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山峰看作大自然惊人的力量在无尽光阴里缓慢劳作的丰碑,我们的想象力便会充满敬畏。
——莱斯利·斯蒂芬 ,1871年
一六七二年八月,欧洲大陆,一个夏日的正午。在米兰和日内瓦,居民们正在欧洲的烈日下挥汗如雨,而海拔数千英尺之上,辛普朗山口的雪地里——欧洲阿尔卑斯山脉的几处主要交汇点之一——托马斯·伯内特却在瑟瑟发抖。和他一起战栗的是年轻的威尔特伯爵——托马斯·博林的玄孙,托马斯·博林的女儿正是亨利八世那不走运的安妮王后 。伯爵的家族认为这个孩子需要接受教育,而伯内特,这位拥有惊人不羁想象力的英国国教徒,此时已离开剑桥大学基督学院的教席,开始绵延十年的长假,并接连担任贵族少年的监护和指导人,年轻的伯爵便是其中的第一位。
这是伯内特见识天主教治下欧洲大陆的机会。他们要和阴沉着脸的向导和他那群叫唤着的骡子一起翻越辛普朗山口,然后一路南下,沿途经过狭长的波光粼粼的马焦雷湖,穿越丘陵地带的果园和村庄,行经绿呢毯般的伦巴第平原,最后下到色彩淡雅、陶冶人心的意大利北方诸城——米兰是第一站,这个男孩一定要见识一下这些地方。
不过在此之前,他们得翻过大山。辛普朗山口乏善可陈,顶上有一家简陋的小旅店,不是能舒舒服服歇一晚的地方。寒气袭人,当地还有熊和狼出没。这家旅店不过是个简陋的棚屋,由萨伏依人经营照管,但他们也是牧羊人,并不情愿身兼两职。
虽然有种种不适,伯内特却挺高兴。因为他发现这群山之中与其他地方截然不同:一时间让比较的力量无处可施。在伯内特看来,这个地方真是与世上任何其他地方都大相径庭。时值夏季,这里却遍布高高的雪堆,被风雕琢后凝结成冰,而且显然对阳光无动于衷。雪在日光下金光闪闪,而在背阴处看,又是软骨头那奶油般的灰白色。到处散布着房子大的岩石,向四周投下交错的蓝色影子。远远从南方传来雷声,可看到雷雨云砧 远在伯内特脚下数千英尺外,聚集在皮埃蒙特上空。他高兴地发现,自己在风暴之上。
山下的意大利有著名的罗马城遗址,伯内特知道年轻的伯爵必须到那里一游,作为古典教育的一部分。伯内特自己也对古罗马神庙的断壁残垣和布满教堂壁龛的镀金圣人哭像倾心不已,然而此处山上,在阿尔卑斯的巨砾之间,在他后来描述为“隆隆作响的多山地带”,有一些东西在他看来远比古罗马遗址来得更令人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即使在他所处的时代,山峰总被视作饱含敌意、令人厌恶,伯内特却不知为何仍被这片山地深深打动了。“这些东西有一种庄严高贵的神态,”辛普朗山口之行后他写道,“在心中唤起伟大的思想和热情……和所有对我们的理解力来说太过庞大的东西一样,它们以‘过度’充满、制服我们的头脑,而且让头脑处于一种愉悦的恍惚和想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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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伯内特在欧洲大陆度过了十年,其间他还将和数位受他监护指导的年轻人一起翻越阿尔卑斯和亚平宁山脉。看多了这些“荒芜、巨大、杂乱的石头堆和土堆”,他渐渐想要了解这陌生景色的来龙去脉。这些岩石是怎么变得如此四散分布的?为什么群山会对他的心灵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山峰极大地激发了伯内特的想象力和调查钻研的天性,他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对大自然中这般混乱局面的形成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否则心中难安。”
就这样,伯内特开始着手他那行文雅致的启示录般的杰作。山脉似乎是最永恒不变的事物,这本书成为第一本设想其过往的作品。伯内特写作时,正值欧洲噩兆频现的年代。一六八〇年和一六八二年,天上可见分外耀眼的彗星。埃德蒙·哈雷(Edmond Halley)从一座火山顶上目睹这些天体之后,追踪和命名了他自己的“火红信使”(fiery messenger),并且(准确地)预言,它一七五九年会再次出现。欧洲各地出版了成千上万种小册子,预言各种灾难即将毁坏文明世界——君王驾崩、狂风暴雨扫荡田野、干旱、船只失事、瘟疫,以及地震。
就在这充满异象和凶兆的氛围中,托马斯·伯内特的《地球的神圣理论》( The Sacred Theory of the Earth )于一六八一年问世。书最初用拉丁语写就,只谨慎地印了二十五册,还有一行献给国王的辛辣的题献词(以影射陛下的愚蠢)。伯内特的书没有朝前预言未来可能的灾祸,而是向后追溯到一切灾难中最大的那场——大洪水。《圣经》的正统观念认为地球从古到今一成不变,而正是《地球的神圣理论》开始破坏这一观念;也正是《地球的神圣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人们看待和想象山峰的方式。我们今天得以想象地貌的过往。探索它深远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伯内特历时十年思索毁灭崩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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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伯内特之前,人们对大地的概念缺少第四个维度——时间。有什么能比山脉更加永恒,更无可置疑地存在于斯呢?上帝赋予它们起伏的姿态,它们会永远如此,天长地久。十八世纪之前,《圣经》创世说决定着人们如何想象地球的过往。根据《圣经》,世界的开端是相对新近的事件。十七世纪,人们几次试图根据《圣经》给出的信息巧妙计算出一个确切的创世日,其中最著名的是阿马大主教詹姆斯·厄谢尔(James Ussher)的推算。根据他那有些可疑却又一丝不苟的计算,世界于公元前四〇〇四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开始诞生。厄谢尔的计算作于一六五〇年,而直到十九世纪早期,他的创世年表还印在英语《圣经》的肩注里。
有了这样的灌输,伯内特时代的正统基督徒就无法想象地球还有一段悠久的历史。人们普遍认为地球的年龄不到六千岁,而在这段时间里看不出它的老去。没有哪处地貌拥有值得思考的过往,因为地表看起来始终不变。山脉和其他所有事物一样,形成于《创世记》所描绘的最初那个狂乱的星期。确切地说,它们在第三天被造出来,与此同时地球的极地被封冻,热带则变得炎热。它们的样貌从此便没什么变化,除了长一点地衣、受一点风霜侵袭这些表面影响外,就连历经大洪水后都安然无恙。
这就是通常的看法,然而托马斯·伯内特坚信,时人相信的这种开天辟地的经典无法解释世界的面貌。让他尤其疑惑的是大洪水的水力学原理。他想知道,这些水究竟来自地球何处,可以像《圣经》言之凿凿的那样,如此泛滥成灾,“淹没了最高的顶峰”?
