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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创新管理的概念与内涵

一、创新的认知

(一)创新的概念

创新(innovation)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创新源于拉丁语,它的原意一是更新;二是创造新的东西;三是改变。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原始到现代的进化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一个民族要想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也不能没有创新,一刻也不能停止创新。创新在经济、商业、技术、社会学及建筑学领域的研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嘴上常说的“创新”一词表示改革的结果。改革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促进创新的因素至关重要。

日常生活是创新和创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体现创造力最多但又最易被忽视的地方,创新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

1.具有专长和本领 这些专长反映了一个人是否熟悉这个领域,例如能否熟练使用计算机,能否出色完成一项科学试验。

2.具有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包括充分发挥想象力、持之以恒地解决问题和对工作的高标准要求。创新思维也指转换思考问题的能力,如将新奇的事物变为自己所熟悉的、将熟悉的事物变为奇异的。创新思维是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的,即甘愿承担某些风险且具有尝试新事物的勇气。

3.具有内在热情 心理学把它称为内在动机。你并非想去做某件事,而是因为你应该这样做,或为了某种回报,或为了愉悦他人,抑或是为了获得一次晋升的机会。从某种程度上讲,高涨的热情可以弥补先天的不足。李书福在造第一辆汽车时并没有得到社会认可,而更多的是嘲讽与不解,但他始终保持一颗对国有汽车产业的热爱之心,最终赢得了社会的敬佩。热情好比团团火焰,能使一切沸腾起来,最终达到终极目标。

(二)创新的内涵

创新是人类活力的源泉,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创新史。随着人类创新实践的不断增多,人们对创新的认识不断丰富。创新的英文单词innovation里面的nov部分来源于拉丁语novus,意思是“新的”。我国早在《南史·列传第一·后妃上》中就提到过“创新”一词。根据《辞海》《汉语大字典》和《现代汉语字典》的解释,创新就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创新的哲学认识是人的实践行为,是人类对于发现的再创造,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矛盾再创造。从认识的角度说,创新就是更有广度、更有深度地观察和思考这个世界。从实践的角度说,创新就是能将这种认识作为一种日常习惯贯穿于生活、工作与学习的每个细节,所以创新是无限的。创新是将新意和想法付诸实践,变成有价值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核心流程。创新的社会学概念是指人们为了发展的需要,运用已知的信息,不断突破常规,发现或产生某种新颖、独特的有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动。

二、创新的基础理论

(一)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Joes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年)是第一个从经济学角度系统提出创新理论的人。到了20世纪50年代,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日益呈现出独立和突出的价值,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成为十分活跃的领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理论研究走向深入,并被用于解释经济发展中的许多现实问题,其重要地位逐渐得到确认。

熊彼特,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创新管理的鼻祖。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最先提出创新理论,并以创新理论解释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包括5种情况:①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产品的新质量。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式。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④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⑤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其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创新无处不在。他认为,“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也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企业家之所以进行“创新”活动,是因为他看到了“创新”所带来了盈利的机会。

但是创新者同时也为其他企业开辟了道路,一旦其他企业纷纷跟随模仿,形成“创新”浪潮之后,就意味着盈利机会也就趋于消失。“创新”浪潮的出现,造成了对银行信用和生产资料的需求扩大,引起经济高潮。而当“创新”已经扩展到较多企业,盈利机会趋于消失之后,对银行信用和生产资料的需求便减少,于是经济就萎缩。这就形成了经济的繁荣与萧条的交替,经济的发展就是在创新活动的推动下周期性进行的。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绝不是静止的。“创新”“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经济发展”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离开了这些,资本主义就不存在了。在熊彼特看来,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以“把生产指向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资本不是具体商品的综合,而是可供企业家随时使用的支付手段,是企业家与商品世界之间的“桥梁”,其职能在于为企业家进行“创新”提供必要条件。只有在实现了“创新”和“发展”的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才产生利润,才有资本和利息。这样,企业总收入超过其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这是企业家因实现了“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而“得到的合理报酬”。

(二)德鲁克的创新理论

彼得·德鲁克(Peter F.Drucker,1909—2005年)是现代管理学之父,其观点对现代商业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鲁克认为,创新是通过有目的的、专注的变革努力,提升一家企业的竞价潜力或社会潜力。在德鲁克的管理学体系中,“创新”“企业家精神”占有举足轻重的显要地位。他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视为每一位高管工作的一部分,认为创新是有意识地寻找机会。这些机会可以分门别类,但无法事先预知。要找到这些机会并加以利用,需要人们严格有序地工作。

德鲁克认为,创新是一项系统的、有目的的工程,企业家通过创新将变化看作开创另一个企业或服务的机遇。创新又是一门学科,可以学习和实践。企业家应有目的地寻求创新来源,了解成功创新的原理,并加以应用。企业家精神是创新实践的精神,而新企业则是创新的主要载体。

