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顿·斯坦(Burton Stein)的《印度文明史》是有史以来最雄心勃勃的印度次大陆历史著作之一,其雄心彰显于其是一位作者以一卷篇幅告成。该书首次出版于1998年,书中内容得益于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西方和南亚学者们所进行的数十年深入的学术研究,斯坦本人也是其中积极而有影响力的撰稿人。尽管斯坦在这部历史著作中很少明确提及具体的历史学家,但他们的观点至少隐含在他对印度封建制度、毗奢耶那伽罗(Vijayanagara)“帝国”的性质、莫卧儿帝国的衰落以及圣雄甘地的个性和领导力等问题的批判性处理里面。关于那些丰富的史学作品和历史辩论,斯坦本人也认为“史无前例地令人兴奋”,即使没有被强调,那也很明显,而且那始终是支撑他的讨论、使其生气勃勃的因素。不过《印度文明史》也确实强烈地反映了作者广泛的个人参与度,包括对南亚历史,特别是对中世纪至殖民时期早期的南印度历史研究的参与。
尽管斯坦在1996年去世之前未能将他的这卷史学著作定稿出版,但到他去世时,他在现代历史学家中已经尤为特殊(现代历史学家们通常只精研一两个世纪的历史)。他出版的著作,范围从中世纪南印度的“农民国家和社会”到已经进入现代早期开端的毗奢耶那伽罗王朝,再到托马斯·芒罗(Thomas Munro)的思想传记。托马斯·芒罗是英国在印度统治的奠基人之一,他于19世纪初帮助引入了“印度的一个新体制”。因此,斯坦占据了一席异常优越的位置,可以从漫漫历史长河的视角看待印度历史,反思其潜在的连续性,而非仅仅其假定的间断性,并在那复杂多变的历史中捕捉到强烈的演变过程感,而不是早期的历史学家们(无论是帝国的还是印度的)所偏爱的静态形式和突变式的转化。除此之外,斯坦在其著作的整体上有罕见的连贯性,他的研究基本上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族群和阶级形成的基本过程的理解,为他的这部历史著作撰写带来了广泛的主题统一性。本书“导论”既是对该书的简洁概括,也是对斯坦成熟的史学原则的一种表述。斯坦在“导论”的三分之一处写道:“我认为,所有社会关系和制度都是由现存的生产体系和生产体系内特定群体的位置所塑造的,虽然不是完全由它们决定的。”这将导向对印度历史进行充满活力、富有独创性和学术挑战性的重新评估,正如斯坦所说:这是一种“思考、陈述”,而不仅仅是对一系列事件、王朝经历和过多的名人的讨论(尽管斯坦从未忽略过将历史以持续的叙事方式进行展现的必要)。该著作具有“统一清晰的阐述”和“令人惊叹的”时间和主题范围,正如最有资格做出判断的评论家之一所言,《印度文明史》可能是斯坦“最经久不衰的”著作。 [1]
大多数的印度历史都是从其北方的角度来编写的——从印度河-恒河平原开始,那里一直被视为是次大陆的地理核心和文化心脏地带,直到18世纪和19世纪欧洲入侵,该区域被视为北方入侵者拥入的地方,随后在那里,有许多带有似乎是印度或印度-伊斯兰文明的基本特征的事物开始传播。相比之下,印度南部似乎是北方革新的回流水,或缓慢而沉闷的接受方。斯坦非常熟悉南方以及其社会和历史的长期结构,这使他采取了与以前的大多数次大陆历史学者非常不同的视角,他的热情也帮助激发了美国和英国南印度历史研究的复兴。在他的《印度文明史》中,令人感觉到突变和颠覆性变化的地方较少,也较少令人有从一个古典主义高峰时期骤然回落到欧洲式的“黑暗时代”中的那种感觉。他所追踪的许多历史的变迁,特别是从6世纪开始的印度教巴克蒂运动(Bhakti),都被清楚地确定为源自南方,朱罗王朝和毗奢耶那伽罗帝国的政治制度,为他论述印度国家形成的实际情况与限制条件提供了论据——就像北方更为著名的孔雀王朝、笈多王朝和莫卧儿帝国一样。在南方,斯坦特别在泰米尔纳德邦(Tamilnadu)寻求灵感和证据。泰米尔语的文字和碑文,以及泰米尔人的社会和文化运动,为他提供了一些路径、方法,使他可以对任何一个这类的专业调查所需要的全印度层面的概括进行修改和补充细节。
如果斯坦的“半岛”观点有时使他忽略了学生和学者可能会期望在这里找到的北方历史方面的内容,例如,对自16世纪初期锡克教兴起和19世纪初以兰吉特·辛格(Ranjit Singh)为首的锡克教统治的旁遮普邦(Punjab)的讨论就相对缺乏,那么,更多地关注南方则有助于他纠正人们熟悉的北方偏见——例如,他质疑了为什么要以讷尔默达河和温迪亚山脉以北而不是以南地区的发展状况作为印度史的一个断代标准。虽然他不是第一位使用始于大约16世纪的“早期现代印度”概念来消除中世纪与现代之间过度的二分法的南亚历史学家,但他特别有效地使用了这一概念并为它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在本书“近代早期的印度”这部分中。
