮食主张。”有一段时间,他跟科特基整整一周只吃苹果。而他的禁食行为也不断变本加厉,最开始是两天不吃东西,后来延长到一周,甚至更久,最后大量饮水,吃绿叶蔬菜,逐渐恢复正常饮食。“这样一周之后会感觉棒极了,身体不用消化食物,整个人会变得精力充沛。我的状态特别好,我感觉自己随时都可以步行到旧金山。”

那个时代的校园亚文化是寻求开悟,其标志性特征就是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迷幻药与摇滚乐。乔布斯以一种几近狂热的方式,一头扎进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探索。除此之外,他的灵魂深处还时常有电子极客的暗流涌动。虽然他在里德学院没有放纵自己对电子产品的追求,但谁也未能预料,有朝一日,对电子的爱好可以与他身上的其他特质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罗伯特·弗里德兰

一次,因为着急用钱,乔布斯决定把自己的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电动打字机卖掉。有个学生说想买它,乔布斯就去宿舍找他,不料那人正跟女朋友云雨。乔布斯正转身要走,那人请他坐下等一会儿,说等他们完事了再说。那个人就是罗伯特·弗里德兰,这就是二人的初识过程。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当时觉得太离谱了。”在乔布斯的一生中,能以个人魅力迷住他的人寥寥无几,弗里德兰就是其中之一。弗里德兰很有领袖气质,成了乔布斯模仿的对象。有几年,乔布斯甚至将他视为精神导师。但后来,他觉得弗里德兰不过是个高明的骗子。

弗里德兰比乔布斯大四岁,但还在读本科。他的父亲是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幸存者,后来在芝加哥成为一名成功的建筑师。弗里德兰本来在缅因州的鲍登学院读书,但在大二那年因为持有价值12.5万美元的2.4万片迷幻药而被捕。当地报纸捕捉到了他被警方带走时的样子——一头齐肩金色卷发,还在冲着摄影师微笑。他被判在弗吉尼亚州的一所联邦监狱服刑两年,1972年假释出狱。那年秋天,他来到里德学院读书,一入学就开始竞选学生会主席,号称要洗刷“司法不公”强加给自己的罪名。他最终成功当选。

弗里德兰听过《活在当下》作者拉姆·达斯在波士顿的演讲。跟乔布斯和科特基一样,弗里德兰也被对东方精神的探索深深吸引。1973年夏,他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的印度教上师尼姆·卡洛里·巴巴(Neem Karoli Baba)。卡洛里·巴巴是著名的印度教精神导师,追随者众多,被尊称为“马哈拉吉”(Maharaj-ji)。那年秋天,弗里德兰从印度归来,走到哪儿都身着飘逸的印度长袍,脚踏凉鞋,还让别人称呼自己的法号。弗里德兰在校外租房,住在一个车库顶上的房间,乔布斯经常在下午去找他。弗里德兰坚信开悟的状态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可以做到的,他的坚定不移迷住了乔布斯。“他让我达到了更高层次的开悟。”乔布斯说。

弗里德兰也觉得乔布斯独具一格。“他总是光着脚到处走,”他后来告诉记者,“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专注和热忱,无论他对什么感兴趣,他通常都会走向疯狂的极端地步。”乔布斯学会了用凝视和沉默控制他人,他不断练习,技巧日臻成熟。“他有个手腕,就是在问问题的时候死死盯着对方的眼睛,这样一来,对方也要看着他的眼睛回答完问题之后才能把目光移开。”

在科特基看来,乔布斯的一些性格特质是从弗里德兰身上汲取的(其中几个特质也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现实扭曲力场就是弗里德兰教给史蒂夫的。弗里德兰这个人极富魅力,有点儿像个骗子。他可以借由强大的意志力扭曲环境,让形势适应自己的需求。他反复无常,又师心自用,有点儿独断专行。这让史蒂夫很是佩服,所以跟弗里德兰相处一段时间后,乔布斯也变成了这个样子。”

