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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启一种本源性的诗—思关系

从尼采出发,也从后来的海德格尔出发,我们最后就可以提出和考量两个概念:“艺术文化”与“哲学文化”。首先,在这里我们是从文化形态学上来设想和使用这两个概念的,我们把它们看作两个方向性(指向性)的概念。所谓“艺术文化”(“诗性文化”)指示着文化的上升区域、创造/开显的空间,而所谓“哲学文化”(“思性文化”)则指示着文化的下降区域、保守/持守的空间。上升与下降、创造与保守,在这里当然都是中性的词语,并不含有贬褒之义。如若一味“上升”而不“下降”,文化就失之轻佻;反之则趋于僵化。如若只有“创造”而没有“保守/持守”,文化就会动荡和流失;反之则会失去活力。每一种文化或文明都蕴含着两个方向上的动力,一为“肯定”的力量,二为“否定”的力量;用20世纪哲学的用语来讲,一为“建构”的力量,二为“解构”的力量。

其次,与文化形态相对应,我们也可以从人类的文化活动方面来设想这两个概念,这就是说,我们把艺术与哲学——“诗”与“思”——看作人类的两种基本活动方式或文化姿态,而“艺术文化”(“诗性文化”)和“哲学文化”(“思性文化”)就是与这两种活动方式相配合的。在这里,“诗”(Dichten)和“思”(Denken)是两个动词(动名词)——这是海德格尔最喜欢的用法。显然,“诗”的特性是“轻扬”,是“冲动”;而“思”的特性是“凝重”,是“审慎”。“轻”与“重”之间,“冲动”与“审慎”之间,自然也并不含有价值判断的意味。“举轻若重”或“举重若轻”的确都算得上是真正得体的文化姿态,旨在把“诗”与“思”贯通起来,但同样也没有否认两者各自的特性。

艺术文化与哲学文化、“诗”与“思”之间的关系,是人类文化的一种根本关系,文化或文明的一些深层问题都应该落实到这种根本关系上来解答。另外,我们这种二分法并不是想制造“二元论”,相反地,是力图解脱传统诗学和哲学中的“二元论”,因为在我们看来,艺术文化与哲学文化、“诗”与“思”之间并不是截然敌对、势不两立的双方,而是一种差异化的交织关系,或者如海德格尔喜欢说的,是一种“亲密的区分”和“友爱的争执”,海德格尔也把它表达为“二重性”(Zwiefalt)。需要注意的是,海德格尔反复思索的“二重性”并不是“二元论”。“二元论”本质上属于二元对立的同一性思维模式,而“二重性”则是强调二元差异化运动的非同一性思维方式。进一步,我们还认为,旧诗学和旧哲学之所以没有走上正道,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看不到艺术文化与哲学文化、“诗”与“思”之间这样一种分合之缘,或者说,未能对这种分合之缘做出公正适当的调理和调校,即尼采所谓的“协调驯服”。

由上可见,对于早期希腊的艺术—哲学、诗—思的关系问题,尼采的确作了深入而独到的思索,虽然还不免凌乱,也还不免模糊,但他的思索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在尼采之前,处于西方主流思想史之外的一些思想家如维柯、哈曼等人曾在这个题目上做过努力,但他们基本上还停留在“感性—理性”的二元对立的思想框架内。尼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出这种思想框架,他更多地从文化学(文化批评)角度来理解艺术和哲学的特性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他看到了两者的区别,特别是两者在文化功能方面的区别,但同时也主张艺术与哲学的协调乃是文化的理想状态。在这方面,尼采的基本不足是:他并没有真正坚持这种理想,而倒是倾向于认为只有艺术才能解决现代文明的危机——虽然在尼采思想的中期,即所谓尼采“实证主义”阶段,他也曾降低对艺术的地位的评估。

在开创新思想的事业中,我们时代的思想家往往走了极端。在尼采之后,海德格尔是一位难得的坚持“公正”的思想家。 说到“极端”,我这里也顺便插一句。虽然“极端”有利于“深入挺进”,显出思想的犀利力量,但无论是思想的实事还是文化的实务,都要求我们“执两端而用之”。纯粹“极端”是不可“用”的,可“用”的是“中道”,“中道”才是正途。“中道”才能体现思想的“公正”(据海德格尔的解释,“公正”原是尼采的“真理”概念),才能要求尼采所谓的“驯服”和“抑制”。在今天这个时代里,特别需要弘扬的是“中庸之道”。

