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早产生的艺术种类之一。舞蹈具有以人体本身为载体、以具身化的舞蹈动作为手段,能够直观地表现人类复杂的内心情感和抽象的思想理念等特点,这种古老的艺术种类被哲学家和艺术家赋予了较高的地位。苏珊·朗格将舞蹈视作“一切艺术之母”,英国哲学家科林伍德更是将舞蹈视作“一切语言之母” 。
自诞生以来,舞蹈便具有多元的社会意义及作用。在古代,舞蹈具有娱乐、祭祀、交际、健身、教育等功能;而在现代,舞蹈更是具有抒发情怀、增进友谊、增强体质、陶冶情操、认识世界和宣传教化等功能 。作为民族文化与人类文化的重要传承和创新手段之一,舞蹈教育从古至今一直都具有严肃而重大的意义,被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著名的舞蹈教育家吕艺生曾在他的著作《舞蹈教育学》中指出“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艺术教育中,舞蹈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系统。” 如今,舞蹈已经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内的一个学科、专业,涵盖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博士)等各人才培养层次。按教育对象和目的,舞蹈可分为专业舞蹈教育和素质舞蹈教育;按教育层次和深度,可大致分为启蒙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书所谈论的启发式教学,是为即将投身于专业舞蹈教育事业的高校学生提供教学指导。
时代的发展对舞蹈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系的发展和转型,舞蹈教育自然被赋予了新的目标,肩负起了新的使命。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对现有的舞蹈教学方式展开反思与讨论。启发式教学法为当今高等舞蹈教育起到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