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简要看一下关于“诗言志”的各种说法。首先看《尚书·尧典》中的这条材料(《十三经注疏》本在《舜典》里面,但据清代的学者考证应该是《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里的“诗言志”,实际上当时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它后面谈到的“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是音乐问题。“八音”就是所谓的金、石、丝、竹、土、革、木、匏八种乐器。“克谐”,就是能谐,和谐的“谐”。我们去看古代出土的那些编钟,和其他乐器摆在一起,就会成为一个古代音乐的体制,“八音克谐”就相当于古代交响乐队的配器。“金”就是钟这一类的,“石”是磬这一类的,“丝”是琴瑟,“竹”是箫管,“匏”是笙,“土”是埙,“革”是鼓,“木”是指柷。八种乐器就相当于我们现在去听交响乐,首席小提琴,琴瑟这一类的肯定是排在最前面,编钟就排在最后,声音就有一个排列顺序的问题,如果把大提琴排在最前面,把小提琴排在后面,音乐就不和谐了。所以说“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伦”就是次序、伦理,不能把它们的次序搞混。这样的话,诗、乐、舞献给神的时候,就能做到“神人以和”。郑玄注“诗言志”云“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就多出一个“意”字,“志意”或者“意志”这个说法,在春秋时期没有这样的连用,在战国晚期和汉代的时候,“志”和“意”差不多就通用了。“永”,就是“长”的意思,“歌永言”就是“歌长言”,歌就是把诗的声音、节奏拖长了,节拍变缓了。“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就是“歌永言”的意思。“声依永”就是歌的声音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最后“声中律乃为和”,“律”指音的高低,五音不全的人唱歌,我们四川话叫作唱的歌是“左”的,就是他的声没有中律。“律”在中国一共分为十二律,十二律又分为六律、六吕,六律是阳,六吕是阴,十二律对应十二个月。十二律吕实际上是绝对音高,相当于西洋音乐里面的C调、D调等。可能同学们还会问十二律和五音的关系。五音是宫、商、角、徵、羽,五音是相对音高,十二律是绝对音高。学过钢琴或者其他乐器的人就知道,调弦的时候要定一个音准,十二律就是每一个调子。我们去看乐谱的时候,它都会标明是什么调,在中国古代就是什么律,也就是后来元曲中的某某宫,宫调。宫调就是这个唱腔给你定高低了。所以“声中律乃为和”,声音要配合律,你的音高要和标准的音高相配合。关于中国诗学里面的“和”字,我们也顺便说一下,中国的诗歌,很多险怪的诗是不会被人喜欢的,过分伤感的也不会被喜欢,一般儒家评价诗歌以“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当然这个“和”和温柔敦厚等都有关系。《礼记·中庸》里面就谈到一个概念“中和”,它是这样解释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喜怒哀乐在人的心中还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在心中就已经把它都调和过的,叫作“中”;发出来以后“皆中节”,这个“中节”就有点像“中律”的意思,发出来它是这样和谐,就是“谓之和”。也就是说我们喜怒哀乐的感情要通过人的节制调节,在心中就把它调节好,发出来的时候它就是和谐的一种表现。
《尚书· 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郑玄注:“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
《尚书·尧典》说到的“神人以和”,这个“和”或者“律和声”的“和”,主要还是指音乐方面的和谐,但在中国诗、乐、舞和人的心是相通的,声乐的和谐、诗乐的和谐跟人的性情和谐也就相关了。《中庸》是《礼记》里面的篇名,《大学》《中庸》后来就成了“四书”里面的两部了。《史记·五帝本纪》把“诗言志”改为“诗言意”。《史记·五帝本纪》好多是根据《尚书》里面的原始材料来改写的,有的时候直接抄写,有些字有点不同。字的变化有时候就反映了先秦和汉代这两个时代古代语言和现代语言的区别。所以《史记·五帝本纪》和《尚书》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有意思的。《礼记·檀弓》“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这个“盍”字就等于“何不”,这一句郑玄的注是:“志,意也。”这在《说文解字》里面也是“志,意也”,解释“意”的时候,又说“意,志也”,这两个字差不多就相通了。但是据我考证,在先秦时代,“志”的用法和“意”的用法是不一样的。《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庄子·天下》:“诗以道志。”朱自清在他的论文《诗言志辨》里面就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讨论。