在我看来,艺术文化—哲学文化或者诗—思关系问题在现代的凸显(通过尼采、海德格尔以及其他现代思想家们的努力),乃是一个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大事件。它在文化学上的基本意义就在于,作为西方主流传统的哲学—科学文化在现代已经渐渐失去了唯我独尊的地位,以柏拉图主义为实质的形而上学哲学传统正在走向“终结”(亦即海德格尔所谓的“哲学的终结”——“完成”),现代西方文化中产生了一些新的元素和倾向,它们促使现代人重新理解艺术文化与哲学文化、“诗”与“思”这两个基本的人类文化因素和人类生存向度,从而为自己寻找到一种合乎命运的生存可能性。

在海德格尔所谓的“存在历史”意义上,现代人的这种重新理解首先就意味着对“第一开端”(早期希腊文化)的“回复”或“重演”(Wiederholen)。而对于早期希腊艺术与哲学关系的清理,意图并不在尚古和复古,相反,其目标始终指向当下和未来,始终在于:揭示一种本源性的、前主体主义的诗—思/艺术—哲学关系,从而为后哲学的非主体主义的诗—思/艺术—哲学开端寻找一种可能的类比物——唯如此,我们方能理解当代的哲学艺术化和艺术哲学化的全新文化景观。 sGXyV9JCwbLE1bXdkNCnqYdu3J8YvOgNiA8NAUXJknhSKDRGxL9/vcE0aCzOPoLw



第二章
艺术与自然

本章结合古典诗学/艺术哲学来讨论艺术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探究艺术的原初意义,也即艺术在古希腊的本源性意义,涉及古希腊的“艺术”(techne)与“自然”(physis)的关系,即原初艺术如何“应和”于自然(所谓艺术“摹仿”自然),以及原初艺术/技艺概念的衍变。其次,围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论来讨论古典诗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最后,试图对西方艺术哲学做一种历史的和逻辑的宏观把握,清理与一般哲学史相应的艺术哲学三阶段,以及艺术哲学的三个基本范畴或三个基本维度,即“创作”“美感”和“陶冶”。

我们在前一讲中探讨了“艺术与哲学”的关系,本章主要讨论“艺术与自然”的关系,都属于硕大无朋的题目,而且都是历史性的恒久的课题。对这样的课题,我们只好做大尺度的宏论,故往往难免沦于空虚。为避免过于不着边际的空谈,本章将落实到古典诗学/艺术哲学来讨论“艺术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讲以下三点:

其一,艺术的原初意义或者艺术在古希腊的本源性意义。这一点主要涉及古希腊的“艺术”(techne)与“自然”(physis)的关系,即原初艺术如何“应和”于自然(所谓艺术“摹仿”自然),以及原初艺术/技艺概念的衍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对“模仿”(mimesis)概念的重新理解和阐释。此外,我们也尝试主要以海德格尔思想为背景,对古希腊艺术概念与现代技术概念做一番比较讨论。

其二,古典诗学/艺术哲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围绕古希腊两位大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论诗学展开讨论。我们试图引入现代学者的相关争论,特别是所谓柏拉图攻击诗人的公案,以及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诗学主张的修正,揭示古典诗学/艺术哲学的问题构架。

其三,古典诗学/艺术哲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范畴。我们希望对西方艺术哲学做一种历史的和逻辑的宏观把握,清理与一般哲学史相应的艺术哲学三个阶段,以及在古典时期已经成形的艺术哲学的三个基本范畴或基本维度,即“创作”(poiesis)“美感”(aesthesis)和“陶冶”(catharsis),它们也指示着——正如鲍桑葵所认为的那样——艺术哲学的“三个基本原则”,即道德主义原则、形而上学原则和审美原则。

如果采取更简单的提问方式,那么在本章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1.什么是原初的艺术?什么是“模仿”?2.古典诗学/艺术哲学的基本探究方向有哪些?3.古典诗学的问题结构是什么?它今天依然有效吗?

顺便指出,国内学术界最近一些年来大热古典学,固然并非坏事,应该有利于学术积累,从而稳重地推进学术事业,然而,“为古典而古典”的“古典热”和“传统热”却并不值得我们特别推崇和赞赏,且经常容易沦为一种虚伪矫饰的炫耀,而怀着逆流而动的政治动机进行的古典研究是更让人起疑的。在今天的文明形势下,我们更需要一种具有当下现实关怀和未来指向的思想姿态。

就本章设定的任务而言,我们的潜在意图和目标无非是想从古典希腊(欧洲古典文化)取得一个参照物,以之来比照当代的艺术和文化境况。这样一种比照并非简单地罗列历史事实或历史故事,而是要谋求一个艺术理想,探索在今天的技术时代里一种可能的或者应有的艺术姿态。 sGXyV9JCwbLE1bXdkNCnqYdu3J8YvOgNiA8NAUXJknhSKDRGxL9/vcE0aCzOPo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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