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靳红是大学同学中为数不多毕业就结婚、结婚就生子的一个。也就是说,当同学们都在满怀憧憬地奔向社会,欢天喜地挥洒青春,风风火火开始事业的时候,她正在经历十月怀胎从呕吐到腰背酸痛的种种不适,要去接受饮食习惯的巨大差异,接受从很少吃辣到无辣不欢的口味转变,接受原本每天一颗蛋变为见到鸡蛋就烦躁的心理转变,然后陪伴一个小生命从胚胎现形到人类婴儿最后变成人类小幼崽。
而她的事业从辣椒一岁半之后才开始。
对此,黎明智颇有愧疚,他清楚靳红宁愿多挨些累、多吃些苦头,也想成为既能照顾好自己,又能兼顾好事业、婚姻和亲人的独立女性。她懂得也认可梦想和现实之间有个过程叫付出。
他们相识之初,靳红的规划是毕业就到社会上历练,把根基扎得深一些,打得牢一些,做出自己的小事业。而后边工作边进修,不断晋级。两人都认同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既然选择了法学,就注定要执行终身学习的守则。职业性质的关系,从事法学、医学、教育等行业的人,注定要像海绵一样,不断吸收知识,要不然就会成为一块干饼,失去存在的价值。其实,何止这些行业的人要不断学习,人生不就是一辈子持续成长,不断打破自己、重建自己的过程吗?
现实与梦想的差距总是过大,靳红终究比别人晚了几年才开始发展事业。且不说毕业季各种招聘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友好程度的鲜明对比,毕竟那还只是一个阶段的短暂经历,可以尽量做到忽略不计。单说真正走入职场,所谓的“男女平等”就让人心生惧意,各种明晃晃、暗戳戳的规则,把职场女性的“最佳阶段”划分得格外清晰,未婚未孕优于已婚已孕,优于已婚未孕。别人至少经历过“最佳阶段”里的“最优过程”,而她直接进入了第二阶段,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对她何其不公,又是多么残忍无情啊。
靳红说:“正月梅花带雪开,二月茶花等月来,三月桃花粉似海……花的种类不同,开放的季节也不一样。各时有各时的景,各花有各花的美。难道说,六月的荷花不美?八月的桂花不香?人跟花一样,不必非要挤在一起开花一起搞事业。
“再说了,我为什么要跟别人一样呢?张国荣的歌词里不是唱了吗?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独立又不单指事业,独立是有选择权、有决定权。我自己的选择我自己认。我承认失去了一些机会,可我得到的也是别人得不到的,从怀孕到生子这小三年,儿子就是我的事业。事业开始得晚也不怕,落后了,我就跑步前进呀。”
靳红做人做事总是心甘情愿,全力以赴。这个女人骨子里可执着可放弃,有着压不垮击不败的韧劲儿,对黎明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他说她懂情理知分寸晓大义顾小节。
她反问,忘了她的刁蛮任性了?
他怎么会忘呢?