乔布斯还从弗里德兰身上学会了如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科特基回忆说:“罗伯特性格外向,很有魅力,精通推销术。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时,他还挺害羞的,不爱出风头,很注重隐私。罗伯特向他传授了很多推销技巧,教会了他如何展现自我,如何掌控局面。”弗里德兰气场强大。“他一走进一个房间,大家就会立刻注意到他。史蒂夫刚来里德学院的时候完全相反。他在跟罗伯特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耳濡目染,个性发生了改变。”

星期天晚上,乔布斯和弗里德兰通常会去波特兰西边的哈瑞·奎师那神庙,科特基和霍姆斯一般也会同去。他们在那里纵情地高歌狂舞。“我们都会进入狂喜的状态,”霍姆斯回忆说,“罗伯特会失去理智,疯狂跳舞。史蒂夫则比较克制,似乎不好意思释放自己。”跳完舞之后,他们会去领食物,在纸盘子里盛满各种各样的素食。

弗里德兰有个叔叔叫马塞尔·穆勒(Marcel Müller),瑞士人,是个性情古怪的百万富翁。他在波特兰西南40英里处有一片220英亩的苹果农场,交由弗里德兰打理。弗里德兰开始接触东方精神之后,就把这个果园改成了一个公社,取名“大同农场”(All One Farm)。乔布斯经常和科特基、霍姆斯等一众志同道合的精神启蒙追寻者在这里度过周末。农场有一个主屋、一个大谷仓和一个花园小屋。科特基和霍姆斯会在花园小屋里过夜。乔布斯承担了修剪格拉文施泰因苹果树的任务。“史蒂夫负责管理苹果园,”弗里德兰说,“我们做的是有机苹果酒生意。史蒂夫的工作就是带领一群怪人修剪果树,把果园打扫干净。”

哈瑞·奎师那神庙的僧侣和门徒也会来农场为他们准备素席,空气中弥漫着莳萝、香菜和姜黄的香味。霍姆斯说:“史蒂夫到的时候总是饿得不行,他每次都会先大吃一顿,然后再去催吐。有好几年,我都以为他有暴食症。我们费了很大心力准备素席,可是他吃下去之后又全都吐了出来,看了让人很沮丧。”

弗里德兰的行事风格像个邪教领袖,乔布斯逐渐觉得难以接受。科特基说:“也许他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太多罗伯特的影子。”公社的初衷是打造一个摆脱物质主义的避难所,但弗里德兰却把这里当作企业来经营。他要求自己的信徒砍柴、卖柴、造苹果榨汁机和柴火炉子,做各种可以赚钱的事情,却不付给他们报酬。一天晚上,乔布斯睡在厨房的桌子下面时看到不断有人在夜里进进出出,从冰箱里偷拿别人的食物。他不喜欢公社经济这套东西。“这里的一切开始变得非常物质主义,大家都在他的农场拼命干活儿,自己却一无所获,于是大家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我也受够了。”

多年后,弗里德兰成了一位亿万富翁,曾在加拿大、新加坡、蒙古国等地担任铜矿和金矿开采公司高管。我有次在纽约与他相约小酌。当晚,我给乔布斯发了邮件,提到跟弗里德兰一起喝酒的事。不到一个小时,乔布斯就从加州打来了电话,警告我不要听信弗里德兰的话。他告诉我,之前弗里德兰曾因矿井破坏了环境而身陷麻烦,当时他试图联系乔布斯,想让他帮忙找找比尔·克林顿,但乔布斯没有理会他。“罗伯特总是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精神至上的人,但他玩得过火了,从一个有魅力的人变成了一个骗子。在我年轻时遇到的一个追求精神世界的人后来却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淘金客,这种感觉非常怪异。”

