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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张九龄生平事迹及其交游情况研究述评

从2005—2020年来关于张九龄生平事迹及其交游研究的情况看,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张九龄郡望、家世的情况,张九龄赴举的准备和路线选择情况,张九龄与沈佺期“考功受赇”案的关系研究,张九龄中举未入仕的原因,等等。也有文章涉及他入仕后在洪州、荆州任职的心理变化情况以及与高力士的关系的研究。

(一)关于张九龄的家世问题

关于张九龄家世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即张九龄郡望、籍贯问题,包括张九龄祖辈的世系问题;关于张九龄的出生地问题、生卒时间问题;关于张九龄父母的问题。在这些方面,此期研究已经比较深入,诸多问题已经解决;对前人关注较少的问题也有所涉及,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了新的视角,但关于其父母生平事迹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化。现分述于后。

一是关于张九龄的郡望、籍贯问题。对此,顾建国先生的《张九龄年谱》和《张九龄研究》、熊飞先生的《张九龄年谱新编》和《张九龄大传》两书及其他学者的几部评传中均做了扎实的研究。而李世亮《张九龄年谱》则基本上未涉及。笔者认为,这些研究中,顾、熊二位着力最深、成绩最为突出,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是关于张九龄家族世系问题。《顾谱》在书前附有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编制了张九龄世系图。此图清晰地显示出张姓自其受姓始祖张挥以下至张九龄之三代孙的简要情况,明确了张九龄祖辈各代的迁徙情况,也明确了张九龄自称郡望为范阳的来历。

世系图虽然简明,却不能更加深入了解张氏家族各代的具体情况,且因为时代久远,这个图表所反映的世系也未必准确。因此,《顾谱》《顾著》《熊谱》均有更加具体的文字叙述。《顾著》即以“张九龄的家世及其成长环境”一章的篇幅来叙述。现引录顾建国《张九龄年谱》的具体考证来看他是如何考证张九龄的世系的:“九龄之籍贯、郡望,见诸文献、碑志者,主要有‘范阳’、‘曲江’和‘始兴’三种署称。”顾建国追根溯源,梳理了张九龄郡望为“范阳”及其争议的来龙去脉,明确指出:“‘范阳’之称及其争议,最初源于唐人王士源《孟浩然集序》中一段文字的真伪问题。此序云:‘丞相范阳张九龄……率与浩然为忘形之交’(明铜活字《唐五十家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对序中的“范阳张九龄”之称及孟浩然与张九龄之间是否有诗歌唱酬之作的问题。清儒首予发难云:‘至序中丞相范阳张九龄等,与浩然为忘形之交语,考唐书张说尝谪岳州司马,集中称张相公、张丞相者凡五者、皆为说作。若九龄则著籍岭南,以曲江著号,安得署范阳,亦明人以意妄改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四九《孟浩然集提要》)。”顾建国指出此说意在否定张九龄的郡望为范阳,否定孟浩然与张九龄有交往。《顾谱》又梳理了何格恩、陈贻焮、傅璇琮等先生对于这一争议的研究和辨证,认为:

“此论既出,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始有何格恩先生所作的相关考辨。何氏引《新唐书》卷二零三《孟浩然传》:‘张九龄、王维雅称道之……张九龄为荆州,辟置于府’之记载,认为二人之间是有交情的,并查《唐诗纪》及《全唐诗》孟浩然诗中称张丞相者凡八首,称张九龄者一首,指出‘若以为皆为张说而作,殆未深考’ 。此后,陈贻焮先生在《孟浩然事迹考辨》一文中,对孟浩然与张九龄之间的交往关系又加详考,‘认为孟浩然的《陪张丞相登荆州城楼国寄蓟州张使君及浪泊戍主刘家》等六首诗,皆为张九龄而作。 傅璇琮先生主编的《唐才子传校笺》‘孟浩然’条和刘文刚的《孟浩然年谱》等皆从之。这就从一个侧面,增强了‘王士源序’的可信程度。对‘范阳张九龄’的署称问题,《何谱》亦有考辨。”何氏主要是依据以下两条资料来加以辨析的:一是《徐碑》云:“公讳九龄,字子寿,一名博物,其先范阳方城人……曾祖讳君政,皇朝韶州别驾,终于官舍,因为土著姓”;二是当时北平图书馆赵万里先生所藏的《故中散大夫并州孟县令崔府君夫人源氏墓志铭》拓本(现见《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秦出版社1996年版),下署宣议郎左拾遗内供奉范阳张九龄撰。据此,何氏测断云:“盖九龄虽以曲江著号,有时自署郡望为范阳,故人亦有以称之者”。

《顾著》还据后出的一些碑刻史料,如徐安贞《唐故尚书右丞相赠荆州大都督始兴公阴堂墓志铭并序》、徐浩《唐故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令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修国史尚书右丞相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赠大都督上柱国始兴开国伯文献张公碑铭》、萧昕为张九龄弟张九皋所作《殿中监张公神道碑》、白居易为张九皋嫡孙张仲方作《银青光禄大夫秘书监曲江县开国伯赠礼部尚书范阳张公墓志》等材料做了补证。根据今人研究张氏范阳郡望的形成过程,指出“范阳张氏郡望的形成,始于南朝梁陈之际,”“梁朝天监年间,武帝命王僧孺修《百家谱》,甄别梁氏族队伍。王僧孺据当时统治集团中士族升降变动的状况,‘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解等九姓,其东南诸族别为一部,不在百家之数焉。’”《顾著》还具体研究了唐时以范阳为郡望的张姓的渊源情况。 《顾著》的考证结论很有说服力,可以信从。

关于张九龄的籍贯问题。九龄籍贯,旧有曲江、始兴之争。对此,《顾谱》亦有考证。著者引述陈寅恪、何格恩、温汝适、杨承祖等人的考据成果,认真研究韶州历史演变情况,辨析“曲江”“始兴”的历史渊源。作者指出:

“何氏等所考颇精审,但仍有一问题未能言及,这就是《曲江集》附录‘诰命’中对九龄之加封明明是‘曲江县开国男’(开元十二年正月十三日)、‘始兴县开国子’(开元二十三年三月九日)、‘始兴县开国伯’(开元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等两县分别清楚的。又,何氏生前未见之《始兴公墓志》亦题为‘始兴公’。凡此,仍使人无法回避九龄究竟是曲江人还是始兴人的这一疑问。经查,今藏广东省中山图书馆的《始兴张氏族谱》(清人张汝龄编,手抄本,有唐徐浩序),或可为破解以上疑问提供新的线索。《张氏族谱》载:‘先世高祖守礼生君政,由君政来官于韶州别驾,因家焉,为韶州府城曲江始祖。至三世祖宏愈来居始兴清化,置立田产,其后予孙衍派,有自来矣。’由是知九龄曾祖、祖父均居曲江,至其父宏愈始迁到始兴。又,清顾治丁酉春正月,‘钦差整饬宿韶兵备道广东按察司副使’周日灿为《曲江集》所作《曲江张文献公集元序》交云:‘踰岭登舟(按:指大庾岭梅关,路为九龄当年所开),道经始兴,则公实生于此’(见《四部备要·曲江集》)。《广东通志》卷五十三《古迹志》‘韶州府始兴县’亦载:‘文献公书堂,在清化乡。’综上所及的相关诗作、史料便可互证:至九龄时,张氏家族在曲江、始兴两县显然均有第宅,曲江是九龄故居之所在地,始兴则是九龄故居之所在地,张家人在这两地自可经常走动。但以传统的祖籍论定,张九龄之占籍自然应是曲江人。而封其‘始兴县开国子’、‘始兴县开国伯’,称其‘始兴公’者,又缘于九龄生前家在始兴。惟此,我们才可对历史上的张九龄之籍贯‘曲江’、‘始兴’两称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当然,如果从现代占籍意义上来看,张九龄又应为始兴人了。”

《熊谱》对张九龄郡望为范阳及其相关争议引证不如《顾谱》繁复,但利用方志记载探索区域辖地名称变化线索,弄清古今舆地分合情况,其贡献在于对张氏家族衣冠南渡以来迁徙路径的考索,探明张九龄家族南迁及著籍始兴的缘由。他结合不同朝代地域名称、行政区划归属、名称的变化,指出:“始兴是张九龄祖籍,与说‘南康’所指为同一地——南乡”;“曲江县才是张九龄的籍贯” 。《熊谱》区分张九龄的郡望、祖籍、籍贯,对于张九龄籍贯之争给出了一个各地都可以接受的说法。但有些地方的说法较为可疑,如认为“扬州广陵郡之南康,是张九龄祖上南移之地”,本来具有启发意义,但其后谓“张九龄首封曲江,似也寓有双重含义:一指韶州之曲江县,他的新籍贯,这是人所共知;其实,‘曲江’一名,还应寓有与扬州的深层关系。”他还认为“汉枚乘《七发》‘将以八月之望,与诸侯、远方交游、兄弟并往观涛乎广陵曲江。’是曲江亦为广陵(扬州)所有。” 即认为张九龄首封曲江是照应扬州的曲江,则有望文生义之疑,不甚妥当。

