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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东坡尺牍的版本问题

一、题解和先行研究

尺牍,又叫手书、手启、手简、小简等,是作者亲笔所写的短小信件。

现在看来,此种尺牍颇能反映作者的真性情,而且包含时地背景、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丰富信息,在研究其生平行事,特别是编排年谱时,甚具价值。但是,古人大抵不将它视为正式的“作品”,所以一般并不收入别集。别集中收入的信件,叫做“书”或者“启(状)”,对照之下,尺牍的文体同于“书”,大抵用古文写作,但篇幅短小得多;“启(状)”的篇幅也比较短小,却用四六骈体,显得正式。

从苏轼的尺牍中,我们也不难了解尺牍与启(状)的区别,如《苏轼文集》 卷五十八《与杜道源二首》之二云:

某无人写得启状,即用手简,甚属简慢,想恕其不逮也。

同卷《与杜孟坚三首》之二云:

某乏人写大状,必不深罪。

同卷《与李亮工六首》之二云:

某乏人修状,手启为答,幸望宽恕。

这些都是因为没用启(状)而用了尺牍,故向对方致歉。由此可见,尺牍比启(状)显得随便简慢。但反过来,如果双方关系亲密,则用尺牍似乎更为合适,同书卷五十三《与鲜于子骏三首》之二云:

忝厚眷,不敢用启状,必不深讶。

所谓“不敢用启状”,意思是老朋友之间如果用了正式的启状,便显得生分了。

与多数宋人别集一样,苏轼的别集(如宋本《东坡集》)起初也不收入尺牍,但一方面因为东坡名满天下,同时也因其书法优异,故其尺牍不但被大量保存下来,而且产生不少文本形态,有墨迹,有石刻,有专收尺牍的专集,也有后人所编的包含尺牍的东坡诗文集。所以,现在要清理他的尺牍,便与清理东坡集版本问题无法分离。这方面,日本学者村上哲见《苏东坡书简的流传与东坡集版本之系谱》 一文颇着先鞭,而且迄今为止最可推为力作。就笔者关心的部分来说,村上先生对《东坡外集》和《续集》所收尺牍之间的关系论述得最为精到。但不知何故,他对日本保存的《欧苏手简》一书反而不够重视。

正因为清理尺牍与清理版本的问题密不可分,故刘尚荣《明版苏轼文集选本考述》《〈东坡外集〉杂考》 等一系列有关东坡集版本的论文,也都涉及尺牍的问题,颇足参考。孔凡礼编《苏轼文集》时,已将尺牍专门归并为一类,其“点校说明”中交代了版本依据,以及他对现存各种版本的看法。但遗憾的是,他对几种重要版本的认识,在笔者看来有些不够准确之处,虽然这基本上不影响《苏轼文集》的编排质量,但当孔先生编辑《苏轼年谱》 ,为大量东坡尺牍系年时,消极影响便呈现出来。

本文重在清理有关东坡尺牍的版本,暂不涉及具体的系年问题。不过,笔者之所以要清理版本,乃是为系年做准备工作,所以,本文也不拟对相关版本一一作介绍,而是选择了可能与系年问题发生关系的,或笔者以为值得特别提及的某些重要版本,加以考察。同时不妨指出,为东坡编辑年谱时,除了传记资料外,传统上是以编年诗为主要依据的,但若详细到孔先生《苏轼年谱》那样的程度,则尺牍便不可忽视。实际上,孔《谱》对现存东坡尺牍的使用密度,几乎不下于编年诗。然而,到目前为止,对苏轼各体作品的编年研究,恐怕是以尺牍最为迟缓落后。如果我们能更准确地认识有关东坡尺牍的各种版本,就能更合理地为尺牍系年,从而也能编订更精密的年谱。

二、东坡尺牍的现存文本类型

可想而知,东坡尺牍最原始的文本形态,就是他亲笔书写后送出的墨迹。一般情况下,他本人不留底稿,墨迹都被受书人所拥有。因为苏轼的文笔和书法俱佳,受书人多会珍藏,有时候还供人观赏。于是,宋人的文集中留下许多观赏东坡墨迹后书写的跋文,如黄庭坚《跋东坡与李商老帖》:

轼启:昨日辱访,且惠书教。适病,未能读。晨起,乃得详览。阅味再三,悲喜兼怀。知德叟有子,不亡也。未能往谢,但写得墓盖大小两本,择而用之可也。病倦,裁谢草草。

东坡晚年书,与李北海不同师而同妙,汉庭皆不能出其右。泰山其颓,吾将安仰,实同此叹。庭坚书。

前面一段抄录了苏轼写给李彭(商老)的尺牍 ,后面一段是黄庭坚观赏墨迹后的跋文,所谓“泰山其颓”,指苏轼已去世。黄集中还有一篇《跋伪作东坡书简》 ,指出当时流行的某些苏轼墨迹是别人伪造的,可见收藏苏轼墨迹已成为一种时尚,黄庭坚感到自己有责任来做辨伪的工作。同样致力于辨伪的还有苏轼的幼子苏过。他们都认为自己在辨认东坡墨迹方面具有权威性。