在《印度文明史》的写作中,如同他在更广泛的学术生涯中一样,他密切关注当代资料(口头、文字和视觉资料)的性质和可用性,以及它们给历史探究带来的问题。同时,尽管他对某些被他看作似乎是某些民族主义史学流派的陈词滥调特别持批评态度(他甚至很少放下身段去质疑其帝国主义先驱),他对一贯具有分析性和扎根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经济变革概念的历史研究表现出了经久不衰的兴趣。尽管斯坦的学术成果大部分涉及的是英国统治之前的几个世纪及印度独立之后的继承者,但正如他的“导论”所阐明的(尤其是通过其开头和结尾的评述),许多他所关心的问题都受到二战后世界的影响。尽管斯坦经常撰写有关宗教的文章,但他对强调印度所谓“超凡脱俗”性质的南亚研究方法深表怀疑。他所采用的是一种“现代主义”,“发展性”的方法,其中社会和经济变化的实质内容比“价值观”的假定作用要重要得多。 [2] 广义上讲,他是以一名经济史学家的身份开始他的职业生涯的——他最早出版的著作之一是与莫里斯·大卫·莫里斯(Morris David Morris,1921年—2011年,美国布朗大学教授)共同于1961年出版的关于印度经济历史的论文,他在本书中非常重视贫困、剥削、人口增长和环境变化、性别不平等以及小资产阶级的兴起等问题,这与他持续关注南亚历史的物质基础是相呼应的。自由、愉悦和诗意很少会成为讨论的前沿话题:《爱经》(Kama Sutra)未被列入推荐阅读书单,印度小说和宝莱坞电影在其中也未扮演任何角色。有关经常广受赞誉的南亚文明的艺术想象力,宗教的深奥和精妙,哲学思辨的敏捷性和创造力,在这里都是无声的或几乎不存在的主题。无论是对关乎东方主义方面的问题(从爱德华·萨义德将其普及化的意义上讲)还是在“殖民地见闻”上,斯坦都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兴趣:南亚学术中的话语转向并没有给斯坦带来深刻的印象。
他也不满足于赞叹那些伟大的男性与女性,他们的生活和作品装饰了许多印度的历史。芒罗在斯坦的著作中几乎恰好意味深长地出现在该书全文中间的位置,悬浮于旧世界与新世界之间,他更像是连续性和变化的典范,而不是个人在历史上的主导作用的佐证。斯坦对英雄史观持怀疑甚至是反传统态度,这表现在他对甘地的研究观察中,有时他对甘地的态度甚至是轻蔑的。斯坦承认甘地在领导和塑造印度的反殖民斗争中的历史重要性,同时,斯坦尖锐批评他的个人态度和其在维护印度许多最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方面的有害影响。此书既不试图吹捧民族主义情感,也非蓄意去减轻帝国的负罪感。
伯顿·斯坦于1926年8月1日出生在芝加哥。他在那个透着坚韧务实气息的城市里长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服役后,他回到家乡潜心撰写一篇博士论文,并于1957年完成,主题是中世纪印度南部的蒂鲁伯蒂神庙的经济功能:从一开始,他对“宗教”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研究经济历史的重要性切入的。他曾在明尼苏达大学任教,然后于1966年转到夏威夷大学并任教十七年。1983年,他与妻子多萝西(Dorothy)移居伦敦,担任伦敦大学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的教授级研究助理,直到1996年4月26日去世。斯坦那时居住在距离位于伦敦黑衣修士区的印度事务部图书馆仅几个街区的地方,得以对芒罗展开研究并与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访问伦敦和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的学者进行交流(笔者就是当年与他一起在附近的酒吧就印度的历史研究现状进行午餐聊天的许多人之一),他的大部分学术成果是在他“退休”的这些年间完成的,因此没有受到传统学术环境的限制。