二是关于张九龄的出生地和生卒年问题。张九龄出生于何地,史无明载。今人一般认为应在曲江或始兴,近年又有生于广州之说,当承清代方志之言而来。《顾谱》指出:

“据《广东通志》卷四十四《人物志》‘张九龄’载‘弘愈(九龄父)尝侨南海生九龄。’光绪《始兴县志》亦载:‘弘愈侨寓广州,乃生九龄。’查《元和郡县图志》卷第三十四:‘南海县,本汉番禺之地也,属南海郡,隋开皇十年封其地置南海县,属广州。’由此看来,九龄的出生地是在广州。但因《广东通志》和《始兴县志》皆为清人所修,距九龄时代已远,所资凭信亦不敢必,姑以其他史料参证之。《旧传》载:‘(九龄)年十三,以书干广州刺史王方庆,大磋赏之,曰:‘此子必能致远’。’《徐碑》亦载:‘王公方庆出牧广州。(九龄)时年十三,上书路左。’从这两条史料中,我们似可推测,九龄当生于广州,幼年亦长于广州。否则,曲江、始兴皆远离广州,一个十三岁的孩童是不大可能远涉上书的。《李谱》亦以为‘生于广东说’颇值得参考,《李谱》云:‘因为九龄父亲时为索卢县丞,并知新州等州事,索卢县位于现广东省新兴县南,邻近广州,宏愈侨寓,当有可能’,姑列此备考。”

由此可见,《顾谱》亦认为张九龄也可能出生于广州。而《熊谱》则认为“生于韶州曲江县”。 《熊传》“引言”中谓:“韶关市曲江县(今曲江区),是唐代韶州府治所在地。韶关市的三江六岸,风光秀美,景色宜人。在唐代,这里是岭南人文荟萃之区,人杰地灵。唐代著名的‘贤相’,素有‘岭南第一人’之称的张九龄,就生于斯,长于斯。” 亦认为张九龄出生于曲江。

三是张九龄生卒年及年寿问题。九龄生卒年及年寿是个相互关联,又有争议的问题。历来有两说。《旧唐书》卷九九张九龄本传说:“因遇疾卒,年六十八”,仅记卒年年龄,未记其生年、年龄。《新唐书》卷一二六本传则依其说。而徐浩撰《唐故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令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修国史尚书右丞相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赠大都督上柱国始兴开国伯文献张公墓碑》(以下简称《徐碑》)则云:“开元二十八年春,请拜扫南归,五月七日,遘疾薨于韶州曲江之私第,享年六十三。”逝年明确,由此逆推,则张九龄当生于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如依《旧唐书》所载享年68岁计,则当出生于唐高宗咸亨四年(673)。然1960年7月,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华南师大历史系联合考古队对位于韶关市西北部之罗源洞山麓的张九龄墓进行发掘,发现了由徐安贞所书《唐故尚书右丞相赠荆州大都督始兴公阴堂志铭并序》,谓“公之生岁六十有三,以开元廿八年五月七日薨”。此志与徐浩碑所记相合,已成定论。《顾谱》、《熊谱》及其他著述均依此为张九龄生卒确年。然各家亦未考新旧《唐书》所谓享年六十八致误之由。

杨承祖《张九龄年谱》在确定张九龄享年六十三后,引“宋洪迈《容斋四笔》卷三云:‘士大夫叙官阀,有所谓实年官年两说。……大抵布衣应举,必减岁数,盖少壮者遇此为求昏(婚)地;不幸潦倒场屋,勉从特恩,则年未六十许入仕,不得不预为之图。至公卿任子欲其早列仕籍,或正在童孺,故率抬增庚甲,有至数岁者。’九龄年寿与碑史互异者,殆实年与官年之别与?” 杨先生此说颇具启发性,值得关注,但未引起重视。

四是关于张九龄父母及家族仕宦情况的问题。主要是张九龄之父的任职时间问题、婚姻问题、生卒年问题等,前人对此并未关注。对此,《顾谱》《顾著》的研究则梳理众说,纠正偏谬,得出结论,很有启发性,而其他诸家则众说纷纭,多不足为据。现特介绍《顾著》《顾谱》的研究成果。《顾谱》在梳理诸家之说后指出:

“以上诸家,在九龄何时丁父忧一事上,除温汝适持疑似两可之态度外,其他皆倾向于《新传》所叙,即在长安三年癸卯(703)前后。特别是侯氏所论极精切。联系前考,余亦认为:九龄丁父忧当在其第一次应进士试与第二次应进士试期间,即在周长安三年癸卯(703)到唐中宗神龙三年丁未(707)之间,如前所考,九龄两次应进士试,先后相隔竟长达五年之久,对此,余颇存疑问。按常例,当年科场案发,受处罚者只能是具体的当事人。对同场其他举子的来年赴试应无大碍。而九龄之所以一拖五年才去‘重试’,想必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当是居家守父丧了。古制:‘考妣三年之丧,贵贱无隔,以报免怀之德,思酬罔极之意’(《唐会要》卷三十七‘服纪上’)。又,‘长安三年(703)正月二十六日敕:三年之丧,自非从军更籍,不得辄奏请起复’(《唐会要》卷三十八‘夺情’)。据此推衍九龄行迹正与礼制合。试述之:九龄于长安二年(702)中进士后,即遇科场案发,只好打道回府,以待来年。长安三年(703)冬,于故乡岭南得见遭贬的一代词宗张说,两人遂定交。其后不久,九龄即遇父丧,在家守孝三年,至中宗神龙二年(706)始除服。中宗神龙三年(707年,本年八月改元景龙),方得以再次赴京应试,结果,连中科第,授官秘书省校书郎。”

《顾著》所论与《顾谱》略同,不再引述。笔者认为《顾谱》所考,极具启迪,是解决张九龄之父张弘愈去世具体时间的一把钥匙。

五是关于张九龄父辈中其他人的入仕问题。对此,《顾著》中也有所发明。书中引据《广东通志》:“《徐碑》云:九龄‘弱不好弄,七岁能文’。这当与九龄祖、父辈仕宦传家的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关系。与九龄曾同朝共事的文友徐安贞在其为九龄撰写之墓志铭中称:‘公诞受正性,体于自然;五行之气均,九德之美具。’说明了九龄早年家庭环境的纯和与家教的严正。”“从九龄的父系来看,其祖父官至越州剡县令,父亲为新州索卢丞,从叔张弘矩任洪州参军,弘载为端州录事,弘显为戎城令。他们究竟是如何登上仕途的,暂无翔实的史料可供查考。但有一则材料值得重视,这就是《广东通志》卷四十四《人物志》所载,九龄从叔张弘雅于‘高宗显庆四年岭南帅府举明经,填经贴皆中首得及第。粤俗自是彬彬多经学士矣’。又查同书卷三十一《选举志》知,张弘雅是初唐时期整个岭南地区屈指可数的几位科举及第者之一,也是韶州第一名进士。这表明,曾以诗文名世的范阳张氏一支,经多世播迁至九龄的父辈时,其诗礼传家之儒风复盛,父辈们的所作所为,对幼年的张九龄自然会有影响。” 其实,关于张弘雅举明经一事,还可推进一步。那也可能就是参与“南选”中明经科进士。而他同辈中兄弟们的入仕,也应与“南选”相关。

(二)关于张九龄与参与科举的准备与赴举路线问题

士子参加科举考试及第,是人生的重要追求目标,也是古时士子登龙门光宗耀祖的第一步。凡是参加科举考试者,无不高度重视,做足准备。这其中,朝廷大员的赏识推荐,十分关键。张九龄赴举前的准备工作,就是所谓“上书路左”,也就是寻求朝廷大员的支持。这是张九龄及其家族为了张九龄参加科举考试所做的十分重要的准备活动。张九龄的赴举路线问题,研究中也有所涉及。现将相关研究情况略叙于后。

一是关于张九龄“上书路左”问题。《旧唐书·张九龄传》载:“(九龄)年十三,以书干广州刺史王方庆,大嗟赏之,曰:‘此子必能致远’”。《徐碑》亦载:‘王公方庆出牧广州。(九龄)时年十三,上书路左。”此后各家对于张九龄“上书路左”无异言。但在两个方面有不同看法。

