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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苏轼与云门宗禅僧尺牍考辨

自《嘉泰普灯录》始,苏轼被编入临济宗黄龙派东林常总(1025—1091)禅师的法嗣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生前跟云门宗禅僧的交往其实更为密切。现存苏轼尺牍中,有不少是写给云门宗禅僧的,本文对这些尺牍的内容和写作时间作些考辨,在此基础上概述苏轼与云门宗禅僧的交往情形。

现在通行的孔凡礼点校本《苏轼文集》 卷六十一,也就是尺牍部分的最后一卷,集中了苏轼写给僧人的尺牍,按受书人为序编集。这个《文集》的底本是明代茅维所编《苏文忠公全集》,其尺牍部分显然经过整理。但是,茅维不是第一个以类似方式整理苏轼尺牍的人,实际上,若将《文集》卷六十一与《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的最后一卷即卷八对勘,基本面貌是近似的。《纷欣阁丛书》虽刊于清代,但这八卷《东坡尺牍》却一定有很早的来历,因为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元刊残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二卷,除少数漏页外,与《东坡尺牍》的前两卷完全相同,而且《纷欣阁丛书》本虽然外题“东坡尺牍”,其每一卷的标题也作“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卷之一”等,所以,《纷欣阁丛书》编者所根据的原本,应该就是与元刊残本《翰墨尺牍》内容一致的某个完整的本子 ,而且这样的本子也必然为茅维所有,成为他整理苏轼尺牍的重要依凭,因此才会出现《文集》卷六十一与《东坡尺牍》卷八面貌近似的情况。

当然,茅维的整理工作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依凭,就是在他之前已经出版的《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和七集本中的《续集》所收的尺牍。与《翰墨尺牍》按受书人为序的编次方式不同,《外集》和《续集》的尺牍部分是按写作时地编次的,如《外集》就依苏轼生平,标出“京师”、“凤翔”、“除丧还朝”、“杭倅”、“密州”、“徐州”、“湖州”、“黄州”、“离黄州”、“赴登州”、“登州还朝”、“翰林”、“杭州”、“召还翰林”、“颍州”、“还朝”、“赴定州”、“南迁”、“惠州”、“儋耳”、“北归”21个阶段,将800多首尺牍分编在各阶段。很显然,这一方式与具体的系年成果,也为茅维所吸收,故《文集》所收尺牍,不但总数上超过《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而且每位受书人名下的尺牍,几乎都被重新排列顺序,并标出与《外集》相似的阶段名称。拿《文集》卷六十一与《东坡尺牍》卷八相校,情况也是如此;而若与《外集》相校,则其标示的阶段也基本近似的。

这样看来,茅维综合了前人编次苏轼尺牍的两种方式,加以整理,虽然其整理的结果未必全部正确,但他把苏轼写给僧人的尺牍集中在一卷,并标出写作时地,对于我们研究苏轼与僧人的交往,乃至其生平行事,是极有裨益的。实际上,从孔凡礼所著《苏轼年谱》 就可以看出,谱主留下的大量尺牍,给《年谱》的编纂提供了多少有用信息!前人编苏轼的年谱,大抵以编年诗为主要依据,孔《谱》超越前人之处,我以为首先就在于对尺牍的比较充分的利用。反过来也可以说,孔《谱》包含了一个堪称巨大的成果,就是为大部分现存的苏轼尺牍系年。众所周知,在目前对苏轼各体作品的系年研究中,以尺牍的系年工作最为落后,幸而有《外集》、茅维、孔《谱》的成果为基础,可以继续深入考辨,以求精确。最近出版的《苏轼全集校注》 ,其文集部分就以孔凡礼校点的《文集》为底本,注释中对尺牍的系年,也大多参据孔谱,但也有一些跟孔谱不同,可以参考。

在《文集》卷六十一所列受书人中,现在可以确认有十一位是云门宗禅僧 ,以下先画出这十一位禅师的嗣法谱系(图中加框的就是受书人),再分别叙录苏轼写给他们的尺牍,间加考辨。

一、《与大觉禅师三首》

大觉怀琏(1009—1091) 禅师,字器之,曾受宋仁宗礼遇,住持东京净因禅院,晚年归老于明州阿育王山广利寺,惠洪《禅林僧宝传》卷十八有其详传 。《苏轼诗集》卷二《次韵水官诗》引云:“净因大觉琏师,以阎立本画水官遗编礼公,公既报之以诗,谓轼汝亦作,轼顿首再拜次韵,仍录二诗为一卷献之。” 孔凡礼《苏轼年谱》系此事于嘉祐六年(1061),“编礼公”就是苏洵,可见怀琏是苏洵的朋友 ,他也是苏轼最早交往的禅僧。

《与大觉禅师三首》,亦见《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卷八,题作《与大觉祖师》,三首排列顺序完全一致。而在《重编东坡先生外集》 中,都题为《与大觉禅师琏公》,第一首编在卷六十三“杭倅”阶段,第二、三首编在卷七十三“杭州”阶段,与《文集》第一、二首下标示的写作时地也完全一致

第一首的主要内容,是苏轼要将亡父苏洵生前珍爱的“禅月罗汉”即贯休所画罗汉像施舍给怀琏所在阿育王寺。其中提及:“舍弟今在陈州,得替,当授东南幕官,冬初恐到此,亦未甚的。”《苏轼年谱》因此而系于熙宁六年(1073),《苏轼全集校注》亦从之,盖以为苏辙熙宁三年任陈州教授,计其“得替”当在六年。但同是孔凡礼所编的《苏辙年谱》 ,则从苏辙的具体事迹来推排,在熙宁五年叙述此事。相比之下,前者粗略不确,后者当然更为合理 。就苏轼方面来说,他在熙宁四年末已到达杭州通判(即所谓“杭倅”)任上,也不应迟至六年,方与近在明州的怀琏通信

第二首是苏轼于元祐四年(1089)任杭州知州时所作,其中有“奉别二十五年”之语,故《年谱》在治平二年(1065)叙“大觉禅师怀琏乞归明州,英宗依所乞。苏轼与怀琏别”事,引此为证,且明云此首“作于元祐四年”。然而,《年谱》在元祐四年下不叙此事。其实苏轼这封信的真迹,清人犹能见之,具载于吴荣光《辛丑销夏记》卷一“宋人十札”条,孔凡礼编《文集》时,也据《辛丑销夏记》的录文补上信末“轼再拜大觉器之禅师侍者,十二月二十日”落款17字。据此,写作的日期亦可以确定。《全集校注》认为是“元祐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则差了一年。尺牍中有云:“到此日欲奉书,因循至今。”可知这是苏轼知杭州后首次与怀琏通信,他于元祐四年七月已至杭州,“因循”便至岁末,若更迟至次年末,则无礼过甚,恐不好意思再说“日欲奉书”。

第三首讲的是苏轼为怀琏作《宸奎阁碑》的事,他把刚刚撰成的初稿录示怀琏,同时向怀琏征求资料,以备修改。日本宫内厅书陵部今存苏轼亲书《宸奎阁碑》宋拓 ,署“元祐六年正月”,而怀琏于该月初一已去世。《文集》卷六十一《与通长老九首》之七云:“大觉正月一日迁化,必已闻之,同增怅悼。某却作得《宸奎阁记》,此老亦及见之。” 看来,怀琏及见苏轼录示的初稿,但定稿上石已在怀琏身后,不过《宸奎阁碑》文中没有提到怀琏已去世,可能苏轼定稿时未闻其死讯。本首尺牍的写作时间,大概在元祐五年末,《年谱》《全集校注》亦如此系年。但由此亦可知,上面的第二首,即苏轼知杭州后与怀琏始通音问之书,决不可能作于元祐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而应该在前一年。