斯坦直言不讳自己对从现在开始往后倒着研究的兴趣,并且在理论上也头头是道,兴趣盎然。这位历史学家像一位考古学家那样,仿佛在竭力将时间形成的沉积物一层层抽丝剥茧,以追溯到更久远的过去,而他同时又掌握着关于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实际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作为南亚历史学家的职业轨迹。正如他在1989年出版的芒罗传记 [3] 中提到,他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芝加哥大学撰写博士论文时就想研究锡兰(斯里兰卡)和印度南部的现行农村发展计划。但是他几乎立刻发现自己“陷入了南印度的过去”。他最初仅仅是研究当代现代化的“背景”,后来在既存史学研究不足的情况下,他的研究成了一种个人探索,以及对南印度前现代农业社会复杂性的深度探究。也许正如克里斯托弗·贝利(Christopher Bayly)所说的那样,斯坦研究印度的方法就像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许多美国学者一样,具有“公开的反殖民精神”,至少在质疑帝国类别和历史假设的意义上如此。他的大部分学术工作动力都源于他的一个夙愿,那就是:“深入到殖民地社会类别的背后,发现什么是真正的统一性,什么是可能促进或阻碍发展的真正的政治和社会结构。” [4]
当然,斯坦在这本书和他的早期著作中对印度历史的研究方法在许多方面都是激进的。正如大卫·沃什布鲁克(David Washbrook)在向斯坦的学术研究致敬时所讲的,斯坦试图摆脱并挑战殖民统治“从根本上打破了印度过去的模式”这一“几乎不证自明”的观念。这并不是说斯坦认为殖民主义的干预无足轻重,或者说它未能改变印度历史的轮廓,而是说他独特的研究轨迹——从10世纪的朱罗王朝到帝国殖民总督芒罗——贯穿了南印度一千年的历史,“让他感到那是对已经在发生的事情的干预,而这些事情本身具有动力和能量,不会被少数戴着滑稽帽子的白人所阻止”。在沃什布鲁克看来,凭借他的这种站在殖民主义框架之外并能在更大、更无限复杂的变化模式中审视它的能力,斯坦对南印度长时段历史的感知是至关重要的。这种能力使他能够看到,影响南方(并且延伸至整个印度)过去历史进程的因素,“源于其自身地方遗产的东西与英国和整个西方强加给它的任何成分至少是分量相当的”。斯坦的天赋表现在“灵感中所透出的那种与众不同的‘现代主义者’气息”,这跟许多与他同时代的专门从事印度前现代史研究的人不同。他不接受“中世纪的历史是由‘文明’‘文化’和宗教信仰等非人格化体系的规范性力量‘制造的’”这一主流看法。相反,斯坦认为,那段历史,就像在现代历史中更常见的情况一样,应被展示为是由“具有自我意识的人们自己,首先通过他们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其次通过他们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
对于一个对印度中世纪和近代早期进行过深入研究的人来说,也许有些自相矛盾的是,斯坦对现在和对过去一样充满热情。对他来说,一个根本的而且反复出现的问题是,“一个现代国家的特定版本和一个资本主义的特定版本是何时、为何以及如何在南亚建立起来的?”在探究印度社会的潜在本质时,斯坦并没有转向印度零星而短暂的帝国历史,尽管他早期对“商会”(merchant guilds)很感兴趣,但他也没有像许多印度历史学家以前和以后所做的那样,转而去研究那些将印度与海洋贸易、全非洲大陆贸易联系在一起的贸易体系。斯坦对帝国的宏伟没有太多的关注,他本能地注意到日常和当地生活的重要性(应该讲,这是许多其他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和政治学家的共同之处)。甚至他对芒罗的研究,也更多的是关于殖民者与印度乡村直接交往方面的语用学,而非关于宏大的帝国叙事或西方对帝国的哲学思考内容。相反,他着眼于小规模和直接的东西——农民社会(peasant communities)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基于血缘关系和礼仪的合法性结构,寺庙在当地财富、权力和影响力系统中的功能,以及社会和环境独特的亚地区(泰米尔纳德邦),南部讲泰米尔语的农民社会主要在这些地区运作。这种对印度地方的基础重要性的了解不仅对斯坦早期有关农民社会的著作的撰写至关重要,而且对他的这本《印度文明史》的写作同样重要。
