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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舞蹈教育的概念、特征和方法

如前所述,舞蹈教育自古有之,并具有较高地位。就国外而言,印度、埃及等古老文明的发源地拥有丰富的舞蹈传授记录;文艺复兴后期,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于1661年建立世界上第一所芭蕾舞学校“皇家舞蹈院”,推动芭蕾舞蹈教育发展。就我国而言,早在西周时期就将舞蹈作为士族阶层重要的教育内容,周初制定的“六小舞”是教育“国子”(贵族少年子弟)的必修课 ;《周礼》中记载的“君子六艺”就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乐”就代表音乐舞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于1954年建立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北京舞蹈学校,开辟了舞蹈中专教学的先河;1978年,在北京舞蹈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北京舞蹈学院,让专业舞蹈教育进入到高等教育体系之中;进入21世纪,全国数百所高等学校设立舞蹈专业,开展专业舞蹈教育的中等专科学校更是数不胜数,这些举措让专业舞蹈教育得以蓬勃发展。

(一)概念和目标

舞蹈艺术是一种身体文化,它通过动态性的、非语言文字体系给人带来思想的启迪和美的熏陶,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净化心灵。专业舞蹈教育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而言,专业舞蹈教育是专业艺术教育的一种,它以培养专业舞蹈人才为目标,旨在培养和强化学生们的艺术能力,着重训练学生身体的舞蹈机能。它具有极高的技艺性,并在教学、训练、排练、表演等方面有严格的统一性、规范性、强制性、纪律性等要求。

广义而言,专业舞蹈教育也包含舞蹈美育内容。巴拉诺夫等编著的《教育学》中提到:“美育是培养完全理解和正确鉴赏艺术美与现实美的才能的一种教育。美育要实现一整套可以保证从真正有美学价值的东西中获得满足的艺术概念、观点和信念。” 吕艺生在《舞蹈美学》中指出:“审美教育的思想对职业舞蹈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职业艺术人才应参与审美教育……职业舞蹈人才也不应把普通人的舞蹈教育看得与己无关。” 可以看出,专业舞蹈教育中需要舞蹈审美教育的内容,让学生成为艺术技艺和思想并重的舞蹈艺术从业者。

就专业舞蹈教育的目标而言,可将上文中“培养专业舞蹈人才”的总体目标按“认知、能力、素质”三方面进行分别讨论。首先,由于舞蹈艺术包括多样的文化表征,以及本身所具有的民族地域性、造型性、动态性等艺术特征,因此在认知方面,专业舞蹈教育要求学生具备认知一种或多种主流舞种的形态的能力。对于舞种的形态认知不仅包含了解舞蹈种类的历史背景、内容结构、文化内涵等方面的认知,还包括身体表现舞种特征,掌握造型与动态特点,乃至身体文化等方面的认知。

其次,在能力方面,专业舞蹈教育以学生的专业和综合能力培养为主,其目标在于让学生具备针对一个或多个舞种准确的肢体动作表现能力,以及能够具备支撑舞蹈学习、表演、创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在这里,肢体动作表现能力指学生能够熟练地以一种或几种舞蹈进行肢体的表现和形象的塑造。这需要学生身体力行地参与,使用自己的视觉与听觉器官,感受身体在音乐、空间中的变化,逐步提升舞蹈能力,增强自身动态与动态转换间的感应力和敏感性。

综合能力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是观察力,观察人、观察生活,然后以舞蹈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和归纳;第二是记忆力,不只是在学习过程中记住舞蹈动作,还有与其相关的一切知识;第三是模仿力,对生活中人物、事物动态的模仿,是舞蹈创作的基础;第四是想象力,借助观察到的形象进行提炼、加工,使之变成一种全新的形象;第五是创造力,它是舞蹈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需要有开拓性思维和用于探索的勇气与魄力;第六是随机应变的能力,在教学、演出等很多场合,难免会在舞蹈活动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这就需要经过专业舞蹈教育的学生具备各种应变能力去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以保证舞蹈活动顺利进行。

再次,素质方面,舞蹈专业教育以提升学生的舞蹈艺术审美素质和舞蹈文化素质为主要目标。舞蹈艺术审美素质主要包括,准确分辨当下主流和流行舞种所需的素养,支撑舞蹈表演、创作、教学的审美素养以及根据舞蹈美学的相关规律进行主流舞种艺术欣赏和艺术分析的能力。舞蹈文化素质主要包括舞蹈活动所需的基本文化涵养和舞蹈相关礼仪、习俗、仪式、禁忌等方面的内容。

(二)特征

舞蹈是身体的艺术、抒情的艺术、时空一体的艺术,更是仅在当下存在的瞬时性艺术。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中指出:“舞蹈是以人体本身为载体,以经过提炼、组织、美化了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人的内在深层精神世界以及社会生活矛盾冲突中人的情感意蕴。” 这使得专业舞蹈教育无法像一般文科类专业教育仅通过教师的语言讲授即可完成内容教学。专业舞蹈教育强调动作性和表现性两个主要特征。

1.动作性

舞蹈是以人体为载体,以经过艺术化加工形成的舞蹈动作作为主要的表现手段和艺术语言。王宏建《艺术概论》中指出:舞蹈动作必须具备规范性和技巧性 。因此,在专业舞蹈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针对舞蹈动作的造型规范、韵律特点和发力方式等方面进行实践化教学。其目的,是通过大量的针对性训练,将舞蹈动作的韵律、规范和发力形成“动力定型”。更进一步讲,通过练习使学生自身舞蹈动作技能,尽快地从陈述性记忆为主的“认知阶段”向可以自由运用身体的“自主阶段”靠拢 。从而让学生的身体由“自然的身体”变为“舞蹈的身体”。