一是张九龄“上书路左”的发生地,有的认为是在韶州,有的认为是在广州。如《熊谱》就认为上书事发生在韶州。而《顾谱》则认为可能发生在广州,认为“张九龄以十三岁之年即上书路左,此事发生在广州更为方便。但因《广东通志》和《始兴县志》皆为清人所修,距九龄时代已远,所资凭信意不敢必,姑以其他史料参证之。《旧传》载:‘(九龄)年十三,以书干广州刺史王方庆,大嗟赏之,曰:此子必能致远。’唐人徐浩撰《唐故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令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修国史尚书右丞相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赠大都督上柱国始兴开国伯文献张公碑铭》载:‘王公方庆出牧广州。时年十三,上书路左。’从这两条史料中,我们似可推测,九龄自幼当生长于广州。否则,曲江、始兴皆远离广州,一个十三岁的孩童是不大可能远涉上书的。《李谱》亦以为‘生于广东(州)说’颇值得参考。《李谱》云:‘因为九龄父亲时为索卢县丞,并知新州等州事。索卢县居现广东省新兴县南,邻近广州,宏愈侨寓,当有可能。’” 从这些材料看,如认为张九龄出生于广州,幼年也成长于广州,那么,在广州向王方庆献书就十分自然了。

二是关于张九龄上书的内容如何?对此,只有熊飞先生有所推测。《熊传》中写到张九龄上书事时说:“武后载初元年、周天授元年(690),这年他才十三岁,名臣三品大僚王方庆出牧广州,途经韶州曲江,这位少年才子拦车‘上书路左’,要与大刺史谈一谈国家大事”。“张九龄为何要在王方庆上任经过的地方拦车上书?他上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上书的主要内容又是什么?因为材料缺乏,很难确考。但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王方庆的德行人品及张家的家范家风,我们还是可以寻出一些端倪”;“揣测张九龄上书的内容,很可能与武朝政治有某种关联。再从岭南的政治情况来看,当时也是很不清明的。广州地际南海,每岁有昆仑乘舶以珍物与中国交市,旧都督路元睿冒求其货,昆仑怀刃杀之”;“又管内诸州首领,旧多贪纵,百姓有诣府称冤者,府官以先受首领参饷,未尝鞫问” 。因此,熊飞揣测张九龄上书的内容“也可能与岭南政治有某种关联。另外,张家一直以诗礼传家,儒家正统思想对这个家族的成员有巨大影响,张九龄伯父张弘雅便高尚不仕,其父张弘愈也只做了一任新州索卢县丞。看来这个家族成员对女主武则天是有看法的。这一点对少年张九龄毫无疑问有巨大影响。所以前面说,张九龄上书的内容可能关涉武朝政治。” 张九龄上书的具体内容确实无法考知,但正是由于如此,也不能按照今人的认识来做出“这个家族成员对女主武则天是有看法的”这样的推测来。退一步说,即使是真有看法,也是不能形诸笔墨干犯大忌的。尤其是在王方庆这样深受武则天其中的方面大员面前,谁又敢冒险一试呢?

上书行为,古已有之。程千帆先生在《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一书中说:“唐代的科举考试采取了试卷不糊名的方式,使主试官得以审查应试者平素在学业上的表现,可能是九品中正制遗留下来的影响。另外,将自己的作品送请有地位、有学问的人看,希望得到他们的揄扬或教益,这也原是古已有之。不过到了唐代,文士们更利用了这种办法来为争取进士登第服务。” 当然,年方十三岁的张九龄这种行为尚不能视为进士行卷,但是把自己的作品送给王方庆这位大人物看,“希望得到他们的揄扬或教益”,以提高知名度、扩大交往面的目的还是兼而有之的。同时,张九龄“献书路左”的行为,也不可能是全出于他自己的想法。很大的可能性是由于其家族和地方官府,尤其是学官的共同考量。试想,新任刺史大人入境问俗,地方上必然认真予以准备。如有出众的学童,被推举出来接受赴任官员的接见,是很有可能的。尤其是如王方庆这样的深受儒家精神熏陶教养的封疆大吏,对于地方教育事业的重视自不待言。这就为张九龄“上书路左”提供了客观可能,也就为地方官员展示兴学成绩提供了机会。就张九龄及其家族来说,也可能具有为他今后参与科举考试做些准备的用意。机缘如此,张九龄“上书路左”即成为事实。唯其如此,张九龄所献之书,其内容上绝无可能有触犯时忌的言辞。由此看来,熊飞先生在《张九龄大传》中关于献书内容的推测违背常情,实在蛇足,不可信从。

三是张九龄赴举的路线选择问题。张九龄赴举时选择的路线,在诸多研究者眼中,并非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或各家均认为经大庾岭赴举乃时人入京入都之惯常路线,是一个不必研究之问题,因此各家基本不置一词,仅熊飞先生《张九龄集校注》中对其诗歌注释中略有涉及。张九龄赴举的路线选择也是其生平事迹中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因为张九龄赴举的道路取向,主要取决于科举考试的地点,或者说是在当时京师长安还是在神都洛阳;也取决于当时的驿路情况以及当时人的交通习惯。其中涉及问题较为广泛,弄清这一问题也有助于深化对这些问题的认识。笔者则对此开展了研究。如张九龄于开元四年(716)开大庾岭新路,成为今天人们熟知所谓梅关,既如此,则长安二年(702)张九龄赴举之时,不可能从14年后由他自己开凿的那条大庾岭路赴举自明。那么,张九龄又是经由哪条道路翻越大庾岭的呢?这难道不是一个问题吗?同时,还可以看出,张九龄赴举,沿途多为水程,这又是何故?弄清此类问题是很有意义的,可惜诸家并未关注。

(三)张九龄中举与沈佺期“考功受赇”案的关系问题

沈佺期“考功受赇”案,是关涉张九龄参加科举“一举高第”的关键性节点,但是作为长安二年科举主考官的沈佺期“考功受赇”究竟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沈佺期确实曾经“考功受赇”,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沈佺期此后两年的不断升迁又该作何解释?若沈佺期并未“受赇”,那此案又是如何产生的?他被流放驩州又是什么原因?而张九龄与他的“座师”沈佺期“考功受赇”案究竟有无联系?他中举后未曾入仕,是否与此案有关?此前的研究对这些问题有所忽略,但确实是应该弄清楚的大问题。

一是关于张九龄中举的时间问题。张九龄及第时间,新旧《唐书》、徐安贞、徐浩的碑、石皆无明确记载。唯徐浩《徐碑》谓:“弱冠乡试进士,考功郎沈佺期尤所激扬,一举高第”,但也未明确究竟是哪一年。《顾谱》考证说:关于九龄何时中进士的问题,《新唐书》《旧唐书》和《始兴公墓志》等皆未提及。《徐碑》只谓“弱冠乡试进士,考功郎沈佺期尤所激扬,一举高第”,也未明确是哪一年。对此,《顾著》列举傅璇琮先生在《唐代诗人考略·张九龄》文中据《徐碑》中的“弱冠”二字加以推测:“应为武后神功元年(697)。”傅文同时还列举出了以下两种较有影响的说法。一是宋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载:“张九龄,曲江人,长安二年进士。”按:长安二年为公元702年,这年张九龄25岁,从此说者颇众。清人徐松《登科记考》、温汝适《张曲江年谱》从之,《何谱》《杨谱》和张明非《张九龄生平事迹考辨》等亦从之。二是把张九龄的进士登第年定为武后至中宗景龙年间者亦有之,如马茂元《唐诗选》与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修订本,第二册)以及《李谱》,都说九龄是景龙初进士,《唐诗选注》说九龄是中宗景龙年间进士。傅璇琮按:‘景龙(年)为707—710年,即以景龙元年计,张九龄也已30岁,与徐碑、晁志所载均相距太远,此说不知何据,恐不足信。’”然《顾著》研究认为:“‘景龙’说原出《曲江集》本传(《四部备要·曲江集》),清人温汝适已有质疑(温汝适《张曲江年谱》,清嘉庆二十一年自序刊本《曲江集》附)。……‘长安二年说’和‘景龙元年说’,并不矛盾,且后一说亦不能否定前一说。因为,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张九龄确实是先后两次试进士。考辨这一问题的关键,一是要对《徐碑》所载的相关事语作仔细地梳通和全面的理解;二是要弄清楚长安二年(702)进士试中所引发的一场风波和其后的一桩狱案。试述如次:《徐碑》载:‘(九龄)弱冠乡试进士,考功郎沈佺期尤所激扬,一举高第。时有下等,谤议(使)上闻。中书令李公,当代词宗。诏令重试,再拔其萃,擢秘书省校书郎。’这就是九龄从试进士到初授官过程的主要事迹,已有的许多争辩大都据此引发。愚以为‘弱冠乡试进士,考功郎沈佺期尤所激扬,一举高第’,这是指张九龄于长安二年(702)经过州、县两级进士科考试合格后,第一次作为‘乡贡’被送到京都应尚书省试时,受到了主持考试的吏部考功员外郎沈佺期的赏识而进士及第的。” 笔者认为《顾著》《顾谱》之说颇有说服力,可成定论。