克里斯托弗·富勒(Christopher Fuller)在从人类学角度评述斯坦的著作时讲,尽管斯坦建议学生不要成为“回顾型的人类学家”,但他自己仍然将人类学视作和经济学同等重要的推动力,有助于他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历史,考察历史学家们使用的术语、范畴和概念。斯坦关于印度南部的研究、写作,广泛地借鉴了人类学,正如富勒所言,这尤其是因为,他的南印度国家模式“依赖于对当地社会(包括种姓、亲属关系、乡村经济和政治)以及宗教和仪式象征的分析”。斯坦对争议毫不陌生,如果说人类学给斯坦提供了用以抨击其他历史学家错误观点的手段,那么他自己也“比大多数学者更能深刻地意识到跨学科工作的陷阱”。富勒认为,即便如此,斯坦在撰写《印度文明史》时对人类学的兴趣正在减弱,尽管他对人类学有很多贡献,但他仍然是“一个十足的历史学家”。
斯坦借鉴人类学的一个重要例子是“分段国家”(segmentary state)的概念,这是他于20世纪70年代从英国人类学家艾丹·索撒尔(Aidan Southall)1956年对乌干达阿鲁尔(Alur)社会的研究中借用来的。并且在斯坦日后的印度研究中,这一概念始终保持着影响力——有人可能会说是显而易见的影响力。他于1980年在他的第一本书《中世纪南印度的农民国家与社会》(Peasant State and Society in Medieval South India)中谈到关于假想的朱罗“帝国”时首次使用了这个概念,而在他20世纪80年代后期对毗奢耶那伽罗帝国的研究(其特征为“弱中央集权政体”)中也能发现明显的呼应,这也为《印度文明史》中的部分讨论提供了信息,最明显的是在“导论”和有关中世纪印度的章节中。斯坦用这个概念来论证,在印度,许多政治和行政权力(以及本应划归国家的税收和军事职能)仍然掌握在地方族长和社群首领的手中,并没有真正让渡给那些自封的——有些可能也经过正式承认——国王、领主和皇帝,至少直到英国统治所导致的国家和社会转型开始前都是如此。
“分段国家”理论还使斯坦能够强调社群及其与国家之间不断发展的关系的重要性(显然,斯坦对种姓的描述比印度其他许多历史学家要少得多,对他而言,种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他所认为的“社群”)。在斯坦看来,社群是印度社会强大而持久的方面之一,它从最早的哈拉帕(Harappan)时代开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00多年,这与阿育王或其他所谓的皇帝短暂的、表面的集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4世纪到5世纪的笈多王朝时代一直到18世纪,社区和国家并存,而后者不能对前者行使决定性的控制权。但是对于斯坦来说,印度在现代早期和现代的历史,是以商业阶级和士绅阶级的兴起,以及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日益占主导地位为特征的。这导致社群变为“被剥去皮肤的躯体”,尽管仍然幸存,甚至在当代南亚仍然经常作为具有影响力的意识形态结构和有效的群众动员工具。
然而,实际上,斯坦采用的“分段国家”理论及其在印度历史研究中的运用,是他所有著作中最有争议的部分之一——可能就是争议最大的部分。许多历史学家感觉到(也许相对于印度的复杂精细而言,非洲则是过于简单粗犷的模式),斯坦在使用这一理论时严重夸大了南印度社会的分裂程度和地方自治程度,并且太过于随意地对待那些像毗奢耶那伽罗王朝这样的相对长期存在的政体的政治权威、军事和财政掌控问题,因此未能认清这类准帝国实体为后来的国家体制所奠定的基础,包括为18世纪和19世纪英国东印度公司打下的基础。在许多批评家看来,“分段国家”的想法似乎展现了一个过于静态的印度社会模式,这直接与斯坦本人所信奉的变革的长期动力背道而驰。 [5]
无论是对还是错(历史上很少有什么事情可以如此轻易地被认同或被排斥),“分段国家”的理论以及捍卫它的决心无疑是斯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这种理论可能被证实存在有多大的问题(甚至哪怕是对于那些对他最具同情心的评论家来说都存在问题),它仍旧有助于使斯坦的著作自成一格、充满活力和饱含寓意。不过,这只是斯坦在这部丰富多彩的历史著作中所运用的众多分析要素之一,也许正是作者对社群、阶级和国家的更综合性的讨论,使这本书如此重要,并且如同有些人或许会推测的那样,作为一种历史诠释和学术尝试而经久不衰,更不用说他对印度历史全貌还有不同凡响的了解了。
