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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千机(4)

“千机,明日是我生辰,你想要什么做礼物?”

“你的生辰,为何要送我礼物?”

“因为你之前做了好多有趣的东西给我呀,快说,要什么?”

“一只飞鸟。”

“飞鸟?什么飞鸟?皇阿玛的园子里养了可多的鸟呢!你要的话,我让小安子去拿!”

“好像是灰色的,不不,白色的?停在一根树枝上,朝着东方不断鸣唱。”

“你说的是公鸡吧……”

“不,是很小很小的一只鸟,我只有睡着了才能看到它。”

“那我上哪儿找去?”

“没事,不用麻烦你,我自己做了好多飞鸟呢。”

一只毛茸茸的熊掌伸出来,掌心,停着一只用布缝成的小鸟,逼真可爱。

皎洁的月色洒在窗棂上,窗下,两个小小的身影并排着趴在窗沿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外头的世界。深夜的皇宫,处处都是寂静的迷宫,走进去的人,总是很难再出来。

“千机,你不会离开皇宫吧?你这么能干,什么都会做。我从没有这么厉害的朋友!”

“我……能干?”

“当然,你给我做的弓箭,还有玩偶,还有你做的鞋子衣裳,比宫里最好的师傅都做得好!”

“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月色比先前更亮了些,偌大的皇宫中,没有谁会留意到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那一位深夜还不睡觉的年幼皇子,以及他身边那头会讲话的小熊。

当然,别人并不知道跟在皇子身边的是一头熊,因为白天,它会钻到它缝制的各种布偶里,今天是一只伶俐的小猫,过些时候是一只忠实的小狗。所有人都不以为然,小孩子嘛,养各种小动物在身边并不稀奇。

它天生有这样的本事,将布偶充作掩藏真相的“皮”,将真正的自己塞进去,便化成了另一种活生生的模样。有时候也会觉得憋闷,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抖抖身子,布“皮”落下,它便又回到原本的样子——一头身高不足一尺,浑身灰毛的熊。

不过对自己是不是熊这件事,它自己也不是太肯定。在它住在白山的漫长岁月中,它见过无数的熊,黑的,棕的,可每一只都比它大了好多,也凶了好多,也没有一只会说话,整天只知道捕食与睡觉。有好几次,它自己都差点成了这些大家伙的食物,幸好它会遁地,冰雪覆盖的地下,是它游刃有余的自由天堂,它最喜欢一边钻土,一边将翻涌起的泥土吃掉。对,它不吃野兔或者蜂蜜,泥土是它唯一的食物。它也曾尝试过吃洞穴旁边那棵树上的野果,只是舔了一下,它的肚子就巨痛三天。于是它明白,自己只有吃土的命。

对于自己的来历,它也不太肯定,反正自己一直在做梦,好像躺在一个摇篮里,梦里只有那只飞鸟,执着地朝东方鸣唱。原本漆黑一片的东方,却在飞鸟的歌声里,慢慢亮开。

在这个悠长的梦里,飞鸟是它唯一的慰藉与依靠。

它依稀记得,当梦里的东方出现第一道阳光时,它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接着便睁开了眼,幽暗的洞穴里,几只野鼠瞪着它,旋即怪叫着逃跑,连存下来的粮食也不要了。

揉着酸痛的四肢,它坐起来,掌下突然摁到了什么东西,喀嚓作响,低头一看,却是一些莹莹闪光的碎块,像裂开的玉石。不止地上,它的头上身上,也沾了不少这样的碎屑,它发了一会儿呆,莫名觉得自己像一只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鸡,这满地的玉石碎块,就是它的壳。

它慢慢走出洞穴,眼前是一座夜色下的深山,层峦叠嶂,白雪皑皑。

它眨眨眼,又走回了洞穴,额头有点凉,有点痒,它挠了挠,躺下继续睡觉。

这个新出现的世界,对它而言只是一张白纸,它的心还没有生出任何去探究的冲动,它还是觉得有点累,还想睡觉。还有,这个世界听不到那只飞鸟的声音,这让它不安。

从此之后,它的生活就在睡觉与醒来,吃土与发呆中渡过。更加无聊又睡不着的时候,它就数自己身上有多少耳朵——它是一只有很多耳朵的熊,除了头上的两个,还有一个个圆圆的熊耳朵从皮肉中钻出来,胸前背后,到处都是,连四肢上都有,有点怪异,也不太好看。