关于朱自清,我们当然知道他的《荷塘月色》《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他在晚年成了古典文学研究的专家。上海古籍出版社出了他的论文集《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下册),里面就收了这篇《诗言志辨》。他把“诗言志”称为中国诗学的开山纲领,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我们看《说文解字》言部:“诗,志也。从言,寺声。”现代语言学家杨树达在《释诗》(见《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一文里面根据《韵会》所引的《说文》补入了“志发于言”四个字,补进去以后就变成了“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志发于言”就是诗,篆字的“ ”(诗)右边是一个“寺”,左边是一个“言”,“ ”(志)篆字下面是一个“心”,“寺”和这个“志”读音都一样,也就是说“诗”是“志发于言”的意思。那么“ ”这个字读成“之”,也读成“停止”的“止”,闻一多把它读成“停止”的“止”,就是说“止于心上”,是停留在心上的意思,也就是“记忆”的意思,即把它记住。所以说“志”就有“记忆、记载”的意思,我们知道《左传》里面经常有“志有之”的说法,比如“志有之:‘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后来历史记载的图书也称为“志”,比如《三国志》。但是这个也可以读成“之”,“之”就是到哪里去,就是心里想去的地方,“心之所之也”,“志之所之也”,“志”就是“心之所之”。“心之所之”就是所谓的意向,就相当于意之所向。所以说“志”就有志向、意图、愿望的意思,诗是表达人的意图的,用语言来表达人的心之所之的,所以它可能就有这样两方面的含义。
《礼记·檀弓》:“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郑玄注:“志,意也。”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解释“诗”这一条的时候,引用了很多材料,《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段玉裁在注解“诗,志也”的时候,后面就加了这样的注,引用了《毛诗序》的材料。诗是什么意思呢?诗是“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也就是说心中志向所往的一个方向,在心的时候就成为一个志向,发出言的时候就变成了诗,这是《毛诗序》的解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按:许不云‘志之所之’,径云‘志也’者,《序》析言之,许浑言之也。”这句话什么意思呢?“许”就是《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径云”就是直接说。直接说“志也”,不说“诗,志之所之”,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毛诗序》和许慎《说文解字》的不同点在于,《毛诗序》是“析言之”,“析”就是“分”的意思,“析言之”就是分别而言之;而许慎是“浑言之”,就是笼统而言之。就是说许慎的说法是一种很概括的说法,直接说“诗,志也”。但《毛诗序》就说得更详细了,就是分别而详细地说明,“诗,志之所之也”。“所以多浑言之者,欲使人因属以求别也”,为什么许慎多用这种笼统的说法呢?他主要是要使人因为这个字的归属而与其他的相区别。“又《特牲》:‘礼,诗怀之。’”《特牲》是《礼记》的篇名,《礼记·特牲》的注是郑玄作的,这个注就是:“诗犹承也,谓奉纳之怀中。”“奉纳”就是“诗怀之”,就是诗承奉,即让它纳入怀中。也就是说他把“诗”解释成“承”。另外,《礼记·内则》说:“诗负之。”郑玄的注是:“诗之言承也。”第二次提到“诗”是“承”的意思。“按《正义》引《含神雾》”,这个“按”是段玉裁的按语,这个“正义”是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所以说这个“正义”是要加书名号的,“《含神雾》”是“诗纬”的一种。学术史上有“谶纬之说”,当时汉代有“七经”,除了“六经”以外还有《孝经》。有“七经”就有“七纬”,纬书是配合经书而言的,纬书以前一般都被认为是荒诞不经的。“纬”字和“经”字正好相对,在地球仪上面也有经纬,但在古代经和纬本来是织布的纵横的线,后来用来比喻文本。“经”的文本当然是最高级的、经典的文本,“纬”是辅助它的一种文本。《诗纬》有好几种,很多《诗纬》都用阴阳五行的学说来解释《诗经》。比如说宋人欧阳修在讲诗本义的时候,就非常反对谶纬,因为谶纬里面有一些中国的原始思维,宋代人讲究理性,他觉得这些原始思维都是荒诞不经的。《诗纬》其中有一种就是《含神雾》。“《含神雾》云:‘诗,持也。’”它把“诗”解释为“持也”。“假诗为持,假持为承。一部与六部合音最近也。《上林赋》‘葴持’,持音惩。”《上林赋》里面“持”字的读音就是“惩罚”的“惩”,“惩罚”的“惩”跟“奉承”的“承”是同一个音。所以段玉裁除了解释“诗者,志也”,还解释了诗的另外一种说法——“诗者,持也”,这是诗的第二定义。