禅僧惠洪也有《跋东坡与佛印帖》《跋东坡与荆公帖》 等为苏轼尺牍墨迹所写的跋文。他是个和尚,所以不受北宋末年禁止传播三苏文字的政令影响。到了南宋,禁令不再存在,士大夫也纷纷写作这类跋文,数量很可观,仅举朱熹《跋东坡与林子中帖》为例:

淳熙辛丑中冬乙酉,观此于衢州浮石舟中。时浙东饥甚,予以使事被旨入奏。三复其言,尤深感叹,当摹刻诸石,以视当世之君子。新安朱熹书。

同样是观赏苏轼尺牍的墨迹,但朱熹的关注点不在书法,而在其中有当今为政者可以吸取的内容,因此他决心把墨迹转为石刻。不过,在石刻、版本等其他文本形态兴起后,对墨迹特加蒐集保存的,大抵是因为书法。留存至今的墨迹文本,绝大部分已集中在《中国书法全集·苏轼》2册(荣宝斋,1991年)里。

对墨迹进行摹刻的,有石刻,也有木刻。这种做法,在苏轼生前就发生了。比如元丰七年(1084)苏辙《题都昌清隐禅院》诗就写道:“谁道溪岩许深处,一番行草识元昆。”原注:“长老惟湜,曾识子瞻于净因,有简刻石。” 这位惟湜长老就把苏轼的尺牍摹刻上石了。当然,这仅是个别尺牍,将大量尺牍汇集摹刻的行为,还是要到南宋才臻于兴盛。这方面最具盛名的,就是汪应辰所刻《西楼帖》三十卷,其拓本至今为书家所珍视,陆游还曾从中挑选了一部分,编成《东坡书髓》十卷 。此后著名的摹刻集录,南宋有曾宏父编《凤墅帖》四十四卷,其中包含苏帖较多,明代有《雪浪斋苏帖》四卷、《晚香堂苏帖》三十五卷,清代有《观海堂苏帖》一卷、《景苏园帖》六卷等。

墨迹及其摹刻(石刻、木刻)都保留了书法形象,体量较大,就苏轼尺牍内容的存录来说,当然还以仅存文字文本的版刻为主。但在文本校录上,流传至今的这些墨迹及其摹刻有极大的价值,这一点不必赘言。下文主要讨论版刻,包括专收尺牍的专集,和编入了尺牍的苏轼诗文集。

三、东坡尺牍的专集

中国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元刊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残二卷,和清刊《纷欣阁丛书》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八卷,是国内学者最为熟悉的东坡尺牍单行本。据村上论文,两者完全一致,依受书人为序编集。因元刊本的存在,我们可以推知其流传甚早。

长泽规矩也编《和刻本汉籍文集》,收入了三种日本流传的东坡尺牍:该丛书第四辑所收《东坡尺牍》四卷、第二十辑所收《欧苏手简》四卷中“东坡先生”二卷、同辑所收《五老集》二卷中“东坡先生苏公小简” ,皆依受书人为序编集。据长泽先生所撰“解题”,《东坡尺牍》为清人黄静所编,冈本行敏于明治十二年(1879)校定出版。《五老集》选录“东坡先生苏公”、“仲益尚书孙公”、“柳南先生卢公”、“秋崖先生方公”、“清旷先生赵公”五人的尺牍,数量都不大,原刊庆安三年(1650)。长泽先生解题,谓“仲益尚书”是孙觌,“秋崖先生”是方岳。检《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可知“柳南先生”是卢方春,唯“清旷先生”仍未详,大概与其他四位一样,也是宋人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二总集类存目二,著录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群公小简》六卷,提要云:

不著编辑者名氏,前有成化乙未徐传序,称苏文忠、方秋崖、赵清旷、卢柳南、孙仲益五先生之所著,而第六卷乃为欧阳修作。其第一卷题五先生手简,自第二卷以下又题曰六先生手简。后有成化二十年周信跋,称出醉翁帖一帙赠徐,徐亦以此书报赠;又称捐俸命工,仍旧本重刊。则末一卷为信所增入,其改题六先生亦信所为也。盖明代朝觐述职之官,例以一书一帕赠京中亲故,其书皆潦草刊板,苟应故事,谓之书帕本,即此之类。其标题颠舛,固不足深诘矣。

据此可知,和刻本《五老集》出自明人“书帕本”。笔者寻检新版的《全宋文》,发现尚未采入此《五老集》所载作品,故特别提及。

至于《欧苏手简》,则为欧阳修、苏轼二人尺牍的合集,长泽先生从内阁文库借得正保二年(1645)初刻本影印,笔者所见尚有天明元年(1781)重刻本。此书有一篇署名“真止轩老人杜仁杰”的原序,抄录于下:

自科举利禄之学兴,则百艺俱废,此理之自然,无足怪者。夫文章翰墨,固士君子之余事,如将之用兵,苟无旗帜钲鼓,其何以骇观听哉?至于尺牍,艺之最末者也,古人虽三十字折简,亦必起草,岂无旨哉?今观新刊欧苏手简数百篇,反复读之,所谓但见性情,不见文字,盖无心于奇,而不能不为之奇也。近代杨诚斋、孙尚书启札,其铺张错综,非不缛掞,及溯流寻源,亦皆自二老理意中来。大抵意者文之帅,理者帅之佐,理意正则辞从之,牧之所谓如鱼随龙,如鸟随凤,如师众随汤武,腾天潜泉,横裂八表是也。予亦长怪乎壬辰北渡以来,后生晚进诗文往往皆有古意,何哉?以其无科举故也。学者乘此间隙,何艺不可进,又岂止简启而已。恐国朝绵 之后,汉唐取人之法立,则不暇及此,幸笃志焉。真止轩老人杜仁杰序。

杜仁杰之名见于《归潜志》《中州集》《遗山集》等金元之际的史料,但目前出版的《全辽金文》和《全元文》杜氏名下都未收入此序。祝尚书先生曾据序中内容,推测该书编刊于杜氏入元以后 。但杜氏作序的时间未必就是此书编成的时间,也许它在宋金对峙的时代就已流传于北方了。

以上这些单行本,皆以供人学作尺牍为出版目的,而依受书人为序编集,则反映了尺牍收集、整理过程中的初步、简单之方式。因为尺牍原不收入别集,最初编集东坡尺牍时,必是从许多受书人那里搜寻得来,呈现为一个一个帖子的形态(如上所述,宋人文集中对此类帖子的题跋甚多),基本上不能设想按作者家中所留底稿编集的情形。受书人把东坡写给他的尺牍粘贴一处,就是最原始的资料了,所以尺牍依人物归并的形态是自然出现的。至于受书人的排列顺序,《欧苏手简》仅以“司马温公”为首而已,《翰墨尺牍》则把地位高、名气大的人物都排在前面,如卷一便以“司马温公——范蜀公——苏子容——刘贡父——曾子宣——刘仲冯——滕达道——李公择”为序。可见,此类本子流传虽古,却实为俗本。不过,笔者仔细考察《欧苏手简》,却发现它有特殊的价值,这一点下文将会详述。

以受书人为序来编集尺牍的方式,对于研究作者的人际交往是有利的,但对于尺牍的系年来说,却非常不利。可能早就有人考虑到这一点,故依写作顺序来编排尺牍的专集,似乎也出现甚早。元人赵汸《书东坡尺牍后》云:

宋礼部尚书赠太师东坡苏公,忠义贯日月,名声塞宇宙,盖千载一人也。妙龄登高科,思以文学经济,如贾太傅、陆宣公;中岁偃蹇不偶,始留心佛乘,交友禅伯,如白乐天、柳子厚;晚节播迁岭海,遂欲阴学长年,起然遐举,如安期生、梅子真。此公平生学术三变,见于手笔书疏者,具有本末也。……至正己丑秋,过倪氏黟川寓居,敬书此于其所观东坡尺牍后。

这里对东坡“学术三变”的概括未必正确,但看来他所见的《东坡尺牍》大致是依写作时间编次的。《文渊阁书目》卷二著录有“东坡尺牍一部十二册,东坡尺牍一部五册”,不知是否赵汸所见者。要之,东坡尺牍有依受书人为序编集者,也有依写作时间编次者,后者似乎更值得我们重视。

四、《外集》所收尺牍

明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八十六卷,现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较易见,据刘尚荣论文,编成于南宋。其中卷六十三至八十一为“小简”,共计810简,村上论文已指出,是依写作时地排列的。在笔者看来,这是研究东坡尺牍时最值得重视的一个版本。

宋代文献中已有引及《东坡外集》者,如《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五十五《韩文公庙碑》题下注,《山谷内集诗注》卷十三《题石恪画尝醋翁》注,《九家集注杜诗》卷十一《杜鹃》注(《文章正宗》卷二十三、《诗林广记》卷二所引同)等。明杨士奇《东里续集》卷十八《苏东坡文》云:

右苏东坡六册,录于胡祭酒若思。盖所录者《东坡集》起二十四卷至四十卷,《后集》起八卷至十卷,《外集》起二十五卷至九十卷。奏疏、内外制及诗皆未得录也。

考胡若思名俨,南昌人,洪武末以举人授华亭教谕,永乐初擢翰林检讨,与解缙等同直内阁,迁国子祭酒,洪熙元年加太子宾客致仕,家居二十年而卒,《明史》有传。可见,明初存在九十卷本《外集》,这说明《外集》确有流传渊源。

