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同期的耆那教与当时的婆罗门祭祀宗教有很多共通之处,因为它们都源于奥义书中所探究的关于神秘和哲学性的概念,当佛教和耆那教的宗教信仰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形成时,这些概念尚未完全成形。尽管如此,婆罗门教派与其竞争对手之间仍然存在差异,业力的概念就是其中一个例子。业力是指人所做的事或行为,在吠陀仪式手册的表述中,“行为”是指仪式和礼仪表演,其执行十分精细,以使众神屈服。然而,对于佛教徒和耆那教教徒而言,业力是指普通男人和女人的行为,其一生的行为总和决定了灵魂(atman)在轮回(samsara)转世过程中会转生的身体。也就是说,人在死后,灵魂会从一个身体转移到另一个身体中,并接受与之相关的社会状况。每一个善行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幸福,而每一个恶行则会带来不幸,这种理念倾向于暗示一种机械的道德过程,导致某些古代思想家宿命论的产生。但是,也有人认为,每个迁徙的灵魂最终都将与单一的世界精神重聚,当创造周期结束时,即四个宇迦合为摩诃宇迦(mahayuga)时,业的记录将被关闭。在一些奥义书中,“世界精神”被称为梵(Brahman),其被视为非人格的实体,尽管后来的一些著作将其视为创造之神,从而为将原本次要的梨俱吠陀湿婆神作为神圣创造者崇拜而创造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