二、《与灵隐知和尚一首》

此首亦见《东坡尺牍》卷八,《外集》未收,但茅维却能标出时地“密州”,估计是他根据书信的内容自己判断的。《年谱》系于熙宁八年(1075),则孔凡礼的判断也与茅维相同,并谓《五灯会元》卷十五的“灵隐云知慈觉禅师”,就是这位“知和尚”。按,所考甚确。“慈觉”当是赐号,禅门灯录对云知禅师的记载,始于云门宗佛国惟白所编《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六,只载其机缘语句而不详其生平,此后其他灯录也陈陈相因而已。但灯录的好处在于强调嗣法谱系,我们据此可知云知禅师嗣法于泐潭怀澄,是大觉怀琏的同门师兄弟。《全集校注》所考亦同此。

三、《与宝觉禅老三首》

此三首亦见《东坡尺牍》卷八,次序全同。《外集》卷六十四“密州”阶段有《答金山宝觉禅师》,即第一首。第二首不见于《外集》,第三首则见于卷七十三“杭州”阶段,但题作《与赵德麟》的第二首。

《文集》于第一首下标“以下俱密州”,则茅维对第一首写作时地的判断是根据《外集》而来的。《年谱》和《全集校注》俱系熙宁八年(1075),判断亦同。笔者也同意这个系年。需要指出的是,《年谱》中初见宝觉禅师,在熙宁七年(1074)苏轼因转运使檄往常、润、苏、秀等州赈济饥民时,此行路过不少寺院,多与僧人交往,《苏轼诗集》卷十一就有《留别金山宝觉、圆通二长老》诗,题下录查注云:“《金山志》,宋宝觉禅师,乃育王琏禅师法嗣。”可见金山宝觉乃是大觉怀琏的弟子。但《年谱》却谓查注“恐误”,因为孔凡礼查了《五灯会元》卷十五、十六,发现怀琏的法嗣中没有宝觉。按,查注实不误,《建中靖国续灯录》目录卷二列出“东京净因大觉禅师法嗣二十二人”,其中就有“润州金山宝觉禅师”,只因佛国惟白可能不曾收集到他的机缘语句,所以其名目只见于目录,而不见于后面的正文。此后其他灯录如《续传灯录》等,也是如此处理。宋代流传下来的汝达《佛祖宗派图》 和明人所编《禅灯世谱》(见《续藏经》),也将金山宝觉列入怀琏的法嗣,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疑问。

第二首以“圆通不及别书,无异此意”开头,“焦山纶老,亦为呼名”结尾,没有一般尺牍的起讫套语,看来是第一首的附书。《全集校注》亦系于熙宁八年。圆通长老也是金山寺僧人,已见于上引诗题,纶老是附近焦山寺的僧人,《诗集》卷十一也有《书焦山纶长老壁》。

第三首比较特别。开头是“明守一书,托为致之”,即托其捎带一封信给明州的知州,后面说到大觉怀琏曾受仁宗礼遇之事,而近日却被小人所困,希望知州能予照应。最后说“某方与撰《宸奎阁记》,旦夕附去”。从苏轼为大觉怀琏写作《宸奎阁记(碑)》的时间,可以推得此首作于元祐五年(1090),但令人不解的是,金山宝觉本是怀琏弟子,对怀琏的事自然非常熟悉,而信中介绍怀琏情况的语气,似乎受书人与怀琏并不熟识。由此看来,此首尺牍并不是写给宝觉的,孔凡礼编《文集》时也发现了这一问题,特别在文后加了一条校记,认为像《外集》《续集》那样题为《与赵德麟》,显得更合理些。《全集校注》也同意此说。但孔凡礼在《年谱》元祐五年条下,已进一步考证,苏轼此时尚未与赵令畤交往,而《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十五又载此首尺牍是写给毛滂(泽民)的,更为可信。按,笔者同意这一结论。信中说到大觉怀琏“今年八十三”,但《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以及《外集》《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的文本都作“八十二”,依本文所考怀琏的年龄,元祐五年八十二岁是正确的。此时的赵令畤正在颍州担任签判,与知州陆佃唱和颇多,具见于陆佃《陶山集》 ,应无替苏轼携书至明州之事。

四、《与径山维琳二首》

亦见《东坡尺牍》卷八,次序同。《外集》题为《与径山长老惟林》,编在卷八十一“北归”阶段,也是《外集》所收全部苏轼尺牍的最后二首。这是苏轼临终前夕所作,《年谱》和《全集校注》都系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当然是正确的。

与此密切相关的苏轼作品,还有其编年诗的最后一首《答径山琳长老》 ,开头云:“与君皆丙子,各已三万日。”可见维琳亦生于景祐三年(1036),与苏轼同龄。释明河《补续高僧传》(《续藏经》本)卷十八有其传,云:“宣和元年(1119),师既老,朝廷崇右道教,诏僧为德士,皆顶冠。师独不受命。县遣使谕之,师即集其徒,说偈趺坐而逝。”可见他以八十四岁高龄抗议宋徽宗的宗教政策而死。《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一称为“杭州临安径山维琳无畏禅师”,是大觉怀琏的法嗣,与金山宝觉同门。他是苏轼命终之际的守护僧,关系自然非同一般。

苏轼又有杂记《维琳》一条云:“径山长老维琳,行峻而通,文丽而清。始,径山祖师有约,后世止以甲乙住持。予谓以适事之宜,而废祖师之约,当于山门选用有德,乃以琳嗣事。众初有不悦其人,然终不能胜悦者之多且公也,今则大定矣。” 这是说,径山寺原为本寺老师弟子代代承传的甲乙住持制,苏轼打破了这一传统,以云门宗的维琳禅师为其住持。此事在《补续高僧传》的维琳传中,表述为“熙宁中,东坡倅杭,请住径山”,孔凡礼《年谱》也系于熙宁五年(1073)通判杭州时。不过,此事多少有些疑问,南宋楼钥《径山兴圣万寿禅寺记》云:“元祐五年(1090),内翰苏公知杭州,革为十方,祖印悟公为第一代住持。” 据此,径山承天禅寺(南宋改额“兴圣万寿禅寺”)被改为十方住持制,是在苏轼知杭州时,而且第一代住持是祖印常悟禅师(关于此僧的详考见下文),不是维琳。明人所编的《径山志》 卷一,把维琳列为“十方住持”的第七代,甚为牵强 ,但此书对维琳的以下记叙,却颇堪重视:“维琳无畏禅师,俗姓沈,武康人,约之后也,好学能诗。熙宁五年,苏轼通判杭州,招住径山大明。”值得注意的就是这“大明”二字。《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一《杭州临安径山维琳无畏禅师》亦云:“初住大明。”看来《径山志》编者认为“大明”即属径山。检苏辙元丰八年(1085)在绩溪有《送琳长老还大明山》诗 ,诗中谓“琏公善知识,不见十九年”,乃怀念大觉怀琏,又谓“不知邻邑中,乃有门人贤”,则所谓“琳长老”者,当非维琳莫属。大明山在杭州昌化县,正是绩溪之“邻邑”。再检《(乾隆)昌化县志》卷九,“大明慧照寺”条下,引成化《杭州府志》云:“元祐中,无畏禅师与二苏游,留题云:手里筇枝七八节,石边松树两三株。闲来不敢多时立,恐被人偷作画图。” 由于二苏从来不曾同处杭州,故这段记载以及维琳题诗的真实性,大概有些问题,但综合以上资料来看,恐怕维琳所住并非临安县径山承天寺,而是昌化县大明山的慧照寺。不过,维琳也确实被人称为径山僧 ,或许真如《径山志》表述的那样,大明慧照寺当时曾为径山下属寺院吧。