《外集》据东坡生平经历,依写作时地排列尺牍,标出21个阶段:京师、凤翔、除丧还朝、杭倅、密州、徐州、湖州、黄州、离黄州、赴登州、登州还朝、翰林、杭州、召还翰林、颍州、还朝、赴定州、南迁、惠州、儋耳、北归。这种编辑方式极具学术价值,应该成为研究尺牍系年问题时的重要依据。当然《外集》所收并不是现存东坡尺牍的全部,而且考虑到依受书人为序编集才是尺牍的原始形态,则依写作时地编次显然是历代编者整理的结果,这种整理工作自不能避免失误。但是,来源较早,并且有可能出于宋人之手的这种整理本,一般情况下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今天的研究者显然不可能完全地掌握编者曾经拥有的一切依据。笔者曾详细比对《外集》尺牍的编排顺序和孔凡礼《苏轼年谱》所引尺牍的系年情况,发现两者符合的甚多,其不符合之处,若考究其合理性,也有不少是《外集》显得更为合理的。孔《谱》中有许多问题,就是因为对《外集》尺牍部分所反映的时地信息不够重视而引起的

五、《续集》所收尺牍

明刊东坡七集之《续集》十二卷,其卷四至卷七为“书简”,约800简。《四库全书》所收清蔡士英刊《东坡全集》一百十五卷,其卷七十七至八十五为尺牍,文本上同于《续集》。村上先生曾将《续集》与《外集》所收尺牍仔细比对,其结论是:

《续集》卷四第165首《谢吕龙图》至卷七末尾《与径山长老维琳》,跟《外集》卷六十三至八十一的序列大抵重合。若仔细对照,则《续集》时而有所漏落,但其漏落的部分实际上大都可在《谢吕龙图》前的164首中找到。换句话说,如以《外集》的序列为基准来看《续集》,就是从中随处抽出一百数十首,置于前面,而自第165首以下的六百余首则保持了原来的序列。

经笔者复核,村上所说完全正确。不过,其所谓抽出置前的部分(即自开始《与李方叔》至《谢吕龙图》前)含有不见于《外集》的内容,且并无时地标识,以受书人为序排列,其编辑方式与后面的部分不同,显然别有来源,今称为A;《谢吕龙图》以下则有时地标识,大抵同于《外集》,只是把其中已见于A的作品除去而已,今称为B。下面对这两个部分分别加以考察。

先看B的部分,与《外集》相比,标识的时地中漏落了“离黄州”、“召还翰林”等。若仔细校核,其卷四所标有:

《谢吕龙图三首》(京师)……《与杨济甫》(凤翔)……《答杨济甫二首》(除丧还朝)……《与大觉禅师琏公》(杭倅)

卷五所标有:

《答水陆通长老五首》(密州)……《与眉守黎希声三首》(徐州)……《与文与可三首》(徐州)……《答周开祖二首》(湖州)……《与乐推官》(黄州)……《与蔡景繁十四首》(黄州)……《答濠州陈章朝请二首》(黄州)

到此为止,同卷内“徐州”标了两次,“黄州”标了三次。对照《外集》,《与眉守黎希声》在卷六十四中,自此始标“徐州”,而《与文与可》则为卷六十五之开头,是因换卷而复标“徐州”;《外集》始标“黄州”,为卷六十五之《与朱康叔》,但《续集》已将此题抽出至A的部分,故在下一题《与乐推官》始标“黄州”,而《与蔡景繁》乃《外集》卷六十七之开头,《答濠州陈章朝请》乃卷六十九之开头,皆因换卷而复标“黄州”。至《续集》卷六、七所标,“惠州”、“北归”皆有两次,对照《外集》,重复原因同上。可见《续集》B的部分确实根据《外集》而来,唯《外集》是因换卷而于卷首重复标识,《续集》则在同卷中重复标识,而处于卷首的作品反无标识,其编次不善,远逊《外集》。

至于《续集》A的部分,乃是以受书人为序编集,与B的性质不同。但若仔细考察受书人的排列顺序,则可发现其与《欧苏手简》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关系,试比较如下:

A的开头部分为:李方叔——陈公密——徐仲车——吴秀才——彦正判官——毛泽民推官——陈辅之——司马温公——鲁直——陈传道。

《手简》卷三的开头部分为:司马温公——李方叔——程公密——徐仲车——毛泽民推官——陈辅之——黄鲁直——陈传道。

A的中间有这样一部分:朱康叔——胡深夫——朱行中——李之仪——冯祖仁——黄师是——广西宪曹司勋——晦夫——范梦得。

《手简》卷四有这样一部分:朱康叔——胡深夫——李之仪——曹司勋——晦夫——范梦得。

A的结束部分为:陈怀立——孙叔静——刘贡父——曾子宣——李公择——姜唐佐秀才——傅维岩秘校——林天和长官——张朝请——汉卿。

《手简》卷四的开头部分为:程怀立——刘贡父——曾子宣——姜唐佐秀才——罗岩秘校——林天和——张朝请。

从以上这三部分来看,似乎《手简》是从A中选出,只是出于销售目的,将“司马温公”提到首位而已。确实,若仔细核对相同人物名下所收的尺牍,A所录数量往往远多于《手简》,且《手简》所录者基本上以同样的先后顺序被包含在A中。唯“程怀立”名下,《手简》录了三首,而A的“陈怀立”名下只有第一首,但《手简》的后两首,A置于“孙叔静”名下,《手简》看来是漏标了一个人名而已。所以,就以上这些重合部分来说,可以肯定《手简》是从A中选出的。

