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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解读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又称税制要素,是指构成一国税制的基本要素,尤其是构成税种的基本元素,也是进行税收理论分析和税收设计的基本工具。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法律责任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为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与纳税人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在规定期限缴入国库。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又称课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的征税对象又是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的应当征税的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规定税目一是为了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二是为了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例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5个税目。

三、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规定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重要标志。税率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我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适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是土地增值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一般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征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价格的数额。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如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七、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征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制定这种特殊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某些行业或项目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困难。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指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给予免除。减税和免税具体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税法直接规定的长期减免税项目;另一种是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之后仍依规定纳税。

(2)起征点。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3)免征额。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纳税对象中的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九、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违法行为和因违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两部分内容。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违反税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规定,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zPpqxi/B50iFPeSs6SOBbTfe7ne8zu3m35IB/pFfeFpAxfyWztHZIRSo+HUiZZ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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