果真如此,则所谓苏轼招维琳住径山,即指其“初住大明”而言。禅僧之“初住”,又称为“出世”,而一位禅僧之能否“出世”,决定于各级地方官是否去聘请。苏轼于熙宁五年违背众情、断然改变寺规而请年未四十的维琳“出世”,究其原因,除了维琳能诗,与其气味相投外,想必也有维琳的老师大觉怀琏力荐的因素。这也可以为上文的考订提供一个补充性的旁证,就是苏轼到杭州后,不会迟到熙宁六年才与怀琏通信的。

五、《与参寥二十一首》

参寥子道潜(1043—?) 是苏轼生平最重要的诗友之一,但禅门灯录中不载其法系。据陈师道《送参寥序》云:“妙总师参寥,大觉老之嗣。” 可知参寥与金山宝觉、径山维琳同门,亦是怀琏弟子。我们从这几个弟子身上,也不难察见怀琏的门风如何跟苏轼对路了。所以,虽然道潜初见苏轼是在元丰元年(1078)秋,当时苏轼已在徐州知州任上 ,但两人一见如故,关系骤至亲密,其中也必有苏轼对怀琏的感情在起作用。

按《文集》的校记,《与参寥二十一首》茅维本原作二十首,孔凡礼发觉第八首“为二首所合”,加以拆分,故增第九首,而原第九首则标为第十,以下仿此。今与《东坡尺牍》核对,则《文集》的第八、第九首在《东坡尺牍》中也分作两首,并未误合,倒是《文集》的第三、四首,被合成一首 ,而第五、六、七、二十首未收入,其他基本相同,只是排列次序颇有差异。未收入的4首中,第五首孔氏校记云:“此首,《外集》卷五十四收入《题跋·游行》。又,本集卷十二入‘记’类。今姑两存。”观其内容,也并非尺牍,实际上没有必要“两存”。第二十首也有孔氏校记:“此文,见《诗集》卷三十九,为诗题。今删文留题。”则此首亦属茅维误采,孔氏删之甚妥。那么茅维在《东坡尺牍》之外,所补充的其实只有第六、第七首,而这两首恰恰可以在《外集》中找到。《外集》收苏轼致参寥的尺牍共七首:卷六十四《与参寥》一首,列“徐州”阶段,就是《文集》的第一首,题下标“徐州”,据孔凡礼云,“徐”字原被茅维误作“密”,今已正;卷七十四《答参寥》二首,列“颍州”阶段,即《文集》第六、第七首,亦标“以下俱颍州”;卷七十五《与参寥》一首,列“赴定州”阶段,即《文集》第八首,题下亦标“赴定州”;同卷《答参寥》三首,列“惠州”阶段,即《文集》第十七、十八、十九首,亦排在标了“以下俱惠州”的第十六首之后。这样看来,茅维的收集、整理工作,据《东坡尺牍》和《外集》,是可以一一复核的。

第一首确实应作于徐州,事在参寥初访苏轼,离别之后。因其中有“某开春乞江浙一郡”语,《年谱》系元丰元年(1078)末,《全集校注》则系元丰二年正月,虽然对“开春”语理解有所不同,但相差实无几,不必强定。

《文集》于第二首标“以下俱黄州”,指第二、三、四、五首,《年谱》皆系于元丰三年(1080),大致是不错的。不过具体来说,第二首有追忆昔游、感叹今日的内容,显然是苏轼贬居之后第一次与参寥通信,也许就因此故,《年谱》于苏轼初到黄州时叙述之。但细读之,其中有“到黄已半年”之语,则应在该年七八月间,《全集校注》即据此系七月。第五首就是《文集》卷十二《秦太虚题名记》,文中明示了写作时间“去中秋不十日”,故《年谱》亦系于八月上旬,而第四首已提到“《题名》绝奇,辩才要书其后,复寄一纸去”,那么所谓《秦太虚题名记》就是应辩才(杭州天台宗僧元净)之求而“书其后”的“一纸”,且与第四首尺牍一齐寄去的。大概茅维已了解这一点,所以才会把《秦太虚题名记》列在第四首后面,当做了第五首。如此看来,第二、第四首的写作时间相隔并不久。至于列在中间的第三首,在《东坡尺牍》中本与第四首合为一首,不知茅维根据什么拆开?其首云:“知非久往四明,琏老且为致区区。”这样的口吻,也表明参寥是怀琏的弟子了。

第六、七首采自《外集》,所标时地“颍州”亦同于《外集》,《年谱》《全集校注》皆系于元祐六年(1091),是。第八首标“赴定州”,亦同《外集》,《年谱》《全集校注》也系于元祐八年(1093)九月,此由篇中“某来日出城,赴定州”语可证其不误。该篇又提及“近递中附吕丞相所奏妙总师号牒去,必已披受讫”,指宰相吕大防为参寥奏请了一个赐号“妙总大师”,但吕氏奏请获赐后,转让苏轼寄去,却说明这一番奏请原是出于苏轼的拜托。苏轼将此牒寄去时,必伴随尺牍一首,就是《文集》的第十首,开头略作寒暄后,马上就说:“吕丞相为公奏得妙总师号,见托,寄上。”所以这第十首必作于第八首之略前,茅维标“定州”,显误,《年谱》《全集校注》改系于元祐八年七月,是正确的。颇有问题的是第九首,因为其中有“畏暑”之语,孔凡礼认为与第八首之作于九月者不同,纠正了茅维将第八、九首合并的错误,但他将第九首就系于此年的夏天,却过于草率。第八首开头说“吴子野至”,指该年吴复古至京,带来了参寥的信;第九首开头也说“吴子野至,辱书,今又遣人示问,并增感佩”,还是跟吴复古带信有关。如果这两首中的“吴子野至”是指同一件事,那么第九首应当作于第八首之后,或许茅维就根据这一点,而将两首并在一起的。孔氏则以“复古之来为夏季事”解释之,而在引证第九首文字时故意略去“今又遣人示问”语,似亦自知有所扞格,却不愿深究。其实,第九首的系年问题是不该轻易放过的,因为其中还提到另一件事:“惊闻上足素座主奄化。”这是指参寥的一个弟子去世了,而此首的主要内容就是安慰参寥失去弟子的悲伤之情。“素座主”是谁呢?《文集》卷七十二有《钟守素》杂记一篇,介绍了此僧:“参寥行者钟守素,事参寥有年,未尝见过失……”由此可知“素座主”姓钟,那么,尺牍第十二首所谓“钟和尚奄忽,哀苦不易”,第十五首所谓“参寥失钟师,如失左右手,不至大段烦恼否”,都指此僧去世而言。所以,第九首的系年问题还牵连到第十二、十五首,不是小事。吴复古是广东人,后来苏轼贬惠州后,复古也南归看望苏轼,《年谱》系于绍圣二年(1095)。如果不受茅维将第八、九首误合为一的干扰,我们本来不必将两首中的“吴子野至”认作同一事,完全可以更合理地将第九首的“吴子野至”理解为吴氏至惠州看望苏轼。所以,我认为第九、第十二、第十五首都应系于绍圣二年。可以佐证这一点的还有第十二首最后所云:“宜兴儿子处支米十石,请用钟和尚念佛追福也。”苏轼南迁时留长子苏迈在宜兴安家,故可让苏迈出资为钟守素念佛追福。孔凡礼不知“钟和尚”就是“素座主”,将第十二首系于“钟山泉公”(即蒋山法泉,详见下文)卒时,虽然也在绍圣二年,但“钟山泉公”断无称为“钟和尚”的道理。《全集校注》倒是注明了“素座主”就是钟守素,但不知何故,仍将第九首与第十二、十五首分系不同的年份。苏轼在尺牍中反复提到钟守素之死对参寥的打击,可见他对参寥的关心,不过详审第十二、十五首的语气,似乎这二首不是写给参寥,而是写给参寥法孙法颖的 ,也可能是在致参寥的尺牍后,附带写了几句给法颖的话。