在多萝西·斯坦、桑贾伊·苏拉马尼亚姆(SanjaySubrahmanyam)和大卫·沃什布鲁克的协助下,该书的第一版在伯顿·斯坦逝世两年后的1998年由布莱克韦尔出版社出版问世了。在对印度历史进行长期探索的过程中,斯坦没有像以往的惯例那样结束于1947年英国由印度撤离以及随之而来的印巴分治,而是继续在本书“新国家,旧民族”一节中进行讨论,时间跨度直到两个后殖民地继承国(post-colonial successor states)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独立初期,大约一直到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为止,尽管那一章的部分内容也涉及后来的发展。在当前版本中,斯坦的原稿几乎全部被保留,仅进行了一些细微的修改和一些重新排序,不过,为了使《印度文明史》包含最新内容,“延伸阅读(参考书目)”那部分进行了扩充和更新,重新绘制了地图,并由编辑增加了标题为“另一个印度”的一节,以涵盖21世纪初的发展,并将其与斯坦自己的历史关注融合在一起。
伯顿·斯坦的主要出版作品
(ed.), Essays on South India (Delhi: Manohar, 1975: republished 1997).
(ed.), South Indian Temples: An Analytical Reconsideration (New Delhi: Vikas, 1978).
Peasant State and Society in Medieval South India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republished 1999).
Thomas Munro: The Origins of the Colonial State and His Vision of Empire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Vijayanagara (New Cambridge History of India,Volume I: 2)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ed.), The Making of Agrarian Policy in British India, 1770-1900(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ed.) with Sanjay Subrahmanyam,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Change in South Asia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A History of India (Oxford: Blackwell, 1998; second edition 2010).
序言注释:
[1]Harbans Mukhia,‘Review of Burton Stein, A History of In-dia’, Studies in History, 15(1), 1999, pp. 169-71.
[2]Sanjay Subrahmanyam,‘Agreeing to disagree: Burton Stein on Vijayanagara’, South Asia Research, 17(2), 1997, p. 130.
[3]Burton Stein, Thomas Munro: The Origins of the Colonial State and His Vision of Empire.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 3-4.
[4]以下评论来自克里斯托弗·贝利、大卫·沃什布鲁克和克里斯托弗·富勒,摘自1996年9月17日在东方与非洲研究学院举行的一次讲习班,以纪念伯顿·斯坦及其对印度历史的贡献。取自这些文献的论文发表于1997年的《南亚研究》(South Asia Re- search)第17卷第2期中,其中部分内容已包含在本书的第一版中。
[5]Subrahmanyam,‘Agreeing to disagree’, pp. 127-38. 对于“分段国家”理论及其在印度南部的运用的重要批评观点,请参阅:R. Champalakshmi,‘Review of Burton Stein, Vijayanagara’, Studies in History, 8(1), 1992, pp.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