伯内特计算,洪水若达到淹没环球高峰的深度,需要“八个大洋的水量”。然而《创世记》所载的四十天暴雨至多能降下一个大洋的量,这个水量都不够拍打到大多数山脉的山脚。“我们到哪里去找剩下的七个大洋的水?”伯内特问道。他推论,如果没有足够的水,那就是当时的陆地一定小得多。
于是伯内特提出了他的“蛋形世界”理论。他认为,创世之初,地球是一个光滑的椭圆形球体,就像一个蛋。这个蛋表面无瑕,质地统一,并没有高山峡谷破坏它优美的轮廓。然而,瓷器般的表面掩盖着复杂的内部构造。地球的“蛋黄”,即它的中心,充满火焰,围绕着这个蛋黄的是“一层一层环套的球体”,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而“这个蛋的蛋白”(伯内特坚持用蛋的比喻)是一个被水填满的深渊,地壳就漂浮在水面上。这便是伯内特式的地球构造。
伯内特断言,诞生之初的地球,表面虽无瑕疵,却并非无法破坏。经年累月,太阳晒干了地壳,使它起皱断裂。在它下面,深渊中的水开始更加汹涌地挤压变得脆弱的地壳,直到那场致命的巨大泛滥——大洪水——受造物者召唤而来。地球内部的大洋与熔炉最终撕裂了地球的壳。一部分地壳跌入新张开的深渊,洪水上涌,淹没剩下的大陆,形成了伯内特生动描述的“无边无际、在空中咆哮的巨大海洋”。地壳物质四处打转,岩石泥土混乱一片;大水退去,留下一片狼藉。用伯内特的话来说,它们留下了一个“躺在自身垃圾堆之上的世界”。
伯内特想要说明的是,他同时代人所认识的地球,不过是“一场大毁灭的镜像或图景”,而且是一幅非常残缺的映像。为了惩罚不虔敬的人类,上帝一举“毁灭了旧世界的构架,用它的残骸给我们造了一个新世界,我们今天就住在这个世界里”。地貌中最凌乱又最有魅力的山脉,完全不是上帝凭空造出来的,不,它们是大洪水退却后留下的残渣,是在大洪水的巨大力量下被扭转而后堆积的地壳碎片。事实上,山脉是人类罪恶的庞大纪念。
一六八四年英译本出版后,一大拨出版物随之涌现。伯内特认为地球目前的构造存在缺陷,并质疑对《圣经》的传统阐释,这些都激怒了很多人,他们纷纷写书驳斥他的神圣理论。很快,这场争论让伯内特的想法及其对立观点在学术界广为流传——拥护者和批判者都将《地球的神圣理论》简称为“理论”,人们也明白,不加说明地说“理论家”就是指伯内特。据斯蒂芬·杰伊·古尔德 估计,《地球的神圣理论》是十七世纪最广为传阅的地质学著作。
就这样,学术界的想象力第一次参与设想地球荒野地貌的过往。伯内特争论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山脉的外表。它们不再仅仅是墙纸和背景——它们本身成为值得思考的对象。重要的是,也正是伯内特在后世心中确立了山脉既骇人又撩人的观念: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就被伯内特的散文深深打动,甚至想把《地球的神圣理论》演绎成一部素体史诗;约瑟夫·艾迪生和埃德蒙·伯克 构想的崇高学说都受到伯内特著作的影响。伯内特看到了山地景色的壮美,并将它表达出来,由此为感受山脉奠定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伯内特为才华所累。剑桥向来自筑防线,谨防有害或有悖教义的学说进入,伯内特对《圣经》的质疑已经越界。光荣革命之后,他被迫离开教职,也被排除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候选人行列外。他作为英国国教神职人员生涯坎坷,当作家却声名长存。他提出地球表面的样貌可能并非一成不变,也因此开启人们对地球历史的不懈探究。在《地球的神圣理论》的序言里,他自豪地写道:“我收复了一个从人类记忆中失落数千年的世界。”他自豪得有理。伯内特是地质学史上第一位时空旅行者,一位朝向过往的历史探索者,一位对世上最陌生的国度、对久远过去的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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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内特质疑了世界面貌一成不变的信念,却并未提出世界的年龄比厄谢尔算出的六千年长。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地球历史才第一次得以大幅延长。对所谓的“年轻地球”这一正统观念持异议的主要人物之一,就是富于妙想的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布封(Georges Buffon)。布封在他简明扼要的《自然史》中勾勒出一幅世界历史全景,分为七个时代,他认为《创世记》所载的七天是一种隐喻,每一天实际上都指代一段漫长得多的岁月。他公然估算地球有七万五千岁,尽管他觉得这个数字还是过于保守。布封去世后人们发现了他的笔记,里面草草记下一个猜测:地球有数十万年的历史。
布封的办法真是巧妙:他把《圣经》记载的每一天都变成一段长度不限的时代,为地质学家着手发掘地球的真实历史创造了必要的时空条件,同时又守在尊重《圣经》的界限之内。正是布封和类似作家的作品将厄谢尔“公元前四〇〇四年”这一准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估算转变为《圣经》直译主义的愚蠢图腾。 因为一旦地球的历史不再局限于六千年,人们就有可能更系统地设想在更长远的时间段里发生过怎样的变迁。在这个刚刚变老的地球上,地质科学得以出现、立足,而又免于渎神的谴责。
到了十九世纪初,那些热衷于设想地球过往的思考者开始分化成两个思想阵营,一般称为“灾变论”和“均变论”。应该指出,十九世纪后期的地质学家——尤其是查尔斯·赖尔(Charles Lyell)——倾向于夸大这两派互开论战的程度,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虽然观点确实不同,双方其实并未明确划清界限。
持灾变论者认为,地球的历史是由重大地球物理巨变主导的:出现过一次或多次“大毁灭”,大水、冰冻和火撼动地球,几乎摧毁了所有生命。地球成了墓地坟场,埋葬着无数如今已经灭绝的物种。剧烈的潮汐运动、全球性海啸、大地震、火山爆发、彗星掠过——这些因素塑造、震荡了地球的表面,让它变得像如今这般崎岖不平。关于山脉的形成,有一个灾变说理论流传甚广:因为地球是从最初的白热状态冷却下来,体积慢慢缩小,地表很可能剧烈皱缩,就像苹果渐渐干枯时会起皱。地球上的山脉就是地表的褶皱波纹。
均变论者则大力反对这种剧烈突发性的地球历史观。他们主张,地球从未经历过全球性大灾难。诚然,有地震,有火山爆发,有海啸——这些现象无疑贯穿地质史,但它们是局部灾难,只是撕扯重塑了附近的地貌。当然,地表有过剧烈变迁,在所有山脉或海岸线上都可以看到证据,只不过这些变迁是通过地表的侵蚀损耗、缓慢而惊人地实现的,这个过程如今仍在进行。
均变论者力争道,假以时日,大自然的常规武器——雨雪霜冻、河流海洋、火山地震——会发挥最大的效力。因此灾变论者引为例证的灾难,事实上是一场缓慢而持久的地质对抗的结果。均变论的基础是“当下是解锁过去的钥匙”,换句话说,仔细观察当下地表正在发生的地质变化过程,就能推断出地球的历史。这是“滴水穿石”理念的地质学版本: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河流或冰川可以将大山一劈为二。时间,长久的时间——这就是均变论起作用所需要的唯一手段,而均变论者也一步步将地球起源的时间推向远古,比之前任何人想得都要久远。