但是,除了这三个重合的部分外,两者毕竟还有不相同的部分,而且A总共才收录41个受书人,而《手简》多至83人,其范围远广于A。

笔者寻思,这两种资料应当是残本与选本的关系。也就是说,两者有一共同之祖本,A是其残本,而《手简》是其选本。A虽是残本,但所存部分犹为全貌,故能包含《手简》的相关内容;《手简》有取有舍,却是从全本中选出,故大量内容逸出A之外。鉴于《手简》的文本成立于金元之际,大约可以推论这里设想的祖本乃是宋本,但我们现在对于这个宋本只能作出如下一个判断:它的全貌肯定不同于《翰墨尺牍》。

《续集》的编者显然对A比较重视,故A与《外集》重复的部分,他优先录A,而对《外集》的处理则较粗疏。这也可见,当时他亦认为A反映了更古老的面貌。

六、《永乐大典》本《苏东坡集·书简》

现存《永乐大典》卷一一三六八“简”字下,专录北宋人孔平仲、杨亿、程颐、苏轼的尺牍(《大典》称“书简”或“手简”),是一份非常珍贵的资料。其中绝大部分是东坡尺牍,据《大典》所称,是抄自《苏东坡集·书简》。这个《苏东坡集》的情况有待考证,现在仅就所录“书简”来看,是依受书人为序编集,内容基本上与上述《续集》A的部分相同,但也有些微差异。

上文说过,《续集》A的开头部分为:李方叔——陈公密——徐仲车——吴秀才——彦正判官——毛泽民推官。《大典》本《书简》则从“毛泽民推官”开始,此后所录与《续集》一致,而到最后,又录李方叔——程公密——徐仲车——友人。此所谓“友人”,从尺牍内容看,相当于《续集》之“吴秀才”,唯《续集》的“彦正判官”不见于《大典》本。除了编排上的这点差异外,如以《续集》为标准来看,《大典》还有少量抄漏之处。但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判断,《大典》本《书简》与《续集》A的部分,来源于同一种资料。上文通过与《欧苏手简》的对比,推测这一种资料的性质乃是残本,果真如此,则此残本为原本的一个局部,还是前后断裂的几个局部,仍费寻思。从《大典》本与《续集》A在编排顺序上的差异,《大典》本的少量“抄漏”,以及与《欧苏手简》重合的部分在《手简》中的不同位置来看,其为前后断裂的几个局部的可能性是更大的。那么,将这几个局部抄合时,不但会产生顺序上的小小差异乃至“抄漏”,甚至也有可能发生类似错简的讹误,故我们使用这份资料时,应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总之,《大典》本《书简》的存在,不仅可以进一步证明《续集》A的部分反映了颇为古老的面貌,也为这份残存的资料提供了与A不尽相同的另一个抄本。

七、茅本所收尺牍

明茅维刊《苏文忠公全集》七十五卷,其卷五十至六十一为尺牍,总数近1300首,从收集上讲是最为完备的。明刊《苏长公二妙集》中《东坡先生尺牍》二十卷,据刘尚荣论文,即从茅本录出。孔凡礼编《苏轼文集》,以茅本为底本,校以传世的各种版本,写有校记。故这个文本的形态,目前以《苏轼文集》为最善。

但孔凡礼在《文集》卷首所写的《点校说明》,对东坡尺牍各种文本的认识不太正确。他说:

《续集》中之尺牍,一人多次出现,一次之中又不第先后。……(茅本)以人为纬,有多首尺牍者,则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北京图书馆所藏元刻本《东坡先生翰墨尺牍》残卷,就属于此类本子……(《外集》)部分地收了东坡尺牍,其收入的部分,与底本的体例相同,排列也一样。当同出于一源。

茅本的情况确实如其所云,但元刻本《翰墨尺牍》却没有“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的性质,而恰恰是被孔先生认为“不第先后”的《续集》,其大部分(即上文所云B的部分)却是继承了《外集》“按写作时间排列”的性质。孔先生没有看到《续集》与《外集》的关系,又误认《外集》的体例、排列与茅本相同,这使他过于倚重茅本而忽视《外集》,严重地影响到他在《苏轼年谱》中为东坡尺牍系年的质量。

茅本依受书人为序编集尺牍,而受书人的排列顺序与《翰墨尺牍》颇相关,如其开头部分(卷五十至五十一)为:“司马温公——韩魏公——王荆公——吕相公——张太保安道——范蜀公——范子功——范子丰——范纯夫——范元长——苏子容——刘贡父——曾子固——曾子宣——刘仲冯——滕达道——李公择……”相比于《翰墨尺牍》卷一,是在司马光后面添入几个地位相当的人物,范镇的后面添入他的儿子、侄孙、曾侄孙,曾布的前面添入他的哥哥,其余基本一致。可见茅本确实参考过类似《翰墨尺牍》那样的本子。但若仔细核对,如《翰墨尺牍》卷一《与范蜀公》(凡九帖),与茅本卷五十《答范蜀公十一首》,不但所收数量不同,具体各简的排列次序也全不一致。这是因为茅本在同一受书人名下又“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而《翰墨尺牍》并不具备此种性质。