德鲁克继承并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剖析了创新的来源、特点、原则,并对不同类型的组织面对变革如何实现创新、运用创新战略等问题展开研究。他在经典之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首次将实践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视为所有企业和机构有组织、有目的、系统化的工作。如果懂得在哪里及如何寻找创新机遇,就能系统地管理创新;如果懂得运用创新原则,就能使创新发展成为可能。他提出了创新机遇的7个来源,包括意外事件、不协调事件、程序需要、产业和市场结构、人口统计数据、认知的变化和新知识。创新所需遵循的原则包括不可脱离社会实践原则、主导未来发展原则和创新主体理性原则。德鲁克创新思想的核心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创新,他从创新的内涵和特征方面进行了回答;二是如何创新,他从创新来源和原则方面进行了回答。如果说熊彼特系统地论述了创新的经济意义,那么德鲁克则系统地论述了创新的管理意义。

(三)破坏性创新理论

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理论作为一个新兴的理论,自提出以来就引起了众多研究者和管理者的兴趣。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M.Christensen,1952—2020)在《创新者的困境》一书中首次提出破坏性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有不同的路径,首先是维持性创新,在现有市场上使现有产品或服务更好、更快或更便宜,虽然这些提升可能是困难的或者是昂贵的,但属于在已知的路径中应用现有的一系列能力和流程。其次创新路径是通过不连续的变化,可能是通过技术上某种能力的突破或现有能力的破坏。比如以计算机为基础的文字处理的发展排除了机械打字技术创新的需要。后一类创新路径称为破坏性创新,与现有维持性创新相比,这类创新起初立足的市场不是现有的主流市场,而是一些低端市场或者新市场。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品性能的提高,新产品逐渐侵蚀现有的市场,甚至取代现有产品或产业。

一般而言,破坏性创新是指通过推出一种新型的产品或者服务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产品往往比主流市场已定型产品的性能要差,一般比较便宜、更加简单、功能新颖、便于使用,这些都是新用户喜欢的特性,所以全新的市场能够开辟出来,此类创新对已经形成市场份额的在位企业具有破坏性。

破坏性创新具有相对性。从技术、市场和组织方面来看,破坏是相对于现有的主流技术、主流客户和已定型公司而言的,一旦破坏性创新产品的性能超越了现有延续性创新产品性能,破坏性创新就可以形成明确的性能改进轨道,进而演变为延续性创新,其后又会出现下一轮新的破坏性创新。在技术创新不断演进的过程中,随着已定型公司和新加入公司的更替,破坏性创新与延续性创新也在不断更替。对这家公司具有破坏性的创新可能对另一家公司具有延续性的影响。例如,互联网销售对戴尔的电话直销模式而言是延续性创新,而对康柏、惠普和IBM的销售渠道来说则是破坏性的。

三、创新的基本内容与过程

(一)创新的基本内容

1.目标创新 创新目标就是企业通过创新活动,在一定时期内预期所要达到的结果。它是在企业创新思想指导下,为解决企业创新问题,由市场调研确认的创新机会推论出对企业创新活动应达到的理想状态。

(1)创新目标要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 在确立企业创新目标时,必须有助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为长期发展战略是企业创新的来源。创新目标是从属于发展战略目标的一个子系统,它虽然有其自身的特点,但它是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保证目标,不能偏离或背离战略目标而自行其是。

(2)创新目标要尽可能具体 在确立企业创新目标时,应使抽象的创新目标分层和细化,基本含义必须用词准确,概念清晰,时间和范围明确,有具体的评价指标。而抽象的创新目标执行起来往往令人无所适从。一般要求:一是创新目标要单一并且可以测量;二是创新目标要分层并且能确定责任;三是创新目标要明确其约束条件。

(3)创新目标要考虑实现目标的轻重缓急和力所能及 在确立创新目标时,对于具体目标的确定,一定要优先考虑哪些是企业创新具有重要性、紧迫性、非解决不可,而且是力所能及和可能性很大的目标。这是根据层次目标的轻重缓急而量力而行的原则。

2.技术创新 是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科学是技术之源,技术是产业之源,技术创新建立在科学道理发现的基础之上,产业创新主要建立在技术创新基础之上。

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技术创新可能带来但未必带来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可能需要但未必需要技术创新。一般来说,运用同样的技术可以生产不同的产品,生产同样的产品可以采用不同的技术。产品创新侧重于商业和设计行为,具有成果的特征,因而具有更外在的表现;技术创新具有过程的特征,往往表现得更加内在。产品创新可能包含技术创新的成分,还可能包含商业创新和设计创新的成分。技术创新可能并不带来产品的改变,而仅仅带来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例如,改善生产工艺、优化作业过程,从而减少资源消费、能源消耗、人工耗费或者提高作业速度。另外,新技术的诞生往往可以带来全新的产品,技术研发往往对应于产品或者着眼于产品创新;而新的产品构想往往需要新的技术才能实现。