最著名的早期均变论者是苏格兰人詹姆斯·赫顿(James Hutton),他常被视作“古典地质学之父”。赫顿拥有一种直觉,能“倒推”物质变化的进程,可谓从地貌中解读过去。像所有地质学奠基者一样,他是个精力惊人的徒步旅行者,几十年间在苏格兰大地上来回行进,试图通过归纳和想象,感应是什么变化过程形成了如今的地貌。在一处苏格兰峡谷中,赫顿抚摸着灰色花岗岩巨砾上的白色石英皱痕,便明白这两种岩石间曾经发生的碰撞,他看到了在极大的压力之下,熔化的石英怎样挤进花岗岩母体的薄弱处。跟着赫顿探索,就进入了一个历史深远到骇人的世界。有个出名的例子是他的同事兼仰慕者约翰·普莱费尔(John Playfair)讲述的,他们当时正探访贝里克海岸的一处地质遗迹。普莱费尔写道,赫顿解释起岩石构造所暗含的信息时,“会如此深入地看向时间之渊,头脑似乎都因此而晕眩”。
从一七八五年到一七九九年,赫顿的三卷本巨著《地球论》( Theory of the Earth )相继问世,这是他数十年思索地貌构造的结晶。他在书中提出,我们如今居住的地球,只是一系列不计其数的轮回中的瞬息剪影;山脉海岸看似永恒,实则只是我们自己短暂寿命造成的幻觉。如果我们可以活上亿万年,不仅能看到文明的没落,还能目睹地表面貌的彻底重构。我们会看到山脉受侵蚀变成平原,也会看到新的大陆在海底形成。从大陆上被侵蚀下来的碎砾躺在海底沉积层里,地心放热,慢慢将其岩化,即变成石头,又经过千百万年,石头被抬升上来,产生新的大陆和新的山脉。正因如此,赫顿说,山顶岩石中嵌着的贝壳不是大洪水冲上来的,而是由耐心且永不停歇的地质运动从海底抬升到山顶的。
赫顿没有给地球的年龄设限,根据他的观点,地球的历史可以向过去无限回溯,也可以向未来无限延伸。他著作的最后一句话流传后世:“因此,目前研究的结论是,我们没有发现开端的任何蛛丝马迹——也不知道终点在何方。”地质学对大众想象力的一个重要贡献,正是地球历史这种无法形容的进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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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地质学变革怎样影响了人们对山脉的想象?一旦地质学家揭示出地球已有千百万年岁,并且还在剧烈而持续地变化着,人们就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看待山脉了。这些“永恒”的雕像突然间具有了一种令人激动又困惑的易变性。山峰曾经看上去那么持久、那么永恒,实际上却始终在数不清的年月里被塑形、损毁、改变;它们当前的样子只是“侵蚀-抬升”这一永恒轮回中的一个阶段,这些轮回决定了地球的构造。
在地质学的审视下,一些不曾存在的风景突然出现,吸引新一代登山者来到山里。“我以前从未看到的,”霍勒斯-贝内迪克特·德·索绪尔 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写道,“正是那些伟大山峰的骨架,我一直想了解它们的联系和真正的构造。”地质学为进山旅行提供了一个理由、一个借口——科学探索。一八〇一年,一位英国记者注意到:“一种对自然的过分好奇吸引欧洲各地的旅行者来游览旧大陆的制高点——勃朗峰,并去探索周围的冰川。这些地方最近大受关注——地质学家、矿物学家,甚至只是业余爱好者都满怀热望,成群赶赴那里;连妇女都享受着观看全新景观的快意,旅途劳顿一扫而空。”现在,看山也是“勘”山——是想象它们的过去。英国科学家汉弗莱·戴维(Humphry Davy)在一八〇五年说得好:
对地质探索者来说,每一条山脉都是对地球所历巨变的显著纪念。最崇高的推测被唤醒了,人们不再理会当前,而是沉浸在对过去的想象中,一心崇拜建立秩序的伟力,而这秩序乍一看是一片混乱。
于是,在我们更容易在山顶感受到的更为熟悉的眩晕之上,又添上了另一种眩晕——由久远年代引发的眩晕。正如伯内特在此前一个世纪提出的那样,登山不仅是一种在空间里向上的经历,也变成了一段于时间中回溯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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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赫顿也许可被称为地质学之父,但他绝不是最善表达的鼓吹者。除了那句令人浮想联翩的卷末语,《地球论》通篇写得深奥费解,就像他心爱的古老红砂岩一样通体一致,难以穿透。一直到三十年后,另一位名扬四海的地质学家才真正让地质学的迅速发展和惊人发现流行起来,并且吸引更多人走进群山之中。他就是苏格兰地质学家查尔斯·赖尔,正是他教导十九世纪的人们熟悉地质学的语言和想象,比伯内特甚至赫顿做得都出色。
成为一名地质学家之前,查尔斯·赖尔做过律师,法庭辩论的训练让他写得一手极清晰雅致的好文章。一八三〇年到一八三三年间,他出版了一套三卷本著作《地质学原理:从目前地质运动的原因试论地表变迁历史》( The Principles of Geology: an Attempt to Explain the Former Changes of the Earth's Surface by Reference to Causes Now in Operation ),细致而精彩地阐述了均变论背后的论点:研究当前是解锁过去的钥匙。这套书很快成了当时聒噪阶层 的必读书,并被广泛翻译,到一八七二年已经出了十一版修订本。
赖尔的卓越之处在于他对细节的驾驭。就像达尔文后来在写作《物种起源》时做的那样,赖尔将层叠绵密、无可辩驳的事实和富于启发的趣闻结合起来,征服了读者——在事实方面,他的写作和他所描写的地质变化十分相似。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是,赖尔概括的知识亲切易懂,读者不需要特殊设备或长期训练也能解开地球的历史:需要的只是一双敏锐的眼睛,一点基础的均变论知识,以及足以促使自己站在“时间深渊”的边缘向下凝望的好奇心和勇气。只要具备这些最简要的条件,任何人都能参观世界上最动人的展览——地球的过去。
为了亲历这种体验山脉的新方法,让我们来到一八三五年的瓦尔帕莱索城,一处悬架在智利太平洋海岸上的险要之所。城名意为“天堂谷”,再难找到比这更不贴切的名字了。首先它并不在山谷中,而是坐落在太平洋滚滚卷浪和红色山脉之间一线还算平坦的土地上,那红色山脉就在城背后陡直升起。其次它完全没有天堂的样子。终年呼啸的海风卷走地表土层,地势陡峭,土壤苦咸,这些都意味着不会有像样的植被。人们住在溪谷沟壑间一簇簇矮小的白墙红瓦房里,除了他们,几乎找不到其他生灵。靠近岸边,平底小渔船在波涛间起伏,随时准备接待在深水里下锚的大船,因为瓦尔帕莱索是智利的主要港口,虽然看上去不太像。笼罩在这整个景象之上的,是夏季海边的干燥空气。
就是在瓦尔帕莱索,一八三五年八月十四日,查尔斯·达尔文上马出发,开启一段深入安第斯山脉腹地的长期探险。海湾里泊着他的船——装有十门炮的英国皇家海军双桅舰“小猎犬号”,达尔文是船上的科学观察员。在剑桥读书时,达尔文对地质学产生兴趣,在一八三一年十二月一个狂风暴雨之夜从德文港起航前,他在行囊中装上了赖尔的《原理》第一卷,作为漫漫南美之行的消遣。停靠佛得角群岛时,他上岸验证赖尔的理论。等“小猎犬号”抵达巴塔哥尼亚高原的平地时,达尔文已经能想象力全开,“赖尔式”地解读看到的各种地貌:从当前的样子推断出深远的过往。“我总觉得我的书有一半出自赖尔的大脑,”他后来写信给朋友伦纳德·霍纳(Leonard Horner)说,“因为我一直认为《原理》的伟大价值就在于它改变了一个人整体的思维方式,于是这个人在看赖尔其实从来没见过的东西时,有一部分是透过赖尔的眼睛去看的。”
达尔文离开瓦尔帕莱索之后,先骑马沿着海岸向北走了一天去看化石贝壳层,有人告诉他这可不能错过。确实令人叹为观止——漫长海岸布满钙化的软体动物,达尔文准确地推断出:由于地壳逐渐运动,它们被抬升至目前高出海平面数米的落脚点。看过贝壳——也看到一伙当地人带着锄头、铲子和手推车,成车成车地掠夺这些贝壳去烧制石灰——之后,达尔文调转马头朝向内陆,一路慢跑向上,穿越宽广肥沃的基约塔山谷(后来他在日志中写道:“任何一个把瓦尔帕莱索称作天堂谷的人,想到的一定是基约塔。”)。山谷里橄榄树密布,还有橘树、桃树和无花果树丛,被山民修剪成一方方小小的果园。高一些的山坡上,麦田在阳光下闪耀,再上面矗立着一千九百米高的基约塔钟峰,从峰顶能看到据说十分壮美的景色。达尔文要攀登的就是这座山。