因为“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的缘故,茅本的排列顺序与《外集》也不无关系。如卷五十九《与钱世雄一首》,题下标“以下俱黄州”,此后排列《答君瑞殿直一首》《与景倩一首》《与赵仲修二首》《与何圣可一首》《与毛维瞻一首》,皆无时地标识,而对照《外集》,此数简皆属黄州阶段,且排列位置接近。又如卷六十《答王圣美一首》,题下标“以下杭州还朝”,此后排列《与王正夫三首》《答杨礼先三首》《与潮守王朝请涤二首》,皆无时地标识,而对照《外集》,皆属“召还翰林”阶段,且次序相接。同卷《与钱志仲三首》,题下标“以下俱北归”,此后排列《答王庄叔二首》《与宋汉杰二首》《答虔人王正彦一首》《答王幼安三首》《与寇君一首》,皆无时地标识,而对照《外集》,除了《答王庄叔二首》属“惠州”阶段外,其余都属“北归”阶段,且排列位置接近。可见,茅本编辑时显然参考了《外集》(茅维序中也提到《外集》),而且对茅本“以人为纬,有多首尺牍者,则大体按写作时间排列”的概括,还不太全面,因为它不光是在一人名下按时地排列尺牍,有时候也出现以时地为线索排列人物的片断。比如说,上述《与钱世雄一首》题下所标的“以下俱黄州”一语,不但针对写给钱世雄的尺牍而言,也针对排在后面的写给“君瑞殿直”等人的尺牍而言。弄清这一点,并非琐屑无聊之举,因为这意味着:当我们以茅本为底本来编集东坡尺牍时,不宜轻易调整其编排顺序,或者将他处搜集到的作品插入茅本同一受书人名下,那可能会淆乱茅本的系年顺序。还是以《与钱世雄一首》为例来说,可能因为茅维不知钱世雄就是钱济明,故茅本将此题单立,而另有写给钱济明的尺牍多首,孔凡礼先生编《苏轼文集》时,便将两题归并了。从“以人为纬”的原则看,这样的归并是合理的,但从茅本删去《与钱世雄一首》一题,却也使排在后面的几个作品失去了时地信息。所幸孔先生在相应的位置留下了校记,其处理方式堪称妥善。

笔者曾将茅本所标的时地与《外集》一一核对,可以认为基本一致。其相异之处,除了刊刻讹误外,还存在茅本有意改订的可能(不过,以改错的居多 )。茅本所收尺牍数量远过于《外集》,而对许多不见于外集的作品,也能标出时地。如《外集》第47简《答富道人》,为茅本《与富道人二首》之第二首,茅本第一首不见于《外集》,却能标出时地为“杭倅”;《外集》第131简《与陈季常》乃茅本《与陈季常十六首》之第三首,其第一、二首不见于《外集》,而第一首标“以下俱黄州”;《外集》第197简《与杨元素》乃是茅本《与杨元素十七首》之第二首,其第一首不见于《外集》,也能标出“以下俱黄州”;与李常之尺牍,《外集》共收5简,相当于茅本《与李公择十七首》的第十二、十、十一、十六、十七首,但茅本于第一首标“杭倅”,第二首标“离杭倅”,第四首标“赴密州”,第五首标“以下俱徐州”,第八首标“以下俱黄州”,这些都不见于《外集》;茅本卷六十一《与灵隐知和尚一首》也不见于《外集》,而标出“密州”。此类不知是茅本另有版本上的依据,还是主观判断的结果?像“离杭倅”、“赴密州”的标法,区分时地的方式比《外集》更显细密,看来是主观判断的结果。

从收集、整理作品的角度说,茅本综合了“以人为纬”与按时地为序的两种编辑方式,数量最为庞大,体例可称良善。但是,从系年的研究目标来说,“以人为纬”的编辑方式恰恰起到消极作用,因为它抹煞了同一时地阶段内致不同人物之尺牍的先后顺序。《外集》所提供的排列顺序,固然不可完全迷信,多少应有参考价值,这方面大大胜于茅本,值得重视。

八、结论

据上文的考察,作简单的总结,就是:

1.现存苏轼尺牍的文本形态,有墨迹、墨迹之摹刻(包括石刻、木刻),是保留书法形象的;仅存文字文本的版刻,则有尺牍专集、编入尺牍的诗文集两类。

2.版刻的文本,有依受书人为序编集,与按写作时地编次的两种编辑方式。前者比较原始,在校定文本时值得重视;后者则有利于系年研究,在根据尺牍来编辑东坡年谱之时,值得充分利用。