凡是不见于《外集》的尺牍,系年都有些困难,如果茅维的判断有失误,还会带来很消极的影响。上面已说了第十首标“定州”的错误,接下来说第十一首。茅维在这首标了“以下俱南迁”,然后又在第十六首标“以下俱惠州”,意思是第十一至十五首皆绍圣元年(1094)贬赴惠州的途中所作。《年谱》将第十一首系于四月份从定州出发时,因为信中说“弥陀像甚圆满,非妙总留意,安能及此,存没感荷也……辄已带行,欲作一赞题记,舍庐山一大刹尔”,故《年谱》表述为“以道潜专人所送弥陀像随行”,而《全集校注》则系于七月份行近庐山之时。按,《文集》卷二十一《阿弥陀佛赞》序云:“苏轼之妻王氏,名闰之,字季章。年四十六,元祐八年八月一日卒于京师。临终之夕,遗言舍所受用,使其子迈、迨、过,为画阿弥陀像。绍圣元年六月九日像成,奉安于金陵清凉寺。”此与第十一首中“存没感荷”(无论生者死者都感激您)一语可以对应,想必参寥曾为画像之事出力。这个佛像结果并未舍于庐山,而是在六月份舍于金陵清凉寺了,故我们可以确定苏轼此信写于六月九日之前,但说参寥在四月份派人把佛像送到了定州,却并无依据。第十三首有“垂老再被严谴”、“已达江上”语,《年谱》系六、七月间,第十四首有“衰老远徙”语,亦大约同时所作。推想当时的情形,是在苏轼行近“江上”时,得到了参寥的慰问信件,所以有这些回信。至于第十二、十五首,则并非此年作,上文已考证了。

第十六至十九首,《年谱》皆系绍圣二年(1095),这是受了《文集》所标时地的影响,其实,在《外集》为一组的是第十七、十八、十九首,而第十七首有“某到贬所半年”语,这当然可以确定在绍圣二年;但第十六首并不在这一组中,《全集校注》据其与《海月辩公真赞》的关系,考为绍圣元年十月至惠州后、十二月前,理据甚明,此不复述。《全集校注》还注明第十六、十九首中的“慧净”当作“净慧”,指杭州下天竺净慧禅师思义,第十九首的“琳老”指径山维琳,“黄州何道士”当作“广州何道士”,皆甚确。

第二十首是苏轼作于惠州的诗题,已被孔凡礼所删。第二十一首则明显是建中靖国元年(1101)临终前不久所作,兹不论。

六、《与佛印十二首》

佛印了元(1032—1098)也是与苏轼关系极密切的云门宗禅僧,禅门的各种传记资料对他的记载比较详细,但《东坡尺牍》卷八却没有苏轼致佛印的信件。茅维搜集的《与佛印十二首》,全部来自《外集》,故先画一表,以明其对应关系。

很明显,茅维在大体依循《外集》的前提下,略微调整,而《年谱》与《全集校注》的系年则前后错落得比较厉害。为了方便读者的观览,表中预先列出了笔者的系年,以下逐一说明。

第一、二首在《文集》《外集》中都自为一组,《年谱》将第一首系于元丰三年(1080),是因为信中有“今仆蒙犯尘垢”之语,孔氏以为指其贬谪黄州,故系初至黄州之年。但是,原文是“今仆蒙犯尘垢,垂三十年”,则决非贬谪三十年之意,当指身涉世故已近三十年,故《全集校注》改系于元丰六年(1083),这是从苏轼首次离家的至和二年(1055)下推了二十九年。不过,把“垂三十年”确定为二十九年,还是有点危险的。此首开头说“归宗化主来,辱书”,据此可推测此时的佛印了元正住持庐山归宗寺。按《云卧纪谭》载:“佛印禅师元丰五年九月,自庐山归宗赴金山之命。维舟秦淮,谒王荆公于定林……” 那么,元丰五年已是下限。第二首《年谱》和《全集校注》俱系于元丰五年,因为其中提到的《怪石供》一文,在《文集》卷六十四,有苏轼自署之年月,判然无疑。由此考虑,第一首也以系于元丰五年,较为妥当。值得一提的是,苏轼与佛印的交往就始于此,据《禅林僧宝传》卷二十九《佛印元禅师传》云:“已而又谒圆通讷禅师,讷惊其翰墨,曰:‘骨格已似雪窦,后来之俊也。’时书记怀琏方应诏而西,讷以元嗣琏之职。”可见佛印年轻时曾受圆通居讷(1010—1071)之赏识,且继怀琏任圆通寺书记,则苏轼与佛印的交往,也可能始以怀琏为介。至少,苏洵与居讷、怀琏等僧人的友谊,使苏轼对庐山僧人感到亲切。至元丰七年(1084)苏轼得以离开黄州,便沿江而东,先至庐山北麓的圆通寺,缅怀苏洵之旧游,然后赴筠州看望苏辙,回程又畅游庐山南麓。他与临济宗黄龙派东林常总的会面,就在此年。而此时的佛印已经移住润州金山寺,离开了庐山。

第三首有“见约游山,固所愿也,方迫往筠州,未即走见,还日如约”语,与苏轼元丰七年行踪符合,《年谱》和《全集校注》也据此系年。但孔凡礼认为此时佛印就在庐山,则不确,因为《外集》中这一首题作《与金山佛印禅师》,而佛印建议苏轼游玩庐山,是不必以其身在庐山为前提的。此事与下面的第七首有关,后文再详。

第四、五、六首在《外集》也自为一组,第五首有“梦想高风,忽复披奉,欣慰可知”语,显然是在第一次见面后所作,事在元丰七年苏轼访金山寺后。第六首提到“秀老”(即圆通法秀禅师)自真州长芦赴东京法云寺之事,《年谱》也据此系元丰七年,《全集校注》亦同。那么,第四首也以系于同一年,较为妥当。但《年谱》却系第四首于元丰四年(1081),根据是其中说到“腊雪应时,山中苦寒”,而孔凡礼认为“今年腊雪多”,故系于此年。这自然不足为据。而此首又有“一水之隔,无缘躬至道场”语,《全集校注》认为苏轼谪居的黄州和佛印住持的庐山归宗寺之间是“一水之隔”,故系于元丰五年。这样的“一水之隔”也未免过于夸张 。元丰七年佛印在金山,此年“腊雪”降时,苏轼在扬州上表乞常州居住,因未能投进,不得不继续北行,所谓“一水之隔”若指扬州与金山之间,应更合理。第六首又云:“殇子之戚,亦不复经营,惟感觉老忧爱之深也。”苏轼在此年曾殇一幼子于金陵,“觉老”是佛印的字。