它数来数去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耳朵,因为每次没数完,它就睡着了。

直到那拨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男人,用一张网将去河边饮水的它裹了起来,它在白山上的平淡生活才宣告结束——白山这个名字,还是自抓到它的那个男人那儿听来的。

它能钻土,却钻不出那个金子做的笼子——它被送入这个叫皇宫的巨大迷宫里,作为舅舅给外甥的礼物,出现在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这娃娃叫四阿哥。

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头熊,相识的经过。

作为宠物,它被安置在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这里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将所有的玩具,还有他钟爱的蛐蛐儿与弹弓,都藏在了这间别致的屋子里,还煞有介事地在屋门口挂了个“四阿哥专用”的牌子,不许任何人进去。

这孩子很喜欢跟它讲话,什么都说,连被他皇阿玛打了几下手心,今天吃饭被烫了舌头也要说,那架势就像出了这间花房,便没有了说话的自由似的。

而当它跟他说“我不吃肉,只吃土。”时,这小阿哥突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捂住嘴,半晌都没敢眨眼睛。

其实它不饿,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张为自己真诚焦虑的小脸,他拿了各种美食过来,可它什么都不吃。

“你……你会说话?!”

对,它不但会说话,还会做很多东西。它觉得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东西都难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时间允许,它觉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宫。

他们的相识,成了彼此生命里最大的意外与惊喜。

他问它有没有名字,它摇头。

小阿哥皱眉想了半天,说:“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这么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合适,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适,你也没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么好呢?”

它看着这个认真的孩子,说:“随便。”

“不行,名不正则言不顺,起个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转了转眼珠,“我皇阿玛常说,世间万事万物的相逢,都要讲个机缘。咱们俩能遇上,不正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嘛!就叫你千机吧!”

它没有任何意见,事实上,它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要求。不过,它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他给的名字,也很好。

之后的日子里,它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一点一点展露给这孩子。钻进布偶化作各种动物,与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罚抄书的时候,彻夜不眠帮他一起完成;在他沮丧低落的时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开心。

它愿意这样,是因为它一直能听见他,清楚地听见——“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愿意,它还可以听到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声音。似乎在许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干的就是听取世间人内心声音的工作。

工作?为什么自己会用工作来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于是这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于这个“本领”,它一直没有告诉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们捉弄,藏起他的功课或者他自己弄丢了什么重要物事时,悄悄告诉他东西在哪里;有时候,也会提前透露翌日考试的试题给他,让他顺利过关;甚至还会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玛心情不佳,万事小心。总之,它的这些举动,让幼年的皇子少吃了许多亏。

终于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认真地看着蹲在花房里纳鞋底的它,问:“千机,你是不是一只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针线,眨了眨眼,“怎么了?”

“没事。我回书房了。”他摇摇头,出了花房。

不知从几时起,他变得心事重重了。弹弓与蛐蛐儿盆,已经落上了厚厚的灰。除开每日的请安问好上学练武的时间,他要么在书房苦读,要么与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轻才子秉烛夜谈,不许任何人打扰,连它也不许跟进去。

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讲的……长大了?

而紫禁城这样的地方,会让人长得更快吧?

低下头,它继续纳鞋底。只要他们还是朋友,它就会继续给他做许多东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说起来,自己是在来到这个皇宫之后,才真正“活”了过来吧?喜欢这样的日子,被称赞,被在乎。连镜子里那个真正的自己,看起来也顺眼了很多。也许,自己真的是个能干的,聪明的,做了许多好事的……一个很好的家伙?!

夜里,它照例钻进那只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只小狗的模样出现在他身边。天气已经很冷了,睡在布偶里很舒服。都这么些年了,梦里,飞鸟的歌声依然婉转清亮。

一年,两年,三年……身边的人都在变,他的身姿越来越挺拔伟岸,他的皇帝父亲却越来越老,连唯命是从的小安子都有了几根白头发。没有变的,只有这座皇宫,还有它这只住在花房里,假扮出各种形态,活在他身边的熊。

他说,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它原本是很相信的。 4bn+e+Jpwcfa220pWop65Y7AcQDi2gH521Pn86usA2fEstwPoQVmd3whx4tq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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