他在山脚下的一座大庄园里歇了一夜,找到一位加乌乔 牧人做向导,又得到几匹精壮的好马。他们向上进发,艰难地穿过树干粗壮的棕榈丛和山腰间修长茂盛的竹林。路不好走,夜幕降临时两人只走了到顶峰四分之三的路。他们在一口泉眼边支起帐篷,加乌乔牧人在竹子交错而成的棚架下生火,煎了牛肉条,烧水沏上巴拉圭茶。黑暗中,火光在竹子棚架上跳荡,有一瞬间达尔文觉得这火光照亮的竹子好似一座异域教堂。清境如许,月华似水,空气如此澄澈,达尔文甚至看得到二十六英里之外泊在瓦尔帕莱索的船只,桅杆历历可辨,像细小的黑色条纹。
第二天一早,达尔文爬上通向钟峰平坦山顶的绿色大岩石。从那里极目远眺,他看到了安第斯山脉一座座皑皑顶峰和堡垒;向下望去,能看到下方山体的侧翼上,有贪婪的智利金矿业留下的伤疤。这片景色让他震惊:
我们在山顶待了一天,我从未如此享受在山顶的感觉。风景本身就很美,而看到这些雄伟山脉唤起诸多思考,更让人心旷神怡。谁能不崇拜让这些山脉升起的伟力,谁又能不更崇拜打破、迁移乃至夷平这整个巨构所必需的无穷岁月呢?这里我不禁想起巴塔哥尼亚广阔的砂石和沉积岩床,如果叠加到科迪勒拉山系上,能让它们再增高好几千英尺。在那个国家时我曾困惑,山脉怎么能产生如此大量的砂石而不被彻底夷平?我们现在可不能推翻这个困惑,怀疑万能的时间能否把山脉——哪怕是科迪勒拉这样伟岸的山脉——磨蚀成碎砾和泥土。
从这个鸟瞰的视角,达尔文的目光不仅掠过空间,也深入时间。确实,观看眼前真实风景所获得的乐趣,与观赏他想象中的景色相比只能屈居其下——后者让他看到一度在此矗立的皑皑山峰和山脉,然而由于地质的“伟大力量”,它们已不复存在。达尔文事实上凝视着一座又一座心中的山脉,赖尔的学说让他新近才得以看到它们,真是奇妙无比。
达尔文的日志中,这样的时刻比比皆是。对于他出版的此行记录《小猎犬号航海记》的很多读者(这本书当时十分畅销),最刺激的点就在于不仅能跟随达尔文踏足暴风雨频仍的火地岛和巴塔哥尼亚的银色荒原,还能在新近发现的地质时间中来回穿梭。英国皇家海军“小猎犬号”是世界上最早的时间旅行船之一,它的曲速引擎由达尔文的天才想象和赖尔的洞察力共同驱动,亦成为后世“进取号”飞船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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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在荒野之境待过的人,都以某种形式感受过普莱费尔在贝里克郡以及达尔文在智利体会到的时间加深之感。某年三月初,我徒步走完奈西谷全程,那是环绕在苏格兰凯恩戈姆山脉背后的一道长谷。从横截面来看,这条峡谷是U形的,和那个地方所有的峡谷一样。之所以呈这个形状,是因为直到八千年前,苏格兰高地和威尔士、英格兰北部部分地区、北美大部以及欧洲很大一片区域一样,还在冰川覆盖之下。这些冰川慢慢移动,将大地挖起、碾碎、重塑。
那天在谷中行走时,我看到两边谷壁三分之二高处都有冰川留下的高潮印记,当年被冰川带到那里的巨砾形成一条参差的线,就像被冲刷到海岸上的零碎杂物。谷壁上还留下许多溪流横向切割过的印记,那是在冰川从谷里消退的数千年间刻进花岗石基岩里的。雨水不断从山脊边流下来,像回字纹一样刻进山体。水一旦找到一条路径,就会不停地加深它——冲走小的岩石颗粒,小颗粒又撞松其他颗粒,直到切割出小槽,小槽变成沟渠,沟渠变成溪流的河道。
顺着一条这样的河道,我爬上山谷东坡,到了高潮线上。欧石南上还积着一簇簇融雪,湿湿滑滑,我常常要用一只手向下探到石南丛中来保持平衡。接近巨石时,我还惊起一只岩雷鸟,它拍打着翅膀飞向白色天空,很快成了剪影。
到达巨石时,手已经冰冷,我把双手搓得“唰唰”响,然后继续向上,从一块巨砾跳向另一块,想象当年山谷就像个浴缸,装满了冰。每块岩石都有黑土围绕,白天岩石吸收的热量向外滤散,融化了周遭的积雪。我继续向前,直到坡度陡增,只得又往下回到谷底。小路把我带到一处面积大约有十平方米的裸露岩石边,我走上去,蹲下来研究它。岩石上的水平条状刻痕说明,它曾经是造就这个峡谷的冰川的摩擦点,是冰川巨大的肚皮擦过大地的地方之一。
我从岩石向上望去。雪刚下过,在薄薄一层积雪的覆盖下,峡谷之外肉眼可见的山峰呈现出灰色,轮廓也变得柔和。远处的山体在冬季白色的天宇下几乎分辨不出,只有一些深色线条依稀勾勒出个大概,让我想起炭笔素描或中国水墨画的精简线条。
两小时后我到达谷口,此处两山护卫,西面是斯塔克-安-伊奥莱尔山的锥形峰顶——雄鹰崖,东面是拜耐克莫尔山和拜耐克贝格山。向下望向北面的森林,我看到大约半英里远处有一群马鹿——赤褐色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小跑着穿过山腰,在石南丛或积雪很深的地方抬起膝盖。我站着看了这群马鹿几分钟——它们是这片景色中唯一活动的东西,突然就被时间吞没了。两万年前,更新世后期,眼前马鹿穿越的这片长着石南的花岗岩,还淹没在几百万立方升冰体之下。六千万年前,苏格兰从格陵兰和美洲大陆板块猛烈分离之时,玄武岩熔浆在这片土地上奔腾肆虐。一亿七千万年前,苏格兰还漂浮在北半球热带地区,我现在站立的地方还覆盖着干旱赤红的沙漠。而四亿年前,一片喜马拉雅规模的山脉矗立在苏格兰,而今只剩下若干饱经侵蚀的残段。
掌握些许地质学知识,你就能在看风景时拥有一副特殊的眼镜,它能让你回溯岁月,于是在你看到的那个世界里,岩石消融,海洋岩化,花岗岩像米粥一样溢溅,玄武岩如炖菜般咕嘟冒泡,一层层石灰岩则宛如毯子,可以轻易翻叠。透过地质学的眼镜,坚实的陆地成了变动不居之地,让人不得不重新考虑什么是牢固的,什么则不然。纵然我们以为石头具有抵御时光流逝的强力,可以拒绝时光的驱遣(比如石标、石牌匾、纪念碑、雕像),但事实上这只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存在太过短暂无常。一旦置于更大的地质背景里,岩石和其他任何物质一样脆弱易变。
最重要的是,地质学明确挑战了我们对时间的理解,让“此时此地”的感觉不再那么笃定。作家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将那种时间不再以日、小时、分秒为单位,而以百万年甚或千万年计的感觉,令人难忘地称为“深时”,这般富于想象力的体验把人类社会的瞬息压碎,碾成薄饼。思考着深时的广阔,你的当下就会全面崩溃,过去和未来以难以想象的巨大压力把当下压缩成虚无,剧烈又骇人。而且这不仅是一种思维上的震惊,还是身体上的,因为一旦承认坚硬的山石在岁月销蚀下尚且不堪一击,就必然会想到人类身体的转瞬即逝是多么可怕。
然而,思索深时又奇妙地令人振奋。诚然,你知道自己只是宏大宇宙中的一个光点,但回报就是你意识到自己确然存在着——尽管想来真是不可思议,但你的确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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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赖尔的《地质学原理》,还有很快竞相争艳的几十种地质学流行著作,让十九世纪的人们得以了解地球不为人知的奇妙过往。大众的想象也开始学会欣赏极度的缓慢和累世而成的逐步演进。在规模宏大的地质学辩论中,或各种搅扰十九世纪科学界的枝节争端中,无论人们持何种立场,都必须承认,最令人称奇骇然的还是地球的年龄——它那难以形容的古老。区区近半个世纪,地质学就将世界的历史向前推进了亿万年。