他和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他的后背紧紧贴着她的前胸,这是他成年后和女性距离最近的一次。他能真切感受到她的胸部柔软而富有弹性,弄得他脸红脖子热耳朵发烫,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来。她偏偏还要乱动个不停,她呼出的气息弄得他耳朵发痒、心猿意马,久久无法平静。
还有,她醉酒后的难堪,她那些耍无赖的小把戏……一幕幕他都记忆犹新,仿佛刚刚发生过。
原本他是非常嫌弃醉鬼的,准确来说是厌恶,深恶痛绝。可到了她身上,就变作了惦记和心疼。可见,人的喜恶因人而异,喜欢上了,给出去的就是不讲理由的偏心和例外。
醉酒出糗事件的第二天傍晚,黎明智把装着蜂蜜、牛奶的纸袋放到靳红面前,一句话都没说,悄然闪过,好像生怕留下他曾经接近过她的证据。
纸袋里除了蜂蜜、牛奶,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靳红同学,蜂蜜和牛奶对肠胃好。
黎明智的字真帅气,清雄俊逸赏心悦目,颇有古文的意韵。一看便知是下了功夫潜心练习过的。
靳红觉得他的字比他的人帅,黎明智的形象绝对不是第一眼帅哥。中等身材,中等样貌,五官并不出众。让人过目不忘的是他的皮肤白而细腻,是那种太阳晒久了也不会黑,只会变成白里透着粉红的那种肤色。有着说不出的清爽素净,让人觉得他即使去泥水里滚上一圈,再站出来也是干净的。靳红很羡慕他的肤色。白到发光本来是很多女孩子梦想的肤色,却被他这个不搽胭脂不抹粉更不做防晒的男生给占据了。还有那一身自内而外散发出的书卷气,配上那副银边眼镜,简直就是民国时期饱读诗书的文人雅士穿越到了现代社会。
欣赏归欣赏,羡慕归羡慕,靳红还是想骂黎明智,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傻瓜?怎么这么不开窍?明明是个学霸,入学时的成绩全系第一,智商这么高的一个人,情商怎么这么低?他明明可以借机问候一下她的,比如,靳红同学身体好些了吗?或者还像那晚一样,小声地吼她以后不许再醉酒了。别看她表面上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对他愧疚着呢。当然,为了避免使她难堪,也可以跟她一起讨论法学生的人生时艰,最不济也可以深入探讨一下食堂的黑暗料理,糖醋里脊、炒橘子瓣和麻花回锅肉,即便是像英国人一样谈谈天气她也愿意。
可是黎明智偏偏弄了个不咸不淡不浪漫的字条过来。古人都说翰墨飘香书笺传情,她在他的直男字条里,言简意赅的直白表达里,哪能看出半点情分,如果非要下个定义,至多可以算是同学间的相互关心吧。不过,似乎又超越了单纯的同学关系,字条上的叮嘱让她心里生起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让她想起了她严肃的老父亲,是的,没错,字条上的内容的确是一句老父亲式的叮嘱。
他明明只比她大一岁呀,这是她搜集到的最新情报。
当时的靳红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刻意收集他的各种信息,处处留心他的情况,又为什么会对黎明智寄予那么多的期望,在脑海里设计了那么多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桥段。
内心的埋怨并没影响靳红对蜂蜜和牛奶的食用。毕竟东西人家都放下了,不吃白不吃。没想到,蜂蜜和牛奶吃下去,果然就对症了,她身体的种种不适感明显败下阵去。
其实不用黎明智同学再凶她,靳红也已经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醉酒了。酒可能是个好东西,毕竟华夏民族的老祖宗拥有杰出的智慧,绝对不会用宝贵的粮食创造出废物。然而虽诗仙可以斗酒诗百篇,酒带给靳红的只有胃肠煎熬加头痛,以及有生之年最丢脸的行径。
那晚是靳红第一次醉酒,第一次知道了醉酒的后劲如此之大。她的胃肠一直不舒服,酸胀伴着火烧火燎,一点胃口也没有,一整天什么都没吃,头也疼得厉害。偏偏那天是连着几节大课,所有课程结束后,她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已经成功变身为臭鸡蛋,还是在行驶车辆上摇摇晃晃的臭鸡蛋。哪怕她只是轻轻歪下头,或者旁边同学说话声稍大些,都会令她难受至极。
蜂蜜和牛奶就像一剂良药,缓解了她的难受,也让她感受到黎明智同学是关心她、惦记她的。行动是最有力的证明!