第七首比较特别,因为此首的受书人又作东林常总。《文集》附录《苏轼佚文汇编》卷四,据《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辑得《与东林广慧禅师一首》,孔凡礼在校记中已指出:“此简,一见《文集》卷六十一,为与佛印第七简。未敢定为为谁作,姑互见于此。”其实,在《东坡尺牍》卷八,就有《与东林广慧禅师》三首,其第一首便是此首。茅维肯定也发现此首同于致佛印的第七首,所以《文集》卷六十一只有《与东林广慧禅师二首》,少了一首。显然,他比较相信《外集》,认为这一首的受书人是佛印。然而,正如《全集校注》所考,此首可以确认为苏轼致常总的尺牍,不是致佛印的。尺牍中说:“复欲如去年相对溪上,闻八万四千偈,岂可得哉!南望山门,临书凄断。”这当然与苏轼元丰七年在庐山所作《呈东林总长老》偈中“夜来八万四千偈” 之句相应,而“南望”一词,指庐山也比指金山更恰切。但《年谱》却据此认为,元丰七年佛印也在庐山,曾与苏轼一起游山,而这第七首则被系于元丰八年(1085)的岁暮,因为其中有“行役二年,水陆万里,近方弛担”之语。按,此固勉强可以解释“去年相对溪上”语,但仔细琢磨,仍见矛盾。此首开头说:“经年不闻法音。”苏轼元丰八年赴登州途中曾见佛印,《文集》卷六十六《书楞伽经后》一文可证,《年谱》亦记其事,则“经年不闻”之语,若指佛印,当发于次年即元祐元年(1086),这便与“去年相对溪上”不合了。所以,这一首的受书人应依《东坡尺牍》和《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作常总,写作时间当然是元丰八年的岁暮,也就是苏轼刚被召回京师不久。顺便提及,《外集》虽也误题此首为《答佛印禅师》,但置于“登州还朝”阶段,就写作时间而言是正确的。在《外集》所标示的阶段中,“登州还朝”与“翰林”是区别开来的,前者始于元丰八年末,而后者则始于元祐元年九月苏轼初任翰林学士。茅维在第七首标“以下俱翰林”,不如《外集》准确。

第八、九2首,与第十、十一、十二3首,《外集》各自为一组,都置“(杭州)召还翰林”阶段,也就是元祐六年(1091)。《文集》虽将这两组的顺序互易,却也都排在标了“以下俱翰林”的第七首后,可见茅维对这5首写作时间的判断,并不完全背离《外集》,只是出于某种考虑,不愿像《外集》那样明确地限定在元祐六年而已。但《年谱》和《全集校注》的系年,则完全不考虑《外集》。5首之中,《年谱》认为最早的是第十一首,因其中有“承有金山之召”语,遂与第二首同系于元丰五年。按,元丰五年佛印自庐山归宗寺移住金山,已见上文,但考周必大《文忠集》卷十五《题东坡与佛印元师二帖》云:“昔佛印元师两住金山。”则不能仅据“金山之召”来判断第十一首的写作时间了。细检此首原文,为“承有金山之召,应便领徒东来……惟早趣装,途中善爱”,元丰五年苏轼尚在黄州,对他而言,自庐山至金山不能表述为“东来”。《全集校注》也许考虑了“东来”一语,故改系于元丰七年苏轼至江东后,但此时的佛印已居金山,根本没有“趣装”赴任的问题。若依《外集》编次,第十首云“治行草草”,是东坡元祐六年三月自杭州赴京师时语;第十一首促佛印“东来”,此时不知佛印在何处,但自杭赴京途中的苏轼,是可作“东来”之语的;第十二首“某蒙恩擢置词林,进陪经幄”,上句谓任翰林学士,下句谓兼侍读,《年谱》只据苏轼任翰林学士之时间而系于元祐元年,不确,轼于元祐二年八月兼侍读,此首至早可如《全集校注》那样系于二年,但元祐六年苏轼自杭州以吏部尚书召归,因苏辙升为执政,而避嫌改任翰林学士承旨,不久又兼侍读,故此语也符合元祐六年五、六月到京后之情形。如此,《外集》前一组便次序井然。该年八月,苏轼又出知颍州,闰八月已至任上。依《外集》编次,后一组(即第八、九首)当作于至颍州前,但第八首云“阻阔,忽复岁暮”,第九首云“向冷”,而苏轼自杭州召还至此,中间并无“向冷”的“岁暮”,则《外集》此处之编次有误,确不可从,茅维改易顺序,或者就因此故。《年谱》和《全集校注》将第八首与第七首同系于元丰八年,当然受了茅维改易顺序的影响,但茅维之所以如此改易,恐怕是因为第九首有“知俶装取道,会见不远”之语,似乎与第十一首“惟早趣装”语意相接,故将《外集》的后一组移到前面去了。当然,这与元祐六年苏轼促佛印“东来”时的节气还是不合,而第七首既然并非致佛印的尺牍,则也不能成为第八首系年的参照。所以,第八、九两首的系年确实颇为困难,只能勉强作点推测。第八首有“久不至京”语,似乎近于元丰八年召回京师时的口吻,就此而言,《年谱》和《全集校注》的系年还是比较合理的。考惠洪《冷斋夜话》载:“福州僧可遵好作诗……尝题诗汤泉壁间,东坡游庐山,偶见,为和之……遵自是愈自矜伐。客金陵,佛印元公自京师还,过焉,遵作诗赠之曰:‘上国归来路几千,浑身犹带御炉烟。凤凰山下敲篷咏,惊起山翁白昼眠。’” 据此,在东坡游庐山之后,佛印曾至京师,那时间,大约应在元祐年间,所以,我们或许可以推测第九首是东坡在京师等候佛印前来时所作,至于究竟在哪一年,则无法确定了。

苏轼致佛印了元的尺牍,除了《与佛印十二首》外,《文集》附录《苏轼佚文汇编》卷四还辑录了《与佛印禅师三首》,第一首只有一句,第三首是从《西楼帖》辑得的完整尺牍,孔凡礼都已注明为元丰八年之作 。第二首辑自《冷斋夜话》,却是误辑,惠洪的原文明云此首是写给“云庵”即惠洪之师真净克文的,或许因为惠洪在《禅林僧宝传》的佛印传中也叙述了此事,所以被孔凡礼误认,但传中也写明是给“真净”的。

佛印去世于元符元年(1098)正月,时苏轼贬在海外,但他去世前不久,曾至筠州访问苏辙,《续藏经》中有一卷《五相智识颂》,其末尾有绍圣三年(1096)九月苏辙跋和十月二十日佛印跋,苏辙跋明确说:“佛印元老自云居访予高安,携以相示。”因《苏辙年谱》漏叙此事,故补叙之,由此也可见佛印与苏氏兄弟的友谊终其一生。