十七和十八世纪是空间得以极大延展的世纪,肉眼可见的世界随着显微镜和望远镜的发明突然扩大。有几幅那个时代的画面提醒我们,空间的骤然延伸在当时一定非常骇人。比如一六七四年,荷兰镜片磨制工安东尼·凡·列文虎克(Antony van Leeuwenhoek)通过早期显微镜看到一滴池水中满含微生物(“水里这些微型动物大多运动得非常快,非常多样,向上,往下,朝周围四散,看着它们真是奇妙……”);比如一六〇九年,伽利略用望远镜仰望苍穹,成为认识到月球上有“高山深谷”的第一人;又比如布莱兹·帕斯卡(Blaise Pascal)惊惧交加地发现人类在两处深渊之间摇摇欲坠:一边是看不见的原子世界,那里有“无穷多的宇宙,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天穹、行星和地球”;一边是同样看不见的太空(因为太庞大而不可见),那里也有“无穷多的宇宙”,在夜空中无休无止地延伸开去。
而十九世纪是时间得以延伸的世纪。前两个世纪揭示了存在于广袤空间和原子微观世界中的“多重世界”,地质学则在十九世纪揭示了地球上多重的“过去世界”,它们一度存在,如今已然消亡。过去世界中的一些成员带来的兴奋远远超出了一般古迹的魅力。它们是从前生活在地球上的一系列巨大生灵:猛犸象、古兽、“海龙” ,以及恐龙(字面意思是“可怕的大蜥蜴”),这些都由古生物学家理查德·欧文(Richard Owen)在一八四二年命名。自古以来地里就挖出过岩化的骨头和牙齿,但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意识到,这些遗骸中有一部分属于与我们截然不同且已然灭绝的物种。
在揭示这一点上,没有人比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Georges Cuvier)的功劳更大。他向世界证实了灭绝这一饱受争议的事实,从而为人们理解恐龙是化石动物建立了概念框架。居维叶的试验案例是长毛猛犸象,他比较了猛犸象骨骼化石和当代非洲象及印度象的骨骼结构,证明化石骨骼属于另一个物种。一八〇四年,居维叶在巴黎自然学会宣布,有一种已经灭绝的巨大长毛象曾经生活在法国,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它们重重踩过、结伴吃草的地方,就是如今凡尔赛宫精整无瑕的花园。此论一出,满座皆惊。居维叶身材高大,不免很快得了个“猛犸象”的绰号。
居维叶成了一时名流,一部分是因为他脑力惊人(他以熟记书斋中的一万九千册藏书闻名),但最主要的还是缘于他精妙的解剖技术。如果说詹姆斯·赫顿具有解构岩石的卓绝能力,那么居维叶便具备根据化石骨头重构欧洲巨型动物群的能力:他能重新想象出这些曾经漫步于大地上的巨兽长什么样。他用线把超大号的骨架穿起来,把群岛般的骨头嵌到水泥框架里,并在插画师的帮助下,制作出首张恐龙画像。在很多人看来,居维叶做的与其说是标本剥制,不如说是幻术,因为他不仅变出奇异的生物,还赋予整个历史以生命。巴尔扎克后来热切地写道:“难道居维叶不是我们这个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吗?我们不朽的博物学家自白骨中重塑了过往世界。他捡起一片石膏,对我们说:‘看啊!’石头就忽然变成动物,死去的活过来了,另一个世界在我们眼前展开。”
“古代世界”声名鹊起,人们对它产生了一股新的热忱,在此影响下,化石搜寻和古生物学很快在十九世纪早期风靡一时,似乎每天都有一种灭绝的物种重见天日。地质学家中一个充满活力的小分支——化石搜寻者——应运而生。他们背着包,手持锤子和软毛刷,赶往岩石裸露的地方:去海边,比如莱姆里吉斯 富饶的侏罗纪页岩床,著名的化石搜寻者玛丽·安宁(Mary Anning)在那里找到了鱼龙和蛇颈龙化石;去溪涧、采石场和河道;当然,也去山里。这些敏捷健壮的化石搜寻者攀上悬崖,越过不同的岩石褶皱,并且写下他们飞速穿梭于时光之中、一下子就回溯一个纪元的感受。
很多化石层遭到搜寻者的掠夺,维多利亚时代灭绝物种的嗜好甚至蔓延到了已经灭绝的物种上。富有的化石爱好者在屋子里摆满战利品,为了摆放小型样品,还专门置办了“化石橱”——齐腰高的陈列柜,装着成排可拉出的抽屉,玻璃封顶,下面用小木片隔出数十个陈列小格。每个小格里装着精心标注好的一块化石,比如一颗鲨鱼牙齿,或者页岩碎片上细细印着的一株蕨类植物。这类时髦的小型公墓摆放在很多富裕宅邸里,人们会透过玻璃凝视这些来自前代的遗骸,想想自己生命的短暂,再思考一下地球难以形容的漫长年纪。
对我们来说,化石热有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它加深了十九世纪的人们对地球过去岁月的迷恋。查尔斯·赖尔在《地质学原理》中机敏地指出,化石是“用鲜活语言写就的自然的古老纪念碑”,而古生物学和地质学一样教会人们怎样像读一本历史书一样读懂风景:读懂它所记下的过去。地质学确实是十九世纪上半叶最时髦的科学,到了一八六一年,甚至维多利亚女王都有一名御用的矿物学家。地质观光业成了新兴产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想参加地质观光的人可以从一整套岩石课程中选修一门。对想要更多个人体验的客户,伦敦格林街的威廉·特尔教授能“为游客提供个人指导,让他们获得足够的知识,以辨认在欧洲山地中所能遇到的所有常见结晶岩和火成岩成分”(他的广告是这么写的)。
化石热的第二个重要意义是激励成千上万的人走出家门,促使他们与岩石和峭壁有了更实在的接触。西方地质学的基础确实是打在山脉里的,登山与地质学始终密不可分。很多早期地质学先驱,如霍勒斯-贝内迪克特·德·索绪尔,以及苏格兰人詹姆斯·戴维·福布斯(James David Forbes),同时也是登山者的先驱。 索绪尔的四卷本《阿尔卑斯山之旅》( Voyages dans les Alpes )既是地质学奠基之作,也是最早的荒野游记之一。一八〇七年伦敦地质学会成立,成员们清楚,自己的科学所阐明的与宗教教条相左,他们极不愿被看作老古板,也不愿当反传统者,最终他们自命“锤子骑士”,即为求真知向荒野出击的科学骑士。罗伯特·贝克韦尔 在《地质学导论》( Introduction to Geology )中观察到:“对地质学研究的一项附加建议,是让献身者们去探索高山地区……”这部《导论》第一版的扉画就是贝克韦尔兴高采烈地坐在威尔士伊德里斯山顶的岩柱间,仿佛在证明自己的观点。
于是,地质学在十九世纪早期的公众看来既意味着一项健康的户外运动,也意味着一种浪漫的情感:可不仅仅是摆弄古老的骸骨和石头。除此之外,很多人还将地质学视为一种招魂术,如一位锤子骑士所说,它可以开启一段回溯过去的奇幻之旅,让人们邂逅“比小说中描写的还要美妙的奇观”。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之后,地质学的基本原理在欧洲和美国广为传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山脉是一个可以浏览地球档案的地方——人们把它称作“伟大的石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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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有两本关于石头的书。一本是薄薄的平装本《岩石及水晶指南》( A Guide to Rocks and Crystals ),它图文并茂,描述了几百种不同的石头。我反复咂摸着它们响亮的名字,直到牢牢记住——红色和绿色蛇纹石、孔雀石、玄武岩、萤石、黑曜岩、烟晶、紫水晶。我会花上几小时在苏格兰海岸边挑挑拣拣,不是捡潮位线上偶然发现的好东西——邮轮上掉下来的一只人字拖鞋啦,鱼漂的霓虹球啦,发硬的海蜇啦,这些东西当然都很好,但我要捡的是散落在海滩上的石头。我手里拿着这本指南,脚下咯吱咯吱踩着那片地质学大杂烩,抓起一块又一块石头,收集起来放到背着的帆布挎包里,它们在包里丁零哐啷,嘎吱作响。这感觉就像可以在世界上最好的糖果店里为所欲为:我从来都不大敢相信竟然可以把这些石头带走。我把它们拖回家去,摆放在窗台的排水槽里,浇上水,让它们保持平滑光亮。