其实,人家对她何止是关心。她一整天萎靡不振、没吃东西的蔫巴状态,一点儿没遗漏,全都进了黎明智眼里。他挺生气的,怪她喝醉,怪她自控能力差,人家劝酒就必须喝吗?是不是个傻姑娘。怪她从优雅高贵的女神变成了荒诞不经的女酒鬼,虽然这个女酒鬼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顽皮和可爱。
法学院里的美女同学不少,可她身上有股子劲儿吸引着他。他在火车站第一次看到她,无论从视觉上还是心理上都感觉特别舒服。“舒服”这个词最准确,就是怎么看她都顺眼都得劲儿,都愿意没完没了地看下去,看多久都不会腻不会烦。
因为被吸引,所以才会格外关注。黎明智能察觉到学生会副主席蒋鹏程对靳红的留心和关照,蒋比他高大帅气,颇像某位影视明星,外形更有男子气概,这令他有些自卑。在喜欢的人面前,多少都会有些自卑的,尤其还有一个比自己优秀的潜在情敌。
黎明智还能看得出另外两个男同学会制造机会跟她偶遇,那种跃跃欲试的劲头跟她的冷淡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是有主见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适合什么,这让黎明智又重拾了一小点勇气。
正是这一小点勇气撑起了他的决定,这才有了后来他主动给她送蜂蜜和牛奶的举动。她那么聪慧,一定能猜到他的真实意图吧。
黎明智打心眼里痛恨酒。关于酒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刚刚记事时,或者更久以前。那时,他坐在爷爷怀里,爷爷便用筷子在八仙桌上的酒盅里蘸了酒,再把筷子尖放到他的口中。与母乳味道完全不同的辛辣刺激,让他顿时咧开小嘴,放声大哭,一颗颗眼泪成串成行地滑下,小手小脚乱蹬乱刨。这一幕,是他记事后,爷爷讲给他听的。爷爷说:“这个小子,尝到酒还哭起来了,真不像黎家的子孙。当年你爸小时候尝到酒,那可是笑着的。”
是的,黎明智不像黎家人,至少对于酒的态度,他不像。
黎家许多人都贪恋这杯中之物,不见必馋,馋了必喝,喝了必醉。人人都自诩海量,人人都是真正的酒鬼。醉了之后是赤裸裸的骂人鬼、打人鬼、闹事鬼。挨骂挨打的,必是黎家的女人和孩子。
从黎明智记事起,每次爸爸喝醉就闹、就骂、就打人砸东西。本来并不富裕的家里,锅碗瓢盆或是坑坑包包,或是缺边少角,或是支离破碎。家里唯一的镜子也是龟裂般的不规则块状,映照出这个家的岌岌可危。
很小的时候,每次爸爸变成酒鬼,他都吓得全身哆嗦着藏在妈妈身后。妈妈就像一只老母鸡似的把他和妹妹拽到身后,用瘦弱的身体挡在前面,保护着他和妹妹,不让爸爸挥舞的拳头、踢出的脚掌,空降到他和妹妹身上。
妈妈恨酒,恨得咬牙切齿,恨得龇牙咧嘴。她更恨那个喝醉了从人变成鬼的男人。虽然每次酒醒之后,他都会懊恼不已,发誓再也不喝醉了。可是,妈妈清楚,自己的酒鬼丈夫是没有血性的,他的血管里流淌的全是发霉粮食做成的劣质酒。
但是,在那个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离婚为耻为丑的年代,为了给一双儿女一个完整的家,她忍受着一个时而为人时而成酒鬼的丈夫,挨过无数次打骂,直到那个醉鬼在某个冬夜,在离家只有三百米的大树下活活冻死了。
丈夫冻死了,手里握着一只空酒瓶,脱光了上衣,身体蜷缩着。她却没有流一滴眼泪,她冷静地处理丈夫的后事,让他体面风光地入葬,保全他最后的体面,履行着一个发妻的责任。人们都夸这个女人真刚强。
后来,她告诉一双儿女,她的眼泪早就被酒沤没了,那个酒鬼男人也不配享用她的眼泪。是的,她恨酒鬼男人,更恨酒。从此,黎明智家里再没有酒。