二是关于张九龄与沈佺期“考功受赇”案的关系问题:《顾著》说:“张九龄中进士举,‘同榜登第的还有东海郯人徐秀等二十一人’(徐松《登科记考》卷四)。若依《李谱》所云,那就意味着沈佺期这次知贡举,和对张九龄等人的赏识和擢拔是在岭南广州,而不是在京都了。这显然是讲不通的。事实是,直到神龙元年(705),沈佺期因附会张昌宗才被流放岭南驩州的(参见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第一册‘沈佺期’条)。此前,沈佺期一直在朝中供职,并无‘知南选’之任,此其一;其二,由于长安二年沈佺期所主持的这次考试,如《徐碑》云:‘时有下等,谤议上闻’,即落第者对这次考试有非议,并告到了朝廷。经查后,朝廷处理的结果是‘诏令重试’,并委派中书令、当代词宗李峤主试。这里就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了。依《徐碑》所记,再核诸其他史料,沈佺期确曾因‘受赇入狱’,时间是在长安四年(704)前后(参见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第一册‘沈佺期’条)。近人何格恩《张曲江诗文事迹编年考》云:‘沈佺期之遭浮议下狱,疑亦由于知贡举时受赃。……沈氏之下狱,对于曲江公之登第,亦有影响也”。 《顾著》对于历来关于张九龄何时中举的争论做出了调和性的研究,结论可通。张九龄于长安二年中举事之争议由此可以消弭。

按照《顾著》所说,沈佺期科举“受赇”案确曾发生,并且影响到了包括张九龄在内的参考士子,后经李峤“重试”才得以入仕。《顾著》并未深研所谓“受赇”的性质,或者说并未深入研究发生于当时的事件的真相,做出细致认真的研究,即做出肯定性结论,是不够严谨的。如果“考功受赇”是指沈佺期主持的长安二年的科举考试,且因为“谤议上闻”而被武则天“诏令重试”,也就是案件已发,那么,此后的一两年时间内,沈佺期何以还官升数级,从一个从六品上的考功员外郎经从五品上的考功郎中、再升至正五品上的给事中?这中间疑问多多,未经深入研究,不便做出确定的结论。

三是关于张九龄“诏令重试”问题。《徐碑》载:“(九龄)一举高第,时有下等,谤议上闻。中书令李公,当代词宗。诏令重试,再拔其萃,擢秘书省校书郎”,因为著之于墓碑,而作者又是唐人徐浩,重试之说,即成定论。但考《徐碑》,语义含糊,多事杂糅,易成误导。对此,《顾谱》《顾著》均有考证。《顾谱》认为:“沈佺期受赇案对此次参加科举的士人来说,这种影响,余以为无非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考试结果被废,所有登第者的名籍都被取消了;二是已登第者暂不允许参加吏部试,不予授官录用。而此事一拖就是五年。因为李峤于神龙二年(706)七月始为中书令,亦即距离沈佺期主持那次考试之后的第五年,张九龄才得以参加李峤所主持的‘重试’,并第二次中进士。然据徐松《登科记考》卷四载:‘神龙元年,进士六十一人,重试及第十二人。……神龙二年,进士三十二人:姚仲豫、薛令之、赵冬曦、赵安定。知贡举;赵彦昭……神龙三年,材堪经邦科:张九龄、康元瑰。’是知‘重试’一事确曾有过,但应在李峤任中书令之前;又知神龙二年知贡举者为赵彦昭,而未言及李峤,九龄亦未列入当年进士名下。凡此皆与《徐碑》所云稍异,姑存疑待考。另可参本谱神龙三年(707)、长安二年(702)进士及第,现各家均无异词。”《熊传》则云:“关于张九龄中举未入仕的原因问题:张九龄是否进士科重试及第,这是一个历史疑案。就现有的材料而言,要做出肯定的判断是困难的,因此只能存疑。如果是参加了重试,就应是神龙元年(705)重试及第者十二人之一。及第之后,又于神龙三年(707)参加了材堪经邦科的考试。”《顾著》用心颇深,用力颇勤,考据亦称认真,但由于未对李峤主持“重试”的真实原因和性质探幽发微,所得出结论,仍有大可疑之处;而《熊传》则较为谨慎。除此之外其他各家对于沈佺期“受赇”案均依据传统说法,并无新的发明。可见对于沈佺期“受赇”,“谤议上闻”案的真相和李峤的“重试”,均尚需进一步深入、全面研究。

对此,笔者本人亦曾研究,提出新说,本书中可见,有兴趣者可以参考。

四是关于张九龄对入仕授校书郎的态度问题。《熊传》云:“张九龄虽然与康元瑰等材堪经邦科中举,但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因为他应的是材堪经邦科的考试。‘材堪经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才能能够胜任经邦济世。但是当政者并没有因他有经邦济世之才,就马上授给他施展这种才能的相应官职;恰恰相反,现在吏部让他担任的却是一个普通科目均可授予的闲官——征仕郎行秘省校书郎的职务。征仕郎正八品下阶,这是张九龄此时的散阶;秘书省校书郎正九品上阶,是他的职事,即在秘书省上班,任校书郎职务。这使他大失所望。此时,因张九龄的散阶比他的职事官阶高,所以在职事官之上加一‘行’字。唐代制度,散阶比职事官阶高,称‘行’,散阶比职事官阶低,称‘守’,职事高者解散官,欠一阶不至为‘兼’。张九龄对朝廷授给他的校书郎这个职务是很不满意的。他在文章中曾说他自己‘误登射策之科,忝职藏书之阁’(《与李让侍御书》)。”《熊传》分析说:“他为什么对这个职务不满意?看一下这个时期他写的一首《赠澧阳韦明府》诗便知。他在诗中对他的朋友澧阳县令韦某说:‘君有百炼刃,堪断七重犀。谁开太阿匣,持割武城鸡。竟与尚书佩,还应天子提。何时遇操宰,当使玉如泥。’”《熊传》说:“这虽然是一首送给朋友的赠诗,但很明显,在此他是借他人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

《熊传》在这里提出一个新的推测:张九龄对入仕仅授校书郎不满意。原因是授职太低,不合“材勘经邦”的预期。如何才能满意呢?是要授予与制科题目相应的“材勘经邦”的高官、在宰相衙门中上班才能满意吗?熊先生未曾说明,但推测起来即是如此。这实在是一个误解。须知“材勘经邦”作为科举之一科,其目的是选拔有志于安邦治国的人才苗子加以储备、培养,并非是要把与安邦治国相对应的高级岗位拿出来加以遴选。且不说唐代科举入仕所授职务一般就是从九品下或者从九品上的职务,张九龄得授的正九品上的校书郎已经是很高的职务了。校书郎这种清要之职,未来发展空间很大,是实实在在的“美职”,张九龄不可能有什么不满;作为一个已入仕途的校书郎,他也不可能不知道如此授职已是特恩。他不可能狂妄到希望授予与“材勘经邦”相应的高官。因此,《熊传》的推测没有任何依据,也与当时制度不合,既不合制,也不合情理。实在厚诬古人,很不可取!

(四)关于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的时间问题

开凿大庾岭新路,是张九龄生平经历中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也是我国交通史、商品流通史、文化交流史、国家统一史、民族融合史上的一件大事,历来为人称道,尤其为粤人或入粤人士所称道,也是张九龄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凡为张九龄写传、编谱者,均作为大事书写。按:此事不见于张九龄碑传,《新唐书·地理志》仅附记中言明此路是张九龄所开。可见在古人对其重大意义的认识远远不足。这也十分正常,许多影响后代、对历史发展也做出巨大贡献的事件蕴含的深远意义,并不是当时人所能完全认识的。张九龄开凿大庾岭新路事件亦是如此。可以预言,随着历史的推移和时代的发展,这一意义的内涵,将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

一是关于大庾岭路开凿时间问题。各家均依据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序》所记,确认张九龄开大庾岭路的时间为开元四年(716)。据《杨谱》,开元四年“十一月,开大庾岭路,有序。本集卷十七开凿大庾岭路序:‘开元四载冬十有一月,俾使臣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饮冰在怀,执艺是度,缘磴道,披灌丛,相其山谷之宜,革其坂险之故。岁已农隙,人斯子来,役匪逾时,成者不日。’徐碑略同。按新书卷四三上地理志云:‘大庾岭新路,开元十六年诏张九龄开’,误也。”《王评》说:“大庾岭路的……修筑次数,除张九龄在《曲江集》提到‘先天二载’有一次,他本人在‘开元四载’再‘开凿’一次外,《新唐书·地理志》在韶州始兴县条下有一小注:‘有大庾岭新路,开元十六年诏张九龄开。’”但《王评》分析说:“这里的‘六’字,所据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二十五史》(缩印本),其中《二十四史》是用(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为底本。这个‘六’字,在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的《新唐书》作‘七’字。这十六年或十七年的一次,因为指明是‘诏张九龄开’,这时张九龄任洪州刺史,不见有这样的记载,似是《新唐书》的误记或误刻。”