我喜欢这些石头的颜色和摸上去的感觉——大的扁石头正合手掌,暖暖一握,像个铁饼,烟灰的底子上蚀刻着蓝色或红色的环纹;沉甸甸的花岗岩卵石在大海千万年的按摩下变得溜光顺滑;还有燧石,说是石头,却更像宝石,半透明,深色蜂蜡一般,往里看去深不可测,像一幅全息图。而随着我对地质学涉猎渐广,我意识到每块石头都自带一个故事:一部可以回溯到数个纪元之前的自传,我这才开始真正为之着迷。我为自己的生命和这每一个古老得难以想象的物件有了交集而莫名骄傲;因为我,它们不再待在海滩上,来到了窗台上。有时我会拿起两块石头,握住一块,去撞另一块。啪的一声,出现一束橙色火花,腾起一团石头粉尘,霎时间,我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做到了地球物理的伟力积千亿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我在苏格兰的山里游走,穿行于凯恩戈姆山脉长长的峡谷,寻找矿石宝贝。我最热衷于从山腰搜寻大块蔷薇石英,它们被河流冲刷得圆圆的,有着粉白相间的白垩质地,从不同角度看去会有节律地闪着柔和的光。我还看重苏格兰花岗岩,肉红色的长石和油脂状石英斑点让它看上去就像一块地质学肉馅饼。我读了更多地质学相关的书,开始理解苏格兰地貌的“语法”——它的组成部分怎样互相关联,以及它的“词源学”,即它是怎样产生的。我也赞赏它的行文笔触:深谷高峰是大写字母,小河溪涧是精雕细刻,山脊和谷底则是精彩的字体衬线。
每次随家人攀上山顶或行走在山坡间,父亲都会挑一块石头,放在橘红色帆布背包里带下山。他把几十块这样的石头堆在一起,要造一个石头花园。我记得有一块带结块的片麻岩;一方黑色的玄武岩枕状石;一片长约一码 的银色云母石板,像鲑鱼皮一样发亮;还有厚厚一块深色火成岩,嵌着几十枚细小的石英结核。我心目中最好看的则是一块黄白相间的石英卵石,摸上去像厚奶油一样,光滑又绵软。
小时候的另一本地质学读物是颇有点沙文主义的《男孩化石指南》( Boy's Guide to Fossils )。有一年我在靠近苏格兰海边的一间茅屋里过暑假,这本书便常在手边。当时九岁的我和七岁的弟弟爬到峭壁顶上,那里遍布棱角磨圆的沉积岩,我们就在裸露的矿脉中搜集像子弹壳一样又尖又硬的箭石。我们还在海边地层里搜寻过三叶虫 ——现在我知道根本不可能找到。我们用刀从海崖上撬起岩石上的结块,再用锤子砸碎。我们爬上海边的高山,来到山里的湖泊边,带着鱼竿和很小的黑苍蝇做鱼饵,猛地把鳟鱼扯出水面——这些小黑鱼不足一掌长,在我新近大获延展的想象里,它们起码有十亿年的岁数,说是鳟鱼,倒更像是腔棘鱼。然而那一年除了箭石,我们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化石,没有菊石,没有鱼龙,自然更没有始祖鸟和史前巨鲨。当然,缺乏收获并没有让我的梦想止步,我畅想着从柔软的白垩土埂上拨拉出蛇颈龙的头盖骨;大步走过西伯利亚的永久冻土时,一脚踢到獠牙尖上;朝坚冰下张望时,看到一头颤抖的猛犸象正瞪着我。
苏格兰假期两年之后,我们一家出发到美国几个有沙漠的州去参观那里的国家公园。在犹他州我们看到了锡安国家公园岩石嶙峋的地表、拱门国家公园的大拱门,以及布赖斯峡谷国家公园里有回字纹装饰的粉色方尖碑,它们分布在山谷上下,像一众巴洛克风格的导弹。我记得是在锡安国家公园附近,我们驶进一家路边加油站,给那辆硕大的美式车加油。加油站布满石子的空地一隅,有个戴棒球帽的男人坐在一张餐椅上,面前放着一具架在支架上的电动圆盘锯,身体左侧是像橘子一样码成金字塔形的粗糙圆石。我们朝他走去,父亲和他说了几句,转身对我说:“挑一块石头吧。”那人站起来,看着我研究石头堆。我纳闷这些是不是恐龙蛋,便拿起一个在手里掂量着,比想象的要轻。我小声对母亲说这石头不重。
“这是个好兆头哇!”那人说着,接过石头,坐回椅子上,两腿放在锯刃两侧。“轻就说明里面是空的。就拿这个。”
他发动电锯,银灰色的锯齿好像先是朝一个方向转动,再反过来,然后看上去方向不再分明,成了一片不动的刃,发动机则开始有节奏地往加油站的空气里喷出蓝烟。电锯轰鸣声中,父亲用口型对我说:“看着。”我则想着万一电锯向前倒下去,割到那人的大腿怎么办。那人钳好我的石头蛋,抓着电锯手柄慢慢向下切到蛋上,电锯尖叫起来,过了一会儿才切进石头。切完之后,他关上发动机,把电锯从石头里抬起来。石头蛋从钳夹掉到事先铺在下面的毯子上,像一切为二的苹果一样分成两半。那人用一块黄色毛巾擦干净两个半球,递给我。“运气不错”,他慢悠悠地说,“你挑得很好,挑了个晶球。大部分人都没你这样的运气。”我一手拿着一个半球,看着它们。每个半球当中都是空的,像个洞,洞壁上排列着数不清的细小齿状蓝水晶。我们驶离加油站时,小石子跳起来打在汽车底盘上,咔嗒作响。我把两个半球合起来,还原成粗糙的石头球,然后再把它们分开,一次又一次对自己看到的一切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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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八一〇年到一八七〇年间,深邃时间的度量标尺建立起来,并被命名。看过地质学课本的人对此会很熟悉,那是像海上天气预报一样朗朗上口的一系列名称:前寒武纪、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炭纪、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第三纪、第四纪……语言的压缩能力比它所描述的地球物理力量更强大,人们用它来概括地球的过往,数亿年的光阴被轻松装进几个字母里。地质学在科学领域是后起之秀,却在十九世纪以超常的速度迅猛发展,它命名着,标记着,越来越深远的时间随之铺展开来。畅销的地质学指南层出不穷,让好学不倦的公众日益了解山川大海、盆地高峰赖以形成的周而复始的抬升和侵蚀作用——一部分更具诗意的地质学家开始将其称为“地球的交响乐”。欧美各地的期刊上发表了无数关于地质学新发现的文章,每个人都对地球过往的秘密知情甚多。“风和雨为这一代人写了本带插图的书,”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五一年在周刊《家常话》( Household Words )的一篇文章里写道,“从这本书里人们知道阵雨怎样降落,潮水怎样涨退,早已灭绝的巨大动物怎样在远古攀上悬崖峭壁。对大自然的任一方面认识得越多,她在我们心中激起的兴趣就越深厚。”
除了为地质学揭示的时间跨度而激动,十九世纪人们的想象力还为地球物理的力量而兴奋——把砂岩像面团一样揉捏,让树木倾倒并逐渐堆积形成闪闪发亮的煤层,将海里的动物压进大理石块,做到这些必然需要无法想象的巨大力量。浪漫主义让十九世纪的集体神经系统适于欣赏过度的东西,当时人们对浮华巨大之物的渴望便由此而来,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地质学热何以大行其道。
在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约翰·罗斯金广泛阅读地质学著作,之后开始对山峰景色的慢动作戏剧做出精彩论述。一八五六年罗斯金《山峰之美》( Of Mountain Beauty )的出版,如同一八三〇年赖尔《原理》的出版,成为欧洲风景史的重要时刻。“山峰是所有自然景观的开端和结束。”罗斯金在开篇写道,之后通篇都不容许对这一观点有任何异议。赖尔像老师般教授,罗斯金则如剧作家般讲述,在他的审视下,风景主动呈上它们诞生的故事。罗斯金思考着花岗岩的质地——它由多种矿物混杂而成,色彩纷繁,想象它形成时固有的猛烈狂暴。“这些微粒形状各不相同,却被某种激烈或洗礼般的过程融合成密不可分的整体,并且全都被净化一新。”在他看来,玄武岩在其一生的某个阶段一度拥有“液化的力量和地火一般蔓延的势头”。透过罗斯金的文章,地质学变成了战争或大动乱,从山顶俯视到的景观成了一幅战场全景画,山岩、石子和冰化身混战数个世代的军队,这场战争慢得不可思议,力量却大得无法想象。直到今天,读罗斯金关于岩石的著作,就会想起参与它们形成的各方势力。
