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人生中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纳税。”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和税收形影不离,税收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购买柴米油盐,大到出行旅游、购买房产。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国家为什么要征税呢?国家征税最直接的出发点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粮食、衣服、汽车、住房等私人产品,同样我们也离不开国防、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义务教育等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可以由市场来提供,然而,铁路、公路、桥梁、路灯、绿地、排污管道等公共产品,由于其不可分割、很多人共同使用的属性,很难以个人购买、个人消费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即使能生产出来,也会因为成本太高导致市场上无人愿意生产。因此,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来提供。而政府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创造财富,为公共产品筹集资金的方式就主要靠税收了。所以,税收是公民享受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这种价格的法律用语为“对价”,它与用钱去购买私人产品有着相似的道理。现代税收体现的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的交换关系,享受公共产品就必须纳税。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的收入不仅仅包括税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收入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有很多,除税收之外,还有国有资本经营的利润、国家发行债券取得的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国家凭借什么征税呢?税收同劳动工资、地租、商业利润、资本利息一样,都是一种分配方式,但它又不同于这些分配方式。主要区别在于,税收是国家以政府为征收主体,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任何分配都要发生财富所有权、占有权或支配权的转移,涉及相关方面的物质利益,这就决定了任何分配的实现都要以一定的权力为依托。那么,国家利用税收这种方式进行分配是凭借什么权力呢?我们知道,领取工资要凭借自己的劳动付出,领取存款利息需要自己将钱存入银行,领取股利需要购买股票,这些按照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都要凭借对某种生产要素占有的权力。国家利用税收的方式参与分配凭借的不是这些权力,而是凭借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全体公民因需要委托一个公共管理者管理公共事务而授予政府的。公民委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向政府纳税是出于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国家公共权力要靠征税取得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时,征税必须以各种强制性的公共权力为后盾。
税收分配的对象是什么?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态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已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这部分只能留在生产部门内部,用于重新购置生产资料,以保证简单再生产的进行,一般不进入分配领域,因此不属于纯粹意义上的分配;另一部分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只有这一部分才有划分为不同份额并决定归谁占有的问题,因此,也只有这一部分才能成为税收分配的对象。而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又包括必要产品价值和剩余产品价值两部分。必要产品价值归劳动者个人占有,用于个人消费以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剩余产品价值主要是在社会范围内分配,用于社会积累和社会消费,以满足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需要。税收是由社会公共需要引起的分配,因此,它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渠道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来自这一部分的税收收入比重不断提高。
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征。税收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不一定对等,但就纳税人整体而言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的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同遵守。对于纳税人来说,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缴纳税款,既不需要多缴,也不得少缴;作为税务机关,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征收税款,既不准多征,也不得少征。
税收的“三性”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只有无偿征收,才能满足一般的社会公共需要。而要无偿取得税款,就必须凭借法律的强制性手段。固定性则是保证强制、无偿征收的适当限度的必然结果。
在悠悠的历史岁月中,税收扮演过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代表了不同的税收职能。现阶段,税收的主要职能是财政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让我们进一步走近现代税收,看看它是如何具体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标,发挥其职能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一直是税收最为重要的职能。“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作为一个庞大的统治机器,需要获得充足的物质条件来管理日常行政事务、保障经济发展、促进文化昌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以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方面的稳定发展,而税收无疑是国家获得物质保障的前提。国家只有通过税收才能获得稳定而充足的财政资金。无论是古代的封建王朝,还是现代的民主国家,都离不开税收。如果失去了税收所提供的物质基础,国家就无法正常运转。因此,税收的财政职能是其首要职能,税收对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
在现代国家,税收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方面。政府通过税收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如果将国家经济比喻成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那么,税收就是这辆汽车的方向盘。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形势“转动”税收这个“方向盘”,以适应并推动经济发展。
例如,政府通过对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多征税、征重税,从而使社会整体资源向绿色产业流动。又如,政府对科创企业实施鼓励和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大力扶持科创企业的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除了财政领域和经济领域,我们还可以在社会领域看到税收的身影。自国家产生以来,社会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到了现代社会,国家会通过税收来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这就是税收的社会职能。在税收的收入阶段,许多现代国家采取“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无收入者不纳税”的策略,以此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在税收的支出阶段,国家凭借对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再分配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例如帮扶困难群众、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