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商人是正正当当做生意,那么,不管他们主观上是否“唯利是图”,生活是否比别人奢华,行为方式又是多么不合正统,他们就总是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的。对于商人的实际贡献,其实一般人也是知道的,只不过有时不愿意承认罢了。从中国文学表现商人的历史来看,特别是进入近世以后,肯定商人的声音开始增强。这无疑是商人势力增强的结果,也是社会对于商人贡献的回报,当然也是文人思想开放的产物。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九《赠芝麻识破假形撷草药巧谐真偶》里的商人蒋生,看上了一个仕宦人家的小姐,可是又担心自己的门第不般配,那小姐的父亲安慰他说:经商亦是善业,不是贱流。这是近世小说中经常可以听到的声音,是对商人阶层的社会作用的一种积极肯定。当时的仕宦人家是否真会这么说不得而知,但至少小说的作者是这么认为的。所谓“善业”,也就是正当的职业,对社会有贡献的职业;而所谓“贱流”,也就是不正当的行业,寄生于社会的行业。
《红楼梦》大抵不表现商人,不过当它偶然涉及商人时,其态度也是与上述小说一样的。如薛蟠想要去做买卖,说服她母亲的理由,是“如今要成人立事,学习着做买卖”,宝钗的看法也是“哥哥果然要经历正事,正是好的了”(第四八回)。可见在作者看来,经商也自是“成人立事”的“正事”。
《醒世恒言》卷十七《张孝基陈留认舅》的入话里,写一个“官拜尚书,家财万贯”的贵人,让五个儿子士农工商贾各执一业,他的想法是:农工商贾虽然贱,各务营生不辞倦。从来劳苦皆习成,习成劳苦筋力健。春风得力总繁华,不论桃花与菜花。自古成人不自在,若贪安享岂成家!这里的“贱”不同于上文的“贱”,这里的“贱”是地位低的意思,也就是排在“士”之后的意思。这个贵人的意思是,农工商贾虽然地位在士之下,但同样也是正当的职业。“春风得力”二句,便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桃花”、“菜花”虽然品级不同,但一样都是“花儿”。
比只是肯定“商”的正当性、却仍认为它排位最后的看法更进一步的,是近世出现的想把“商”的地位提前的呼声。比如元末文人袁华的《送朱道原归京师》诗说:胸蟠万卷不疗饥,孰谓工商为末艺……朱君朱君不易得,务财逐利通绝域。只今太史笔如椽,汗简杀青书货殖。(《耕学斋诗集》卷七)既然不是“末艺”,那么其地位就应该提前。提前到哪里诗人没有说,但他认为应该提前则是肯定的。而关于提前的位置,明代文人何心隐在《答作主》里就说得较为明确了: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圣贤大于士。(《何心隐集》卷三)原来是提前到“农”、“工”之前,而紧靠在“士”之后。这样的看法,出于士人之口,应该是很不容易的。而清代文人郑板桥则另有一说,他要把“士”拉下来排在最后,这样“商”就自然上升为第三位了。其《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云: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工人制器利用,贾人搬有运无,皆有便民之处;而士独于民大不便,无怪乎居四民之末也!(《郑板桥集》一)他承认经商也是正业,且于国计民生有利。不过郑板桥的话也许只是对本阶层的愤激之言,其实并无意于提高商人的地位,因而是当不得真的。
我们认为,最进步最合理的观点,应该是“四民平等”的观点。这一观点在近世文学中相当常见。如上述《张孝基陈留认舅》的开场诗,便表达了这种观点:士子攻书农种田,工商勤苦挣家园。世人切莫闲游荡,游荡从来误少年。这是一种四民平等的思想,四民皆为正业的思想,四民皆有益于社会的思想,其中当然也包含有肯定商人之意。在李梦阳的《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中,也引蒲商王现训子之语,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空同先生集》卷四四)让商与士平起平坐,则农工自不必说了。这是一种极为明确的说法,肯定了四民平等的观点。王守仁的《节庵方公墓表》也持同样观点,而且表述得更为清楚: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骛于利,以相驱轶,于是始有歆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王文成公全书》卷二五)他认为四民平等才是正理,而四民不平等则是错误。尽管这些文章都是为商人而写的,作者都不免有讨好商人之意,但如果原本没有四民平等的思想,他们就根本不会说这一类的话。
近世社会这种肯定商人、四民平等的思想,也使商人阶层自身增强了自信心。比如,《醒世恒言》卷三《卖油郎独占花魁》里的卖油郎,便也有这样一种对于自己职业的正当性的自信:何况我做生意的,青青白白之人。这话和上述各种观点在精神上一脉相通,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借一个卖油小贩之口说出来,尤其使人觉得兴味津津。
当然,在传统社会观念里,能够肯定经商为善业,承认经商非末艺,乃至主张四民平等,就已经难能可贵了;要进一步再抬高商人,尤其是抬高商人到士人之上,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更不要说给商人以政治权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