七、《与泉老一首》

此首见《东坡尺牍》,而《外集》未收,《年谱》亦未论及,《全集校注》则以“泉老”为“不详”之僧。但《年谱》绍圣元年(1094)六月七日条云:“泊金陵。晤钟山法泉佛慧禅师,法泉说偈,苏轼有诗。”根据是苏轼本人的诗题和《罗湖野录》卷三的记事,相当可信。钟山又名“蒋山”,故灯录中一般称此僧为“蒋山法泉”,亦云门宗僧,“佛慧”是其赐号。《与泉老一首》的内容是拜托对方收留一位七十六岁的穷书生,而自云“老夫自是白首流落之人”,与苏轼绍圣元年的处境正相符合,故可判断此“泉老”乃是法泉。这法泉很会写诗,现在出版的《全宋诗》卷五一八 只辑了他十一首诗,但《建中靖国续灯录》《嘉泰普灯录》《禅宗颂古联珠通集》及《续藏经》中《证道歌颂》一书,录有其诗数百首,称之为“诗僧”也并不过誉。

八、《与圆通禅师四首》

此四首,题名、顺序与《东坡尺牍》卷八全同,茅维只加标时地“俱黄州”而已。《外集》录第一首于卷六十八“黄州”阶段,题为《答圆通秀禅师》;第四首于卷六十六,也属“黄州”阶段,但题为《答通禅师》。另两首不见于《外集》。《年谱》于元丰七年(1084)苏轼离开黄州时总叙之:“在黄,长芦法秀(圆通)禅师尝有简来,有答。”并云:“《文集》卷六十一《与圆通》四简叙往还之迹。”《全集校注》的系年也都不晚于元丰七年,这当然都是受了茅维的影响。

圆通法秀(1027—1090)是北宋云门宗影响甚大的高僧,上文已提到他在元丰七年自真州长芦赴东京法云寺事,则苏轼在黄州时,法秀正在长芦。第一首中自述“年垂五十”,“未脱罪籍”,确实是黄州所作无疑。然而,此僧法名“法秀”而赐号“圆通”,则可称“圆通秀禅师”,而不可称“通禅师”。所以,第四首并不是写给法秀的。第一首开头说“闻名已久”,又云“想望而不之见者”,可知二人在此之前并不相识,而第四首径称“故人”,也可以证明受书人不是法秀。另外,第二首亦称“故人”,第三首云“别后”,如果真的像茅维所标的那样“俱黄州”之作,则第二、三、四3首的受书人俱非法秀。苏轼与法秀的相识,估计要到元丰末召回京师之后。

苏轼“故人”中法名为“通”的僧人,当然也是有的,如苏州报恩寺水陆禅院的法通(即《文集》卷六十一《与通长老九首》之受书人),第二、三、四首或许是写给他的尺牍,但没有资料可供佐证。

九、《与南华明老三首》

此三首,《东坡尺牍》卷八误题“与宝华明老”,但内容、次第全同。《外集》录在卷七十九“北归”阶段,题为《答南华明老》,三首次第亦同。《文集》于第一首标“以下俱北归”,也与《外集》合。看来,诸种资料都显得相当统一,问题首先在于,这“明老”是什么人?

据《年谱》,苏轼于绍圣元年南迁惠州时,八、九月间路过曹溪南华寺,与当时的住持重辩禅师交往。这南华重辩见《建中靖国续灯录》卷十四,是临济宗玉泉谓芳的法嗣、浮山法远(991—1067)的法孙,估计年龄跟苏轼相近。苏轼与重辩相关的文字较多,只因《五灯会元》不录南华重辩,故孔凡礼不能详其法系,却说:“《筠溪集》卷二十二《福州仁王谟老语录序》谓重辩‘非凡僧’。”按,检李弥逊《筠溪集》此文云:“予旧观东坡《南华寺》诗,意明上座非凡僧。”说的是“明上座”,并非重辩。《南华寺》诗见《苏轼诗集》卷三十八,诗云:“云何见祖师,要识本来面。亭亭塔中人,问我何所见。可怜明上座,万法了一电。饮水既自知,指月无复眩。”诗中用六祖慧能与蒙山道明禅师的著名典故 ,但照李弥逊的意思,似乎当时南华寺也实有一位“明上座”,苏诗既用古典,也兼指今人。待苏轼元符三年(1100)北归,再过南华寺时,重辩已化去,新住持是“明公”,见《文集》卷十二《南华长老题名记》,这就是“南华明老”了,如果李弥逊所谓“明上座”也指此僧,那么他原先就在南华寺,等重辩去世,便继为住持。

《年谱》只引苏轼文字叙述“南华明老”事,不考其法系。禅宗史家杨曾文认为:“据《嘉泰普灯录》卷十三的目录,南华明禅师是曹洞宗禅僧,上承洞山下七世芙蓉道楷——枯木法成——太平州吉祥法宣(隐静宣)的法系,是洞山下第十世。” 按,芙蓉道楷(1043—1118)的年龄已小于苏轼,枯木法成(1071—1128)更小苏轼三十余岁,计其开堂说法时已届苏轼晚年,他的法孙是断不可能与苏轼交往的。其实,若假设“南华明老”未被灯录所遗漏,则各种灯录中法名下字为“明”而曾住韶州南华寺的禅僧,都有可能,而从时间上看,我觉得《续传灯录》卷十三目录中的“南华德明禅师”,可能性最大。此僧亦见于南宋汝达的《佛祖宗派图》,与《续传灯录》一样列在云门宗慧林宗本(1020—1099)的法嗣。从宗本的年龄来推算,德明禅师也许比苏轼年轻一些,但也不会太小,称为“明公”、“明老”大约是无妨的。

从《年谱》来看,苏轼重过南华寺,逗留至元符三年岁末,故《与南华明老三首》之系年,正好自元符三年跨越至建中靖国元年(1101)。第一首作于未到达时,在元符三年无疑;第二首作于离别后,苏轼已在“赣上待水”,则是建中靖国元年,亦无可疑;唯第三首《年谱》和《全集校注》都系于元符三年,与原材料的序列有违,当然原材料的序列也未必准确,可不深论。值得一提的是南华德明的老师慧林宗本,乃圆通法秀的师兄,属北宋云门宗最繁荣的一派,即雪窦重显(980—1052)——天衣义怀(993—1064)的派下。宗本住东京大相国寺慧林禅院,其地位相当于敕封的宗教领袖,《建中靖国续灯录》和《续传灯录》列出他的法嗣达二百人,是中国禅宗史上法嗣最多的禅僧。加上师弟法秀住持东京法云寺,亦是弟子众多(《建中靖国续灯录》的编者佛国惟白,就是法秀的法嗣),可以说,正是宗本和法秀将云门宗的盛况推向了极致。在敕住慧林之前,宗本也曾住持杭州的净慈寺,恰好是苏轼担任杭州通判之时,《文集》卷六十二的《杭州请圆照禅师疏》就是代表地方官命他住持净慈寺的请疏,“圆照”是他的赐号。宗本的弟子中最受朝廷重视的是法云善本(1035—1109),原来也在杭州净慈寺,元祐六年(1091)奉旨入京住持法云寺(因其师叔法秀在上一年去世),正好也是苏轼知杭州时,《文集》卷六十二的《请净慈法涌禅师入都疏》即为善本而作,“法涌”是其赐号(后来又赐“大通”)。善本继承宗本的禅风,也是弟子众多,当时称他们是“大本”和“小本”。不过,“小本”入京以后,净慈寺需另请高僧住持,这就有了下面的《与净慈明老五首》。

