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制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人类文明新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的文明形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理解经济基础的内涵要把握两点:其一,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往往存在多种生产关系,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在实践中它总是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因此,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上层建筑由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两部分构成。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以及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氏族、胞族和部落,社会秩序依靠传统习惯和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系。国家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得以确立其统治地位并获得巩固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政治、思想条件。任何上层建筑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能直接或间接地从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得到说明。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更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并决定其变革的方向。
其次,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上层建筑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服务,确立或维护其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和依靠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通过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排除异己势力及其思想,力图将社会特别是经济关系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维护自己在经济基础上的统治地位和根本利益。上层建筑这种反作用的后果可能有两种: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当它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力量。
再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其矛盾则变为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最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是指: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同样适合于社会主义社会。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产生、它们之间矛盾的性质和解决的途径都具有特殊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先于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产生,并成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治前提。这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一般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力量进行调整和克服,而不像在私有制社会那样要根本改变社会制度才能解决。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前提下,对自己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于以往社会的巨大反作用。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亦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中华传统文明形态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观念上层建筑的综合统一体。近代以来,随着传统中国小农经济的衰退,中国传统文化也在不断发展变迁。可以说,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新制度战胜旧制度,文化都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指引方向、激发活力、启迪思想,为社会变革提供强大精神支撑。正如毛泽东所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根除中华传统文明形态中的弊病,使社会主义社会摆脱历史周期率的支配,使悠远的中华文明以崭新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姿态重立于世界之巅,是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任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新中国的国体。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和全体人民意气风发的共同奋斗,我国在三年内就根本扭转了国民党反动统治者留下的混乱局面,实现了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新生的人民政权日益巩固和强大起来,初步实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统一。
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的上层建筑,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了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并为这一改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第二,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之下,作为恢复经济的最重要物质前提——对官僚资本的全面没收,使新生的人民政权顺利而迅速地建立起了坚实的国营经济基础,一开始便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具有了最现实的可能性。第三,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中央人民政府实行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空前统一,使国民经济开始走上计划经济的轨道。这一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成为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因素。第四,在恢复经济过程中,国家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帮助民族资本主义、私营企业摆脱了停工歇业的困境,但同时也把它们初步纳入到了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为随后到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具备了现实条件。第五,在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资本家唯利是图、危害国家的非法行为。由此,反对资产阶级的任务,被提上日程。第六,作为朝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即已开始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不仅存在现实的必要性,而且在最初阶段上,也确实是由中国农民自愿的互助合作要求所引发的。总之,正是由于以上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新中国在1956年底,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这就使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的现代化发展速度铺平了道路。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充分验证了我们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统一的规律性认识。
1978年始,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有计划地从保守的自然经济、僵化的计划经济逐渐有序地转变为富有活力的现代市场经济、混合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上层建筑方面看,我们党在推动经济基础建立和变革的同时,逐步推动上层建筑各领域改革,使之相互适应、相互配套。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共进行了九次国家机构改革。2023年启动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更加深入和系统。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表述,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从成效上看,此次机构改革撤去了较多散乱的机构,通过职责整合使机构更加精简高效,大大减少了机构间职责分散、重复多余的问题。另外,注重对社会需求和发展战略的回应,特别是对过去没有重视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关注和回应,职能调整弥补了机构职责缺位、职责乏力的领域,这样就进一步实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统一。
新时代以来的全面深化改革,实质就是要不断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不断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协调,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继续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活力提供制度保障,使人类文明新形态不断发展和完善。
1945年7月,黄炎培先生向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应找出一条新路,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毛泽东只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原则性方法,但没有对如何“民主”作出详尽的说明。七十多年后,人类文明新形态将人民群众利益要求与共产党执政规律有机统一,实现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实现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实践中确证了毛泽东“民主新路”的真理性。探究历史的内在机理,人民群众贫富差距过大、生活水平低下,社会不公是产生“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根本原因;与之相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则是超越此历史周期率的根本内驱力,有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历史周期率将失去发挥效用的条件。一方面,人类文明新形态紧紧扭住物质文明这个中心,突出“富强”“经济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等物质文明建设要求,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消除了历史周期率赖以存在的社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以民主监督为制度保障,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国家政权成为人民政权,消除了历史周期率赖以存在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基础。从规律性认识层面彰显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另外,中国人民以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成功创立在融通中国梦与世界梦中为其他国家提供多样化的文明实践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文明新形态进一步在世界层面上彰显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