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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五大监管”上海实践,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为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提供“上海智慧”。

撰文|王俊寿

王俊寿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上海

“五大监管”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新体现,也是新时代金融监管部门的新使命。近年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为己任,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努力提升监管的整体性、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力求以“五性”的标准检验“五大监管”的效能,并在此基础上共同绘就金融行业的“五篇大文章”。

“五大监管”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在金融领域的生动实践。如果把各类金融机构比作各种类型的车辆,监管首先要画好交通线,做好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其次,控好信号灯。通过逆周期的手段和工具来控制金融机构的顺周期经营与管理。同时,竖好警示牌,让金融机构在“行驶”中能够行稳致远。最后,建好服务区。通过补胎充气加油修理等方式,对机构风险和隐患做到防之于未发,治之于未萌。与此同时,作为监管部门,一方面还要督促金融机构自身把好方向盘,为实体赋能,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指导金融机构系好安全带,只有做到自重自爱,才能实现“不用扬鞭自奋蹄”的效果。

从逻辑角度分析,“五大监管”是一个三纵两横的矩阵体系,是多维立体的监管架构,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是一个有机整体。犹如人的五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对机构形成整体画像;又如人的五指,掌心打开,各有所长;聚指成拳,形成监管合力。在具体实践中,上海监管局对“五大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形成一些经验与成效。

机构监管强调整体性,画好“一张像”,突出三个“抓”

上海金融机构具有数量多、类型广、业务活的特点,上海监管局按照“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的思路,画好机构风险画像,探索建立村镇银行“三层五档”分类监管格局、异地城商行在沪分行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机制等,做好分类分层差异化监管,并匹配相应的监管资源,旨在推动培塑一批“模范生”,惩戒一批“坏孩子”,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引导各类机构回归本源,找准自身定位。尤其对中小法人机构,从这两年我们处置的几个风险案例来看,党的建设弱化虚化、公司治理形同虚设、股东内部人控制等现象依然存在。为此,上海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抓机构法人。重点关注总行总公司资本约束、顶层设计、考核机制、合规文化、管控能力、科技支撑等方面情况,督导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三道防线”的建立以及风控与合规文化的培育等。二是抓公司治理。牵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重点关注党的建设、股东行为,防止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操纵,以良好的公司治理调动机构严格内控的内生动力,夯实稳健发展基石。三是抓市场准入。关口前移,从准入环节防范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做到三个“防止”,即防止产业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防止高管与从业人员“带病流动”,防止各类“伪创新”由监管背书。同时,加强党建引领,推动有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成立党组织,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这也是上海金融机构的特色。

行为监管强调人民性,织好“一张网”,突出三个“管”

上海辖内银行保险法人机构以及信用卡中心、资金中心等专营机构众多,大量情况复杂的消费者维权诉求随之而来。对此,上海监管局加强行为监管,以“消保专项治理年”“消保深化治理年”为契机,开展了维护合法权益的“持久战”和打击非法行为的“攻坚战”。一是管合法更要管非法。严防“有照违章”,严禁“无照驾驶”。对正常消保诉求“开正门”,提高办理质效;对违法违规、闹访缠访行为“堵偏门”,释放监管资源。二是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衍生出金融风险。发挥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作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织牢协作网络,加强群防群治,全方位管控,打早打小,全链条打击,保障金融市场安全稳定。三是管事后也要管事前。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一方面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聚焦影响金融稳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一方面加强适当性管理,创新消保教育宣传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和金融参与者的素养。同时,多管齐下,对内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主动下访和接待信访相结合,强调机构“一把手”要主动接访接诉,抓好消保全流程管理责任的落实。对外,建立协同共治的地方“大消保”工作格局,跨部门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信用卡“反催收联盟”,两年来已配合打击相关案件超过30起,涉案金额逾8000万元。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2023年以来,上海地区累计侦破信贷领域经济犯罪案件2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超1亿元。

功能监管强调一致性,用好“一把尺”,突出三个“一”

坚持同一业务、同一标准、统一监管,用科学的监管标尺有效实现监管贯通,防止以金融创新之名、行监管套利之实。重点是建立跨机构监管和跨市场协同的标准与机制,尤其要在交叉金融领域、资管类业务,以及普惠金融考评等方面集中发力。比如,上海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合规的指导意见,提升监测统计标准的统一性。对于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同质同类业务,要加强跨机构监管和横贯式检查,及时规范各类“伪创新”“擦边球”。以供应链专项稽核调查为例,上海监管局对辖内127家各类金融机构供应链业务开展大数据分析,从数据异动、平台合作、行业分布等多个维度对全辖银行机构进行画像,从中筛选出32家机构开展非现场稽核,对4家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最终发现并揭示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打早、打小、打萌芽”。同时,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联动,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既防止简单化的“一刀切”,又避免各自为政的竖井式监管,增强政策的一致性和协同性。上海监管局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建设“临港新片区金融风险监管系统”,率先围绕监管业务和监管数据开展“央地协同”探索实践。

穿透式监管强调精准性,扎好“一根针”,突出三个重点

上海监管局恪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穿透式监管理念全面嵌入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各种监管手段中,既看人又看事,既看表又看账,还要透过人、事、表、账看风险。一是强化对中小法人机构股东股权的穿透。围绕股东入股资金、隐藏关联方关系网络、分红资金去向等开展穿透,督促部分违规股东完成股权清退和转让。二是强化资金流向穿透。开展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穿透,建立股东互投、股东代持等10余个模型,贯通银行、保险、信托等监管数据源,穿透揭示保险资金通过层层嵌套投向高风险领域、股东关联方等问题隐患。三是强化业务实质穿透。选取部分银行互联网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进行线上智能分析监测,针对疑点开展现场核实,发现部分普惠业务存在企业划型不准、虚增贷款规模等情况。同时,深入推进监管数智化转型,强化穿透的技术支撑,提升穿透式监管工作质效。运用大数据工具,连通多方数据源,打破机构、地区壁垒,沿着逻辑的“线头”,用好穿透的“钻头”,直击问题的“骨头”,找准症结的“源头”,精准打击各类隐秘性、交叉性、关联性的风险,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力求实现“检查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

持续监管强调动态性,走好“一生路”,突出三个“全”

持续监管强调要覆盖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一个金融机构如同一个活的生命体,如何实现打造百年老店、做到慎终如始,持续的、动态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高管任职资格核准重点防止“病从口入”,但并非一劳永逸,为此,上海监管局试点对上海中资法人银行高管开展持续监管,探索建立高管准入后持续监管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高管持续合规培训测评,以督促在任高管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体现一以贯之的监管导向,形成“任职资格申报审查—任中持续评估—离任审计”的工作闭环。此外,上海监管局还对各类市场准入、重点业务案例等开展“后评估”,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对举报投诉问题整改、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等开展“回头看”,力争提升金融监管的动态性、完整性和持续性,通过点的监测实现线的监管,再到面的监控,真正实现持续监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的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上海肩负着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的使命,在金融监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上海监管局将责无旁贷地在践行新监管理念中善谋善为、善作善成,不断丰富“五大监管”的上海实践,为探索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提供“上海智慧”。

(责任编辑:都闻心) SVy1JpChAsWCikAKXYnE1n1S9YcFkRc4/GZbaVtr2SNoOKhL3WBPmsNpu1iAv6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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