十、《与净慈明老五首》

《文集》卷七十二《楚明》篇云:“净慈楚明长老,自越州来。始,有旨召小本禅师住法云寺,杭人忧之曰:‘本去,则净慈众散矣。’余乃以明嗣事,众不散,加多,益千余人。”据知“净慈明老”乃楚明,《建中靖国续灯录》列入法云善本的法嗣。《年谱》系苏轼请楚明事于元祐六年二月。

此五首尺牍,《文集》标“以下俱杭州”,亦见《外集》卷七十三“杭州”阶段,题为《与承天明老》,五首次序全同。《东坡尺牍》卷八亦有《与净慈明老》五首,但排列次序不同。可见茅维承用了《东坡尺牍》的标题,而又遵循《外集》的次序。其实,楚明从越州承天寺受请住持杭州净慈寺,五首皆敦请语,说明尚未至净慈开堂,题称“承天明老”是更准确的。依《外集》的五首次序,可见苏轼初请、被拒绝、再请、蒙对方应允而表示欢迎,这样一个合乎情理的过程,所以茅维遵循这个次序,现在看来也是可以接受的。

十一、《与祖印禅师一首》

此首亦见《东坡尺牍》卷八,而《外集》未收。信中云:“昨夜清风明月,过蒙法施,今又惠及幽泉,珍感珍感。”可见祖印禅师与苏轼夜谈以后,次日又送去泉水,苏轼遂书此以表感谢,此外全无时地信息。《全集校注》于此首的作年和受书人都注“未详”,《年谱》则于熙宁七年(1074)苏轼离开杭州通判任时,引述此信,谓苏轼“倅杭时,或与释显忠(祖印)有交往”,又引《五灯会元》卷十二“越州石佛寺显忠祖印禅师”条,谓“杭、越密迩,故系其事于此”。按,杭、越虽近,身为杭州通判的苏轼恐怕也不能随意前往越州石佛寺,且于夜话后次日便回,而显忠又能立即送达“幽泉”,于事理不合。实际上,我们目前并未掌握苏轼曾与石佛显忠交往的其他证据,孔凡礼推测“祖印禅师”为显忠,仅凭其赐号为“祖印”而已。这个推测很不可靠,因为当时得到“祖印”赐号的僧人还有好几位,上文曾引用南宋楼钥《径山兴圣万寿禅寺记》云:“元祐五年(1090),内翰苏公知杭州,革为十方,祖印悟公为第一代住持。”这“祖印悟公”就是与苏轼确有交往,而赐号“祖印”的禅僧。此事亦见《年谱》元祐五年末,所据为《径山志》,但只书“祖印悟禅师”,未考其法名上字。检《建中靖国续灯录》卷二十五“东京法云禅寺善本大通禅师法嗣”中,有“杭州径山承天禅院常悟禅师”,应该就是这位“祖印悟禅师”了。这常悟禅师在苏轼去世后,还跟苏辙交往,政和元年(1111)苏辙有《悟老住慧林》诗,乃送常悟入京担任大相国寺慧林禅院的住持 。就因为常悟后来担任了慧林住持,所以《嘉泰普灯录》卷八所录法云善本的法嗣中,没有径山常悟,而有“东京慧林常悟禅师”,但下面所录的机缘语句,则仍与《建中靖国续灯录》卷二十五径山常悟名下所录有部分相同,只是更为简省而已。此后《五灯会元》等书也照抄《嘉泰普灯录》,导致明人所编《禅灯世谱》将“慧林常悟”列入法云善本的法嗣,又另出“径山悟”,以为法系不明,盖不知其为同一僧。唯有南宋汝达《佛祖宗派图》,于善本法嗣中不列“慧林常悟”,而列“径山一世祖印常悟”,与上述各种资料十分契合。

由此看来,本首尺牍的受书人“祖印禅师”,可以推定为径山常悟,而不是石佛显忠。其写作时间,则在元祐五年或六年,苏轼知杭州而常悟住径山之时。

以上详细考辨苏轼致云门宗十一位禅师的尺牍,从中可见他们的交往。相对而言,苏轼与临济宗禅僧的交往就没有如此纷繁密切。这一方面是因为云门宗在北宋神宗朝以后达到极盛,其影响力颇为巨大,另一方面也因为苏轼出川后最初的社会关系是继承他父亲苏洵而来,所以他第一个交往的禅僧就是苏洵的故交大觉怀琏。苏氏兄弟可谓天性孝悌,在父亲去世后,对其故交亲如父师 ,对与苏洵同龄的怀琏更是感情真挚。苏轼因怀琏而识其同门灵隐云知,其弟子金山宝觉、径山维琳、参寥子道潜等,恰好维琳又与苏轼同龄,而参寥子亦与他情如兄弟。当苏轼担任杭州地方官时,先后请维琳和参寥住持杭州的寺院;当苏轼遭受贬谪,颠沛流离时,参寥不但专程至黄州相伴,还曾准备浮海前往岭南;由此直至其临终,关切其生死大事而专程前来送行的,仍是径山维琳。苏轼与大觉一门的交情,无疑是既深且笃。很有可能也因怀琏的介绍,苏轼于贬居黄州期间开始与佛印了元通信,然后访之于金山寺,其交往亦维持终生。当然,北宋云门宗最繁荣的一派是继承雪窦法脉的天衣门下,慧林宗本和圆通法秀并居东京,弟子众多,所以苏轼也先后与他们交往,并与宗本弟子法云善本、南华德明,乃至善本弟子净慈楚明、径山常悟等禅师有交。正如他自己概括的那样:“京师禅学之盛,发于本、秀二公。” 由于宗本和法秀将弘法的基地移至京师,与朝廷配合,故能将云门宗的盛况推向极点。苏轼正好遇到了他们的“盛世”。

不过,有资料表明,苏轼虽也称道“本、秀二公”的业绩,其实心里对他们不以为然。《文集》卷七十二有《本秀二僧》一篇云:“稷下之盛,胎骊山之祸。太学三万人,嘘枯吹生,亦兆党锢之冤。今吾闻本、秀二僧,皆以口耳区区奔走王公,汹汹都邑,安有而不辞,殆非浮屠氏之福也。”同样的文字也见于《东坡志林》卷三的“本、秀非浮屠之福”条。《志林》的这类短小札记,应来自所谓《东坡手泽》 ,也就是他随手写下的零篇断简,被子孙搜集起来的。那么,这样的文字在他生前可能不曾向外发表,只是私下流露他的想法而已。但是,这倒比应付场合而写的请疏之类的文字,更能表达他真实的思想。很显然,这里的“本、秀二僧”非宗本、法秀莫属 ,苏轼对他们的做法其实心怀不满。固然,禅僧们希望得到士大夫乃至朝廷的扶持,是无可厚非的,与世俗政权的靠拢也是宋代禅宗无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因为朝廷方面也有必要掌控禅宗这个越来越显得巨大的文化资源。具有标志性的事件,首先是杨亿等高级士大夫参与编定《景德传灯录》;此后是宋神宗的新法政府在元丰六年(1083)从东京大相国寺辟出慧林、智海两个禅院,诏云门宗高僧宗本、临济宗高僧常总赴京,为第一代住持,这等于由朝廷来敕封宗教领袖。宗本的巨大影响力当然与此有关,而在正式的场合,作为朝廷官员的苏轼也不会去公开指责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禅僧都愿意“奔走王公,汹汹都邑”,在宗本受诏赴京的同时,临济宗黄龙派的常总禅师便壁立千仞,坚决拒诏,他一直留居庐山东林寺,正好接待了元丰七年苏轼的来访。如果他也应诏赴京,中国的这座名山就会失去其见证当代第一诗人与“僧中之龙” 会面的机会。虽然苏轼与常总的见面,只有这一次,但他显然与常总之间达到了更高的精神契合。以苏轼为常总的法嗣,有苏轼的悟道偈《呈东林总长老》为据,并非黄龙派的生拉硬扯,因为首先明确表述这个嗣法关系的《嘉泰普灯录》,其编者雷庵正受(1146—1209)不但不属临济宗,而且恰恰就是云门宗禅僧,如果他要把苏轼拉入自己的宗派,则根据苏轼生前的人际交往,而归之于大觉怀琏的门下,似乎也无不可。实际上,苏辙就被他编在云门宗,只是后来《五灯会元》等不予认同而已。可见,以苏轼嗣常总实出公论。