黎明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喝酒是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和几个要好的男同学一起喝了酒,喝得并不多,他只喝了两瓶啤酒。第一次喝酒带给他的体会太深刻了,端起杯子,脑海里浮现出父亲醉酒后抡起的拳头,还有父亲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这两瓶啤酒,他是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才喝下去的。喝完第一瓶,他清醒如初,不,是神智更加清楚了,大脑细胞格外活跃,再喝完一瓶,大脑运转得更快了。就像别人用茶提神,用咖啡提神一样,酒精对他来说竟然有提神的功效。这让他既惊讶又恐惧,他感受到了基因的强大,迅速按下了暂停键。
“不行了,再喝就醉了。”他求饶道。
同学被黎明智的红脸红脖子以及红手掌吓到了,忙劝道:“你别喝了,这脸色太吓人了。”
回到家里,即便处于清醒状态,黎明智也被妈妈痛打了一顿。妈妈用鸡毛掸子打他,边打边骂他是个小酒鬼,血管里面流的就是酒鬼的血,往下传八十代也改不了这个劣根子。
妈妈的打骂根本不带歇气的,动作和语言珠联璧合。他明白妈妈为什么打他。妈妈是在打骂被酒沤没的眼泪,被酒喝散的家庭,是在打那个给了她半生屈辱和不幸的被冻死的男人,以及那个男人的祖辈遗留的酒鬼血脉。
黎明智躲闪,却不反抗,他的眼泪直泻而下。他清楚,妈妈比他还要痛不欲生。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因为酒,黎明智先是挨打,然后又被妈妈罚跪了两个小时。跪到最后,整个人都是打颤的,膝盖青肿了好多天。
妈妈消失了多年的眼泪像泉水一样涌出。那天以后,妈妈再没动过他一个指头,只是告诫他:“黎家,再不能出酒鬼了。”
黎明智执着地跟自己的基因对抗,跟祖辈们给他的血脉对抗。即使再重要的场合,面对再重要的人,他也只喝两瓶啤酒。实际上,自己的酒量有多大,他也不清楚。幸好白得发光的皮肤给他打了最好的掩护,喝完酒,他的脸、脖子、胳膊都会变得通红。所有人都说,他对酒精一定是重度过敏。他总是笑着说:“生命诚可贵,喝酒有风险。我是真没量,我认㞞了。”
这些都是两人正式公布恋情之后,黎明智告诉靳红的。
黎明智说:“酒桌上,我就是个㞞人。我也知道很多人会因此觉得我不像大男人,何况我的皮肤本来就白,不少人都说我是小白脸。”
靳红说:“咱们干吗要管别人怎么说,他们那么讲是羡慕嫉妒恨,是吃不着葡萄还要说葡萄酸,在我心里,小智哥就是个真正的大男人。”
其实,第一次听到那些,靳红的心里有惊有敬,惊的是小智哥的家族基因,敬的是那个带大一双儿女的要强女人。靳红看过那个女人的照片,女人看上去很是弱小,好像风大了都能把她刮走似的。可又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女人,独自咽下了生活和命运抛头砸下的苦难。未来婆婆是一个值得敬佩孝敬的女人。
靳红听得又怜又爱,她的小智哥竟然有这样的经历,竟然有这么强大的自控力。她原以为,这样不堪的家庭生活和父亲,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影视剧里。可见,文艺创作源于生活,果真不假。
自律者得自由,自控者得自己。黎明智实现了妈妈的梦想,黎家没出酒鬼。酒鬼基因,在他这里被硬生生掐断了。
黎明智也实现了自己的心愿,抱得美人归。他厌恶酒,也感谢酒,要是没有靳红的第一次醉酒,两个人就不会那么顺利地恋爱结婚。当然,更不会有新婚之夜那个奇怪的梦。
新婚之夜,靳红枕着黎明智的胳膊入梦。梦里,是一望无际的辣椒园,火红的辣椒成串地挂在辣椒树上。是的,她在梦里看见的辣椒是长在树上的,巨大的辣椒树,生机勃勃,枝繁叶茂。
靳红把辣椒树的梦讲给姐姐听,姐姐告诉她那是胎梦。“哪有新婚之夜就做胎梦的,姐,你太坏了,总是逗我。”她以为姐姐是打趣她,当然也不排除真心希望她早生贵子。
后来,靳红的小腹渐渐隆起,口味从之前的微微辣变成了无辣不欢。她这才相信,她的医生姐姐所言非虚。黎明智为此颇为自豪,说自己是一枪十环,正中靶心。
因此黎雨泽的乳名才叫辣椒。可是,这个小辣椒,改变的不只是靳红的口味,在出生时,还差点儿要了靳红的半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