而在美国,同样在一八二〇年到一八八〇年间,出现了以弗雷德里克·埃德温·丘奇(Frederick Edwin Church)为代表的一众风景画家,他们从美国大地上激动人心的自然景观中汲取灵感。这些画家虽然明显受英伦三杰(罗斯金、透纳和约翰·马丁 )的影响,却也充满对祖国风光表达赞叹和自豪的典型的美式渴望:他们要歌颂这片上帝选中的土地。为此他们创作出巨幅绚丽的美国荒野风景油画——有沙漠的几个州的红色岩石堡垒,安第斯山脉如王室正殿般雄伟的山峰,落基山里火红的天空和如镜的湖泊,要不就是尼亚加拉瀑布水汽迷蒙的壮丽景象。他们巨大的画作凸显出人类的微不足道和转瞬即逝:常常可以在角落里看到一两个极小的人像,在巨大景色的对比下显得愈发微末。这些画家也精通植物学和地质学,有些画作包含非常多的地貌细节,在首次展出时,甚至会向观众提供观剧镜 来看清画面上令人称奇的精确的地质特征,由此可见地质学和山脉风景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盘根错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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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非常适合表现地质学进程,因为它天然就蕴含风景:它由矿物颜料绘就。油画最早发明于十五世纪,当时以凡·爱克(van Eyck)兄弟为代表的一些佛兰德斯画家尝试将亚麻籽油和各种天然颜料混合,结果制造出一个新品种,和传统的蛋彩画颜料相比,不仅色彩更鲜明,凝固时间也更好掌握。他们用来与油混合的很多颜料就源于矿物。未经燃烧的矿煤用来画肉体的阴影,十七世纪的佛兰德斯和荷兰画家尤精于此。黑色的白垩土和常见的煤用来绘制棕色调。用于描绘远景中薄膜般山脉的浅蓝色(比如像在克劳德和普桑 的画里那样),来自碳酸铜或银化合物。荷兰大师们在描绘天空时十分喜爱的“薄涂”效果,是用玻璃粉做颜料、灰做底色来实现的,使得天空有一种云层的质地,十分像连绵的卷层云。赭石,或红土,用来给面庞或衣服加上胭脂色,或者在石膏上画湿壁画时打底。地质学由此和绘画史密切相关,在风景油画里,人们役使着大地的产物来表现大地。
在中国唐宋时期盛行的文人案头石中,我们可以找到媒介与主旨之间更为紧密的重合。早在浪漫主义革新西方对山脉和荒野的观感之前七百年,中国和日本艺术家就在纵情赞赏荒野景观的精神品质了。十一世纪著名的中国画家、文人郭熙在《林泉高致·山水训》中指出,自然景色“滋养人性”,“尘嚣缰锁,此人情所常厌也。烟霞仙圣,此人情所常愿而不得见也”。文人案头石是被流水、山风和霜冻的力量精雕细刻、成就灵动之态的山石,东方对于自然的这份古老敬意正说明案头石何以大受欢迎。人们从山洞、溪畔和山边收集石头,安置在小巧的木制底座上。文人们在书房案头供着这些石头(很像我们如今放一个镇纸),因其所体现的历史和形成之力而对它们倍加珍爱。石头表面的每个细节,每一道沟槽罅隙,每一个气泡空洞,都明白显示出漫长的岁月,每一枚石头都是一只手就可握住的小小宇宙。文人的案头石不是风景的隐喻,它就是风景本身。
很多这样的石头保存到了今天,可以在博物馆里看到。如果盯着它们,离得够近,看得够久,你会失去对大小比例的感知,自然之力在石头上刻下的涡纹、洞穴、山峰和谷地会变得很大很大,大到可以容你穿行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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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不是所有人都对十九世纪地质学的进步欢欣鼓舞。有一种流传甚广的看法,认为地质学像其他科学一样,在一定程度上放逐了人性。科学的探索和方法已经受邀进入人类活动的核心,并且用最无情又最无可辩驳的方式证明,人类和宇宙中的其他物质团块毫无二致,不比它们次等,也不比它们紧要,从而削弱了把人类作为万物准绳的文艺复兴世界观。地质学延展了时间,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证明人类的无足轻重,这真让人难过。一旦认识到山脉尚且不免腐坏崩塌,就能意识到人类活动的危殆和必朽。如果山峰都经受不了时间的摧折,一座城池、一个文明又怎么能有更大的胜算?丁尼生在《悼念集》中为稳定状态写下挽歌:“山陵是幻影,从(from)一种形体(form)流向另一种,无物可以驻留;它们雾一般消散,那坚实的土地,/像云,它们形成稍纵即逝的自我。” 从from流动到form:语言学展示了语言像其他任何东西一样臣服于无尽的变化,连词语都不会一成不变地指代一个意思。除了变化本身,没有什么能更持久。
不过总的说来,地质学的发现还是鼓舞人心甚于充满威胁的。除了阐释地球的力量,罗斯金还敦促读者大众不仅要了解现有的地貌,还要看到那些已然缺失的部分:大灾难或永不停止的侵蚀作用从山中去除了什么。在他的文字里,一座又一座想象的山峰在充满可能的梦幻中自眼前拔地而起——这都是些可能或确实存在过的山脉。罗斯金像一位杰出的普洛斯彼罗 ,召来已逝山脉的魂魄,让它们在今日的天际线和山脊上方冉冉升起。他教导我们,荒凉的大自然是一个更为雄奇惊人的世界的废墟,是他称作“造物最初创建的宏伟形象”的遗迹。即使是马特洪峰,那壁立千仞的辉煌吸引着数千名追慕者前往采尔马特谷,罗斯金也指出它不过是一座雕像:由地球狂暴的能量从一整块材料挖凿、雕刻、砍削而来。罗斯金教导他的众多读者,只要知道 怎样 观察,地质的过去随处可见。后来约翰·缪尔 在美国也是这样做的。
罗斯金还相信山脉是移动的,而这也许是他对我们心中之山的形成所做的最重要的贡献。在出版《山峰之美》前,罗斯金多年间踏遍了阿尔卑斯山下的小径,写生、观察、沉思。他推断,山脊上的嶙峋不平看似随意,实则不然。事实上,只要细致耐心地观察,就能看到山峰基本的构造形式是弧形,而不是粗略一观所看到的角状。山脉天然是弧形的,像波浪一样被塑造排列。它们是石头波浪——“蓝色山脉沉默的波浪”,而不是水的波浪。
而且,罗斯金还说,山脉和水波一样容易运动。它们由巨大的力量拔升而成,并且仍然受这些力量驱动。正如詹姆斯·赫顿指出的那样,我们看不见山脉的运动,只能想象,这是人类短暂的生命所致。山脉并不静止,而是流动不居,岩石从峰顶滚落,雨水从侧翼倾泻。在罗斯金看来,正是这永恒的变动让山脉成为所有自然景观的开端和结局。他写道:
那些荒凉竦峙的黝黑山脉啊,世间几乎所有年代里,人们都仰望它们,怀着厌恶,怀着恐惧,避之唯恐不及,仿佛死亡之影永远在那里游荡,而实际上,它们恰恰是生命和幸福的源头,比平原上一切明亮的富饶远为丰盛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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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金凭直觉感到的山脉运动,在二十世纪出人意料地被证实了,那是西方想象山脉过往的最后一场巨大转变。一九一二年一月,一个叫阿尔弗雷德·魏格纳(Alfred Wegener)的德国人站在法兰克福一众著名地理学家面前,告诉他们大陆在漂移,这一事件如今已经成为地球科学界的传奇。他解释说,具体来讲,这些主要由花岗岩构成的大陆在海底密度更大的玄武岩层上“漂移”,好比一块块油浮在水上。魏格纳告诉那些越来越觉得不可置信的听众,世上的大陆块在三亿年前是连成一整块的超大陆、原大陆,他称之为“泛古陆”(意思是“所有的陆地”)。在各种地质力量的分离作用下,泛古陆被扯成很多块,随后四散漂离,在玄武岩层上奋力漂到现在的位置。