当然,云门宗内部也并非全如“本、秀二僧”,善本和常悟虽也相继进京,但苏轼终生亲近的大觉门下就展现出不同的风貌。径山维琳以抗拒宋徽宗的宗教政策而死,不愧其“无畏大士”的称号,不愧为苏轼的同龄人。参寥子则受苏轼政敌的迫害,晚受牢狱之灾,乃至于一代诗僧,不知所终,良可叹息。然而曾受苏轼欣赏的参寥法孙法颖,编订了《参寥子诗集》十二卷流传至今,让我们看到了历代僧诗中第一流的作品集。

【补录】

上文考辨《苏轼文集》卷六十一所列的尺牍受书人中,有十一位可以确认是云门宗禅僧。现继续比对资料,还可以补充确认二位,兹先将其法系图示于下,再按上文之例加以考辨:

一、《与遵老三首》

此三首亦见《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卷八,标题、次序全同,《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七十收入第一、二首,标题为《答灵就遵老》,七集本《续集》卷六则题为《答灵鹫遵老二首》。茅维大概综合了以上材料,编定为《与遵老三首》,而在题下标“以下俱杭州”。但《外集》卷七十所标时地为“离黄州”,不知茅维何故改置“杭州”阶段?也许他把“灵鹫”认作了杭州的灵隐寺。但寺名“灵鹫”者其实不止一处,据此改动《外集》的系年信息,殊不可取。

《苏轼全集校注》考证“遵老”为庐山圆通寺僧可遵,即云门宗中际可遵禅师。元丰七年(1084)五月苏轼游庐山时,曾在汤泉壁上见可遵一偈,随即唱和,故尺牍第一首有云:“前日壁间一见新偈,便向泥土上识君。”如果尺牍作于苏轼游庐山之时,或稍后数日,那正好就在《外集》所标“离黄州”阶段,故笔者以为此考证不误。至于何以称为“灵鹫遵老”,则也许可遵曾经或将要担任某一灵鹫寺之住持,因缺乏资料,难以考定了。陆游《老学庵笔记》有云:

僧可遵者,诗本凡恶。偶以“直待众生总无垢”之句为东坡所赏,书一绝于壁间继之。山中道俗随东坡者甚众,即日传至圆通,遵适在焉,大自矜诩,追东坡至前途。而途中又传东坡《三峡桥》诗,遵即对东坡自言:“有一绝,却欲题三峡之后,旅次不及书。”遂朗吟曰:“君能识我汤泉句,我却爱君三峡诗。道得可咽不可漱,几多诗将竖降旗。”东坡既悔赏拔之误,且恶其无礼,因促驾去,观者称快。遵方大言曰:“子瞻护短,见我诗好甚,故妒而去。”径至栖贤,欲题所举绝句。寺僧方砻石刻东坡诗,大诟而逐之。山中传以为笑。

陆游对临济宗的禅僧是很尊敬的,这位云门宗的可遵禅师却被他形容得很是不堪。主要的原因,大概在于云门宗到南宋法脉已绝,无子孙为之主张,故士人可以毫无忌惮地斥言之。从当事人苏轼留下的尺牍来看,他对可遵的印象决不坏,陆游的记载并不可信。

不过,《与遵老三首》中,第三首是颇有问题的。先据《苏轼文集》抄录此首于下:

某启。前日辱临屈,既已不出,无缘造谢。信宿,想惟法体佳胜。筠州茶少许,谩纳上,并利心肺药方呈。范医昨呼与语,本学之外,又通历算,甚可佳也。谨具手启。不宣。

苏轼游庐山之前,先去了一趟筠州看望苏辙,带来“筠州茶少许”赠送可遵,似乎也合乎情理,《苏轼全集校注》就是这样解释的。但是,《外集》却将此首编入卷六十八“黄州”阶段,而题为《与知郡朝散》。相应地,适合于僧人的“法体佳胜”之语,《外集》的文本作“尊体万福”,适合于士大夫了。在苏轼贬居黄州时期,所谓“知郡朝散”,当指以朝散郎知黄州的徐大受(字君猷) 。如果这一首尺牍是写给徐大受的,那么其中所述情事似与元丰六年(1083)春季苏轼患眼疾时相应。因患眼疾,对方来看望,自己却不能外出回谢。此时苏辙贬在筠州,亦可能有筠州茶寄来苏轼处。姓范的医生,可能是徐大受推荐或派遣的,因为徐是当地长官,所以苏轼要夸奖这位医生,俾受赏识。这些事情,除了“筠州茶”以外,与元丰七年的苏轼和可遵都不能相应。所以,我认为《外集》的标题和系年信息更为可信。苏轼写给徐大受的尺牍,仅此而已。

二、《答清凉长老一首》

这一首的文本极为简单,题下标“扬州还朝”,正文只有“昨辱佳颂见贶,足为衰朽之光,未缘面谢”一句。《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尺牍》不载,而见于《外集》卷八十“北归”阶段。茅维当从《外集》获此尺牍,但不知何故改标“扬州还朝”?

《苏轼全集校注》推算为元祐七年(1092)之作,根据就是“扬州还朝”一语,而茅维此语来历不明,未可遽信。但《校注》提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就是苏轼绍圣元年(1094)南迁途中曾作《赠清凉寺和长老》一诗,这“和长老”乃金陵清凉广慧禅寺僧,《校注》判断与此首尺牍的“清凉长老”为同一人。我以为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该僧亦见于禅门史料,佛国惟白编《建中靖国续灯录》,于卷十一“真州长芦智福祖印禅师法嗣”中录“金陵清凉广惠和禅师”法语数段 ,这“和禅师”应该就是“和长老”了。既然他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还住持金陵清凉寺,则《外集》将苏轼这首尺牍编在“北归”阶段,就并不龃龉,因此年苏轼从海南“北归”,确实经过金陵。南迁时有诗,北归时有尺牍,苏轼与这位“和长老”的关系,仿佛就是对苏轼早年诗句的印证:“身行万里半天下,僧卧一庵初白头。”遗憾的是我们无从考证“和长老”的全名,南宋汝达的《佛祖宗派图》也只称他为“清凉和”。 ckOTkzgMvCQSLbaF1G4MoVAE3G71jJkN1OkijHLy7ov12ynUmoiV3mqVK8vH0J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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