3.依受书人为序编集的本子中,元刊本《翰墨尺牍》与《纷欣阁丛书》本是一个系统,《欧苏手简》与《续集》A的部分以及《永乐大典》本《苏东坡集·书简》同源,另为一个系统。两者都来源甚早,若参以现存墨迹及其摹刻,可为一大部分东坡尺牍校定可靠的文本。

4.按写作时地编次的本子,以《外集》所载尺牍最堪重视。《续集》B的部分完全根据《外集》而来。

5.茅维本(即《苏轼文集》所据底本)所载尺牍,综合了两种编辑方式,事实上也参考了《外集》和类似《翰墨尺牍》的本子,搜罗较为完备,但因两种编辑方式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故在对尺牍作系年研究时,无法替代《外集》。

附论:关于《欧苏手简》所收欧阳修尺牍

《欧苏手简》四卷,包括了欧阳修和苏轼的尺牍各二卷,书首有金元之交的文人杜仁杰所作序。此书国内不传,而在韩国、日本,则有刊本多种。据我所知,张智华《南宋的诗文选本研究》首先向国内介绍了此书的存在 ,嗣后祝尚书先生撰《〈欧苏手简〉考》 ,对版本、编者和编刻时期加以考证。祝先生把序言作者杜仁杰认作此书的编者,通过对杜氏生平事迹的梳理,来推测此书编刻于元灭南宋之后。对于这四卷尺牍的内容,祝先生也评价不高,认为其“所收为欧阳修、苏轼书信,单从内容论,无甚特别处,盖从欧、苏二集选录”。不过,他没有详说这“欧、苏二集”具体指的是什么样的集子。

祝先生所见的《欧苏手简》,乃日本天明元年(1781)刊本,而此书实有更早的正保二年(1645)刊本,藏在东京的内阁文库,日本著名学者长泽规矩也编《和刻本汉籍文集》,于第二十辑影印了这个正保本 。如果祝先生有条件拿正保本与天明本对比一下,就肯定不会作出以上的判断。天明本是按正保本重刊的,但在重刊时,将书中所收的欧、苏尺牍与通行的欧、苏别集认真比对了一番,并依据别集,将正保本的“错误”统统“校正”了。这样一来,天明本虽然留下了校记,但其正文内容却与欧、苏别集一致,确实“无甚特别处”了。可是回过头来看正保本,却实有其特别处,至少它保存着那些被天明本“校正”的“错误”,也就是它跟欧、苏别集的不同之处。下文我将考明,这些“错误”恰恰就是它的文献价值所在。

前文已经对《欧苏手简》所收的两卷苏轼尺牍加以考辨,认为它跟《东坡续集》的A部分具有选本与残本的关系。换句话说,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宋本的苏轼尺牍集,其全貌并未流传下来,只有一个残本,就是A;而《欧苏手简》的编者,却有机会获得这个完整的宋本,从中选出了两卷苏轼的尺牍。那么,如果我们由此确定《手简》的性质乃是选本,则另两卷欧阳修的尺牍,也不妨假设为编者从某个欧集选出。然而很明显的是,这个欧集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南宋周必大编《欧阳文忠公集》。

周必大编欧集,最后的部分为《书简》十卷,以通行的《四部丛刊》本与《欧苏手简》比对,可以发现《手简》所录欧公尺牍全部见于欧集《书简》,但排列顺序大不相同,详见下表:

(续表)

(续表)

除了顺序不同,和少量文字上的错讹(如《书简》“吴正献公”在《手简》中误为“吕正宪公”)外,两者之间比较明显的差异是标题(即对受书人的称谓)多不一致。不过这一点很容易解释,《书简》卷十的末尾有一段编者的附言,说明:“右《书简》十卷,命题以各人所至之官,故于称谓不必相应。”也就是说,周必大的编校班子,按照受书人的最高官职重新拟定了尺牍的标题,故与尺牍中原有的称谓多不一致。那么,《手简》中与《书简》不一致的标题,莫非是这些作品未经周氏等处理之前的更原始的标题?除非我们断定这些不一致的标题是《手简》编者捉空而造,否则只能如此理解。

更值得注意的当然是尺牍内容上的差异,主要有这样三处:

第一,《书简》卷四《与吴给事(名中复)》共3首,在《手简》中被分在三人名下。第一首即《手简》卷二《与仲大傅》,“大傅”应是“太博”之讹(《手简》的目录就作“仲太博”),但“仲太博”也是个子虚乌有的人物,《书简》本文的末尾有“某再拜仲庶太博执事”一句,这“仲庶”是吴中复的字,所谓“仲太博”也许是误读此句而来。第二首即《手简》卷一《与吴谏院》,“谏院”与“给事”的称谓差异,应是周必大等人处理的结果,鉴于文末有“某顿首谏院舍人执事”一句,可以相信“谏院”的称谓是更原始的,现存《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也收录了此文,标题亦作《与吴谏院帖》。第三首即《手简》卷一《与吴龙图》,看起来这也是称谓问题,《手简》的编者尚未判定“吴龙图”即吴中复。这个情形让我们仿佛窥见周必大等人的编校工作之一斑,反过来也说明,《手简》反映出了未经周氏班子处理之前的欧公尺牍之面貌。