《顾谱》言:“《徐碑》云:‘始兴北岭,峭险巉绝,大庾南谷,坦然平易。公乃献状,诏委开通。曾不浃时,行可方轨。’又,《曲江集》卷十七《开凿大庾岭路序》云:‘开元四载冬十有一月,俾使臣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饮冰载怀,执艺是度,缘登道,披灌丛,相其山谷之宜,革其坂险之故。岁已农隙,人斯子来,役匪逾时,成者不日,则已坦坦而方五轨,阗阗而走四通’。按:《新唐书》卷四三《地理志》云:‘大庾新路,开元十六年诏张九龄开。’《何考》、《杨谱》皆已注意到此与序不合,疑有误。又,《何考》引作‘开元十七年诏张九龄开’,乃笔误也。明人邱濬《唐丞相张献公开大庾岭碑阴记》云:‘兹路既开,然后五岭以南之人才出矣,财货通矣。中朝之声教日逮矣,遐陬之风俗日变矣。公之功于是为大。’明人何维柏《重修张文献祠记》:‘初,岭路未辟,广人皆取道乐昌、连阳而入水路。行僻山复,层峦绝壁,鸟道巉嶫,行者病之。……公之治岭,犹禹之治水也。因势利导,不自为能。昔人睹河洛曰:‘微禹,吾其鱼乎!’至今岭路之行,思公之功而不忘者,以公之利民远也”。 各家均依据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序》的记载,对于大庾岭路开于开元四年均无异说,但对《新唐书》又记此路开于开元十六年或十七年的说法未作细究。

二是《开凿大庾岭路序》的写作时间与张九龄所开的是哪段道路和开路的标准的问题。据《熊注》,张九龄于开元四年“回乡后,曾就开凿大庾岭南路的技术性问题陈述自己的意见。十一月,诏其以左拾遗内供奉身份出使韶州,总督斯役。《徐碑》:‘迁左拾遗,封章直言,不协时宰。方属辞病,拂衣告归……始兴北岭峭险巉绝,大庾岭南谷,坦然平易。公乃献状,诏委开通。曾不浃时,行可方轨。特拜左补阙。’《开凿大庾岭路序》:‘开元四载冬十又一月,俾使臣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饮冰载怀,执艺是度’(集卷十七)。此事不见两传。约开元五年中,督修大庾岭南路奏捷。是文应写于开元五年后。序后有给事中苏诜所撰铭一则。开元七年卒于徐州刺史任。其由给事中出为徐州刺史必在此前。《何考》系此文开元四年,移系开元六年。《新志》七上‘岭南道·韶州:‘始兴:下,有大庾岭新路,开元十六(中华本作十七)年,诏张九龄开。’这则记载毫无疑问是错误的。” 其他各家也都认为,《新唐书·地理志》记张九龄开大庾岭路的时间为“开元十六年”或“开元十七年”是错误的,有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序》为证,当然没有问题。但也均未指出其致误之由。

《熊传》涉及张九龄所修为“大庾岭南路”的问题,这个问题有深究之必要。大庾岭路确有南路(广东段)和北路(江西段)之分,且以大庾岭上峰顶为界。但张九龄序文中却看不出他所开凿的大庾岭路仅是熊先生所谓“南路”一段,或“大庾岭南路”来。研究涉及此事所有材料,可以看出,大庾岭南路之说,可能就来源于徐浩的《唐故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令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修国史尚书右丞相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赠大都督上柱国始兴开国伯文献张公碑铭》,即所谓的《徐碑》。《徐碑》原文是“始兴北岭,峭险巉绝,大庾岭南谷,坦然平易。公乃献状,诏委开通”。请注意,《徐碑》说的是“始兴北岭,峭险巉绝”,而“大庾岭南谷,坦然平易”,既然南谷“坦然平易”,还有何必要再劳张九龄去开凿?还需注意,文中使用的是“南谷”的说法,也未说张九龄所开为“大庾岭南路”。当然“南路”之说,非创于熊飞先生。明代知府谭大初《嘉靖南雄府志》就说:“南路广一丈三尺,长三百二十五丈。北路广八尺,长一百九丈。”可见那时就有南北路之说了。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第八册“江西一”说有不同:“宋嘉祐八年蔡挺详刑江西,弟抗漕广东,乃商度工用,陶土为甓,各甃其境。北路广八尺,长一百零九丈;南路广一丈二尺,长三百一十有五丈。” 也有南路之说。但谭大初身为南雄府知府,所修的《嘉靖南雄府志》自然记南雄府辖区之事,而大庾岭头即是南北分界,因此,谭大初《嘉靖南雄府志》称南路是合适的,而顾祖禹则南北两路简而言之。但亦不能由此证明张九龄所开的大庾岭路即为南路,或者只是开凿了大庾岭南面的道路。因此,说张九龄所开仅为大庾岭南路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具体到张九龄开凿的性质和标准问题,如属于另开新路还是扩建旧路;以及具体是开凿哪一段、又是何种标准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认识。袁钟仁说是“扩建”,《论文集》所收他的论文的题目就是《张九龄扩建大庾岭路的贡献》; 王若枫则说是“新建”,具体指出:张九龄是在“千里连峰匝,迂回出万寻”的大庾岭的高险处凿岭劈路的。正如他在《开凿大庾岭路序》中所说:新路“则已坦坦而方五轨,阗阗而走四通,转输以之化劳,高深为之失险”。至于标准也就是道路的宽度问题,王若枫分析说:“古时一轨行一车,一车二马,五轨则十马并行,路已十分宽阔,大不同于原旧路的那种‘以载则曾不容轨,以运则负之以背’的艰难交通状况。”关于开凿大庾岭路的控制性工程何在问题,王若枫云:“重修的大庾新路,最艰巨的工程是广东界内的由岭端到岭脚的一段,虽只有短短的十多里路,但是,它如同一条巨大的陆路桥梁,把浈水和赣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使南北交通畅通,创造了我国交通史上一大奇迹。” 联系其他资料,尤其是后来不少地方志书,均称为“新路”,笔者以为,新建之说略胜,但亦需细化。至于张九龄所开凿的大庾岭路的宽度如何、最艰巨的工程何在等问题,恐有误,尚需探讨。

三是《开凿大庾岭路序》的真实内涵问题。该序说到的开元四年奉诏修路的问题,向无异议。然《熊传》别出心裁,在“先天二年”一语中做文章云:“通常以张九龄为开大庾岭南路的建言者和主持施工者,实际情形恐非如此”。熊飞在《张九龄集校注》中说:“通常以张九龄为开凿大庾岭南路的建言者和主持施工者,实际情形恐非如此。从九龄这篇序文看,大庾岭南路的开凿早在‘先天二载,龙集癸丑,我皇帝御宇之明年’即已开始,但工程进展缓慢。始建议开凿南路者,已不可考。九龄献状,应是就工程的具体施工等技术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所以,玄宗才让他以左拾遗内供奉的身份出使韶州,负责这项工程的具体施工。” 这涉及对张九龄序文中“先天二年”等文字的理解问题。在熊先生看来,所谓“先天二年”就是大庾岭路开凿的时间,认定张九龄“献状”是为改变“工程进展缓慢”情况提出建议,由此得到了“出使韶州,负责这项工程的具体施工”的差使,但张九龄《序》中文字确实不能推导出大庾岭路的开凿已于“先天二年”开工的说法,更不能推测出有一个“始建议开凿南路者”来。当然熊飞此说并非首创,王镝非等在《张九龄评传》中说:“关于大庾岭路的施工作业和修筑次数问题……除张九龄在《曲江集》提到的‘先天二载’有一次,他本人‘开元四载’再‘开凿’一次外” ,等等,是认为大庾岭路“先天二年”曾开凿过一次。显然这也是对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序》中“先天二年,龙集癸丑,我皇帝御宇之明年”句意的误读所致。

关于开凿大庾岭新路的意义问题,《论文集》收录叶显恩《大庾岭道的开凿与广东贸易》(以下称《叶文》) 、袁钟仁《张九龄扩建大庾岭路的贡献》(以下称《袁文》) 、王若枫《开凿大庾岭新路的政治文化意义》(以下称《王文》) 、庄子圣、庄礼味《论张九龄开凿梅岭新路的功绩》 (以下称《庄文》)等五篇论文,从多角度多方面研究张九龄开凿大庾岭路的意义和贡献,开拓了视野,可以参考。《王文》从大庾岭新路开通后,中原王朝政令畅通、人口向岭南流动、加速民族融合、语言文化的相互影响等论证其政治、文化意义;《叶文》《庄文》则分别从物流流通、海外贸易、海上丝绸之路方面来考察大庾岭新路的价值和意义。均可参考。

(五)关于张九龄任职洪州、荆州任职的研究情况

张九龄在地方任职,莅任的地区是洪州、桂州、荆州。在这些地方任职的时间不同,原因不同,但他都尽心职事,勤于职守,留下了政绩和传说佳话,为后人所景仰。但具体研究他在三州任职的政绩的文章不多。此期的研究,尤其是纪念张九龄诞辰133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就有一些文章开始对张九龄洪州和荆州任职时的交游、履职情况和他心理的变化进行研究,拓展了研究视野,值得重视。但关于张九龄在桂州的任职情况,则未见有论文研究。