退学

乔布斯很快就厌倦了大学生活。他喜欢在里德学院待着,只是不喜欢上必修课。虽然学校的氛围很嬉皮,但课程要求非常严格。这一点让乔布斯颇感意外。沃兹尼亚克来学校找乔布斯时,乔布斯冲他挥着课程表,抱怨道:“他们说我必须上这些课。”沃兹回答说:“对啊,上大学不就是这样的吗?”乔布斯拒绝去上指定课程,而是去上自己感兴趣的课,比如舞蹈课——在舞蹈课上,他既可以享受创作的乐趣,又有机会认识女生。乔布斯的怪诞让沃兹尼亚克感叹不已:“我永远不可能不去上必修课,这就是我们俩的性格差别。”

乔布斯后来说,父母努力攒钱供他读书,而他感觉在大学里接受的教育并不值这么多钱,这让他很有负罪感。功成名就后的乔布斯曾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一场著名的演讲。在演讲中,乔布斯回忆说:“我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他们动用毕生积蓄供我上大学。我花光了父母的钱,却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标是什么,也不知道大学如何能够帮我找到答案,所以我决定退学,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

乔布斯并不是真的想从里德学院退学,只是不想继续花钱读不感兴趣的课程。而校方也相当大度,包容了他的要求。当时的教导主任杰克·达德曼(Jack Dudman)说:“他的求知欲很强,这一点非常有吸引力。他拒绝不假思索地接受真理,对任何事情都想亲自检验。”即使乔布斯已经停交了学费,达德曼还是允许他继续旁听课程,并让他住在朋友的宿舍里。

“从退学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必再去上我不感兴趣的必修课了,而可以去上那些看上去很有意思的课。”其中就包括一门美术字课。乔布斯在校园里看到很多排版精美的海报后,对这门课产生了兴趣。“我在这门课中学到了什么是衬线字体,什么是无衬线字体,以及如何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中改变空格的长度,也知道了好看的排版为什么好看。美术字课中的美学、历史感和精妙的艺术感是科学无法捕捉的,我觉得非常迷人。”

这次选课再次验证乔布斯总是有意识地把自己置于艺术和科技的交会点。在他的所有产品中,科技总是与精妙的设计、优雅的外观、人文的关怀,甚至浪漫的元素相结合。乔布斯是推动友好图形用户界面的先锋。在这方面,那门美术字课程具有标志性意义。“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上过这门课,Mac里就不会有那么丰富的字体,也不会有安排合理、令人赏心悦目的字间距了。因为Windows系统只是照抄了Mac的,所以很可能其他的个人电脑也都不会有这么好看的字体了。”

退学后,乔布斯成为里德学院的边缘人物,过着波希米亚式放浪不羁的生活。他大部分时间都光脚走路,只有下雪的时候才穿上凉鞋。那段时间,伊丽莎白·霍姆斯会给他做饭,尽量照顾他极端的饮食结构。他经常捡些汽水瓶,去换点儿退瓶费,每到星期日就去哈瑞·奎师那神庙吃一顿免费的晚餐。他住在一间月租20美元的车库公寓里,里面没有暖气,在室内也要穿着羽绒服。需要钱的时候,他就在心理学系的实验室打工,维护用于动物行为实验的电子设备。克里斯安·布伦南偶尔会过来看他。他们的关系时好时坏,但此时,乔布斯的心思不在于此,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会把主要精力用于关注灵魂,追求个人开悟。

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长大成人的那段时间非常神奇。提升我们意识的有禅宗,还有迷幻药。”多年后,他仍然坚称迷幻药让自己更加开悟。“服用迷幻药是一个很深刻的体验,在我人生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迷幻药会让你知道硬币还有另一面,药劲儿过去之后,你不会记得那一面是什么,但你知道另一面的确存在。迷幻药让我更加明确了人生要务——创造出伟大的东西,而不是赚钱。我的目标就是创造出可以载入史册的东西,在人类思想的长河里留下自己的印记。” RmTpjYYtKYv8Ux8MgVrvySD0OLdWEMzpW28uzVUeqfEZDc6phb2+DVqdBtHDzR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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