魏格纳主张,世界上的山脉不是因地壳冷却起皱形成(这个理论在二十世纪初叶又盛行起来),而是由一块漂移的大陆撞入另一块,在碰撞处周围隆起的褶皱。比如名义上把俄罗斯欧洲部分和西伯利亚分隔开来的低矮的乌拉尔山,在魏格纳看来就是由两块漂浮的大陆在很久远的年代撞击而成,年深日久,撞击部位造山运动的效果大部分被侵蚀夷平了。
若要找证据,魏格纳说,只消看看地球,看看大陆的散布,稍稍移动一下,它们就会像拼图一样拼合起来。把南美洲挪向非洲,它的东海岸正好嵌入非洲西部的边缘。用中美洲包拢象牙海岸,北美洲裹住非洲头部,你就有半个超大陆了。同样的诀窍也能用在印度西部倾斜的海岸上,那里能和非洲之角的直边严密地贴合到一起,正如马达加斯加可以利落地嵌回非洲东南海岸的小缺口。
魏格纳还有更有力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论点。多年来在马堡大学饱览大批化石档案之后,他推断,正是在他认为曾连在一起的地方,岩石记录中发现了一样的化石样本:比如非洲西海岸和巴西东海岸的煤矿层和化石是一致的。“这就像我们根据报纸碎片的边缘,把它们重新拼到一起,”魏格纳写道,“然后查看一下拼接处印刷的痕迹是否正好对得上。若对得上,就能推断出这些碎片原本就是这样连在一起的,别无他论。”
魏格纳并不是第一个主张大陆相连的人。十六世纪的地图绘制家奥特柳斯(Ortelius)就注意到大陆拼图一样的组合方式,也提出它们从前连在一起,后来被剧烈的洪水和地震割裂。当时没人相信他。而无比敏锐的弗朗西斯·培根一六二〇年在《新工具》中提到,大陆可能曾经连在一起,“仿佛是从同一块模板上切下来的”,但好像也就到此为止。一八五八年,一个名叫安东尼奥·斯奈德-佩利格里尼(Antonio Snider-Pelligrini)的法裔美国人用一整本专著——《创世及其奥秘的揭示》( Creation and Its Mysteries Revealed )——专门阐述大陆曾经怎样连为一体。
但这样一番激进的理论革新在十九世纪中叶还真是生不逢时,无法融入任何知识体系。十九世纪地质学主流相信的是,各大洲之间曾由大陆桥相连,只是后来陆桥塌了,沉入海底。这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大陆上会有相同的物种,也貌似比大陆漂移说更合理。
因此,一九一二年魏格纳的观点违背了当时的流行论调:如果他的观点是对的,那便否定了十九世纪地质学的诸多奠基观念。更糟的是,作为气象气球研究的先驱,魏格纳专攻气象学,他同时也是一名格陵兰专家,曾经多次成功到北极探险,最后一次没能回来;现在他成了入侵者,侵犯到地质学家的地盘。一个气象学家怎么可能擅自将十九世纪地质学复杂而宏伟的大厦一举击溃呢?
魏格纳的理论立即招来汹涌的反对之声,就像伯内特多年前遭遇的那样(“纯粹是该死的胡言乱语!”美国哲学学会会长言辞激烈地说道)。可魏格纳是个坚忍的预见者,面对最初的敌意,始终沉着冷静。一九一五年他出版了《海陆的起源》,仔细阐释自己的理论,从某方面来说,他对地球历史的重新设想,像伯内特的《地球的神圣理论》和赫顿的《地球论》一样具有启示作用。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二九年间,魏格纳三易其稿,加入了地质学的最新进展,却仍然入不了地质学主流之眼。一九三〇年他再次踏上格陵兰探险之旅。在五十岁生日之后三天,他和探险队遇上一场极地暴风雪,气温跌至华氏零下六十度(约等于零下五十一摄氏度)。魏格纳和同伴失散了,在乳白天空 下冻毙于一处幽僻荒野里。雪停之后,同伴们才找到他的遗体,他们用冰砖砌成墓穴,埋葬了他,墓顶上竖起一个二十英尺高的铁制十字架。不到一年,墓地连同遗骨消失在其下的冰川之中。这样的葬礼,魏格纳无疑是会认可的。
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谓“新地质学”时代的到来,人们才认识到魏格纳的理论至少有一半是对的。深海探测器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系统的海底探测,人们发现大陆的确移动过,也的确是从一块巨大的原大陆分散而来。不过各大陆并不像魏格纳想的那样如冰山漂浮在水面上一样,是漂浮在玄武岩之上的独立个体。据发现,地球表面其实由二十来块地壳片或地壳板组成,而大陆就是这些地壳板块充分隆起抬升到海面之上的部分。
新地质学家给这些板块起了名字,有非洲板块、科科斯板块、北美板块、纳斯卡板块、伊朗板块、南极板块、胡安·德富卡板块、澳大利亚板块、阿拉伯板块,以及无疑十分坚固的中国诸板块。这些板块受到对流和半流动地幔内部“腔室”的驱动,在自身质量的牵动下,围绕彼此做相对移动。海面下板块边界相遇的地方,要么形成洋中脊,要么形成潜没区。如果是洋中脊,两个板块边界在地幔运动的作用下不停被推向两边,岩浆上涌到裂隙中,冷却后形成海底玄武岩,于是洋中脊隆起,高于周围的海底,就像板球上的缝。相反,在潜没区,两处板块挤到一处,不易浮起的那块滑到另一块下面,岩石被压进地幔,融化后再以液体形式沸腾上涌,在地壳上形成灼热的伤口。这些潜没区形成了海沟,像阿留申海沟、爪哇海沟、马里亚纳海沟。在这些海沟的底部——其中马里亚纳海沟最深处的深度超过喜马拉雅山的高度——有巨大的气压,如果去到那里,你的身体会被压缩成罐头大小。
地球上大多数山脉都是在板块挤压碰撞后抬升而成的。比如阿尔卑斯山就是驮着意大利的亚得里亚板块挤进欧亚板块后形成的。如今最低的那些山脉反而是最古老的,因为要销蚀它们,侵蚀作用需要时间。乌拉尔山脉磨钝削低的山脊就说明它年代久远,苏格兰圆润的凯恩戈姆山也是如此。也许你会惊讶,喜马拉雅山是地球上最年轻的山脉之一,六千五百万年前才形成。那时印度板块向北运动,慢慢挤入欧亚板块——拱到它下面,将其边缘朝上抬升到五英里半之高。和地球上年迈的山脉相比,喜马拉雅尚是少年,它棱角分明,愣头愣脑,不像前辈那样,被磨平了棱角,头顶又秃又平。
它也和少年一样还在成长。喜马拉雅在不到二十万年前成为世界第一高山,如今还在以每年五毫米的超常速度长高。再用上一百万年——在地质学语境里这不过是眨眼的工夫,喜马拉雅的高度几乎可以是现在的一倍。只是这不可能发生,因为重力不允许如此庞大的构造存在。总有地方会支撑不住,如果长到那个高度,山脉会不堪自己的重量而坍塌,或者在某次大地震里四分五裂,而这样的地震每隔几个世纪就会袭击喜马拉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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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好多年过去了,我在山中依然会受到深时的震撼。有一次,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去攀登苏格兰本·劳尔斯峰。那里的山石富含云母,行至半路,我发现一方沉积岩,背后苔藓杂草丛生。退后几步,从边上望去,可以看到这方岩石由数百层薄灰岩构成,每一层都比床单还薄。我估摸着每一层都意味着一万年——三毫米薄的岩石里浓缩了一百个世纪的光阴。
我发现在两层灰色岩石之间有一线银色薄层,便把手斧的斧头凿进岩层里,试着撬开它们。石块裂了条缝,我设法把手指伸到沉重的岩石顶盖下面,向上一提,石头就开了。两层灰岩之间露出一码见方的银色云母,在阳光下涌出闪亮的光泽,很可能是几百万年来头一次见到阳光。这真像开启一个装满银币的箱子;也像翻开一本书,发现里面夹着一面镜子;或者像推开一扇活板门,露出一座时间宝库,深不见底,让人头晕目眩,搞不好我可能会一头栽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