一是关于洪州任职的情况研究。陈松柏有《张九龄贬谪洪州心态研究》一文,探究张九龄因受张说牵连贬任洪州刺史时的复杂心态。从“无辜牵连的怨怼”“焦虑中寄寓着东山再起的期待”“人格能力的自信”“对怀才不遇人才的痛惜” 等四个方面,研究张九龄当时复杂的心态和思想情怀。这次会议上还有一篇论文集中研究张九龄洪州的情况。这就是张启宇《以民为本勤政报国》(以下称《张文》)。张启宇说:“《南昌府志》上的记载,对张九龄的评价虽然很高,但对他在南昌的政绩仅‘有治声’三个字,记述过于简略。‘有治声’,说明他勤于郡政;‘不才叨过举,唯力酬明恩’,‘行复徇孤迹,亦云吾道存。’说明他干得比他人好,声誉遍于街巷。他不仅在治所的豫章县(今南昌县,包括进贤、新建二县)巡察,他的足迹遍及所属十余县。他的行迹虽不见方志记载,但他的《自豫章南还江上作》《西江夜行》《巡属县道中作》《彭蠡湖上》《自彭蠡湖初入江》《岁初巡属县登高安南楼言怀》《湖口望庐山瀑布》《出为豫章郡途次庐山东岩下》等诗,都是很好的证明。” 《张文》还依据江西地方文献记载,分四个方面阐述张九龄在南昌的事迹:一、进城隍庙祭神祈晴;二是给徐孺子立碣;三是登西郊风雨山祷雨;四是向玄宗进献白鹿,并分别进行评述,惜乎对于张九龄这些行为所隐含的现实意义较少分析。

二是关于荆州任职的情况研究。荆州任职是张九龄人生中的最后一个职务,也是被朝廷贬谪后的职务。在荆州任职期间张九龄早就过了意气风发的年代,而是进入宦海沉浮、饱经忧患的晚年。研究张九龄这个时期的经历、思想和精神状态,对于全面认识张九龄和他的文化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纪念张九龄诞辰133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出现的关于张九龄荆州时期研究的论文共三篇。即张世春《张九龄在荆州的心理异化》(以下称《张文》) 、谢葵《曲江楼考》(以下称《谢文》) 、陈礼荣《张九龄的荆州岁月》(以下称《陈文》)

《张文》:该文从“谪贬南都因毁得誉”“耿耿朝政心存忧愤”“素节野逸飞翼思林”三个方面研究张九龄贬谪荆州期间的心理变化和人生态度以及毁誉得失,尤其以对于张九龄与屈原的关系的研究给人启发。文中说:

“所谓地利,是他在荆州遇到了屈原。这便是《感遇》之‘遇’。屈原生于楚都,与楚王入则图议政事,出则监察群下。同列大夫上官、靳尚妒害其能,共谗毁之。这和张九龄与牛李二相及唐王之间的关系惊人一致。楚都郢即今之纪南城,离荆州城即唐荆州长史公署所在之江陵府城,相去不足十里。纪南城是当时张九龄往返长安与荆州治所的必经之路。想必,九龄公对屈原所‘哀’之‘郢’是会浮想联翩的。同时,从孟浩然《从张丞相游纪南城猎戏赠裴迪张参军》诗文看,张九龄曾常到纪南城围猎,发思古之悠情。张九龄会猎郢都,睹物思人,一定会‘知遇’屈原,有感而发。张九龄心中有屈原,所以,他在《感遇》诗中得心应手地借用了美人、兰叶、桂华、丹橘等词汇,以寄托其忧谗畏讥的政治感慨。他用这些词汇比兴,无疑是受到了屈原的巨大影响。屈原是中国诗歌史上三大高峰,即诗经、楚辞、唐诗中第二大高峰的巅峰。屈原承上启下前后两座高峰,对唐诗的繁荣起了巨大推动作用。无疑,屈原是所有爱国诗人都不可以忘记的人。李白说‘屈平词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倍受张九龄关怀的诗人钱起也说‘风流无屈宋,空咏古荆州’。因此看来,张九龄没有忘记屈原。他从遭遇、创作、品质乃至灵魂上都与屈原相通。正因为张九龄的诗作渗透了屈原的灵性,所以他的《感遇》才能成为他众多诗作中的翘楚。”

《张文》还说:张九龄与屈原都是“‘经冬犹绿林’、‘可以荐嘉客’(《感遇》)的丹橘。可是,这样的‘丹橘’因为‘平生去外饰,直道如不羁’(《在郡秋怀二首》)而人缘不好。即使他们有‘嘉客’‘美人’喜爱,也会倍受嫉妒而‘阻重深’(《感遇》)。司马迁说,那些受害的圣贤们,大抵‘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才’。”

《张文》认为张九龄和屈原都是这样的不得通其才的贤者。笔者认为这些论述是很有启迪意义的。大家都承认张九龄诗歌受屈原的影响,体现了《楚辞》精神,但是把这种精神的来源与屈原重要的活动区域——楚国的都城联系起来,使张九龄与屈原的精神联系更加紧密,更有说服力,也更加准确。

《曲江楼考》也是一篇颇能给人启迪的文章。虽题为对荆州“曲江楼”的考证,但内容结合张九龄诗文,又引出张九龄家族后裔、理学大师张栻出守荆州时建曲江楼、邀请大儒朱熹作《曲江楼记》的史实,披露记文的全部内容,有益于张九龄研究的拓展,提出了张九龄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值得赞赏。

《张九龄的荆州岁月》分为“天下承平置闲空衙的荆州长史”“受馋蒙羞远离庙堂的江湖诗人”“咀嚼苦楚文史自娱的荆州岁月”三个部分,介绍了张九龄被贬谪荆州的心理和精神状况,值得参考。唐代荆州设立都督府,以亲王遥领,长史实际上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此时的张九龄虽属贬谪身份,但也不得不认真履职,他的事务也应该是较多、责任也是比较重的吧?既然如此,张九龄当时是否就是“置闲空衙”,还需研究。

(六)张九龄与《唐六典》的署名问题

王镝非、黄志辉《张九龄评传》(以下称《王传》)说:“在张九龄的生平事迹中,还有几个尚未弄清或常有误解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一是《唐六典》的著作权问题。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版的《史籍概论》之类的大部头著作,竟有说是‘李林甫等奉敕编纂’的,以讹传讹之处更多。翻一翻《新唐书》艺文志、《直斋书录解题》和《四库全书总目》等比较可信的著作,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过细地考证这部近30万字的职官大典的编撰过程,原来是由唐玄宗亲自写下‘理’(即治)、‘教’、‘礼’、‘政’、‘刑’、‘事’六典,确定体例,令编者以类相从,撰录以进;而后从开元十年起,历经陆坚、张说(先后委徐坚与毋煚、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萧嵩(增聘刘郑兰、萧晟、卢若虚)、张九龄(增聘陆善经)、李林甫(增委苑咸)为主修,正文与注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同时编辑。据《唐会要》记载:开元二十三年书成,当时张九龄尚在相位。后开元二十七年注成,李林甫‘独上’。曾同修国史,后又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的陈骙,他在《南宋馆阁录》似是要为李林甫开脱,把李林甫这种做法叫做‘经进不经修’,不过是以政治权力谋取著作权罢了”。 对此,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考证说:“杜佑《通典》第十九卷《职官门·官制总序》历说上古至唐制,而终之云:‘至开元二十五年,刊定职次,著为格令。’注云:‘此格皆武德、贞观之旧制,永徽初,已详定之,至开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据此,则《通典》全以开元二十五年为定矣。而《旧志》于兵部郎中一条云‘凡天下节度使有八’,此开元制也,至至德,则天下节度凡三十有五,岂八乎?而永泰不待言矣。然则《旧志》虽言据永泰,其实仍据开元,盖开元所改,至德至永泰十年之间尽复其旧,所复者官名耳,而禄秩、体制、职掌仍依开元,何则?《唐会要》称开元二十七年二月,中书令张九龄等撰《六典》三十卷成,上之。竹垞朱氏谓开元十年始有事,修是书,历陆坚、张说、徐坚、萧嵩、韦述、张九龄、陆善经、李林甫、苑咸之手而成,今《六典》卷首列李林甫等注上,而九龄已以二十四年罢知政事,则进书之日似九龄久去官矣。但程大昌《雍录》谓书成于九龄为相之日,进御当在二十四年,林甫注成或在二十七年,其说良是。竹垞之言如此。观《旧·官志》及《通典》所据者开元二十五年,愈见程说之确,玄宗改易,虽见侈心,而官制之明备,莫过于九龄之《六典》,《通典》本之,《旧书》亦本之,则知其均据开元也。《新志》虽不言其所据何时,要《新·官志》皆本《六典》、《通典》则必亦以开元为据。” 王镝非等此说可能是为张九龄争著作权。但是,既然《唐六典》成于众手,历经多年,多人参与撰著,其著作权亦必不只属张九龄。其实,按照当时制度,宰相奉敕修书,又由其领衔上奏书成,乃是常事,是符合制度和常例的。连张九龄也未必在意,今人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关于这个问题,点校《唐六典》的陈仲夫为该书所写的《唐六典简介》一文的说得比较明白:“《唐六典》三十卷,提名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开元十年(722)中书舍人陆坚被旨修六典,唐玄宗李隆基手写白麻纸凡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这便是六典一书之所以兴修、命名和题作‘御撰’的由来。事实上,它是经过十几年间前前后后众多集贤院学士如毋煚、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陆善经、苑咸等人的不懈努力,由宰相兼学士知院事者领衔主修,历经张说、萧嵩、张九龄,至李林甫知院事任内,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始全部撰成进上的,所以称‘李林甫等奉敕注’。” 陈仲夫《唐六典简介》文中还有值得注意之处。文中说:“《六典》于唐代已有传写本。且曾远传至日本,惜均早已湮没无闻。北宋曾巩在馆阁时尝见此书,‘其前有序,明皇自撰意,而其篇首皆曰御撰,李林甫注’;后曾氏又得一不全本。‘其前所载序同,然其篇首不言御撰,其第四一篇则曰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中书令修国史上柱国实行县开国子臣张等奉敕撰’。(见《南丰类稿》卷三十四《乞赐《唐六典状》)” 这种署名是一个新的发现。或可能就是张九龄上书署名之原状。至于是否确实如此,尚待深入研究。但无论如何,《唐六典》一书成于众手,总其事者先有张说,继有张九龄,至李林甫为相时书成上奏。所以“李林甫等奉敕注”之署名还是比较能体现该书编撰的真实情况的。