第二,《手简》卷二有《与苏监丞》1首、《与苏主簿》3首相连,而《书简》卷七也有《与苏编礼(洵,字明允)》5首、《与费县苏殿丞》2首相连,两者的关系很明显:“监丞”可能是“殿丞”之讹,“主簿”与“编礼”是对苏洵的不同称谓而已。但是,《手简》中《与苏主簿》3首的第二首,在《书简》中被编为《与费县苏殿丞》的第二首,受书人不同了。这一首尺牍究竟是写给谁的,现在还难以判明,重要的是,我们通过《手简》知道,《书简》列在某人名下的尺牍,有些是编者判断的结果,不是本来如此。

第三,《手简》卷二有《与苏子容》4首,其第一、二首在《书简》卷二《与苏丞相》中,这只是对苏颂的不同称谓问题;但其第三、四首,则在《书简》卷五《与刘侍读》中,而且题下皆有小字注:“此帖,绵、吉本误作《与苏子容》。”这两条校记实在令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在周必大之前流行的所谓绵、吉本欧集,也已经包含尺牍,而且与《手简》一样,把这两篇写给刘敞的尺牍“误作《与苏子容》”。那么,我们可以大胆猜想:《手简》的“误”乃是承绵、吉本而来。进一步还可以猜想:《手简》反映出来的所有比《书简》显得更原始的面貌,其来源就在于绵、吉本,或者类似的早于周必大编校本的欧集。

换一个角度来表述以上考订结果,就是《手简》的编者从某个早于周必大编校本的宋本欧集(很可能就是所谓绵、吉本)选出了两卷欧公尺牍,与他从宋本东坡尺牍集选出苏轼尺牍的情形正好相同。由于上述《手简》与周必大本《书简》的差异或“错误”,在《手简》的天明重刊本中被“校正”,致使祝尚书先生未能看到《手简》内容的“特别处”,但正保本却保存了这些“特别处”,而且这些“特别处”恰恰可与周必大等人留下的校记互相印证。

其实,从周必大编定本《书简》的其他校记中,我们也能得到类似的信息,如卷四末有“《与余襄公》又别本”,校云:“此帖与本卷者大同而小异,载闽本及《京师名贤简启》中,疑有改定处。”卷十末的编者附言也说:“吉、绵本《书简》有论文史、问古事之类,已移入《外集》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卷中。”这说明吉、绵本已有《书简》汇集,闽本看来也有,周必大等人在此基础上,再参考《京师名贤简启》以及其他校记中提及的《英辞类稿》《圣宋简启》等书,来编定《书简》十卷。问题是,虽然我们可以推想这样的编订过程,但由于我们无从获悉吉、绵、闽本的面貌,故也无法了解它们为周必大本《书简》十卷提供的基础已达到怎样的规模。如果本文对《欧苏手简》选文来源的推考大抵正确,则从《手简》所选的两卷欧公尺牍所涉范围来看,它所根据的吉、绵本《书简》应已达到相当规模,甚至已与周必大初编本的《书简》在容量上相去不远。当然,从上面的对照表也可以看出,两者排列尺牍的顺序只有某些局部相同,总体上差别很大。显然,周必大等按照受书人的官位或知名度重新编排了尺牍的顺序,以韩琦为首,而《手简》所据的本子,似以梅尧臣为首,作为文学研究者,我对这样的本子更有好感。

最后说明两点。第一,祝尚书先生把《欧苏手简》序言的作者杜仁杰认作此书的编者,我以为不够妥当。杜氏只写了序言,序中并未交待他自己是编者,那真正的编者,应该生活在周必大编定本欧集流行之前,或者难以获得周氏编定本的地区(如宋金对峙时期的北方),因为周必大的本子行世后,几乎将从前的欧集诸本都淘汰了,很难想象周必大以后的南宋人或南北统一后的元朝人会从吉、绵本去选录欧公的尺牍。第二,最近日本学者东英寿先生从欧集的天理图书馆藏本辑出《四部丛刊》本所无的欧公尺牍96首,自是对中国学界的一大馈赠,他考定《四部丛刊》本是周必大编定欧集的增订本之复刻,而天理本是再次增订本,这完全正确,但他认为《书简》十卷在周氏前并未成形,是周氏等初次结集,我以为尚可商榷,因为如上所考,吉、绵本已有《书简》,且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北京大学王岚女史曾对欧集的编刻、流传历史详加考论 ,但对《书简》部分以及吉、绵本的情形,语之而不能详。我以为《欧苏手简》可帮助我们更详细地了解欧集形成史的这些局部。今后,若能对欧集形成史作出详密的研究,将是我们对东先生馈赠的最好报谢。 nmeuaqXxVSx6henMgeb0MlVwCjqvFNhYzPibGaBJGDFrVSj4Fok/LGmI6IROj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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