3.制度创新 是指在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下,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人们行为的制度和规范来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的创新。所有创新活动都有赖于制度创新的积淀和持续激励,通过制度创新得以固化,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续发挥着作用,这是制度创新的积极意义所在。制度创新是自主创新的保证,是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动力。

4.组织结构创新 组织结构不仅是劳动分工与协调的需要,也是运用组织方法调整相关行动者的行为,对其行为进行引导和整合。制度结构、层级结构和文化结构是组织结构最主要的3种形式。

(1)制度结构 作为规范组织各参与者之间权力与利益关系规范的总和,制度结构是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协调机制,是一种权力分配和利益分配机制,它规定了不同参与者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在由工业社会蜕变而来的知识社会或后工业社会中,知识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企业内部的权利关系正在向知识拥有者的方向转变,企业的制度结构正从“资本逻辑”转向“知识逻辑”。权力派生于知识(特别是协调知识)的供应,利益(经营成果的分配)由知识的拥有者所控制,正逐渐成为后工业社会或知识社会的基本特征。

(2)层级结构 是对个体成员在组织活动中的关系和行为的规范。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1938—2015年)把组织内部不同任务单元信息加工活动的分配(认知劳动的分工)称为组织层级结构。实现组织层级结构化包括命令等级链、确定内部汇报和负责关系、划分不同岗位职责、确定组织个体成员的基本行为等。加拿大管理学家亨利·明茨伯格(Henry Mintzberg)认为,一个有效的层级结构要达到6种机制的建立:相互调试、直接监督、工作程序标准化、成果标准化或产出标准化、技术(技能)及知识标准化和规范标准化。

(3)文化结构 是指一定文化各种表现形式的内在的有机联结体,包括三个层面,即表层的物质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深层文化是文化的核心,最能体现文化的特质,是最难改变的层面。组织文化通过行为导向、行为激励及行为协调三个方面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选择,使他们在不同时空的行为准则趋向协调一致。伴随着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改变了工业社会企业文化的基础,使企业文化出现了四个方面的调整:①企业文化将成为企业管理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手段。②企业文化将是人们自觉创造的成果。③作为人们自觉行为结果的企业文化不是记忆型的,而是学习型的。④企业文化将在强调主导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的同时,允许异质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存在。

5.环境创新 环境创新一般是指“创新环境”。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的欧洲区域创新环境研究组(GREMI)对欧洲一些地区和美国硅谷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区域增长问题,被认为是关于区域创新研究的开创性工作。GREMI对区域创新研究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提出了环境创新的概念,它将人力资本、地方经营文化、教育体系、基础设施、生产要素和体系质量等都置于创新环境之中。不过GREMI所提出的创新环境不是区域创新条件的支持性条件,而是区域创新的空间模式,与产业区和地方生产体系的概念相近。

目前认为,环境创新是指有利于创新的区域条件,包括可控的和非可控的。它既包括社会制度、法律体系、社会心理、社会习俗、经营文化、社会网络等软性因素,也包括基础设施、劳动力、技术与经济存量等硬性因素,大体可分为包括物质技术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包括制度、历史传统、社会氛围、经营文化在内的制度环境;以及包括人力资本、资金、技术在内的资源环境。

(二)创新的基本过程

1.寻找机会 创新活动是从发现和利用旧秩序内部的一些不协调现象开始的。旧秩序中的不协调既可存在于系统内部,也可产生于对系统有影响的外部。就系统外部而言,有可能成为创新契机的主要有技术的变化、人口的变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文化与价值观念的转变等;就系统内部而言,引发创新的不协调现象主要有生产经营中遭遇到的瓶颈、企业以外的成功和失败等。

2.提出构想 敏锐地观察到不协调现象,要透过现象探究其原因,并据此分析和预测不协调的变化趋势,估计可能给组织带来的后果,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将威胁转变为机会,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提出多种解决问题、消除不协调、使系统在更高层次实现平衡的创新构想。

3.迅速行动 创新成功的秘诀在于迅速行动。创新的构想只有在不断尝试中才能逐渐完善,企业只有迅速行动,才能有效利用“不协调”提供的机会。

4.忍耐坚持 创新的过程是不断尝试、不断失败、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创新者在开始行动后,为取得最终的成功,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下去,绝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便会前功尽弃。 a68AdF0pc03w+258RCDqUUaiK6kcfIDoyd6idEhYoa19g2EYBCyLFFlS2FhvqT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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