(七)张九龄官场和诗文交游人物考证问题

人是社会动物。人的交游是人生十分重要的社交活动;对于政治人物来说,其交往亦属政治活动,具有政治属性。一般而言,志趣相投者才能形成比较紧密的交游圈子。交游圈子的人们往往既相互影响又相互提携。因此研究一个具体人物的交游圈子,可以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这个人物的生平经历志趣爱好。当然,具体人物的交游群体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交往的人并非朋友关系,也非志趣相投,而是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不能不交往、不能不应酬、不能不互动。但这类交往应酬互动,也会对于人物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有些影响还是十分重大的。比如,张九龄和李林甫的关系就是如此。这时期研究张九龄的交游圈子中的人物,一般编写年谱和传记作者都不可避免地有所涉及。笔者认为《顾谱》《顾著》和《熊谱》《熊传》《熊注》等所做贡献较大。现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一是与士人、同僚的交往。《顾谱》的大量注释中,已有大量张九龄所涉人物考证文字。如《顾谱》在“开元八年”中的注释,就涉及对刘庭琦、韦司马、蔡孚、韩朝宗、贺知章等人的考证。且考据翔实可信。现举其注释[3]为例:

“《曲江集》卷十七有《韦司马别业集序》一篇。序云:‘杜城南曲,斯近郊之美者也。背原面川,前峙太一,清渠修一;左道宜春,山霭下连,溪气中绝,此皆郧公之有也,余固已闻之。……韦公拭席见待,……均林栖于服冕,齐鼎食于荣枯,彼未可量。吾见其大,迹继前轨,将为龙以为光。’按:由序中所提及的‘杜曲’‘郧公之有也’‘韦公拭席见待’等句细绎,余以为此‘韦公’当是韦澣。‘韦司马别业’,乃韦澣之父‘故韶州司马韦府君’所遗留之家业。开元六年韦司马卒后,归葬杜曲少陵原,其墓志便是九龄应韦澣之请而撰。详考见本谱开元六年注[8]韦、张结识既有年,故此序中提及韦氏别业,有‘余固已闻之’之语。此次故人造访,韦公自当‘拭席见待’也。序又云:‘开元岁夏四月,猥忝散职,居多放情。……乃与起居舍人蔡公,万年主簿韩公,惠而得朋,欣然命驾。’《何考》云:‘起居舍人蔡公疑为蔡孚。《玉海》卷二十九云:‘开元八年亲制春雪诗春望台一章二十八句。起居舍人蔡孚奏:所制气雄词美,德音相属,请示百僚,编国史,’。按:又见《册府元龟》卷四〇。《何考》又云:‘万年主簿韩公疑为韩朝宗。’《旧唐书》卷九十九张嘉贞传云:‘初嘉贞作相,荐万年主簿韩朝宗,擢为监察御史。’查《旧唐书》卷八玄宗纪:‘正月己卯(按:《通鉴》卷二百十二作‘辛巳’)……并州都督长史张嘉贞为中书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韩朝宗之擢监察御史,疑在本年四月以后;在四月以前仍为万年主簿。曲江公之改司勋员外郎在本年四月八日(按:为四月七日),在四月八日(同上按)以前仍为礼部员外郎。大抵礼部员外之职务比较清闲,故曰:‘猥忝散职,居多放情,也。若司勋则为剧曹,不可言散职矣。’姑从《何考》,系序于是年四月七日九龄转任前作。”

《顾谱》此类考证文字即借鉴前人成果,又有自己的补正,结论更加准确,实在难得!

《顾著》自述说:“通过对60余名与九龄有诗文唱和关系的人物的考察与考证发现,张九龄的文学交游”,上及“文章四友”、“沈宋”、“吴中四士”和“燕许”二公等著名文人,下携王维、孟浩然、綦毋潜、卢象、韦陟、钱起、皇甫冉、王昌龄、李泌等后起之秀,平日所交亦多文儒逸士。” 其功夫不可谓不深,值得赞赏。

而《熊注》因注释需要,不能不对张九龄诗文、生平中涉及的人物进行研究和考证,所涉人物很多。没有深厚功力,不下艰苦功夫是不可能完成的。《熊传》中也有诸多对张九龄交往交游的考证性文字,有助于深化对于张九龄及其诗文的认识。

二是与高力士的关系问题。张九龄与高力士的关系问题是张九龄研究中绕不过去的课题,然多年来对此的研究多浅尝辄止,未曾深入。此期学界对于张、高关系的研究有所深入。纪念张九龄诞辰1330年学术研讨会上出现贾志刚《开元名相张九龄与内侍高力士的关系蠡测》(以下称《贾文》) 和陈忠烈《张九龄与高力士刍议》(以下称《陈文》)两篇论文 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了张、高关系。

《贾文》:全文分“北人南迁与南人北仕”和“张九龄与内侍高力士的交往”两大部分。《贾文》在引言中指出:“张九龄与高力士都是唐朝开元年间重要的政治人物,二人共同经历了不少历史事件,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文献资料中却鲜有反映,纵观记载张九龄生平事迹的各种资料,均无张九龄与内侍高力士关系的直接记载;同样,遍览高力士的碑志、史传,也无他与宰相张九龄关系的只言片语,甚至是间接资料也并不多见,这给本专题的研究带来很大困难。尽管如此,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内侍高力士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与当时重要政治人物之间大都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即使这种关系得不到现存史料文献的佐证,也决不能否认其客观存在。值得一提的是,张九龄与高力士身世背景中都有岭南地域这一因子,这更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多了一层乡里之情。”