这里就涉及语言学里面的通假字,“诗”通假为“持”,因为读音相同;“持”通假为“承”,“持”和“承”之间有一种意义上的相近,都是拿住、握住、抓住的意思。那么“诗”、“持”、“承”之间就是一种通假的关系,语言学上称为通假、假借,假借字的意义之间是相通的。《文心雕龙·明诗》里也说“诗者,持也”。范文澜的注也引用了《诗纬·含神雾》,就是“诗,持也”。可见这个定义在古代非常流行,“诗”不光是“志也”,也是“持也”。从“诗者,持也”就引发了一个政治性的作用、伦理性的作用,当我们说“诗者,志也”的时候,这个“志”是中性的、客观的,当我们说“诗者,持也”的时候,这个“持”字就包含了伦理性的、政治性的一种因素。所谓的“持”就是控持性情,使你的情不要变得疯狂,不要变得不符合儒家的需要,诗歌是对人的情性做教化的,所以要“持”,控持、保持,要持住你的性情。所以“持”有自己把握、掌控这样的意思在里面。那怎样把握、掌控呢?就要做到温柔敦厚,也就我们刚才说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是通过对心灵、对语言的操控和保持而达到的。所谓的“一部与六部合音最近”,意思是说“持”和“承”的通假是因为声音之转,“持”是一部的音,“承”是六部的音,六部的音它们可以通,它们的合音最近,就是说这两个音的合音最接近,所以它们可以通假。顺便给大家提一个建议,今后我们读《说文解字》,最好读《说文解字》的段注,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是一部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它把很多相关的文献,比如先秦古书、两汉古书里面的文献来和《说文解字》印证。《说文解字》本身是说得很简单的,段玉裁就会有很多发挥,很多旁征博引,这些旁征博引里面有很多语言学的资料,同时也包含了阐释学或者文学的资料。有些文学的观念我们要探到它的源头,它是怎么形成的,它有什么样的传统,可以从这些语言学资料里面找到一些答案。比如说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叫《自持与自适:宋人论诗的心理功能》,那个“持”字宋代人经常说“诗者,持也”,以前我也没有去追究它的根源,认为这是宋代人的发明,但也知道它是出自《诗纬·含神雾》,在看了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以后,就对这个思想的来源理解得更清楚。
《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按:许不云“志之所之”,径云“志也”者,《序》析言之,许浑言之也。所以多浑言之者,欲使人因属以求别也。又《特牲》:“礼,诗怀之。”注:“诗犹承也,谓奉纳之怀中。”《内则》:“诗负之。”注:“诗之言承也。”按《正义》引《含神雾》云:“诗,持也。”假诗为持,假持为承。一部与六部合音最近也。《上林赋》“葴持”,持音惩。(《说文解字注》三篇上)
诗的第二定义:诗者,持也
最后我们看一下闻一多的一篇论文《歌与诗》(见于《闻一多全集》)。如果看闻一多和朱自清的全集,会发现他们是以作家、散文家和诗人的眼光来治学,和传统的学者有些不同,会有一些敏锐的发现,然后又通过严谨的考证来论证自己的结论。闻一多的《歌与诗》也是一篇比较经典的学术文章,他说“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如果是一般的学者(腐儒),就只是会说停止在心上,但闻一多作为一个诗人他就会想象和推测停止在心上是什么意思,停在心上就是说藏在心里,这就是他的演绎发挥了,古代的段玉裁也不可能这样说。闻一多这样发挥:“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它们原本是一个字,这可以从文字学上得到证明:“‘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这三个意义正代表诗的发展途径上三个主要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我们所说的阶段。“志”和“诗”的三个阶级,第一是作为记诵的歌诀,这个大家容易理解,各行各业都有歌诀、歌谣,实际上各国的知识的传承都是从口传开始,像中国的汉语,口传的话就要押韵,押韵就是一种歌诀,歌诀便于记诵,这个后来就作为记事的史书。刚才我们讲到《左传》里面经常谈到“志有之……”,每个诸侯国都有志,比如说郑国有《郑志》,楚国有《楚志》,后来有《三国志》《华阳国志》,等等,即使在后代,“志”这个“记录”的意义还是保留了下来。第三个阶级是“作为抒情的诗歌”,这个“志”出现得比较晚。闻一多的这个观点在《闻一多全集》中有详述,讲得很精彩,而且还探讨了《雅》《颂》和《风》诗中间的变化,怎样由记载历史的史书性的、叙事性的诗发展到后来讽咏怀抱的诗,如何变风、变雅的。我们知道《大雅》里面叙事性的诗比较多,到了变风、变雅的时候,书写怀抱的诗就多了起来。其实它也就是这个字发展的这样几个阶级。
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歌与诗》)
“志”和“诗”的三个阶级:作为记诵的歌诀;作为记事的史书;作为抒情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