2.表现性

舞蹈作为艺术,不是基本动作的堆砌,也不是单纯技巧的展示,而是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一定内容 。在专业舞蹈教育中,无论是芭蕾舞还是中国古典舞,组合教学还是技法教学,都会涉及到一定的情感、人物、文化内涵、甚至是某种感觉作为动作表现的内容。在此,教师通常会要求学生在动作韵律、力量控制和动作之间的排布和衔接等方面进行处理,让学生有能力围绕表现内容的中心进行合乎规范和美感的动作处理,从而提升学生舞蹈的动作表现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专业舞蹈教育也在根据社会的需求不断地做出调整。先进的技术为专业舞蹈教育提供了更多支持,如网络媒体技术、投影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等,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对于艺术审美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不满足于只欣赏舞蹈的肢体美,还需要舞蹈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刺激和震撼,这就需要当代舞者需要有超乎寻常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给观众带来惊喜。相应地,当代舞蹈教育也应当随着这种变化而面向纵深发展。针对这种趋势,传统的舞蹈专业教学方法逐渐显露出不足之处,需要越来越多地采取启发式教学法进行补充。在详述启发式教学法和其在专业舞蹈教育中的运用之前,有必要先对专业舞蹈教育的传统教学方法进行讨论。

(三)舞蹈传统教学方法

受舞蹈艺术及专业舞蹈教育特征的影响,长期以来专业舞蹈教育领域一直以“口传身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为主导。在课堂层面,以同教学场景下的“教师示范—要点讲解—学生模仿、练习—动作纠正”为主要教学模式。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概论》中,对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民间舞学科教学的总结中提出:“中国民间舞教学以‘口传身授’的方法,以组合训练教学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同时坚持课堂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教员与创作紧密相连……” 由此可见,“口传身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在我国专业舞蹈教育发展初期便已被大量采用。

“口传身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思想影响大部分主流舞种的教学内容排布和整体教学设计,使其适合于以舞蹈身体运动能力练习为主的动作性教学中。以此种传统教学法为指导,结合相关教学组织方式,逐步构建了一套完整、有效且稳定的专业舞蹈教学体系。“口传身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在课堂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整体程序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特征。

课堂教学形式方面,专业舞蹈教育领域内的大部分主流舞种均以舞蹈动作本身为核心和主体,包括动作路径、动作韵律、动作形态等方面,并通过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顺序进行组织。北京舞蹈学院潘志涛《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中也提到这点,“本(民间舞)教材的主要特点,在于它包含了一种教法,其核心是强化达到民间舞风格的身体上的动点,以动感、动势、动律取代了对风格的把握,因而它是一部‘动’的教材。” 教学课堂是以教师为主体,教师在教学准备环节以课堂中涉及到的动作作为备课中心。在课堂中,通过详细的语言讲解、精准的动作示范,以及学生大量的动作练习达到掌握动作的目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直接性。学生练习动作是学生在身体层面的直接反馈,这作为授课的主体重点。做动作时身体部位运动不到位,教师会及时地讲解、指导学生进行修正,从而达到完整且准确的做出动作的学习目标。中央民族大学蒙小燕《芭蕾舞教学法》针对这一学习过程进行生理学原理的解释,“运动中枢经过不断的学习和锻炼,渐渐适应对一个动作技术的正确指挥,一旦运动中枢达到能熟练并精确地指挥某个动作技术时,这个动作技术就被完全地掌握了。”

教学内容方面,专业舞蹈教学遵循从单一到多元、从规范性训练到技术技巧训练循序渐进的授课特征。正如北京舞蹈学院古典舞教授王伟在《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训练教程》中指出的,“中国古典舞基本功由基础规范、强化训练、综合表现三个进程构成了训练的整体程序……第一阶段为教学规范整理训练阶段……第二阶段是从基础向高级阶段的过渡,我们称为短句组合强化阶段……第三阶段是综合性组合和特殊技术技巧训练阶段……” 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以教师为主体、聚焦于动作本身的专业舞蹈教学特征。

以“口传身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具有操作便捷、传授效率高、使用广泛等特点,是一种行之有效、成熟稳定的教育教学方式,尤其对舞蹈学科的基础性训练具有非常高的效果。然而进入专业舞蹈教育中的高级阶段,表现性更强的内容被更多地加入其中,传统教学方法“从动作到动作”的教学模式开始显露出弊端。

首先,舞蹈表演、创作等相关内容逐步进入,这类内容要求学生不仅做到动作准确,更要求其具备以动作表现舞蹈形象的能力,包括以形象情感作为动作发生的动机,以舞蹈形象的个性作为动作姿态的参照等方面。在训练过程中,要求在课堂上学生的主动性应得到相应地提升,理解舞蹈形象特点、情感变化、文化内涵等方面,要求学生在舞蹈表演、创作等训练过程中进行自主思考。此类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过了“言传身授”教学法的能力范围。其次,传统教学方法对于学生学习自主能动性的关注较少、机械练习较多,教学过程中的反馈通道较为单一,可能不利于提高学生反思、创新能力,难以对学生长远的职业发展起到深刻的、有益的影响。 qWY/gm28xrtqEn5HiTsg53XVxTEX5lgEat6CEKCIWo1jLRMTek/ap6PPrpQPr4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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