《贾文》研究岭南冯氏家族和张九龄家族的身世背景,“发现二族存在一定的类似,都有自北迁南的经历,迁居岭南后,都曾在当地担任要职,后来都成为岭南地方大族,而冯氏家族的影响还要更大些。”结合唐朝前期,中央对岭南治理政策的重要变化,文章指出:“唐朝经营岭南的过程中,有意分割豪族势力强大的州府,以南选的方式将岭南官员选拔纳入中央直接控制下,并吸收岭南地区的优秀人士进入唐王朝官僚体系。冯、张两个家族就是在中原政权加强对岭南地区的控制中南迁,并成为新兴地方大族;在唐朝对岭南控制得到巩固后,随着中央对岭南豪族政策的改变,岭南豪族逐渐失去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张九龄、高力士又是较早北上加入到中原王朝政治核心的岭南人物,这就为张、高二人确立一种特定的地域联系和历史环境,为他们后来的政治交往奠定一定基础。”《贾文》据“《曲江集》所见高力士等诸内侍文书一览表”,统计分析结果是:“内侍高力士向张九龄宣示诏旨的有18条,也有内侍尹凤祥的3条,内侍林招隐的2条,中使牛仙童、刘思贤、李仁智的各1条,不知名中使2条,共28条。据《旧唐书》卷184《宦官·高力士传》记:‘玄宗尊重宫闱,中官稍称旨,即授三品将军,门施棨戟,故杨思勖、黎敬仁、林招隐、尹凤祥等,贵宠与力士等。杨则持节讨伐,黎、林则奉使宣传,尹则主书院。’”《贾文》具体分析“文书记录与中使尹凤祥有关的3条都与著(注)书写碑有关,与林招隐、牛仙童、刘思贤、李仁智有关的数条或属宣传诏命、或属一般性咨询慰问。而由高力士宣布的几乎涉及以上各个领域,既有国家大事的庆祝,也有诗句、文章的切磋交流,还有皇帝对大臣的关心体贴。不仅有对全部宰相的诏命赏赐,也有专门对张九龄的慰问特旨,正与史书中张九龄以文雅为帝所重的记载相映证。而张九龄通过高力士等中使带回的这些文书,也是作为宰臣与皇帝同忧国事,共享成功的方式,通过君臣之间的品诗赏文进而起到协调君臣关系,是古代型君权与相权运作研究所不能忽视的重要资料。”这个判断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贾文》进一步分析认为:“文书所记录的领域大体可反映出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日常交往概况,尤其是内侍高力士不仅在形式上沟通君相决策信息,而且在情感上增进唐玄宗与张九龄交流,为开元年间自由融洽的君臣关系起到重要作用。”《贾文》以玄宗赐张九龄白羽扇事件为例,认为高力士在疏通缓解君相矛盾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贾文》未顾及高力士传旨乃工作行为,非私人交往。传旨次数多,反映的是作为内侍宦官的高力士与唐玄宗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不能准确反映他与张九龄之间的亲密关系。因为由谁替皇帝传旨,并非由高力士决定,而是由皇帝决定的。但通过高力士多次传旨,增加了二人的熟悉程度,为可能的私人交往奠定了感情基础却是可能的。

《贾文》梳理了张九龄与高力士对于唐玄宗任用朔方节度使牛仙客为相、反对玄宗欲改立太子等系列事件中的一致认识以及高力士、张说、张九龄之间的连环关系,来证明张九龄与高力士之间存在着良好的政治互助关系的可能。《贾文》指出:“张说与张九龄有着深厚的友谊,张说与高力士的关系也是至交,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关系有可能为张九龄与高力士的关系提供更多的机缘。能反映张说与高力士交好的史料,不仅有前揭张说替高力士生父冯君衡所写的墓碑、墓志,还有张说为高力士养父高延福所作碑文《唐故高内侍碑》,以及所作《为将军高力士祭父文》等文章,证明张说与内侍高力士之间不仅保持着一种公事上的往来,也有非同寻常的私人交情。因为二人都与张说关系密切,张九龄不仅有可能与高力士来往,也有条件交往。”

《贾文》以张九龄所撰《唐赠庆王友东平吕府君(处贞)碑铭》为依据,分析认为,张九龄与高力士关系之间存在良好关系。碑主吕处贞是高力士妻吕氏的祖父,碑文有“由福履于君子,与嘉会于善人”之语。《贾文》分析:“这是张九龄不可多得的对高力士的直接评价,他所用的‘君子’和‘善人’,实际上语气比较平缓,从中看不到张九龄对高力士的刻意赞颂或过分溢美。我们从张九龄与高力士的关系中看不到承风附会的情况。”他比较说:“当时已经有程伯献恬不知耻地与高力士约为兄弟,更有‘宇文融、李林甫、盖嘉运、韦坚、杨慎矜、王鉷、杨国忠、安禄山、安思顺、高仙芝……皆厚结力士,故能踵至将相,自余承风附会不可计,皆得所欲’的情况,也出现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宰相萧嵩等贿赂中官的实例,当然那些在高力士家宴上扣钟数十的佞悦者,更与张九龄直道而行的大臣风范不可同日而语,但气量识见如张九龄者恐怕也不会让细节影响大局。”《贾文》还认为,安史乱后,“上皇(唐玄宗)思张九龄之先见,为之流涕,遣中使至曲江祭之,厚恤其家”一事中,高力士全部经历了这场变故,并一路随行,他自然也是这个沉痛教训的重要经历者、总结者,认为唐玄宗‘厚恤’张九龄家属的诏文“也是唐玄宗在高力士影响下的产物,也无不可。”

至于为何史书中不见张九龄与高力士关系的记载一事,《贾文》分析说:“张九龄是唐朝开元贤相,其直言极谏、为臣不隐的大臣风范得到历代的推崇,人们不忍把这样一位贤哲与阉宦联系到一起,但唐朝开元时期实际形成了皇帝、宰相、宦官特殊的政治格局,宰相在施政中已不能无视内侍的存在,即使如张说、张九龄等胜流贤相亦无法回避。张九龄与高力士因缘际会,都活跃在开元时代的政治舞台上,共同经历了不少事件。据《曲江文集》所保存的这批文书与其他相关材料分析,他们曾有过相当亲密的接触,并且二人在许多问题上有互相影响的地方,甚至达成共识。从很多方面推测,内侍高力士对宰相张九龄的评价相当高。同时,并没有发现张九龄利用接近权阉高力士的机会刻意讨好,而是始终保持着一种互相敬重、若即若离的关系,这种关系也保证了他们在缔造开元盛世的丰功伟绩中各自发挥作用,且相得益彰。”笔者认为此说可取,如果我们看看明代张居正与冯保之间的关系,当能为更好理解张九龄与高力士的关系找到一面镜子。何况在当时,张九龄也并不避讳与高力士的密切关系,《曲江集》中不少与高力士交往的材料就是证明。

《陈文》也着力于张、高关系的研究。他也重视从张九龄《曲江集》中所存玄宗通过高力士向张九龄“宣圣旨”“宣奉敕”“宣敕令”“宣示”“宣称”等往还文书内容等间接性文字,探幽发微,研究潜藏于其间的张、高关系的线索。两文以同一角度进入研究,所获结论相同,是重视实证的研究方法,应该肯定。

《陈文》指出,史称高力士为人“与时消息,观其势候,虽至亲爱,临覆败皆不之救,”“但是,他为了保护朝中的杰出人才或圈内的政治骨干,有时竟也不惜以身犯险,施以援手。”如多次保护张说,他认为“高力士保住张说,其实也间接为张九龄留下了一个可以转运的活套。”“高力士帮助张说洗脱而惠及九龄,使他能够继续施展抱负和才能,成为一代贤相,虽然史无明昭,亦可从中窥见开元朝中的两粤人有某些微妙的关系”。《陈文》研究分析认为张九龄和高力士重大政治立场一致且十分坚定,他说:

“高力士虽然是权倾朝野的内官,但待人处事有很强的政治立场。唐自武则天执政,曾经带来一些新气象,但也引起外家势力膨胀、内廷阴谋政治迭出、唐室积弱、社会长期动荡。景云、开元间,先后诛除韦后、太平公主,挫败宫廷政变阴谋。笼络人才和政治骨干、重组政权核心、重建唐室中央集权、恢复社会稳定,是玄宗当务之急。玄宗登基以后,在倚重宦官高力士的同时,任用了一批如张九龄等杰出的相辅人才,继续革除自武周以来的弊政、重振唐室的朝纲、节制朝臣和藩镇、刷新内政、发展外交、处理民族问题,社会相对稳定,经济有所发展,迎来了‘开元盛世’。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内官与首辅政治立场是否趋同,施政措置是否协调,是造就‘开元盛世’的重要因素。从经过高力士手传口达的这些文表来看,大多有玄宗的‘御批’表示赞许,张九龄‘常密有陈奏,多见纳用’,可见当时玄宗对张九龄非常信赖,且恩宠有加,赏赐甚厚。此中不能排除张、高之间熟落(注:或应为‘络’)的乡情关系起过作用。”

陈忠烈认为:“开元朝中张、高之间的非同寻常的关系,主要是基于双方的政治立场和人格”,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张高二人在政治上的一致性。一是在共同对抗武惠妃、李林甫策划的“易储”图谋;二是在任李林甫为相事件中的一致性;三是在藩镇坐大的防范上立场相近或者一致;四是在内官和宰相的合作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作者强调,“开元朝中两粤人蜚声当时的天下,人皆知粤地北有‘曲江’,南出‘力士’,有利于改变以前中国地缘政治北方特强、岭南积弱的格局,促进社会的均衡发展。”作者认为:“张九龄、高力士的历史功绩恐怕还是值得人们进一步探究的”;“开元朝中,张九龄能有所作为,为一代‘盛世’得展宏抱,除了个人杰出的才干之外,成功的贤相背后其实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大‘力士’在撑持着。”从人物的地域关系上来研究二人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新的角度,具有启发性。

总之,2005年至2020年间,张九龄生平事迹研究确实上了一个台阶。这反映出学界对张九龄研究开始重视,也拓展了张九龄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是张九龄研究的重要收获,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极其坚实的基础,应该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研究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展,等等,这需要今后的研究者继续努力去开拓、深入。

2021年4月20日 ADMYjFHvH/2l5c7C/OJo7N6qYlMPEn6SAhixfnqpdHLQzeoUr3WnkceOBqdlf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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